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活着》

《活着》。

虽然内容还没有释出,可是从小说的封面风格以及篇幅来看,肯定不是之前的幻想系小说,又或是这种“求生”类型的小说。

毕竟那种类型的小说,区区十万来字肯定是描绘不了的。

在《哈利波特》九州爆火之后,老贼甚至是夏州文坛,受到的关注度都比以往要多!

自从老贼踏入到实体书界开始,争议就一直没有中断过。

高傲的实体书作者比比皆是,看不上《哈利波特》的作者更是多如牛毛,觉得哈利波特有逻辑硬伤,而且文字略白,完全看不下去。

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没有完美无缺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东西,除了RMB。

可真正令不少人觉得反感的,就是自身认为这个作品“德不配位”的时候。

明明一部十亿票房质量的电影,被捧到了百亿。

明明一个寻常的演员,被捧到了影帝,自然就会迎来很多人的反感。

特别是《鬼灭之刃》以及《哈利波特》,老贼的这两部作品。

确实优秀,可火的完全没有天理,全九州范围内刮起了一场恐怖的风暴!

有人羡慕有人酸,也有人是真正觉得不行。

这其中就包括几名知名的实体书作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说了类似于《哈利波特》水平低,没有文学价值之类的话语!

关于这方面,林秋自己倒是没太多了解,不过老贼的万千书粉,动漫迷,可是和那些小有名气的作者进行了“战斗”,自然火上浇油,迎来更大的斗争!

林秋自始至终想法都很简单,只是想将前世的更多经典带到这个世界上来,至于打脸不打脸的,真没太大兴趣。

八月份,林秋还在炎热的片场拍摄着有关于《杨家将演义》的大场景,《活着》开售的日期就如约而至!

……

发售的这一天,整个夏州的书店内,再一次迎来了久违的疯狂!

因为还在暑假期间,大批大批的学生党都早早的前来等待。

自从《哈利波特》系列之后,老贼在夏州学生群体内的人气就节节攀升。

这种万千年轻人聚在一起买《活着》的“诡异”画面,要是给前世的任何一个了解《活着》这本书的人知道,肯定都会嘴角抽搐一下!

其实就算在前世,知道《活着》这本书的人,肯定是比看过《活着》这本书的人要多的,属于盛名在外的佳作。

“老板!”

“老板,老贼新书到了没?”

“老贼的书到了!放心!管够!”

……

“来一本《活着》!”

“排队排队哈!都能买的到!”

……

夏州各地,都出现了类似的疯抢情况!

这些夏州的老板们,很多都是书籍的爱好者,这一年的时间,老贼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老贼的原ID水泥封心,都逐渐被这些老板和读者们遗忘。

这些老板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老贼的书,不管写的好不好,都不愁卖!

而且经过了《哈利波特》之后,有不少老板都是老贼的书粉。

这其中就包括书店老板张德华!

“你们老板呢?”

有顾客来到书店,没有看到张老板,询问道。

店员笑了笑,朝着二楼指了指:

“老板在上面。”

“看书去了。”

……

书店的二楼阳台,阳光明媚。

张德华兴致勃勃的捧着一本崭新的书籍,泡好了茶。

作为书店老板,热爱的文学的张德华,应该属于什么类型都不排斥的读者,网文也行,实体书也看。

看了这么多年小说,老贼带给张德华的新鲜感是最强的。

总是感觉老贼的小说,就是和别人的不一样,不是套路和情节上的问题,要说,就是味道。

氛围感的刻画实在是太强了,像是《仙剑》《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其实在逻辑上都是有着很大问题的,可是老贼就是能够将读者完全代入进去!

让读者看到那片被老贼所描述的世界!

“噢?”

“竟然又是新的风格?”

“不……”

“这是传统文学作品!”

以张德华的经验,光是翻开《活着》,看到第一行文字的时候,整个人都瞪大了双眼!

他想过很多种老贼将会要挑战的类型,可从来没有想过这种类型!

竟然是现实主义题材的文学作品!

光是第一行的寥寥几个字,就将张德华完全代入到了《活着》的故事氛围之中,仿若回到了曾经多年前的那段时光!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陽光充斥的村舍田野。】

……

第一人称?!

