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高手过招(求订阅!)

宋妤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你好像在怕我接下来的问题?”

李恒空出一只手接过伞,尽量让自己语气显得平和:“这问题,8月份你在洞庭湖边问过。”

宋妤问:“是问过,现在有没有想改答案?”

李恒回答:“已成事实,再改答案最多也是刻舟求剑,自欺欺人。”

闻言,宋妤安静了。

她收敛所有表情,停住脚步,面色平静地望着他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眼睛看。

四目相视,此刻的宋妤气场非常强大,好看的眸子里黑黢黢地像极了旋转的黑洞,彷佛能把人吸进去、碾碎成尘埃一样。

都说面对越是在乎的人,越有压迫感。

大抵是如此。

这一瞬,李恒头皮发麻,感觉自己被她看透了,从表及里,从上到下,直指本心,无一幸免。

一分钟。

两分钟。

死寂一般对视三分钟,见他不动如山、至死不悔,宋妤终于有了动静,收回了目光。

在收回去的一刹那,她的眼神失去了锋芒,变得柔软如水。

宋妤远眺天际线讲:“书上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不论人为也好,天意也罢,既然做了选择,就应该像你刚才表现出来的一样,至死不悔。”

李恒听到心里一颤,这是明着拒绝自己呢。

前一刻还递给自己暖水袋,还用手绢帮自己擦灰尘,结果下一秒就来个180度转变,硬生生把他从火山堆拉到北冰洋,经历生死两重天。

在这种事实面前,李恒没有狡辩,也不会去狡辩。

因为他确实去了复旦大学,辩解再多也是苍白无力。

暮霭沉沉的天空,雪花仍在飞舞,有的被风裹挟打着转儿,有的落到了两人身上。某一刻,李恒伸手轻轻帮她拂去耳鬓和发梢上的雪花片子,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近距离感受到他的眼神,感受到他的温柔动作,僵持许久的宋妤到底是心软了几分,打破沉寂说:

“你倒是为自己争辩一句,我想看看自己哪里不如人?”

其实,她内心是有他的。要不然过去那么多追求者中,仅单独为他破例。

要不然也不会给他机会,跟着他出来。

只是这种喜欢,过去碍于陈子衿的存在,她从没有表现出来过。

本来按她的佛系淡然性格,假若不是他三番五次地追求、孜孜不倦地软磨硬泡,她现在也不会表现出来。

李恒从心说:“你可是宋妤,哪来的不如人?是我心里最完美的女人。”

宋妤不动声色问,“她呢?”

她,既指肖涵,也指陈子衿。

对于这种杀人诛心的问题,李恒本能地想逃避,但他知道不能逃避,因为迟早都要直面。

他硬着头皮回答,“她也很好。”

宋妤缓缓转过身,定定地看着他侧脸,“因为我不争?还是因为我软糯?”

“都不是,是我太贪心。”李恒几度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说出了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直视他十来秒,宋妤忽然好看地笑了,“你今天倒是头脑清晰。”

确实头脑清晰。

话说,能不清晰吗?

以自己对她性子的了解,妥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典型啊。自己要是像泼皮无赖似地争辩,反而落了下乘,会让她看不起。

而她唯一的弱点就是矜持清傲,比较心软。

前生,陈子衿和肖涵都是利用这一弱点猛烈攻击她,导致她在精神层面煎熬受不住,因而拒绝了自己两次求婚。

李恒充满爱意地看着她,坦诚说:“在洞庭湖边,我向你承诺过,今生不会对你撒谎,你问什么,我都会回答。”

宋妤沉默。

她眼神涣散,仰头望着漫天大雪,不知道在想什么?

直到某人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噜噜叫唤,她才从自己的世界中回过神,恬静说:“饿了吧?”

“嗯,快饿死了!”

