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有人就喜欢混小子

曹玉昆和黄佳朋都算标准的学渣。

但他俩也都有优点——帅!

黄佳朋的个头能有个一七五、一七六的样子,白白净净的小伙子,浓眉大眼,很是有点南人北相的意思,长得相当俊朗挺拔——原主留下来的记忆也好,曹玉昆最近的观察也好,的确是发现,至少是当下,本地人身高普遍不算高,一七五就绝对要算是高个子了,人群中会比较出挑。

总之……这么说罢,要说曹玉昆的荷尔蒙值是100,那么黄佳朋的荷尔蒙值就是30那个级别。属于人群中匆匆一瞥,就能一眼发现的小帅哥。

他爸是县农行的行长,在县里绝对要算说话有份量的人物,他妈妈好像是北方人,当年知青下乡插队过来的,嫁给他爸就没回去,后来去了信用社上班。

他有个姐姐,上的好像是魔都的一家财经类的专科,据说还挺难考的,毕业回来之后,也就顺利地进了银行,在工行坐柜台。

啊,不想不觉得,一想的话,黄佳朋他们一家人要是就这么发展下去,三十年后说不定就可以算是县城婆罗门了吧?

只是黄佳朋实在是有点撑不起来的感觉。

这是个憨憨。

因为实在是过于的不学无术,他爸也不敢把他往银行系统里塞,只好暂时先丢去了县棉二厂,倒是挺老实,每天踏踏实实上班。

“打得好!我早就听说那老小子不老实了!”

听说自己最好的哥们打了一个实职正科干部,差点儿坐牢,黄佳朋非但没有要劝诫几句的意思,反而一脸敬佩,“还是你老曹牛逼!”

曹玉昆一时间也是有点儿哭笑不得。

这大概是自从穿越过来之后,第一个认为原主做得对的人了。

“少扯淡,再来一回我也不敢了,差点儿进去蹲着呀!”

面对这个傻小子,曹玉昆还是想尽量往正路上领一领,毕竟,打架实在不是什么值得提倡和学习的事情,“你以后遇见类似的事情,也别傻乎乎的打架!”

他闻言想了想,“嘿嘿”一笑,“我也不敢呀!那可是张卫民!”

曹玉昆闻言哈哈大笑。

这时候黄佳朋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了!反正我已经请假了,走,喝酒去!给你压压惊!”

曹玉昆想了想,点头,“走!”

92发财证嘛!干它!

但是还有一个多月呢,而且那是需要本钱的,拿几千块钱进去,倒是也能挣个几万十几万的,又有多大意义呢?

急不来!

先喝酒!

他虽然已经不是原装了,但基本上原原本本的继承了原主留下的所有记忆,那自然,也基本上圆盘继承了他的情感。

他知道那家伙跟黄佳朋的关系有多好!

而事实上,大约就是受到这份记忆的影响,尽管只是第一次见面,曹玉昆就挺喜欢这个憨憨的!

说话间,俩人各自蹬着了摩托车就走。

老城区实在不大,俩人一路走,简单商量几句,就定好了吃饭的地方,一路骑过去,也就五六分钟就到了。

到了饭店门口刚停下,熄了火之后甚至连钥匙都还没拔出来,黄佳朋忽然说:“不行,快走!”

他一下子就又蹬着了火。

曹玉昆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忽然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喊,“黄佳朋,伱敢跑!给我站那儿!”

下意识地扭头看过去,曹玉昆小愣了一下。

嚯,这姑娘真漂亮!

跟刚才那个宋玉华一看就大气而傲娇的感觉不一样,这姑娘一看就是个典型的江南女孩子,水嫩嫩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细长挺拔却又纤侬得度的身量,哪怕大冬天里裹了一身厚的,你依然能一眼看出她的骨肉匀亭的身架之美。

然而,事实上她绝非传统意义上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妈妈的遗传,她性格一向强势。

漂亮,聪明,要强,胆子大。

时不时的甚至有些霸道。

这就是她留给原来那个曹玉昆的印象了。

啊,对了,她叫黄佳颖。

黄佳朋他姐。

之前曹玉昆去他家吃过好几次饭,所以认识。

黄佳朋只好被迫再次熄了火,两个人都从摩托车上下来,无奈地对视了一眼。

俩人几乎是同时回过神来——这附近不远,就是黄佳颖上班的地方。

而现在,毫无疑问,中午午休时间,黄佳颖这是刚下班。

这时候曹玉昆才发现,原来不止黄佳颖,她身后还跟着足足四个年轻的女孩子,她们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跟在黄佳颖身后,也都从马路那边过来了。

黄佳颖大概有个一米六几的样子,离近了看更漂亮更水灵,但脾气却很爆,这方面又完全不像江南水乡的温柔女子了,只一把,她就熟练地揪住了黄佳朋的耳朵,黄佳朋甚至都不太敢躲开,只是满脸哀求,“别,别,别揪,疼啊姐……”

“你不上班,跑这儿来干嘛?”

