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肉夹馍(0)

根据冰峰汽水联想到答案后,郝贤再回头去看任务描述,立觉豁然开朗。

第一句话其实就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提示:“三秦之地,古城昔在。所谓???,意为??于?,乃陕西之象征。”

所谓???,意为??于?。

能在菜名里隐藏着“于”字之意的陕西菜,范围便很小了。

况且,还有“三秦”二字。

三秦加上冰峰,若是陕西当地人,又或者资深中华美食爱好者,脑子里瞬间就能想到一个词:

三秦套餐。

所谓“三秦套餐”,乃是肉夹馍、凉皮、和冰峰汽水的组合。

能在众多秦地美味中脱颖而出,被冠以“三秦”之名,足以见得此三者在陕西民间的地位。

现代肉夹馍中最常见的应该是腊汁肉夹于白吉馍做出的腊汁肉夹馍。现做的白吉馍香酥美味,有的人就算什么都不夹都可以趁热吃上两个。

而夹入腊汁肉的肉夹馍,在咬下去时,肉汁会在嘴里爆开。好的肉夹馍要做到肥肉不腻,瘦肉不柴,入口香嫩。

正宗的陕西肉夹馍是不会加青椒的,都是纯肉肉夹馍,加青椒是北方城市改良的做法。

和锅包肉到底该不该加番茄酱一样,肉夹馍到底要不要加青椒也是一个永远充满争议的话题。

自然是有些人喜欢纯肉,有些人喜欢加青椒,因为青椒可以解腻。

陕西人民当然是喜欢原版的纯肉肉夹馍,他们不需要靠青椒解腻。

他们有凉皮。

品尝纯肉肉夹馍时,同时享用稍微有些酸味的凉皮,便不用担心肉吃多了会油腻。

凉皮里可以放辣椒油和醋,或者花生酱和芝麻酱,各个地区吃凉皮的方法很多,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调味道。

左手抓起肉夹馍,右手夹一筷凉皮,剥一颗蒜,再喝上一口冰峰汽水,实乃陕西人的一大享受!

这便是三秦套餐。

郝贤刚才在查陕西菜的时候,有看到过凉皮,因此就算用排除法,也可以知道被吞噬的菜品是什么了。

所谓肉夹馍,意为肉夹于馍。

他在白度搜索输入了“肉夹馍”三字,发现果然和上次锅包肉一样,查不到任何肉夹馍存在过的痕迹。

就连三秦套餐这个说法也同样消失不见。

“确定了,这次被吞噬的就是肉夹馍!”

郝贤一点都没有因为推理出答案而高兴,反而愁眉不展。

肉夹馍没了!

这能忍?

他甚至差点一冲动直接就选了“肉夹馍起源”这个任务,毕竟扬州炒饭只是被邪恶存在盯上,传承暂时还没有出问题,而水面人任务显然是菜姬弄出来整他的,必须留到最后,能不选就不选,而肉夹馍多么重要啊?

不过他还是忍住了。

原因很简单。

他也不是很清楚肉夹馍是咋起源的。

郝贤虽然对众多华国菜的发明和传播如数家珍,但终究还是有更多菜式的来历难以考证,被掩藏在历史的迷雾下。

肉夹馍便是如此。

近代的腊汁肉夹馍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由樊凤祥父子所创,据传是在唐朝传统技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那么,肉夹馍是由唐人发明的吗?

从任务描述来看,显然不是。

《彭祖厨经》要把郝贤一口气丢回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哩!

关于肉夹馍的发明,历史上并没有明确记载,有也只是些不具备可信度的野史传说。

但肉夹馍里夹着的肉,倒是可以考证的。

郝贤再次根据自己知晓的历史开始推理: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有记载腊肉的做法,和现在腊汁肉夹馍里的腊汁肉相似度很高,而这种腊肉是战国时期的韩国人发明的。

“秦灭韩国后,腊汁肉的做法很可能被秦人带回大秦,也就是如今的陕西一带,在那里和馍这种常见主食相结合,最终诞生了肉夹馍。

“肉夹馍的发明者之所以没有青史留名,很可能他根本不是什么有地位的人物,只是一个普通的秦民。毕竟如果手上同时有块腊汁肉和一个香喷喷的馍馍,把肉在馍里夹着吃并不是很难想到的事情。

