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不夜侯的转型契机

几天后。

鲲鹏工作室。

江城在研究《我是歌手》这个综艺。

老板会的东西太多了,他必须要跟上老板的脚步。

不求自己可以像老板那样什么都懂,但起码要能搭得上话吧。

忽然。

手机响了。

江城接通后,电话那边传来一道声音:

“请问您是楚辞老师吗?”

楚辞?这不是老板的新马甲吗?江城反应过来,迅速稳了稳心神道:

“我是楚辞老师的经纪人,我姓江,你有事直接跟我说。”

“江先生您好。”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客气:

“我是火烧云的工作人员,前几天楚辞老师在咱们平台参加了古风大赏活动,他的歌曲《断桥残雪》被评为第一名,打电话来是想通知这个喜讯,另外也是邀请您或者楚辞老师过来签一下分成合同。”

“好的,我下午可以过去。”

江城语气平静,好似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对方报了个地址,又道贺了几声,然后挂断了电话。

电话挂断的瞬间,江城脸上的平静彻底消失,坐在椅子上疯狂摇晃着自己的身体,好像在听什么劲爆dj。

就知道!

我就知道!

只要老板说自己会什么,那肯定就是真的会,作曲如此写书如此写剧本如此做综艺如此,唱歌也是如此!

啊啊啊啊啊!

把激动全部发泄出来之后,江城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打电话把这个消息通知老板。

“我知道了。”

林知白的语气很平静。

感受着老板那份属于强者的镇定,江城自惭形秽,他感觉自己刚刚那激动的样子很没见过世面。

另一边。

林知白挂断电话后,立刻起身摇头晃脑,模仿《狂飙》里的高启盛。

好耶!

我可以证明火烧云没有黑幕!

这是一件非常值得开心的事情,这么开心的时候必须抽波奖庆祝一下!

“绯红。”

林知白唤出系统,“我要抽奖。”

下一刻抽奖转盘浮现出来,林知白开始下令抽奖。

叮咚。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歌曲《像我这样的人》】

嗯?

毛毛的歌?

这首歌的难度不高,林知白自己就可以唱,不过仔细想了想,他决定留给林守拙。

林守拙要参加《我是歌手》。

遇到淘汰危机,这首歌说不定能救林守拙一把。

可惜短期内肯定是用不上的,哥哥的综艺还没开始录制呢,还是继续抽奖吧。

叮咚。

第二次抽奖结果出来了。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综艺《我爱记歌词》】

林知白有些失望。

手气一般,又抽到了音乐类综艺。

这个综艺的价值虽不错,可比起《我是歌手》却差了一截。

以后再说吧。

怎么安排得想想。

短期内同样用不上。

林知白直接开启第三次抽奖。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小说《解忧杂货店》】

哈。

林知白终于笑了,这部小说有意思。

读者现在普遍认为不夜侯是个“变态”,写作风格黑暗扭曲到极致,恐怖猎奇妖异是他的标签。

然而。

林知白此刻抽到的《解忧杂货铺》,和不夜侯之前的作品风格却是完完全全的背道而驰,这是一本从故事到文字都非常治愈的作品。

没错。

是治愈,不是致郁。

等不夜侯把那些黑暗到极致的短篇写完,再发布《解忧杂货铺》读者一定会很意外。

“转型的机会。”

等乙一那个鬼气森森的短篇集发完。

这部治愈流小说就差不多可以安排上了。

要先让不夜侯彻底成为大家心中的“黑暗变态型作家”,这部小说才能带来足够夸张的反差效果。

行了,不抽奖了。

林知白心疼的厉害,这波声望值消耗太狠了。

必须得补补元气才行,以后还要靠声望定制作品呢。

……

十一月终于结束了,这个月没有白帝也没有周寒尽,赛季榜寂寞如雪。

业内的评价是:

