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帅也不能当饭吃(月票加更1415)

林冬和华哥不熟,但是和古仔已经非常熟悉了。

“听他们说你来了,我还不相信呢,欢迎来香江。”古少龙和林冬拥抱了一下,别人可能不知道林冬的身份,古少龙其实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

从杜启喜和张三胖的态度,他就能看出来。

所以,制片打电话说一起吃饭,找了内地以为叫林冬的演员来演监狱长,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克莱斯特文化传媒投这部戏了。

问了之后才知道没有。

这部剧的钱已经找好,内地的广进影业补足了差的钱。

所以他就没再多嘴说什么。

“他们非要找个和你差不多帅的,我怕他们实在找不到,只好就过来了。”林冬很不要脸。

古少龙哈哈大笑。

“帅也不能当饭吃的。”

“对呀。”林冬深以为然。

虽然他们两个对这句话的理解根本不一样。

林冬是真的很看重吃饭。

肚子饿的时候,帅不帅都没啥用。

而古少龙则是被自己帅烦了。

神雕侠侣里有一段话说“他自思少年风流孽缘太多,累得公孙绿萼为己丧命,程英和陆无双一生伤心,因此经常戴着黄药师所制的那张人皮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

古少龙大概是最能诠释“一遇杨过误终身”的那个杨过吧。

为了避免太多人为他误终身,把自己晒黑得了。

而且做明星迟早要被人黑,还不如自己先晒黑,看你们怎么黑我!

当然,这其实都是开玩笑的。

大家饭桌上笑笑也就算了。

小白脸确实会限制一个演员的戏路,于是他把心一横,决定用晒灯的方法把自己彻底晒黑。

变成黑古后的他,戏路果然广很多,没多久就顺利的从TVB电视咖晋升电影咖。

这一会,他在剧中饰演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反派。

连亲弟弟都杀的那种。

大家说起来,都非常佩服他。

“角色有意思才重要,不是重要才有意思。”古少龙递给林冬一根烟:“抽烟不?”

“不抽。”林冬摇头。

“你戏里有抽烟的部分,那要怎么办?”编剧问。

“到时候再抽吧,现在还是不抽了,就是有点饿。”林冬不抽烟,但是并不排斥演戏的时候做做样子。

至于会不会教坏小朋友。

如果小朋友这么容易就学坏,就算他不教也会学坏,毕竟抽烟的人实在太多了。

“这家店上菜就是慢,主要是吃的人太多,咱们要不是托了华哥的光,最起码得排一个小时的队。”

说起华哥,华哥就赶过来了。

他先是给老板打了电话,让老板给截留一个小包间,然后才从九龙那边赶过来。

“华哥。”林冬站起来和人家握手。

“欢迎欢迎,今天这单算在我账上,放开了吃啊。”任正华这是摆明了要请客了。

内地来了新朋友,而且还有已经多次合作的吴锋、古仔,难得的好机会。

古少龙实诚人,听说剧组请客他就没争。

而任正华却明显更会来事。

老板和他是朋友,他不让剧组买单,剧组还真买不了。

放开了吃?

林冬大喜,好人呐。

请吃饭的都是好人,尤其是说可以随便吃的。

华哥来了,菜也很快就送过来了。

桥底辣蟹属于避风塘菜式——避风塘并不是一个品牌。

早期的时候,避风塘是指提供给渔船暂避风浪的地方,西贡、铜锣湾、港仔等都是香江有名的避风塘。

当地水上渔民每天收市后总剩下一些海鲜。

为了防止存放太久而产生的不新鲜味道,渔民想到了用炸蒜、辣椒及香料等方式来加工海鲜。

渔民在水上餐厅的加工的方式,成为了后来的“避风塘”菜式。

据说,最早期的辣蟹做最好的就是30年前的湾仔鹅颈桥底的一家小食档摊。

后来从天桥底下搬到商铺。

不少城中名人来过这里一尝鲜味。

其中不乏明星和富豪。

每一只蟹都是由飞机空运来的新鲜澳洲泥蟹或南岳肉蟹,而且还是天天进货。

点餐前会先让客人看蟹后再烹饪,按大中小蟹来区分,确保每一位客人都能品尝到最鲜、最合适自己的避风塘炒蟹。

有华哥在,大家吃上的都是最上品的炒蟹。

林冬吃螃蟹,除了最原汁原味的澄阳湖大闸蟹,最喜欢的是暹罗的咖喱蟹,拌上米饭香甜可口,现在发现桥下辣蟹也别有风味。

可能没那么好,但是吃了绝不后悔。

这世上美味何其之多啊。

希望回家之前能够都吃一遍!

