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故乡的原风景

曹健来TVB,第一是想找机会成为艺人训练班的旁听生什么的。

再就是看有没有机会多认识点人。

万万没想到会没想到碰到香港的配乐大师胡伟力。

这个人在配音界,已经小有名气,虽然他的主要作品还没问世。

自己刚来香港,要是要是能拜他为师,不但可以学到音乐知识,还能找一个靠山。

胡伟力盯着曹健看了一会,认出这个人就是《潇洒走一回》的作者和演唱者。

但他对学生的要求很高,一个唱流行歌曲的人,想拜自己为师肯定不行:“我暂时不收徒弟。”

这时周惠敏也走了进来,一脸歉意的道:“胡老师,不好意思,他刚从大陆过来,冒犯你了。”

说完,终于拉了拉曹健的衣服:“人家不收弟子,道个歉赶紧走!”

“啪!”

曹健却直接在周惠敏拉自己手上拍了一下,然后对胡伟力道:“胡老师,我也是学音乐的,我听过您的音乐《屈原》,我是真心想拜您为师。”

说完,停了一会,见老头还是摇头,直接亮出重生者的绝活,抄袭!

他来到桌子前,拿纸笔:“胡老师,您不收徒弟没关系,我离开家乡的时候,心有所感,写了一首音乐,想请您指点一下。”

说完,在胡伟力和周惠敏诧异的目光下,下笔如飞,直接写了一首曲子。

胡伟力刚开始还没在意,可片刻后,他还是扶了扶眼镜,看了一眼。

“故乡的原风景?名字有点意思.”

可当他看到旋律,马上感觉这首曲子,可不是有点意思那么简单。

作为配乐大师,曾经的音乐老师,胡伟力对音乐有着极高的素养。

只看谱子,他就能感受到这首音乐的优美之处。

空灵、寂静、幽长.

他似乎已经身处春日里故乡的小溪边,或者草原之中,眼前是成群结队的羊群

空灵中,还隐隐带着一点离家的忧伤。

这首音乐,自己之前没听过,如果真是这个青年写的,就凭这一首曲子,就能封神。

这样的年轻人,收他为弟子也未尝不可.

不过,这首曲子的水平之高,已经超乎自己想象,真收了他,我怎么教?

能教他什么?

曹健此时已经将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写完,检查了一遍,对胡伟力道:“老师,你帮我品评一下。”

胡伟力听到这话,脸上有点尴尬。

这首曲子写的真的太好了,感觉都有点没资格品评。

等等

不对,他刚才叫我什么?

老师?

我还没答应呢,你就这么叫?

于是,胡伟力道:“你叫曹健是吧?这首歌是我见过最好的纯音乐,一点不输给日本纯音乐《伽罗》和《英雄的黎明》,就凭这首曲子,你就能算是大师级别,我没资格做你的老师。”

“???”

一旁的周惠敏听到这样的评价,人都傻了。

什么情况?

这个大陆青年写的曲子,堪比《伽罗》和《英雄的黎明》?

还是大师级别?

曹健当然清楚《故乡的原风景》在纯音乐领域的地位。

本来,这首曲子是日本人创作的,现在自己拿出来,就等于归了华夏。

这也是他的一点小心思。

当然主要还是想让胡伟力收自己当学生,没想到这个逼装的有点过

他当即诚恳的道:“老师,这首曲子只是表达我对家乡的思念,其实音乐方面,我还差的很远,尤其是民乐方面,我真的想在您身边多学学。”

“你都这样说了,那我就收下你,以后我们一起交流。”

见曹建如此好学,又如此诚恳,胡伟力终于点点头,答应收下这个同样来自内地的学生。

“谢谢老师。”

曹健马上九十度鞠躬,把两人的关系确定。

“真的收他了?”

周惠敏呆呆的看着这一切,非常好奇曹健到底写了一首乐曲,竟然连TVB的首席配乐老师都给打动了?

胡伟力满意的受了曹健的大礼,然后拿出一根笛子道:“这首曲子,我看你写的主乐器是笛子,我把伴奏帮合成出来,你演奏一下,让我看看你的技法。”

“好。”

曹健接过老师的竹笛,让旋律在脑海中慢慢流淌。

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原本是陶笛演奏的,可他根本不会陶笛,再说笛子也不错,主要他会吹笛子。

周惠敏见这两个师徒没人搭理自己,竟然现场要演奏,找了椅子坐下。

其实,她想听听到底是什么样的音乐。

很快,伴奏部分用电脑合成出来,随着旋律开始,曹健也准备演奏。

这首纯音乐,曾经出现在不少TVB的武侠片中,是不少看TVB电视剧成长起来人的回忆。

当笛声响起,一旁的周惠敏的心里,顿时被触动一下,一种奇怪的思绪,从心里涌出。

曲调幽远流长,如潺潺流水,又如云在天边。

还有种寂寞感

音乐中,周惠敏想起自己小时候在贫民窟的艰苦

真好听。

胡伟力看着曹健吹笛子,虽然技法上和专业人士有些差距,但却能将曲子中饭意境很好的表现出来。

这就是天赋!很好的音乐天赋!

