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关山门

第七十二章关山门

“昨晚见你跟宋乔谈的投机,没敢过去打搅,怎么样?有进展了?”

大清早的,曹襄跟云琅一人拿着一根牙刷刷牙,今天红袖给牙刷上放的盐太多了,有些蛰口。

曹襄见云琅呲牙咧嘴的就摇着头道:“嘴里面烂了是吧?你昨晚准备装作无意中亲吻人家,结果亲到人家的后脑勺上了,那一下子有些惨啊。”

“胡说八道,我见她坐倒了,就想去扶她,结果她自己站起来了,就撞到我嘴巴上了。”

“看你昨晚勾女的招数娴熟,看来你以前没有少干这种勾当。

其实啊,大可不必,我们兄弟想要女人简单,只要把钱拿出去,多美的女人也有。

宋乔虽然有山野之美,还不值得我们兄弟付出这么大的心思。

陛下秋日大点兵就在最近,骑都尉打不过人家,军容总还是要准备一下的。

你这个军司马不能整日里将心思放在无关女子身上。”

云琅探出手拍拍曹襄的胳膊道:“可怜的纨绔子。”

连曹襄这样的家伙都在期待秋日的沙场点兵,云琅又如何会不知道阅兵的意义?

只不过,大汉国的秋日沙场大点兵是一个数人头的过程,后世的大阅兵是一个宣扬国威的过程,一个对内,一个对外,不可同日而语。

沙场点兵在大汉国非常的普通,皇帝每三年就会数一下自己的军兵到底还有多少。

当然,每一次沙场秋点兵都会弄一个功勋卓著的将军出来,拜一下将。

大汉国真正拜的第一位将军,其实就是韩信,这个智慧很高情商却很低的将军,第一次登坛拜将,就说出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狂妄之语。

这可能就是他日后之所以会倒霉的一个引子,毕竟,在他登坛拜将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和他一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这里面的学问很多,曹操曾经就把点兵当做一个策略用了出来。

在邀请关羽观看军容的时候,他特意将最好看的甲士放在最前面,等甲士过后,就是骑兵,当步兵过后,最前面的甲士又出来了,诺大的军阵如同一个大圆圈,只要他愿意,他的兵将会多的数不完。

如果不是关羽聪明,曹操的阵仗就会成功,至少东吴的使者就被下的双股站站。

通过这件事情,往前面推一下,就会知道沙场秋点兵这回事从来都是有猫腻的。

只是不知道今年会出现什么样好玩的事情。

长平病了,得的还是可以传染给别人的风疾,需要静养,而且是绝对的静养,正好云氏偏僻,长平就选择了云家当她的疗养地。

云琅自然是知道的,长平确实病了,不过,她得的是一种叫做登坛拜将的病。

她丈夫没有完成这个仪式之前,她的病就没办法好。

刘彻准备拜卫青为将,就是为了给匈奴使者将庸看的,也顺便通过将庸的嘴巴告诉军臣单于,他喜欢跟军臣单于作战。

一个国家,或者是一支军队,在很多时候会沾染上最高指挥者的气质。

文帝谦卑,景帝隐忍,到了刘彻,经过几次征战大胜之后,他就变得有些骄狂。

从这几年对待勋贵,藩王,以及羁縻国的方式,就能看出刘彻的意志是强硬的,是不可逆转的。

今年沙场秋点兵,赵佗的子孙如果还不臣服,桂州司马梁赞,马服部的大军将会从象鼻郡通过漓江进攻南越国。

相比臣服,刘彻更喜欢用大军剿灭南越国。

这样做更加的彻底,也更加的纯粹,南越国臣服之后,他还要安抚,如果剿灭,那里将会彻底变成大汉国的郡县。

大汉国军卒的衣衫大多都是土黄色的,而皇帝却最喜欢黑色。

只是因为黄色的染料最容易得到,他也只好屈服于经济因素。

云琅早就看大汉军队的土黄色衣衫不顺眼了,这个颜色很难形容,如果染的整齐也就罢了,偏偏深一坨,浅一坨的,远看可能不错,近看,晦气!

云琅将一枚铆钉砸死之后,就把一顶铁盔丢在地上,这样的铁盔摆了满满一屋子,无论如何,云琅也要把霍去病辛苦训练出来的军队装扮的更加威风些。

“你会不会强抢我师姐啊?药婆婆很担心,她说你是一个好色无德的纨绔子,师姐如果嫁给你当侍妾,一身的本领就算是毁掉了。”

苏稚坐在砧铁上也不怕脏。

“如果你师姐也喜欢我的话,而药婆婆她们又不准许,我当然会把你师姐抢过来。”

“我师姐的脾气很倔,你要是强抢,她会自杀。”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抢了,反正她也不喜欢我,抢回来白吃饭啊?”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家这么富,多一个人吃饭也吃不穷你。”

云琅放下锤子道:“你师姐没日没夜的偷看我家的学问,害怕我可以跑啊,偏偏不跑,还每天都在我我眼前晃荡,她就不怕我那一天突然兽性大发?”

