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贫道接了李兆廷三剑,毫发无损!

赵元俨把一串钥匙递给天香。

“天香,你这鬼丫头,我府上有什么宝贝,你比我更清楚,这是钥匙,你想要什么,自己去库房里面拿。”

李兆廷能感觉到,赵元俨对天香的宠爱真心实意,原因很简单,皇室子嗣太稀少,尤其缺乏活泼健康的。

天香是皇室最大的异类。

既不是病秧子,也不是书呆子,性格活泼好动,身体健健康康,几乎所有皇室宗亲,都想要这样的女儿。

说句不好听的,皇室死不起了!

皇室成员似乎遭了诅咒,一个比一个死的早,太医对此束手无策。

在北边,满清皇室也是这样。

满清皇帝非常能生,但皇子公主大多比较短寿,平均寿命非常短。

举个例子,名震诸天的华妃,一共生了四个孩子,全都幼年夭折。

皇家和普通人家不同,皇家真的有皇位需要继承,必须多生儿子。

为了保证皇子公主的健康,以重文轻武为名的大宋,鼓励子女练武,不求成为武林高手,只求身体健康。

赵元俨借着这股风潮,摆出孟尝君养士三千的姿态,招揽武林高手,朝中虽有非议,但很快就被压下去。

招揽武林人士,有什么问题?

难道可以凭这些人造反?

开什么玩笑!

这些人刚到皇宫大门口,就会被元十三限狙杀,一个个远程点名,更别说后宫那位登峰造极的天罡魁首。

寒暄两句,赵元俨热情的把李兆廷迎入王府,让管家带领李兆廷闲逛,看看王府护卫体系还有哪些漏洞。

李兆廷把王府布局记在脑海。

赵元俨命令大厨拿出全部本事,设宴招待李兆廷,叶孤城不在王府,他去大相国寺找衍悔大师谈佛论剑。

作陪的是海南剑派的灵鹭子。

海南剑派是七大剑派之一,专修剑走偏锋之道,剑法辛辣狠厉,为了平复剑法杀意,弟子大多修佛论道。

这使得海南剑派内部分裂。

佛宗以海云和尚为代表,在雍正年间投靠满清,目前是大内护卫。

道宗在五年前投靠赵元俨,靠着赵元俨的支持,在大宋飞速扩充。

有剑客作陪,当然要论剑。

灵鹭子率先开口:“久闻李公子剑法奇绝,清淡如柳,狂暴如瀑,与巴山剑派回风舞柳剑法不相上下,不知李公子出身哪派?对剑法有何见解?”

李兆廷道:“我师父是个疯子,脑子不太正常,今天是太上老君,明天是菩提达摩,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尊师有什么爱好?”

“强人所难,四处结怨。”

“结了谁家的怨?”

“当然是我家的,我师父喜欢打着我的名号四处搞事,魔教圣女厉胜男来中原历练,就是我师父惹的祸。”

“呃~尊师是一位奇人!”

灵鹭子心说这是什么鬼?

你师父脑子有毛病吗?

哦!

确实有病!

李兆廷亲口认证。

我神经病,我骄傲。

有本事你也变成神经病!

灵鹭子被怼的哑口无言。

天香吐槽:“别装模作样了,你不就是想试试李大哥的武功吗?我劝你放弃这个想法,你们俩差距太大。”

灵鹭子感叹道:“作为剑客,就算明知不敌,也要亮出手中宝剑。”

李兆廷道:“我对海南剑派的天残十三式很感兴趣,道长会几招?”

“只会四招……”

说到此处,灵鹭子满脸苦涩。

天残十三式是海南剑派嫡传,在剑走偏锋方面走到了极致,可惜,由于当年那场佛道分裂,再加上叛徒作祟,祖传剑谱被毁,只剩下四招剑法。

若非地处海南,没有竞争者,再加上珍珠、海运的收入,等到嵩山、浣花剑派崛起,很可能被挤出排名。

灵鹭子定了定神,心说以李兆廷的名声,只要我能与他对攻四招,就是稳赚不亏,今日是王府宴席,李兆廷应该会给面子吧?赌一把!搏一搏!

灵鹭子沉声道:“李公子,贫道以四招天残十三式,挑战李公子。”

“好说,你出手吧!”

