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好乖的女神!

邮电学院晚上九点半锁楼门,想必电影学院也应该大差不离。

但宋玉倩怕被同学们说嘴,坚持要求七点多就回去,因此等送她回了学校,又坐车来到电影学院门口,时间甚至才刚刚八点。

还够时间再来一场约会。

反正这趟来首都,曹玉昆就是奔着约会来的。

还是学校门口的那个小卖部,抄起电话来,给于飞泓她们宿舍楼那边打过去,不一会儿就接通了,报上名字,宿管阿姨的大嗓门马上就吼起来了。

等了足足有两分钟,才有个气喘吁吁的人接起电话。

“喂,哪位?”

“我是曹玉昆。”

“啊……哥哥,你怎么给我打电话了?”

喊玉昆、阿昆吧,她不够格,喊昆总、曹总吧,太外道了,不亲昵,按年龄论喊弟弟的话,又怎么可能?那就喊哥哥喽!

尽管她是71年的生人,比曹玉昆还要大了两岁。

但老阿姨都喊哥哥来着!

所以之前第二次给曹玉昆打电话来的时候,听她喊玉昆,曹玉昆就纠正她,要求她以后喊自己哥哥——自从主动打来一个求饶道歉的电话之后,她似乎是一下子闹明白跟曹玉昆打交道的规则了,也不傲气了,当时就乖乖地喊了一声哥哥。

不甜,甚至没老阿姨甜,她天生的嗓子,就有点硬,有点冷,但正因为不甜,正因为冷和硬,才更让人很有一些征服感和成就感。

这是曹玉昆第一次主动给她打电话。

倒不是要拿捏她,人家主动来电话道歉,已经跪得很彻底了,用不着再怎么使劲儿的拿捏了,反倒要给点甜头。主要就是这个年头虽然电话已经不是稀罕物件了,尤其是在首都,但她毕竟只是個学生,要住宿舍的,能联系她的,就是那部楼管阿姨管控之下的电话了——挺繁琐的。

“我就在你们学校门口呢!”

“啊?……那你等我!”

挂了电话,五分钟之后,她已经气喘吁吁地跑出来了。

曹玉昆在路边树下站着抽烟,听见有动静了回身,她很快就俏生生地站到了曹玉昆身前——只要一抬手,就能摸到她脸的位置。

曹玉昆真就抬手摸了摸她的脸。

她有些羞涩,但并不抗拒。

“什么时候来的?”

“昨天,但一直在忙,想给你提前打个电话,又觉得还得让你等着,不如先不告诉你,等事情办完了,直接过来找你。”

“嗯。”

她点点头,笑得竟异常甜美。

应该也是出来的匆忙,她上身只穿了一件灰色的T恤,头发披散着,下身也就是一条所谓的脚蹬裤,黑的,略有些紧身,脚下是一双白球鞋。

曹玉昆伸手拨开她脸上两绺儿头发,但随后就忍不住低头往下看。

她顺着曹玉昆的目光低头一看,“啊”了一声,昏黄的路灯下,神色瞬间有些尴尬,腰一下子就塌下去了,好半天,才说:“我以为……只是接电话,接完电话又着急出来,忘了我穿的是脚蹬裤……”

曹玉昆笑笑,主动冲她展开了双臂。

她只是稍稍犹豫了一秒钟,倒是随后就果断地自己抱了上来。

啧……好乖啊!

这真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哪怕之于曹玉昆来说,也是一种说不出的新奇的体验——哪怕是女孩子主动给自己打电话道歉之后,曹玉昆也没想过,她的转变会有那么大,人会忽然变得那么乖、那么听话。

吸口气,全是清香。

曹玉昆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去吧,回去换身衣服再出来。”

虽然是晚上,这个年头一旦入夜,哪怕是首都,室外的光线也并不亮,路人其实瞧不见什么,但一个女孩子,穿着那么紧身的裤子,终究是不雅观的。

更何况是现在这么个年头。

像曹玉昆这种人,有些时候他可以很冷冰冰的霸道总裁,但还有些时候,只需一个念头,他马上就能变成温情款款的绅士。

给此刻自己怀里的这个女孩儿的威压、诱惑和冰冷,已经足够了。

剩下的,该给温柔了。

她果然点了点头,说:“那你等我一会儿,我很快!等我啊!”