“婆婆很担心,师姐好像不怕,还告诉婆婆,说你是一个谆谆君子,不会胡来的。”

云琅呵呵笑道:“这就算是吃定我了。”说完话,又拿起锤子,准备修理下一个被石头砸扁的铁盔。

“既然你不在乎我们白吃白住,能不能不要再折磨虎力齿了,他被霍去病殴打的好惨,每天晚上回来都是一身的伤,他是一个丁零蛮子,不会说汉话,被霍去病打了,也只会啊啊啊的大喊大叫。”

云琅停下手里的锤子,亲昵的摸摸苏稚的头发道:“你才是最乖的一个小姑娘。

你放心,我不会跑去强奸你师姐,也不会活活的把那个叫做虎力齿的蛮子活活打死。

你师姐爱看我家的简牍,她就去看,只是不要偷偷摸摸的看,点上油灯仔细看,就着月光看会看坏眼睛的。

很多简牍里面都有我的批注,那里面混杂了很多西北理工对世界的认知,对她应该很有裨益。

至于那个蛮子,不是霍去病要揍他,而是他总是一声不吭的就去挑战霍去病,李敢跟他打过,两人打了一个平手,骑都尉军中,也只有霍去病能打过他。

虽然听不懂这家伙在说些什么,不过,据我猜测,他是在找人磨练他的武技。

你也告诉他,他要是再敢去找老虎摔跤,我会打断他的腿!”

苏稚那张明显带着胆怯之色的小脸被云琅给开解的有了笑容,跳过来抱着云琅的胳膊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云琅愣了一下,仔细瞅瞅苏稚的小脸疑惑的道:“前些天你们不是这种寄人篱下的模样,不管干什么都是理直气壮的,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

苏稚的一双眼睛立刻就变红了,放声大哭道:“第二批来长安的人没有来,只有一个信使说,璇玑城彻底关闭山门了,要搬去别的地方,却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去哪里了。”

云琅愣住了,好一阵子才无奈的道:“雷被担任淮南国相了,他随淮南王去了淮南,这一次淮南国损失惨重,刘安一定会想办法收拢人才,你们山门本来就处在半隐世的状态,他们不会放过你们璇玑城的。

藏起来也好,至少不会被刘安牵连。”

“可是,我们……”

“你们怎么了?难道云家的饭菜不好吃?既然来了,就安心的在云家住下来,等医馆盖好了,那就好好的在富贵镇行医,有阿娇保护,不会有事的。”

苏稚破涕为笑,胡乱擦拭一下脸上的泪水道:“要不然我以后也跟红袖一样伺候你好不好?”

“滚蛋——好好的学你的医术去……”

“你总是不肯好好对我!”苏稚跺跺脚就跑了。

云琅一锤子敲在铆钉上自言自语道:“你是小屁孩,难道老子也是小屁孩吗?谁有功夫跟你玩过家家。”

(本章完)

第261章

第七十三章两百里将军

如果宋乔背后有人撑腰,依旧高傲的如同公主一样,云琅自然会用尽手段来追求人家。

不管怎么说,追求到了,就是荣耀,将来也好显摆给孩子听。

现在不成了,宋乔,苏稚一下子成了孤儿一样的存在,再用以前的法子,恐怕威胁的意味要比爱慕的意味多。

即便是成功了,总有一个人觉得委屈,这样的爱情婚姻,云琅还不想要,即便再喜欢也不成。

很多时候,对贵女耍流氓,是英雄,对落魄者耍流氓,那就真的成流氓了。

自从知道山门出事之后,宋乔就基本上没有跟云琅单独相处过。

在这段时间里,云家的秋粮已经种下去了,去年沤的麻,今年可以往下剥了。

这是一项需要全家老少一起干的活计。

在水里浸泡了半年的麻杆,只留下纤维,至于麻上残存的没有用的废物,全部被水给融化了。

长长的麻纤维被扯下来之后,就被妇人们弄成一束一束的,接下来,还要继续劈分麻线,让麻线变得很细,纺成线,最后用木槌捶软,变成真正的麻线,最终会缠在梭子上,被纺织成麻布。

这东西的附加值很少,不过,大汉国九成以上的人就依靠它来遮羞御寒。

一个农户,如果总是去购买麻布,会被人家笑话的,农家是最讲究自给自足的人家,能在家中解决的事情,就绝对不要借用外在的力量,这是一种共识。

事实上云家基本上就没有穿丝绸的人,虽然云氏现在也出产一些绢帛,却主要是用来防御羽箭的。

只要把绢帛织造的厚厚的,密密的,当羽箭射中这种绢帛制造的衣衫,就能有效的抵御羽箭的伤害,即便是被羽箭射中了,羽箭也会带着衣料一起陷入肉体,拔箭的时候很方便,遭受的创伤也要小的多。