“我……我倒班!”

“放屁!前几天你不是刚让咱爸帮你打招呼,说不想上夜班?撒谎你都不会撒……”忽然她就看过来,“你俩往一块儿一凑,准没好事儿!是想喝酒去吧?”

曹玉昆满脸尴尬。

不知道是不是原主留下的记忆在作祟,曹玉昆下意识地也有点想躲她了。

原主应该也挺怕她的。

正好这时候那几个女孩子已经跟过来了,近乎不约而同的,大家都盯着黄佳朋看了几眼,然后又都齐刷刷地转到曹玉昆脸上,这回就不舍得挪开了。

有人问:“佳颖,这俩人谁呀,你不介绍下?”

黄佳颖正瞪着曹玉昆,闻言头都不回,一副嘲讽的语气,“他俩你们可别惦记,不是什么好人,俩混小子!”

好吧,更尴尬了。

但还是有个女孩子笑着说:“混小子最好,有人就喜欢混小子。”

黄佳颖一下子被逗笑了。

她松开自己弟弟的耳朵,回头笑骂,“呸!你们好歹也要点脸吧,也吃过点好糠没有!”

但她到底还是给两边做了下介绍。

果然这些女孩子都是她的同事,刚下班,这是约好了要去搓一顿呢!

跟曹玉昆他们选的居然是同一个地方。

黄佳颖明显是不想放弃跟同事们的聚餐,但又不愿意让自己弟弟去喝酒,尤其还是跟她心目中绝对是混混中的混混的曹玉昆,就说:“黄佳朋你要是敢去喝酒,我晚上回家就告诉爸妈!”

黄佳朋一脸无奈,正想说什么,忽然有个女孩子笑着说:“反正都要去吃饭,佳颖,你怕你弟弟他们喝酒,那就大家一起来呗!”

黄佳颖犹豫了一下,笑起来。

她聪明得很,一下子闹明白了什么意思,脸上有些似笑非笑的瞟了说话那小姑娘一眼,“行是行,但是我把丑话说在前头!这俩可是真正的混小子!你见过谁家好人整天骑着个摩托车在街上瞎逛的?所以,你们要是非得看上谁,将来可别说是我介绍的,以后来埋怨我!”

说到这里,她还特意抬手一指曹玉昆,“尤其这个,前几天还跟人打架呢!”

曹玉昆抬手蹭蹭鼻子,勉强辩解,“佳颖姐,我现在改好了!”

(本章完)

第6章 要做大事的人

曹玉昆并不讨厌跟一帮小姐姐一起吃饭。

然而黄佳朋第一时间就表示了坚决反对,且理由很充分,“我们才不跟你们一起吃!我们俩男的,坐你们一帮女孩儿中间,丢不丢人!”

曹玉昆哑然失笑。

这还真是跟原主的思路完全一致——他们自认自己是男子汉,要做些男子汉才做的事情,私底下喜欢谁也好,搞对象也罢,都很正常,但是咱混江湖的汉子,吃个饭跟一群莺莺燕燕的坐一块儿,那还不被人瞧扁了?

一听这话,好几个小姐姐脸上都露出失望的神色,然而黄佳颖也是拿自己弟弟没什么办法的,只好说:“就许你喝两瓶啤酒,多了不许喝,知道吗?”

这回黄佳朋倒是答应了。

于是大家虽然前后脚进饭店,但是各坐各桌,各点各菜。

等到点完菜,曹玉昆笑着说:“伱也真是的,干嘛那么不给你姐面子。”

黄佳朋闷声不吭,正好老板先把四瓶啤酒给送上来,直接给开了盖子,他抓起一瓶,也不管凉不凉,咕咚咕咚就灌,一口气灌了半瓶,这才放下,却是又闷了半天,才忽然开口,气闷闷地说:“你听见她刚才说的了没?她早就知道你的事,知道你被抓起来了,都这么几天了,她都没告诉我!”

曹玉昆闻言一下子愣住了。

嘴巴张了几张,他愣是没能说出话来。

但随后,他却忽然抬起手,越过桌面伸过去,狠狠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没事儿,不能怪她!她是不想你跟我这些破事儿沾上,很正常!”

他仍是气闷闷的,不肯说话。

这个憨憨!

然而等曹玉昆也拿起一瓶啤酒,跟他碰了一下,喝酒的工夫,跟他聊起最近一段各自的生活和工作,他到底还是渐渐开朗起来,等到点的菜上了桌,俩人边吃边喝边聊,就开始有说有笑。

他性子其实算不得多么要强,被自己老爸给丢到了县棉二厂,他也是并不觉得怎样,上班也算踏实,只是真的聊起来,尤其还是跟最好的兄弟,他倒是逐渐流露出一些对未来的迷茫。

他知道自己笨,没有自己姐姐的那份聪明剔透,也知道因为自己是男孩儿,所以爸妈那里对自己很是有些无奈,有些怒其不争的意思。

但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苦闷,所以迷茫。

于是曹玉昆笑着安慰他,“没事儿,别急,等哥们我混起来了,你来跟我吃饭!我保证你吃香喝辣!”

