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逃亡

乌鸦已记不清奔走了多少个日夜。

从离开部落的那刻起,他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

他还年轻,他不能就这么死掉,他要逃离那片诅咒他的土地,去一个没有雪的世界!

豹皮和豹肝成年未久,缺乏历练,更缺少主见,往哪儿走、在哪儿过夜、如何搭建营地、怎样分配食物……一切全指望乌鸦。

他们背着从部落里骗来的物资,昼夜无休、马不停蹄地向南方逃亡,然而无论他们走得多快,走出多远,冷冽的风始终如影随形,甚至越来越刺骨。

雪灵的诅咒正在逼近,显然在追杀他们!

豹皮和豹肝惶恐不安,乌鸦同样神经紧绷,但身为逃亡三人组的主心骨,他必须保持镇定,对于可怕的诅咒他无能为力,唯有加快脚步,加速前行。

然而脚步再快,终究快不过气候的变化。

骤然袭来的暴风把三人吹扫得低头弯腰,难以行进。

同时被吹扫而来的还有点点冰冷寒意,拍打在他们的脸上,转瞬化作无形。

豹皮和豹肝一摸脸,感受到指尖湿润的触感,顿时变了脸色,他们抬头望向天空,惊呼出声:“雪!”

两人瞬间腿软,一屁股瘫坐在地,望着从天而降的片片雪花,肝胆俱裂,面若死灰。

“追上来了……诅咒追上来了!我们逃不掉了!”

“我好冷,好饿!是诅咒,雪灵在诅咒我们!我要死了,我们都要死了!”

“乌鸦哥……你在做什么?”

乌鸦的脸色比寒风更加冷峻,他正在把豹皮背负的物资往自己的篓子里挪移,听见询问,头也不抬地说:“你们要死我不拦着,我反正要活!祝你们好死,食物就留给我吧。”

豹皮哇一声哭了出来,这一路全靠乌鸦的引领,他才坚持到了这里,他心里早已产生依赖,而今,乌鸦的绝情比诅咒更令他感到绝望。

豹肝要冷静得多,他听出言外之意,忙问:“乌鸦哥,你有办法活?”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坐在这里一定会死,我要继续前进,哪怕只能多走一步,哪怕只能多活一天,我也要走下去!”

乌鸦停下手上的动作,直起腰背,看着稚气未脱的二人,用很严肃的口吻说:

“我刚才看过了,前面不远有一片树林,我会去那里避风。如果你们想死,就不要再跟上来了,趁早死了,还能节省点食物。如果你们想活,就要拿出一点勇气和决心来,就算死,也要像男人一样死去!”

“我想活!”

豹肝立刻爬起来。

“豹皮,快起来!”

他拉起和他同龄的同族兄弟。

豹皮抹掉眼泪,抽噎着说:“我……我也想活。”

乌鸦板起脸道:“想活可以,我把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们以后还要哭闹,我会立刻抛下你们,不要以为我们曾经是族人,我就一定会照顾你们。现在我们都是野人,野人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别人,明白吗?”

三人迎着冷冽的寒风再度上路。

乌鸦说前面不远有一片树林,他口中的不远和豹皮、豹肝认知里的不远显然不是一回事。

不知走了多久,只觉得周遭的光线越来越黯淡,天快要黑了,豹皮的脚冻得发麻,尽管脚上包裹着厚实的兽皮,兽皮里还填满了苔草用以御寒保暖,但仍然挡不住严寒的入侵。

豹皮看了看身旁的豹肝,又看了看在前面领路的乌鸦,见两人顶住肆掠的风雪,脚步坚定,毫无惧意,便也鼓起勇气,咬着牙砥砺前行。

走到最后,三人都已冻得手脚麻木,甚至渐渐无法思考,但任凭风雪如何咆哮,谁也没有放缓脚步,求生的意志和本能在驱使他们行进。

终于,一排歪扭的矮松树映入眼帘。

草原上难得见到树木,只有水分充足的地方才会长树,如果出现成片的树林,通常就是水源的记号。

这些长年受强风侵袭的树木既长不高也长不好,但在干旱的季节里,能在这片水源短缺的大地上见到它们的踪迹总是令人欣喜。当暴风呼啸而来时,这一片树林虽然稀疏了点,多少还是可以为旅人提供庇护。

