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不可方物

天色微沉,昏暗不见日光。

水花早早便爬了起来,进了灶房,先熬了一锅姜汤。

老支书摇着脑袋,昏昏沉沉的醒来。

静坐了一会儿,看着旁边的李老栓,顿时明白自己在哪儿了。

屋里早已收拾的干干净净,但老支书依稀记得,昨天的两瓶白酒,被他和李老栓两人喝的干干净净。

“叔公,你醒了!”水花端着两碗醒酒汤刚刚进屋。

“水花啊!”老支书寻摸着下了炕:“现在什么时辰了?”

“天才刚亮,刚熬好的姜汤,你老先喝一碗,醒醒酒!”宿醉导致口干舌燥,略有些难受。

老支书走到桌边,端起一碗醒酒汤,吹了吹,尝了一口:“不了,我得回去先给王重那碎娃子先说一声,免得他担心。”

说着还笑着看了水花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孙媳妇一样。

水花俏脸微红,赶紧避开:“您老别忘了!晚上让王重哥来我家吃饭!”

“放心,忘不了!”老支书人虽老迈,可脑子清醒着呢。

“我待会儿就去找他!”

水花心底暗喜,却又忍不住害羞,“我做了您的早饭,吃了再走!”

老支书也没拒绝,早饭很寻常,玉米面熬的粥,还有几个昨晚剩的馍馍,半碗酱牛肉,半碗卤羊肉。

吃过早饭,送走老支书,天色渐明,可如刀的冷风还是没有半点停歇的意思,水花取出自己的小箱子,打开从最底下取出一块儿手帕。

手帕是包起来的,水花小心翼翼的打开手帕,露出里头的一小沓纸币,没有大额的,最大的才十块,最小的就一分。

数了一下,水花想了想,又把手帕给包了起来,塞进怀里内袋里头,戴上头巾,取出王重送她的那副棉手套,戴在手上。

李老栓还在酣睡,没有醒来的意思,水花把早饭放在锅里,把火灶周边的茅草干柴都给拿远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关上灶门,提着个篮子走到院里,拉开篱笆院门,径直朝着村外的方向走去。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王重就爬起来晨练了。

得益于在前两个副本世界培养下来的良好习惯,这次真身穿越,王重也从没想过要放弃锻炼。

王重的拳脚早已来到三级,融合了现代军警,散打等多项搏击术,还有传武的大部分套路技法,王重的拳脚已经颇有几分迹象,尤其是在芳华世界,虽然在战场上只呆了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可就是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王重和敌人交手十余次,虽然大多都是热武器方面的交锋,可在那种复杂的山间丛林地形下,双方短兵相接,近身肉搏,也是在所难免的。

在军中那段短暂的时间里,王重接触到了更多格斗拼杀技能的培训,一手三棱军刺,一手专用于拼杀的大刀术,在本身等级不低的拳脚加持之下,都已经有了不俗的火候。

兵器本就是手足之延伸。

经过战场的磨砺,王重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进步,唯一的缺憾,就是磨砺的时间太短,王重的积累虽然充分,可大多数时间都是闭门造车,功夫本就是要通过时间和实战才能磨砺出来的,时间王重花的足够多,可实战的次数太少,生死之间的大恐怖经历的还不够多,还不足以将其推上四级。

不过好在自己有记忆光球!

这个记忆光球,简直就是外挂一样。

不对,记忆光球本身就是外挂。

王重能够无限次的进入记忆光球之中,体验当初的人生,感受在战场之上,那生死之间的大恐怖。

王重隐约间由衷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摸到了某个瓶颈,只要再往前一步,就能捅破这个瓶颈,只是,只是这一步,并没有那么容易。

毕竟拳脚不同于其他技能。

可就是这么一步,王重徘徊了这么久,却始终不曾突破。

虽然遗憾,可王重却从来没有停止过练习,王重想的很清楚,技能等级上不去,那就把努力练习,自身力量和速度的优势彻底利用起来。

所谓拳脚,在王重看来,无外乎是把自身的力量,速度利用起来,在爆发出去的那一刹那,将破坏力提升到最高。

如咏春中的寸拳,形意里的半步崩拳,八极拳中的铁山靠等。

寒风猎猎,王重只穿着一件单衣,在院里行拳。

老支书背着手,倒提着烟杆,慢慢悠悠的荡到王重家外头,正好瞧见了王重脚踩麒麟步,一步一趟,一步递一拳的模样,好奇的盯着看了好一会儿。

超出常人数倍的精神属性,带来超强的五感,让王重若有所觉,停下手里行拳的动作,循着冥冥中感应的方向望去。

“叔爷!”看到老支书,王重赶紧迎了上去,拉开院门,恭敬的将其迎入院内。

老支书虽年迈,可步履却稳健的很,“大清早就练拳啊!”