“我带你去食堂吃饭。”

“好。”

李恒暗暗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摸准了她的命脉,这一关算是暂时过了。虽说两人的感情没有太大进步,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哇。

对于宋妤,他没法像面对肖涵和子衿那样猛烈,只能徐徐图之,慢慢来。

此时正是饭点,食堂人多。

宋妤不顾校友的各种眼神,安静地给他打饭,去不同窗口挑他喜欢吃的菜,最后找一位置坐下。

她没有刻意去挑角落位置,而是哪里相对宽敞一点,就大大方方带着男人过去了。

把玫瑰花放桌角,她坐下说:“我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菜,麦穗高中说你经常吃这几样,我就打了。”

李恒:“.”

面前这女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爱吃什么菜?

上次点菜,她都如数家珍,很显然早就把自己的喜好捋清了。

他感觉这话里有话,是个雷。

见他不接话,宋妤莞尔一笑,“怎么,怕我话里带刺?”

李恒拿起筷子,答非所问:“先让我吃两口,肚子饿得慌。”

宋妤似乎不怎么饿,一直在看着他吃,等到他吃完大半碗,才出声询问:“要不要再打一份?”

李恒摇头,“不用,够了。”

宋妤把自己的饭菜扒拉一半给他,临了说:“跟我说说麦穗,她已经一个月没给我写信了。”

李恒困惑,这不像麦穗的风格啊,问:“你们过去多久一封信?”

宋妤说:“半个月。”

李恒假装吃醋,“你也才半个月给我写一封。”

宋妤眼带淡淡笑意:“我就给你、麦穗和曼宁写信。”

李恒问:“曼宁多久一封?”

宋妤说:“没有厚此薄彼,都是半个月。”

李恒好奇:“曼宁那么活泼的性子,也耐得住半个月给你回一封?”

宋妤回答,“一般都是她先给我写,我跟着回。事实上,她每次都给我写满4页纸。”

李恒随口问:“4页纸?这么多,那你们一般聊些什么?”

宋妤隔桌瞧着他,不言不语。

没等到回复,李恒眨巴眼,抬起头问:“怎么了,有哪里不对?”

宋妤好看地笑了笑:“你这是在套话么?”

她之所以能这么敏锐,是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孙曼宁在信件里提到的许多事,提到的复旦三人组一起办的事。而很多时候往往在麦穗信件中找不到任何字眼。

同时,孙曼宁喜欢分享她自己和李恒、麦穗之间的互动情况。

可麦穗却很少在白纸黑字中提及李恒,不是说完全没有,却不多。

一封信两封信可能没什么,但长此以往,久而久之,聪慧的宋妤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

再结合闺蜜在高中三年露出的一些蛛丝马迹,宋妤明白了缘由所在。

在高中,宋妤和麦穗成绩本就不相上下,争相拿全校第一,只是前者比较稳定一些,两人不存在智商上的鸿沟。

所以,宋妤能察觉到的不对劲,麦穗在偶然一次看到孙曼宁给宋妤刚好写完的信件后,登时心慌慌的乱。

她瞬间清醒过来,很多事情只要发生了就有迹可循。

这也导致后面一个月她每每给宋妤写信时,总是心不在焉,总是没底气,写了一遍又一遍,写完一封又丢一封。

在此种重重矛盾压力中,在内心煎熬下,麦穗的信件最后都没有写完,没有发出去。

小心思被拆破,李恒没做声,只是抬头正面对她。

相视良久,宋妤轻声说:“和我们俩的信件内容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说生活、谈学习、聊学校,分享沪市和京城两座城市的差别。

嗯,对了,曼宁信里讲,你在庐山村租了房子写作,麦穗和她经常去你租房玩,帮着照顾你起居。”

这一席话看似普普通通,但李恒却听得汗毛树立,如坐针毡。

那种感觉又来了!

