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一吻

“老贼,准备好去死了吗?”

厉胜男冷冷的看着孟神通。

李兆廷有些惊讶,半年不见,厉胜男的气机增强一倍,女魔头的气势,让人非常想……给她穿上高跟鞋!

孟神通面色陡然转冷。

如果只有厉胜男,打不过,可以找机会跑路,加上一个李兆廷,就算他练到修罗九重天,也是必死无疑。

李兆廷来了,他的夫人来没来?

呃……

当然没来!

冯素贞很想看看厉胜男,想与厉胜男比斗剑法,李兆廷表示,古人云,王不见王,娘子在客栈好好休息。

蓝凤凰、王大小姐、梅竹、江玉燕一拥而上,这才压制住冯素贞。

什么时候见面都可以。

今天不行。

今天是厉胜男的舞台。

复仇的舞台。

“孟神通,受死吧!”

厉胜男挥爪轰向孟神通,孟神通面上升起一股青灰色气息,毫不犹豫冲破瓶颈,拼着走火入魔突破九重天,双手飞速合十,轰出一道金刚掌力。

以金刚掌力拉开距离,孟神通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散发寒气,双手连续点出指力,以玄阴指力发动反击。

孟神通修行紫霞神功仅有三天,压制不住修罗九重天的阴戾煞气,每次运功都觉得经脉酸痛,五内欲焚。

与痛苦相伴的是通天功力。

孟神通随手一挥,便能挥洒出数百道寒冰利箭,脚踏天罗步法,在刀光剑影中闪避,一招一式强猛霸道。

厉胜男没有拔剑。

经过一年多的历练,厉胜男明白一个让人绝望的事实,自己在剑法方面永远无法与李兆廷争锋,继续苦修剑法不仅不会精进,反而会产生心魔。

一念至此,豁然开朗。

厉胜男弃剑用爪。

玉罗刹对厉胜男的选择很满意,传授她一套凶悍霸道的绝世爪法。

天绝地灭大乾坤手!

《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中唯一一门攻伐武技,当然,这里说的是教主专修版本,另一个版本都是武技。

大乾坤手,天地乾坤尽在掌心,双手如金刚永固,有两龙四象之力,更有攫取万物生机精元的大搜魂手,以及炼化外力、消融万物的大紫阳手。

可以简单理解为,集魔教所有擒拿手法之精华,熔魔教历代高人、万千高手的武道理念于一炉,是魔教擒拿手法的结晶,包罗万象,深不可测。

此法却是歪打正着。

孟神通擅长“隔物传功”,能把阴煞戾气通过兵刃传递出去,只需用手指在剑身轻轻一弹,就能让宝剑材质变得冷脆,更能顺着宝剑冻僵手腕。

不知多少高手被孟神通算计,临阵战斗不肯舍弃兵刃,要么被孟神通一击绞碎兵刃,要么手腕酸麻无力。

厉胜男以大乾坤手猛攻,掌心传出玄之又玄的吸摄力,只要指掌接触,厉胜男就能用大搜魂手克敌制胜。

被大搜魂手抓住的人,会觉得皮肤下面有恶鬼爬出,全身疼痛麻痒,出招者只需五指发力,用力一抓,就能抓下完整人皮,或者攻击隐穴暗脉,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死两难。

大搜魂手没有“搜魂”之力,却能通过酷刑拷问,让人不得不招。

被大紫阳手抓住的人,会被紫阳魔焰侵入奇经八脉、五脏六腑,一击把敌人做成烤全羊,或者烧成焦炭。

原剧情中,玉罗刹假死,让西域魔教的叛徒主动现身,随即出招平叛,随手挥出一掌,把叛徒轰成齑粉。

这一掌就是大紫阳手。

换而言之,厉胜男这两只手的威能更胜兵刃,双手连抓,疯狂进攻,与孟神通以命相搏,杀伐越发狠厉。

“不可能!老夫绝不服输!”