王重把院门关上,笑着答道:“每日行拳,能通经活络,促进气血循环,于身体有益。”

这话并不是胡言,王重的医术已经达到了四级,比拳脚还高出一级,不仅中西结合,而且更加精擅于中医,对于健体养生,更是专门做过细致的钻研。

老支书点了点头,问道:“早饭吃了没?”

王重拿了块白毛巾,一边擦着汗一边回道:“正准备要吃呢!”

“早上熬着肉糜粥,您吃了没,要不要一块儿吃点?”

“你小子!”老支书无奈的摇摇头。

王重道:“正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每天习武锻体,消耗的精力要远比常人更大,若不吃肉,这身子怕早就垮了。”

老支书若有所思,肉食越多,油水越多,干活才越有力气,庄稼人大道理不懂,可这种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儿还是清楚的。

“算了,伱自己心里有数就好!”老支书也不是想说教王重,就是怕他年纪小,不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不过既然王重能挣钱,那吃的好点,也理所当然。

“水花他爹同意了,就是水花自己,说是想先见你一面,让你今天晚上去她家吃饭,她有话要问你!”

“见我一面?”李老栓被老支书搞定,并没有让王重惊讶,反倒是水花,忽然要见自己一面,倒是有些值得琢磨。

似是瞧出了王重心中的那几分忐忑,老支书道:“行了,你也别瞎担心,我瞧着水花那丫头,对你也是有意思的,就是不知道她叫你过去是因为啥!”

老支书活了大半辈子,看人还是蛮有一手的。

王重微微颔首,没揪着这个话题不放,反正就今晚的事儿,不管水花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等晚上去了就知道了。

天地间寒风再起,呼啸而至,王重刚刚运动完,一身的汗水,冷风顺着衣裤间的缝隙便往里钻,王重还没到寒暑不侵的地步,只是体格强健,比常人更能抗冻。

“叔爷,辛苦您了,您上屋里坐着,我给您把早饭端过去。”

“不了!”老支书却摇摇头道:“我在水花家吃过了!”

说话间,目光还把王重家外头四下打量了一遍:“你晚上记得去水花家一趟,要是说定了,正打算成亲,你家这样子多少还有点简单了。”

老支书心里,已经觉得王重跟水花的事儿差不多了,可以考虑成亲的事了。

王重家上回只是将里头重装了一边,外墙并未做装饰,只有一行行,一列列横竖整齐如一的工字缝,带着青砖特有的颜色,夹杂着灰色的水泥填缝,迥异于村内其余房屋的样式,倒是另有几分特色。

王重拱了拱手,带着几分讨好和谄媚:“我也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到时候要真成了,还得麻烦您老帮着找人布置布置!”

老支书闻言,脸上露出笑容:“行了,赶紧去把早饭吃了!”

老支书嘴上虽然没答应,可心里却早已应了下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背着手,就差哼起小曲儿来了。

王重先去厨房,把锅里住着的粥舀出来,把锅给洗了,然后回了浴室,用冷水擦身,换上一套衣服,才不急不忙的开始吃早饭。

以前王重吃饭,那是恨不得狼吞虎咽,早早吃完。

可现在王重吃饭,却都是细嚼慢咽,不疾不徐,随着体质的提升,王重的饭量也是直线上升,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花的时间自然也越来越多。

不过王重却一点儿都不着急。

天色有些阴沉,清晨时还好,只有北风呼啸,天上虽有阴云,但只是暗了些,等到约莫上午十点多的左右,风越来越大,一片片细碎的雪花打着璇儿自空中飘落。

裹着头巾,提着篮子,穿着厚棉衣,脚踩棉鞋的水花走在路上,冷风如刀般拍在她那略显麦黄的脸蛋之上。

脚踩黄土,顶着寒风,可水花却丝毫不觉得冷,雪花在半空中随风而舞,落在棉袄上,头巾上,水花远眺着涌泉村的方向,两边嘴角微扬,那双明亮的碧色眸子当中,闪烁着某种以前从未有过的璀璨光芒,紧了紧手里挎着的篮子,篮子上还盖着一块花布。

花布底下,是五斤新鲜的羊肉,两瓶一斤的白酒,两块豆腐。

王重本来还想去一趟县里的,可等他收拾完,却忽然下起了雪,索性也懒得出门了,坐在家里看书,动动笔,虽然同样是没有手机和网络,可有过前两个副本世界的经历打底,倒也不觉得无聊。