李兆廷并未拔剑,而是从腰间抽出玉箫,示意灵鹭子先出手,灵鹭子拔剑刺向李兆廷,刺到半途,主动躺倒,剑锋从下向上,刺向李兆廷左肋。

海南剑法剑走偏锋,每一招都出人预料,从最不可能的方位进攻,让人防不胜防,三招两式内取得胜利。

李兆廷手中玉箫轻轻一点,一缕剑气点向灵鹭子肩窝,如果灵鹭子继续向上刺出宝剑,肩膀必然被刺穿。

灵鹭子咬了咬牙,腰肋转动,身子如滚筒洗衣机般回旋,手中宝剑环绕出三道剑芒,旋转着刺向李兆廷。

李兆廷依旧点出玉箫。

剑气笔直点入漩涡核心,三道剑芒环绕出的剑气风暴轰然溃散,灵鹭子脚步踉跄,身体歪斜,如茶楼酒肆耍长嘴茶壶的艺人,宝剑从上方斜刺。

李兆廷招数不变,轻轻一点。

灵鹭子手臂停住。

事不过三。

灵鹭子再也无法出招进攻。

李兆廷的玉箫封住他的路径,前进会被点中腋窝,后退会一泻千里,左移会被绊住脚步,右移会被点中左肩,上跳会撞天花板,下伏会被砸头。

前后左右上下,无处可逃。

更让灵鹭子感到惊骇的是,李兆廷从头至尾只出一招,没移动半寸,挥手轻轻一点,把他逐步逼入绝境。

换而言之,在开战之前,李兆廷已经算好一切,只等他自投罗网。

这就是剑术宗师吗?

简直有鸿沟般的差距。

灵鹭子失魂落魄的坐下。

赵元俨笑道:“李少侠名门天骄,未来能角逐剑魁之位,道长能与李公子对拆三招,也算是一流高手了!”

灵鹭子心说我拆个屁招,但凡李兆廷有杀心,双臂早就被砍掉了。

毕竟是在王府蹭饭吃,这话绝对不能说出口,只能讪讪的笑了笑,等到李兆廷功成名就,确实可以吹牛逼:我硬抗李兆廷三剑,身体安然无恙!

杯盘狼藉,宾主尽欢。

临走前,李兆廷道:“王爷,今天晚上我会想尽办法潜入王府宝库,请您加强戒备,我要模仿翠竹大盗。”

赵元俨拍拍手:“这个容易,我会摆出最严密的阵容迎接李少侠。”

天香本想回家,听到这话,当即表示留下来看热闹,王府有她的房间,每天按时打扫,用不着另外安排。

赵元俨回到书房,吩咐道:“让叶先生尽快回来,本王很想知道,李兆廷的剑法,能不能接住天外飞仙。”

管家立刻去做安排。

用不着搞太多弯弯绕。

只要告诉叶孤城,李兆廷今晚会来找他论剑,就算天上下刀子,叶孤城也会守在宝库外面,等待李兆廷。

高手剑客都有类似的爱好。

剑法大于一切。

苦修者比比皆是。

叶孤城就是苦修者的代表,不爱任何奢华享受,只喜欢参悟剑道。

当然,苦修不代表不需要伺候,叶孤城出门的时候,需要侍女撒鲜花,西门吹雪出门,需要清倌人给他洗澡搓背剪指甲,他们只是欲望比较低,吃饭吃清水素面,不好女色,不喝酒,唯一能动摇他们剑心的唯有……情网!

……

李兆廷回到家的时候,冯素贞已经从皇宫返回,江玉燕换上丫鬟制服,在门口等待:“公子,您回来啦。”

“夫人有没有生气?”

“夫人在书房看书,奴婢去添茶倒水的时候,没看到愤怒的表情。”

“行了,你回去睡觉吧!”

“是!”

连续赶路,江玉燕颇为疲惫,回到房间后,很快传出轻微的鼾声。

李兆廷小心翼翼推开房门。

灯色昏黄,映得她眉目如画。

低眉时,睫毛投下细密阴翳,如水墨洇染,蝶翼轻颤,挑动人心。

抬眸时,眼底漾起一泓烛光,如湖光秋色,潋滟生波,美不胜收。

“素贞,我回家了。”

“官人在外办案,辛苦了。”

冯素贞放下书卷,轻轻解下李兆廷的外袍,给李兆廷倒了一杯茶。

“太后找你有什么事?”