上辈子,她和子衿同麦穗吃饭聚餐从不带上自己的那种感觉又来了。

内心已经把孙曼宁这妞骂了八百遍,但李恒面上却始终保持稳定:

“和曼宁说得大致差不多,这几月我一直在看书写作,她们确实帮了我不少忙,买早餐什么的节约了我不少时间。”

宋妤问:“报纸上都在都在等你《文化苦旅》的最后篇章,写完了吗?”

“噢!瞧我这坏记性,上封信一个劲跟你分享春晚的事,把这茬给忘记了,写完了,上个星期写完的。”李恒拍下额头,如是回答。

“我室友们都在讨论《文化苦旅》单独出版问题,你和《收获》杂志谈妥了没?”宋妤关心问。

李恒高兴问:“你室友们也关注我的书?”

“嗯。”

宋妤轻嗯一声,面带笑意:“你现在可是大作家,在我们北大的名气和影响力很大。

半月前肖凤还参加了学校文学社的活动,回来跟我使劲夸你,说文学社举办了一个专题,专门研究你的《活着》和《文化苦旅》。”

李恒开心到筷子都忘记拿了,身子前倾:“我这么有名啊。”

宋妤扫眼四周,笑着点头,“可能比你想象的还出名。

这一学期,已经有3个任课老师在课堂上公开推荐你的《活着》,4个老师说爱看《文化苦旅》,称之为大师之作。

我的室友大部分都是受老师的影响,成了你的读者。”

李恒小小嘚瑟,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报纸上夸他一万遍,都抵不过北大老师在宋妤面前夸一遍。

这种愉悦的感觉怎么说呢,成就感爆炸!虚荣心爆棚!

身子都快要飞来了!

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宋妤罕见地赞誉他:“待在你身边时,没感受到你是大作家;而你一离开,感觉世界铺天盖地都是你的影子,都在谈论你。”

李恒血气上涌问一句:“那你喜欢吗?”

四目相视,眼神交缠,宋妤好看地笑了,没接话,低头吃起了饭。

“诶,在我听得最兴奋的时候,你却不说话了,好生难受。”李恒快乐地抱怨一句。

宋妤依旧吃饭,笑而不语。

吃过饭,两人肩并肩走出食堂。

来到外面,她问:“下午你有什么安排?”

她的潜在意思是,问他下午要不要走?去他父母那里?

李恒秒懂,“下午没安排,我明早再走。”

宋妤想了想说:“下午我5、6节课有课,你跟我去教室,还是我逃课陪你去看电影?”

李恒兴致勃勃地问:“你敢为了我逃课?”

这事前生没发生过,他特别想体验一次。

见状,宋妤安静说:“我把花送回宿舍,你在寝室楼下等我。”

“成交。”

李恒乐呵呵地跟着她来到女生宿舍楼下,站在大门处的时候,好多进进出出的女生都暗暗瞟他。

还远不止于此,没多会,女生宿舍就在疯传一个消息:宋妤男朋友在寝室楼下,姐妹们,想看的快去,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啊。

然后,一波接一波的女生打他身边经过,嘴里看似在聊天,那小眼神儿却全往他身上罩。

甚至有几个胆大的,装都不带装的,明目张胆跑他身前,打量打量他,接着笑嘻嘻又跑回了宿舍大厅。

李恒好生无语。

喂,你们可是北大的!北大的!能不能矜持点儿?

好在宋妤没让他久等,把保暖袋重新加热就下来了。

离开女生宿舍楼,她打趣说:“刚才楼道里,好多女生都在传你长得不错。”

李恒摸摸自己脸蛋:“哪里哪里,我这也只是捡了个便宜,我老妈的功劳。”

宋妤莞尔,问:“旅舍找好了?”