“老娘送你下地狱!”

厉胜男脚踏虚空步,从孟神通身边轻盈掠过,右手挥洒紫阳魔焰,出招时手腕回旋,魔焰回旋成龙卷风。

孟神通猝不及防,被魔焰束缚,正想爆发功力逃离,厉胜男左手利爪落在孟神通肩头,撕下一大片血肉。

一爪、两爪、三爪、四爪……

招数连环,如群狼狩猎,双爪连续从孟神通身上抓挠,每次都能撕扯下大片血肉,鲜血飞溅,骨骼崩碎。

恍惚间,厉胜男背后升起浑身血红的魔女法相,伴随一同出招,初始时孟神通有气力反击,能在体表凝结一层寒冰护甲,但很快就被利爪撕碎。

厉胜男彻底陷入疯狂,漆黑如墨的秀发染上一抹银白,双目血红,失去全部理智,只有疯狂进攻的念头。

“孟老贼!”

“你给我!”

“觉……悟……吧!”

“轰!”

厉胜男双爪连抓,带着无与伦比的力量轰向孟神通胸口,伴随一阵咔嚓咔嚓脆响,孟神通肋骨全断,好似被大象踩了一脚,骨刺插入五脏六腑。

“我……报……仇……了!”

厉胜男吐出一口血气,银白色秀发重新变得漆黑如墨,眼神恢复正常,看向地上的孟神通,冷笑道:“这是你二十年前欠我的,现在我还给你!”

孟神通哀叹:“一报还一报!死在厉家人手中,这都是我的报应!”

“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既然输了,何须多言!”

孟神通主动散去真气,散去最后一点生机,脑袋一歪,死尸倒地。

“李兆廷,谢谢!”

厉胜男诚恳的看着李兆廷。

“呃……这个……我!”

“婆婆妈妈!真不爽利!”

厉胜男主动抱住李兆廷。

紧跟着,唇边传来温润触感。

李兆廷回过神来的时候,厉胜男飘然而去,唇边残留着一抹香甜。

“啧啧~怪不得不让妾身助阵!原来是担心坏了桃花运,真是负心呢!妾身如此关心你,你只想着泡妞!”

冯素贞低眉顺眼,潸然欲泣。

“啧啧~怪不得不让奴家助阵!原来是找到更好的,真是负心薄幸,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盯着灶上的,你这种负心汉,该被金蚕蛊咬死!”

蓝凤凰手心把玩着一条蚕虫。

“啧啧~怪不得不让我帮忙!原来是怕我枪挑魔女!一个魔女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我还是掌门人呢!”

王大小姐肩上扛着霸王枪,做出二郎担山的姿势,口中啧啧作响。

李兆廷:地缝在哪里?我想找条地缝钻进去!现在死还来得及吗?

“梅竹呢?”

李兆廷干干巴巴的换话题。

“哼!”

冯素贞不阴不阳的哼了一声。

大妇之威,恐怖如斯!

李兆廷当场臣服,被三位娇妻绑到客栈围殴,车轮大战,转灯厮杀,打的摇摇欲坠,最终败的一溃千里!

……

翌日清晨。

李兆廷揉着腰走出房门。

胡青牛在楼下吃早餐。

李兆廷帮他报仇,胡青牛不能没有表示,至少帮忙开七八个药方!

“胡神医,我只好奇一个问题,你为何非明教弟子不治?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你怎么不效仿平一指?”

“唉~~为了活命!”

胡青牛深深的叹了口气。

如果是别人问这个问题,胡青牛肯定把责任推给妻子王难姑,胡青牛和王难姑都是魔教弟子,王难姑喜欢给人下毒让他医治,胡青牛一气之下,表示非明教弟子不治,你去下毒去吧!