这种第一人称的写法,在实体书以及早期的网文中很常见,其实早期的网文,和实体书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就是在网上发布的。

前世,诸如类似于《鬼吹灯》这样的作品,你既可以说它是网络小说,可内容和实体书的内容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直到网文发展了一个阶段之后,两者才明显的区分开来。

为什么早期的网文,诸如《诛仙》,诸如《鬼吹灯》《紫川》《亵渎》《小兵传奇》这样的作品,并非如同后十年的作品一样爽翻,就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文学形成了“娱乐性强”的标签化。

这是网文的特征,以读者所喜欢的内容和形式为重点,重视是否能给网文读者们带来愉悦,注重情感的表达,忽略文化内涵的存在。

而网络文学,在思想内容方面所体现出的平民化的特色,迎合了这个年代大多数读者对于“娱乐”的需求。

传统文学,在思想内容方面都是以表现重大现实题材为主要内容,内容较为严肃。

甭管是“高雅”还是“经典”,在前世,这样的作品,在人们的生活方式中越发枯燥乏味,可究竟是时代的进步,还是退步,不好说。

至少国内早期的一些经典文学作品,可能在2020年后的多年,都不可能再有了。

可这个世界的创作环境和公众对于作品的接受程度,完全能够接纳这些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林秋才会决心发布。

只不过《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书籍,注定不会有《哈利波特》那样恐怖的人数受众,想要做到上亿销量,更是天方夜谭。

随着《活着》故事的展开,张德华认真的投入了进去。

“真有氛围感啊。”

张德华暗暗惊叹道。

其实老贼的辞藻,并不算华丽,可就是在叙述之中,那股多年前的乡村气息扑面而来。

特别是类似于什么【宽边草帽】【田间小道】【尘土飞扬】还有【扇子】这种的物和景,实在是有画面感了。

到了这个年代,实际上用扇子的都渐渐稀少了下来。

在第一章的故事里,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而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了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着福贵讲述着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小说里的写作视角,瞬间就转到了福贵的视角。

话说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在家境还没有败落前,嗜赌成性。

而且还不止如此,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

……

“原来是那个年代。”

“老贼竟然写的是这个年代的故事!”

“这作者太神秘了。”

张德华摇了摇头,只是感觉到惊奇。

网络上对于老贼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年龄,有过很多的猜测,因为《仙剑》《未闻花名》《四月》这样的作品,有说老贼的年纪实际上很年轻的。

也有说老贼的文字功底深厚,猜测年纪比较大的。

可这本《活着》一出,应该是实锤了!

老贼的年纪,至少超过四十岁。

要不是四十岁,根本写不出这种感觉的文字来。

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怎么知道那个时代的感觉?

……

从小说里的人物塑造来看,福贵还真不是个什么好人。

吃喝嫖赌,而且还有妻子家珍在家,自然不知晓福贵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而且更加令人皱眉的是,家珍还是一个贤惠的女人,按照文字的描述就是【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福贵在外面胡闹,家珍从来都是逆来顺受,即便知道,都从不说什么。

光是看到这一行行文字,张德华就微微一叹。

那个时代的女人,有时候比文字描写的还要可悲。

……

(本章完)

第203章 混蛋的福贵

那个时候的女性地位,几乎可以算是没有,直到后来才渐渐好了起来。

而女性地位的提升,并不是和现代的女性一样光喊口号,而是真正通过自己的双手去顶半边天,才真正改变了女性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可那个时代,《活着》故事里的家珍,的确是十分真实。

而年轻时的福贵,正如文中的他自己所说,就是一个乌龟王八蛋,不仅仅在外面吃喝嫖赌,还对家珍又打又踢!

“太真实了。”

张德华深吸了一口气。

他的年纪不小。

在他小的时候。

他见过小镇上有太多的男人,对自己的女人又打又骂,直到近代这种情况才渐渐稀少起来。

随着《活着》故事的展开,里面福贵和家珍的形象越来越具体,特别是家珍,真的太让人心疼。

原本是镇上米行老板的千金小姐,福贵对其一见钟情,后来嫁给了他。

可没想到,福贵结婚后却越来越败家,越来越混账,可即便如此,家珍依旧对福贵不离不弃!

如果放在现如今这个年代,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赌狗,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得同情的物种。

福贵同样如此,就算是再厚的家底,一旦沾染上赌博的恶习,都能够输的干干净净,福贵也是如此。

不仅仅亲爹被福贵活活气死,怀孕的妻子还被福贵的老丈人接回了家里,希望家珍与福贵不要再有往来。

【“畜生你听着,当初是怎么娶走家珍的,我今日也怎么接她回去。你看看,这是花轿,这是锣鼓,比你当初娶亲时只多不少。”】

家珍的父亲将家珍接走的时候,直接与福贵一刀两断。

……

“应该的。”

张德华深有同感,要是有人这样对她的女儿,他恨不得将他的皮扒上里三层外三层!

福贵确实不是个东西!

时代感实在是太过真实。

大概阅读了三章,张德华就知道这本作品讲述的大概是一个怎样的风格。

而同一时间,整个夏州的老贼粉丝们全部都处于一个震惊的状态!

