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金世遗 陆小凤的蝙蝠岛之旅

陆小凤是搅屎棍,不是灾星。

虽然李兆廷总是吐槽,陆小凤有海难招灾体质,每次乘船出海都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麻烦,多半无功而返。

但是,这次遇到的海难,与陆小凤毫无关系,无论如何强词夺理,无论如何甩锅,也甩不到陆小凤身上。

这口锅应该甩给谁?

答:毒龙尊者!

毒龙尊者稳稳背好这口锅,此事完全是他的责任,十成十的责任。

毒龙尊者是什么人物?

凭什么能让陆小凤的货船翻覆?

毒龙尊者是数十年前非正非邪、亦正亦邪的江湖奇人,根据现如今江湖武道划分,约莫有地煞榜的实力。

五十名左右,排名不高不低。

毒龙尊者既没什么好名声,也没什么大成就,唯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与吕四娘一同刺杀雍正,安全离开。

事成之后,隐居在蛇岛,专心教导亲传弟子,直到内功走火入魔,不得已自断经脉,留下半封遗书离世。

从江湖史话的角度而言,毒龙尊者没什么名声,最多就是在记录吕四娘的丰功伟绩时,随便记录一两笔。

毒龙尊者的徒弟却大大有名,有破碎虚空之资,他会成为比肩萧秋水、张丹枫、独孤求败的绝代大宗师。

此人就是——金世遗!

梁系武侠世界“大小王”之一。

毒龙尊者坐化前留下两件遗愿。

一是让金世遗去天山派、邙山派求取灵药,蛇岛一脉内功是邪派心法,有走火入魔的危险,需要玄门正宗心法调和戾气,否则必然会走火入魔。

二是蛇岛中心处是一座火山,十几年后会喷发,毒龙尊者思前想后,想出用海水浇灌火山的办法,挖掘一条长长的通道,以此来减缓火山喷发。

金世遗数年前完成前一件事,得到天山派碧灵丹,又得唐晓澜以天山心法调和真气,解除走火入魔风险。

最近数月在完成另一件事,顺着毒龙尊者挖的地道不断向前挖掘,在火山喷发之时,滚滚海浪灌注而至。

接下来就是……爆炸!

堪比核弹的超级大爆炸!

水能灭火,但不是什么火都能用水浇灭,把海水灌注到火山里面,不仅不会冷却熔岩,反而会彻底爆发。

如果熔岩喷发的威能是一,海水浇灌后爆发的威能就是一百,弯弯曲曲的火舌和熔岩向四面八方飞开,岩浆不断从地底喷涌出来,磨盘大小的石头被灼烧融化,整座岛屿像是南瓜粥。

夹杂着灰尘、污垢、岩石、黑烟的熔岩轰向半空,刹那间,形成通天彻地的蘑菇云,数十里内清晰可闻。

方圆数十里海域被地火掀翻,海水和地火相互交融,迸发蓝紫色、炫人眼目的火焰,无穷无尽的天地之威,无穷无尽的大爆炸,肆意轰炸蛇岛。

火山喷发的威能掀起大海啸,百里海域被掀翻,货船轰隆隆解体。

负责开船的老狐狸满脸惊骇,这他妈的不对啊!根据雇主吩咐,三日后才会遇到海难,现在是什么情况?

老狐狸幕后之主是隐形人。

当初冯素贞和程淮秀决斗,老狐狸的狐狸窝被拆毁,好不容易重建,最新一趟生意,恰好拉到了陆小凤。

陆小凤遇水则软,千般本事用不出半成,在海浪中胡乱挣扎,就在他觉得必死无疑时,抓到了一艘小船。

一只大手把他拽了上去。

陆小凤苦笑:“你是谁?”

“我叫‘金世遗’。”

“老金!多谢你救了我的命!”

“呵呵!你不怪我就好。”

“我为什么要怪你?”

“这场海难是我造成的?”

“你是陆地神仙吗?”

“事情是这么回事……”

金世遗苦笑着解释一遍。

金世遗比较幸运,火山喷发时通道没有挖通,剧烈喷发的熔岩震裂最后一部分石壁,引导海水进入火山。

当时金世遗正在外面做饭,听到火山喷发的声音,毫不犹豫跑路。

若是在火山里开凿通道,怕是炸的死无全尸,一个细胞也剩不下!

