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原 原来是你(第六更)

蝙蝠王血妖他怎能不认识,当初在天岚城自己可还当着他的面下了战书,有朝一日会亲自前来找他。

看来当日重伤逃走的就是他了。

果不其然,此刻面对他,完全没有那日在天岚城给他的恐怖威压,似乎,似乎只是比他强了一点点。

宋仁现在已经是金丹境中期,而且在气脉境和筑基境都是用的最顶尖的修炼之物,使得他的根基无比的扎实。

所以很轻易就看出了此刻蝙蝠王的修为状态。

他的境界跌落了。

他的伤……还没好。

宋仁眼睛顿时一亮。

而此刻的蝙蝠王血妖也没想到,只是想吸食一个人的气血,没想到此刻对方所表现出的诡异速度,竟快的让他双眼都没跟上。

一般来说,这等偏僻的城池地界,天地灵力差,根本没有修炼者而来,都是一些普通人,他先前所见他的气血旺盛,想必是哪个初亏门襟的一个气脉筑基境顶天了。

没想到还是一个金丹境中期。

面对宋仁的话,血妖眉头一皱:“真是没想到,这等弹丸之地,竟然也能碰上一位人族的金丹修士,那些大的地方,我不敢动手,太大的动静或许会引来更多的人。

但是,一只落单的金丹境,对我伤势的恢复,简直难以想象,不过看你样子,似乎认识我?”

血妖舔了舔嘴唇,看着细皮嫩肉的宋仁,嘴角露出一些贪婪的笑容。

实在是宋仁太过年轻了,这样的人却处在金丹境,只能说,要么是人族那些大家族用丹药堆积起来的花架子,要么,就是意外服用了什么天材地宝。

无论怎样,如果吸食此人的血,他最起码有机会逃离人族的领地,到时候再慢慢恢复图之。

宋仁一笑:“我当然认识你了,所谓冤家路窄,想必说的就是你我此刻的状态了,昔日我修为弱,今日,对我来说,还真是一雪前耻的机会。”

“本王灭杀的人族太多,还真记不清你是谁,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血妖话语刚落,一闪之下,双手间顿时多了十把血色利刃,掀起尖锐的呼啸,瞬间平移向宋仁。

宋仁可不怕。

这里,是平安城!

这里,是酒老的隐居之地!

面对蝙蝠王的攻击,宋仁冷哼一声,

整个人借助万叶飞花流这般攻击神通,直接腾空而起,右手握拳,一拳轰出。

拳影之上,有百花绽放,迷离血妖双眼。

血妖手中的利刃急速而来,直接劈开万叶飞花,带着破空之声,势必要飞快解决掉宋仁。

“花里胡哨!”血妖嘴角噙着冷笑。

“是吗?”万花之后的宋仁,突然一笑,脚下一动,再次消失不见。

出现之时,已经是在血妖的头顶之上,他右手抬起,掐诀之下向着血妖身后猛的一抓。

这一抓之下,无数乱叶飞花自行从空中而出,而后宛若无数飞针向着血妖刺穿而去。

血妖一惊,实在是宋仁给他的速度太快,他立马转身,第一时间用自己的羽翼强行遮挡而住。

叮叮铛铛,火星四溅,强大的攻击力使得血妖连连后退。

此人看似只有金丹境中期,但所发挥的实力堪比后期,这根本不是什么花架子。

难道是同师门在此地落脚?他的师门又是否在附近?

