第67章 你劳苦功高,把李兆廷奖励给你

“真是失误啊!”

李兆廷揉了揉太阳穴,用真气烘干湿漉漉的衣服,语气颇为懊恼。

蓝凤凰阴阳怪气的挑衅:“李哥哥看上了那个女人?啧啧,她不是我,以她的性子,肯定与姐姐争老大!”

“想哪儿去了,我是正人君子,不是色中饿鬼,怎么会见色起意?”

“不是见色起意,为何留手?”

“我不留手,厉胜男必死无疑,她性子太执拗,差点把自己淹死。”

“啊?”

“魔教总舵位于西域,周围没有长江大河,厉胜男的水性很一般。”

“李哥哥的水性呢?”

“比楚留香稍差一些。”

“李哥哥,厉胜男浑身湿透,你有没有看清身材?身材比我怎么样?我娘曾经说过,我能生五六个儿子!”

“真话假话?”

“当然是假话。”

“啊?”

“我不是冯姐姐那种聪明人,听真话有什么意思?哪有假话好听?你能编假话哄我,说明你比较在乎我!”

蓝凤凰得意的翘了翘鼻子。

李兆廷在她鼻头轻轻刮了一下。

以柔克刚,百炼钢难逃绕指柔。

苗女多情,果然名不虚传。

怪不得总有英雄豪杰爱上苗女。

怪不得苗女总是会被渣男辜负。

祖传的恋爱脑,擅长用爱发电。

蓝凤凰若是拜入魔教,魔教四公主必有一席之地,没准能做魁首。

李兆廷这是抬举了蓝凤凰。

魔教四公主各有所长。

尤其是当代四位公主,她们的师父是西域最强组合“十二乐坊”,师门最巅峰的战绩是联手击伤张三丰。

那个时期的张三丰,虽然不是登峰造极的陆地神仙,但已经开宗立派,创出太极拳经,成功击败逍遥王。

逍遥王是中原魔道第一高手,武当派创派之劫,击败逍遥王,武当派才真正镇压住运数,可以广收门徒。

十二乐坊的战绩含金量极高,不敢说是十成十,九成八还是有的。

魔教四公主是她们亲自教导。

一个擅长舞蹈,一个擅长琵琶,一个有动听歌喉,一个博闻强记。

四大公主从未公开现身。

李兆廷对此一无所知。

魔教地处西域,神秘莫测。

玉罗刹武功通天,万魔无极,是一仙二佛三魔尊中的其中一位魔尊,他有什么心思,旁人决然难以揣测。

在李兆廷看来,玉罗刹的目的无外乎有两种,要么在西域创立魔国,要么破碎虚空,去往一片崭新天地。

这种级别的高手,早已看淡人世间的恩怨,除了超脱,别无所求。

俗话说,魔老即佛。

说的就是这种无欲无求的状态。

魔以欲念为生,欲念聚合为魔。

无欲无求,大彻大悟,是为魔佛!

这是李兆廷的猜测。

应该能猜中……猜中四五分吧?

……

厉胜男如青烟般离开无锡。

好不容易出趟远门,厉胜男当然不可能立刻回家,肯定要多多历练,找白道女侠打架,尤其是慈航静斋。

不打一架,浑身上下不舒坦。

李兆廷给万金堂送了拜帖,万金堂朱大少亲自招待贵客,看着眼前圆滚滚的大富豪,李兆廷心说搞毛啊!

没有朱大少带路,去哪找白玉京?

自家师门和白玉京有仇吗?

李兆廷构思一段恩怨:白玉京的师父和自家师父是老对手,双方每隔一段时间比武一次,要么不分胜负,要么自家师父吃亏,约定培养一个徒弟,等到徒弟长大,让徒弟们分出胜负。

这是武林的“通用规则”。

最著名的“产品”是郭靖。

师父的老对手?

他似乎只找一个人比武。

那个人就是……张三丰!

