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第187章 风飒飒怎地捱,冷飕飕难受忍

第187章 风飒飒怎地捱,冷飕飕难受忍

吃完了饭,众人坐在地上感慨摇头:“这饭真香啊。”

能在这样寒冷的山里吃到这么一顿大餐,真是幸运。

放在以往的年代里,过年都不一定能吃这么好。

“那些猪内脏咋办?这些东西可腊不了啊。”林岳询问道。

高大爷摆手:“无所谓,这么冷的天十天半个月都坏不了,咱们在这里吃就够了。”

“如果都是这个天气,那确实坏不了。”李佰全点头,山里是够冷的,要坏确实比较难。

李佰全是不愿意回家的,他觉得山里更好玩。

高大爷也是想在山里玩的尽兴再说,他不缺吃的,上山打猎主要是回忆过去、消遣时光。

林恒则明白大哥这是觉得内脏都是好东西,想拿一部分回去给家人分享。

相比于他,他大哥有着三个儿子,屋里肉是远远不够吃的,每一点都要精打细算,干啥都想着给孩子留一口。

但这话他也没办法说,他一开口高大爷肯定也让他大哥拿一部分回家,这不太好。

想了想,林恒开口道:“哥,明天你和我一起吧。”

“我给在这里看肉你们去吧,反正我也打不到东西。”林岳摇头道,腊肉熏着没人看可不行。

“那好吧,这样也行。”林恒点点头,守护营地也是功劳,后面也能分一些东西。

李佰全笑着插嘴:“咱们三人都一起吧,这样也有个照应。”

他今天收获不多,听了林恒的讲解后觉得高大爷有本事后想跟着一起寻找。

“行,那就一起。”高大爷点头,拿了一根烟点上开始抽。

林恒讨厌烟味所以出去四处转了转,营地里的环境其实很恶劣,有脚臭味、烟味、以及汗臭。

但这都是难以避免的,山里条件就这样,打猎大多时候都是在遭罪。

今天天空出现了半轮圆月,在雪地的反射下,林地格外的清晰明亮。

林恒转了转,有点没出息的想秀兰了,想被她抱着,想和她睡觉。

“唉,这辈子都栽在她手里了。”

林恒摇了摇头叹息道。

不过他得努力啊,不能回去,得让这个家变得更好,他要让林家在他这一代翻身。

转身离开的时候他突然在林子里看到了一抹不太一样的光亮。

扭回头,他在林间树影下看到了一只猫咪一样的身影。

双方对视了一眼,那身影突然转头快速跑开了。

“原来是一只大金猫啊。”

这家伙离开的时候林恒看清了它的身影,想起来自家的那好吃懒做的金宝。

他也没对这只金猫有啥想法,一个皮毛值不了多少钱。最主要的是他也没什么机会射箭,等他回去拿弓箭,对方早就跑没影了。

抬头看了看月亮,他心里默默的许愿保佑自己能有个好收获。

回了营地,大家都已经休息了,林恒躺下后把雄霸抱在怀里取暖,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冻醒的,营地的火只剩下零星点点。

爬起来将火烧起来,其他人也都起了床。

高大爷在外面做起了锻炼,林恒将猪大肠炒了,做了一个肥肠酸菜面。

酸味和肥肠中和后,味道形成了一种奇妙的融合,最终一众人连面汤都没剩下。

吃完饭,众人正准备出发狩猎,天空中却出现了一轮金色的太阳。

“完蛋了,出太阳了!”林恒双手一摊,苦恼的很。

平时需要它的时候都是阴天,不需要的时候却又偏偏出现,还真是墨菲定律啊。

“雪化了这猎可就不好打了啊,这鬼天气。”李佰全满脸不爽,咒骂起了太阳。

高大爷看了看天空,摇头道:“今天得抓紧时间了,好好探索一下。”

“嗯,咱们快走吧。”林恒点头,心中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营地这里有他大哥,也不用担心啥的,他们三人拿着武器带着狗去了三岔沟峡谷。

虽然昨天李佰全林岳没啥收获,但今天林恒和高大爷依旧想去试一试。

林子中寒风呼啸,时不时的有树被风从半中腰折断,仔细看去就能发现那是被天牛啃食的部位。

高大爷裹了裹风衣,加快了脚步往前走,嘴里吟唱道:“唉,风飒飒怎地捱,冷飕飕难受忍,这时月富豪家有分,则俺这穷汉每无处温存呐。”