李恒道:“找好了,上次那一家。”

宋妤说:“跟我再详细讲讲你上春晚的事。”

“好。”

接下来几分钟,他一直在讲陶笛,讲《故乡的原风景》,从头至尾,事无巨细都叙述了一遍。

宋妤没打岔,听得很认真。

听完后,她唏嘘:“以前只觉得你唱歌很好听,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天赋。”

李恒得意一句:“你应该为我上春晚感到高兴。”

“确实高兴。”

宋妤点头,但下一句话却把他噎得不轻:“可你太优秀了,也不容易让人省心。”

听到这似有所指的话,李恒嘿嘿笑了下,“太优秀也不是我的错,再说了,不优秀也不敢追你。”

宋妤假装没听到后面半句话,“带陶笛了吗?”

李恒回答:“带了,在旅舍。”

能不带吗,上次信中说了要提前吹给她听的。

宋妤期待说:“等会找个人少的地方,吹给我听。”

“没问题,依你。”

在李恒这里,只要她喜欢的事,哪怕是摘月亮摘星星也要架梯子试一试。

前生学钢琴,就是因为她爱听,才去努力学的。

紧赶慢赶来到电影院,两人挑了许久,最后选了《末代皇帝》观看。

宋妤性子喜静,爱好不多,钢琴音乐会和看电影恰是她最喜欢的消遣方式之一。

《末代皇帝》是尊龙和陈冲主演的传记电影,主要讲中国最后一个皇帝溥仪从当上皇帝开始到最终成为一名普通公民之间横跨60年的跌宕一生。

这部电影虽然他看过,但好多细节内容都忘记了,现如今重新观影一遍,好像跟看新的一样,很是投入。

宋妤比他还投入,聚精会神看着屏幕,一丝小差都没开,生怕错过了电影内容。

好吧,这年头不像后世,来电影院看一场电影确实不容易,不只他们俩,影厅的所有人都比较专注。

期间,李恒悄悄问:“我和男主尊龙,谁更好看?”

宋妤眼带淡淡笑意瞥了瞥他,对比一番后,“你们是不同类型,气质不一样,都好看。”

李恒装模装样叹口气,“我还以为你会说我更帅。”

宋妤眼角的笑意扩散到脸上,矜持说:“你确实不赖,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痴迷喜欢。”

李恒美滋滋地讲:“你要是能把后半句收回去,我会更高兴。”

宋妤说:“水至清则无鱼,心净无垢。”

高手过招,一问一答如一啄一饮,两人看似什么都没提起,却什么都说了。包括肖涵和陈子衿。

也包括让她前面说过的麦穗。

这部电影比较长,有两个多小时,等到走出电影院时,外面街道屋顶早已被铺满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李恒撑开伞,问:“这部电影怎么样?”

宋妤比较满意:“好看。”

李恒道:“走,我们去旅舍取陶笛。”

宋妤嗯一声,钻到伞下,两人“咯吱咯吱”踩着积雪,往旅舍行去。

电影院离旅舍不是特别远,走路20来分钟就到了。可就算这样,他还是适应不了这种太冷的天气,冷冽的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割得疼。

倒是宋妤比他好多了,一条围巾帮忙挡住了大部分攻击。

进屋后,她说:“等会给你去买条围巾。”

这种好事,哪有不答应的?

用热水洗把脸,他一下子感觉舒服多了,人又活过来了,坐椅子上歇息一会,随后从包中找出陶笛,“走,我们找个地方。”

望眼外面的雪花,她改主意说:“就到屋子,外面风越来越大了,估计没法打伞,太冷。”

李恒打开窗户伸手试了试,立马接受了她的意见。

“你准备好了没?我要演奏了。”

“嗯。”

“做好心理准备,听完不要太过震撼。”

宋妤恬静一笑,缓缓点头。

受余老师的摧残,李恒这段日子的陶笛水准大涨特涨。

尤其是日复一日地吹奏同一首曲子,双手一触摸就找到了那种信手拈来的感觉。

真的是信手拈来!

