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恐惧能使人发疯

第一一七章恐惧能使人发疯

当所有人都希望同一件事情按照他们意愿行事的时候,事情一般就会按照期望的方向前进。

中间即便是有一些小小的波澜,也会被大家齐心合力的给平息掉。

卓姬坐在马车里,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木然的看着马车外面起伏的山峦,眼泪再一次从眼眶中跌落。

她原本以为自己不用再回到长安,可以跟怀里这个小小的人儿过几年快活的日子,能亲眼看着这个小小的人儿一点点的长大,最后披上红妆,嫁作他人妇。

她甚至预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并且做了非常多的安排,现在,全部都成了泡影。

高高在上的帝王,发来了敕令,要夺走这个孩子,将她还给她的父亲。

卓姬抗争过,只可惜,最终还是投降了,她的父亲,那个冷血的商人,在付出了五华山铁矿之后,依旧哀求卓姬回到长安去,亲手把那个孩子还给云琅。

整个过程,没有愤怒,没有哀伤,只有无穷的恐惧。

她做不到绝情决意,她相信孩子在云琅那里会过得更加幸福,她记忆中的云琅,从来都是一个很不温柔的人。

从使者要求她继续保密,卓姬就明白,云琅对孩子的事情依旧一无所知,而无所不知的人仅仅是皇帝而已。

她只是不能确定,云琅在看到孩子的时候会不会喜欢她,毕竟,这个孩子的出生并非那么名誉。

“大女准备如何处理与司马相如的关系?”

平叟坐在对面,担忧的问道。

卓姬瞅瞅睡得香甜的孩子无所谓的道:“他能拿我怎样?”

平叟皱眉道:“他能剥夺您的产业!至少可以剥夺您留在蜀中的产业,五华山的铁矿是一个是非根源,老夫建议,大女能舍弃就舍弃,专心经营长安铁坊。”

卓姬奇怪的看了平叟一眼道:“你应该知道,五华山铁矿是皇帝硬塞给我的,容不得我拒绝。”

“陛下没有将铁矿硬塞给你,而是在等着你把铁矿投献给朝廷,这是一桩非常明显的事情。”

卓姬咬牙道:“也就是说,我们不过是一颗陛下用来巧取豪夺的一枚棋子而已!”

平叟叹息一声道:“老主人看的很清楚,所以他不怨恨你,他只求你看清楚面前的路,莫要因为一个铁矿,就害得卓氏满门遭殃。

《盐铁令》到底是要施行的,卓氏先期获得的那点自由不过是陛下的缓兵之计罢了。

自明年起我大汉国,将不再仅仅是有一个《盐铁令》,还会有仓库令,沽酒令,捕蝗令,捕兽令,擅兴令,营缮令,工作令,禁土令

共计九令齐发,其中上杂令为三,中杂令为三,下杂令为三。

陛下因为有组训,不好提高二十税一的商税,就只好从上中下杂令下手,期望收获更多的国帑,用来支持大军北伐。

此刻为多事之秋,大女一个应付不当,就有倾覆之忧。”

卓姬瞅着平叟怒道:“我的孩子都要被别人夺走了,你现在竟然在跟我说商贾事。”

平叟瞅着卓姬怀里睡得香甜的孩子笑道:“这就该是一个享福的,不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孩子不过是从母亲的怀里跳到了父亲的怀抱里而已。

她能有什么事情?

云琅给大汉国立下的功劳全部便宜了这个孩子,如今,才牙牙学语的孩子,就已经是大汉国的翁主了,大王家的女子都没有这么快就成为翁主的。“

“云琅不是她的父亲!”

卓姬咬牙道。

平叟笑道:“您说了不算,老夫说了也不算,说了算的是陛下。

在大汉国陛下的意志就是天命,大女,别抵抗了,陛下用了一年的时间就让长安铁商孔仅变成了一个中户,如今正在全力对付盐商东郭咸阳,暂时没注意到您,这个时候就不要挣扎了。”

卓姬低头轻轻地用脸颊蹭一下孩子的小手低声道:“云琅会好好地待她么?”

平叟笑道:“会的,一定会的,您要相信云琅不是一个无情的人。”

卓姬无力地将头靠在马车上,虽然脑袋被滚动的马车撞击的邦邦作响,也不愿意把身子坐直。

平叟叹息一声就下了马车,才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就看到绣衣使者行首沈叛那张令人永远都无法忘记的脸。

“小翁主可还安泰?”沈叛面无表情的道。

平叟躬身道:“还好,还好,刚刚睡着了。”

沈叛点点头道:“过了栈道我们就要出蜀中,后面的道路就会很好走了。

告诉你家主人,好生的照顾好小翁主,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旦小翁主有半点的差池,你们就不用再去长安了,我的的脑袋也会保不住。“

平叟笑道:“大女乃是翁主的母亲……”

“住口,谁告诉你卓姬是翁主的母亲?她一介商贾也配成为翁主的母亲?

在这里说也就罢了,一旦到了长安城,想过好日子就让你的主人闭上自己的嘴。“

平叟并不生气,笑眯眯的看着沈叛道:“行首此次回京可曾知道要去何处任职?”