“全世界到处都有这种主食夹肉馅的食物。

“但就好像无人知晓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也没有人知道谁是第一个把肉夹于馍的人,只不过这种做法好吃又方便,有一个人做了之后,自然很快地就一传十十传百,一直传承了两千年,让肉夹馍成为中华大地家喻户晓的食物。”

郝贤大致梳理好了历史脉络,眉头却反而皱得更深了。

太难了。

这个任务太难了。

锅包肉时至少发明人还是明确的,如何发明锅包肉的过程郝贤虽然了解得不全面,但多少总是知道一些细节,比如最关键的和俄罗斯使臣有关这一点,最终也确实对完成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但肉夹馍由于太过悠久,对于自己到底会穿越到什么地方,郝贤心里完全没有个数。

“任务描述说的是回到两千年前的大秦,而不是秦朝,那就不确定到底是秦一统六国之前还是之后。

“穿越过去之后,肉夹馍的发明者有可能在和平的城市中,也有可能在厮杀的战场上,甚至被当做民夫拉去修长城都不是不可能!”

坦白说,郝贤有点心生退意,三选一的任务里,显然是扬州炒饭最好做,这肉夹馍起源他毫无把握。

但是,他不能退。

在知道这个任务的小问号下隐藏的是“肉夹馍”三个字时,郝贤就已经决定选择这个滥觞任务了。

想要守护肉夹馍这家喻户晓的美食是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则是,肉夹馍被称为“华国汉堡”。

华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经济上落后于西方,不得不将自己宝贵的文化成果冠以“华国的xx”之名,以便西方人能听得懂。

《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华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肉夹馍,是华国的汉堡。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凭什么呢?

凭什么不是把汉堡叫做妙国肉夹馍?

就凭落后要挨打。

对于国家大事,郝贤无力影响什么,唯有诚心祝愿祖国崛起,但作为厨师,他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战斗。

比如,若是在街头美食霸王争霸赛上,用肉夹馍战胜汉堡,那一定会很有趣吧?

(本章完)

第102章 肉夹馍:我在大秦修长城(1)

接下来几天,郝贤都在网上搜索各种和秦朝有关的资料。

对于此次秦朝之行,紧张之余,他其实也是非常期待的。

“菜姬菜姬,我穿越之后到底会出现在哪里呢?”

郝贤一边洗锅,一边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菜姬早就先烦回《彭祖厨经》里挂机去了。

“上次清朝光顾着学做菜了,都没怎么顾得上看看北京的风土人情,这次去秦朝要是有机会可以到处走走看看。

“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一扫六国的秦朝大军?军威浩荡,战马嘶鸣?

“不知道能不能一睹奢靡豪华的秦阿房宫?五步一楼,十步一阁?

“不知道能不能见证陈胜吴广的振臂一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郝贤不断地折腾着排比句,心里越来越兴奋,仿佛一个第一次春游的小学生。

“风灵风灵,你帮我想想,还有什么是我去秦朝不容错过?”

看到风灵回到厨房帮忙擦扫,郝贤立刻抓住了她问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一个路过的抽油烟机而已。”风灵面无表情道。

“也对。”郝贤摇了摇头,继续洗锅。

洗锅是件很麻烦的事,又不能交给洗碗机,所以郝贤总喜欢在洗锅的时候想想心事。

郝心对此自然十分了解,所以在郝贤洗锅的时候,她其实正站在取材窗口外,一言不发地听着哥哥到底在自言自语些什么。

这时候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了,厨房里也没有锅碗瓢盆的声音干扰,是以她能听得很清楚:

尽是些秦朝啊、阿房宫啊、陈胜吴广啊之类莫名其妙的东西。

郝心眉头紧锁,小脸满是沉重。

完了,我哥真的疯了。

是因为老爸走了之后,支撑家庭的重担落在他一个人肩上的关系吗?

是因为店里生意不好,每天亏本的压力逼迫他废寝忘食提高厨艺吗?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明明老哥的厨艺变好了,店里的生意也越来越棒,这两件快乐的事情结合在一起,本应该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快乐,仿佛梦一般幸福的时光。

可是……

为什么……

会变成这样呢?

郝心忍不住推开厨房的门,大喊道:

“哥,你醒醒吧,这世界上其实是没有穿越的!”