当陶笛放到他嘴边,吹响第一小段音符时,宋妤就被征服了,静静地凝望着他,整个身心彻底融入到了他的音乐世界中。

4分40秒说长不长,说短说短,但在宋妤耳里犹如惊鸿一瞥,还处在惊艳中就收尾了。

当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冷空气中的时候,房间顿时陷入静谧,落针可闻。

宋妤仍保持一个姿势,近距离静静地望着他,眼睛亮亮的,熠熠生辉。

许久许久,直到隔壁房间传来叫好声时,她才渐渐回过神,用一种莫名的语气感叹:“吹奏得真好。”

李恒道:“你觉得好听我就放心了,以后我多吹给你听。”

“好。”

宋妤伸手要过陶笛,爱惜地摸了摸,“这曲子我很喜欢。”

她问:“你什么时候学的陶笛?”

李恒回答:“有段时间了,不过最近跟一老师在专业学,才达到现在的样子。”

宋妤抬起头,“是英语老师闺蜜,那位余老师吗?”

“你知道?”李恒惊讶。

宋妤说:“有一次吃饭,我记得英语老师曾说过,她闺蜜很擅长各种乐器。”

李恒如实相告:“确实是她。春晚的时候她会给我伴奏,我陶笛,她小提琴。”

接着他补充一句:“还有一位同学弹钢琴伴奏。”

她妈妈江悦就是大学音乐老师,宋妤对这方面自然比一般人接触的多,“你们加油练习,那些老同学和邵市老乡,今年肯定都会守在电视机旁的,《故乡的原风景》拥有一鸣惊人的实力。

我希望春节过后,大街小巷都能听到它。希望大家都以认识你为荣。”

宋妤的话,给了李恒无穷信念之力!

只此一句,无需多言。

她没提作家身份,也没提写作。虽然那是一场更大更持久的风暴,但她懂他,不愿这么早暴露的。

接下来的时间,两人一直围绕这首曲子在聊,中间宋妤面露期盼:“除了这首曲子,你还创作有其它的吗?”

“有。”

李恒斩钉截铁说着,再次拿起陶笛。

宋妤伸手轻轻压着他的手背,“别这里,我现在还没缓过来,也不想这么早缓过来。”

李恒手背翻转,借机握住她的手,“那我寒假来找你。”

宋妤恬淡笑了笑,低头看着手心接连处,自我调侃道,“我以为,这次你会君君子子放过我。”

李恒厚脸皮说:“你都知道我的为人,就不要异想天开了嘛。”

宋妤安静没接话,想了想,也没抽走手。

沉默一阵,她气质沉凝地问:“你明早什么时候走?”

李恒对此早有打算,“7点左右。”

“时间有些早,那我明天不来送你了。”宋妤说。

李恒指着床,“你今晚不到这过夜啊?”

闻言,宋妤静气几秒,稍后起身来到窗前,望着外面的风雪,好一会饶有意味地说:

“下次见到子衿和肖涵,我跟她们商量一下。问她们这床睡腻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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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更后改。

(本章完)

第277章 ,鱼和熊掌怎样才能兼得?(求订阅

闻言,宋妤静了静,稍后起身来到窗前,望着外面的风雪,好一会意味深长说:“下次见到子衿和肖涵,我跟她们商量一下。问她们这床睡腻了没有?”

听到这话,李恒面皮抽搐,吓得不敢再吱声。

他明白今天的极限就只能到这儿了。调节三女关系的事情,只能作为长远目标缓缓图之,切忌操之过急。

其实嘛,经历上辈子,他差不多摸出了三女微妙平衡的一点诀窍,绝对不能让一方明着太过受宠,否则另外两女就会默契联手。

这有种三国演义的权谋意味。

前生,就是因为自己太过痴爱宋妤,特别想与她结婚,导致敌对十多年的子衿和肖涵突然达成短暂和解,不约而同向施压宋妤。

在这场施压中,两女分工明确,陈子衿负责主攻宋妤,肖涵牵制住李恒,不让他去京城救场,两头齐齐并进,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宋妤最终没能抗住,最先熄灭了结婚的念头。