乌鸦松了一口气。

他很快找到了滋养着这片树林的溪水,溪流两岸已经开始结冰,只剩一道细细的水流。

三人沿岸边往下游走,寻找树木更茂密更利于遮挡风雪的地方。

没走多久,风势陡然减弱大半。

乌鸦抬头一看,原来溪水对岸一面低矮的岩壁阻绝了肆掠的狂风,尽管雪灵持续发威,冰冷的雪越下越大,转眼便落满树林,但失去了风的助阵,雪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三人跨过溪流,走到那面低矮的岩壁下。

说它低矮,是和河谷营地附近的谷壁相比,其实这面岩壁比猛犸象还要高大,岩壁的纹理是横向的,像是由层层石砖堆砌而成,和河谷营地那种刀劈斧砍式的谷壁全然不同。

在岩壁的背风面,冷天要比其他地方来得更晚一些,岩壁上盘绕着的藤类植物顽强地生长,地面上裸露纠结的草根昂起倔强的头颅,即便是快要干枯的植物,仍然在行将就木之际,以最后的力气挺直了腰杆,笑对风雪。

现在,又来了三个同样奄奄一息却誓要同命运殊死一搏的两脚兽和它们作伴。

乌鸦没有兴致研究新奇的景象。

他解开湿淋淋的兽皮背带,卸下背篓和猛犸皮,摘下快要被冻硬的手套。

受限于材料和缝制技术,这个时代的手套和后世的隔热手套差不多,大拇指一个拇指洞,其他四个手指连在一起,保暖功效很不错,但干活很不方便。

“去捡一些木头来。”

乌鸦取下腰间的牛角,牛角里保存着火种。

身为一名猎人,他很清楚在野外保存火种的重要性。

豹皮和豹肝还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

部落里储存着干燥的木材,有专门用于生火的石头,还有善于生火的族人,生火似乎从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但在野外未必有这么好的条件,尤其在雨季和雪季,潮湿的木材很难钻燃,浪费体力不说,冷天的夜晚若是没有火,只怕很难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庆幸的是,他们虽然被部落放逐,却并非像之前遭到放逐的人一样,孑然一身地上路。

若没有这些物资,他们根本撑不到这里。

两人捡回来相对干燥的木条,乌鸦引燃了草料,生起火,在火堆的一角放一些生柴以便烤干。

“再去捡一些大石头来。”

豹皮和豹肝去捡石头的时候,乌鸦选取几根足够结实的长木条,去除枝节。

等两人回来,乌鸦展开一块厚重的猛犸皮,用石头压住猛犸皮的边缘,再用木条撑起猛犸皮的中央,搭起一顶简易的帐篷。

做完这一切,乌鸦的心才彻底落回肚子里。

他坐下来,解开绑在脚踝处、冻得冷硬的细皮带,松开兽皮脚套,取出垫在脚套里的苔草,连脚带套带草一起,搁在火边烘烤,同时用干燥的兽皮摩挲冻僵的双脚,直到双脚逐渐恢复知觉。

豹皮和豹肝有样学样,冰冷的手脚很快也暖和起来。

“咕噜噜~”

“咕噜噜~”

身体暖和起来后,肚子坐不住了,开始大声抱怨。

见乌鸦哥的目光扫来,豹皮赶紧说:“我不饿!”

然后拍拍肚皮,教训它说:“别闹!乌鸦哥不喜欢别人哭闹!”

乌鸦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仍然板着脸说:“去溪边打水吧。”

“好!”

两人拿上兽皮袋子兴高采烈地去了,打水意味着一会儿要煮东西吃,他们心知肚明。

等他们打回来水,看到乌鸦就近挖了些植物的根茎,丢进水里煮,顿觉无比失望。

“怎么,嫌弃?”