他闻言果然笑得格外开心,“那最好了!”

…………

吃饭的工夫,黄佳颖往不远处黄佳朋那桌看了好几次,发现他们果然一人只要了两瓶啤酒,这才渐渐放下心来。

不由得就又多看了那个曹玉昆两眼。

事实上不止自己,吃饭的工夫,几个同事一直都在绕着弯的打听这家伙,至于盯着看,而且还一看就走神,就更是基本操作——

他们不知道在聊什么开心的往事,两个人都正笑得开心,那曹玉昆手里夹着烟,不时地抽一口,又长长地吐出一道烟气来,那烟气氤氲在他身边,配上他那张英俊异常的脸,那开心的笑容,乃至他身上那件皮夹克,实在是有着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不羁的浪子气质——简直叫人迷醉。

但黄佳颖还是强迫自己收回了目光。

且忍不住自嘲地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色迷!

然后,她又劝诫自己的小姐妹,“真的别看啦!你们别看这家伙是个混小子,女人缘可好得很,我听说高中时候就有不知道多少女孩子给他写情书呢!”

只看长相,这个曹玉昆简直是让所有女孩子都逃不开的一眼迷。

又有谁知道他内里其实是个草包呢?

其实黄佳颖记得很清楚,当初第一次见到这个曹玉昆,自己的表现并不比身边的这些小姐妹好到哪里去,也是一眼就迷上了——哪怕他是自己弟弟的好兄弟,比自己还要小了足足三岁!

当然,当她了解到曹玉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之后,这种迷恋很快就消退了。

她从小就是一个特别冷静、特别有自制力的女孩子。

当然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为一个草包男人沉迷的。

更何况这家伙不光不学无术,还打架斗殴!

而自己却是个要做大事的人!

这是一个多好的时代呀,只要你愿意动心思、动脑筋、出力气,你就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回报——那宋红星酿酒,也就刚十年,那谢兆方干纺织,甚至是84年才动手的,看看他们现在!

他们能行,自己也能行!

这样的时代,自己又正年轻,哪能辜负!

储蓄所里的同事,包括小姐妹们在内,不少人都取笑自己,觉得全县人都知道宋红星不可能缺钱,此前他做生意做了十年,也是从来没从银行贷过一分钱,自己居然跑上门去,要找他来贷款,纯粹是想得美,是异想天开——这又有什么可笑的呢?不试试怎么知道,他是不是需要贷款呢?

别管什么事情,不是首先应该想得美,然后认真去做,才能真的美吗?

我偏要异想天开,我偏要想得美!

我就要找他贷款,过几天我还去,就不信见不到他人!

要做大事,就从让宋红星从自己手里贷款开始!

…………

喝了酒也吃了饭,曹玉昆毕竟身上还有事情没交代清楚,相亲不成,也得早点回去跟爸妈有个交代和说法才行,于是就跟黄佳朋道了别,俩人分头回家。

他回家要出城往南去,有大概十六七公里的样子。

富平县地近水乡,身处江南,但出了县城往南七八公里,就已经是一片丘陵区,一过他老爸当派出所副所长的浒关乡,稍入山区,土路就开始不大好走。

骑在平路上的时候,曹玉昆还能分神想些事情,一等到进了山,他也是不得不小心地骑车,不过即便如此,也就不到一个小时,他就还是回到了自己这辈子的家——感觉海拔得有个四五百米了,山坡上错落分散着一小片人家,加一起也就三五十户的样子,其中那栋最新的两层小土楼,就是他们家。

结果才刚回家,他竟意外地发现,老爸居然提前下班回来了,跟老妈他们两个,正在堂屋里点着火盆,在烤火闲话。

看见自己回来,他俩的表情明显都有些奇怪。

想来是相亲不成的反馈已经传过来了?

不过曹玉昆倒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打个招呼,扯了把竹编的矮椅子也坐到火盆边,打算说这件事。

然而,还没等他开口,老爸曹卫国忽然说:“中午的时候,我在所里接到你宋伯伯的电话,他说,想让你明天再去一趟,还是老地方,还是上午十点前。”

曹玉昆愣了一下,“啊?为什么?干嘛去?”

老爸曹卫国的语气有些奇怪,“还是相亲。”

曹玉昆又愣,“还相亲?”

他心说不该呀,宋玉华那种骄傲的女孩子,就算吃了亏、让人打了脸,也只会找机会还回来,想必是不会因为自己胡扯了几个乱七八糟的名词,就让她忽然做出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那不符合她那种人的性格!

“你宋伯伯说,他还有个小女儿,叫宋玉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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