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109:诸君可是在找在下【求月票】

侍女端着作画用具鱼贯而入。

饶是翟欢也忍不住微变了脸色。他沉着脸,放下手中酒盅,欲起身执言——这又不是娱乐性质的曲水流觞宴,若真是仰慕祈先生的丹青画作,大可以宴会结束,携重礼登门求取,而不是用对待伶人一样轻慢的态度……

郡守在拿祈善寻乐子吗?

不过,这些念头只在脑海盘旋,并未诉之于口,因为半途收到祈善的眼神暗示,示意他不要插手。翟欢犹豫了一瞬,抿了抿唇,将酒盅一饮而尽,找借口去厅外透透气。

郡守将这一切尽收眼中。

暗中嗤笑:“年轻人还是太沉不住气。”

见祈善右手执笔,姿势娴熟自然,落笔果断利落,他问:“先生可会左手作画?”

祈善神色自然地回答:“会,少时好奇学过一阵子,只是不如右手那么灵活。”

郡守用闲聊的口吻回忆:“本府少时也认识一个会用左手画的友人,不过他不是好奇学的,而是天生如此。对他而言,左手远比右手好用。说来巧合,他与你同名同姓同字。”

祈善淡淡道:“哦,这般巧合?”

郡守有些不好意思:“先前看到先生丹青,还以为是那位友人来孝城看本府呢。”

祈善闻言将笔交到左手,同样行云流水:“郡守与友人感情甚笃,交情深厚?”

郡守叹道:“是啊,可惜多年没见了。”

祈善笑而不语,精力专注画纸。

左手作画?

席间众人对此没什么兴趣。

因为世人都是用右手,以右为尊,用左手的就成了特例。即便有些人生来就更偏向左手,家中长辈也会用手段将其矫正。刻意去学左手画,可不就是哗众取宠的小手段?

当即便有客人笑呵呵地闲聊。

“在下拙见,学画作画,三分天赋、七分苦练,画技扎实、根基夯实才是重中之重。用什么手去画都是次要。倘若是天生善用左手,家中长辈也未及时纠正,倒没得说。可若是为了噱头去浪费精力,岂不是本末倒置?”

在这个世界,“画”更多时候用来消遣的,一般文心文士不会在这方面下很多功夫。有这个时间,多钻研言灵、打坐修炼不是更妙?沉迷太过,还会被盖上“玩物丧志”的标签。

因为不清楚郡守和友人关系有多好,他便将那位“友人”撇出去,只踩寂寂无名的祈善。

说完便有相熟的客人笑着附和。

郡守这边不置一词。

宾客见状,便知道祈善在郡守眼里没分量,一个可有可无、能拿来取乐的玩意儿,无需多尊重。于是聊天内容便多了对“左利者”的议论,或是“奇闻异事”、或是“绯闻闲谈”。

祈善始终不动如山,既没有遭到羞辱的愤怒,也没有被嘲笑的无地自容,仿佛绕在他耳边的叽叽喳喳全是聒噪废话,与他本人也没有丁点儿干系,心湖激不起半点儿波澜。

郡守一边品茗一边暗暗打量祈善。

内心摇摆不定。

倒不是怀疑祈善是他认识的那个“祈善”,没见到人之前他怀疑过的,还为此寝食难安,恨不得派人将他暗杀掉,但又害怕不敢轻举妄动。直到见了真人,悬吊的心才放下来。

二人相差太大,不可能是一人。

但他怀疑,眼前这人可能是政敌派来恶心他的,“祈善”也不是真名。如此,疑点便说得通了。因此郡守才放任、暗示其他人嘲弄,也有激怒试探他的意思。

不多时,祈善交了画。

郡守也没细看,抚掌夸奖祈善画技了得,其他宾客也很给面子地捧哏,仿佛前不久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不是他们。祈善也懒得应付计较,随便找了借口带着那盘报酬走了。

出门不多会儿便遇上要回正厅的翟欢。

祈善道:“翟大郎君在此做客?”

翟欢:“拜访名士。”

名士???

他这位仇家???

祈善歪头,回忆了会儿,想起来了。

他这位仇家爬得快、会抱大腿,但名声不好。为了弥补短板,时常邀请四宝郡各地名士一块儿玩,将“投其所好”四个字发挥到极致。

有什么名士路过他的地盘,他也一个不放过,让客人充分感觉到东道主的热情好客,送钱送人送温暖,为人仗义、热情大方。

一来二去,竟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名士,在名士圈蛮有存在感。

祈善笑眯眯问道:“其人如何?”

翟欢:“……”

虽然没有说话,但他一言难尽的表情又像是将什么话都说了,看得祈善心情愉悦不少。

他拍拍翟欢的肩膀,神秘道:“好好玩。”

翟欢:“玩?”