金世遗自幼在海岛长大,水性和操舟技巧都是绝顶,如踩冲浪板,借助海浪席卷的力量,快速逃到远处。

误打误撞,捡到了陆小凤。

金世遗感叹:“水能克火,我师父觉得海水能浇灭火山,没想到啊!蛇岛经此一难,至少毁坏了六七成。”

陆小凤道:“水火相克,但这双方终有极限,可惜了,我有个好朋友擅长阴阳五行,易经八卦,若是有他在,肯定能看出这个办法哪里有缺漏。”

“你不怪我?”

“怪你有用吗?能当饭吃吗?让我处理此事,我也会做出相同选择,与其想着怪谁,不如想着如何求生。”

“我擅长捕鱼,懂得辨认方向,问题是没有淡水,最多能撑七天。”

“我来搞定淡水。”

“你会求雨?”

“我会用阴阳真气蒸馏水。”

陆小凤运转真气,吸摄一团海水,先以昆仑烈火掌蒸发,再用寒冰掌冷凝水蒸气,手心凝聚出寒冰杯子,杯子里面是淡水,伸手递给了金世遗。

就这样,金世遗捕鱼、划船、辨认方向,陆小凤蒸馏淡水,两人乘坐一艘小木船,晃晃荡荡去往蝙蝠岛。

海上漂流数日,遇到一艘大船。

原随云的船。

陆小凤熟络的与原随云打招呼,他很擅长交朋友,很擅长照顾盲人,无论言行举止,都挑不出一丝毛病。

偶尔有些轻佻举止,不仅不会让人觉得厌恶,反而显得非常可爱。

金世遗有些不习惯。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金世遗最怕的就是迎来送往,他是世间遗弃之人,若非毒龙尊者收养,早就饿死了。

金世遗母亲早逝,父亲是落拓江湖的教学先生,五岁那年,他的父亲被东家辞退,他不会别的谋生技能,又带着一个孩子,只能乞讨返回老家。

金世遗的父亲体弱多病,半途中经常生病,回家之路走了足足三年,最终客死异乡,金世遗自幼营养不良,患有皮肤病,看起来像是麻风病,因此被世人排斥,历经苦难,愤世嫉俗。

就在金世遗病饿交困时,毒龙尊者收养了他,两人在蛇岛相依为命,毒龙尊者死后,金世遗闯荡江湖,由于幼年时的经历,时常做些异常举动,招数更是邪门,被称为“毒手疯丐”。

不要因为金世遗未来的成就,对刚刚出道的金世遗有滤镜,金世遗闯荡江湖的时候,比古三通更加恶劣。

“毒手疯丐”绝非泼脏水。

金世遗初入江湖是什么模样?

穿着破衣烂衫,浑身补丁,手中拿着一根拐杖,拐杖里面藏着宝剑,最擅长的招数是含着毒针喷射出去。

说白了就是……吐痰攻击!

(PS:金世遗初次登场是《冰川天女传》,到了《云海玉弓缘》逐步获得亲儿子待遇,此后逐步加强,在《侠骨丹心》时期,堪比独孤求败!)

幸好,最近几天,金世遗和陆小凤同乘一船,两人谁也躲不开谁。

陆小凤活泼好动,开朗乐观,最是耐不住寂寞,不断找话题找他聊天,经过多日努力,缓解了他的阴郁。

原随云是世家公子,早就养成温文尔雅的气度,无论江湖名侠,还是恶名昭著的毒手疯丐,都能以礼相待,面上带着笑容,言行举止俊雅温润。

陆小凤吐槽:“知道吗?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女孩子总是看向你,抢走了我的风头!”

原随云微笑道:“陆大侠是风流潇洒的名侠,情人无数,遍地桃花,在下孤枕而眠,如何比得上陆大侠?”

“我记得你是关中人,你乘船出海做什么?关中人做海运生意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原家最近几年入不敷出,需要找些新的进项,我准备做珠宝生意,专做深海珍珠。”

“怪不得!”

陆小凤没有继续多问。

人家刚刚救了你的命,你拉着他问东问西,怎么看都显得很无耻。

关中人做海运生意很奇葩,但如果做的是珠宝生意,就很正常了。

天下最大的珠宝商就在关中。

“原家”江河日下也很合理。

“原家”创立于三百年前,创立者名叫原青谷,原青谷武功卓绝,是三百年前第一高手,江湖公认无人能与原青谷争锋,把原家称为无争山庄。

三百年过去,原家忽上忽下,有名震江湖的侠客,有守成之主,有霍乱江湖的魔头,最近五十年,原家在江湖中平平无奇,只能依靠祖宗余威。

江湖史话,这种事屡见不鲜。

没有千年不衰的家族。

任何家族、宗门都是盛极而衰。

“亢龙有悔”是最坚定的道理。

……

通吃岛。

李兆廷辞别韦小宝,带着一份海图离开,岛上游客为之欢呼雀跃。

瘟神走了,皆大欢喜!