“哈哈,咱们都是穷汉呐。”李佰全哈哈一笑,觉得这顺口溜的不错。

“太冷了。”林恒摇头,雪化了比下雪还冷,再加上山风,就算是走路也热不起来。

没多久,众人就来到了三岔沟峡谷边上。

三人分散开来寻找猎物。峡谷内不敢去,峡谷边缘位置没啥问题。

这地方还有一些常绿小灌木,最受一些食草动物的欢迎了。

林恒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些羊蹄印,当即露出一丝喜色,这很可能是麂子或者林麝的。

但很快他就失望了,他看到了跟着这蹄印的人类脚印,这说明他哥和小姨父昨天就发现了。

继续前进,走了没多远又看到了一堆骨头,看样子似乎是某只猫科动物死在了这里,很可能是某种野猫。

转眼间就出来探索一个多小时了,峡谷的风嗖嗖的吹,各种麻雀大小的鸟看到了不少,但大点的猎物一头没看到。

李佰全那边也是一样的情况,他看着林恒摇头道:“估计是我昨天开枪导致的,都吓跑了。”

两人一起去找高大爷的时候,却发现他手上拿了一只竹鸡。

“我也没找到猎物,就这头竹鸡。”他摇头道。

“只能换方向了,去太白山那个方向吧。”林恒摇头。

“嗯,先去附近猕猴桃林子里看看。”高大爷点点头道。

这附近也有一片猕猴桃林子,众人去找了,但并没有什么收获。

“都中午了,还没收获,咱们是回营地还是?”林恒询问道,他肚子饿的咕咕叫了。

化了雪太冷了,饿的似乎也更快一些,大冬天的不吃东西是真不行。

李佰全不甘心的说:“再找一找吧。”

高大爷摇头道:“回去吃饭吧,下午往太白山那个方向探索。”

“那就吃饭。”林恒没多犹豫,一起往回走。

中午用带的酸萝卜抄了肥肠和猪肚子,就着米饭吃也是一大享受。

“还好昨天打到了两只野猪啊。”高大爷笑着感慨道。

“确实。”

林恒点头,要不是这两头野猪,今天伙食就得大幅下降了。

吃完了饭,三人向着太白山那边出发,期待能有所收获。

今天雪还没化完,等到明天可能就化完了,所以必须得加快速度才行。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山就已经够大的了,坡度也都陡峭的很,六七十度的山坡很常见,还有八九十度遇到攀爬的石头坡。

而靠近太白山这边的山脉后,山坡的坡度就全都接近九十度了。在走山上几乎下不去沟里,沟里上山也艰难。

林恒的目标一直是绿色植物,他想找林麝的踪迹。

这种大林子三人都不敢分散的太开,到处都是一样的,一旦迷路就非常麻烦。

弄不好就彻底栽在里面出不来了,迷路也是山区一大杀手。

还好林恒等人都是山里长大的人,在城市里可能会迷路,在山里这个概率比较小,但也只是比较小,而不是没可能。

三点多,众人来到了一座山顶,这里坡度接近九十度,下方大多数都是灰白石皮。

“快看那边,有麂子吃草。”林恒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对面一座山的半山腰上有一头黄麂在吃草。

太白山这边山高一些,长青的植物似乎多了不少。

“在哪儿?”李佰全看了半天都没发现。

高大爷也是一样,都没看到。

林恒给他们两个指了半天,再加上那只黄麂移动,两人才看到了它的身影。

“还真是!!”李佰全惊讶道。

高大爷摇摇头:“可惜太远了,老话说望山跑死马,看着没多远,过去至少得一个半小时。”

林恒也点头:“太可惜了,不行咱们明天就往这边来算了,三岔沟那边确实没啥希望了。”

没看这边的环境,他觉得三岔沟还不错,现在看了一眼,他觉得这边希望更大一些。

“我早就这样想了,就是猪肉很麻烦啊。”高大爷点头道。

第一天打到猎物了,还是不怎么值钱的,确实很麻烦。

回也不是,不回也不是,背着野猪继续前进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要不这样吧,明天我和林岳回去一趟,送一些猪肉回去?”林恒询问道。

