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9.第1218章 首富的日常

第1218章 首富的日常

弘治皇帝感慨。

西山书院,总能给自己带来新的东西,而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对于弘治皇帝而言,实在太重要了。

看着这清晰的报表,他竟开始深深陷入,无法自拔。

脑海里,满是各种各样的数据。

“此人叫金三言,这个名字,要记住了。”弘治皇帝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

一旁的萧敬忙点头。

“还有。”弘治皇帝道:“让女医院送一些治伤的药去太子那里吧。”

“奴婢遵旨。”

弘治皇帝将提笔的朱笔搁下,不禁感慨,真是令人操心啊。

…………

这天一大清早,王不仕家来了不速之客。

这个叫邓健的人,王不仕很讨厌他。

可是没办法,自己答应了给齐国公送一份礼的。

这份礼,由齐国公决定怎么送。

或许许多人对于方继藩的理解,还只是这个家伙好凶残之类的肤浅层面,可越是对经济活动的观察,王不仕对于方继藩,却深切的感受到了恐怖。

这家伙生生的培养出了一个庞然巨兽,这个巨兽看似无害,可它若是想要杀人诛心,却是无形的。

自己手头上,虽已有上千万两纹银的财富,可谓是富可敌国,可是王不仕深信,只要那齐国公捏捏手指头,立即就可让自己的财富化为无语,可谓是杀人于无形。

正因为如此,王不仕才有一个念头,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方继藩,得罪了天子,最多是打屁股,可得罪了方继藩,则是要一无所有的。

就这样,邓健成了王家的管事,也罢,由他吧。

王不仕照旧去当值,似乎……风平浪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回到府里,邓健对他点头哈腰,口里叫着老爷,一脸敬重,其实……这家伙倒是嘴甜,挺舒服的。

只是……晚饭的时候,家里的仆从,端来的不再是他平时最爱吃的猪头肉抄葱蒜头,还有他最爱吃的山东葱花饼,而是……

一个个丫头,鱼贯而入,端着大大小小的碟碗,九九八十一个大小菜肴,直接端到了他的面前。

卧槽………

看着一个个令人眼花缭乱的菜式,王不仕的眼睛直了。

此时,邓健在旁一脸恭敬的道:“听说老爷爱吃猪头上的肉,小人便命人张罗,听人说,这猪头肉,最好的部位,就是猪头那天灵盖上的一片皮儿,因而让人精挑细选了十头乳猪,取其最鲜嫩之肉,让人慢火烹饪了一个时辰,再将里头的肉渣子丢了,将这熬成的汁液为底,再取上等猪头肉,烹之,老爷请尝尝看,这叫富贵荣华!”

王不仕眼前一黑。

这到底杀了多少头猪啊。

再看其他的数十盘菜肴,哪一个都是前所未见。

王不仕感觉脸额有点僵,颤抖着道:“这……这……”

邓健笑吟吟的看着王不仕,脸上的微笑非常可亲:“怎么,老爷不喜欢吃?不喜欢吃这些没关系,来人,将这一桌菜倒了喂狗。”

“不。”王不仕打了个颤,他没再多问了,直接举起筷子吃起来,边道:“爱吃,都爱吃。”

既然决心给方继藩送一份礼,而这礼,就是邓健,那么还有啥说的,甩开腮帮子,吃吧。

这一吃,吃的王不仕要吐了,舍不得啊,可依旧还坚持着,唯恐自己吃的少了,糟践了这么多美味佳肴。

最后实在吃不动了,他朝邓健到:“能否送去后院里吃,女眷还没进食吧。”

“她们已经进了,老爷,这一桌是老爷独自的晚宴,若是老爷想和亲眷们一齐进食,下次提前知会一声,这点菜,只怕不够老爷与亲眷们吃的。”

王不仕顿时不吭声了。

肚子撑着实在太厉害。

邓健这时端来了茶水,开口想要解释:“老爷,这茶水乃是……”

“多少银子,你说。”王不仕不想听是什么茶,报个价格,更直观。

“很便宜,才三十两银子……”

王不仕松了口气。

“三十两银子一两……”

一两……

王不仕本不想喝茶水,实是肚子撑得厉害,却还是坚持端起了茶盏,一口喝尽,才呼出了一口气。

这时候,他心里难免有无数的疑问,于是他看向邓健,扯出了点笑容道:“邓健哪,你当初在方家的时候,也是这般伺候你家少爷的?”