李兆廷在通吃岛的时候,很多人觉得事事不顺,担心被李兆廷克死,或者突然出现武功高强的挑战者,斩杀几个高手作为挑战书,挑战李兆廷。

就连韦小宝也觉得有几分别扭。

尤其是在钓鱼的时候。

总觉得李兆廷的眼神不正常。

蕴含让人心惊肉跳的恶意。

李兆廷离开通吃岛,皆大欢喜。

黑水巨舰顺着海图一路前行,期间风平浪静,早晚霞光笼罩海面,洒下粼粼金波,如梦似幻,美不胜收。

李兆廷要么在船头钓鱼,要么与娇妻美妾耍乐,熟练新学的武功。

仍旧是“起承转合”的路数。

起:五罗轻烟掌;

承:穿心龙爪手;

转:兰花拂穴手;

合:金刚不坏神功;

偶尔夹杂金蛇游身掌、九箭射日的套路,一套连招下来,厉胜男从魔门妖女变成柔顺的小猫咪,蓝凤凰瘫软成一团棉花,江玉燕感悟“欲神足”,功力突飞猛进,堪比吸收千年冰蚕。

江玉燕天赋异禀,加上与自身万分契合的“欲神足”,功力之浑厚,比吸收千年冰蚕的游坦之分毫不差!

见识过白衣人的恐怖武功,江玉燕不再胡思乱想,专心苦练刀法。

每天迎着海浪施展镇海伏波式、迎风一刀斩等套路,能一刀劈开海浪,也能精准挑飞一条肥美的大海鱼。

鬼彻是妖刀。

妖刀的特性在于“欲念”,如果兵主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很容易被妖刀反过来掌控,沦落为杀人机器。

妖刀的特点是攻伐之力强,缺点也在于此,在李兆廷的指点下,江玉燕尝试着掌控妖刀,一刀斩出,需要用力的时候劈波斩浪,不需要用力的时候,刀锋拂过风铃,风铃却毫无损伤。

练到这种程度,才算掌控妖刀。

妖刀是魔念。

对付魔念,要么用佛法渡化,要么比魔念更强,强行把魔念慑服。

江玉燕选择后一条路。

用浑厚莫测的根基压服魔念。

这天,厉胜男和蓝凤凰在躺尸,江玉燕在练刀,李兆廷在钓鱼,忽然感觉鱼线咬钩,用力向上一甩,钓上来一个干巴瘦的油滑老头,老头满是讨好的看着李兆廷,不是别人,正是货船被打翻的老狐狸,他侥幸活到了现在。

“老狐狸,这是怎么回事?”

“李大侠,我们倒霉啊!本想与陆大侠去蝙蝠岛,半途一座火山岛发生剧烈地震,方圆数十里被掀翻,剧烈威能笼罩百里,我的货船被海啸掀翻,我抓着一根木头,勉强撑到了现在。”

“陆小凤乘船出海?混蛋!谁让他乘船出海的!这家伙不要命了!”

“李大侠,陆大侠吉人天相,总是能逢凶化吉,想来不会有危险。”

“陆小凤想去哪里?”

“这个……”

“信不信我在你身上砍七八刀,把你扔到海里面,你猜猜看,鲨鱼用多长时间嗅到血气,你想喂鲨鱼吗?”

长期行船的都知道鲨鱼嗜血,尤其老狐狸这种老水手,他非常明白,只要受伤流血,基本上被宣判死刑。

“李大侠,我……我……”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脾气好?”

李兆廷提起老狐狸的脖子:“杀掉你这王八蛋,我没有丝毫负担!”

老狐狸苦笑:“李大侠,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我不认识啊!陆大侠想去找什么大蝙蝠,海上哪有蝙蝠!”

“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海上哪有蝙蝠……”

“别人不知道有没有蝙蝠,你这只老狐狸不知道?蒙谁呢?说!是不是故意造成海难,你想害死陆小凤!”