李兆廷胡思乱想一阵,决定去找唐伯虎野炊,换换脑子,得知唐伯虎前几天离开家门,据说是上京赶考。

唐伯虎是风流潇洒的桃花仙,同时也是书生,哪个书生不想金榜题名?嘴上说着不想,实际上是考不上。

考不上的才会找理由嘴硬。

考中的肯定高高兴兴去当官。

唐伯虎的科举经历,只能用坎坷二字来形容,倒霉的不能更倒霉。

不是才学不够,而是命运弄人。

连续两次“寻隐者不遇”,李兆廷干脆回家,看看装修怎么样了。

刚刚到家,冯素贞递来请帖。

花满楼的请帖。

五天后是花满楼的父亲花如令六十大寿,华人自古喜欢圆满数字,六十是吉祥喜庆的数字,要大办特办。

花家是江南最大地产商,关系网通着皇宫,无论官面还是武林,无论北方极地还是西域,都有往来关系。

寿宴当天,往来宾客极多。

为了防止出岔子,与花家交好的宾客往往会提前两日到达,反正花家最不缺的就是宅院,到处都是客房。

寿宴地点位于桃花堡,快马加鞭的赶路,差不多需要两日路程,李兆廷不忙着去祝寿,先在家休息两天。

……

浴室已经建好。

花家工匠修建了小型游泳池,可以容纳十来个人,水池边缘是根据人体脉络排布的鹅卵石,有按摩功效。

考虑到李兆廷少年风流,工匠们特意安装一些小物件,这些物件不能单独使用,需要日后细细探索功效。

李兆廷泡在水池中,背靠着光滑如玉的靠座,手脚四仰八叉,全身筋肉软绵绵耷拉,完全放松精气神,梅竹拿着搓澡巾,给李兆廷一寸寸擦背。

“姑爷在外风流快活,留下小姐在家独守空房,姑爷是个负心贼!”

梅竹小声抱怨两句。

李兆廷弹出几滴水,打趣:“夜不能寐的是素贞,还是你这小妮子?这么多天不见,你身材清减了许多。”

“哦?是吗?都是姑爷害的!”

“小妮子要多吃多睡,把身体养的白白胖胖的,太瘦了影响健康。”

“难道姑爷不喜欢瘦的?”

“我没有楚灵王的奇葩爱好!”

“啧啧~姑爷怎能瞒过我?掌中舞罢箫声绝,三十六宫秋夜长,姑爷最喜欢的难道不是体轻能为掌上舞?”

“小妮子,从哪听来的?”

“当然是小姐告诉我的。”

“你理解错了。”

“姑爷喜欢什么?”

“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李兆廷挥手把梅竹抱了下来。

只轻轻一触,梅竹手足无力,倒在李兆廷怀中,再也动不了半点。

作为冯素贞的贴身丫鬟,梅竹早就做好心理准备,李兆廷英俊潇洒、武功卓绝、文武双全,梅竹千般愿意,怎奈没有机会,这才一直留到现在。

最近两个月,梅竹兢兢业业处理家宅事务,冯素贞拍板定下奖励。

奖品:李兆廷!

时间:今天晚上!

蓝凤凰被冯素贞带走了。

李兆廷这一路上所作所为,蓝凤凰要原原本本的汇报,冯素贞似笑非笑的看着蓝凤凰,嘴角微微的上翘。

由于冯素贞一直表现出贤妻良母的温柔气质,蓝凤凰不怎么怕冯素贞,直到今天晚上,冯素贞手持纸笔,做出审案的姿态,眉眼多了五分凌厉,只随意瞥了一眼,蓝凤凰软软的跪倒。

一个回合,完败!

冯素贞问什么,蓝凤凰老老实实回答什么,先前想的添油加醋、二虎相争之类的计划,早已抛到爪哇国。

冯素贞的气场太强了。

厉胜男的气质是遗世独立,是昆仑山巅凌寒怒放的雪莲花,是奔腾如虎的风刀霜剑,是巍峨险峻的冰川。

冯素贞既不孤独,也不冷肃,更没有肃杀万物的凶悍,嘴角带着笑容,面上带着笑意,举手投足尽是温情,但就是微微一笑、惊寒一瞥,就让蓝凤凰这位五毒教主失去全部反抗意志。

蓝凤凰无法形容这种气质。

如果一定要形容,就像是县太爷开堂审案,她是被审问的小毛贼。

县太爷文弱书生,不会武功,打不过走街串巷的飞贼,但只要县太爷随口下个命令,就会有数十种酷刑。

先来一顿杀威棒,打的皮开肉绽筋断骨折,然后皮鞭烙铁老虎凳,戴上三十斤大枷,铁人也会变成泥人。

冯素贞身上就是这种威势。

低眉浅笑,言笑晏晏,笑容温暖如三月春风,却让人后脊梁发冷,好似有吊睛白额大虫,静静盯着后颈。

“姐姐,我……”

“妹妹不要怕,有话直说,咱们是好姐妹,有什么话不能直接说?”

