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死山绝地--黄石谷!

第1002章 死山绝地——黄石谷!

“雄赳赳,气昂昂,勇士上战场,驱夷狄,斩胡虏, 就是保家乡,大汉好儿郎,紧握住刀枪,决一死战,杀光匈奴草原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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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整三天之后,大军继续挺进,一路上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不畏艰难险阻,为了鼓舞士气, 萧逸又做了一次‘文抄公’,行军途中填赋一首,让将士们高声传唱,一时之间,歌声震动山河,士气直冲云霄!

四天之后,人马进入雁门郡境内,而后驻扎在神池,此处有一处天然湖泊,水草丰美,游鱼成群,非常适合大军安营,距离马邑六十余里,又能监视匈奴大军,可谓一举两得!

要想打败敌人, 先得站稳脚跟, 六万大军安营扎寨、修筑壁垒,为了防备敌军偷袭,又挖掘了三道壕沟,引入神池之水,环绕在大营周围,确保万无一失!

一切安排妥当了,让马六坐镇大营,处理日常事务,萧逸带着典韦、曹性、黄鼠以及一百余名骑兵,直奔马邑要塞,实地侦查敌情去了,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两侧高山耸立,中间雄关挡道,纵有千军万马,也难逾越此处,马邑号称‘并州三大天险之一’,果然名不虚传,就以地势雄厚而论,犹胜壶口关三分呢!”

萧逸等人潜伏行踪,来到一处高坡上,俯视地形之后,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果然是一处好战场,也是英雄埋骨之地!

马邑的地理形势,就像一个大葫芦,两头细,中间宽,四周高山环绕,里面地形开阔,能装下几十万兵马,只要封堵住了两端,也就插翅难逃了,难怪当年汉军设伏,选了这块地方呢!

刘豹也很会用兵,十万人马分布两侧,居高临下,严阵以待,只要汉军进入包围圈,铁骑直冲而下、势不可挡,全部踏成肉泥了,想逃都没出路呢!

话又说回来了,人无完人,再精明的统帅,也有漏算之处,萧逸仔细侦查一番,终于找到了匈奴人的弱点--‘有前拳而无后手,也就是棋胜不顾家了!’

刘豹的十万铁骑,全都分布两侧,中间的马邑要塞,交给了高干残部驻守,只有少量匈奴人监视,这样的排兵布阵,攻击力强大,防守却薄弱,打了胜仗没什么,一旦战局失利,让人夺了马邑要塞,十万匈奴人就是瓮中之鳖!

汉匈开战几百年,从未有歼敌十万之数,冠军侯-霍去病出征漠北,一路冲杀两千余里,封狼居胥、直抵北海,也不过斩首七万人,谁打破这项记录,必然名留青史、光耀千秋,想想就让人兴奋呢!

问题是,两侧重兵布阵,马邑城池坚固,汉军如何偷偷过去,一举夺下城池呢,如果让匈奴人发现了,恐怕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想也让人头疼呢?

“黄鼠听令,给我寻找一处绝谷,必须地势开阔,能容下千军万马,又草木稀疏,缺少水源,地下若有煤炭,那就再好不过了!”

面对敌人的包围圈,傻子才去钻呢,最好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萧逸按照构思,开始排兵布阵了,准备跟刘豹较量一番,看看谁是好猎人,谁又是恶狼!

“末将遵命,一定尽心竭力,找到这样的地形,不负大司马重托!”

黄鼠越众而出,一脸的兴奋之色,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终于又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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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好飞鸾舞凤,穴好星辰尊重,砂好屯军拥从,水好生蛇出动,龙好不持王星,穴好凶星藏屏……………”

一名合格的盗墓贼,也是一位风水大师,分金定穴,寻龙夺宝,根本不在话下,黄鼠领命之后,带着一群出色同行,托着风水罗盘,漫山遍野转悠开了,每日早出晚归,入深山、探绝地,十分的卖力气!

俗话说得好,苍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七八天努力,爬遍了无数大山,黄鼠终于找到一处好地方,深山峡谷,草木稀疏,基本符合萧逸的要求,此处就是--黄石谷!

“太好了!……赏赐黄鼠黄金百两,绸缎百匹,其余将士每人酒一坛,肉十斤,好好的犒劳一番!

得知消息之后,萧逸欣喜若狂,一边为黄鼠记下大功,重赏了‘掘子军’,一边带着百余亲兵,亲自前往查看,此事关系成败,一点也马虎不得!

黄石谷-位于大营东南五十里,藏在群山峻岭之中,是一处地形复杂的大峡谷,全长约六七十里,两侧悬崖绝壁,猿猴难攀,内部崎岖难行,犹如盘蛇,宽处可行千军,窄处仅容一骑,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叹为观止!