“天大的冤枉,我不敢啊!真的是火山喷发,我可以带您去看看!”

“那座岛是什么岛?”

“不知……”

“我的耐心很有限。”

“蛇岛!应该是蛇岛!毒龙尊者住在蛇岛,岛上都是毒蛇,毒龙尊者脾气非常古怪,李大侠不要招惹他。”

“毒龙尊者,蛇岛……”

李兆廷眼珠一转,默默点头。

“老狐狸,接下来几天,麻烦你住在船舱里面,等我返回中原,你可以跟着我的船返回,不能私自离开。”

“离开会怎么样?”

“你看看那边!”

李兆廷指了指船板左侧。

正在悟刀的江玉燕睁开眼睛,双目闪过冷肃光芒,尽是妖魔之气,鬼彻倏然出鞘,黑紫色光芒一闪,海浪裂开一道缝隙,露出一条凶煞的鲨鱼。

“哗啦!”

鲨鱼被刀芒一分为二。

老狐狸连滚带爬去往船舱。

……

陆小凤苦笑着看向船舱。

这艘船上只剩两个人。

一个是陆小凤,一个是金世遗。

别的人悄然离开,船舱所有物资都被扔到海中,这是一艘大货船,没有水手相助,任凭是谁也无法开船。

船舱里面画着一只蝙蝠。

嚣张跋扈的血色蝙蝠。

刚刚绘制的。

蝙蝠眼睛露出一抹血红色,蝙蝠本身没有表情,配合血色的眼睛,形成几分讥讽之意,见此情景,陆小凤瞬间想明白一切,原随云是蝙蝠公子,是蝙蝠岛岛主,还是青龙会四月龙头。

前方就是蝙蝠岛。

黑乎乎的岛屿笼罩在迷雾中。

远远看去,就像一头张开大嘴的荒古凶兽,等待猎物跳入口中,陆小凤知道前面有危险,但他不得不去。

事实上,如果在船上动手,原随云胜算更大,陆小凤不擅水战,金世遗武道未成,原随云爆起突袭,借助水战的地利优势,至少有六七成胜算。

登陆反而对陆小凤有利。

脚踏实地,没有船舱的晃动,陆小凤能发挥十成实力,越是危险,越擅长随机应变,越能激发身体潜能。

更别说身边还有金世遗这位自幼生活在海岛上,精通野外生存技能,擅长查找潜藏危险的荒野求生大师。

蛇岛遍地都是毒蛇。

稍有半分不慎,早就被毒死了。

陆小凤和金世遗对视一眼,从船舱跳入海中,金世遗驮着陆小凤,一点点游到海滩,找了处隐蔽地点,用内功烘干衣服,静悄悄潜入到蝙蝠岛。

与此同时,蝙蝠岛内部,原随云指挥下属做两件事,一是布置埋伏,用机关陷阱困住陆小凤,二是准备一年一度的拍卖会,让贵客们做好准备。

蝙蝠岛不是销金窟。

这里着实没什么奢华享受。

所有居住场所都是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没有火星,没有亮光,就连热乎饭都没有,只有冷水冷饭。

招待客人的美人,都被原随云挖掉眼睛,把眼皮缝起来,关在鸟笼般黑漆漆的小房子里面,她们不是人,她们是发泄工具,她们连名字都没有。

门牌号就是她们的名字。

住在东边三号房间的是东三娘。

住在西边二号房间的是西二娘。

在这种环境生存,活不了几年。

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替换。

青楼是最凄惨的地狱。

蝙蝠岛比青楼还要凄惨百倍。

这种地方,不会有任何欢乐。

只有无穷无尽的黑暗、压抑。

陆小凤刚刚等岛便感觉到压抑。

压抑的让他想呕吐。

“老金,我现在最想看到的人莫过于李兆廷,我希望李兆廷毁掉这里,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恶心想吐!”

(本章完)

第412章 凤凰斩蝙蝠(大章求追读)

天地肃杀,寸草不生。

石头是死灰的,冷、硬、狰狞。

怒涛拍打海岸,宛如千军呼啸,万马奔腾,蝙蝠岛四周礁石罗列,几乎每一个方向都能看到触礁的船只。

这些船只看起来就像一只只被魔鬼獠牙咬住的兔子,奋力挣扎,发出呜呜咽咽的哀嚎,最终被吃干抹净。

岛上的人也是如此。

所有生命都会被蝙蝠公子原随云敲骨吸髓、生吞活剥,吃干抹净。

金世遗苦笑:“陆小凤,若非我自己亲眼看到,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信世上有这样的地方,更想不到有人能在这种地方活下去,真他妈见鬼了!”