“姐姐不会揍我吧?”

“放心,我怎么舍得呢!”

“哦~是这么回事……”

“如霜姿色怎么样?”

“来去太快,没看清楚。”

“救命之恩,如霜没想过报答?”

“李哥哥跑的比较快,没等如霜向他表达谢意,李哥哥已经走了。”

“王语嫣真的很博学吗?”

“她的眼睛和舌头非常厉害。”

“魔教圣女厉胜男不通水性?”

“一个月时间,她肯定会想尽办法学习水性,尽快学会水战技巧,厉胜男非常要强,下一次肯定还是水战,直到水战取胜,这场决斗才会结束。”

“魔教教主脑子被驴踢了?”

冯素贞真心实意认为,魔教教主脑子被驴踢了,否则不会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决定,这是肉包子打狗啊!

玉罗刹不是有儿子吗?

你儿子知道这件事吗?

这事儿真的不怪魔教教主。

玉罗刹是武林高手,不是神仙。

他没想到李兆廷不讲武德,和厉胜男打水仗,随后太讲武德,察觉厉胜男不擅水性,主动露出破绽认输。

一次不讲武德,一次太讲武德,勾起厉胜男的好胜心,原本想着把李兆廷带回魔教总坛,现在想着必须在水战击败李兆廷,否则绝不返回魔教。

水性不是短时间能练精熟的。

这需要长年累月的刻苦训练。

莫说一个月时间,就算给厉胜男两三年时间,也很难训练出水性。

年轻男女连续三年比武较技,每次都是水战,每次都是湿漉漉的。

要么成为死敌,要么成为挚友,要么成为情侣,要么同归于尽……

(本章完)

第68章 双胞胎,模仿作案,视觉误导

清晨。

梅竹从李兆廷怀中醒来。

“姑……老爷,起床了!”

“现在知道害羞?昨天晚上怎么不知道害羞?别藏了,别躲了,素贞忙着审问凤凰,没时间在外边偷听。”

“审……审问什么?”

“问问我有没有招蜂引蝶。”

“不用问,肯定有!”

梅竹向李兆廷怀中挤了挤。

小妮子比冯素贞豪放多了,把李兆廷珍藏画册上的姿势尽数摆了一遍,直到浑身无力,嗓子嘶哑才罢手。

这卷册子是哪来的?

当然是冯素贞出嫁的时候,丈母娘塞给冯素贞的,让她认真学习。

这是大户人家的规矩。

很多时候,父母长辈会把画册放在书房比较显眼的地方,让孩子去书房找诗书典籍,恰好发现这些画册。

如果是富家大少爷,有贴身丫鬟帮忙开窍,最著名的莫过于袭人。

冯素贞才高八斗,状元之姿,但在某些方面,梅竹比冯素贞更博学,也比冯素贞更大胆,什么事都敢做。

过不多时,大家洗漱完毕。

这是在金陵祖宅首次早餐。

冯素贞亲自下厨煮了一锅粥。

配菜是梅竹做的咸鸭蛋、酱菜。

看着清香流油的鸭蛋黄,李兆廷暗暗有些后悔,不应该这么早回来,应该去趟高邮,尝尝高邮咸鸭蛋,语文课本上的美食,最向往的就是这个。

金陵的鸭子名传天下,鸭蛋自然也是极品,梅竹的手艺不错,比起语文课本上的描述,也只是稍逊半筹。

蓝凤凰好奇的看着李兆廷。

李兆廷吃鸭蛋不是直接剥皮,而是在上方敲一个小孔,顺着小孔把蛋清蛋黄挖出来,留下一个完整蛋壳。

“李哥哥,这是什么吃法?”

“我上私塾的时候,先生教的,可以做一个丝囊,把蛋壳兜起来,在里面放几只萤火虫,制作成小灯笼。”

“哇~好有趣啊~”

“于先生平生有两大爱好,一是喜欢自制小菜,二是喜欢玩儿,钓鱼捕鸟抓螃蟹,没有于先生不会玩的。”

“于先生在金陵吗?”

“他前些年搬到了北方。”

“于先生还教过你什么?”

“我给你们做几道小菜!”