后面许多年,他一直在思忖三女的性格:

三女中,论精神抗压能力,肖涵为最,子衿次之,宋妤垫底。

论善良和大度,宋妤最好,子衿和肖涵差不多。

论心计和手腕,这要分两阶段:前期耳濡目染家学渊源的子衿最厉害,肖涵次之,这方面宋妤比较没存在感。

换一种说法,不是宋妤不行,不是她不懂,而是她的性格限制住了她。

而后期的话,善于总结斗争经验的肖涵比较突出,子衿基本在她手里捞不到什么便宜,交锋几十年,两女的战果基本在五五开。具体一点的话,可能肖涵略微占据上风。

从前世的思绪中回过神,李恒起身来到窗前,顺着她的视线望向远方,低沉问:“你在想什么?”

宋妤说:“我在想我们初认识的时候。”

李恒问:“初认识?我那时候在你心里是什么印象?”

“比较朴素,嗯,相貌生得挺好。”宋妤客观地说出第一印象。

李恒厚脸皮问:“那,有没有第一眼喜欢上我?”

宋妤轻轻瞥了瞥他,稍后认真说:“不知道,但你确实长在我喜欢的点上了。”

李恒比较激动:“我还以为你会否认。”

宋妤莞尔一笑:“你都对我又是拉手又是送花了,我否认也没意义。

倒是你,我还以为你对我十分了解,却说出这样的话,难道你不了解我就敢追我吗?”

“敢啊!”

李恒说:“我第一眼就被你迷住了,那时候就想着该怎么追你,想着怎么把你娶回家。”

听闻,宋妤许久没出声。

眼睛跟随窗外的雪花飘动而飘动,过了好会,她轻声提醒说:“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应该保持克制。”

“我知道。”

李恒没为自己做任何辩解,只是讲:“林徽因有一句话我认为很对:克制不住的才是爱,爱从来都是不正常的。

一见钟情往往就在一个眼神或一个念头之间诞生。

我不想今生遗憾,所以我来找你了。”

宋妤沉默。

几分钟后,她半转身,静静地看了会他侧脸,稍后说:

“走吧,风小一些了,我们去买围巾,去吃晚饭。”

“好。”

李恒应声,把窗户关上,跟着她出了门。

下到一楼,老板热情问李恒:“之前那首曲子是你吹的?”

李恒点头,说对。

老板竖起大拇指,“真好听!我老婆和我女儿听得饭都没吃了,筷子都放下了,生怕听漏了。它叫什么名字?哪里有磁带卖?”

李恒笑道:“它叫《故乡的原风景》,外面还没得卖,等春晚吧。”

“春晚?难道要上春晚?”目送李恒和宋妤出门,老板嘀咕一句,然后快速跑去后院喊:

“老婆,大事!我打听到了,这首曲子今年要上春晚”

离开旅舍,宋妤替他高兴:“看来你要出名了,我提前预定一张签名。”

李恒把伞偏向她,“签名有什么好,签名照吧,我们去拍张合影。”

宋妤目视前方,笑说:“你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每次来都想从我这里薅点羊毛。”

李恒发自内心道:“这个世界上,也就你能让我如此执着了。”

宋妤听到安静没出声,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在街角处右拐,带他进了一家衣帽店。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她问。

“我不说话,你送我什么就戴什么。”李恒主打一个夫唱妇随样。

宋妤淡然笑了下,果然不再征求他意见,挑来挑去,最后挑了一款她最爱的颜色,白色。

她脖子上的围巾也是白色。

店员夸赞她说:“这位小姐很有眼光,白色十分符合你先生的气质,跟你脖子上的围巾也很搭,像情侣款。”

宋妤拿起围巾比对了一下,发现同自己脖子上的颜色差不多,但她犹豫一下后,没有选择换,而是付钱走人。

来到店外,不等她出声,李恒已经弯腰把头送到了她跟前,示意她帮着戴上。

宋妤静了静,再一次感受到眼前这人的难缠程度,矜持一会,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最后还是没熬过他,细心地帮他系上。

等她系好,李恒直起身,期待问:“怎么样?好看不?”