陆小凤冷笑:“原因很简单,他们根本不是人,是鬼,这破地方就像是个坟墓,一样活的东西都瞧不见。”

蝙蝠岛的防御异常严密,却如何能挡住精明似狐的两位高手?陆小凤快速找到入口,坐着滑车进入内部。

金世遗问道:“陆小凤,咱们要不要分开探查?这样能加快速度。”

陆小凤坚定的摇摇头:“不行!蝙蝠岛危机重重,咱们天时、地利、人和一个也不占,若是分兵,必然被原随云各个击破,咱们必须背靠背行动,除你之外,我不会把后背交给别人!”

金世遗闻言大为感动,陆小凤是他平生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唐晓澜、李沁梅等人不算,唐晓澜是江湖前辈,李沁梅是小迷妹,都不是真心朋友。

唯独陆小凤让他有朋友的感觉。

可靠的、值得信任的朋友。

在蝙蝠岛这种险恶所在,分兵是取死之道,两人必须背靠背探查。

一个查找线索,一个防御偷袭。

两人快速确认几件事。

一、岛上有很多武林高手,大多是一流高手,还有部分二流高手。

二、这些人的目标是拍卖会,蝙蝠公子神通广大,知道这些大富豪最想要的是什么,提前准备对应物品。

三、岛上没有火源。

四、蝙蝠岛侍卫制服是藤甲。

五、黑暗让人摘下虚伪假面,很多武林高人,在黑暗环境中丑态毕露,没有半点人性,只剩下凶残兽性。

六、他们中了原随云的诡计。

请君入瓮,瓮中捉鳖。

存放账目的密室布满机关,原随云用蝙蝠岛账目作为诱饵,引诱陆小凤和金世遗踏入陷阱,随后万箭齐发,两人被暗器分开,陆小凤被人擒获。

黑乎乎的网兜从天而落。

在黑暗环境中,没人能挡住这面完全潜藏在黑暗中的网兜,为了防止听声辨位,原随云制作了噪声机关。

陆小凤猝不及防,只来得及把金世遗丢出去,自身被网兜包裹住,网兜是用乌金丝制作,纤细如发,若是用力挣扎拉扯,会直接勒入皮肤血肉。

金世遗潜藏在黑暗中。

怀中是陆小凤被抓之前,临时塞给他的小圆筒,脑中回想着陆小凤用唇语告诉他的:“去海滩等李兆廷!”

此等险地,绝对不能意气用事。

金世遗靠着在蛇岛培养的经验,小心翼翼潜伏在黑乎乎的墙角,紧贴着墙壁走出去,一点点潜行到海滩。

……

蝙蝠岛会客大厅。

一年一度的拍卖会正式开始。

蝙蝠公子道:“我不远千里将各位请到这里来,虽然未必能令各位全都满载而归,至少要让你们觉得此次拍卖会不虚此行,我的货物从不滥卖。

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武功秘籍可以抄录数十份,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可以口口相传,担心我一鱼多吃!

蝙蝠岛创立时间不是很长,最重要的不是赚钱,而是要维护招牌。

无论什么东西都只卖一次!

无论别人出多少钱,有多少势,只要物品卖过一次,绝不会继续卖,如果有客人发现我们重复拍卖,我会十倍偿还给你们,接下来,拍卖开始!

首先拍卖密宗黄教大手印!

底价,三万两!”

听到这话,快速有人喊价。

过不多时,秘籍以八万两成交。

接下来一段时间,蝙蝠公子先后拍卖唐门十三种剧毒、北派鸳鸯腿、巴山剑派回风舞柳剑法等珍贵物件。

“接下来拍卖的是一个秘密!

大约五年前,有人在临城犯下七件灭门惨案,杀戮五百余口,六扇门追查足足五年,没能查到凶手身份。

这个秘密被蝙蝠岛知道。

你们可以抓人换悬赏,可以凭此获得名誉,可以去六扇门求官,可以逼迫对方交出灭门案中掠夺的财富。

无论怎么做都可以!

永远替顾客保守秘密,是我做生意的原则,无论在这里买下了什么,都不会有别人知道,诸位可以出价。

底价三万两!

每次加价不少于一千两!”