眼瞅着三点多将近四点,外头的雪非但没有半点停下来的趋势,反而越下越大了。

王重戴上斗笠,披上厚实的军大衣,拎着两袋子面粉,径直出门奔着水花家而去。

厨房里,羊肉早就洗好了,水花刚刚把羊肉切成小块儿,锅里倒上胡麻油,油热之后放入姜蒜干辣椒炒香,再将肥肉相间的羊肉倒入锅中爆炒。

炒到油脂间的羊油被激发出来,香气溢散,水花小心翼翼的从水缸里舀出两瓢水,倒入锅中,没过羊肉。

盖上锅盖,正打算把喜好的土豆给切了,外头忽然传来几道熟悉的声音。

“老栓叔!水花!”

竖耳一听,水花就知道,外头来的是王重,当即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倚着门框,“王重哥,你来了!”

看着径自推开篱笆院门走进院里的王重,水花本来满肚子的话,可到了这时候,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水花,做饭呢!我老栓叔呢?”

水花道:“他去找我堂叔喝酒了!”

王重愣了一下,看着有些局促的水花,顿时明白了。

“在做什么呢?我给你帮忙!”说话间人也朝着厨房走去。

待人走到跟前,水花才反应过来,高大的身影遮住了眼前的光亮,水花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糊里糊涂的就让王重进了厨房。

“炖了羊肉啊!”王重的嗅觉何其敏锐。

“还要干啥,我给你打下手!”

水花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鬼使神差般指了指篦子上已经刮了皮、洗干净的洋芋,“把洋芋切成块儿,待会儿和羊肉一起炖。”

王重径直走到灶台前,一手按着洋芋,一手拿着菜刀,刀工不算华丽,但速度颇快,用的极稳,就像是常年在灶台家操持的一样。

“笼里蒸的啥?”

一边切着土豆,王重一边问道。

“羊肉大葱馅儿的包子,你最喜欢吃的!”水花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话刚出口,就有些后悔了。

水花本来都计划好了,等王重过来,她给倒上两碗酒,先和王重喝点酒,然后再问他,可没成想,王重来的太早,而且还直接来了厨房。

一下子,水花都有些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只要是你做的,不管什么我都喜欢!”

“不过羊肉馅儿的包子,确实是我的最爱!”虽然是南方人,可肉包子王重从来就不爱吃猪肉的,也不对,现实中,王重小的时候还是挺喜欢吃猪肉包子的,但长大后,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口味变了,还是那些商家偷工减料了,做出来的纯肉馅包子总感觉不好吃。

反倒是牛羊肉的包子,成了王重的最爱。

尤其是来了涌泉村,尝过全国驰名的盐池滩羊之后,王重就喜欢上了。

水花没想到王重会这么直接,脸有些红,走到灶前,往灶眼里添玉米杆子,心底不知怎的,忽然有些慌乱,深吸了几口气,压下复杂的情绪,水花径直问道:“王重哥,昨天老支书过来,说是你托他来的!”

“对!”没等水花继续追问,王重就先解释起来:“本来我是打算等过年的时候,再托叔爷来提亲的,可一听说前天有没人登你家的们,我就坐不住了!”

说着王重自嘲一笑:“我本以为自己远比同龄人沉稳,可那会儿我才发现,在其他的事情上我确实远比同龄人沉稳,可一听说有媒人来你家,我也是一样的冲动、一样的焦急。”

“那,你是真的想娶我?”水花鼓起勇气,压下心里的窃喜,扭头看着王重,强作镇定的问道。

王重点头道:“自然是真的,比真金还真!”

心底一颤,一股子难言的欣喜悄然涌出,瞬间就占据了水花的心田,伴随着些许娇羞,那仍有几分青涩的脸上,不由自主的便露出一抹巧笑,勾勒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你是烈士后代,又当过兵,一身本领,还有那么大的雄心壮志,可我只是个小小的村姑,从小到大,最远也只去过县城,没见识,没手艺,只会伺候庄稼,缝缝补补,做饭洗衣,你·····你为什么想娶我?”