沈叛鄙夷的看着平叟道:“你也配知道?”

平叟面不改色的笑道:“行首在大巴山毁伤了面容,这绣衣使者恐怕是干不成了,毕竟,只要有人看到您的脸,就会想起行首绣衣使者的身份。

离开了绣衣使者,行首准备去哪里啊?”

沈叛不由自主的摸摸脸上的那道疤痕,一句话都不说。

绣衣使者权势滔天,这些年为天子爪牙,也不知道明里暗里的得罪了多少人。

如果失去了身份的庇护,下场之惨已经是一件可以预期的事情。

“行首应该是知道的,我家大女的夫婿乃是成都府的赞者,虽不能说位高权重,也算的上是镇守一方的大员……”

沈叛不等平叟把话说完就嗤的笑道:“他会帮你们?”

“会啊!

我家大女与司马赞者缔结夫妻,到底是怎么回事长安城不知者应该不多。

既然大家都是因为利害联系到一起的,就不要说什么夫妻的情分,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不妨继续下去。

如果行首能够得我家大女一句话,去找司马赞者助你上下打点一下,虽说离开绣衣使者已经是无可避免之事,找一处僻静之地为官还是不错的。”

沈叛眯缝着眼睛瞅着平叟道:“如果用别人家的孩子来替换掉翁主,这件事我是不敢做的。”

平叟笑道:“翁主是要去他父亲那里,调换做什么,老夫只想求行首一件事!”

沈叛道:“什么事情?”

平叟咬咬牙道:“让老夫的次子先走一步。”

“去哪里?”

“去找翁主的父亲。”

沈叛眼中光芒一闪,沉声道:“如果你能说服翁主的父亲帮我脱离苦海,放你次子先走一步又如何?”

平叟笑道:“这是自然,翁主的父亲盼这个孩子如渴牛盼水,自然会全力帮助行首。”

沈叛沉吟片刻,对外面随行的军兵道:“某家要睡一阵子。”说完倒头就睡。

平叟唤过次子平遮,将一辆马车交给了他,然后又给他配备了六个武士,就目送儿子离开。

卓姬自然也是看到了这一幕,不由得将怀里的孩子抱得更加紧密一些。

皇帝只在乎云琅的感受,却对卓氏半分好感都没有,她很担心,孩子交到云琅手中的时候,就是她卓氏灰飞烟灭之时。

此刻唯一的办法就是向云琅求救,卓姬希望跟以前几次一样,可以借助云琅的智慧,让卓氏再次逃出生天。

(本章完)

第306章 重操旧业

第一一八章重操旧业

云琅非常的烦恼。

主要是老虎不肯把指甲剪掉!

平日里云琅跟老虎嬉戏,老虎一般都会爪子缩起来,即便是这样,这家伙四百斤重的身体还是太重了,再加上隐藏在肉垫中间的爪子有时候会本能的弹出来。

因此,云琅没有少被老虎抓伤。

最过分的是,这家伙在冬天的时候,最大的喜好就是睡懒觉,以前呢,它会趴在自己的窝里面睡觉,后来发现云琅的床上比较暖和。

于是,它会在半夜最冷的时候跳上云琅的床,结果就是云琅会被挤下床。

孩子要来了,那么小的一个小肉团,刚好够老虎一口吞的,虽然云琅坚持认为老虎不会伤害孩子,可是这家伙对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云琅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抬着老虎的爪子,拼命地按老虎爪子上的肉垫,也不见这家伙把指甲伸出来。

反而烦躁的将爪子从云琅的怀里抽回来,不安的把爪子藏在肚皮下面,抬起脑袋瞅着黛色的骊山,显得非常忧郁。

忧郁的不仅仅是老虎,还有梁翁,他觉得小郎疯了,居然在金子最贵的时候用一样能花用的铜钱来兑换金子。

眼看着家里的钱被一车车的拉走,然后换回来一块或者两块丑陋的金饼子,梁翁的心都在滴血。

听说,这些钱都是要补偿给卓姬的,这就让梁翁越发的痛恨起那个该死的女人来。

大长秋倒是很满意,在大汉国,人们主要使用的就是铜钱,至于金银,不过是大宗货物兑换的时候才能使用的到的东西,如今,云氏不知为何一定要使用这么多的金银,对金银最多的长门宫来说,绝对是一件很好地事情。

阿娇贵人的心情依旧不好,她很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因此,这么多年以来,她虽然孤独一人,却从未考虑过收养一个儿子或者女儿。

现在,有了,而且跟皇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就让她很难接受这个事实。

大汉国的开国皇帝出身卑微,所以,在明面上,大汉国似乎对于血统并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

也只有她们这些皇族才知晓,就因为缺少原始的贵族血脉,所以,大汉皇族才会对血脉的要求达到了一个近乎苛刻的地步。

高傲如阿娇者,更是这一血统论的支持者。

“云琅换走了黄金五百斤,这应该是云氏所有能动用的财力。”

“就因为那个孩子?”