另外吗,谷内不见水源,草木稀疏,小树也不见一颗,偶尔遇到几丛野草,也是焦黄干枯、半死不活的,至于飞禽走兽之类,更是一点影子也见不到!

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理论,凡是草木稀疏之处,地下必然缺水、多金,也就是说呢,黄石谷里面,蕴藏着大量矿物质!

黄鼠等人也打过几个洞,看看有没有黄金、白银之类,结果什么也没挖到,反倒是一种黄褐色石头,谷内随处可见,这也是山谷名字的由来!

“悬崖绝壁,怪石如林,果然是一处死山绝地,地形足够开阔,可容万马千军,匈奴人进入此地,也就必死无疑了!”

对于黄石谷的地形,萧逸比较的满意,用来设伏诱敌,简直太合适了,美中不足的是,谷内缺少一些东西,计划施展开来,杀伤力恐怕锐减呢?

另外吗,谷内的黄褐色石头,吸引了萧逸的目光,还捡拾了几块,仔细的研究起来,这东西很奇怪,不是岩石、不是卵石、也不是砂石,看着又很眼熟,莫非是……

“苍天助我,大事可成,有了这些宝贝,匈奴人死无葬身之地了……感谢物理老师、感谢地理老师……哈哈!”

研究半天之后,萧逸回想上学记忆,突然仰天大笑起来,这些黄褐色石头,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

煤是黑的,雪是白的,金子是黄的,鲜血是红的……这些简单的道理,三岁小儿也知道,不过吗,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煤炭也有别的颜色,峡谷内的黄褐色石块,就是煤炭的一种,后世称之为:褐煤!

千万年之前,植物的枝叶、根茎堆积成了腐植质,因为地壳变动埋入地下,长期与空气隔绝,并在高温高压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变化,形成的一种可燃化石,这就是煤炭了——大都为纯黑色!

不过吗,有一种煤运气不好,地下埋藏时间不够,又因为地壳运动,再次回到了地面上,形成了一种‘半煤’,颜色为灰褐色!

这种褐色煤碳,杂质多、燃点底,燃烧也不充分,还会释放有毒气体,因此上,后世人并不喜欢,就算找到了褐煤矿,也懒得开采它们,不过吗,这种煤炭用来杀人,可是再好用不过了,有毒气体、无色无味,可以杀人于无形!

心中计划已定,萧逸传令‘掘子军’,驻扎在黄石谷之内,修建一些大型仓库,用来储藏粮食、草料,以供应大军使用,另外吗,专门抽调人手,挖掘黄褐色石头,数量多多益善呢!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选一处安全之地,囤积大军的粮草,这也是无可厚非,不过吗,众人不解的是,大司马如此开心,真的只为囤粮吗,莫非另有玄机?

对于众人的疑惑,萧逸笑而不答,只是认真叮嘱黄鼠,‘掘子军’入驻之后,一点要小心防火,军士们的饭菜、饮水,全部在谷外烹煮,有敢谷内生火者--杀无赦!

一天奔波,汗流浃背,谷内尘土飞扬的,沾在身上很难受,都结成一层硬痂了,离开黄石谷之后,萧逸决定洗个澡,好好放松一下身心,神池水质之好,可是名扬天下呢!

神池附近溪流众多,草木丰茂,众人挑选一处风景优美、水流清澈的小溪,准备好好的清洗一番,那知队伍来到近前,竟然遇到另一队人马,正在溪边饮水休息!

“口令?——你们是何处兵马?”

“不好了……他们是匈奴人,大家准备厮杀!”

………………

刚开始的时候,以为遇到自家游骑兵了,可是仔细一看,这些人面部扁平、眼睛细长,头发胡乱披散着,竟然是一群匈奴人,为首者-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正是右校王-乌维!

与此同时,乌维也认出了萧逸,当初在许昌城-皇宫之内,二人针锋相对,还比较过气力呢,草原第一勇士对阵大汉第一勇士,过程相当的精彩,最后萧逸技高一筹,为大汉王朝赢了面子!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同时拔出兵刃,一场激烈的厮杀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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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003章 李姓一族,不忘故土!

“杀呀!--屠尽胡儿,大汉万胜!”

“冲呀!--杀光汉人,匈奴永昌!”

……………………

狭路相逢,有进无退, 一句废话也没有,双方拔出兵刃,呐喊着冲杀过去,刀光闪烁,长枪挥舞,冷箭防不胜防, 不时有人摔落马下, 鲜血染红了小溪……

这种‘遭遇战’, 毫无战术可言,双方将士搅在一起,野兽似的凶狠厮杀,谁的刀快马疾,谁就占据了上风,相反的,心慈手软之人,只能成为刀下冤魂!