王难姑不可能给同门下毒,两人比试就此结束,两地分居好几年。

李兆廷询问这个问题……

胡青牛说出一段奇闻异事。

明教有四大法王,这件事与紫衫龙王黛绮丝有关,当初有个叫韩千叶的少年郎,登上光明顶找阳顶天报仇,阳顶天心高气傲,表示随便你出题。

韩千叶要在寒冰池下比试。

阳顶天武功卓绝,唯独在水性方面差了很多,就在他纠结时,紫衫龙王主动站了出来,认阳顶天为义父。

韩千叶是为父报仇。

紫衫龙王是代父出征。

两人在寒冰池下激战,最终,紫衫龙王胜了一招,韩千叶主动离开,两人打出感情,紫衫龙王思虑再三,不顾同门阻拦,嫁给韩千叶,当时唯有谢逊出席婚礼,别的人全都避之不及。

不久之后,韩千叶在西域遭到哑巴头陀偷袭,身负重伤,紫衫龙王找胡青牛医治,胡青牛表示:“除非紫衫龙王回到明教,韩千叶自认明教女婿,否则绝对不治,我非明教弟子不治!”

韩千叶身染剧毒,重病而死。

紫衫龙王盯紧胡青牛,表示只要你破了誓言,我就把你大卸八块。

这里就有人好奇了。

胡青牛和紫衫龙王无仇无怨,为何非要为难韩千叶?当然是因为韩千叶身上的伤势,被胡青牛一眼认出。

“哑巴头陀”是谁?

这个身份属于明牌!

明教光明右使者范遥!

胡青牛不是不能医治,也不是故意为难韩千叶,他根本不敢医治。

治了,得罪范遥!

不治,得罪紫衫龙王!

两害相权取其轻,胡青牛深知范遥的性格,范遥性格隐忍,阴毒狠厉,若是得罪了他,后半生难有安宁。

听到这话,李兆廷无奈摇头。

原剧情中,关于韩千叶之死,一直都没有定论,很多人怀疑范遥。

一方面,范遥装扮过头陀僧。

一方面,范遥做事正邪难辨。

一方面,范遥爱慕紫衫龙王。

范遥可不是什么明教忠臣。

范遥卧底在赵敏身边的时候,明教已经四分五裂,为了取得赵敏信任,亲手杀掉三位明教堂主,想想看,如果没有张无忌,范遥会做出什么事?

这种事情,不必多言。

胡青牛为何不投靠名门大派?

胡青牛这种级别的神医,无论少林武当还是魔教,都会重金邀请。

因为明教属于“教派”!

明教不是武林帮派,是教派!

说句不好听的,在胡青牛眼中,少林武当魔教,都属于“异端”!

李兆廷没有开口招揽。

胡青牛也没说这些事儿。

留下几卷医书,返回蝴蝶谷。

游玩数日,王大小姐、蓝凤凰和江玉燕返回金陵,经营顺风镖局。

李兆廷、冯素贞、梅竹等待李寻欢的使团车队,过得数日,车队到来,车队不是很大,护卫数量非常多。

主使者:李寻欢;

副使者:唐伯虎;

护卫队长:李兆廷;

随行护卫:三百大内禁军;

三百禁军,数量绝对不算少。

尤其是看到他们的装备,每个人都配备长枪、手弩、弓箭、火铳,甚至配备了强弩,这是想去西域打仗?

三百人怎么打仗?

三百精锐禁军当然可以打仗!

这是一锤定音的绝强力量。

西域乱七八糟的小国,也就是传说中的西域三十六国,就算忽略李兆廷的绝强武力,也能攻破半数小国。

当然,这有个前提。

必须有能征善战的将军。

李寻欢,应该会……会个屁啊!

李寻欢平生只有三大本事。

读书、飞刀、被妞泡!

还不如指望唐伯虎呢!

唐伯虎是枪法高手。

枪法高手,应该会带兵吧?

答案是:不会!

唐伯虎对行军打仗唯一的贡献是给士兵做烧烤,擅长做烤鸡翅膀!

马勒戈壁!