早就成惊弓之鸟的血蝠王二话不说,立马向着夜空而去,选择了逃遁。

如今的身体,不适合丁点冒险和久战,

“想走,老子的书钱还没报呢,天岚城那些因我而聚,枉死的粉丝们仇还没报呢。”趁他病,要他命。

宋仁怒吼一声,瞬间跟了上去。

平安城外,宋仁手中快速结印,原本逃遁的血妖猛地感觉周身一阵滞涩,宛若雨水。

八符门除了逃遁,还有攻击,这是酒老曾教给他的。

“你还真当本王怕了你不成!”血妖也不知道施展了什么神通,整个身躯突然涌现出鳞片,在月光下甚至有些反光。

猩红的双眼,除了温怒,还有一片冰寒。

周围不知何时,无数的黑色蝙蝠而来,直接突袭向宋仁,宋仁踩着飞叶,急速而斩杀。

血妖乘机而上,利刃之上沾染着毒素。

短短时间,两人就在夜空交手了不下数百次。

血妖到底经验老到一些,短短时间交锋,立马确定了,周围没有其他人,只有这个少年独自而来。

终于抓到一丝机会,血妖一声低喝,身子飞速旋转,身后涌现出了让人眩晕的红色雾气,直接将宋仁包裹而进。

手中一个带着碎肉的狼牙棒直接呼向宋仁后脑勺。

“一切结束了,新人。”

没想到下一刻,宋仁立马就转了过来:“是呀,一切结束了,你不该引动风的,对风,我比你了解的多。”

属于金丹境中期的修为再无丝毫隐藏,他的左手猛地向着虚空一抓,一个只有半截的大龙刀迅速握在掌心。

右手同样一抓,拜将台而出。

拜将台中,仿佛有无数军士在呐喊,让的宋仁气势不断攀升,血脉涌动,顷刻间就攀升到了金丹境大圆满。

这一切说来缓慢,但只是在一瞬间就完成。

神物的召唤,圣城天帝阁是不会引起注意的。

嗤!

宋仁的身影急速而过,快的血妖手中带着剧毒的狼牙棒还没落下,宋仁已经到了身后,而后缓缓收了大龙刀和拜将台。

血妖看着自己的身躯慢慢一分为二,元神都被斩裂,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灼烧一般。

他的瞳孔收缩,露出无法置信与骇然之意。

勉勉强强转过身,看着月下宋仁的背影。

“原、原来是你,你,你——”

砰!

血妖直接炸裂,带着轰鸣之声,让的地面都颤抖起来。

一代妖王,宛若丧家之犬的血蝠王,在托大之余,死于宋仁之手,神魂俱灭。

“天岚城枉死的粉丝们,我,替你们报仇了!”

月光下,原本已经睡下的酒老因为那声爆炸轰鸣,直接从虚空中走出,见到宋仁没事后,终于是舒了一口气。

“怎么回事?”

宋仁露出一副大白牙:“网上曾经逃走的那只蝙蝠王,想要抓我补身子,然后,不小心被我弄死了。”

酒老看着地面爆炸形成的深坑:“补身子?就你这小身板,对方眼瞎了吗。”

…………

(本章完)

第109章 大秦风气,北凉死战(第七更,求首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平安城依旧是那个小城,并无什么大事发生,城外的交战之地,也被酒老用大神通给抹平了。

这是一个安静祥和而又淳朴的小城,酒老并不希望这里引来无论人族或者妖族的一些祸端。

不过对于宋仁这个出生小城,却独当一面,一人单打独斗灭杀掉受伤妖王的手段和沉稳的心思,还是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

哪怕事情已经过了一月之久,彼此都没有再提起。

有些事看破不说破,酒老知道宋仁馒头的身份,不过对于他怎么会有元石,怎么会这般快理解八符门等等系列却从来没问过。

每个人都有秘密,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能保持好奇心,每天充满了乐趣,以前就是知道的太多,才让他那般的痛苦。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随着第一场雪降临在平安城,头条上有关他的事早就不知道被翻到了哪一页。

大陆太大,每日的大事不断,宋仁的事能霸榜那么长时间,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

只是慢慢的,大家都知道作者没事,渐渐就不提了,他们目光所要关注的事还有其他。

选择性淡忘,有时候也是对作者的一种保护,没必要一直让他处在风口浪尖上,更何况,自始至终作者本人都不怎么说话。

他们一个个蹦跶蹦跶就没意思了。

平安城内宋仁裹了裹毛茸茸的衣领,伸出手,看着那晶莹剔透的雪花打着旋儿落在掌心,带着丝丝冰凉化为一滴水珠。

或许是因为平安城靠近北部的原因,这场冬天来得有些早,一夜之间,整座城都被染白了。

天空灰蒙蒙的,不冷,但却安静的很,偶尔有行人走过,沙沙的踩着积雪,却让人很舒服,估计这场雪停了后,街道上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开始玩打雪仗的游戏了。