霍去病原本对此不屑一顾,认为是无稽之谈,结果亲自试验过之后,他终于认可了云琅的做法。

这就让丝绸的属性从美观保暖,变成了辅助防御,所以,云家的丝绸不需要织造的多么美观,只需要足够结实,就能体现出丝绸的价值了。

这样的工艺很适合云家那些初涉丝绸织造的妇人,云家今年生产的蚕丝,一束都没有外卖,全部被妇人们给织造成了厚厚的蚕丝布。

云琅并没有立刻将这些丝绸布卖出去,在大汉军方还没有认识到丝绸布对于羽箭的防御能力之前,这样的绸布还卖不上价钱。

麻布就不一样,云家的每一个人身上穿的都是麻布,只是云家的荒地很少,没有种太多的麻,所以,连自家人的衣料也备不齐。

云家地界以外都是荒地,他们却不能在那里种任何桑麻,当初田蚡家就是因为在帝陵附近种植了一些桑树,导致的结果就是身死族灭。

相比有些沉闷的云家,富贵镇早就变成了一片工地,那些以背煤石为生的野人,现在偶尔也能出现在工地上找一些活计干。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没有猎夫整日里追杀,没有羽林军把他们当野兽射杀,现在虽然穷了一些,辛苦了一些,至少能活下去了,这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苏稚,宋乔一次次的去看正在修建的医馆,且久久的不愿离去,她们甚至已经计划好了自己的卧室。

“云师兄,我住这间屋子怎么样?”苏稚又一次拿出云琅设计的图纸,满怀期望的问云琅。

“那间屋子不合适你住,谁家女孩子能住在前楼?哪里是药铺,是放药橱,以及制药的地方,不能见光,所以黑乎乎的,你的屋子应该在后院。

你看,就是有水井的地方,向左六尺之地还有一座眉楼,那座楼才是住人的地方。”

“可是我想住在前面,一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外面的街道,来往的人很多,有好多卖东西的商贩,他们的叫卖声很有趣。”

“笨蛋,只有青楼的女子才会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坐在高台上,让别人看,你是好好的闺女,不要太张扬,喜欢看街道就去街道上,大大方方的,你又不是贼!”

“好吧,不过,我师姐喜欢左面的这间,她也要住在前楼,你为什么不说?”

“她不用说,等楼阁院子都修建好了,她自己会做出先择的,不用担心。”

苏稚没话说了,依旧瞅着云琅,过了一会咬着牙道:“你现在怎么不去找师姐了,是因为我们没师门了吗?”

这话说的云琅心头一酸,拍拍小姑娘的脑袋笑道:“你知道我有多想跟你师姐说话,只是现在不合适,是你师姐不愿意多理睬我,我要是上门勤快了,人家就会说我是无赖子。”

“你以前还在路上拦着我师姐说话,现在怎么就变了?”

云琅无奈的笑道:“等你师姐以医术名噪长安城之后,我还会去路上拦她,说不定还会爬他的墙根。”

苏稚虽然聪明,到底还是年轻,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怏怏的去了北楼,她还是觉得云琅似乎不怎么喜欢她师姐了。

“一伍,披甲。”

“喏!”

“二伍,披甲。”

“喏!”

“三伍,披甲。”

“喏!”

“四伍……”

今日是骑都尉全军换甲胄的日子,一千三百副黝黑的铠甲一字排开,摆放在麻布上,头盔,胸甲,战裙,腿甲,腰带,护心镜,棉丝软甲以及两双牛皮靴子,就是骑都尉甲士的全副护具。

大汉的铁铠事实上已经很不错了,有骑兵披挂的半身铠,也有铁甲步卒使用的蒙面重铠。

后世常用的步人甲这时候自然是不存在的,云琅能做的,就是给铁铠多配备一副护心镜,有了这东西保护要害,遇到匈奴人的木棒也能多挨两下。

人靠衣装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当一千三百六十四人齐齐的披挂完毕之后,骊山脚下就多出来了一支虎贲!

霍去病纵马缓缓向前,面对这一千三百六十四人沉声道:“战马齐备,甲胄周全,矛戈锋利,铁盾坚实,这就是我当初给你们承诺的。

现在,你们给我的承诺呢?”

最前列的百夫长吼道:“将军破敌,某为前锋!”

随即,他麾下的军卒一起吼道:“某位前锋!死不旋踵!”

云琅见全军一起开始大吼,就对身边的曹襄道:“战马备齐了没有?”

曹襄点头道:“全部匹配了战马,战兵做到了一人双马,辅兵一人一匹。”

“这就是说,我们全军,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应该没有问题?”

李敢在一边道:“差的远呢,兵法云,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

想要一日奔袭一百五十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便是我们全部配备了战马,也不成。

一千三百多人的大军全副武装走一百五十里,跟十几个人奔行是两回事。

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不仅仅是战兵,辅助兵能随大军一起行动才算是大本事。”

云琅笑道:“光是死命的训练军卒应该达不到这个目的,我们还需要对器具做进一步的改良。

等将士们熟悉器具跟战马了,知道怎么样行军最方便省力,估计就能达到这个目标了。”

做完动员的霍去病回来了,听云琅这样说,皱眉道:“一百五十里不够,必须在轻装简从之下奔袭两百里才能达到我的要求。”

曹襄怒道:“这不可能。”

霍去病瞅着远处的军卒道:“我舅舅说了,只有达到一日两百里才能对匈奴完成有效地包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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