两人把头摇成拨浪鼓。

“有的吃就不错了,冷天有多漫长你们又不是不知道,趁现在有植物可吃,多吃点植物,肉干要留到以后没植物的时候吃。”

说是这样说,乌鸦还是切了一小块肉干,分给二人。

豹皮和豹肝攥着仅有一个指节大小的肉干,舍不得吃。

有盐部落的肉用盐腌过,肉干带着咸味,于是他们把肉干的一端放进热水里泡一泡,舔一舔,再泡一泡,再舔一舔,面露沉醉之色。

暴风雪下了足足三天。

这三天他们躲在这处岩壁后,除了放水和打水,几乎不动弹。

遭殃的是坚挺在此处的植物,它们熬过了恶劣的天气,却终究敌不过恐怖直立猿,但凡能吃能消化的,都被这三个两脚兽掘光了。

这场雪下了个通透,天空澄澈湛蓝像被水洗过,大地覆盖起光滑平整的积雪,草原上是一望无际的纯白,反射出没有丝毫温度却格外耀眼的阳光。

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凶猛的暴风雪,短期内应该不会再下了。

但也说不好,毕竟他们现在身受诅咒,雪灵这次没能夺走他们的性命,或许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此时不跑路,更待何时?

乌鸦让豹皮和豹肝去溪水边打水,他收拾帐篷,打包杂物,把火种小心翼翼装进牛角里,戴上手套,背起篓子和猛犸皮,再度出发。

……

厚厚的积雪严重拖慢了他们行进的速度,如今一天走的路程,还不如以往半天走得多。

不过走得越远,他们越能够清晰地察觉到,积雪在逐渐变薄!

这说明他们行进在正确的方向上,他们正在脱离雪灵的掌控!

三人欣喜万分,豹皮和豹肝一改刚出发时的颓废和丧气,尽管长途跋涉使他们劳累不堪,重获希望所带来的精神力量填补了流失的体力,他们走得反倒比以前更快了。

然而这片雪原似乎无穷无尽,甚至连景色都一成不变,遥远的西边是被皑皑白雪覆盖的连绵起伏的群山,东方和前方一样是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

虽然天空依旧晴朗清澈,沿途逃亡的一无所获却让乌鸦的心头笼罩上一层阴霾。

在没有彻底逃出雪灵的领地之前,他无法真正安心。

从离开部落后,他就一直在路上,漫无止境的流浪让他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的余生是不是就要这样永无止尽地流浪下去,至死方休?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多虑了。

流浪不可能永无止尽地进行下去。

“我们的食物剩下不多了。”

乌鸦分配完今日份的食物,脸上的神色十分凝重。

比起这片雪原的无穷无尽,他们携带的食物太有限了,再怎么省吃俭用,也终有弹尽粮绝的那天。

“我们必须获取食物。”

他的语气很平静,但说出来的话让豹皮和豹肝再次感到绝望。

他们一路走来,连只鸟都没看到,上哪儿去获取食物呢?

“一定会有的。”乌鸦很笃定地说,“河谷营地附近的兽群,它们总是在冷天来临之前离去,在暖天时归来,这期间,它们一定生活在某个地方,有食物的地方!”

豹皮和豹肝对视一眼,豹肝问:“现在到处都是雪,哪里会有食物呢?”

乌鸦说:“我们应该换个方向走,朝太阳落下的方向走,我看到那边生长着树林。有些植物即便在冷天也不会死去,那些植物我们无法消化,但野兽可以,它们一定生活在那里。”

“如果没有呢?”

乌鸦没有回答,只是背起行囊,毫不犹豫地朝西边走去。

豹肝其实知道结果,以他们所剩的食物,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一旦选错方向就没有回头路了。

乌鸦心里也没底,不过,踏上这条逃亡之路本就是一场赌博,他早已习惯赌上性命。

所幸的是,他再一次赌赢了。

雄伟的山脉阻挡了寒冷刺骨的强风,那片树林生长得格外茁壮,数十头驯鹿悠闲地漫步其中。

“鹿群!”

豹肝和豹皮兴奋地叫起来。

“还记得怎么狩猎吗?”乌鸦问。

“当然!”

成年后学习的第一件事就是狩猎,豹肝和豹皮的狩猎经验虽然不算丰富,但狩猎的技巧绝不会忘记。

“很好,把东西放下,拿上你们的武器,跟我来!”