“整点酒吧,得喝酒啊。”编剧起哄,长得就像个酒鬼,实际上确实是个酒鬼。

“行啊,我在他这边还寄存了两瓶好酒,不够的话,后备箱还有。”华哥估计不是第一次请人在这里吃饭了,餐厅都能寄存好酒。

至于喝酒之后开车的问题,谁还不带个司机啊。

就算没带,也可以随时随地打电话叫代驾。

这些年私家车越来越多,代驾也越来越多。

甚至还出了以代驾为职业的小电影,大有和水管工、外卖小哥分庭抗礼的架势。

“我喝不了酒!”

林冬一边吃一边拒绝,他也很无奈。

“过敏?”大家不太相信。

“比过敏还严重,真的不能喝,古哥和锋哥应该知道的吧?”林冬向熟人求救。

换做是一般的演员,导演制片找你喝酒。

那是给你面子。

林冬不抽烟不喝酒,真的很让导演和编剧不爽。

你看不起人还是怎么得。

在娱乐圈这个纸醉金迷的名利场,只要你喝不死,就算是过敏,你也得硬着头皮喝。

喝完去抢救不就行了。

“是的是的,我这兄弟真的不能喝酒,发起疯来我都按不住。”吴锋也不知道林冬喝了酒之后会怎么样,但是这点小忙,他必须帮。

“冬子确实不喝酒,咱们喝就行。”古少龙自然也不会袖手旁观。

任正华不知道林冬能不能喝。

如果非要选择战队,他当然要站在导演和制片人这边。

但是吴锋、古少龙都出来说话了。

那他这个人就绝对不能战队,而应该担负起和事老的角色。

“那冬子你好好吃,别客气,咱们几个今天可一定要不醉不归啊,吴锋,上一次被你灌趴下了,我得报仇!”

本来就没多当真,大家都这么说,导演也就不揪着不放了。

一个打星疯起来连另一个打星都按不住。

那也太可怕了。

而且他们还从这种小细节,觉察到不管是古少龙,还是吴锋,对林冬都非常的看重,这种看重不是前辈照顾后辈的那种。

这种看重,更像是一种尊敬。

(本章完)

第176章 老板,我帮你翻译啊

林冬到香江这边住酒店,剧组给安排的,不算太好,但是也不寒酸。

这部电影投资一点八亿港币,妥妥的大制作了。

年初的时候,《泰不容易》火成狗,狂卷十三亿票房,让整个电影圈都如同打了鸡血一样。

电影大时代来了!

这部《破军劫2》正是因为这个才提前开拍,想要蹭一波暹罗的热度。

林冬在香江待了两天,参加了一个开机仪式,然后就跟着剧组去暹罗了,香江这边没他的戏份。

这部戏的拍摄顺序是,香江暹罗各自拍,两个拍摄团队一起开动。

有钱的剧组都是这么干。

实际上这样拍虽然人力成本增加了,但是时间成本减少了,已经越来越被电影人所接受。

前提是副导演的水平不会扯后腿。

暹罗这边的戏更重要,所以导演郑宝端亲自坐镇。

他拍过好片,也拍过烂片,执导的《飙车》获得第32届香江电影金像奖最佳导演,这部《破军劫2》也算是他拍出来的好片。

烂片也挺多,但都比不上他今后拍的西游系列,两部西游都在烂片排行榜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临走的时候,裴擒虎说Paul Smith的人想见他。

已经飞到了首都,还打算从首都飞过来。

但是林冬不可能在这边等着了。

Paul Smith都是已经拒绝过的邀约,好马不吃回头草,从各方面考虑都最好不要接这个代言。

下了飞机,却被告知,来的是Paul Smith的总设计师保罗·史密斯本人。

保罗·史密斯?