“确实如此,听说,云氏把这些金子拿回去还要进一步冶炼,提升金子的成色,准备做到尽善尽美。

为此,云琅特意利用瀑布水的力量准备制作一种新的机关,名曰——冲压机!

据说冶炼完毕,再利用冲压机对黄金重新整形的黄金,不但美观,还能做到每一个金锭重量不差分毫。

老奴估计,这是云琅新一轮的敛财开端,毕竟,他当初在卓氏所做的事情,在长平侯府已经臭名昭著了。”

阿娇放下手里的那支枯萎的莲蓬瞅着大长秋道:“他准备如何敛财?敛谁的财?”

大长秋苦笑道:“目标很可能是整个长安勋贵。”

阿娇轻笑一声道:“他凭什么认为那些地主老财会把家里的金银拿出来让他敛财?”

大长秋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木盒,放在阿娇的面前。

“这是什么?”阿娇疑惑的打开木盒,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目光却再也离不开了。

只见这个不大的木盒子里,静静的躺着一对金光闪闪且造型别致的金豆荚。

两枚金豆荚还用一根细细的金链子连接着,躺在淡绿色的丝绸上面,只要看一眼,就再也挪不开目光。

阿娇探手从盒子里取出那一对金豆荚,惊讶的发现,那上面还刻着字,一个写着“亘寿永昌”,另一枚上面“富贵延年”。

“这是云琅送来的?”

“这是云氏为贵人准备的八样寿诞礼物中的一种。”

“另外七样呢?”阿娇急不可耐的问道。

大长秋暗自叹口气,他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就这,拿来的还是最不起眼的一对金豆荚。

刚刚还说不许云氏从长门宫赚钱,现在看起来,云氏想不赚取长门宫的钱都不成了。

一枝凤形簪子被阿娇从锦盒里面取出来,她无师自通的将披散的长发挽成一个发髻,自然地将簪子插在头上,然后就对着铜镜左看右看。

这枚簪子的造型在云琅看来说不上好,只是好在手工上,就连云琅都想不到,家里的铜匠手艺会好到这个地步,一整只颤颤巍巍振翅欲飞的凤凰彻底的被表现出来了,如果插在头上,每走一步,那只金凤凰就有振翅欲飞之像……

大汉国不是没有发簪,只是大汉国的发簪大多是一根用名贵材料制作的长针,固定头发的作用,远比装饰性能来的要强,现在,有了这枚簪子,阿娇觉得自己的容颜似乎都生动起来了。

至于那一对由一股股细细的金丝缠绕而成的臂钏上面竟然有一朵朵金色的梅花,阿娇同样自然地套在手腕上。

大汉妇人用的臂钏大多为白玉或者其它颜色的玉石制作而成,这种由金子制作而成的臂钏真的非常的少见。

这些首饰也就罢了,阿娇毕竟是一个见多识广的贵妇,满大汉的名贵宝物任由她赏玩,所以,见到了喜欢的首饰就随手戴上,并不会让她激动的忘乎所以。

问题是最后一个比较大的木盒子就让她有些难以割舍了。

木盒子里装着四个金锭,从大到小都有,最大的一个应该有一斤,最小的一个只有一两。

大汉国的金饼子铸造的惨不忍睹,往往在浇口处还会有黑色的残渣,饼子也半扁不圆且厚度不一,除过价值之外,再无半点可取之处。

盒子里的这四个金锭就不一样了,它们的表面不仅光滑,也看不到浇口,整个金锭呈上大下小的半圆状结构,两边还有云纹凸起,周边同样向内翻卷,黄亮亮,金灿灿,一看就是一个吸引人眼球的好东西。

如果再联想到它的价值,即便一向对钱财没有什么概念的阿娇,也觉得这东西确实有魅惑人心的力量。

“取五百斤金饼子,命云琅尽快打造成这八样器物,上元之时我有用处。”

阿娇一边欣赏那些金灿灿的东西,一边吩咐道。

“有三成的火耗!”大长秋小心的禀报。

“内府融金火耗几何?”

“两成!”

“怎么他们云家就要多要?不成,就两成!”

“贵人,云家需要工钱,多出来的一成就是!”

阿娇想了想点头道:“也罢,云氏卖鸡蛋的时候,你没出力一样有两成的收息,既然如此,那就三成,大长秋算清楚了,莫要让云琅钻了空子。”

大长秋笑道:“五百斤金饼子去了云氏,老奴收回三百五十斤金器,不得有差。”

同样的金器,长平手里也有一份,卫青拿着一枚金锭仔细的瞅着,然后叹口气道:“都说财帛动人心,今日见了这枚金锭才知道此言果然不虚。”

长平从头发上取下金簪道:“需要感慨,先帮我想想云琅这家伙是靠什么来赚钱的。

如果只收三成火耗,他没有多少赚头。

这家伙为了女儿把家里弄得一穷二白的,一定会想办法把他家的倒霉事转嫁到别人头上去。

这些东西应该就是他的敛财大计,先想清楚他是靠什么来赚钱的,否则,这些东西传出去之后,云氏还不知道会发多少黑心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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