“回去再说吧。”高大爷摇头。

几人在附近又转了转,林恒看了看太白山脉,真可谓高大巍峨让人敬畏。

这地方的险峻不愧于李白那句诗,现在这个年代原生态的太白山可十分危险,想爬上去得做好送命的准备。

这里景色不错,峡谷里还没化掉的雪像是一条白玉带,两岸有许多苍翠的灌木,让寒冷死寂的冬天有了丝丝生机。

远处悬崖上的黑松也苍劲挺拔,配合着夕阳,颇有一番景致。

林恒只是看了两眼,就不感兴趣了,他想打个大点的猎物。

众人四处找了一番就往回走,天黑了容易迷路,一不小心就会出事。

不过傍晚也是打猎的好时机,天快黑的时候,林恒看到了两只停歇在树枝上的金鸡。

靠近后没有任何失误的杀了其中一只大的。

这头小小的金鸡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惊喜了,不过没有空军他也满足了。

下了山,沿着溪流往回走的时候,林恒陡然间看到了一只停歇在树杈上的黑影。

本以为是一只大乌鸦,走近看清后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竟然是黑鹤,我就说怎么还有体型这么大的乌鸦。”

搭弓后,咻的一声利箭飞射而出,那只黑影便从树上掉了下来。

林恒走过去捡起来,长脚长喙,是黑鹤没错了。

“轰隆!!”

刚捡到黑鹤,林恒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

没一会儿,他小姨父李佰全就提着四只竹鸡下来了,无奈道:“今天就这点收货了。”

“看来今天收获最多的就是林恒了。”高大爷笑着道。

他就打了一只野鸡,加上早上的竹鸡,重量也不及林恒拿着的黑鹤,那黑鹤看大小至少得有五六斤。

回到营地都已经七点半了,回来的时候到处寻找猎物,话费的时间有点长。

晚饭将一颗颗猪心一对猪腰子给炒了,饭变成了玉米面馍馍,这是他林岳下午做的。

用带的酸辣子炒了夹在馍馍里吃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林恒好久没吃窝窝头,竟然觉得还不错。

吃饭期间,众人说了一下今天商量的事情。

林岳想了想说道:“回去太麻烦了,一来一回两天时间都耽搁了。

我就在这里给看猪肉吧。我发现这附近野山药不少,还有一些药材。”

“可以。”高大爷第一个点头。

他觉得林岳这小伙不错,准备回去的时候多分他点肉。他要不了那么多野猪肉,自己也吃不完。

林岳看林恒还有些犹豫,拍着他的肩膀道:“没事的老弟,这地方很安全,不用担心。”

“那行吧。”林恒点头,也只能这样了,回去一趟确实不划算。

商量好,众人吃完饭就整理了一下东西。

除了带的粮食,三人把猪内脏大部分拿走,还拿了两条熏好的腊肉。

第二天一早,三人弄了早饭,就朝着太白山脚下赶去。

他们是沿着溪流走的,越靠近太白山两边的山体就越发陡峭和高大,渐渐的他们在山谷中就看不到其他地方了。

不过这都无所谓,这条小溪就是从太白山脚下发源的。

早上七点出发,下午三点半才走到了小溪的源头,一路上吸了一天的峡谷冷风,今天比昨天还要寒冷一些,棉袄感觉像是纸糊的

不过比之前好的是,他们找到了一个山洞,简单搭建一下外面就能成为营地。

“这里面不错啊,没有风很暖和。”林恒笑着说。

这山洞有八九平米,真是幸运。

“哎呀妈呀,真是腿都走细了。”李佰全把东西放下,叹气道。

高大爷看了看说道:“这地方这种山洞很多,石头都硬,说不定明天还能找到更好的。”

“那就随便把外面围住,先休息吧。”林恒点头说,他也累的不行了。

要不是这里面路太崎岖了,他高低得骑着红枣过来。

把东西放下,林恒负责生活做饭,高大爷和李佰全两人负责搭建庇护所。

这次路上弄了不少葛根藤,床就可以直接用两根木头做成类似担架的藤条床了。

两边搭个架子,三人就能离地睡了,而且比直接扑干草还舒服一些。

营地和床弄好天也黑了,林恒把香喷喷的饭菜也已经做好了。

晚上做了一个豆腐乳炒五花肉,肉上面包裹着满满的豆腐乳辣子,就着米饭吃不要其他菜都能吃两大碗。

不好意思,发的太迟了。

(本章完)

189.第188章 林中麝影

第188章 林中麝影

“不行,太累了!”