急速分泌的肾上腺素令三人暂时感觉不到饥饿与疲惫,力量仿佛源源不断涌出,他们按捺住激动的情绪,悄悄靠近鹿群。

或许是因为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缺乏警惕性的鹿群全然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真是一群傻鹿,这么近了都没发现……

乌鸦喜不自禁,低喝一声:“投矛!”

话音未落,就见漫天的长矛自林间暴射而出,瞬间便有三四头驯鹿中矛倒地,发出哀嚎。

惊慌失措的鹿群立刻四散奔逃,从刚直起身体、举矛欲投的乌鸦等三人身旁掠过。

但三人谁也没有投矛。

乌鸦死死握住手里的长矛,瞪着从树林里杀出来的猎人大军,面色苍白如雪。

(本章完)

第160章 迁徙

天气越来越热,为短暂的春天涂脂抹粉的小野花们纷纷退场,草甸长得近乎齐腰高了,温暖的阳光为这片辽阔无边的大草原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

一群庞然大物漫步在金绿色的草原上,它们高高隆起的肩部格外宽大,略显细窄的腰腹处长满结实的肌肉,憨厚的大脑袋上顶着长角,成群挨在一块儿,黑压压一片。

成千上万头野牛结伴而行,所过之处,丰美的草甸被啃食一空,留下一道满是蹄印的宽阔土径。

或许是因为彼此之间挨得过于近了,浓烈的汗臭味不仅刺激嗅觉,更影响心情,它们忽然发足狂奔,霎时间,尘土飞扬,大地震动。

蹲在附近草丛里的虎头抬手至眉,遮挡刺眼的阳光。

他生平头一次见到数量如此惊人的牛群,直觉告诉他,这群忽然发狂的野兽最好不要招惹,原本打算动手的他只得按捺情绪,率领大河部落的猎人们悄悄尾随,等待适当的时机与适合猎杀的目标出现。

埋伏在附近的不止他们。

六个部落的猎人们从四面八方包围上去。

奔跑一阵,紧挨着的野牛群分散开来,有的仍闲庭信步,俯首吃草;有的遥望远方的群山,怔怔出神;有的走到浅溪边,大口饮水。

虎头瞄上了一小群脱离大部落的年轻公牛,他带猎人们潜行过去,等靠得足够近了,立刻发出动手的信号。

众人奋力掷出长矛,锋利的矛头很轻易地刺穿野牛黝黑的皮肤,扎入它们壮硕的躯体。

势大力沉的攻击令野牛几乎站不住,但生死关头爆发出来的潜能让它们稳住了身体,本能地扭头就跑。

接下来便进入猎人们最熟悉的追猎环节,只要是受了伤的猎物,就没有能逃出两脚兽的魔爪的,何况这群两脚兽还携带着强弓。

猎人们一边追击一边补箭,野牛一头接一头轰然倒下。

怡然自得的牛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一大跳,再度聚拢一处,嚎叫着发足狂奔,溪流里水花飞溅,尘土漫天飞扬。

猎人们立刻退避到安全的距离之外,对着狂躁奔逃的牛群挽弓射箭,又放倒数头野牛,等牛群跑远了,这才收手,开始清点战利品。

他们踏上南迁之路已有半个月,已经深入草原腹地,不管是举目眺望前方,还是回首来时路,都只能看到一片茫茫无际的金绿色。

若非来自山林,他们简直要怀疑这片草原和天空一样没有尽头。

冷天的草原是一派寒冷肃杀之景,暖天的草原则彻底颠倒过来,在这片平坦丰润的土地上,生长着上千种草本植物,其中有不少是人类能够消化的。

顺着地上蔓生的藤蔓找去,可以找到富含淀粉、带点儿甜味的紫云英,它的豆荚胀鼓鼓的,包裹着成排的椭圆豆仁。

黄花虽然已经过了盛开的季节,不过它的根茎还很鲜嫩,和牛肉一起涮十分美味。

在低处爬行的醋栗科植物已经变色成熟,结出一串串殷红的香甜多汁的果实。

而苋菜、芥菜、韭菜花、荨麻等植物更是遍地可见,它们早已长出翠绿的新叶,等待着被人采撷。

女人们初来乍到,许多植物都是头一回见,她们把采集到的植物拿给神农传人辨认,学习新的知识。

在此之前,她们对这位巫师的认知仅停留在治病疗伤上,经过迁徙途中的朝夕相处,她们才发现原来林掌握如此多的知识,不禁肃然起敬,而她的教导又是如此耐心细致,没有丝毫高高在上的态度,令女人们倍感亲近。