于是从曹玉昆的怀里出来,她扭头就又往学校里跑。

然而等她再出来,事实上已经是二十多分钟之后了——换了身衣服,扎了马尾,但更重要的是,她应该是多少化了一点妆。

曹玉昆拉起了她的手。

但今天从中午见到宋玉倩之后,就几乎一直都是在走啊走啊走,有点累,而且逛街也逛腻了,曹玉昆就笑着说:“找个地方坐会儿去吧?”

“好啊,听伱的。”

重新打车,去了建国饭店。

曹玉昆其实预备好了去建国饭店入住的手续。

作为涉外酒店,建国饭店目前是不接受没有涉外单位出具公函的国人入住的,但曹玉昆是港商,要在红空那边弄一套可以入住涉外饭店的手续,真是太简单了。

很轻松地就办理了入住。

而且还是要了一套奢华到每日房费688米刀的总统套房——他至今都还记得,于飞泓当时跟着自己回了套房,目瞪口呆地走到那扇巨大的落地窗前、站在那里极目远眺的样子!

但是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带她直接上楼——上次她的忽然翻脸,曹玉昆也琢磨过,大概是因为当时自己玩的其实有点太粗糙了。

这年头的女孩子,哪怕是再怎么贪慕你的钱财、权力、地位,也还是相对要脸的,又更何况,于飞泓在平常应该是一个挺骄傲的女孩儿,她的忍受阈值,也应该是要比很多女孩子还要更低一些。

或许,上次要是自己能耐心一点,先培养培养感情,转过天来可能就拿下了——好歹给一次缓冲,第二次见面再办嘛!

当然,她自己又忽然回头,居然歪打正着的让曹玉昆一下子完成了熬鹰,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这种事情,人的心理作战,谁好说得清呢?

享受就是了。

办好了入住却不去房间,先去了酒店内部的咖啡厅。

上次来首都被宋玉华给找过来,当时曹玉昆带她去内部餐厅吃面条,就发现了这里的咖啡厅——跟三十年后完全不同的是,在当下的国内,咖啡厅是个极其稀罕的东西,魔都的领事馆区那一片,有一家,首都则据说是一家都还没有,只有在这些涉外的酒店里,才会有专门提供给外国人的咖啡厅。

装修高档,且价格昂贵。

果然,她好像是很喜欢咖啡厅这种格调,虽然刚进去显得有些拘束,但等到咖啡和小甜点送过来,她完成了对内部装修、环境,以及其他桌子上喝咖啡的老外们的观察之后,倒是渐渐镇定下来,小声说:“我听说咖啡在国外其实不贵!”

曹玉昆失笑,告诉她,“在红空也不贵。这里卖的价格,是宰老外的!”

她闻言失笑,随后端起咖啡抿了一小口,先是皱起了眉头,随后却又舒展开来,说:“我有同学出过国,也去过红空,她跟我们说,咖啡先是苦,然后才能喝出一点香味来,果然是这样……你在红空也经常喝咖啡吗?”

曹玉昆正在掏烟,闻言耸耸肩,“还行,但我更爱喝茶!”

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我们诸暨就产茶!”

这不稀罕,西洲、杭城,本来就都产茶,诸暨那地方应该也产茶。

顺着茶就聊起来了。

讲真,之所以就连曹玉昆这种跟人家第二次见面,就敢把人家抱上床的人,事后都觉得自己当初太急躁、太粗糙了,主要就是,两个事实上第一天认识,连一点正经天都没聊过的人,上来就亲,的确是容易让人有抗拒之心。

稍敏感一点的,怕是都会生出一种自己被轻贱了的感觉。

两个事实上相互之间还完全不了解的人,一下子变得太过亲昵,这亲昵显然是空洞的,甚至是尴尬的。

那今天就拿出一些耐心好了。

反正陪女孩子聊天,又或者说,是听女孩子倾诉,一直都是曹玉昆的强项。然而,当然,其实于飞泓明显对曹玉昆更感兴趣,更想听他说。

于是就说呗,反正也无非就还是那些事儿,再吹一遍而已。

甚至都不用完全说真的,也不用非得合乎逻辑——

“对呀,我73年的,当然才十九岁了!怎么,叫哥哥叫不出口了?”