吃完饭,林恒就躺到了自己的藤条床上,今天这穿梭比之前还要远。

高大爷看着他笑道:“这就不行了啊,还得多锻炼。

咱们这一天走的山路也不过十五公里左右,我们以前行军打仗经常背着四五十斤的东西一天走五六十公里,那才叫累。”

林恒连连摇头:“你们那可是轻步兵巅峰,我比不了啊大爷。”

他可没办法和军人对比。

高大爷哈哈一笑道:“你这体格好好拉练肯定也是一块好料子。”

李佰全也笑着附和:“林恒确实合适,你这弓箭这么准,说不定用枪能成神枪手嘞!”

林恒连忙摆手,可不想去当兵:“我就适合打打猎,当不了兵,受不了约束……”

……

闲聊间,三人缓缓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早上做了一个酸菜面疙瘩,然后就上山出发了。

沿着这条小溪的源头往上走,沟谷里已经没水了,但两岸山体依旧高大陡峭。

灰色的岩缝中不时的有一些幽兰生长其中,翠绿的叶片随风摇摆,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山谷里各种大石头不少,有雪白的、黑色的,灰色的各种。

今天也有太阳,但依旧很冷,峡谷中风呼呼的吹,这地方晒不到太阳,都是雪。

走了大概五百多米,三人找到了一个上山的地方,连忙上山寻找猎物。

高大爷看着前方巍峨的太白山道:“这地方距离太白山已经不远了啊,咱们直接往过走。”

他们其实已经是在太白山脉之中了,这地方树木反而变得低矮了,有的地方还有一些大片的草地,有的地方覆盖着大片大片的苔藓。

相比于高大的森林,这地方地形更加复杂,所以生物种群也更多。

刚上山,李佰全就指着对面山上道:“快看,又是金丝猴!”

这金丝猴吵得很叽叽哇哇的,林恒和高大爷也第一时间看到了。

这家伙在对面的几颗杉树上,吃着树上垂下来的松萝。

吃的时候还在争吵打架,林恒看过去的时候,还有一只从树上掉下去了,但似乎一点事也没有,爬起来又飞快上了树。

高大爷感慨道:“这地方生态真好,云雾缭绕的,也许今天会有收获。”

李佰全说道:“那就分开探索吧,别跑太远。”

商量好,林恒带着雄霸去了一边,走远后他揉了揉雄霸的脑袋:“这两天伱吃的够好了,今天发发力,起码给我找个麂子啥的呗。”

“嗷呜~”

雄霸人性化的昂了昂脑袋,四处寻找了起来。

这地方海拔高,雪还有薄薄的一层,毕竟这地方海拔也已经三千了,太白山最高处更是能达到三千七。

虽然太阳出来了,但林间的雪还是没那么快化完的。

走了几百米,林恒又看到了一只红松鼠,从一颗大树根后面鬼鬼祟祟的跑开。

雄霸追了一头,它径直跑到了一颗雪松的顶部去了。

“又藏板栗了?”

林恒笑了,跑到树根后面找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一堆埋在树洞里的板栗和橡子。

松鼠捡的板栗都是个顶个的大,饱满光滑,绝对的优等品。

“叽!”

松树顶部,似乎传来了松鼠的抗议声,林恒这行为太无耻了。

林恒咧嘴一笑:“放心,给你留了一些橡子,这个我不吃。”

又捡了一斤板栗,真是美滋滋。松树他就懒得打的了,松树枝条太密也不好打。

万一箭卡在上面了,上一次树实在划不来。

而拿一点板栗可谓是不费吹灰之力,单纯血赚。

这座山找了两个小时,没有啥收获,林恒就往太白山方向走。

这边的一个山坡上有草地,冬天还有一些绿意,林恒估计应该会有东西。

在这片林子里没走多远,林恒突然就看到了一些蹄印。

“雄霸,快找找!”