女人们的挖掘棒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男人们的弓箭也不愁没有用武之地。

草原鼠兔、地松鼠、土拨鼠、跳鼠、仓鼠等鼠辈满地乱跑;各种野兔也从窟穴里钻出来享受阳光和美食;迁徙的候鸟更是多不胜数,它们低飞着从草原上掠过,最终落入两脚兽的锅里,成了打牙祭的美味。

这还只是小型动物,此外还有驯鹿、马鹿、斑鹿、狍、狗獾,以及腿虽短跑得却不慢的草原马、长相滑稽的野驴,偶尔会碰到成群的牛羊,刚出生的牛犊、羊犊贪恋地吮吸着母亲充沛雪白的奶水。

当然了,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上,大型的兽群并非每天都能碰到。

因此每当遇上,猎人们就会尽可能多地狩猎,有充足的食物,接下来的几天就可以专心赶路,争取早日抵达巫师口中的桃源乡。

草原上的四足捕食者并不少见,但不曾出现过狭路相逢的情况,都是远远地一瞥,对面便望风而逃了。

野兽的直觉相当敏锐,论数量,这群两脚兽自然比不过动辄成千上万的兽群,论面相,他们显然不是好惹的。

所幸这片草原足够大,容得下多个捕食者,这一路虽然走得不算快,但非常顺利。

三只猞猁又长大了一圈。

刚到草原上时,小猞猁对周围陌生的环境惶惶不安,整日粘着它们的人类妈妈,寻求安全感。

猞猁本是森林里的捕食者,它们的体型不大,在地形复杂、林木交错的森林里,凭借过人的速度和敏捷,几乎没有对手,就算是狼群,也不敢轻易招惹猞猁,因为大猫最是记仇,今天你抢我猎物,明天就偷你的家,把你的幼崽统统干死。

然而到了草原上,猞猁就是弟弟,无论速度还是体型,狮虎豹都远超这位小兄弟,而且为了减少竞争,它们很乐意送弟弟上路。

对于草原的恐惧大概已经铭刻在小猞猁的基因里。

不过,当它们看到狮群望风而逃,虎群退避三舍,立刻便支棱起来了,仗着有两脚兽撑腰,在草原上肆意奔跑,到处刨小型动物的窝。

起初林郁还担心它们跑了不再回来,但它们不仅每次都回来,而且带回来的猎物一次比一次多,显然它们的狩猎技巧也在日渐提高。

每当小猞猁叼回来猎物乖巧地放到她跟前,林郁总是乐得合不拢嘴,俨然一位望子成龙并最终得偿所愿的老母亲。

男人们原地切割野牛,女人们就地安营扎寨,清理出一块块空地,生起一处处火堆。

六个部落虽然已经结下盟约,融合成一个氏族,但在日常的生活中,仍然是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只在碰到重大问题或产生分歧的时候,才会聚在一起讨论,请教张天的意见。

只有孩子们做到了毫无隔阂,一起玩,一起吃,一起睡,也一起听天空祭司讲故事,发出同样的惊呼和欢笑……或许真正的融合,要等到孩子们长大后才能够实现。

张天心里想着,看到巫师又在撸猫,便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问:“你知道我们现在大概走到什么地方了吗?”

“我哪里知道……去玩吧,别跑远了啊,一会儿给你们梳毛。”

小猞猁早就被撸厌烦了,呲呲叫了两声,头也不回地跑去撒欢了。

林郁拍拍手,转过头来,用很深沉的语气摇头晃脑地吟诵道:“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

张天明白她的意思,想在这一成不变的草原风光中确定位置,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他认为林博士理应知道点什么。

“说真的,这里的植物你都认识,难道不能从中瞧出一些端倪吗?”

“这里的植物都是草原上常见的,而且,和一万年后相比,这个时代的植物种类虽然没有太大差异,但植被类型却大有不同。”

见张天疑惑,林郁指向西边延绵不绝的群山:“你知道那是什么山脉吗?”