于先生的厨艺非常一般,他最大的爱好是喝酒,为了更好的品味美酒,做了各种下酒菜,这些小菜不下饭,但却非常下酒,数九隆冬,大雪纷飞,邀请三五好友,支起火锅,温一壶黄酒,做三四道下酒小菜,快活似神仙!

吃过早饭,动身去往桃花堡。

祖宅还未翻修完毕,家里需要有人看着,蓝凤凰自告奋勇的留下。

蓝凤凰看到梅竹的发髻,心知梅竹昨晚得偿所愿,小脑袋分析线索,得到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推理。

梅竹监督装修,劳苦功高!

李兆廷作为奖品,亲自奖励!

结论:监督装修能得偿所愿!

这个结论不能说是错误,但蓝凤凰想留在家里,冯素贞不会阻拦。

家里确实需要有人盯着。

免得有不三不四的人暗中窥伺。

李家花家关系亲密,很多话,冯素贞不方便说,可以让蓝凤凰代劳,如果惹出事端,就用不谙世事搪塞。

冯素贞抹不开面子。

蓝凤凰是从来不会吃亏的。

谁敢让她吃亏,她就给谁下蛊。

……

花满楼正在湖边弹琴。

这首曲子是李兆廷送来的,源于上古名曲广陵散,名为笑傲江湖。

广陵散慷慨激昂、热血豪迈,与花满楼的性格并不契合,好在,经过刘正风和曲洋修改,在曲调中添加山水田园的灵动,无拘无束的畅快,放下一切的潇洒不羁,恩怨成空的洒脱出尘,与花满楼的经历形成全方位的契合。

花满楼非常喜欢这首曲子。

一人一琴,无人合奏,同样能演奏出曲调真意,倘若曲洋在天有灵,听到花满楼的乐曲,肯定死而瞑目。

今日却有些不同。

花满楼弹奏的不是笑傲江湖,而是广陵散,曲调依旧宛转悠扬,却多了几分急躁肃杀,就像凄厉的鼓点。

蓦的,箫声从远处传来。

箫声抑扬顿挫,若有若无,没有固定的曲调,像是音乐家兴之所至,随手吹奏的乐曲,却又奇妙的、温和的、轻柔的出现在花满楼琴声最铿锵有力、最迷乱困惑的时刻,止戈息武,把花满楼内心的阴霾,润物无声的化去。

忽而高昂慷慨,忽而幽怨低吟,高至无限,低转无穷,婉转流畅,技艺到了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地步。

花满楼的琴声逐步恢复平静。

箫声从断断续续变为缥缈难测,好似从天边传来,撒下柔软的棉絮,让人躺在云端,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柔,最终彻底归于沉寂,只剩下翠鸟鸣叫。

陆小凤从凉亭飞掠下来:“连麻雀都不忍心打扰,不愧是花满楼!”

花满楼收起七弦琴,打趣:“不请自来,背后偷听,只有陆小凤。”

陆小凤微笑道:“能和花满楼琴箫合奏的,天下只有李兆廷一人。”

“你总算说了句人话。”

李兆廷手中提着两个礼盒:“这是给你们的礼物,从苏州带来的!”

花满楼笑了笑,收起礼盒。

陆小凤直接把礼盒打开。

里面是非常精致的苏绣。

“哇~好技艺,哪儿买的?”

“神针薛家!”

“啊!我靠~~”

陆小凤上蹿下跳,好似大马猴。

梅竹趁机劝谏:“老爷,风流债多了就是这种模样,你要注意啊!”

李兆廷捏捏她的鼻子:“如果老爷不风流,你这小丫头怎么进门?”

冯素贞瞥了两人一眼:“别在我面前演戏了,你以为我是河东狮?”

“夫人威武,更胜狮虎!”

“我是狮虎,你是谁啊?”

“我是一只小白兔!”

李兆廷非常恶心的卖萌。

陆小凤扶着凉亭柱子呕吐。

花满楼庆幸自己眼睛看不到。

冯素贞决定回家准备搓衣板。

梅竹觉得……自家老爷真帅!

陆小凤不着痕迹换了话题:“花满楼的琴声中蕴含着杀气,我第一次从你身上感觉到怒意,这是为什么?”

花满楼感叹:“如果我告诉你们,这是因为一个死了十多年的人,你们会不会相信?还是觉得我中邪了?”