林冬如果没记错的话,他都已经六七十岁了吧。

让这么一位老人赶过来找自己,自己却没有见,实在是太不礼貌,太不绅士了。

坦白的说,林冬真的有些后悔。

“下次打听信息打听的完整一些,你做事有点粗心了,如果是苏瞳接洽这事,估计都能打听的明明白白。”林冬不是故意甩锅,这种事本来就不应该让他来操心的。

不然要经纪人要助理做什么。

裴擒虎这人,能力有,而且非常有,他缺的是踏实和磨炼。

当然,还有对林冬行事风格的把控。

赔钱虎快哭了。

以前他哥骂他,来到林总这边林总骂他。

经纪人果然不是这么好当的。

林冬这边要来了保罗·史密斯先生的联系方式,告诉他请返回大腐国去吧,回头林冬回亲自登门拜访。

结果被告知,人家已经定了来暹罗的机票,在机场等着起飞了。

得嘞。

那就在暹罗见一见吧。

林冬有点小紧张,这还是他穿越过来,第一次见老家的人呢。

其实,他来到这边的这两年,接触的都是华夏的文化,对现代化的英伦反倒没有太多的理解。

而且尽管这个时空英伦还在,但巫师真的就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了。

没有巫师的英伦,林冬并没有归属感。

还不如华夏呢。

他现在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华夏人。

有了华夏人的身份,习惯了用华夏人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

保罗·史密斯是一位清瘦的高大老人。

衣品非常的好。

就是会让人看着就对他很有亲切感,又觉得他是一个很有内涵的人。

林冬和他的见面在一家暹罗餐厅。

饭食究竟怎么样,林冬不怎么在意——他是吃过饭来的。

这顿饭叫下午茶。

下午茶可以追溯到大腐国17世纪时期,绵延至今,渐渐变成现代人休闲习惯。

一般人不是每天都有下午茶,林冬例外。

除了他和史密斯,裴擒虎也赔坐在旁,他觉得自己在香江这边混过一段时间,英文水平还行,当个翻译不成问题。

然而林冬从一见到史密斯,在史密斯完全不懂中文的情况下,就改口说了英文。

非常之流利,简直裴擒虎此生从未所见。

他的内心的是崩溃的。

丢人啊。

刚才还和林总说,老板,我的英文不错,可以当翻译。

当时林总看他的眼神,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就是一个沙雕。

还当翻译,当个屁的翻译啊。

人家这需要翻译?

“你的英文真的特别好,我如果闭着眼睛的话,估计都不知道坐在面前的是一位华夏绅士。”斯密斯对此表示惊讶。

他最开始的时候,只觉得林冬举止走路很符合自己心目中古典绅士范。

没想到英文也如此的遛。

而且随着交流的进一步加深,他惊讶的发现林冬的英语很奇怪。

公元四世纪之前的大不列颠居民说着凯尔特语,后来日耳曼人征服了他们,将诞生于日德兰半岛和莱茵河流域的一种西日耳曼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带入不列颠,现在一般称其为“古英语”。

换句话说,大腐国的原住民不说英语。

英语是德语的衍生品。

后来又融入了维京人说的古诺尔斯语,再后来融入了法语。

讲法语的贵族、讲拉丁语的教士和讲古英语的农民。

再后来又吸收了许多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的语法,形成了近代的英语语法。

成立于1972年的皇家英语学会,提倡人们说这个时期的英语。

但是自从米国崛起,大腐国本土也被侵蚀的严重。

目前还能够坚持并且把皇家英语说好的,在大腐国本土都不多,尤其是年轻人群体。

但林冬说的非常好。

保罗·史密斯本人都自惭形秽。

有些非常生涩的语法,他仅仅在早期的诗歌作品中才接触过。

其实林冬已经很努力的在说现代英语。

他穿越过来之后,曾经打算利用记忆药水的神奇,多学几门语言,结果发现一门汉语其实就足够他学很长时间。

如果不是原主留下了一定的语言天赋,他可能连话都不会说了。

最后不得已,单只恶补了一下现代英语的知识。

这会来暹罗拍戏,他必须学习暹罗话,算是他要掌握的第三门语言。

“我和我的设计师团队,非常欣赏林先生,所以提议让林先生来代言我们的产品,只是我们的公司卖给了霓虹人49%的股份,他们把这件事情搞复杂了。”史密斯这一趟过来,就是因为林冬这边明确拒绝了和他们的合作。

连品牌挚友这个都将不再存续。

亚洲这边的市场,大多是霓虹的管理者在管理。

他们在选代言人的时候,考虑的东西更加复杂,也愿意通过竞争的方式,让备选者们为品牌的利益让步。

“我能理解,史密斯先生,但是我的身上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为了我个人和公司的名誉着想,只能忍痛放弃彼此的合作,我不能让人们以为我为了私利去中伤同行竞争者的名誉。”

林冬解释了一下自己这边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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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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