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欢乐的原野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一个诺大的宅院里如果没有人,就该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破败,甚至坍塌掉。

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里永远都有人居住,不论这间屋子有多么简陋,也比空旷的废宅更让人感觉舒适。

家里人口多了,云琅就打算搬去庄园里居住,尽管那里还非常的简陋,依旧被丑庸跟小虫认为是最英明的决定。

家里的游春马日子过的不好,因为它要兼顾多重角色。

没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游春马,会被二十几个小子,小丫头争着骑。

有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挽马,需要拉上马车去荒原上带柴火回来。

每当家里的粮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时候,它还要拉着磨盘在原地转圈。

有老虎在,云家庄园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来,后来,连兔子野猪这样的低智商动物也消失的不见踪影。

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动,而不虞有危险,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时间就被释放了出来。

褚狼带着一群大些的孩子拿着云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庄园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后把灌木堆放在远处的田野里,只要等柴火晒干,这些灌木就会被一把大火烧掉,成为地里的肥料。

云琅带着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虫一起装扮自己的家。

怎么装扮呢?家具是不用想了,大汉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们宁愿接受权贵的蹂躏,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去为普通人服务。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用漆来让整个庄园变得生动起来。

说到漆,这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普遍了,这种从漆树上获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种颜料之后就有了把普通东西变成艺术品的神奇功能。

于是,大汉贵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东西,人们统统给他上一遍漆,有些东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艺术珍品漆器。

《盐铁论》中说得好,在大汉,漆器已经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须的器物,蜀中,兖州,一带种植的漆树已经有上万亩的规模。

给木头涂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虫,防腐蚀,防止阳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唯一的麻烦就是很贵。

在大汉,钱不值钱,值钱的是货物,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接受钱这个谁都能随便制造的东西。

在大汉,以货易货才是最正确的贸易方式。

云家的庄园没有产出,自然就没有货物,云琅积攒的两百万钱,买了十头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耧车之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里的粮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云琅购买耕牛,农具宁可去集市上花大价钱去买,也不肯跟长平,或者卓姬张口,即便这样能够省很多钱。

长平得知这个消息叹息了一声,就去忙着准备卫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风平叛,没人能帮她转圜一下与云琅的关系。

皇家的两千万钱卖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一桩美谈。

云琅用元朔犁,耧车,水车,水磨来换取皇家的三十顷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最大笑话。

水车,水磨暂且不论,仅仅是元朔犁与耧车经过皇家专卖之后,获利何止两千万。

长平知道皇帝曾经许诺的关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假如此事再无人提起,皇帝也会更愉快的装作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云琅自从出现在阳陵邑之后,跟他接触的人基本上都获利不菲,唯有云琅付出了这么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顷荒地。

世人对恩人的态度很奇怪,知恩图报的人很少,更多的却是希望对自己有恩的人早点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没人再提起云琅,长平也不能说,至于卓姬,如今因为元朔犁的缘故日进斗金的,估计早就忘记云琅的存在了。

长平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一个凄风苦雨般的云琅,却不知被人遗忘,就是云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们的身子很轻,平日里又在山野间奔跑习惯了,没人在意给高楼刷漆是一个苦差事,一个个吊在绳子拖拽的木板上,对自己轻易的就把难看的木头覆盖上美丽的颜色而欢喜不已。

田野里的大火,日夜不息,每当一块土地上覆盖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会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小子用曲辕犁把那里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后把田地里的草根,树根挑选出来,准备晒干之后继续烧。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劳动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树叶落尽的时候也开垦出来了六百亩地。

如果不是云琅劝阻,那些兴奋地孩子们说不定会把剩下的一千八百亩地也翻耕一遍,虽然,这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云家庄园最好的时间。

丑庸,小虫以及梁婆在厨房里忙碌着,那些赶着耕牛会来的孩子,以及给高楼刷完漆的孩子们会兴奋地钻进家里的温泉水渠里洗澡,这里的水虽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来洗澡却足够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在饭桌前,渴盼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厨房。