怪不得他说自己还要学习,自己如果好好教教他,将来未必不能成为大师,传承自己的衣钵。

等音乐收尾,周惠敏还沉浸在音乐中。

胡伟力点了点头,满意道:“虽然技法有点生疏,但还算不错,只要勤加练习,将来必有成就。”

“谢谢老师,以后有空,我就来请教你。”

“呵呵.孺子可教啊。”

胡伟力捋了捋胡须:“不过这首曲子,我觉得似乎用陶笛来演奏,应该更有味道。”

“这个.”

曹健假装思索片刻,然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老师果然是老师,果然一针见血,我刚想了一下,用陶笛果然更有意境,可惜我不会吹。”

“以后我教你。”

胡伟力被说的更加开心,忽然想起什么,问道:“我记得你在内地发了一张专辑,这次来香港是演出的吗?还是?”

“我昨天刚和宝丽金签约,他们帮我办好了香港身份,我以后长期留在这里。”

曹健实话实说道:“我今天来,本来是想进入TVB艺人训练班的。”

胡伟力道:“这样啊,今年TVB没招到多少艺人,可能不开班,明年可以试试,到时候老师帮你说说。”

“那就谢谢老师了。”

有关系就是好,有了胡伟力的推荐,到时候进入训练班就更容易了。

他瞄了一眼胡伟力刚才在创作的曲子,道:“老师,你刚才也在创作吗?”

“我在帮刘德化给一部电影创作一首主题曲,可惜你来的太晚了,要不然这首歌你也可以试试。”

“呵呵,其实我自己能写。”

曹健之前就是被《来生缘》粤语版的旋律给吸引来的。

这首歌,对刘天王有着重要的意义,自己就不和他抢了。

(本章完)

第55章 这个男人,有点看不懂

告别胡伟力,曹健才和有些恍惚的周惠敏离开TVB。

今年报名TVB艺人训练班的人不多,也没有好的苗子,因此没开班。

曹健虽然有些失望,但也不着急。

今年不行还有明年,反正已经拜了个好老师,也算是打入了TVB内部。

同时他也担心日本那边推出《故乡原风景》,建议老师五月底前,发一张纯音乐专辑,把这首神曲收录进去。

“今天辛苦你,要不我请你吃饭?”

上了周惠敏的车,曹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一点多,便向美女提出邀请。

“我不饿。”

周惠敏直接拒绝。

香港狗仔非常厉害,她可不想被偷拍。

自己的绯闻男友很小气,要是知道自己和别的男人吃饭,怕会有麻烦。

“都快一点了,还不饿?”

曹健脑筋转了转,笑道:“这样吧,我给你出个问题,你要是回答不上来,赏脸让我请你吃饭,然后下午再帮我个忙。”

“没兴趣。”

周惠敏虽然佩服曹健的才华,却不想和这个男人有任何瓜葛。

当向导都是被迫的,还想一起吃饭?

做梦吧!

“问题很简单,你要是答出来,我帮你写一首歌。”

“我不会唱国语歌。”

“我粤语虽然说的一般,写一首歌还是没问题。”

曹健笑道:“反正你左右不吃亏,我的水平,你刚才你也看到了。”

“那你先说说问什么问题?”

周惠敏怎么说也只是二十四岁的姑娘,好奇的她打算先听听问题。

“说,有个记者去南极采访一群企鹅。他问第一只企鹅:‘你每天都干什么?’企鹅说:‘吃饭睡觉打豆豆!’

接着又问第2只企鹅,企鹅还是说:‘吃饭睡觉打豆豆!’他问第三个,还是这个回答。

记者很疑惑,为什么每个企鹅的答案都一样.”

曹健讲的是声情并茂,还真勾起了周惠敏的兴趣,她侧过头,一边开车,一边仔细听。

“真的好漂亮。”

曹健瞧着那有些微翘的嘴唇,还有那光洁如玉的脸颊,感觉贫民窟也能出美女。

偷偷赞了一句,继续道:“记者就这样一直问了九十九只企鹅,回答都一样,当走到第一百只小企鹅旁边时,问出同样的问题:你每天都做些什么啊?那只小企鹅回答:‘吃饭,睡觉’。

记者惊奇的又问:‘你怎么不打豆豆?’,你知道这个企鹅怎么回答的吗?”

周惠敏一怔,她哪里知道,睁着大大的眼睛,一脸疑惑:“不知道啊。”

曹健笑道:“那我们先去吃饭,吃饭时候我告诉你,然后帮我个忙。”

“你先说答案,我考虑一下。”

周惠敏不想等到吃饭,很想知道最后为什么最后企鹅不打豆豆。

“好吧。”

曹健就想逗一下这位美女,回道:“记者也是也是这么问的,那个小企鹅说‘我TM就是豆豆!’”