“那个时候我身无分文,拿着我老爸给我借来的八万块钱,去了魔都……”

“离开魔都的时候,我身家几千万,三个月!上次见面,苏见山苏总不是管我叫昆总吗?就是那个时候,我跟他一起,还有另外两个人,我们四个,被魔都那些炒股的人,称为沪上四公子……嗨,瞎几把扯淡,我算个屁的公子!”

“我一直都是泥腿子!别人怎么捧我,我都不信,泥腿子就是泥腿子!只不过现在发了财,手里有点钱了,算是穿上鞋了而已!”

“当然啊,我又不缺钱了,干嘛不钓钓鱼养个老?干嘛还要奋斗?但是不行,那家老板是我爸在部队时候的老上级,我呢,当时也歇了一段时间了,整天玩其实也挺没意思呢,那就帮一把呗,可是帮归帮,从一开始就说好,这厂子我买下来吧,我来干,那就……我就跑去红空卖饮料喽!他们都不敢,我怕什么?我敢!”

“找了刘德华和周爱敏给我拍广告,广告词我自己写的,然后呢,我的饮料就卖疯了!到现在,在红空那个地方,我比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卖得好!红空的报纸,都管我叫饮料大王!哈……红空人就是喜欢夸张,喜欢炒作,屁大点事儿、屁大点生意,就这大王那大王的,我不喜欢那一套!”

“嗯,是一家做电器的,生产电饭煲、电热水壶这种东西,巅峰时候市值两亿港纸多一点……我无所谓啦,他家东西质量很好,只是原来的老板不会卖东西而已,我就不一样了,我最会卖东西了……”

对面的女孩儿听得有点着迷。

这是一个全体国民都无比崇敬企业家的年代。

近十几年来,整个国内,无论民间还是上层,几乎是全民都在追求经济、效益、发展、财富,一旦以赚钱为核心嘛,那当然是因为钱在整体的社会审美中,成为最重要的东西了,或者说,以前不是第一,至少不是唯一,而现在,它是第一了——这不就是建国之前国内盛行了几千年的那一套价值观嘛!

而那套价值观,本身就是几千年人心与人性磨砺激荡之后的媾和。

要恢复太容易了。

钱嘛,谁不爱钱嘛!

权嘛,谁不爱权嘛!

漂亮妞嘛,谁不爱漂亮妞嘛!

当兵的,几千年来都是丘八嘛,贼过如梳兵过如篦,你以为开玩笑呢?几千年了都那样!也就我党这几十年,战士,才成了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入伍,才成了人人向往的事情!

而到了现在,改革开放十几年,穿上绿军装保家卫国,早就已经不是大家最推崇的美好人生了,搞企业,当老板,发大财,才是整个社会推崇的美好人生!

曹玉昆,一个才十九岁的,高中毕业的大男孩,毫无疑问是这个时代里最最牛逼的那一路成功者——人家在红空那种地方,都是大老板了!

上市公司老板!

而他身上尤为让于飞泓感觉有趣的一点就是,他居然特别爱自嘲,经常性的说着说着就贬低自己,甚至把自己贬低到一文不值的程度——但越是这样,于飞泓就忍不住越是能感觉到他身上那股子成功人士特有的挥洒自如。

而且话语之间,可能对他而言,只是不经意的一句话,在于飞泓听来,却顿觉犀利——他不但勇于自我解剖,甚至还似乎是已经看透了这个时代,看透了这个社会,所以,无论国内还是红空,他的点评、自嘲、感慨,往往都具有一种手术刀般精准解剖的犀利感。

不知不觉间,就让于飞泓有些心醉神驰。

她忍不住就想:“果然,打那个电话打对了!否则的话,一旦错过一个这么好的男人,我怕是要后悔一辈子!”