自从博雅书院遇袭已经过去了一月有余了,这一个月,宋仁选择了休整,很少参与网上的事宜。

全身心的用作修炼,完整的将雷符修炼而出,八符门已得其三,加上上次回来领取的元石,让他胜利突破到了金丹后期境界。

至于新书,系统的任务也早已布置下了,但宋仁一直久久未开,他在踌躇,第三本该开一本怎样的书籍,终于在昨日,彻底确定了题材。

文渊先生那里求学已经告一段落了,不得不说,宋仁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别看文渊先生迄今为止只有潜力小说,但是宋仁相信,最迟一两年内,他必有一部精品。

他的文采和想法是很不错的,宋仁作为学生,作为感谢,有意无意提点了一些昔日看过的毁婚流小说桥段,使得文渊先生举一反三,已经做了完整详细的大纲了。

而平安城这边也流通起一些其他精品作者盗版的书籍或者玉碟,让的宋仁也渐渐喜欢上这种古色生香的写作风格。

无论是《诛仙》还是《神墓》,都带着一股爽文,很流畅,甚至有点白话文的感觉,一个字,爽。

故而第三本书,宋仁在考虑了这么久后,决定既以爽来奠基,也突出和顺应这个古风大陆的一切事宜。

所以,宋仁选择了《雪中悍刀行》这部小说。

这本书他曾经看了不下三遍,烽火那细腻的文字,宏达的人物塑造、迭起不断的情节,至今让他记忆犹新。

而它主要讲述了关于庙堂权争与刀剑交错的时代,一个暗潮涌动粉墨登场的江湖。

是他曾经无数次想要前往的江湖。

至今他还记得里面最巅峰的一句话:“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那是何等的霸气,读之让人热血沸腾。

其中更有不知道多少处感动,让他这个大老爷们哭得不能自已。

“世人皆说北凉铁骑无人可敌,却不知北凉十室九户无儿郎。”

“你想要江湖,我便给你一座。你想要天下,我就给你一个。而我呢,就想要个儿子,你给不给?”

“大秦风气,北凉死战!”

其中徐晓死了、温华自断经脉,徐凤年父女相逢,是他哭得次数最多的,每每留恋此章,都会细细品味每段话,每一个文字。

同样,这本书这本书是他唯一看完,除了记住主角外,还牢牢记住了至少五十多名配角。

徐骁、李义山、老黄、温华、青鸟、白狐儿脸、姜泥、王仙芝……

这本书似乎大家都在争江湖第一的位置,但是在他看来,找到小地瓜的徐凤年是天下第一,下江南的洪洗象是天下第一,出武帝城的王仙芝是天下第一,请老祖宗赴死的轩辕敬城是天下第一,落子太安城的曹长卿亦是天下第一。

情义二字,贯穿了整个江湖,牵动着那些大人物,小人物,大故事,小故事。

宋仁除了想以这篇小说作为和其他作者,较一较这古风的写法外,还有一点,不管这本书的成绩如何,他只想告诉所有人的人族。

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有些事需要做,该怎么做,心里都要有一杆秤砣。

坚守本心,我们才做了真正的自己,不枉来世一趟。

宋仁已经向系统兑换出了这本书,准备明天动笔。

看着酒老在柜台后打着眯眼,宋仁回首进去,站在门口,总有一股林冲风雪山神庙的诡异感觉。

坐在炭火前,小泥炉上烧着绿蚁酒,这种酒不是很辛辣,带着一股香甜的味。

宋仁很喜欢喝,按照酒老的话,不会喝酒的人不是个好男儿。

宋仁突然想起以前的一句诗,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酒,大笑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他一伸胳膊,端着冒着热气的酒杯,遥指门外,很快就是一怔,脸色上的笑容也是渐渐收了起来。

没有理会酒老梦呓般的骂着他的‘酸儒诗句’,而是缓缓起身,握着酒杯的手一颤。

大雪纷飞,有一女子穿着狐裘,自雪中而来,临到门口,看着坐在火炉前的宋仁,笑如花靥

“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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