话音未落,有人高声喊价。

蝙蝠公子这笔买卖做得值。

最希望保守秘密的是谁?

当然是凶手本人。

蝙蝠公子不知道凶手是谁,只能通过青龙会的情报网缩小怀疑范围,目标锁定在三个人身上,把他们请到蝙蝠岛参与拍卖,谁出价最是坚决,谁听到身份保密的规则后松了口气,谁表现得最是鬼鬼祟祟,谁就是血案真凶。

蝙蝠公子既能获得巨量钱财,也能用这个秘密威胁对方,让凶手为蝙蝠岛做事,榨干全部价值后,把线索告诉四大名捕,借刀杀人,毁尸灭迹。

凶手未必想不到这些算计。

对于江湖黑道而言,一鱼多吃是基本操作,随随便便就能做出来。

只不过,人都有侥幸心。

难不成与蝙蝠公子拼了?

做梦也打不过啊!

原随云是盲人,在黑漆漆的环境中如鱼得水,能用耳朵分辨距离,确认此人的位置,随即记下此人身份。

“下面拍卖的是一个人。

此人名叫‘勾子长’!

数月前,此人劫夺皇家贡品,一夜间连杀七十多人,六扇门悬赏五万两捉拿此人,多余的话不用多言,此人底价五万两,诸位客人可以出价了。

荣华富贵,近在眼前!”

勾子长以二十万两价格成交。

拍卖会有条不紊的进行,不知不觉间到了尾声,蝙蝠公子高声道:“接下来你们将会见证最精彩的拍卖!

这是江湖有史以来,从未出现过的拍卖品,我将拍卖……陆小凤!

四条眉毛,灵犀一指,陆小凤!

请诸位出价!”

此言一出,拍卖场内落针可闻。

陆小凤值多少钱?

这个问题非常难回答。

有人觉得他值五百万两,有人觉得他一钱不值,有人觉得要倒贴。

恨陆小凤的人,如果有买凶杀掉陆小凤的机会,不介意一掷千金。

比如:青龙会、权力帮。

别的人,买陆小凤有什么用?

当女婿?

传授武功?

怎么想都觉得很蛋疼。

最让人无奈的是,陆小凤的江湖朋友实在太多,既有超级大富豪,也有天罡魁首,只要陆小凤活着离开,消息泄露出半分,他们一个也活不了。

李兆廷会让他们全家陪葬。

换而言之,陆小凤绝对不能活着离开蝙蝠岛,只能买到死陆小凤。

活陆小凤是江湖奇侠,死了就是一堆骨肉,尸体值多少钱?为了出口恶气一掷千金,万三千也损耗不起!

陆小凤笑道:“诸位,你们可以把我买下来,然后把我放掉,我会记住你们的人情,实话实说,我觉得我的人情蛮值钱的,底价至少五十万两!”

“五十万两太贵,不如分开卖,胡子价值五万两,耳朵价值五万两,鼻子价值五万两,我买他的小胡子!”

黑暗中出现一个逗趣的声音。

不等蝙蝠公子阻止,周围忽然燃烧起熊熊烈火,蝙蝠岛护卫制服是轻便的藤甲,最怕火,火焰伤害翻倍。

李兆廷先把真气转化为至阳,扔出几个酒坛,随后用锁链把这些护卫手脚绑起来,最后抬手一招火焰刀。

喝酒,铁索,上刀,火杀!

刹那之间,黑漆漆的拍卖大厅被烈火笼罩,所有人暴露在火光下。

拍卖台上是个黑衣黑袍,戴着蝙蝠面具的年轻公子,他露出下巴,下巴上胡茬很干净,很明显是年轻人。

李兆廷笑道:“蝙蝠公子,你想拍卖我的朋友,是不是不给我面子?陆小凤这种人,你应该直接卖给我!”

拍卖台上的“蝙蝠公子”突然掏出一把小刀,指着陆小凤的脖子:“你的剑再怎么快,快不过我这把刀!”

李兆廷面上笑容不变:“如果陆小凤能被这种破铜烂铁杀死,死的肯定不是陆小凤,你用假的陆小凤威胁我,我怎么可能在乎?你可以动手了!”

陆小凤大声道:“喂喂喂!刀在我的脖子上,你小子别开玩笑了!”

李兆廷怒道:“你他妈活该!知道自己晕船,是海难招灾体质,还他妈乘船出海,你不是喜欢刺激吗?刀横在你的脖子上,让你好好刺激刺激!”