林恒揉了揉雄霸的脑袋,有点激动,这脚印绝对是昨天才留下的。

一人一狗沿着脚印追踪了没多远,就看到了粪便,新拉的粪便盖着陈旧的粪便。

这是典型的厕所,不管是林麝还是麂子,在林子里是有固定拉粑粑的习性的,一般都离自己的窝不远。

林恒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就分辨出来了:“这是林麝的粪便!”

看分辨认猎物也是猎人的一大本领,林恒属于刚刚学会。

之所以能这么肯定,是因为家里有两只林麝。

林麝虽然体型比麂子小,但是它的粪便颗粒是比麂子的粪便大的,类似于四季豆的种子。

而麂子的粪便是圆形,和黄豆类似。

放缓了脚步,林恒带着雄霸四处找了找。

有了猎物的踪影,山里的风似乎也不是那么冷了。

林间穿梭了一段距离,他们就来到了灌木林,这地方除了低矮的灌木,就是各种草,以及一些绿色的苔藓。

林恒没有贸然行动,找了一个便于隐藏的位置,慢慢的四处观察寻找。

打猎最忌讳的就是冒失,只要你不动,不暴露,机会就大大的有。

找了半小时,林恒在一片绿色的灌木丛中看到了一道与众不同的白色。

“找到了!”

林恒心中不由得激动起来,这是林麝胸前的白毛。

又等了等,在林麝移动的时候他看到了对方后翻的犬齿。

公林麝!!

林恒心中一动,这意味着有麝香,打到就是至少一千块钱。

但他又一想,觉得也许可以在这附近下阎王吊,万一弄到活的岂不是更赚?

仔细思考过后,林恒摇头心道:“不对,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打了再说。”

鬼知道后面会发生啥,还是先打了再说吧。

现在还没惊动,他这个距离有三百多米,靠近一些应该有机会。

将弓包放下,拿出复合弓抽出一支箭,林恒找了一个合适的方位慢慢靠近。

没几分钟就到了两百米的距离,林恒停留了一会儿发现林麝似乎没有发现自己。

一咬牙继续前进,十多分钟后,他竟然不可思议的来到了距离它七十多米的距离。

这么大的猎物,还只有七十多米,林恒真不敢相信。

搭上弓箭,瞄准了三秒他便一箭飞射出去。

咻的一声响,五十磅拉力的弓射出去的箭矢速度能达到七八十米每秒的速度,也就是这么远的距离说一秒的时间就到达了。

几乎在它听到声音的同时就穿透了其身躯,无可匹敌的猎箭径直穿透了这只林麝的身躯。

“汪汪!!”

它本能的反应转身就跑,雄霸撒腿就追。

林恒则慢悠悠的往前走,这林麝跑不了多远的,这一箭穿过肚子它必死。

三分钟后他就听到了雄霸的呼唤,等他赶到的时候,林麝就已经倒地不动了。

显然是已经彻底死亡。

林恒提起来看了看,不由得道:“有点轻啊!”

他估计这只林麝就十三四斤的样子,就是不知道麝香多不多了。

想来已经繁育过了,麝香估计也不会太多。

但不管咋样,一千块钱肯定能卖到。一想到这,林恒的嘴就不由得咧开了。

“太白山附近的资源就是丰富啊。”林恒感慨道,才来第一天就有这样的收获了。

将血当了喂给雄霸,林恒提着林麝往回走,时间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两点多了,等回去就差不多天黑了。

他现在和小姨父高大爷等人距离的都有点远了,准备回去汇合。

走了没多远,他就听到对面对面一座山上传来了枪响。

等汇合的时候他看到了小姨父手上拿了一只麻灰色的大兔子。

李佰全刚想说自己收获不错,就看到了林恒提着的林麝,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林恒,你打到了林麝啊!!”