“听闻这位郡守后院养的妾室,各个都是尽态极妍、姿色无双,小友或许有福了……”

翟欢:“……”

他表情越发僵硬,看得祈善心情大好,在他肩上做了个“拂”的动作,仿佛翟欢在这间宅子沾上什么赃物,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翟欢冲祈善背影道:“先生也小心。”

既然这位郡守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想必也不会让祈善轻易带走那些金元宝,还是不能放松警惕。祈善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不过他丁点儿不慌,用这些钱在郡府派来的人眼皮底下,大肆采购,但没有全买米粮,大部分都是木头炭火、布匹种子,少数农具、笔墨纸砚,让人搞不清楚他想搞什么。

装了满满四十多车。

祈善不是在买买买的路上就是到处喝酒玩乐,有时抓住酒肆的酒鬼都能唠嗑一时辰。

没一点儿有用内容。

废话连篇,听得人哈欠连连。

祈善却乐在其中,偶尔还会揣着他那只叫“素商”的狸奴采买上好的料子或者小鱼干。

如此过了三四天,祈善终于包袱款款踏出孝城。他前脚刚走,后脚便有一伙人跟上。

贼眉鼠眼,不怀好意。

他们也是偶然听说这穷文士身怀巨财,本着错过这村没这店的原则,准备干票大的。

谁知跟到郊外,视线中的人突兀消失。

“人?人呢?”

“怎么突然不见了?”

就在他们惊慌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笑。

“诸君可是在找在下?”

一回头,却见清癯瘦弱的青衫文士,手执长剑,面带微笑,远远一看仿佛笔直青竹。

小贼们:“……”

不过半刻钟。

祈善将擦拭剑身血迹的手帕随手一丢。

收剑入鞘,悠悠往深山而去。

隐约的,还能听到他与人低语。

“素商,陪阿爹回去敲钟。”

“你问敲什么钟啊?”

“自然是敲那歹人的丧钟!”

(本章完)

第110章 110:食不言【求月票】

沈棠这几天过得很不快乐。

各种意义上的不快乐。

先前在孝城,无聊了还能出门摆个摊、卖个酒、逛个街,但深山老林除了一帮土匪,啥也没有。人生寂寞如雪,她感觉自己再这样咸鱼下去,绝对会闲到发霉。

“五郎真无聊,不如帮半步操练民兵。”

沈棠想也不想就拒绝:“才不要,大老远就能嗅到一股冲天的汗臭味。一天的运动量就大大超出一个阿宅一年的总量……”

她不是没跑去围观共叔武练兵。

看了一回就让阿宅“瑟瑟发抖”。

说是练兵,实在是抬举,那个规模连小区楼下老爷子老太太的广场舞团都能碾压——简单来说就是稀稀疏疏几十号人,在共叔武指令操控下学习劈砍刺之类的基础动作。

同一个动作重复数百遍是常事。

上午技巧,下午体能。

第二天早上回来继续循环。

这个强度,普通人根本吃不消。

不是没人跑出来反对,结果就是被共叔武两指捏断喉咙,直接杀鸡儆猴,直言他们之中有谁受不住都可以选择自尽,他们都是俘虏,俘虏还跟他谈条件,活得不耐烦了?

死了两只鸡后,剩下的猴儿安静如鸡。

这些猴儿逐渐意识到训练他们的人很冷血,他们若是不听从命令,共叔武根本不会在意他们死一个还是死两个,还是全部死了。若他们服从命令,绝对能吃得饱饱的。

一天两顿正餐,朝食和飧食供应充足, 额外三顿加餐补充体能, 应对高强度训练。他们自我安慰这是给地主打工,训练便是工作内容。获得食物越多越累不是理所当然?

当土匪/混混饥两顿饱一顿,碰上硬茬勒紧裤腰带更是常事,现在能吃饱很好了。

一番自我洗脑, 居然慢慢适应下来。

甚至用这番言论给身边的人洗脑。

那些不安分的, 见无人站出来迎合自己,自己一人孤立无援, 自然也怂了。好死不如赖活着, 他们一点儿也不想尝尝共叔武那两根手指硬,还是他们的脖子硬……

褚曜道:“那五郎去东厨帮忙, 储粮不够, 祈善那厮还不知道要在孝城墨迹几天。”

变大饼!

这是沈棠的强项。

她负责变大饼,林风负责将变出来的大饼放入干净的竹筐,整整齐齐码好, 统计数字。第一次看到这项绝技,林风着实吃惊许久:“文心言灵还能变出食物?”