老爹,你要坑死我啊!

你的运筹帷幄呢?

你的决胜千里呢?

有本事给我送来个名将!

李兆廷百无聊赖的左看右看,发现统领禁军的是个小白脸,容貌绝不亚于花满楼、东方胜,不是传统士兵的粗犷硬朗面容,也没有古铜色皮肤,而是江南水乡的俊美,腰间有个面具。

不是担心晒黑小白脸,也不是想用面具吓唬人,而是脸上有字,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刑罚,刺字充军发配。

很多梁山好汉受过这种刑罚。

有个词汇叫做“贼配军”,就是把犯了某些罪的人,脸上刺字,发配到边关充军,俊俏,刺字、面具……

李兆廷倒吸一口凉气。

老爹!

你真是我亲爹啊!

亲爹,我真是太爱你了!

李兆廷戴上斗笠,吹着口哨,看着大漠风沙,心中涌现无限豪情。

“长缨在手~

壮志怀在胸~

风吹草低行万里路~

血刃霜刀边塞风~”

……

“蓉蓉、红袖、甜儿,你们再不把好吃的端来,我就把船吞下去。”

楚留香回到他的船,就好像游子回到了家,海上的风是潮湿而温暖的,暖得就好像他的心情一样……差!

楚留香的心情非常差!

船上一个人也没有。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全都失去了踪迹,只留下一颗黑珍珠。

黑珍珠下面压着一封信:楚留香大意失倾城,黑珍珠海上劫国色!

原文:我问起下毒之人,知是蒙古人手下一个西域哑巴头陀所为,和拙荆原无干系……这句话几乎是明牌,给韩千叶下毒的就是范遥!

(本章完)

第284章 大漠风沙,唐寅的秘密任务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楼兰真他娘的倒霉,秦汉时期就已经覆灭的古国,被唐朝诗人来回来去砍了几万次,还是唐朝人最猛啊!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属国归何晚,楼兰斩未还!

十五役边地,三回讨楼兰!

挥刃斩楼兰,弯弓射贤王!

表兄,伯虎,你俩是读书人,说说楼兰的故事呗?赶路太无聊了!

临近夏日,出使西域。

我爹给我找个好差事!”

李兆廷戴着斗笠,满口抱怨。

西域不是江南水乡,这里的天气非常古怪,白天热得好似能把体内最后一滴油水压榨出来,晚上冷的仿佛能榨取一切能量,无处不在的毒蝎毒蛇,阴险狠毒的沙盗,恍如梦境的海市蜃楼,无处不在的流沙,都是致命陷阱。

所有小觑大沙漠的人,都会被大沙漠吞噬,沙漠最危险的不是人,不是自然环境,而是骄傲自满的傲慢!

没有向导,几乎可以说是必死!

武林高手也很难抵抗天地之威。

福祸相依,大漠居民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韧性,有千奇百怪的信仰,有百花齐放的文化体系,有培养天材地宝的奇绝环境,还有无数奇幻秘境。