“蝙蝠公子”怒道:“李兆廷!你别装了,你是重情重义的人,不可能弃陆小凤不顾,识相的束手就擒,否则我杀了陆小凤,我真的会杀掉他!”

李兆廷摇摇头:“不行!如果我束手就擒,我们两个都会死,如果陆小凤被你杀死,我会为陆小凤报仇!

一个人死,好过两个人死!

陆小凤这王八蛋主动寻死。

如果我非要救他性命,阎罗王肯定会怪罪我,我得罪不起阎罗王。

陆小凤,安息吧!

逢年过节我会给你烧香!

我给你烧五百个纸扎美人!

让你在阴曹地府享尽艳福!”

“蝙蝠公子”被气的说不出话,陆小凤问道:“你能不能放开我,我好想和他拼了,我弄死这个王八蛋!”

“蝙蝠公子”正要训斥,张开嘴却变成一声惨叫:“啊~金蚕蛊!”

话音未落,李兆廷五指连弹,射出十几枚冰片,所有人都觉得蝙蝠公子会被剑气射成筛子,没想到冰片并未洞穿此人身体,而是融入经脉窍穴。

生死符!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蝙蝠面具被他抓下来,露出庐山真面目,正是原随云的书童丁枫。

在凤尾帮总舵的时候,陆小凤根据蝙蝠岛这个名号,猜测蝙蝠公子必然是个盲人,有如蝙蝠,听声辨位。

当时在场的盲人有两个。

原随云!

萧廷!

陆小凤不能确认谁是蝙蝠公子。

后来在海上遭遇海难,误打误撞遇到原随云,猜出他是蝙蝠公子。

这是猜测,没有证据。

江湖不是陆小凤的一言堂。

陆小凤需要证据。

丁枫就是证据!

原随云再也无法隐藏。

陆小凤从网兜中站起身子:“这张破网真难受,若不是为了诱敌,我真的不想做入网之鱼,真他娘难受。”

丁枫面目狰狞的问道:“我明明点了你的穴道,你怎么可以行动?”

蓝凤凰冷笑:“陆小凤以灵犀一指名传江湖,江湖中的点穴名家,陆小凤至少排在前五,就凭你这点本事,也想点中陆小凤,你算是什么东西?”

原随云问道:“李兆廷,你们是怎么进来的,蝙蝠岛的护卫队呢?”

“是我带他们进来的。”

金世遗主动站出来:“我不管你有什么算计,你挖人眼睛,逼良为娼,今日拼得一死,我也要取你性命!”

陆小凤道:“李兆廷,不是我与你争名夺利,原随云必须交给我!”

李兆廷主动后退半步。

“多谢!”

“咱们俩用说谢谢吗?”

“回去请你喝酒!”陆小凤紧紧盯着原随云,“杀了我,你能活命!否则我会杀掉你!你只有一次机会!”

原随云淡定的说道:“陆小凤,李兆廷的分析半点没错,你意气用事,喜欢生死一线的刺激,实话实说,我至少有三十三种绝技能够取你性命!”

“哪三十三种绝技?”

“东瀛甲贺谷的大拍手、密宗黄教的大手印、失传已久的朱砂掌、蜀中唐门的毒药暗器、巴山回风舞柳剑、少林降龙伏虎罗汉拳、武当的流云飞袖、辰州言家僵尸拳、彭家五虎断门刀、北派正宗鸳鸯腿,血影人的轻功……”

蓝凤凰讥讽道:“原随云,我觉得你最大的本事是吹牛、厚脸皮!”

原随云点点头:“如果算上吹牛和厚脸皮,我精通三十五种绝技。”

陆小凤伸出食中二指:“我精通的绝技只有一种,你应该很清楚!”

原随云道:“江湖传闻,陆小凤的武功是在市井中东学一招、西学一招胡乱学来的,就连你本人也不知道自己会多少招数,只是每逢生死决斗,都能在不经意间,用出最契合的招数。”

陆小凤道:“吹嘘罢了!”

原随云道:“你整天管闲事,江湖中一半是仇人,一半是朋友,却能无病无灾活到现在,这绝不是虚言。”

“我只会一招。”

“什么招?”

“要你命的招数!”