如果看到餐盘里有肉,就会有一大片赞叹声,并一起感谢老虎给他们带来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盘里只有盐菜,一个个就哀叹不绝,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点都不尽力。

云琅坐在大长桌子的尽头,当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也就宣告了吃饭比赛的开始。

这种场面下,即便是最没胃口的人,也能多吃两碗。

没人记得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位戴着高帽的教书先生。

每日里吃完饭后的一个时辰,就是他们去松林中的老院子里接受教育的时候。

每天都要认识十个字,否则,下场凄惨。

卫青带着亲卫离开长安的时候,第一场雪已经落下来了。

大雪的到来,也就预示着冬藏真正的开始了。

冬藏首先的条件就是有东西可以藏!

夏秋的一场大雨毁掉了关中近半的粮食,对于靠天吃饭的大汉人来说,只能依靠减少一半的口粮来渡过。

在大汉,没有国家赈济灾民的习惯,黄老之术的要义就在于放任自流。

除了派兵镇压暴民之外,皇帝唯一做的一件好事就是开放山泽,允许百姓进入类似上林苑一类的地方自己去觅食。

粮食不够,就上山狩猎,下河捉鱼。

就连皇家也要参与。

上林苑里顿时就人满为患,洁白的雪地上满是被人踩踏出来的脚印。

因为是官府阻止的狩猎捕鱼活动,所以,云家这一块私人土地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没人在这一带搜捕野兽。

渭河到了冬日,一条浑浊的河流立刻就变得清澈见底。

一条条的大网横拉在河面上,只要看看指头粗细的网眼,就知道他们这是在进行灭绝式的捕捞活动。

云琅站在河边,欣赏眼前难得一见的的大场面。

因为是流水,所以,大网一旦挂了一阵子,立刻就会收网。

这里的渔民很聪明,在河道上拉了两条横向的粗大麻绳,麻绳上挂满了铁环,如果要收网,只需要把麻绳上的铁环拉过来,整条大网就会收拢到河边。

然后就是波澜壮阔的收网阶段。

看着在渔网里蹦跳的各种鱼,云琅觉得这一网至少有五百斤。

一条半米长的鲇鱼落进了云琅的眼睛,他立刻大喊道:“鲇胡子鱼我都要了,用钱还是用粮食换?”

扯网的渔把头立刻叫道:“一斤糜子一斤鲇胡子鱼,换不换?”

云琅欢喜的舌头都快吐出来了,脑袋点的小鸡啄米一般。

“鲇胡子鱼全给老子留着——”

(本章完)

第76章 阴险的云琅

第七十四章阴险的云琅

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云琅就喜欢吃鲇胡子鱼。

云婆婆烹调的鲇胡子鱼堪称人间美味。

硕大的鲇胡子鱼狠狠地过两次油之后,然后就斩成大块,用糖熬成糖色,多多的葱姜蒜花椒爆香,红烧肉一样的做法,再把炸好的肉块丢进去加上黄酒一焖。

只要鱼肉出锅,那香味能把人馋死,肥厚的肉段往糜子饭,米饭,高粱米上一搁,再浇一勺子鱼汤……

天啊,人间从此别是洞天。

后来有点钱了,云琅就学着跟人吃清蒸鱼,据说这种吃法比较高级,能体现出食物的本味来……

只是,一条腥不拉几的鱼放进盘子里,加几片葱姜,倒点蒸鱼油弄出淡不拉几的鱼,实在是难以入口,于是,云琅每次都面含微笑优雅的吃着清蒸鱼,速度很慢,很多时候,桌子上其余的菜都吃完了,就剩下大半片清蒸鱼依旧优雅的摆在盘子里,非常的好看。

且不论是两个腮的鲈鱼,还是八十个腮的鲈鱼,下场都差不多,每个吃到清蒸鱼的人都说鲜……却不愿意多吃。

西北人大鱼大肉惯了,没有一条精致的南方人舌头,就不要装模作样,喜欢吃鲜味,为何不直接去吃味精?