水花在潜意识里,就觉得自己配不上王重。

王重手上的土豆已经切好了,装到碗里,王重拿着碗,径直走到灶台前,把碗放到铁锅旁,弯腰附身,抓着水花的手臂,把水花扶了起来。

灶眼里,金黄的焰火不断升腾,吞噬着水花塞进去的玉米杆,释放出剧烈的光和热,铸铁的大锅被烧的滚烫,木制的锅盖底下,一颗颗透明的气泡自由下而上,或是浮至水面,或是撞在羊肉上,气泡出水,原本平静的水面也随之翻涌,袅袅如烟的水蒸气循着锅盖和铁锅间的缝隙腾空而起。

王重抓住自己手臂的那一刻,水花只觉得自己的心也好似被什么东西给攥住了。

眼前一花,自己已被王重扶着占了站了起来。

映入水花眼帘的,是那棱角分明,透着几分英武气息的脸庞,是那双澄澈清明,好似没有半点杂质的清冽眼眸。

“因为喜欢啊!”王重理所当然的说。

水花喃喃着:“喜欢?”

“若是不喜欢,那为何要娶?”

王重早已松开了抓着水花两臂的手,水花微微抬头看着王重,双手局促的有些无处安放。

“可我!”水花扭开头,神色略有几分黯然:“可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自己只是个什么也不会的村妇,而近乎全能的王重,却是那么完美······

水花戚戚的想到,只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我配不上你!”这话一出,水花只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要跟着一起碎了,虽认识才半年多,可面前的这个男人,却不知在何时,早已挤进了她的心房,将其全部占据。

“水花!”王重的声音再度响起,双手再度抓着水花的手臂,低沉中带着几分沧桑的话语似暖流般传入水花耳中:“在我眼里,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姑娘,你的坚强,你的温柔,你的勤劳,还有你的善良,都是你深深吸引我的地方。

这些年来,我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也遇到了很多和你一样漂亮的姑娘,可她们漂亮的,只是一副皮囊而已。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可像你这么善良,这么坚强,这么吸引我的姑娘,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一个!”

水花忘了挣扎,只愣愣的看着面前那双澄澈的眼睛,听着那撩动着她心弦的话语,脑中已然忘却了其他。

“我喜欢你,我想娶你为妻,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我发现你就是我一直想找的那个姑娘,我许诺不了什么海誓山盟,但我想告诉你,你就是那个我想与之携手一生的人。”王重一字一句,语气郑重的道。

王重身高一米八,比水花高出一个头,看着水花的时候,只能微微低着头。

王重信步上前,二人只见,只余一掌的距离,王重的声音忽然温柔起来:“水花,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嫁给我好吗?”

水花的迎着王重的目光,她能感受到王重眼中的坦诚和真挚,嘴角不自禁的再度扬起笑容,露出个极美的笑容。

“嗯!”

明眸之中,不知何时已经度上了一层朦胧的泪光。

王重的双手,情不自禁的便伸了出去,将水花揽入怀中,右手抬起,抚在脑后那乌黑的秀发之上。

水花那双无处安放的局促的手,也顺其自然的,环上了王重的腰。

王重的脸上,情不自禁便浮现出微笑来。

这是王重自这个世界醒来至今,他和水花最近距离的一次接触。

这样的经历,王重曾经有过,人世间里的郑娟,芳华中的何小萍,可她们都已成了记忆光球的一部分。

王重从未有过这样美妙的感觉,抱着水花,王重觉得自己像是抱住了整个世界。

水花闭着眼睛,感受着王重怀抱的温暖,感受着那从未有过的心安,那微红带着笑意的脸颊上,展露出的,是享受。

“哎呀!”

旁边,灶眼里的玉米杆即将燃尽,锅里的水沸腾的愈发剧烈,似是为二人鼓掌,如烟般的水蒸气似也在为二人起舞,窗外飘了大半个白天的雪花仍旧没有停歇的意思,天地之间,已是一片素白。

90年1月20日,乙巳年腊月二十四,大寒。

历经半年,王重终于得偿所愿,俘获佳人芳心。

“哎呀!”

过了一会儿,水花忽然一声惊叫,随即自王重怀中挣扎而出,赶紧走到灶前就欲蹲下,却被信步上前的王重拦腰抱住。

“不是说好了吗,我来给你打下手!”王重看着水花的眼睛,温柔一笑,随即蹲下身子,熟练的往灶眼里添玉米杆子。

水花洒然一笑,心中郁结尽去,走至灶台一侧,揭开锅盖,将铁锅旁的灶台上放着的土豆块悉数倒入锅中,拿起锅铲快速翻拌几下,放入食盐酱油,再度盖上锅盖。

侧身俯视着蹲在灶眼前的王重,脸上笑容愈盛。

王重似有所感,抬眼望去,好似见到一朵向阳而开的葵花,灿烂如朝阳,美艳不可方物!