陆小凤弹指点向原随云脑门。

原随云挥手一招罗汉拳,与陆小凤以硬碰硬,两人在半空一触即退,速度快的看不见身形,只能看到残影,陆小凤身如彩凤双飞翼,原随云连续用出十几门绝学,全都练得炉火纯青。

李兆廷在旁边观战。

江玉燕提刀杀向诸位宾客。

“你……你要做什么……李大侠,我们只是顾客,是来买东西的!”

一个满脸麻子的家伙胡乱叫嚷。

江玉燕眼中闪过幽绿色光芒,不屑的看着他:“没听说过夜眼吗?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看在眼里,你是临城血案的凶手,你出价最是坚决果断,原随云提到会为你保守秘密的时候,你下意识松了口气,搓搓手指缝的污泥!”

“我……我不是……我……”

“我刚刚学了一招刀法,需要找武林高手练刀,请阁下指点一二!”

鬼彻出鞘,迎风一刀斩。

满脸麻子的凶手身首异处。

另一头,金世遗、蓝凤凰等人也根据在拍卖场看到的内容,找寻必杀无赦的恶棍,一个个把他们揪出来。

“你是‘单掌开碑’赵刚?你的丑态我都看到了,准备好死了吗?”

金世遗取出拐剑。

先前在搜查蝙蝠岛时,金世遗遇到一个可怜的妓女,她双目被挖,关在黑漆漆的房间中,尽是绝望,但当她无意间触碰到赵刚的鼻烟壶,立刻涌现出一股生机,鼻烟壶上的雕刻很像她家乡的远山,她恳请留下这个鼻烟壶!

赵刚毫不犹豫的拒绝,对那个妓女拳打脚踢,金世遗故意弄出动静,把对方惊走,却没来得及追杀此人。

现在要补上一个时辰前的遗憾。

金世遗不是心慈手软之辈,自幼坎坷经历让他性格偏激,嫉恶如仇,面对助纣为虐之辈,必然拔剑斩杀。

李兆廷听到这个名字,回头看了对方一眼,怒道:“你也配姓赵!”

李兆廷对“赵刚”这个名字有发自内心的好感,听到金世遗的话,怒火难以抑制,弹指射出两三道剑芒。

“我这就改姓,改姓李!”

赵刚被吓得一哆嗦!

“去你妈的!你也配姓李!你连阿猫阿狗都不配!自己撞死去吧!”

撞死是不可能撞死的!

决死一击,或许能拉个垫背的。

金世遗不会给对方这个机会。

张嘴吐出一口唾沫,毒龙针打碎对方一只眼睛,拐剑挥剑横扫,鲜血迸射向半空,斗大的脑袋落在地上。

金世遗在尸体上翻了翻,找到一枚鼻烟壶,对李兆廷拱了拱手,去解救那些可怜人,李兆廷使个眼色,蓝凤凰和江玉燕一起去,免得被人偷袭。

原随云与陆小凤的争斗,从出手开始便是白热化,两人以快打快,轻功尽情施展,尽情闪避,尽情蓄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这句话非常俗气,但最有道理。

视觉是最重要的感官,失去视力对武者打击极大,高手武者的武感能在一定程度上取代视力,但长期保持高强度武者感官,对精神损耗非常大。

盲人可以成为高手。

原随云、萧廷、花满楼,都是有名的盲人高手,但相比于整个江湖,数量太过稀少,身残志坚说起来简单,能做到这四个字的可谓十万中无一。

原随云一定会受到影响。

越是激烈战斗,视力影响越大。

陆小凤头脑越发清明,全身精气神凝聚在食中二指,一击必杀,原随云只有一次机会,陆小凤也不例外。

两人都在找寻机会。

一边舍命相搏,一边凝神蓄力。

听起来是天方夜谭,两人却在不知不觉间完成这个过程,就在两道身影四百一十一次交错而过时,原随云右手并指成剑,点向陆小凤胸腹要害。

清风十三式!

华山派至强传承。

华山派凭此成为剑派魁首。

以有招之势,凝聚无招之意。

剑势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不含半分烟火气,也没有半点杀机。

陆小凤食中二指轻飘飘上挑。

灵犀一指。

心有灵犀一点通。

原随云的剑指被陆小凤夹住,被灵犀一指夹住的武器不可能收回去,强如原随云,也被陆小凤停滞一瞬。

一瞬时间就足够了!

陆小凤左手轻轻一弹。

原随云方才凝聚的清风剑气,被陆小凤借走一缕微风,清风徐来,原随云脖子上炸裂开一条鲜红的血线。

“我赢了!”

陆小凤收起手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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