他惊了,林恒这运气也太好了吧,他打了这么多年的猎,还没打到过林麝呢。

林恒今年一年就弄到了三只,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林恒哈哈一笑:“我在林子里乱窜,偶然发现的,这里面有雄霸的功劳。”

他走的方向都是跟着雄霸走的,没想到它还真发力了。

要不是雄霸,他未必会往那个方向走,很可能就会因此错失这头林麝了。

“看来我也要养条狗了。”李佰全看了看雄霸,这狗真是又威风又有用。

遇到高大爷的时候,他手里提着两只松鸡,看到林恒提着的林麝眼睛一亮,笑着说:“你真厉害啊,才来太白山脚下第一天就打到了林麝。”

“全靠雄霸了,它找到的。”林恒笑着说。

高大爷摇头道:“别谦虚,这东西警惕的很,没有点技术和耐心可打不到。”

“哈哈,那确实是有点技术的。”林恒也不含糊,笑着承认了。

高大爷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说:“麝香我们不分,回去让我们吃点林麝肉应该没问题吧。”

林恒笑着点头:“那当然,全都吃了也没问题,我给做。”

“那可要尝尝林麝肉啥滋味了,我还没吃过呢,据说也有很强的滋补效果。”李佰全也笑着说。

三人都打到了猎物,也饿的不行,直接回到了营地。

这时候才五点,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多。

林恒先把林麝的香囊整个取了下来放在石头上晾晒。

然后剥皮的活就交给高大爷了,他和小姨父李佰全和泥巴将炉子重新建造了一下,烟雾排到外面去。

他们上山每个人都带的有一个小锅的,林恒割了一条林麝腿,将肉割下来炒。

骨头再加上两根排骨炖汤,放入板栗、以及他小姨父现挖的山药。

林麝的肉也几乎都是瘦肉,林恒切了一些猪的五花肉一起炒,香味挠一下就上来了。

加入一些黄豆酱、以及从家里带来的酸萝卜片,一锅香味十足的炒林麝肉就出炉了。

米饭先煮着,三人就着炒林麝肉先喝起了黄酒。

高大爷吃了一口就点头道:“这林麝肉嫩啊,比牛肉还好吃。”

李佰全也连连点头:“是的,难怪这东西越来越少了。”

林恒大快朵颐的吃了两口才笑着拿起了黄酒和两人喝了一点。

黄酒不多,三人喝的也都非常细心。

林麝的肉感觉比鹿肉还细腻一些,颗粒感更细一些,切的薄片非常柔软,吃在嘴里有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嚼劲也足,但又不是那种嚼不烂的。

“我这次进山要是能打一头野猪我就满足了。”李佰全喝了点酒感慨道。

林恒笑着道:“这不难,野猪比林麝多太多了,好好找肯定能找到。”

“是的,这地方估计不少。”高大爷也点头说。

喝完酒,林恒去把排骨汤端了过来:“来,喝口排骨汤。”

“嗯,太香了,这野山药也好吃。”

高大爷喝了一口汤,满足的点了点头,觉得这次进山已经满足了。

这炖了一个多小时的骨头汤骨肉已经完全分离,半小时前加入的山药都软烂了,筷子都夹不太起来。

野山药就是这样的,比人工种植的更容易熟,特别容易就软烂了,一般最多煮十几二十分。

而人工养殖的山药,有的煮了两小时都还是硬的。

这汤的味道也比排骨汤还好一些,林麝骨头蕴含的营养成分比猪骨头也更多。

林恒心想一定要把剩下的带回去给老婆孩子尝尝,再给父母大哥都尝尝味道。

最终,排骨汤还剩了不少,不是不好喝,而是实在吃不完了。

肉加上米饭就已经很饱了。

吃完饭,林恒找了个绳子把麝香香囊绑起来吊在半空,等风干后就用纸保存起来。

林麝皮暂时就挂在了半空中,等风干再说。

第二天一早,众人起来的时候,都觉得身子暖烘烘的。

李佰全笑着说:“这林麝肉果然有点不一样啊,身子都暖和了不少。”

高大爷点头道:“这东西确实补,山药板栗也是大补之物,加在一起肯定浑身有劲。

不过也不能吃多了,今天就吃我打的松鸡和猪肉吧,剩下的让林恒拿回去给家人尝尝鲜。”

林恒昨天可不吝啬,几乎拿了四斤多的肉给众人吃。

李佰全也点头:“那肯定,咱们还有猪内脏没吃完呢,这林麝肉就不吃了。”

“林麝内脏也可以吃,等拿回去估计也坏了。”林恒笑着说。

高大爷笑着道:“那早上在下个猪杂面吧,林恒做的很不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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