(本章完)

第139章 一夜无话

大炕上,年轻的男女相对而坐,中间的炕桌上摆着新鲜出锅的炖羊肉,羊肉的香气弥漫在屋中。

水花拿着酒瓶,给王重倒了一碗,给自己也倒了一碗。

双手捧起酒碗,水花的脸上仍旧带着微笑,碧明眼眸看着王重,道:“王重哥,喝酒!”

“你会喝酒?”

水花摇摇头:“今儿高兴!”

“哈哈哈!”

王重哈哈大笑着双手捧起酒碗:“说得对,今儿确实是个让人高兴的日子!”

“我干了!你随意就好!”

话音刚落,酒碗已经拿到嘴前,微微仰头,伴随着一阵吞咽声,满当当的一碗酒,被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意刺激着嘴腔和食道,王重的脸上却也堆着笑容。

水花也学着王重的样子,抿了一口,却被辣的连咳了好几声,差点没把到了嘴里的酒给吐出来。

“好辣!”

看着水花吐着舌头,连连哈气,手掌不断嘴里扇风的模样,不厚道的笑了。

“不止辣,而且还苦!”

王重道:“有古人曾说过:酒乃穿肠毒药呢!”色为刮骨钢刀,这一句,王重没说。

“那怎么还那么多人喜欢喝?”水花疑惑的问。

涌泉村里,喜欢喝酒的人不在少数,逢年过节,或是遇上喜事,要摆宴席,饭菜可能不怎么丰盛,但只要是男人们的桌上,总会有酒。

“那只是片面的说法,适量饮酒,对身体非但无害,反而有意,还能驱寒取暖。”酒这东西,同样是把双刃剑,但看如何使用而已。

水花点了点头:“确实暖洋洋的。”

酒入腹腔,暖意由内而出。

王重飒然笑道:“明天我去一趟县城,买点东西回来,挑个好日子,让叔公当媒人,上你家来正式提亲!伱觉得怎么样?”

水花没想到王重话题转的如此之快,只能略有几分羞涩的低下头,如蚊蝇低语般应了一声,俏脸上布着红霞,也不知是羞的,还是被酒意给熏的。

看着水花娇羞的模样,王重就觉得莫名的开心,不知怎的,心底忽然冒出个想法,随即道:“要不,咱俩一块儿去?”

“啊?”水花没想到王重会忽然邀请,既觉得意外,心中却又忍不住窃喜。

“咱两一块儿去?”王重再次笑着道。

“会不会·····”水花却有些犹豫:“会不会不大好!毕竟····”

“毕竟我们···还没那个呢!”

说着说着,水花就别过头去,俏脸也愈发红了。

王重洒然笑道:“这又不是以前!”

“再说了,这些东西本就是卖给你的,要是你一块儿去,肯定知道买哪些更合适。”

王重的直接,让水花有些无所适从,可王重句句不离自己,却又让水花不禁心中窃喜。

素来坚强勇敢的水花,在这一刻,也难免露出小女儿心态。

见水花这幅模样,王重心中有了主意,道:“那明天早上,吃过早饭,我来喊你,你再叫上麦苗,我把得宝也喊上。”

“啊?”同样又愣了一下,随即水花抬眼看着王重那满是笑意的脸庞,瞬间反应过来,虽说这事儿已经说定了,但毕竟还没宣布,王重一个大男人,自然不怕别人说,可自己一个大姑娘,最忌讳的就是那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

而起而要是别人知道自己要嫁给王重的话,有那些个眼红的,指不定说出啥难听的话来。

水花本就聪明,一瞬间就想了很多。

“嗯,那我待会儿就去找麦苗!”水花心里也想能够多和王重相处。

“那就这么说定了!”王重心情大好,水花则从陶瓮里挑出一大块儿羊肉,递到王重碗里,扬起嘴角微微一笑,旋即低下头啃起包子来。

王重食欲大开,一手抓着羊肉包子,一手夹着羊肉,一口一口,慢慢吃着。

水花见王重碗中没酒了,又给王重倒上一碗:“喝完这碗就别喝了,你说的,适量饮酒,对身体才有益无害。”

“我听你的!”听着水花关心的话,王重只觉得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

水花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灿烂。

一顿晚饭,吃的分外和谐。

晚上,浑身酒气的李老栓回到家时,王重已然走了,水花正在厨房里洗碗。

李老栓倚着厨房的门框,双眼略有几分朦胧,水花买回来的两瓶酒,其中一瓶和一斤肉就是给了李老栓,让他上堂叔家跟堂叔喝酒去了。

“饿~~~”

李老栓打了个酒嗝,问道:“水花,王重那碎怂人呢?”