汉军心怀热血、保家卫国,自然是悍不畏死了,更有典韦这样的勇将,手持一对镔铁重戟,横冲直撞,十荡十决,匈奴人挨着就死、碰到就亡,瞬间倒下一大片!

兵对兵,将对将, 这是沙场规矩之一, 厮杀片刻之后,萧逸、乌维两位死对头,自然相遇到一起了,互相对视一眼,立刻厮杀起来……

“鬼面萧郎听着,可敢与本王决一死战,胜者就是天下第一勇士!”

“数典忘祖之徒,今日斩汝头颅,制成‘骷髅盏’饮酒作乐!”

“杀!……叮当!……叮当!”

乌维手持巨斧,大砍大杀,犹如猛虎下山一般,萧逸更不肯示弱了,凤翅鎏金镗上下飞舞、神出鬼没,真好似出水蛟龙,双方互不相让,一连厮杀五十回合,依旧胜负未分……

人与人斗,马与马斗,双方坐骑也没闲着,‘白菜’是汗血宝马,性格神勇彪悍,犹如一头食肉猛兽,对方的‘照夜玉狮子’,也是奔驰如飞,身强力壮,两匹战马欢蹦跳跃、又踢又咬,比主人还卖力气呢!

就以神骏而言,两匹马不分胜负,可要说到智商吗,‘白菜大爷’甩对手几条街,咬耳朵、撞眼睛、踢蛋蛋……阴招层出不穷,痛的‘照夜玉狮子’嘶鸣不止,步伐也混乱起来,影响到了乌维的战斗力……

六十回合、七十回合……一百回合的激烈厮杀,萧逸逐渐占据了上风,征战沙场多年,又与吕布、赵云、张绣……这些一流高手,互相印证过武艺,已经是炉火纯青了!

相反的,乌维待在草原上,格局不足,见识有限,打几个野人酋长还行,一旦遇到顶尖高手,自然是处处受制了,不过吗,凭着一腔血气之勇,他还能坚持的下去!

“大王!大王!--汉军实在厉害,弟兄们支撑不住了!”

“咱们快些撤退吧,回去调动大军,再杀敌人一个片甲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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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维还在奋力苦战,部下们却支撑不住了,纷纷哀求着撤退,双方人数差不多,也都是骁勇之士,可论起武器装备来,汉军身披坚甲、手持利刃,又有马鞍、马蹬、马蹄铁几样杀器,纵马冲杀,动作敏捷,大占了上风呢!

匈奴人技术落后,几乎没有武器作坊,也不会冶炼金属,只能用兽骨磨箭头,木棒子做武器了,偶尔有一些金属兵器,也是从汉地高价换来的,已经落伍的青铜器!

因此上,匈奴人南下侵略,不要金银珠宝、不要丝绸布帛、对汉家美女也没兴趣(他们喜欢膀大腰圆,能放马牧羊的女人),反而喜欢铁器、盐巴、茶叶……之类,尤其煮肉的铁锅,更是视之为‘奇货!’

同样的勇士,一边用棍子打,一边用刀子砍,结果可想而知了,一场激烈的厮杀下来,匈奴人折损了大半,余者也是伤痕累累,眼看就支撑不住了,汉军却阵亡很少,最多一点轻伤罢了!

“啪嗒!……勇士们速速撤退,来日报仇不迟!”

将是兵的胆,兵是将的威,部下们死伤惨重,乌维也心慌起来了,动作随之迟钝,一个躲闪不及下,凤翅鎏金镗横扫而过,击落了他的头盔,还刮伤一处额头,鲜血瞬间喷涌出来……

抹了一把额头血迹,乌维不敢恋战了,巨斧虚晃一招,调转马头就跑,残部们立刻跟上……他们这次出营巡视,本想刺探汉军虚实,没想遇到硬茬子,还折了数十名勇士!

“将士们!--痛打落水狗,莫让胡儿逃走了,斩下人头者记功!”

萧逸挥舞凤翅鎏金镗,带领亲兵们追下去了,只要杀掉了乌维,等于砍掉刘豹一条臂膀,又能挫动匈奴军心,岂能放过机会呢?

“嗖!-嗖!-嗖!”

追逐的过程中,双方也没停手,近了用刀砍,远了用箭射,不时有人坠马身亡,这方面来说呢,匈奴人略占上风,一则他们游牧为生、骑**湛,二则他们跑在前面,容易躲避箭矢,顺便向后射箭,这叫做‘歹射法!’