邓健拨浪鼓似的摇头,很老实的道:“一般都是少爷要花银子,小的赶紧劝住他,抱着他的大腿,任他生气,将气撒在小人身上,等少爷他打了小人一顿,出完了气,事情也就过去,这银子也就算是省下来了。”

王不仕一口老血要喷出来,瞪大了眼睛道:“那何以在方家,你劝你家少爷少花银子,到了这里,你却这般……”

邓健像看动物园的大猩猩一样的看王不仕,道:“那是我亲少爷呀,可不能让他将家败了,家若是败了,我对不起我亲老爷,还有方家的历代太公,更不必说对不起我爹和爷了,以后到了九泉之下,见了我爹,我爹问我有没有伺候好少爷,知道我若是让少爷吃了亏,上了当,非抽死我不可。”

邓健说的很认真很真诚。

王不仕忍不住开始干呕,也不知是想喷出一口老血,还是想将方才的饭菜吐出来。

这……敢情自己是后娘养的。

这狗东西。

这时,邓健笑嘻嘻的看着王不仕,道:“老爷……晚上可有什么安排。”

“没有。”王不仕一挥手,可别又整出什么新鲜花样来。

没好气地道:“困了,要去睡觉。”

…………

次日一早,王不仕起床。

今日要去待诏房当值,须比寻常人更早去翰林院点卯,而后入宫待诏。

他一起来,一咳嗽,立即有一群女婢进来,掌灯的掌灯,还有拿了痰盂的,有取了新衣的,不一而足。

王不仕无言以对,也罢,只能如此了。

于是任他们摆布,穿戴一新,洗漱的时候,用的竟是参茶,他也已经懒得去问价格了,指望着去账房里看账目的时候,可别吓死自己就成。

待一切预备完毕,车马早在中门前等了。

只是这一次,不再是五辆车,而是二十辆车,上百个护卫,个个都是虎背熊腰,龙精虎猛。

一见到王不仕出来,众人齐声道:“老爷。”

这威势……吓得王不仕两腿一哆嗦,差点要尿了。

王不仕也算是服气了,正要匆匆上车,这时,却听身后道:“老爷,老爷……”

却是邓健气喘吁吁的来。

王不仕一看邓健,就感觉头疼的厉害。

邓健气冲冲的道:“老爷走得急,落了东西。”

说着,带着一个箱子,先从箱子里取出一个眼镜来,这眼镜,有些不同。

不过一看眼镜,王不仕不禁道:“老爷我眼睛好的很,不需眼镜。”

“这叫富贵镜子。”邓健认真的道:“是请匠人专门定制的,你看,镜片是染成了墨的,又叫墨镜,镜框乃是专人用金丝打造,老爷你戴上,就有派头了,这墨镜可贵着呢,一百五十两银子一副,老爷若是不慎掉了,不打紧……家里还备了两副,老爷,这墨镜定要戴在身上,不戴,就说明老爷不喜欢,明儿就将老爷的墨镜统统都砸了,免得让老爷看着生气。”

一副一百五十两?

老夫这么像冤大头?

那近视眼镜,也才一二两银子,你这一染黑,就敢百倍的价格?

可一听若是不戴,便要全砸了,王不仕毕竟是过过清苦日子的人,对他而言,这世上所有的银子开销,都得有理有据,哪怕是拿银子去做慈善,那也自是有失才有得,可似这般将银子丢进水里的事,他却是做不得的。

于是忙将墨镜戴着,顿时觉得眼里的事物开始昏暗暗的,倒也能看清事物,就是……

这时,邓健又取出一个大金链子:“这东西,重三斤,乃是纯金打制,这金链子,每一根串珠儿,里头都是瑞源祥金银店里请了能工巧匠,打磨而成,老爷细看,上头还刻着‘长寿’、‘早生贵子’呢。

王不仕摘下墨镜,仔细看,卧槽,还真有。

邓健将大金链子戴在王不仕的脖子上,一脸满意。只是……

好沉……王不仕脸憋得通红道:“这东西,对老夫……咳咳……”

“老爷是京里首屈一指的富人,不戴着一点东西,说的过去吗?本来小人是打算打制五斤的,就怕老爷吃不消,说实在的,就算是三十斤的金链子,只要老爷脖子撑得住,还不是玩儿一样?老爷,这链子可得带好了,还有……”

他接着,又取出一个个玉佩和文玩出来,统统往王不仕的身上点缀。

翡翠的胸扣,金灿灿的链子,黑漆漆的墨镜。

统统戴上之后,王不仕走起路来,只觉得浑身哐当当的响,还有……

很费力!