如果把世界看做一个大气泡,秘境就是贴在大气泡上的小气泡,没有确切的出入口,没有准确出现时间。

最有名的莫过于楼兰古国秘境、沙漠之甍秘境、惊雁宫战神殿,这也是当今世上武道昌盛的原因,这些秘境证明世上存在更高级别的力量,证明破碎虚空不是终点,而是跳出了井口。

近水楼台先得月。

西域有无数偶然进入远古神庙、奇幻秘境的幸运儿,领悟绝世武功,或者得到珍稀奇铁,铸造宝刀宝剑。

几乎所有成名武者,都会去西域历练武功,体验西域的武道体系。

几乎所有西域武者,都会去中原挑战高手,争抢中原的武道资源。

无论怎么强调秘境、神庙、天材地宝等武道机缘,从生存环境而言,气候恶劣的西域显然不如中原富饶。

李兆廷打个呵欠,翻看小册子。

这是李寻欢被搞得烦闷,随手塞给李兆廷的,要么闭上嘴巴看书,要么撕着玩儿,别去打扰他分析局势。

李寻欢是最特殊的探花郎。

首先,他的名字浪荡轻浮。

其次,他既没去翰林院修书,也没有正常官职,反而总是担任使者,今年出使大理,明年出使西域大漠。

最后,他特别能打,温润的姿容很容易让人放下戒备,飞刀这种武器,在李寻欢成名前是不入流的暗器。

对于穿越者而言,李寻欢这个名字代表正义,是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是绝世无双的高手、因果律武器。

对于江湖人而言,李寻欢是学识丰富的小白脸,除了知识渊博一些,容貌俊俏一些,家世出众一些,走到哪都有美人想泡他,没什么特殊之处。

唐伯虎面色有些严肃。

李兆廷能感觉到他的紧张。

很显然,唐伯虎身兼重任。

必须拼尽全力完成的重任。

李兆廷抬眼看了看,发现唐伯虎手中拿着一卷古籍,《大唐西域记》,唐僧取经归来后,总结所见所闻山川气候的作品,是西域最重要的史料。

对于华人而言,史料必须干干巴巴公平公正的记录,需要多方确认,任何感情偏向,对史书都属于破坏。

对于绝大多数国家而言,一首长诗一段神话就能作为史料,莫说《大唐西域记》这种作品,《西游记》都能被他们当做史料,证明自己存在过。

从这方面而言,楼兰很幸运。

哪怕再过几千年,只要唐诗在世上流传,世人就会记得楼兰古国。

数不清的西域小国,早已湮灭在历史洪流,被掩埋在滚滚黄沙下面,等待千百年后的考古学家挖掘考证。

李寻欢有正事要忙。

冯素贞和梅竹被晒的不想说话。

李兆廷只能找唐伯虎聊天。

“伯虎,给我讲个故事呗!或者给我画几幅画,我要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最好给画题几句诗词!”

“我记得你是丹青国手。”

“我只擅长画美人。”

“你要我的画做什么?”

“供起来,当做传家宝!”

“不是吧!你是不是暗恋我!”

唐伯虎捂着胸口,表情做作,略有浮夸,抽象的让人想狠狠抽他。

李兆廷熟络的勾肩搭背:“我觉得当今天下最厉害的画家就是你,我记得你的《雄鹰展翅气吞天下图》,售价十几万两,等你死了肯定更值钱。”

“我靠!你想做什么?别过来!我喊人了啊!别过来,你别过来!”

唐伯虎非常夸张的后退。

李兆廷满脸黑线,眉头紧蹙,衣袖飘飞之间,递过去一锭金元宝。

“这是润笔。”

“我的画价值……”

“我保证你不会死在西域。”

“嘶!明白了!你要等我回去之后再下杀手,我还能活多长时间?”

“我发誓,如果你继续胡言乱语东拉西扯,今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有一条纤细的毒蛇,爬到你的鼻孔。”

“你会玩蛇?”

“我夫人是五毒教主。”

“能不能打个商量?大哥!出门做事不容易!我最近提不动笔……”

“听说你家里有八个表妹?”

“你想做什么?”

“这是胡青牛开的药方,我觉得你可能用得着,最近是不是腰疼?”

“你这是在羞辱我!我这就给你翻一百个跟头,还有什么想羞辱我的?把你的羞辱手段!都给我拿出来!”

唐伯虎麻利的收下药方。

以李兆廷的绝世武功,长生诀的超强续航,尚且难敌三英战吕布。

唐伯虎并非炼体高手,家中八个如花似玉的表妹,怕是每天晚上都是一番敲骨吸髓,早就榨得摇摇欲坠。

或许,唐伯虎非常需要大内密探零零发制作的“鼠动力辅助器”。

唐伯虎最大的特点就是快!