沈棠变到一半饿了,将手中大饼嘴里一塞,一边叼着一边含糊道:“是能啊,但一句言灵才一个大饼。供应几十号上百号人没问题,再多就不行。且不说文气消耗, 光念言灵就能让我喉咙冒火。”

正如祈善说的很鸡肋。

林风道:“但能吃饱就很好了。”

饥荒的时候, 草根树皮都不够分。饿极了,连泥巴都能往嘴里塞, 或是易子而食。

自家这位郎君真的很神奇。

沈棠哈哈笑道:“我也这么觉得。”

一个竹筐大概能放五十个大饼。

林风清点一遍没问题,往竹筐盖上一层干净的粗糙白纱布,用以防尘, 再送去东厨。这些饼切成块,混入汤水中煮饼汤。因为没菜, 厨娘准备将青梅果肉替代……

不管滋味如何, 总比清汤寡水强, 她道:“不知道山里有没有野猪, 抓几头猪崽子回来养,养大不就有肉吃了?还能熬油。”

喝着微酸的饼汤, 沈棠突然想到了猪,又由猪想到了红烧排骨、红烧猪蹄、糖醋里脊、梅菜扣肉……一系列的菜肴。馋得她舔舔唇,被自己想象中的菜搞得涎水分泌。

要是这些都没有……

她记得猪油拌饭滋味也蛮好的。

林风道:“豕?听闻滋味很是腥臊……”

她听家中仆从说过,那都是普通穷人百姓才会吃的, 稍微有点钱也不会选择它, 羊鸡犬都比豕好。据说它们的肉有一股说不出的腥臊, 熬出来的油也带着异味。

林风长这么大就没吃过。

不,她府上伺候的下人都不吃。

刚说完, 她就想起自己现在的情况,想尝尝猪肉都未必有资格, 默默止口不言。沈棠贴心转了话题:“可我听说猪肉腥臊是因为没阉。若将它们阉掉再养大,滋味非常非常香。”

林风又问:“那得养多久才能吃上?”

“阉掉应该养几个月就行?”

沈棠不太确定。

“几个月是几个月?”林风很认真。

“不知道,有机会养养就知道了。”

林风:“时间这么短,能长多大?”

沈棠若有所思:“听说阉掉的猪会很懒, 没有性激素刺激嘛,不爱动也不爱打架, 整天懒散不动可不就很快就胖起来了?”

嗯, 其实人也一样。

林风好奇:“郎君从哪儿听说这些道理?”

若豕肉按照这法子养, 滋味不再腥臊, 那该多受百姓欢迎, 这都能当做传家机密了,没有亲密交情,怎会轻易告诉旁人?

郎君又怎么会和这种人打交道?

沈棠也不知道自己从哪儿听说的,反正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知道就行。

去抓几头小猪仔,想来几个月后,红烧排骨、红烧猪蹄、糖醋里脊、梅菜扣肉……

通通有希望端上她的食案!

说养就养,沈棠准备下午去碰碰运气。

喝了一口饼汤,她倏地道:“哦哦哦,还有,猪不能养在厕坑旁,一定要将猪和厕坑分开……好像是、好像是防止什么虫病?什么虫病来着让我想想,对!对了!绦虫病!”

林风:“绦虫病是什么病?”

沈棠:“让身体长出绦虫的病。”

“……那豕为什么要吃人粪?”

沈棠猜测:“大概是为了节省饲料?不过这种养殖不太卫生,猪若吃了人粪中的虫卵, 会生出囊尾蚴,这种猪再被人吃了就会长出好长好长好长好长的白虫子, 很可怕!”

吃人粪长大的豕, 再进人口,四舍五入,人吃人粪?林风看着碗中的饼汤,脸色变了又变,喉咙滚动,仿佛鼻尖已经嗅到异味。

林风勉强压下异样:“有多可怕?”

沈棠双手比划:“我想想,你见过曲蟮吗?那玩意儿跟曲蟮差不多样子,比曲蟮瘦,最短的就一根指节,最长的能有五六丈,这么长的东西长在你身体里,到处乱爬,从五脏六腑顺着往脖颈、喉咙,最后爬到你脑子……”

林风光是想想就惨白了脸。

惊呼一声“啊”!

一侧无奈停下筷子的褚曜和共叔武。

“五郎……”

食不言,吃饭的时候能不说话吗?

说话,能不说这么恶心的吗?

沈棠:不能|ω`)

PS:香菇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猪带绦虫的图例,不过现在都很难见到这种病例了,依稀记得要吃药拉出来,要是没有拉干净,残余的还会再长出来。得了这种,猪带绦虫会一节一节脱落爬出gang门,会动……记得实习的时候,轮转科室的时候听说有个病人就得了这个,大家伙儿就跟看动物园珍稀国宝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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