他们没想到,手里的这样一本小说,竟然是出自老贼之手!

老贼是什么样的作者?

网文出身,幻想系的作者!

可手里的这部作品,就如同一个大师的作品一样。

读者们对于这种类型的书籍并不排斥。

特别是当读者们翻开之后,就不会轻易的放下。

这是人的一种心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主动阅读这类型的书籍。

简单来说,就是问一个喜欢读书的读者,问伱会看《活着》吗?

答案90%都是不会。

可当他们真正翻开这本书籍的第一页,随着故事的讲述,氛围感的代入,这些喜欢阅读的读者,很多都会选择看下去,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福贵会怎么样?

家珍会怎么样?

无数老贼读者都严肃了表情,认真阅读了起来!

他们能够隐隐感受到,老贼这样的一部作品,是认真的,是严肃的。

就算有刀子,读者们都不会认为这是老贼刻意而为之,反倒是觉得这样的书籍就应该如此。

以往那种“变态”“哈喇子直流”的老贼形象,俨然变成了一个沧桑的文学工作者,在诉说着笔下的故事。

……

“我艹啊!”

“家珍实在太完美了吧!我愿意用我全部的财产,换家珍这样的女人!”

“你全部的财产?”

“福贵这要是还不洗心革面,就不是人!”

就在家珍带着女儿凤霞回家的一年后,家珍又带着新生的儿子有庆回来了,而且是一个人背着有庆回到了家!

这样的剧情,怎能不令人为之动容?

福贵因此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合格的丈夫。

这样的剧情,在现代来看或许觉得很离谱,可在当初的那个年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因为当年的那个时代,实际上很多男女接受到教育的机会并不算特别多,不像现在这样,从小就接受稳定的教育。

这要是还混账了,那就是真的混账。

那个时候,因为青年时期的空闲,导致很多男人都会游手好闲,沾上恶习,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男人之所以能够洗心革面,浪子回头,就是因为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

因为教育的缺失,所以只能够在经历中成长。

这就是为什么老一辈总是说他们所经历的故事。

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经历过的时代,经历过的故事,都比现代的青年要精彩很多。

“玛德!”

“肯定没那么简单!”

“没错!老贼这个老毕,每次一旦我们要觉得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这天杀的老贼就给你们来上这么一刀!”

老贼的粉丝们实在是太了解老贼了。

要是这本书快见底了,他们倒是有那么5.4182%的可能会觉得家珍和福贵会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可这本书才看了个开头啊!

有这么简单,那老贼就不叫老贼了!

老贼的书粉们还是了解老贼的,果然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福贵和同村的春生准备一起操起皮影戏的营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福贵的娘病了,一开始,就只是头晕,再后来就晕了过去。

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就在福贵前去求医的过程中,半路上被拉去当了兵,那个时候的九州,彼此之间还有着不少的摩擦,之后才渐渐和平安定下来。

这种和平安定,没有战争,没有摩擦的日子,不会持续太久。

或五十年,或八十年,可至少现如今大家都生活在最好的时代。

直到福贵回到家乡的时候,才知道母亲已经重病不治过世。

家珍依旧还是那个熟悉的家珍,即便丈夫未归,爹娘去世,依旧在家里守着福贵。

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

可更加不幸的是,女儿也因为一场大病,变成了聋哑人。

悲凉的情绪,从小说的中间就渲染了起来。

而更加令人心痛的是,那个时代女人的悲!女孩的悲!

福贵为了能够供有庆读书,将自己的女儿凤霞送给了别人。

还是那句话,这种在现代目光看上去很离谱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就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

不知不觉中,《活着》的故事如同悠扬的岁月缓缓展开,福贵与家珍,大女儿凤霞,小儿子有庆,这一个个人物形象,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

而福贵的父母,二老,早就在读者们“不知不觉”中被刀掉了。

之所以是“不知不觉”,就是因为读者们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合适,反倒是觉得故事就该如此,那个年代就该如此。

唯一的好消息,应该就是凤霞偷偷跑回了家,福贵又不舍得送她走,就将她又留在了家里。

上一秒还在骂福贵不是人,重男轻女,还有对不起自己女儿的读者们,瞬间又安静了下来,试着去融入到当年的那个环境之中。

哪有父亲不爱自己女儿的呢?

可是那个时候的观念就是如此。

就和古代的三妻四妾一样,古代正常的一种观念,放到现在可是要被“浸猪笼”的。

时代在发展,观念在发展。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家人还是比较幸福的。”

张德华默默念叨道。

至少到现在为止,一家人都是过着清贫而又幸福的日子。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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