“翠竹大盗。”

“太后怎么会关注一个盗匪?她的时间这么闲?或者是想保护我?”

“官人还真是自作多情呢!太后担心有人模仿作案,有人中饱私囊,尤其是王府被盗,更是疑点重重,如果翠竹大盗只盗走一觚明珠,王府宣称被盗十八觚明珠,余下的明珠在哪?京城所有异常账目,都能推给翠竹大盗!”

翠竹大盗是最好用的背锅侠。

穿着神秘,身份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所以,每个人都能成为翠竹大盗,都能盗取金银珠宝。

你说我账上亏空五万两?

怎么会有亏空呢?

明明是翠竹大盗深夜光顾,盗走十万两白银,连带打伤库房护卫,和我有仇的那个,被翠竹大盗打死了!

刘娥不在乎江湖盗匪,只是担心有人以翠竹大盗为借口,趁机把某些烂账全部清掉,这会造成很大混乱。

由于此事与李兆廷有关,干脆让冯素贞调查,算是一事不烦二主。

冯素贞刚才看的不是话本小说,而是案件卷宗:“官人,你看看这里,王府支出有漏洞,窟窿大的吓人。”

李兆廷把冯素贞抱在怀中,轻轻嗅着冯素贞的体香,解释道:“皇叔和侄儿之间往往会有些矛盾,如果说八大王不想做皇帝,你觉得谁会相信?”

“八大王想造反?”

“他至少要留下保命手段,如果哪天皇帝想杀他,可以及时跑路,八大王喜欢招揽武林高手,为此一掷千金,就是想借助高来高去的高手保命。”

“皇家的事,真是复杂!”

“侯门一入深似海,侯爷的府邸都有这么多弯弯绕,更何况是王府?至于皇宫大内,那就更加深不可测。”

“官人查到线索了吗?”

“我怀疑是金九龄做的。”

“为什么?”

“因为王府失窃那天,叶孤城刚好不在王府,金九龄用‘品剑’为借口请走叶孤城,他是最大的嫌疑人。”

“还有呢?”

“王府守卫森严,盗贼必须知晓王府所有明哨暗哨,据我所知,自从江重威双目失明,金九龄取代了他。”

“我明白了,王府总管之位,不可能是仓促决定,金九龄和八大王之间早就有联络,他很熟悉王府结构。”

“我今晚会去王府查看。”

“啊?”

“现在需要养精蓄锐。”

“嗯?”

“首先要泄去火气。”

李兆廷挥手一招五罗轻烟掌。

五罗翻飞,青烟袅袅。

(本章完)

第140章 天外飞仙VS如来神芒

潜入王府不是容易的事。

王府护卫共有六百二十七人,平均分成三班,每班两百零九人,都是精锐的大内禁军,那九个人是队长。

这是明哨。

暗哨有一百零六人,都是赵元俨招揽的武林高手,以海南剑派为主,还有鹰爪门、青城派、高丽青龙门。

守护宝库的护卫有五十四人。

这些护卫是少林俗家弟子,精通少林十八罗汉阵,擅长结阵围攻。

江湖神偷可以靠易容术,假装成王府护卫,却很难假扮宝库护卫。

光头、戒疤、内功、檀香味!

无论哪个部分露出破绽,都会被护卫察觉,随之而来的是结阵围攻,要么被阵法围杀,要么被弓弩射杀。

没错,王府护卫配备弓弩。

赵祯特许,发下二十七把强弩,也就是王府护卫的二十七个队长。

李兆廷穿着夜行衣,气定神闲的看着周围建筑,脑中回忆王府地图,很快找到宝库,悄无声息的摸过去。

李兆廷向天香打听过,王府宝库是用厚重的大青石堆叠而成,像是一个巨大的石头棺材,入口处是大铁门,就算有神兵切削,也很难突破进去。

更让人为难的是宝库守卫。

这些守卫同样分成三组,昼夜不停的轮班倒,轮流看守宝库,十八个油光可鉴的大光头,像是十八盏灯泡,映衬着灯笼烛火,照亮大半边王府。

上边,左边,右边,前边,后边,全都无法进入宝库,想潜入宝库,必须从地下进入,挖一条地下通道。

挖地道不算难事。

尤其是对于金九龄而言。

从天牢找几个摸金校尉,很快就能挖出一条长长的地下通道,随后把这些人杀人灭口,神仙也发现不了。

李兆廷飞身从房顶上落下,用师父传授的秘法遮掩自身气机,正想试试十八罗汉阵,发现远处有一个人。

白衫长袍,白面微须,目若朗星,容貌英俊,手中拿着一把宝剑。

还未拔剑,剑意已经笼罩王府。

白云城主叶孤城!