提笔挥毫,一气呵成,中途无半分停顿,才华横溢,绝世无双,其中多有夸张炫技,让人看得头晕目眩。

李兆廷给了两份药方。

唐伯虎画了两幅画。

一幅“大漠孤烟直”。

一幅“长河落日圆”。

落款题字是非常标准的:

——吴门唐寅为布衣仁兄雅鉴!

上面盖着唐伯虎的印章。

两幅画各有两句题诗:

大漠风烟写未工,

聊将枯笔换玉龙。

他年若遂封侯愿,

记取吴门一点红。

李兆廷用内功烘干书画,让梅竹仔细收起来,过得七八代人,如果李家家业败落,这东西能换几年安定。

七八代人,将近二百年,唐寅的画必然更值钱,加上李兆廷的名声,不说价值百万,几十万两绝无问题。

这是大画家的独特优势。

尤其是在活着的时候,就能名传天下的画家,可以在临死之前,给后辈画几百幅画,至少五代人不缺钱。

如果没有精力作画,就把自己常用的宣纸、颜料、印章留下,让后辈培养几个擅长模仿作画的画家,用这些材料制作真迹,不是造假,是真迹。

如果唐伯虎的孙子拿着一幅有强烈唐寅风格的作品,上面盖着印章,表示这是唐寅死前给子孙留下的遗产,谁能说是假货?这是我爷爷留下的!

鉴宝节目经常有这种剧情,专家表示是假货,鉴宝人表示你知道我爷爷是什么人吗?我是XXX的亲孙子!

当然,不是谁都能这么做。

很多大画家是穷死的。

活着的时候,画作非常不值钱。

包括唐伯虎。

历史上的唐寅,仕途倒霉至极,晚年穷困潦倒,幸亏有几位好友接济,指望卖画发财,做梦都不敢想啊!

唐伯虎问道:“布衣,我的画真有这么值钱?我是不是该多画点?”

李兆廷道:“如果想赚钱,你可以画组合套装,比如西域大漠四件套,江南水乡八件套,屏风画六件套,每个表妹分十几幅,三代人不用发愁,记得把名声吹出去,最好留下明确记载,免得别人不认,说是后人伪造之作。”

李寻欢劝道:“伯虎,这些事等你告老还乡再做,现在这么做,无异于给御史送刀剑,御史台那些王八蛋,没理辩驳三分,有理定会一拥而上,不把你彻底踩到烂泥地,怎么证明这些人是朝中清流,公正廉明,能臣干吏!”

除了御史本人,没人喜欢御史。

就连御史也不喜欢御史,如果实在无人可参,可以试着参自己人!

李兆廷表示,这有何难?

上午进宫参皇帝,下午去后宫参皇后和太后,夜半三更,焚香上表,参玉皇大帝、三清四御、五方五老!

唐伯虎揉揉下巴。

他觉得可以画一组大漠风光,回去找几个好友,开个小型展览会,留下书画的名号,然后封存起来,把画留给自己的儿孙,免得儿孙败光家业。

书画掺杂铜臭,听起来似乎是有辱斯文大煞风景,但是,若是没有收藏家慷慨解囊,画家大部分会饿死。

唐伯虎显然是有艺术追求的,但家里八个表妹,一人生一个,就有八个孩子要养活,需要留下八份遗产!

沿途非常安全,没遇到沙盗。

沙盗凶悍,但他们不是傻子。

在大漠生活十年以上的沙盗,个顶个的精明,三百人的庞大队伍,只有两三批大型沙盗敢招惹,看到顶盔掼甲装备齐全的禁军,全都主动退让。

沙盗不认识李兆廷,也不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但他们知道三百配备手弩的军队,能把他们变成刺猬。

……

夜!

使团驻扎在马连河畔的小镇。

这里荒僻、贫穷,遍地黄沙,就连商铺卖的大饼,也有一层沙子。

小镇只有一家酒馆。

老板娘是个又黑又瘦、头发枯黄、三四十岁、冷着脸的……寡妇!