“回去了!”水花见李老栓就这么站在门口,赶紧道:“爹!外头冷,你先回屋去。”

“没事儿!不冷!”李老栓摆摆手笑着道,“你和王重那娃说的咋样了?”

“他说明天去县里买点东西做聘礼,再挑个好日子,让叔公带着他过来提亲。”

“你答应了?”李老栓顿时喜出望外,眼中闪烁着异色。

“嗯!”

水花点头应道,手上的动作加快,低头看着木盆,不怎么敢看自家父亲。

“哈哈哈!”

李老栓不禁哈哈笑了起来:“好!答应了就好!”

“王重那娃是个有本事的,你能嫁给他,我也放心了。”李老栓虽然爱占便宜,可也就水花这么一个女儿,怎么可能一点都不顾水花。

他彩礼要的那么高,虽然有着贪欲作祟,但也是希望能替水花挑一个富裕些的人家,免得水花嫁过去以后,还得继续吃苦。

“这事儿你先别跟外人说!”水花忽然抬眼看着李老栓提醒道。

李老栓愣了下,不解的问:“为啥子不能说?”能给自己水花找到王重这么好的归宿,李老栓巴不得扯着嗓子满村的去嚷嚷,昭告天下嘞。

“爹!反正你就听我一次!”

“行!爹听你的!”李老栓虽然不解,但看水花一脸的坚持,还是点下了头。

次日一早,天色刚亮,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终于停了,天才刚亮,马得宝就迫不及待的来到王重家,催着王重赶紧,王重让他去叫麦苗,跟麦苗一起去村口和自己回合。

“麦苗也去吗?”

得宝闻言眼睛瞬间就亮了,那个男娃心里没个白月光,麦苗就是得宝心里的白月光。

“傻蛋!”王重没好气的在他脑门上拍了一下:“今儿我高兴,给你们小两口一人挑一件礼物!”

小两口两个字,直接把得宝说的满脸通红。

“王重哥!什么小两口,你别乱说!”那副扭扭捏捏的模样,瞧着哪儿像个男孩子,十足是个大姑娘。

“行了,赶紧去吧!”

得宝一溜烟的奔着白老家去了,王重摇了摇头,转身走到棚子底下,把准备好的扁担和两个藤框绑在自行车上,这才推着自行车出了门。

“麦苗!”

“麦苗!”

跑到白老师家门外,得宝就扯开嗓子喊了起来。

“哎!”屋里,麦苗听到得宝的声音,也跑了出来,同时跑出来的,还有听到了声音的白老师。

白老师戴着眼镜儿,披着围裙,一副家庭主妇下厨的打扮。

“得宝?”白老师一听就知道是得宝的声音,“这一大清早的,你找麦苗干啥子?”

“邀麦苗一起去县城呢!”

“你也去县城?”

白老师顿时就皱起了眉头,疑惑的问,昨儿个水花来找麦苗的时候,说是让麦苗陪着一道去县城买点东西,让麦苗帮着挑一挑。

白老师想着这大过年的,也没拘着麦苗,还给了她两块钱,让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

“对啊!王重哥说要去县城买点东西,让我叫上麦苗,一块儿去给他搭把手,他请我们吃油嘞!”

说到油饼,麦苗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油饼虽然常见,但并不便宜,他们这个年纪,平时日子过得比较艰苦,正是爱吃这些东西的时候。

白老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叮嘱二人道:“那你们早点过去,别让他们等久了,买好了东西记得早点回来!别玩太久了!”

“放心吧爹,不是还有王重哥跟水花姐呢吗!”

麦苗高兴的道。

白老师却还不忘叮嘱:“别给人家王重和水花添麻烦,知道吗!”

“知道了!”

两个半大孩子出了门,就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再也拴不住了,兴高采烈一路冲着村口跑去。

“路上小心点,别摔着!”

白老师站在院里,踮起脚尖,仰着头,看着女儿离去的方向,大声喊着。

“知道了!”

麦苗的声音越来越小,话语里头带着怎么也掩藏不住的开心。

白老师见女儿和得宝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这才收回了目光,脸上露出笑容,轻轻摇了摇头,感慨着喃喃说道:“这孩子!”

可随即又想到前两天村里刚刚传出来,有煤婆到水花家,给苦水村有个叫安永富的向李老栓提亲,想娶水花国门的事儿。

心中不由得暗暗猜想:难道水花和那个叫安永富的没成,反倒是和王重这娃成了?

可惜这些尽是白老师自己的猜测,而且这时候,白老师的心中,浮现出另外一个人影来,不是旁人,正是得宝的大哥,曾经与水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马得福。

哎!