“???”

刚开始周惠敏没听懂这个冷笑话的意思,但很快明白过来:“噗哈哈哈,原来大家打的就是他啊。”

“你笑了”

曹健终于把一直拉着脸的周惠敏逗笑:“说话算话,先去吃饭。”

周惠敏想了想,说到:“那去公司附近吃,不然就算了。”

“无所谓。”

在哪里吃饭并不重要,只要她答应,就是一个好的开始。

心里得意,曹健还小声哼道:“你笑起来真好看,嗯哼哼哼哼”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虽然周惠敏心里这么想,可还是觉得,曹健哼的这段旋律,听着还不错。

虽然是癞蛤蟆,似乎是一只挺有才华的癞蛤蟆,好听的旋律,竟然随口就来?

公司楼下有一家不错的酒楼,两人随便点了几个菜。

演员要保持身材,周惠敏饭量不大。

吃了几口,她问道:“你想让我帮什么忙?”

“是这样,我写了一本书,想找个出版社,我对香港不熟,你有认识的吗?”

“出版社?写书?”

周惠敏抬起头,美眸盯着曹健,表情很奇怪。

“怎么?”

“你到底是做什么?签约宝丽金,拜了胡伟力为师,还想报名艺人培训班,现在说自己能写书?”

周惠敏学历并不高,就凭容貌和歌喉在娱乐圈混。

他对有写作本领的人自然会高看一眼。

“内地人多才多艺。”

曹健首先想改变香港人对内地人的看法,笑道:“我去年无聊写的,想多赚点钱。”

“那倒是。”

说起多赚钱,周惠敏深有同感,他也想多赚钱,毕竟她从小家里也很穷。

周惠敏忽然眼珠转了转,笑着答应道:“那我帮你,吃完饭,我带你去一家出版社。”

说完,玉女掌门担心曹健误会,又提醒道:“我帮你,是因为看你来香港不容易,你千万别误会,我.我.劝你不要对有别的想法。”

“明白!”

曹健笑着答应,心里暗道,这丫头对自己容貌很有信心啊。

还提醒我不要对你想法?

没想法的话,我找黎铭不好吗?干嘛找你?

摆明了就是要渣你!

香港有许多出版社,但一般情况下,小说喜欢在报纸上连载。

武侠小说的代表“金古梁”的小说,刚开始都是在报纸上先连载发表,先赚一波钱,然后再找出版社出实体书。

吃完饭,曹健回了一趟住的地方,带上了《寻秦记》的稿子。

而周惠敏没有食言,载着曹健前往出版社。

其实,玉女掌门的绯闻男友倪振的老爹就是作家,和出版社都很熟。

但她不敢找倪振帮忙,更不敢让绯闻男友知道这件事。

汽车很快来到一处大厦前。

将车停在路边,周惠敏指着一个大门道:“就这里,你自己进去,我就不去了。”

“明报工业中心?”

曹健看到这一扇不算大的门上的这几个字,揉了揉脑袋,没想到周惠敏竟然把自己带到这里。

不过也难怪,《明报》是连载小说最多的地方,金镛、古龙、梁羽升等人的小说都在这上面发表过,发行量也很大。

“先去问问吧,看看稿费怎么算。”

曹健背着包,径直朝那扇小门走去。

车上的周惠敏看着曹健的背影,觉得越发看不懂这个青年。

他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啊,应该没上过大学,竟然能写小说?而且看到《明报》一点都不怕?

他的小说,真的能发表吗?

《明报》在香港小说界非常出名,就因为金镛的小说。

倪框曾经说过,这家报社就是金镛一个人养起来的。

这话一点都不为过,在武侠兴盛的年代,这个报纸日销量近二十万份,去年盈利七千万港币,而且还在1991年上市。

因此,公司很牛。

曹健刚进门,就被前台的小姐拦住:“你找哪位?”

“我找你们这里的编辑,我想发表一本小说。”

曹健的粤语虽然已经学了近一年,其实还是有点口音的。

这就像经常说粤语的人,国语会有口音一样。

前台小姐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长得倒是很漂亮。

不过他听出曹健粤语中的口音,又看曹健年轻,问道:“大陆来的?还是台省来的?”

“我是内地人。”

曹健对“大陆”这个词很不喜欢。

“切~原来是大陆仔”

听到这个青年是大陆来的,天生的优越感让前台不耐烦的道:“我们《明报》编辑都很忙的,没有预约的话,没时间见你。”

“啪!”

曹健抬手就给了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女人一个耳光。

大陆来的怎么了?还被殖民出优越感了?

给你一巴掌,看管事的来不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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