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8章 后记三十四金陵十二钗之黛玉宝钗

第1178章 后记三十四·金陵十二钗之黛玉宝钗

洛阳城内外人口众多,整个洛阳府辖地也是这样。

当然,山区除外。

尤其是北圪垱村、刁窑村这种,在城区面积不断增大之下,已经妥妥的属于近郊。甚至有村民到附郭街区打工,每天晚上还能走回家里住。

别看村里全是佃户,真要是遇上拆迁,他们也有房子和宅基地的,许多佃户还有可获赔偿的耕地永佃权。

前提得李家同意拆这里。

反正这两村人口密集,而且生活过得不算差,挑出两个最漂亮的村姑,绝对不会掉咱谢学士的面子。

一个叫刘春燕,15岁。

一个叫董牡丹,14岁。

年龄都这么小,并非谢衍有啥特殊爱好,而是农家女结婚较早,超过16岁的基本已嫁人。就算还没有嫁人,也是做了谁家的侍女。

两个小女孩有点偏瘦,皮肤也不是很白,养一养就能长得白胖些。

说她们漂亮,主要是脸型和五官特别标致。其他就没啥了,才这个年龄,难道你还想有胸有屁股?

两人出门之前,似乎特意打扮过。

头上不仅绑着红色的发带做装饰,还簪着不知从哪儿摘来的野花,身上也穿着干干净净的花布裙。

董牡丹甚至还涂脂抹粉了,用不知什么植物的红色汁液做胭脂,把小麦面粉拍到自己脸上做粉底。非要形容一下她的妆容,就挺……滑稽的。

“先把脸洗干净,尤其是你。”谢衍指着董牡丹。

两个小姑娘,喜滋滋跑去打水洗脸。

谢衍却在为给侍女取名而头疼,影视剧里的少爷小姐们,身边丫鬟一个个都有文雅名字。

自己这两个侍女,总不能一直叫刘春燕、董牡丹吧?

但谢衍的古文功底不够啊,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好名字。

要不直接用实验器材名?

一个叫试管,一个叫烧杯。

咦,咋感觉有点奇怪。

妈的,该死的短视频,把烧杯这个词给毁了!

谢衍唤来一个随从:“去李二郎那里,借一本《诗经》过来。”

小说情节已在展开,四个随从不能一直做路人甲。

所以也给他们名字吧。

其中两个姓谢,都是谢村的,甚至还跟谢衍是同族。一个叫谢昌,一个叫谢长寿。

另外两人则姓王,那是谢村的第二大姓。一个叫王兴,一个叫王田,都跟谢衍的小伙伴王昇是同族。

不多时,谢长寿把《诗经》借来,两个小姑娘也洗净脸回来。

谢衍瞅了一下,没乱化妆顺眼多了:“你们自己去找事做。”

两个小姑娘积极挣表现,她们发现谢衍的房间已收拾好,于是主动跑去给四个男随收拾屋子。

谢衍翻开《诗经》,开始给自己的侍女找名字。

找着找着,谢衍有了新发现,他的母亲王贻彤,名字原来也出自《诗经》啊。

外公当年肯定是翻书找的。

翻来翻去,谢衍懒得翻了。既然学术都可以剽窃,侍女的名字为啥不能?

问题是,他也没看过多少古装剧。

就连《红楼梦》都没看过几集,里面的丫鬟只认识四五个。

“咳咳!”

谢衍走到院中咳嗽两声。

正在铺床叠被的两女四男,立即跑到屋外听候命令。

“你们两个过来一下。”谢衍说道。

两个小姑娘跟他去了书房,那书房也是客房改的,暂时只有谢衍带来的几本书。

谢衍大喇喇坐在椅子上,装出一副老爷派头。装着装着感觉挺傻逼的,于是懒得再装了:“今晚你们先回去,明天把父母叫来,将你们的雇佣契书签了。”

“好呀。”

“太好了!”