“罢了!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若是以前,白老师还可在其中翰旋一二,毕竟马得福如今是农校的学生,毕业以后,直接就可以分配到机关单位上班,前途可比他这么一个村小的老师光明的多,也比那什么苦水村的安家,要更有前景。

可想起王重,白老师不禁叹了口气。

于此子相比,原本优秀的马得福,似也显得有些平庸。

白老师和王重接触的不多,了解的也不算多,可就是这仅有的几次接触,却让白老师感触颇深。

挖窑烧砖,制瓦建房,这些都没什么,真正让白老师惊讶的,是和王重聊天时,王重所透出的底蕴和涵养,在文学上的造诣和积累。

不仅如此,王重能和村里的庄户们聊田地,聊桑梓农事,也可以和自己谈教育,谈文学,在县里,更是能跟那些无利不起早的商人们谈合作,聊买卖,为村里的乡亲们寻出路,谋将来。

而且王重还是烈士后代,自己也当过兵,别人转业或许还有困难,可王重,白老师叹了口气,这么有能耐,有本事,又有这般报答乡亲父老的年轻人,马得福一个穷山沟沟里走出的娃娃,纵使已经考上了农校,但多少还是有些不如的啊。

也罢!也罢!

白老师叹了口气,无奈的喃喃自语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

在白老师心里,他曾经教过的每一个学生,都和他的孩子无异。

村口,王重扶着自行车,水花提着篮子,包着头巾,站在矮墙边上。

得宝跟水花一路跑着过来的,远远的瞧见二人,就忍不住高兴的招手打起了招呼。

“王重哥!”

“水花姐!”

兴奋的二人跑至身前,王重把自行车的脚架往后一踢,招呼一声,四人便一起奔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临近年关,村里不少人,也陆陆续续的进城采买东西,家里境况稍好些的,切上十几二十斤羊肉,买上几袋子面粉,家里条件差些的,也咬着牙,割上几斤羊肉,买上些许白面,准备过年的时候,包几顿饺子吃。

积雪虽然不厚,但对众人赶路多少还是有些影响,原本不到两小时的路,硬生生的花了两个半小时才到。

县城里,大街上,新年的气氛更足,到处都是挂满了对联、灯笼的摊子,街上的人流也远比往常要多的多。

早上四人都没咋吃,干了这么久的路,也都饿了。

王重寻了面馆,点上五斤切面,一盘葱爆羊肉,半只炒鸡,要了四五头蒜,得宝跟麦苗立马化身饕餮,大口大口的吞咽着面条,吃着羊肉、炒鸡。

吃饱之后,又要了几碗免费的面汤。

打面馆出来,得宝跟水花捧着发胀肚子,时不时的打上几个嗝,这是吃撑了。

水花本来也有点拘束,可看着大快朵颐的三人,最后也吃了个八九分饱。

“王重哥,咱们去哪儿呀?”

“先去给你水花姐买几身衣服!”

王重话音刚落,水花姐立马就给拒绝了:“不用了,我有衣服!”

王重看着她,温柔而霸道的道:“今儿听我的!”

水花只觉得芳心一颤,随即就被麦苗拉着,直奔服装店去了。

可进了服装店,问了价格之后,水花却连连摇头,说什么也不肯要,态度还很坚决。

王重知道,水花是真的不想要,觉得浪费钱,心中无奈,水花打小就节俭惯了,就算真给了买了,她肯定也舍不得穿,便顺了水花的意。

陪着水花跑去市场,看着水花和那些老板们杀价,买了棉布,棉花,几大团毛线,还有鞋底。

尤其是鞋底,四十四码,是王重的尺寸。

紧接着又去买了不少干桂圆、红枣、枸杞,去菜场两只杀好的羊,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不少,把王重带来的两个大框装的满满当当。

至于得宝跟麦苗,王重送了他们一人一双新的解放鞋。

两个小家伙如获至宝,开心极了。

又过了两天,王重在老支书的带领下,把买的两只羊还有干桂圆和红枣那些干果都给带上,还有王重又陆续买来的十只活鸡,二百斤白面,装了满满一板车,拉去了水花家,正式向水花提亲。

这个消息一出,在整个涌泉村着实引起不小的轰动。

谁也没有想到,王重竟然会瞧上水花。

老支书跟李老栓一合计,老支书是想把二人的婚事往后推一推,等到年后再办的,这样也能腾出更多的功夫筹备,可李老栓却坚持要速战速决,要快,最好是年前就给办了。

最后问了王重跟水花的意见,水花表示自己听李老栓的,老丈人坚持,王重也没意见,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