(本章完)

第194章 可能这就是爱情吧!

讲真,只要不是当场钱货两讫的交易,哪怕彼此心知肚明那不是纯粹的爱情,但有爱情,哪怕一点点,也总比没有要好得多。

至少要有一些好感。

那是彼此关系中特别好的润滑剂。

又更何况,或许第一天认识的那个时候,于飞泓纯粹就是一下子被曹玉昆身上那个“昆总”的标签给挂住了,但等到这一次的见面,她却还是不知不觉的就陷进去了——道理很简单,或许昆总即便没有那么优秀,优秀到让于飞泓顿觉惊艳与倾慕,她也是很有可能投怀送抱,但一个本就让人打算投怀送抱的人,却居然那么优秀,而且还不止是单纯有钱的优秀,他甚至是一个无论相貌、才华、能力、谈吐、见识,也都能让人一见之下不由倾心的人,岂不完美?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刻意的逼着自己水往低处流,非得强调对方有钱?

他身上的那么多优点,随便哪一条,都能迷死我了呀!

对这样的一個男人投怀送抱,那真是连一丁点儿的心理障碍都没有了——哪怕他现在立刻就破产了,我依然愿意做他女朋友!

像这样的一个男人,破产怕什么的?

当年一无所有,他都能一夜暴富,现在就算破产,他不照样卷土重来?

跟他的财富相比,很明显,更值钱的是他这个人本身了!

然而,咖啡喝完,曹玉昆却说:“天不早啦,已经过九点啦,走吧,我下去给你叫部车,送你回学校,免得回去晚了学校进不去。”

于飞泓小有惊讶,略显慌乱地站起身来,跟着他往外走——别说今天,其实早在当初主动把国际电话打去红空的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等下次再见到他,自己可以献身的,可以投怀送抱的!

不矫情,的确就是贪图他有钱,贪图他是个成功人士!

也贪图他一个那么成功的人,居然还那么年轻那么帅气!

结果,他真的来了,自己对他了解越来越多之后,渐渐地发现,哪怕他没钱,自己也已经不知不觉被他迷住,爱他了,然而他却居然……

好吧,一起下到了酒店大堂,曹玉昆还真就在前台给她叫了一辆车,然后手拉手,亲自把她送到酒店落客区,拉起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说:“去吧!回去早点休息,下次再来首都,我再去找你!”

她吓了一跳,“明天就要走吗?”

曹玉昆点头,“对!明天一早就要走!公司里事情多得很,其实本来我应该赶晚班飞机就飞回去的,那样还不耽误明天去处理事情,不过想到你,我就还是决定留在首都住一晚上,现在好了,心满意足……去吧!”

于飞泓神情复杂。

车门已经拉开,她已经准备上车了,却又忍不住忽然回头,直接扑过来,一把抱住曹玉昆,抱得紧紧的、死死的,然后踮起脚尖,说:“哥哥,我爱上你了!”

曹玉昆哑然失笑,也轻轻地回抱她,轻轻地拍抚她的后背,“我知道。”

顿了顿,又说:“我也爱你!那天就爱上你了!”

等她松开了,曹玉昆笑着抬手摸她的脸,帮她理顺头发,表情、动作、笑容,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等着我,我会尽快找时间再过来。”

“嗯。”

…………

第二天一大早,曹玉昆还是保持老习惯,不到六点,就已经洗漱完毕下楼跑步锻炼。

十月初的首都,搁在上辈子那个时候,也是曹玉昆感觉最舒服的时候了,尤其早上,微凉,但又绝对算不上冷,跑起步来相当舒爽。

这个年头的建国门外大街,还绝无几十年后的鼎盛与繁华。

出了建国饭店,往西不远就是秀水街,之前陪宋玉华逛过,昨天又陪宋玉倩逛了逛,已经规模不小,但还远不如二十年后繁华鼎盛。

再继续往西,就要到使馆区了。

往东去则是CBD国贸商城,然后就到东三环了,出了东三环就是建国路。

然而,讲真,无论是之前那次过来,还是这一次又来,无论是坐在车里,还是现实中慢慢跑过去,这个年代的东三环、国贸,还完全没有形成上辈子曹玉昆对它的基本印象——甚至过了东三环就发现,它的路北居然还是好大一片筒子楼。

未来真正的国贸中心,还连一点雏形都没有呢!