两个小姑娘傻乐。

谢衍看了就很无语,这完全不是想象中的红袖添香啊。

漂亮归漂亮,却是两个什么也不懂的傻大姐。

谢衍继续说道:“你们的名字,也要改得风流文雅一些。”

两个小姑娘更是高兴,她们的名字,是父母随便给起的。尤其是董牡丹,洛阳地界叫“牡丹”的女孩子太多了。

她们也想有一个好名字,就算以后不给谢衍做侍女了,这名字也能一直留着继续使用呢。

谢衍指着刘春燕:“你以后叫黛玉。”

刘春燕……呃,黛玉大喜:“多谢郎君赐名!”

谢衍又指着董牡丹:“你以后叫宝钗。”

宝钗明显更机灵懂事,她来之前涂脂抹粉了,此刻直接跪地磕头:“多谢郎君赐名!”

朱国祥、朱铭反复强调不准随意下跪,这种思想教化只成功了一半。

臣子确实不跪皇帝了,吏员确实不跪官员了。正式场合也没人再下跪,甚至犯人过堂也不会跪着。

但在私底下,尤其是仆从面对主人,却是经常主动下跪的。

谢衍的思想觉悟不高,见有人给自己下跪致谢,心里头居然还有点暗爽。同时又有点别扭,连忙说道:“快起来,别跪着说话。”

宝钗笑眯眯站起傻乐。

唉,再机灵也是一个傻大姐。

谢衍又问:“你们可识字算数?”

黛玉回答:“我会算数。我弟弟在村塾学的,回家以后又教给我。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就是……就是写不好看。”

谢衍有些惊讶:“你弟弟还读过书?”

黛玉说道:“几年前,李老爷说,他是洛阳李氏主宗的族长,应该在乡里有一番大作为。又说这两村文教不……不时兴,就挑选村里的孩童免费读书。一共选十个机灵男孩,我弟弟就被选中了。”

谢衍哑然失笑。

看来,李敏求除了爱面子,也会干一些正事儿。

谢衍又问宝钗:“你呢?”

宝钗害怕自己被比下去,吞吞吐吐一阵,突然加快语速说:“我会缝洗衣服,会烧火煮饭,还会养鸡养鸭。我……我什么活都会干,我手脚很麻利的。”

黛玉偷笑,心想:你说的那些我都会,我会的你却不懂。

谢衍说道:“没事的,以后可以学。今天,我先教你们写新名字。”

谢衍取来笔墨纸砚,先教二人如何研墨。

这个大明虽也有钢笔,但偶尔会出墨不畅,毛笔依旧占据着主流。

两个小姑娘表情郑重,她们觉得跟读书写字有关的东西非常神圣。就连研墨,也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谢衍渐渐发现了养成的乐趣。

把两个啥都不会但又很漂亮的小姑娘,慢慢教导成知书达理的温婉美人,这可比电脑上的养成游戏有意思多了。

等她们学会了研墨,谢衍又多拿出两支笔,教她们握笔的常用姿势。

这玩意儿谢衍自己不熟,纯粹是靠着这具身体的习惯。

比如大明的官话、河北的方言,还有怎么穿古代衣服,谢衍不用学就知道。真就像一个失去记忆的古代人。

写下黛玉、宝钗两个名字,谢衍让她们慢慢临摹。

黛玉估计跟着弟弟学过笔顺笔画,虽然写得歪歪扭扭,但没有什么其他问题。

宝钗却完全像涂鸦一样,照着硬生生画出来,根本没有笔顺笔画的概念。而且握笔姿势也变形了,握着毛笔一把抓。

“别动。”

谢衍走到宝钗身边,掰开她的手指重新握笔。然后站在她身后,手把手的教其写字。

宝钗已然全身僵直,脑子一片空白。

谢衍高出她大半个头,此刻前胸贴着她后背,呼出热气把她弄得耳朵痒痒的。宝钗感觉自己耳朵热得发烫,这股热量很快传播到脸颊上,一张小脸已经羞得绯红。

“记住,要先写宝盖头……”谢衍还在认真教导。

宝钗却是满脑子杂念:郎君身上真好闻,能一直被他抱着就好了。

黛玉站在旁边心头发酸,她本来还在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学字更快,肯定更能讨得郎君欢心。谁知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早知道是这样,她也要装作啥都不会!