他不禁一脸怒容,可是这怒容,被硕大的墨镜挡不住了,没人能看清他的表情,这一刻,他浑身焕然一新,竟有了几分我是你二大爷的豪迈。

……………

求月票,呜呜呜。

(本章完)

第1219章 最闪亮的男人

王不仕有一种欲哭无泪之感。

这哪里是给齐国公送礼,这分明是找虐啊。

可是……

他得撑下去。

那齐国公,报复心理极强,睚眦必报,这都是自己答应下来的,只能任他摆布了。

深吸一口气。

虽然是一副痛苦的表情,可这一身行头,却依旧给人一种不怒自威之感。

他脚步沉重的上了其中一辆马车,邓健笑嘻嘻的目送他离开,口里还大叫着:“老爷好走,赶车的放慢一些,别颠簸到了老爷。”

说着,回头扯着嗓子吼:“给本总管将所有的主事和账房都叫来,这宅子,是咱们王老爷该住的吗?看看这砖,看看这石头,看看……丢人哪,王老爷名动天下,那是何等样的人哪?来,来人哪,将这些不值钱的家具,统统的搬出去,莫要碍了老爷的眼睛,统统丢了,不……送给西山书院的那些穷书生罢,那些穷书生真讨厌,咱们王老爷,最见不得就是这些穷人,还有这些字画……搬走,全部搬走。”

邓健叉着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府上上下人等,个个瞠目结舌的看着邓健,不敢吱声。

邓健眼睛一瞪,又大吼道:“这宅子里,统统金箔贴面,地上用的是什么鬼瓷砖,老爷踩着会舒服吗?用最好的,要郑记陶瓷行里烧制的,还有……”

一个主事吓着了,抖索着道:“金箔?邓总管,这……这不成哪,金子,它是黄色的,这和宫里犯冲,这是大逆不道,要杀脑袋的。”

邓健嘲讽的看了他一眼道:“你这蠢货,这便不懂了,西山金行里,炼制出来的白金,你没听说过?用白金!”

这白金,其实是黄金炼制而成,掺杂进七成五的黄金,再和其他金属熔炼,便可得出白金。

因为宫中尚黄,寻常庶民百姓,不得恩赐,是不得随意用黄金装饰的,因而西山那儿,便绞尽脑汁的折腾出了白金来。

白色,朝廷总不能管对吧,虽然都是金子,同样是价值不菲,可就是颜色不一样了。

“我不同意!”

正在此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大吼出来。

邓健怒了,气呼呼的道:“谁敢不服气?”

这人叉手,在数十人拥簇之下出来:“正是老身。”

竟是个妇人,可这妇人气势如虹,眼带努色,厉声道:“你邓健是什么狗东西,这还是不是我们王家,这儿,哪里轮的到你做主?”

“呀,是夫人。”邓健顿时乐了,脸上努色全无,屁颠屁颠的跑上前去,恭恭敬敬的道:“夫人且息怒,我有话说,走,咱们内里说话。”

妇人冷笑连连,不屑的看着他道:“你这狗东西,自你来了我们府上,就没好日子过,这鸡飞狗跳的,怎么着,你还想鸠占鹊巢?”

“里头说,里头说。”邓健笑嘻嘻的道。

这妇人剜了邓健一眼,却还是觉得这个邓健的来历过于蹊跷,老爷也不知中了什么邪,心里狐疑着,却还是随邓健进了堂里。

见四下无人了,邓健才笑吟吟的道:“我乃方家的家奴,这一次,是奉了我家少爷,也就是平西王之子,齐国公之命来改一改咱们大明的风气,因而改头换面,来贵府,教一教王老爷怎么摆脱穷酸样。”

这穷酸样三个字,过于刺耳。

妇人欲怒。

邓健笑呵呵的继续道:“夫人先别生气,别生气,王老爷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女儿都外嫁了,一个是在常州知府的夫人,这没错吧,对于这样的知府,我家少爷,只一封书信过去,就可以教人打断他的狗腿,教他永远站不起来。”

妇人:“……”

邓健又道:“还有一个女儿,嫁给了江南的一个顾家少爷,是不是?这顾家,在江南倒是有一些声色,可我家少爷只需捏捏手指头,就教他全家死绝,一家三十七口,一个不剩。”

妇人打了个冷颤,脸色开始不好看了,一下子,气势弱了起来。

只见邓健又叹口气道:“还有府上的三个少爷……”

妇人连忙打断道:“你……别提他们。”

“那不提。”邓健眨了眨眼,笑嘻嘻地道:“可为啥我家少爷,没有打死你家的两个姑爷呢?是啊,为什么呀?”