鲇胡子鱼最大的好处就是油多,肉厚,刺少,泛着黑光的鱼肉丢进滚烫的热油里面,仅仅是鱼皮爆裂的声音就能足足绕梁三日。

云琅给鱼过油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围满了馋涎欲滴——不,馋涎已经滴下来了的食客。

二十个脑袋加上一只老虎脑袋把大锅围得严严实实。

“要大火,大火……”

褚狼见自家兄弟扇火扇的不给力,立刻把兄弟拉开,自己蹲在炉子边上,用一把巨大的蒲扇,猛力的挥舞,火苗子一下就窜起一尺高。

葱姜蒜,花椒在热油里刚刚翻了一个滚,味道还没来得及窜出来,一大盆子已经炸好的肉段就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所有的香味都被鱼肉笼罩,只能一丝丝的进入鱼肉。

几勺子肉汤进了大锅,云琅把巨大的蒲草编织的锅盖扣在大锅上,对身边的食客嫣然一笑。

“小火收汁之后,就好!”

食客们齐齐点头,包括那颗老虎头。

世上有一种客人非常的讨厌……专门赶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拜访。

平叟就是这样的客人。

他带来了云琅想要的茶叶,跟一些赶制好的工具。

云琅一点都不喜欢跟卓氏打交道,然而,茶叶只有平叟那里才有,至于工具,现在已经是卓氏最大的钱财来源。

安排好随行的车夫跟护卫之后,平叟随着云琅一起进了云家主楼。

在云琅的帮助下脱掉厚重的裘皮,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庄子里的小仆役为何会恶狠狠地看着我?老夫似乎没有伤害过他们吧?”

云琅给平叟倒了一杯茶笑道:“他们确实很恨你啊。”

平叟顿了一下道:“没道理!”

“怎么就没道理了?我刚刚做好了美食,你就带着五六个人来了,你们多吃一口,他们就会少吃一口,人是你带来的,他们不恨你恨谁?”

平叟用力的呼吸两口,然后就哈哈大笑,拍着手道:“好运道啊,既然如此,即便是被他们恨,老夫也认了,这顿美食老夫是享用定了。”

话刚刚出口,平叟的脸色就变了。

一头斑斓猛虎懒洋洋的上了楼,先是用绿油油的眼睛瞅了平叟一眼,然后凑到平叟身边闻闻,最后就吧唧一声趴在云琅身边,把脑袋搁在爪子上闭目养神。

平叟是一个见过大风浪的人,猛虎进来的时候虽然惊骇,见老虎对他没有恶意,很快就恢复了往日的那种平和的模样。

“这头猛虎是你豢养的?多长时间了?”

云琅笑道:“两个月吧!”

平叟满含深意的瞅瞅云琅身边的老虎,就不再提了,话锋一转,把一封帛书放在云琅面前道:“这是卓氏铁器作坊的两成份子,你看看是否满意,满意了,我们再说别的。”

云琅将帛书推还给平叟道:“我以后打算埋头种地,外面的事情再也不理会了。”

平叟似乎料到云琅会这样说,捋着胡须呵呵笑道:“你这样的大才,可不是这片荒僻的地方所能容纳的。

大丈夫纵不能展翅高飞,也一定要高歌猛进,像你这样一头钻进泥里算怎么回事啊。”

云琅皱眉道:“我也想飞,也飞了,结果被你们一脚踹进了火坑里,又高歌猛进了,结果……呵呵!”

“百折不挠方为大丈夫!”