路边的早餐摊儿倒是不少,个别早餐点竖起来的牌子、幌子上,甚至还写了英文,想必平常会有使馆区那一片的老外过来吃早餐?

有意思。

顺着建国路跑一段儿,曹玉昆居然还看见了路南竖着一块不小的广告牌,而且居然是房地产的广告——有个叫南郎家园的小区,正在卖房子。

这个曹玉昆就不太熟了,他上辈子虽说也住首都,可是他贷款买的那房子,也已经在五环外头了,像这样紧挨着三环边、国贸中心地带的房子,他压根儿就是想都不敢想——然而现在,它仅售1800元每平起。

不知不觉就停下跑步,盯着那广告牌看了好一阵子。

讲真,内心很多感慨。

这一场盛大的改革开放,无论后世对它会有怎样的褒贬,有一点还是要承认的,它的功绩,是主要的,也绝对是正面的——红空弹丸之地,几百万人口,现在正常房价也在五万港纸每平米了,稍好的位置,就要到六万。

折合软妹币,就分别是六万一平和七万一平。

而这个钱,来到我们的伟大首都,甚至能直接买半套房——上面写着呢,最小面积的房子,才48平,最大才86平,想必是以那个58平的户型为主了,那么按2000一平计算,58平也就无非12万软妹币上下!

凭什么?

一个红空人,在当下这个时候,只要愿意卖掉他在红空的60平的房子,少说也是三百万起步,就可以跑到伟大首都来,买到二三十套同样大小的房子!

还是核心地段!

凭什么?

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你就什么都廉价!

不要扯什么房价太高,影响老百姓的幸福感之类的话题,那是发展起来之后,才有资格去讨论的话题——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先把经济搞起来!

嗯,就这里,就这样的房子,估计十年之后的2002年,就能每平米过万,二十年之后,2012年,它大概就能冲到至少五六万一平。

之后反倒不好说了。

它建的太早了,虽然未见实物,但想一想都知道,它的格局啊、大小啊,都应该完全是这个年代的国内造物,大概率不太符合二十年后人们对居住的审美。

所以,别看位置很核心,但2012年大约反倒可能是它价格的顶点。

十万块一平,差不多到顶了。

但即便是只有五六万一平,现在买,也等于是20年30倍。

当然,话又说回来,别看这样的一套房子,在曹玉昆看来,实在是太过便宜,是白菜价,然而事实上,对于当下的国内人民来说,哪怕是相对肯定偏富有一些的首都人来说,1800块一平的房价,依然是他们绝大多数人整一年的工资了——一个正当年的两口之家,都有正式的工作,一年不吃不喝下来,也就买两个平方而已,所以事实上,它的价格是相当昂贵的!

…………

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曹玉昆就顺着路往南拐,去那小区路过,远远地看了一眼——虽然天色尚未大亮,也没什么路灯,但借着东方已经泛起的鱼肚白,还是能够看见,这小区已经彻底建成了,只是内部应该没有什么绿化。

这个年代建设的小区,也大抵就是这个样子了。

首先满足居住需求。

暂时没那个考虑居住品质、生活品质的心思。

一共就只有十几栋楼,很小的一个小区。

但曹玉昆动心了——当初去红空,他也是先住酒店,可一旦生意上的事情趟开了路子,他就开始考虑想要在红空弄个稳定的据点,虽然后来还是先租的,但那也主要是因为红空的房价太贵了。

但首都不贵啊!

紧挨着未来的国贸,出小区往北就是建国大街,这位置,未来十年的交通都肯定是顶级方便的了——可以弄成一个自己的小据点。

一路跑步一路粗略看过去,然后兜个圈子,就又回到了建国大街上。

等曹玉昆重新回到建国饭店的时候,也就刚六点四十左右,进了大堂,他迈步就往里走,却不期然间,休息区忽然有个身影站了起来,喊他,“哥哥!”