小王爷的剑术老师。

王府第一护卫。

镇守宝库的最后一关。

两人双目对视。

无需任何话语,气机凶猛对冲。

李兆廷左手食指向上,竖立伸直,余指往掌心弯曲,拇指搁在外侧,右手食指弯曲,其余手指皆向掌心屈,扣住左手食指,结智拳印,背后闪过金光璀璨的佛光,金色佛印照亮夜空,紧跟着并指成剑,指尖凝聚一道剑芒。

如来神芒·佛法无边!

剑芒在指尖成型的一瞬之间,对面房顶传出锥心刺骨的剑气,剑光如惊虹电掣般刺向李兆廷的胸口,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万变,把剑客自身精气神,完美融入辉煌的剑光。

剑客、剑锋、剑气、剑意、轻功,完美无瑕的融为一体,快如闪电,封锁所有后招,剑光一闪,剑锋已至,要么引颈受戮,要么拼死接招,就算有一飞冲天的绝世轻功,也无法避过叶孤城登峰造极的一剑,胆怯只会死亡。

天外飞仙!

最绝美、最迅捷、最辉煌的剑。

这一剑没有丝毫留手。

叶孤城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

气机牵引,如来神芒激射而出。

“轰!”

两道剑气在半空对撞,只听得电闪雷鸣的爆裂声响,半空绽放一朵耀眼炫目的剑气莲花,紧跟着刷刷作响,千百道剑气雨点般洒向地面,地面裂开一道长长的缝隙,一路绵延到周围屋舍,又是一声爆响,屋舍被震成废墟。

“啪嗒!”

叶孤城轻轻落在地面。

气机淡然,没有半点损伤。

“呼呼!”

李兆廷吹了吹指尖,左手不知何时收在腰间,随时准备拔剑出鞘。

“李兆廷?你的紫薇软剑呢?”

“我的紫薇软剑是伏魔圣剑,除非遇到邪魔外道,否则不会出鞘,如果一定要出鞘,咱们俩必须死一个。”

这话听起来非常拗口。

常人可能无法理解这句话,叶孤城能够了解,他比李兆廷更了解。

紫薇软剑的剑心是持正卫道,专门对付邪魔外道,强行出手,只能是两位剑客为了比试高下,不死不休。

“佛剑?果然是绝世天才!”

“天外飞仙才是极致的完美。”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

“武者对美的追求是无止境的,隋唐时期,有位剑术大宗师,他的容貌丑陋无比,但一生都在追求完美。”

“傅采林?”

“你和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比他长得帅。”

“这算是不同吗?”

“当然,颜值能影响剑术,绝顶高手要么非常帅,要么非常丑,那些不丑不帅的,最适合的不是成为剑客,而是成为杀手,杀手最是需要平凡。”

“好见识,不愧是李兆廷。”

叶孤城微微点了点头。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机锋。

就在两人同时陷入沉默,随时有可能继续动手时,一枚石子飞出,击打在树梢上,陆小凤啊呀一声坠落。

天香从旁边小跑过来。

“厉害!厉害!好厉害!你们的武功是怎么练的,怎么会这么厉害?我从没看过这么快、这么美的剑法。”

天香兴高采烈的称赞。

陆小凤想跑,被李兆廷揪住。

“介绍一下,这位是陆小凤,能以灵犀一指接住一切兵刃,尤其是剑,这位是叶孤城,名动江湖的剑圣。”

李兆廷明晃晃的挑拨两人。

这显然是多余的。

就像李兆廷和叶孤城相遇,在目光对视的刹那,这一剑必须出手。

需要理由吗?

理由很重要吗?

开战的理由只有两个字:

——剑客!