汉军迎着箭簇追击,必须不停的躲闪,自然是吃力一些了,万幸的是,匈奴人精于骑射,武器却很落后,兽骨磨制的箭簇,难以射穿汉军甲胄,而汉军的强弓硬弩,却是一箭一条命呢!

“嗖!……贼子拿命来吧!”

萧逸弯弓搭箭,疾如风雨,想要射杀这个汉家叛徒,不过吗,乌维号称‘草原第一勇士’,马上功夫的确了得,一手持着牛皮盾,护住要害部位;一手挥舞弯刀,拨打射来的箭簇,左右躲闪,敏捷如猿!

另外吗,这家伙极为阴险,总是躲在人群中,利用护卫阻挡箭簇,萧逸连发六箭,都没能伤到他,只是射杀了六名匈奴兵,让人七窍生烟!

一路逃窜,一路追杀,双方时而拔刀火拼,时而弓箭对射,参战人数虽少,就激烈程度而言,不逊于任何的大战,随着时间推移,汉军越战越勇,乌维眼看性命不保了,那知关键时刻,匈奴援兵出现了……

呜!……呜!呜!

一队匈奴兵冲过来,硬是拦住了道路,趁此机会,乌维快马加鞭,终于逃出生天了,原来一路的追杀,已经靠近了匈奴大营,还惊动了巡逻士兵!

到了这一步,追杀乌维不可能了,再要纠缠下去,恐怕让敌人反咬一口,萧逸见好就收,带兵回营去了!

此一战,打伤了右校王-乌维,斩杀上百名匈奴兵,缴获了几百匹战马,也算一场小胜利了,另外吗,汉军还抓住一名俘虏!

这个俘虏有一点奇怪,即没挨刀,也没中箭,是自己滚落马背的,而且被抓的时候,此人也没反抗,表现的很是配合,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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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营之后,萧逸提审俘虏,想询问一些敌军情况,结果双方一见面,竟然还是故人呢,俘虏正是李勇!

李勇是上代右校王-李云的亲信,也是李氏族人之一,当初萧逸游走草原,与此人打过交道的,知道他武艺高强,心怀忠义,在政治态度上面,也倾向于大汉王朝!

“汉家游子李勇,参拜大司马大人,李氏一族子孙,漂泊草原数百年,一直希望回归大汉,如今出兵之事,皆在乌维一人,与李氏一族无关,还望大司马见谅……”

李勇跪地行礼,态度极为恭敬,上代右校王评价过,说萧逸智勇双全、腹黑心狠,绝非池中之物,短短十年时间,从一名小校升至大司马,果然是料事如神!

其实李氏族人,一向亲近大汉的,只是畏惧乌维的淫威,不得不屈服罢了,李勇主动成为俘虏,就是想见到萧逸,为族人们谋一条生路,回归祖先故土!

“数百年之前,李陵将军出征漠北,带领五千汉家儿郎,鏖战匈奴八万人马,箭尽援绝,死伤惨重,不得已而投降了,本想肆机归汉,洗刷战败之辱,没想到朝廷误解,诛杀李氏满门老少,也阻断了李将军的退路,真是造化弄人呀!

前人之耻,后人雪之,李氏子孙不忘故土,一心回归大汉王朝,此心可昭日月,本大司马对天盟誓,凡是真心归顺者,前罪既往不咎,日后加官进爵!”

对于李陵的故事,萧逸一直很同情,对于李姓族人回归,他更是欢迎之至,当即拔出了宝剑,切断帅案一角盟誓,只要李姓族人归汉,一定让他们回归故土!

“皇天后土为证,李氏回归故土之后,一定誓死效忠朝廷、效忠大司马大人,若有违背,天诛地灭!”

李勇眼含热泪,拼命磕头不止,又借来一柄宝剑,割破了手臂,用自己的鲜血盟誓!

接下来,萧逸摆下酒宴,好好的犒劳李勇,顺便询问一些情况,包括匈奴人的兵力部属、内部矛盾……作为参考之用,李勇真心归汉,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吃饱喝足之后,李勇准备离开了,他留在汉军大营中,不过多一名勇士,对于战争大局无补,不如回到乌维身边,刺探军事机密,联络亲汉份子,再来一个‘里应外合’,作用远胜千军万马呢!

当然了,一名俘虏毫发无伤回去,难免的让人生疑,必须做点‘记号’,李勇也是个狠人,自己打肿面颊,撕破衣衫,又拔出了匕首,在身上刺了几道伤口,而后骑一匹伤马、拿一柄断刀,血迹斑斑的跑回大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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