宋妤退后两步,打量一番说:“好看。”

“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今年我戴它上春晚。”李恒含情脉脉看着她,当场做此宣布。

对视一会,宋妤有点受不住他的炙热眼神,右手捋了捋耳际细碎发,不动声地偏过头说:“就不怕那两个打起来?”

“不怕!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阻挡我。”

李恒口里说着不怕,人却走到她近前,右手牵住她的手,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往来路上的照相馆奔去。

真的是奔!

他连伞都不打了,带着她飞驰在雪地里。

宋妤满脸无奈,这人跟狗皮膏药似地,只要自己一个不注意,他就能抓住机会。

“来,看镜头“

”不错,两位很搭很有夫妻相,保持住,再来一张。”

一连拍完3张合照,李恒才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手。

宋妤问:“几天有拿?”

“最近照相的比较多,要5天,5天你们过来。”女摄影师说。

付完钱,走出照相馆,她问:“今晚你想去哪?”

李恒问:“平时你都在哪?”

“一般和舍友在图书馆看书,偶尔在宿舍偷偷懒。”宋妤如是说。

李恒表示:“那我陪你去图书馆,话说我读大学这么久了,还没去过图书馆呢。”

宋妤讶异:“你在复旦也没去?”

李恒摇头:“我要研读的书籍太多了,一直没找着时间。”

宋妤问:“你的书房有很多书?”

李恒回答:“很多,有几百本。”

路过一家饭馆,两人没太多讲究,随便在里面点了三个菜,吃完就往北大图书馆赶。

“咦,李恒,宋妤!”

就在两人有说有谈登台阶时,后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李恒转头一瞧,原来是许久未见的老同学肖凤,他挥手打招呼:“好巧啊,肖凤同志。”

“巧吗?我在这图书馆,一个星期起码能遇到宋妤三回。”

肖凤大步流星走到两人跟前,说:“其实隔老远就看到你们俩了,我才特意加快速度的。”

李恒问:“吃过晚饭了没?”

肖凤说:“没吃,你要请客么?”

李恒往回头走,大气说:“没问题,应该的,走起。”

肖凤赶忙拦住他,“我开玩笑的,没吃饭怎么这个点来图书馆呀。”

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何况三人本就关系熟络,围着聊得兴起,连自修室都暂时忘记去了。

“宋妤,宋妤!”

中间,有一伙女生在不远处喊宋妤。

她们口里喊着宋妤,可那小眼神却一个劲往李恒身上蹦,恨不得从他身上剜块肉出来。

宋妤对两人说:“我室友,应该找我有事,我过去下。”

李恒嗯一声,看着她过去。

等宋妤和那边的室友聊上了,肖凤好奇问:“你们俩,不会真到一起了吧?”

李恒眨巴眼,“你觉得呢?”

肖凤看看他,又看看宋妤,思考说:“我觉得她还没答应你。”

李恒问:“你没听过传闻?”

“法学院是有很多关于你们俩的传闻,但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断。”肖凤这样讲。

李恒眉毛一挑,“你都没恋爱过,这么确定?”

肖凤眉毛比他挑得还高:“怎么?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何况你沪市吊着个肖涵,人大还有一个陈子衿,我才不信美成这样的宋妤会没名没分稀里糊涂跟了你。”

提到肖涵,李恒不想在这话题上纠缠,转而问:“你和肖涵平常联系多不多?”

“我们每个月都会通信。”肖凤实诚讲。

李恒瞄眼宋妤,压低声音说:“我在北大的事.”

“放心,我从来没提过你,不过”肖凤话到一半,打住了。

李恒追问:“不过什么?”