武林高手能通过姿容体态,辨认女人是不是处子,有没有嫁人,但这个老板娘太过瘦小,着实难以辨认,只能根据发髻判断,她梳的是妇人发髻,酒馆没有老板,说明她多半是寡妇。

行军打仗,严禁喝酒。

使团是不能喝酒的。

李兆廷不在限制范围内。

所以,李兆廷可以从酒馆打来一壶普普通通的酒水,在李寻欢、唐伯虎面前显摆,当着他们的面喝精光。

禁军统领指挥士卒埋锅做饭。

火上煮了一锅热菜,烤着羊腿,士卒围着火,唱着歌,嗅着胡椒、辣椒、葱姜和烤肉、炖肉混合的香气。

最近两年,由于李兆廷在江湖中大杀特杀,砍了霍休、慕容博等富甲天下的大财主,朝廷财政颇有盈余。

使团外出,自然需要吃好喝好。

梅竹动作麻利,烤了几张大饼,卷上炖的软烂的羊肉,撒上葱花,递给李兆廷和冯素贞,野外行军,能吃到大饼卷羊肉,绝对是平生一大幸事。

李兆廷把真气变为阴属性,制作了几枚冰块,做了一些冰镇美酒。

李寻欢纠结的咽咽口水。

经过长时间心理斗争,李寻欢没能忍住诱惑,抛弃正使者的操守。

“布衣,给我来一杯!”

“我就知道,你肯定忍不住,这里没有敌人,喝几杯,不碍事的。”

李兆廷给唐伯虎使个眼色。

唐伯虎躲在沙丘后面,提笔挥毫绘制一幅纪实画作,天亮的时候,李寻欢看到这幅画,有种杀人的冲动!

“李兆廷,我要杀了你!”

“这不是我画的!”

“唐寅,你给我滚过来!”

“主意是李兆廷出的。”

“我和你们两个同归于尽。”

李寻欢再无半点睡意。

连日赶路的疲惫,凌晨时分最让人困倦的睡意,再也不存在半点。

酒馆老板娘小心翼翼的走过来。

“你们是官兵?”

“没错!”

“我能不能向你们报案?”

老板娘声音越发细小。

此言一出,众人同时回头,几百只眼睛注视着李兆廷,就连冯素贞和梅竹也是满脸无奈,李兆廷握紧拳头,很想变成鸵鸟,把自己脑袋埋起来。

天呐!

这都是什么破事儿啊!

李寻欢柔声询问:“老板娘,这里发生什么案子,莫非是杀人案?”

老板娘脑袋摇的好似拨浪鼓:“不是杀人案,我想找到我的丈夫。”

“你丈夫是什么人?”

“他是个江湖侠客,在我的酒馆喝了四年酒,他每天都来喝酒,直到一个英俊的男人来找他,他们两个嘀嘀咕咕半个时辰,然后我丈夫就跑啦!”

“你们成亲了吗?”

“他热烈追求我四年!”

“你答应他求婚了吗?”

“以前没答应。”

“现在呢?”

“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我表示可以嫁给他,他跑的比兔子还快!”

老板娘满脸都是苦涩:“我早就看穿他的心思,如果我对他不假辞色,对他冷着脸,他就会留在酒馆,希望能把我抱上床,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会毫不犹豫离开,永远不再回来!”

众人:((-_-)-_-)-_-)

谁说大漠民风淳朴来着?

这特么是民风淳朴?

老板娘看人识人的能力,耍心眼的本事,在场没几个人能比得过!

李寻欢再也问不下去了。

李兆廷问道:“老板娘,你的丈夫叫什么名字?他去了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

“来找他的那个人呢?”

“好像叫什么……老臭虫!”

“老臭虫!我明白了,老板娘,你描述他的容貌,我帮你画出来。”

李兆廷拿出画板和木炭。

老臭虫……花蝴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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