说到这里,邓健一拍大腿,接着道:“这是我家少爷慈悲为怀啊,他是个讲道理的人,但凡你和他讲道理,他便绝不欺负弱小,可是我家少爷也是有脾气的,就比如说你们王家,你们王家靠着我家少爷发了这么大的财,我家少爷有说什么吗?有要杀你全家吗?我家少爷年纪大了,他懂事了,他也晓得,打打杀杀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家少爷,现在是以德服人,现在王老爷就很服气我家少爷,很愿意与我家少爷一道合作,倡导新风气,现在,夫人有什么想说的吗?”

夫人的表情很少复杂起来,沉默了片刻,叹口气道:“老身没什么可说的,但凡是对朝廷和齐国公有用的事,当然是极力支持都来不及,邓总管来到我王家,大家相识就是缘分,往后家中之事,免不得要邓总管照看着。”

邓健连忙感慨道:“夫人果真是懂明理。少爷教诲的果然没有错,他一直教导我,现在时代不一样啦,打打杀杀的时候,都过去啦,出门在外,讲的是情理,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不讲道理的。少爷真是英明哪,果然,小的出门跟人讲道理,大家都爱听。夫人您放心,这里里外外的事,小人都会安排好了,保管是妥妥帖帖,教您满意放心的,呀,夫人,咱们老爷,家财亿万,竟只给你这一身行头,这出门在外,是要教人笑话的,这不行呀。来人,来人哪,赶紧拉一辆车去恒源珠宝行,给咱们夫人拉一车首饰回来,只拣最贵的!再来一车胭脂水粉……”

…………

王不仕觉得心惊肉跳。

这一身行头出现在翰林院,顿时,无数的翰林围拢来,个个惊诧不已。

他们没见过这个啊。

尤其是那墨镜,黑乎乎的,呀,王学士,他瞎了?

于是有人大胆的凑到王不仕的眼镜前,放肆的东看看,西看看。

眼镜之后,掩藏着王不仕羞怒的脸,他看着眼前的人,咳嗽。

那放肆的翰林,顿时打了个哆嗦。

呀,这么黑的镜子,王学士竟看得见?

王不仕不徐不慢的摘下了墨镜,冷冷的看了这翰林一眼,其他的翰林,也忙是收起看热闹的神态,纷纷上前,给王不仕行礼。

王不仕觉得自己的脖子,勒得慌,有些透不过气,面上赤红。

可他这一身行头,配上他红光满面的脸……居然……很有几分豪迈。

王不仕没有说话,只朝他们点点头,又重新戴上墨镜。

他现在突然发现,墨镜也有墨镜的好处,这一身行头穿出来,很别扭呀,戴了墨镜就不同了,就好像身上多了一层保护色,至少,不至于如此面红耳赤。

王不仕抬腿一走,入宫。

翰林们顿时凑在一起,议论纷纷。

“瞧见他的玉佩了吗?那么大一块,白璧无瑕,只怕价值不菲。”

“还有那脖子上的链子,金灿灿,眼睛要晃瞎了。”

“他的那个眼镜,竟是黑色的。”

“呸,有辱斯文,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何至于如此,显摆……”

“哼,我若有钱,断不学他,看他走路一摇一摆的样子……眼睛钻钱眼里去啦。”

虽然大家唾弃了一番,却又不由自主的冒出个念头,我若也有钱,该多好呀,何至于为了每月的房贷忧愁呢。连这样不懂得洁身自爱的人,都可以有钱,上天,真的是很不公道啊。

…………

王不仕拖着一身出众的行头到了待诏房。

然后王不仕被召入奉天殿……

弘治皇帝正喝着茶,刚着戴着墨镜,一身锦衣,脖上挂着大金链子,腰间硕大玉佩的王不仕摇摇摆摆、叮铃哐当进来。

扑……

一口茶水直接喷出。

萧敬吓的忙给弘治皇帝抚背。

呛着了。

弘治皇帝连连咳嗽,好不容易,才缓过了劲头来。

其他几个,被弘治皇帝召开的大臣,个个瞠目结舌,惊呆了。

王不仕见状,很是惭愧,忙不迭的拜倒,结果眼镜掉下来,吓得他连忙捡眼镜,这可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呢,见眼镜完好无损,忙又松口气,道:“陛下,臣……万死。”

弘治皇帝端详了王不仕老半天,才确定,这是自己的翰林侍讲学士王不仕,听他说万死,弘治皇帝沉默了很久,才道:“嗯,卿本无罪,何故请罪?”

是啊,太祖高皇帝,虽然啥都给子孙们想到了,将子孙后代的事,安排的妥妥帖帖,可是万万也没想到,会有丧尽天良的狗东西发明墨镜和大金链子,所以,依律而言,王不仕这一身装扮,实在太合理不过了。

弘治皇帝,更不至于如此为这个而治罪,这……就真的没王法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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