李兆廷拍拍他的肩膀:“我和陆小凤都是江湖有名的神探,说出来,有鬼就降妖伏魔,没鬼就查清案件。”

花满楼吐出两个字:“铁鞋。”

如果说武侠世界最热爱生命,最温和醇厚的人,一定是花满楼,花满楼从内到外都配得上温润如玉四字。

但是,物极必反,命曰环流。

光芒之下往往是黑暗和污秽。

花满楼有很严重的心理阴影。

这个阴影来自……铁鞋大盗!

十多年前,江湖中出现一个戴着面具穿着铁鞋的江洋大盗,神出鬼没,日行千里,偷盗钱财,杀人如麻。

由于他的铁鞋太过显眼,因此被称为铁鞋大盗,官府悬赏五万两。

花如令组织武林高手围杀铁鞋,数次堵住铁鞋,均被铁鞋逃脱,后来铁鞋潜入花家祖宅,被花如令发现,劫持花满楼逃离,逃跑过程中,花满楼抓破铁鞋的脸,铁鞋恼怒之下,用宝剑划破花满楼的眼睛,花满楼从此失明。

双目失明是非常剧烈的打击。

尤其是小孩子。

很可能因此彻底陷入黑暗。

幸运的是,在花满楼最黑暗、最无助的时期,有父母温柔的爱,有兄长关切的陪伴,还交到一个好朋友。

这个朋友就是陆小凤。

市井出身的陆小凤,与富家大少处于两个世界,但他既不自卑出身,也不攀附权贵,更不嘲讽花满楼的眼睛,只是带着他玩,把他当成正常人。

不为名,不为利,而是为了义。

没有利益纠缠,没有尔虞我诈,唯有孩童的纯真,好兄弟的义气。

这种真挚就像一束光,照亮花满楼的黑暗,两人从此成为好兄弟。

花满楼从未说过这些事情。

因为在他双目失明后,花如令发动全部关系网追杀铁鞋大盗,三个月后亲手抓到他,挥剑砍下他的脑袋。

铁鞋大盗,自此消失。

直到最近,花满楼重新感觉到铁鞋大盗的气机,铁鞋大盗静悄悄潜藏在桃花堡外面,盯着桃花堡的一切。

残忍,凶狂,狠辣,贪婪。

这种气机实在是太熟悉了。

花满楼永远忘不掉这股气机。

“李兆廷,你有什么想法?”

“我猜到了铁鞋的作案方式。”

“什么方式?”

“双胞胎诡计。”

“你能说人话吗?”

“举个例子,如果世界上存在一个与你容貌一模一样的人,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此时在千里之外喝酒。

你在此地杀掉一个仇人。

朝廷名捕根据痕迹找到你,在你的回答中,那个在千里之外喝酒的人就是陆小凤,他是你的不在场证明。

所有人都看到案发时,陆小凤在千里之外喝酒,所以你不是凶手。

铁鞋大盗并不能日行千里,也不能死而复活,死去的确实是铁鞋。

其中一个铁鞋!

伪装铁鞋大盗太简单了。

戴着面具,穿上一双铁鞋即可。

我有种预感,除了铁鞋大盗本人作案之外,当时应该有模仿作案。

比如,我最近非常缺钱,想做点没本钱买卖填充钱包,我可以戴着面具穿上铁鞋伪装成铁鞋大盗,用他的身份在本地作案,把黑锅甩在他头上。

最后要说的是那双铁鞋。

铁鞋有两种作用。

其一是锻炼腿部肌肉,某些炼体心法需要佩戴沉重物件,洪家铁线拳,手腕佩戴铁环就是为了锻炼臂力。

其二是增加重量,常用于水手,遭受暴风雨天气时,水面上危机重重,如果沉入水下,反而有一线生机。

某些经验丰富的水手,会在发生灾难时怀抱重物沉入水底,顺着河道一步步走向岸边,铁鞋是很好用的工具,宽大的鞋面可以防止脚陷入淤泥。

如果我没猜错,围杀铁鞋大盗的位置肯定有河流,铁鞋大盗在绝境之下跳水逃生,顺着河床,逃出生天。

铁鞋大盗是水战高手。

他可以在水中停留很长时间。

这就是他飞天遁地的秘密。

花满楼的感觉没有错误。

铁鞋确实回来了。

另外一个铁鞋。

十年时间,他或许培养出一支精锐的铁鞋小队,以此来混淆视听。

如果发生战斗,不要相信眼睛。

眼睛一定会被误导。

听花满楼的指挥。

铁鞋无法误导花满楼!”

李兆廷快速制定作战计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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