然后她就甩上门,一个人又跑了出去。

不过,她好像又想起来什么,再次跑回厨房,对着一脸懵逼的郝贤又喊道:

“就算你穿越了,凭你这情商也不可能开得来后宫的!”

说完这句话,郝心终于觉得舒服了,如释重负地跑出故乡馆。

郝贤二脸懵逼。

我妹又发什么神经?

例假来了?

不对啊,应该还有一周啊。

不过,她说得也对,我就算穿越了,也不可能开后宫了——

因为厨经安排的穿越是魂穿。

想到这里,郝贤就好像漏了气的气球一样,整个人的情绪迅速低落了下去。

之前对于秦朝之旅的期待似乎也没那么香了。

仔细想想,之前在清代守护锅包肉的那些年,什么都摸不到,什么都吃不着,其实枯燥得很啊!

诶,要是什么时候能肉身穿越一次就好了喏……

周日晚上,结束了一周的忙碌营业,郝贤躺在床上,临时抱佛脚背完了《洛神赋》,便准备出发了。

这一次和锅包肉那时不同,当时的他没有经验,天真地网购了一大批野外求生道具,全副武装地等待穿越,结果发现自己居然是魂穿,网购了个寂寞。

完成任务回到现代后,他就把这些野外求生装备都退货了。

现如今,他穿着妹妹买的小熊睡衣放松地躺在床上,深呼吸一口后,就点向了肉夹馍的滥觞任务。

棕色的小熊睡衣非常萌萌哒,戴上有着熊耳朵的帽子后,就像穿了件萌熊的玩偶服。

在郝贤确认接受任务的瞬间,所有小问号都变形成了“肉夹馍”三字,证明他的推理完全正确。

“嘿嘿嘿,我果然还是聪明的,一个不会推理的穿越者不是一个好厨师!”

郝贤得意洋洋地想着,静静地等待穿越。

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彭祖厨经》展开超时空之轮时,郝贤虽然依旧被这恢弘的景象所震撼,但不复过去的惊讶了。

他乖乖地被吸入其中,送往遥远时空……

……

呼——

寒风吹过。

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漫无边际的雪原上。

他左顾右盼,四下茫然。

他目光呆滞,无语凝噎。

他的大脑仿佛被冻住,只能想到一个“冷”字——

冷。

好冷。

冷死了。

真特么冷。

怎么这么冷。

郝贤身体不住地哆嗦。

放眼望去,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鼻涕流了下来。

鼻涕冻住了。

嘴巴张开。

冷风灌了进去。

郝贤赶紧闭嘴,用力抱紧自己。

身上的小熊睡衣显得单薄无比。

在寒冬的风雪中,他没有坚持多久,甚至没能走出一步,就整个人被冻成了冰坨子,倒在了雪地里。

在他的意识陷入休眠之前,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淦!这次竟然不是魂穿……

……

一队民夫正被兵卒驱赶着,一步一驱地向前缓慢行进。

雪地的路并不好走,但军令要求他们在开春前赶到民夫营,一开春就能投入工事。

不光是民夫们又冷又饿,其实士兵们也不好受。

但在这里既然没有人好受,他们也唯有继续前进,期待着前方等待他们的至少能比这鬼天气好一些。

好在,雪终于停了。

一个干瘦的民夫感觉自己眼睛冒金星,看什么都像食物。

他看到远处的雪地上有一大块棕色的斑点,似乎是头熊。

开玩笑,熊那么凶猛,怎么可能摔倒在雪地里爬不起来?

一定是自己饿疯了。

民夫这样想着,却又总忍不住把自己的视线投向那头熊。

一名士兵发现了他的异样,不由顺着他的目光望了过去。

“那里好像有头熊!”士兵不禁喊出了声。

“让额看看!”另一名士卒跟着看去,“还真有,不过趴着不动咧,是不是头死熊?”

“那敢情好,你们去把熊胆取出,回去卖给贵人,额们换钱吃肉!”这支队伍的什长下达了最高指示。

两名士兵兴高采烈地跑向那只“熊”,将其身体翻了过来,正准备对着腰腹来上一刀子,突然发现不对劲。

“额滴妈呀!熊吃了个人!人头还卡在熊滴嘴里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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