在这片平坦的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那座横亘在远处的山脉格外醒目。

更离奇的是,他们在草原上走了半个多月,群山竟也尾随他们一路延绵至此,而且一直向南方延绵下去,似乎也和草原一样没有尽头。

位于内蒙东北的如此雄伟的山脉,张天只能想到一处:“大兴安岭?”

林郁点点头,接着问:“内蒙有好几处大草原,你猜猜我们现在在哪一处?”

“呼伦大草原?”

张天只知道这一处。

林郁摇摇头:“呼伦大草原是典型的高原草原,位于大兴安岭西侧。”

她顿了顿,径直揭晓答案:“我们现在位于大兴安岭东侧的平原地带,在一万多年后,大兴安岭以东要么已经被开发成耕地,要么已经因为过度放牧而变成沙地,不存在这么广阔的草原,所以对我来说,这片草原也是陌生的。”

紧接着,她给张天上了一堂地理课。

大兴安岭是我国地势第二级阶梯与第三级阶梯的分界线,内蒙境内的草原植被由东北平原经大兴安岭南部山地和蒙古高原,一直绵延到阴山山脉以南,组成一个连续的整体,所以一提起内蒙,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草原,但事实上,内蒙并不只有草原而已。

末了,林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有一点我可以确定,我们现在还没有到赤峰。”

赤峰境内发现了以兴隆洼、红山为首的大量史前遗址,这些遗址对于研究中华文明的起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她虽然没有参与发掘,但在现场待过很长时间,对那一带的地理环境十分了解。

“行吧……虽然不知道还要走多久,至少知道我们行进在正确的方向上。”

听他说得勉勉强强,林郁忍不住问:“你似乎有些焦虑?是因为当了氏族首领吗?”

“有这方面的原因吧。”

张天并不否认,当了首领自然要对每一个族人负责,所有人都相信他得到了天空的指引,相信未来一定是光明的,也是基于对他的信任,他们充满信心和勇气,敢于踏上这条漫长的迁徙之路。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前路一无所知,要说完全没有压力是不可能的。

不过令他感到不安的,还有另一个原因。

“你觉不觉得有点奇怪,我们走了这么多天,竟然没有碰到一个人?”

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和四足捕食者一样,会追随猎物的脚步,如今正是狩猎、储备食物的大好时机,然而他们一路走来,碰到了好几个数以万计的庞大兽群和尾随其后的四足捕食者,但一个两脚兽也没有见到。

难道数万年来,就没有人发现这处繁衍的天堂吗?

“唔……”

听他这么一说,林郁也觉得奇怪,想了想说:“可能是没碰到吧,毕竟草原上没有洞穴,这一带如果有土著,应该住在对面的山里,离我们挺远的。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

她忽然停下不说,她看见张天的神色变得凝重,知道他更倾向第二种可能性。

张天替她说了出来:“他们有充足的食物,甚至有相对稳定的食物来源,所以并不急于狩猎。”

他们一行近四百人,持有先进的武器,寻常的部落顶多百八十来人,不足为惧。

但如果,生活在这一带的土著拥有充足的食物,繁衍到数百人上千人也不是不可能,足以对他们造成威胁。

一想到本地的土著大概率不会对他们这些外来者怀有善意,张天就惴惴不安。

林郁也想到了这点,不禁蹙起愁眉,不过她生性乐观,很快便展颜,说:“我们做好最坏的打算,走一步看一步吧!”

张天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在林郁带领女人采集植物,教她们辨认百草的时候,张天从每个部落里挑选了十个年轻强壮的男人,教他们排列阵型,每五人组成一个小队,包含四名近战战士和一名弓箭手,教他们如何协同作战。

用的提高狩猎效率的名义,实际上是为了以抵御潜在的敌人。

夜里他让各部落的酋长留下更多守夜的人,以免遭遇袭击。

即便如此,他仍然无法完全安心,而今草甸长到齐腰高,既然他们可以藏在草里靠近猎物,敌人自然也可以藏在草里偷偷靠近他们。

一旦产生这种想法,放眼望去,广阔的草原里似乎随处都有可能藏着敌人,当真是草木皆兵。

这导致张天神经紧绷,这几天都没有睡好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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