谢衍此刻也挺享受的,宝钗不但涂脂抹粉,还在家里洗过头洗过澡。虽然没有什么少女清香,但味道还是让人很舒服,而且身体相触的感觉也挺惬意。

就是有一种罪恶感,好像自己在骗无知小女孩。

妈的,老子上辈子二十多年母胎单身,咋一穿越就迅速堕落成渣男了?前两天脑子发热硬撩公主,现在又来占小姑娘的便宜。

谢衍啊谢衍,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应该以穿越者前辈为榜样,提高境界,努力奋斗,做一个利国利民、千古流芳的大人物!

唉,先把宝钗这两个字教会吧,以后真不能这样了。

这丫头真笨,咋教了好几遍也不会?

能学会才见鬼了,宝钗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写啥,注意力全在谢衍身上。甚至主动往后靠,想跟郎君贴紧一点,她以前从没感受过这种滋味。

“六郎!”

书房外突然传来喊声:“两位姑娘的房间是不是定在西屋?”

宝钗猛地被惊醒,从脸蛋红到了脖子,身体连忙往前靠,跟谢衍的胸膛分开一些。

谢衍尴尬放开帮她握笔的手,一本正经道:“以后就这么练。”

“嗯。”宝钗的声音细如蚊呐。

谢衍扭头看了看外面,刚才是王田在喊,这声音他听得出来。

王田很有能力,以后多让这家伙做事。哼!

谢衍把书房门打开:“让她们自己挑吧,反正整个小院都租下来了。”

“哦。”王田挠挠头,转身便走了。

谢衍心里嘀咕,金陵十二钗有哪些呢?我这才两个,数目不够啊。

有个丫鬟似乎叫袭人,这名字好听,先预定着。

晴雯也不错。

黛玉晴雯子嘛,有了黛玉,不能缺晴雯。

唉,吾辈任重而道远啊。

(本章完)

第1179章 后记三十五呢子大衣都有了?

第1179章 后记三十五·呢子大衣都有了?

次日,黛玉和宝钗的父母都来了。

双方签订为期五年的雇佣合同,从北宋中后期,到如今的大明,“五年”一直属于最长雇佣期限。到期了再续约都行,单次签约不得超过该期限。

一般而言,侍女十三四岁签约,十七八岁合约期满正好嫁人。

对贫苦人家的女孩子来说,这不仅仅是工作,也是跑去镀金的。她们在大户人家学了规矩、增涨见识,再去找婆家是很抢手的。

此时的大明,没有程朱理学,也并非遍地贱籍,雇主对仆佣的人身约束力不强。

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雇主也用不着那么多“家生奴仆”,因为那会大大增加雇佣成本。就像资本家招聘工人,残了老了直接解聘,我还要给你养老不成?

因此,世代都在一家为仆的现象极少,这种世仆反而属于绝对的心腹。

大部分都是干满五年、十年就解聘,能续约到十五年的都极少。

耗材!

李敏求负责拟定契约,同时他还是中保人,即身兼书契人、中人和保人三个角色。

中人就是中间人,包括媒婆、牙人也属于中人的细分。如果是职业中人,往往收取交易金额5%的中介费。

保人顾名思义,不用赘述。

不同的时代,侧重点不同。

历史上的宋元两朝,由于官牙极为强势,各种契约以中人为主,因为有着官方背景作保。而明清两朝,则是以保人为主,出了问题保人承担责任。

另外,买卖合同常以中人为主,而借贷合同则以保人为主。

契约从宋代就变得非常正式,甚至还有极为细致的法律条款。比如在房屋交易时,卖方如果恶意隐瞒信息(房屋已抵押、二次出售等等),官府可以直接宣判合同无效,并且造成的损失由中人承担。