剑客决斗不需要理由。

“剑客”两个字就是理由。

同样的道理,叶孤城和陆小凤决斗不需要理由,天外飞仙和灵犀一指就是最好的理由,叶孤城好奇,天外飞仙能不能破去灵犀一指,陆小凤好奇,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天外飞仙,很多高手看到陆小凤,都想试试灵犀一指。

最经典的论战不是天外飞仙,而是灵犀一指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

这个问题,毫无意义。

这两门绝技都是状态武学。

谁处于正义状态,谁获得胜利。

如果陆小凤作奸犯科,李寻欢一刀洞穿他的脖子,如果李寻欢贪污受贿无恶不作,灵犀一指会获得胜利。

如果两人既不正义,也不邪恶,无冤无仇,就是在大街上相遇,两人根本不会打起来,只会去酒馆喝酒。

李寻欢最近没时间喝酒。

李寻欢忙着备考。

在这个时间喝酒,会被有心人传出诸多流言,降低殿试的印象分。

不要觉得名声不重要。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刘长赢输给耶律燕才,至今没能恢复心态,今年科举必然名落孙山,假如侥幸考中,他老爹就有麻烦了。

考不中可以从头再来。

考中了,麻烦会无穷无尽。

相比于小李飞刀和灵犀一指,反倒是天外飞仙和灵犀一指更有实操,叶孤城不在乎正邪,只想拔剑论武。

这个问题,答案是:不知道!

只有亲自接招,才能得到答案。

叶孤城今晚已经出了一剑,不是最圆满的状态,不会找陆小凤比武,陆小凤不想比武,三个大男人,大半夜在院子里吹冷风,显然不是好主意。

三人决定找个地方喝酒。

天香去酒窖搬来两坛陈酿。

“今晚我是赚到了,看到这么精彩的剑术对决,我真是太幸运了,接下来好几天,我大概率是睡不着了。”

“睡不着就去搬砖,等你累的三魂不见七魄,保管比谁睡得都沉。”

“李大哥真是不懂怜香惜玉,我堂堂天香公主,你竟然让我去搬砖,累得我一身臭汗,岂不是成了闻臭?”

天香娇嗔两声,给三人各倒了一大碗酒,叶孤城从不饮酒,他只喝水,连茶都不喝,欲望简直低到极限。

叶孤城淡然道:“两年前,我去找浪翻云论剑,师法自然的妙法,以情入道的剑术,天下无双的覆雨剑,就算独孤求败在世,想来也不过如此。”

天香问道:“西门吹雪呢?我听说西门吹雪的剑有进无退,招招都是搏命的剑法,他找浪翻云比过剑吗?”

陆小凤道:“比过,输了,西门吹雪无法突破浪翻云的领域,浪翻云如汪洋大海,悄无声息的化去剑气。

眼见伤不到浪翻云,继续打斗只是浪费时间,西门吹雪主动认输。

浪翻云练的是有情之剑。

这可真是有趣。

我真的很好奇,如果有一天,西门吹雪动情,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李兆廷就算了!

这家伙每天都在动情!”

陆小凤看了看叶孤城,又看了看李兆廷,给李兆廷一个鄙视眼神。

看看人家,再看看你!

这才是真正的剑客啊!

你应该和燕十三坐一桌!

年轻一辈的天才剑客,最喜欢享乐的就是李兆廷和燕十三,燕十三是秦楼楚馆的常客,钱袋子时常空荡荡,为了支付酒钱,把剑上明珠都卖了。

江湖传闻,燕十三的宝剑上点缀着十三颗价值千金的珍珠,实际上,珍珠早就被卖了,上面都是西贝货。

叶孤城道:“酒色伤身,你既不戒酒也不戒色,看起来健健康康,出道至今没病没灾,这是怎么做到的?”

“孤阳不长,孤阴不生,阴阳结合乃是天地正道,怎么会伤身呢?

人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

这是人类本性。

无论肆无忌惮发泄本性,还是用严格戒律戒除本性,都是不对的!

正确的做法是接受、享受。

浪翻云同样没有戒除酒色。

再说魔教第一剑客燕北飞,凭有情之剑击败东瀛高手柳生一剑,难道他做错了吗?我觉得他过得很潇洒!

人生在世,有这么多美好。

我肯定要全都经历一遍。

来都来了!

不看看,怎么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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