曹玉昆停下脚步,讶然扭头。

居然是于飞泓。

她正快步走过来,满脸欣喜,曹玉昆下意识地就扭头往酒店外面瞥了一眼——这个点儿,天也就算是刚亮起来罢了!

“伱怎么这么早跑过来了?”

她走近了,看见曹玉昆脸上不少汗,“我……我想你了,不到五点就醒了!你去……锻炼了?”

“跑步、打拳,老习惯了!”

“嗯。”

“怎么过来的?那么远!”

“骑车!我有一辆自行车。”

唉……

好吧,其实也不稀罕。

曹玉昆已经基本习惯了做一个帅哥和富豪,做一个时时刻刻被女孩子记在心头、似乎每时每刻都想跟自己待在一起的家伙了。

只是她会这样跑来,依然让人感觉有些意外罢了。

刚想抬起手摸摸她的脸蛋儿,她却直接就扑上来了,一把搂住脖子,丝毫都不在乎曹玉昆现在脸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汗湿,直接就凑上来亲了一口。

“我想你想了一整夜。”

“我怕你天一亮就要走了。”

“我想……想再跟你待一会儿,哪怕就一会儿。”

毕竟才早上六点来钟,虽然建国饭店的前台大堂里灯火通明,已经陆续有客人下楼来活动,但人毕竟是少的,而且像这种以外国旅客为主的酒店,老实讲,大家也都早就见惯了搂搂抱抱,因此倒是没人旁观、诧异。

曹玉昆反手搂住她的小细腰,想了想,说:“跟我上去坐一会儿?”

她马上点头,“嗯。好!”

那就带她上去,进了门,她还惊讶,“呀,这是你上次住的那个房间吗?”

曹玉昆哪里记得。

他只是知道,这女孩儿对于这种总统套房里硕大无朋的整面落地窗,和凭窗远望时候超级无敌的视野,是特别喜欢的。

留她在外头远眺,曹玉昆进浴室去冲了个澡。

但冲着冲着,这个澡就越冲越燥。

擦洗干净拿过浴袍本来都要穿上了,犹豫了一下,他却又给丢了回去,干脆就这么光着走了出来——她果然正站在那面大落地窗前,似乎是又在极目远眺。

嗯,时间刚刚好,东方的霞光万道,此刻正落在玻璃窗上。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的动静,她笑着回转身来,“哥哥,这窗户……呃……”

曹玉昆赤身裸体地走过去。

她的嘴巴颤抖了几下,然后才回过神来,先是下意识地转开目光,随后又僵硬地转开脖子,但身体却站在那里没有动。

曹玉昆走过去,抱住她,直接就亲上了她的脖子。

“哥哥……”

她喃喃地叫唤,身体忽然打了个哆嗦。

尽管很有耐心,动作很慢、很细致,可也仅仅只是三分钟后,她就还是被曹玉昆彻底剥成了一只小白兔。

很满意。

果然是一血。

讲真,穿越过来到现在,也就算一年,除了最开始那半年之外,接下来,曹玉昆身边几乎就没断过女人,光是一血,他都已经拿了四个,今天是第五个,但最让他满意的,一直都是郭超琼郭大小姐。

其次是谢小雨和黄佳颖。

扈子红反倒要垫底——她后来是越来越有风情,骚得很,但属实的说,第一次那个时候,其实别别扭扭的,也不太爽利。

单说第一次就能带给曹玉昆的愉悦感,于飞泓足以排到谢小雨和黄佳颖中间——加上她喜欢咬着嘴唇儿,一脸羞耻感且目不转睛地看着你的小眼神儿的话,曹玉昆甚至觉得,她能跟谢小雨的第一次相媲美了。

相当完美的一次。

而且真的剥光了就发现,她的身材或许算不上多好,但皮肤是真的棒极了——而且基本上符合了曹玉昆的审美,瘦,但是有肉。

腴嫩腴嫩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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