日子就定在腊月二十四这天,就在王重就摆席面,请全村的人吃顿饭,给李老栓敬茶,这事儿就算成了。

第二天一早,王重就骑上自行车,载着水花,径直本着县里民政局而去。

出了工本费,拍了照,宣誓之后,盖上戳,二人的关系便正式定了下来。

腊月二十四这天,马喊水帮忙张罗,至于老支书,则被王重请过去当了他这边的正被,跟着李老栓一道,接受两人的敬茶。

礼节什么的也很简单,连拜天地都给省了,主要就是敬酒,两口子挨桌敬酒。

拢共摆了十二桌,一桌十几人,整个涌泉村的人都来了,挤的是满满当当,菜也简单,一桌一盆羊肉炖土豆,一盆白菜,还有一盆子白面跟玉米面两种馍馍,男人们的桌上,每桌还有两瓶白酒,都是一斤装的。

到了倒数第二桌的时候,王重和水花刚走到边上,马得福就站了起来,看着满脸笑容的两人,深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端起酒碗,对着二人道:“王重哥,水花,恭喜你们!”

“祝你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说完仰头就把一碗酒给干了。

王重竖起大拇指,笑着道:“好!得福兄弟好酒量!”话音刚落,拿起酒瓶子倒了满满一碗:“得福兄弟,谢谢你的祝福,我也不说啥了,都在酒里,干了!”

说着王重就咕噜咕噜喝了起来,一滴未洒,将一碗酒喝的干干净净。

“少喝点!你是说酒喝多了伤身吗!”水花拽了拽王重的袖子,担心的小声提醒道,刚才一路敬过来,王重已经喝了差不多一斤了。

王重却面不改色,说道:“放心,我心里有数,今儿是咱俩结婚的日子,一辈子也就这一回,多喝点没关系的。”

见这一幕,马得福的眸中的神采迅速黯淡了几分。

待送走宾客,众人帮忙收拾好残局,归还各家接来的桌椅板凳,老支书拍了拍王重的肩膀,目光在二人身上扫过,脸上是止不住的笑容。

“以后好好对水花!”

“叔爷,您放心!”王重郑重的像老支书保证。

将老支书送到门口,目送着老支书离去,关上篱笆门,天色也渐渐黑了。

“饿了不?”水花看着王重,关心的问道。

王重点了点头:“你也饿了吧!”

这一天下来,两人光顾着招呼乡亲们了,自己根本没吃多少。

“我刚去看了,锅里羊肉炖土豆还剩一些,馍馍也还有一屉。”

“正好,省的咱们办了!”

“你先回屋,我去端过来!”

“一起吧!”

“嗯!”

两口子把羊肉和馍馍端到主屋,坐在烧的暖洋洋的大炕上,馍馍沾着汤汁,就这么吃了起来。

等到两人吃完,收拾好碗筷,天也黑了下来。

王重关上主屋的们,横上门栓。

水花坐在炕上,在身上的大红棉袄和烛光映衬下,那张未施粉黛却早已布满红晕的俏脸多了几股以前从未有过的风情。

王重站在炕前,一时之间,竟看得有些痴了。

见王重一直没什么动作,水花疑惑的抬头看着王重,正好撞见王重吞咽口水,喉结涌动的画面,顿时心里便如小鹿乱撞,心跳陡然加快。

王重走到炕边,把炕桌抱到一旁,看着水花,脸上露出笑容。

“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办正事了!”

水花俏脸更红,虽是未经人事的大姑娘,可对男女之事,却也不是一无所知。

水花从绣着鸳鸯的大红棉被里取出一方白色的丝帕,打开了放在床上。

这一操作,倒是把王重看的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笑容更甚,坐在水花面前,却不急着动手,反而看着那方白色的丝帕问道:“谁教你的?”

水花俏脸红的几乎已经能低出血来:“是····是婶婶!”

见娇妻如此模样,一股难言的燥热,自小腹丹田涌起,瞬间便以席卷五脏六腑,充斥灵台。

王重俯身向前,一把将水花扑倒。

粗重的男子气息扑面而来,水花险些便要失守,两只手臂赶紧抵在胸前,拦住了王重的动作,就连声音,也比平时多了几分娇媚:“吹蜡烛!”

王重扭头看了看桌上的那对烧的正旺的大红龙凤蜡烛,回头俯视着水花,柔声道:“这对蜡烛是龙凤朱,可不能吹熄!”

“还有这说法?”

“当然有!”王重信誓旦旦的道,同时手上也没闲着,已然将水花的手拿开,掌心相对,十指相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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