“赶紧拉倒吧,我回来之后仔细思量了我这半年多的作为,结果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运气好,现在坟头上的草都有两尺高了。

还百折不挠呢,知不知道,很多人挠了一次就被五马分尸了。

我决定了,以后就种地,给国家好好种粮食,熬到成年就娶一个丑老婆,别人看了会吐的那种,也不担心被纨绔抢走,再生几个丑娃娃,把这一辈子安稳的过完,我就算是赚了。”

平叟皱着眉头道:“你用半年时间给自己弄了三千亩地,还弄了一个硕大的庄园,还是一千担的官身,这些都不说。

仅仅是长平公主发话将你当子侄看这一点,就足以自傲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看看司马相如,三十几岁的人了,为了一个比马夫好不了多少的官,不但出卖了自己的红颜知己,还委曲求全的不惜给薛泽家的子侄授课,他还不是在继续为官身拼命?

知足吧,老夫觉得你十年内弄一个侯爵出来不是难事!”

云琅撇撇嘴道:“你能不能换一个好点的人跟我比啊?”

“那就卫青,够资格了吧?”

“还是算了,把自己的命吊在老天爷的裤裆里弄来的功勋我不干,平公,你不用劝我了,我就打算种地了。

这年头其实安全第一才是正确的事情。”

平叟笑道:“长平公主果然没有猜错,你说我们在坑你,在利用你,事实上,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反过来说?”

云琅坐直了身子笑道:“占便宜的说我这个吃亏的在利用人,这话倒是新鲜,说说。”

平叟钦佩的看着云琅道:“好精妙的安排啊,老夫深陷彀中而不自知,还窃窃自喜的以为占到了多大的便宜,却不知老夫等人的每一个举动都在你的算计之中。”

平叟见云琅想要反驳,摆摆手道:“且听老夫说完,你一个布衣少年,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在荒野上,从籍籍无名到名满长安只用了半年时间。

先是在路边用一只鹿引起众人瞩目,而后就故意激怒霍去病与你大战一场,你用取巧的法子战胜了霍去病,并且还弄下了一个清明之约。

让老夫这等时时关注长平侯府的商贾,对你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因此,当你出现在荒野上的时候,与老夫对弈一局,让老夫对你印象深刻。

并且立即怂恿大女将你收归门下。

于是,你就有了一个可以让别人看到你施展才华的地方,仅仅是冶铁一项,就让卓氏从《盐铁令》的对立者,变成了合作者,就让老夫将你视作天人。

而你还心有不足,利用了霍去病的好胜心,在短短时间里跟他结为挚友,然后再利用长平心怀天下的心思,弄出来了一个曲辕犁,通过长平直达天听,并且给自己弄了一个皇帝亲军的身份。

即便到了此处,老夫已经对你的布局跟谋算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你犹自不足。

知道皇帝对于曲辕犁非常的看重,利用我们也想探探你根底的心思,假装委屈的抛出了耧车……

天啊,然后你就原形毕露的要求皇家给你一块地,还必须是上林苑里的地。

知不知道啊,当皇帝答应之后,老夫震惊的彻夜难眠啊!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妖孽啊……大汉国什么时候有布衣跟皇帝做交易这种事情了?

两千万钱……天啊,你会在乎两千万钱?

从知道皇帝给出两千万钱这个价钱的时候,老夫就知道这三千亩地已经是你的囊中之物。

果然,你又抛出了水车跟水磨……几乎一个钱都不用就拿到了那块地。

可笑,长平,卓姬还准备为你筹钱购买,你却另辟蹊径的搭上了旁光侯刘颖,利用墨家急需名声的迫切心情,逼迫人家为你修建庄园。

知道陛下为何会忘记你的功劳吗?

不是陛下舍不得一个名义上的关外侯,而是陛下已经对你生出了忌惮之心。

如果不是你把庄园一定要安在上林苑,陛下可能会更加的担忧。

整个过程堪称天衣无缝,水到渠成……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在受益,所有人都有大好处,不论是卓姬,还是霍去病,亦或是长平,刘颖,乃至陛下。

每个人都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你用事实告诉所有人,你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是有益的……

于是,长安三辅就有了一个叫做云琅的羽林司马,一个只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的羽林司马。

一个人人都想亲近,人人都想见识一下的羽林司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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