三方签字画押,合同一式两份。

两个小姑娘的家人非常高兴,对着谢衍拜了又拜,无非是恳请谢衍善待他们的女儿。

谢衍还准备了一些小礼物,是在城外街区买来的糕点,赠送给小姑娘的家人做见面礼。这个举动,让对方彻底放心,觉得谢衍是个好雇主。

“谢学士要去太学吗?”李敦实问。

谢衍说道:“等学术大会结束了再去。”

各种学术报告会,还要再过三天结束,期间洛阳太学一直放假。

但已经没什么值得听的了,那些真正的大科学家,已经私下分组排队等着做实验。

李敦实又问:“谢学士第一次来洛阳,很多地方没有逛过吧?我对洛阳熟悉得很。”

谢衍听得有些意动,想体验一把勾栏听曲。

唉,还是算了。

咱现在是芙蓉学士,得爱惜名声啊。

谢衍低声问道:“学士们去勾栏听曲,会不会影响不好啊?”

李敦实说:“怎么会呢?如果是学生去听曲,或许还会遭长辈斥责荒废学业。已有成就的学士们去听曲,那肯定属于风流雅事。”

谢衍听得心痒痒。

他在疫情之前,干过一段时间的施工员,经常听工地的前辈吹牛逼。说什么在土木辉煌时代,学土木的还不是狗,那时候经常被请去商K潇洒,而且还他妈不用自己掏钱。

说得谢衍只恨自己晚生了几年。

“郎君!”

两个小姑娘把家人送走,回来齐刷刷站在那里等待吩咐。

谢衍看到她们就心情愉悦,自己有两个漂亮丫鬟,而且还跟一位真正的公主传绯闻。哪用得着再去商K找假公主?

哼,我谢衍就不是那种低俗的人!

谢衍见她们还是村姑打扮,于是问道:“洛阳城里有没有成衣店?”

李敦实说道:“有成衣铺,也兼订制衣服。”

谢衍拱手道:“烦请带路,我给她们置办一身。”

李敦实立即让佣人去备马车,两个小姑娘更是欢呼雀跃。

这里处于洛阳近郊,而且还挨着龙门石窟,经常有贵妇人过来礼佛。黛玉和宝钗自然不敢跟贵妇人比,她们只是羡慕大户人家的丫鬟,可以穿花花绿绿的漂亮衣服。

她们身上的花布裙,属于最廉价的印花布,而且平时还舍不得穿。

李敦实认为,以谢学士的身份,就算丫鬟也该有档次。所以他让车夫直接入城,不去城外附郭街区的店铺。

马车来到西南城区的一条街,这里售卖各种各样的纺织品。甚至还有来自草原地区的羊毛毡、羊绒布,以及来自东北和海外的各种皮草。

李敦实跳下马车,指着一家店铺说:“这里是钟家成衣店,洛阳城一等一的铺子。”又指着另一家店铺说,“那里是子衿坊,名字取得文雅,其实不如钟家成衣店。”

谢衍抬步走进去,只见里面挂着各种成衣,更上层柜台还有各色布料样品。

可以在这里选定布料和样式,请裁缝量身打造,几天时间就做好,而且还有送货上门服务。

“贵客里边请!”掌柜的亲自过来迎接。

这位成衣店的掌柜,明显比黄州府的学生更识货,他扫了一眼谢衍腰间的芙蓉玉佩,立即变得更加热情:“可是青丝称毫的谢学士?”