肖凤歪个脑袋:“不过你真觉得能瞒过肖涵?

她可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而且而且应文那边,她可不会听你的。”

李恒蹙眉:“上次是应文告得密?”

肖凤摇头,“主动告密应该不至于,但应文的性格你还不懂么?

她和肖涵关系情同姐妹,寒暑假经常在镇上长住,肖家一大家子都对她那么好,我并不觉得她会站你这一边。哪怕你如今已经功成名就。”

李恒揉揉眉心:“你分析在理,本来我这回还打算抽空去看看她,算了,下次再说。”

他这个去看看,主要是对老抹布信中提到赚留学生钱感兴趣,很想敲开那土味姑娘的脑袋瓜子瞧瞧,她是怎么发现这一巨大商机的?

正当李恒和肖凤聊肖涵时,宋妤回来了,两人立马转移话题,说起了寒假去哪玩、去哪聚会的事。

“好了?”李恒问宋妤。

“好了,我们去阅览室。”宋妤说。

“成,听你的。”李恒主要是来感受一下北大图书馆的氛围,去哪都一样。

李恒一直觉着,具有书香气质的女人,魅力会有格外加成。

余老师是。

融入在书架海洋中的宋妤也是。

气质出尘的她手捧一卷书,青丝散拢,眉目如画,素白的棉质衣服软软地塌在玲珑饱满上,美得让人窒息,彷佛凡间的尘土都无法沾染她的纯净,李恒一时看痴了!

感受到在偷偷看自己,宋妤抬头同他对视一眼,好看地笑了笑,随后低头继续找资料去了。

一个小半时后,她把书放回书架上,收拾好笔记本走过来,打趣问:“盯着看这么久,眼睛不累?”

李恒道:“永远不累。”

“那你看出什么名堂?”

“我看到了我们未来结婚洞房的一天。”

宋妤淡笑说:“看来你天生就适合追女生,不仅长相讨人喜、嘴甜,还有一双好眼睛。”

李恒叹口气:“诶,别夸了,想起我今晚一个人在被窝里孤单受冻,就心灰意冷。”

宋妤哪里还不知道他贼心不死,当即越过他,直接往出口走。

只是才走几步,她又停住脚步,“回答我一个问题,我给你一个50%的机会。”

李恒眼睛一亮,慌忙道:“你说。”

宋妤转身,一步两步三步走到他跟前,静静地逼视他眼睛,柔声问:“鱼和熊掌,怎么样才能兼得?”

真他娘的!

这是个要命题啊!

李恒眨下眼,“养只会抓鱼的熊。”

宋妤愣了愣,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李恒追问:“50%的机会怎么算?”

宋妤安静没出声。

李恒问:“你不会以为我答不上来,根本没想好怎么兑现这50%的机会吧?”

他还真猜中了,宋妤压根就没想过他能答上来,压根就没想过要跟去租房过夜。

虽说上次国庆两人曾同屋住过一晚,但那时主要是因为生日等机缘巧合促成的。

而今晚之所以问这问题,是因为心里一直有个结:他为什么不跟自己来京城?而是去了复旦?

孙曼宁曾在信里告诉过她:当初高考成绩出来之际,高中英语老师是想托关系把他弄进北大的,可他明确拒绝了。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在自己和肖涵之间,明确选择了肖涵,放弃了自己。

身为一个女人,不论是什么样的女人,不管是高高在上的贵妇人,还是贩夫走卒,只要尚存一息之气,就会介意这个问题,这和身份无关,和高低贵贱无关,和脾性无关,只因自己心中在意过对方。

本来过去这般久了,以她的佛系性子能暂时压制住这个心结。或者随着时间流逝,最终遗忘。

可最要好的闺蜜麦穗、如今也有成为“新结”的苗头,旧结未去,新结已来,这让她心情十分复杂,才有了这一问。

才有了罕见不符合她性子的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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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晚了,先更后改。

已更10400字,明天继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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