谢衍尴尬一笑。

李敦实说:“掌柜好眼力,这位正是谢学士。谢学士要在洛阳长住,新聘了两个侍女,麻烦你帮忙挑挑成衣。”

除了掌柜和裁缝是男的,这里的店员全是女子。

一个女店员被掌柜指使去沏茶,另一个女店员则笑盈盈侯在旁边。

掌柜说道:“一楼和二楼都是我家店铺。现在已是初夏,一楼全是夏季衣裳。楼上的成衣款式更多,谢学士不妨上楼看看。”

谢衍仔细打量那些成衣,跟短视频里汉服小姐姐们穿的不同,一楼这些衣服找不见宽袍大袖的。可能是因为夏天来了,清一色窄袖或短袖。

衣服变得穿脱做事更方便,这是主流发展趋势。

北宋初年,贵女和民女服装还有着清晰界限,到北宋中期这种界限就模糊了。贵女们也喜欢穿平民女装样式,衣袖变得越来越窄,只不过用料和细节更为讲究。

“这种是什么裙子?”谢衍像个好奇宝宝。

掌柜的介绍说:“此为旋裙,女子在骑马乘驴时穿。京中贵女们喜欢打马球,这种裙子穿起来最为便利。”

谢衍仔细研究了一下,确实很适合骑马。

这玩意儿其实早在北宋就有了,是开封妓女发明的,前后开胯,便于骑乘。当时就搞得汴梁贵女们竞相模仿,道德之士纷纷叹息,说世风日下竟学妓女打扮。

如今的大明百姓习以为常,早忘了旋裙的来历,马球场上全是穿这个的。

“多少钱?”谢衍问道。

掌柜的说:“二十贯。”

谢衍心想:这破裙子也没用多少布料,简直就是黑店啊!

黛玉挪了一步,悄悄扯谢衍的袖子,意思是这里太贵换一家。

宝钗的注意力,则在那些漂亮衣裳上,琳琅满目把她看花了眼,根本就没听到掌柜在说啥。

谢衍也不怕丢人,直接说道:“我也没带多少钱进京,这里的衣裳买不起,等以后有了钱再来。”

掌柜的闻言一怔,他还没见过这般实诚人,微笑不改道:“谢学士能来鄙店,已然是蓬荜生辉。不论买不买,都可以再看看。能够结识谢学士,在下便已莫大荣幸。”

在掌柜的盛情挽留下,谢衍逛了一楼,又被请上二楼。

二楼的样式更多,甚至还有许多胡服,从日本到埃及的都有。但大多经过了改良,变得更符合国人审美。

谢衍的目光落在一件大衣上,这种造型跟现代风衣差不多,他去年冬天在黄州见父母穿过。

这玩意儿最早叫披袄,唐代曾经非常流行。贵人们不好好穿着,喜欢披在最外边,跟后世那些把风衣披着不穿的一个样。

朱铭在位的时候,对披袄进行了修改,就此变成火枪队的常服,现在许多官员和平民也穿。

眼前这件,用料却不一样。

呢子大衣!

“这种是什么料?”谢衍问道。

掌柜的回答:“胡绒。”

谢衍又问:“海外传来的?”

“初为兰州工匠所造,又被江南工匠改良了,”掌柜的详细介绍,“农学家们把漠南、吐蕃、安西、七河、大宛、天方诸地的绵羊杂交育种,前些年培育出一种毛发又细又长的绵羊。工匠们用这种绵羊的羊毛和羊绒,再杂以丝绵等料,最终织造出这种胡绒面料。”

谢衍说道:“我在黄州却没见过。”

掌柜的说:“胡绒最初是穷人穿的布料,当时只用羊毛织成,虽然保暖却不细腻,又厚又重还会扎刺皮肤。后来有兰州匠人加入了羊绒,又有江南匠人加入了丝绵,这两年才被京中贵人们喜欢。估计用不了几年,就会在南方各省传开。听说,养这种良种绵羊的牧民越来越多。”

谢衍的表情变得有点奇怪,他突然想象到一副画面。

画面的背景是工厂烟囱,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穿着呢子大衣,却又一个个梳着发髻或戴中式帽子。

多么蒸汽朋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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