远不如十月份精彩。

毕竟二线歌手抱着曲爹的大腿,生生干掉一尊歌王这种事情,可能一两年才能看到一次。

多稀罕呀。

不然周歌王十月那波也不至于拼了命的给自己找台阶下。

当然。

白帝不是曲爹,只是大家对于厉害的作曲人偶尔会捧上这么一句,就好像大家夸一个演员厉害,都会喊一声“影帝”。

至于这个演员有没有拿过影帝?不重要。

总归十月份那场大战大家是意犹未尽的,所以才会觉得十一月份的赛季榜没什么意思。

而今十二月来临。

业内很多人第一时间打开赛季榜看了眼,打算寻找新乐子,却没发现什么大新闻。

“还是没有白帝。”

“估计白帝的存货被掏空了,短期内赛季榜上应该见不着他了。”

“周歌王也没新歌。”

“没有周歌王但有李歌后啊。”

“李歌后怎么了?”

“你不关注八卦啊,李歌后和周歌王是绯闻关系,疑似男女朋友。”

“噗!李潇和周寒尽是一对儿?”

“他们自称是朋友,真假难辨,但我觉得这事儿可能是真的,这俩在一起的话就是歌坛佳话啊。”

业内议论着。

话题逐渐转到八卦方面。

此时是凌晨十二点,夜猫子在活动,林知白已经睡觉了。

而在此时。

江城也在家中打开了赛季榜,搜索《断桥残雪》,他已经跟火烧云平台签了合同,这首歌刚好是今天发布。

“赛季榜342名?”

每个月的新歌都会显示歌曲的赛季榜排名。

打开歌曲相关信息栏就可以看到,不需要用户顺着赛季榜翻。

而《断桥残雪》的初始排名,无疑是相当惨烈的。

没有宣传果然不行啊。

江城皱眉,每个月发布的新歌太多太多了。

没有平台推荐或者渠道宣传的话用户根本看不到这首歌。

虽然楚辞的《断桥残雪》拿到了火烧云古风大赏的第一名奖励,获得了首页的推荐位,可这个推荐只有一天时间,而且暂时还轮不上。

要排队的!

因为火烧云和很多音乐公司都签了推广合同。

首日的平台推荐位,已经被各大音乐公司给承包了。

尤其那几个流量最高的推荐位,此刻都挂着三大这个月出品的新歌。

关于这点江城签署的合同上有特意说明:

要到三号凌晨,《断桥残雪》才会轮上那个首页推荐位。

就这还是靠活动争取到的。

如果这首歌不是拿到了古风大赏活动第一名的奖励,那就算《断桥残雪》有推荐位也肯定是在犄角旮旯的位置。

好在……

除了平台安排的推荐位之外,软件还有自动推广功能。

就是在用户听某首歌曲的时候,旁边会有个“同类型歌曲”的推荐。

此外。

软件上有个“猜你喜欢”的功能,也会随机到一些没推荐的新歌。

“难怪独立音乐不好做。”

背靠大树好乘凉,没有公司撑腰歌曲就拿不到推荐,拿不到推荐歌曲就只能靠一些随机曝光苟延残喘。

有点恶性循环的意思。

江城估摸着拿到推荐之前,《断桥残雪》很难获得太多的下载量,干脆也就洗洗睡了。

等轮上推荐再说。

东边不亮西边亮嘛,楚辞这个马甲暂时还没惊起什么水花,但老板还有个马甲呢。

不夜侯!

最新一期的《推理悬疑志》,再次刊登了不夜侯的两部短篇。

一篇叫《向阳之诗》。

一篇叫《远离的夫妇》。

和上期一样,这两个故事再次占据了《推理悬疑志》的首篇和结尾。

从前往后看是从不夜侯开始。

从后看往前还是从不夜侯开始。

用书院一些读者的吐槽来说,这叫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翌日。

各大书店刚开门就热闹起来。

几个年轻的学生背着书包,成群结队的进入书店,开口就要买纳森书屋最新一期的《推理悬疑志》。

书店老板毫不意外。

因为不夜侯的关系,最近几个月《推理悬疑志》的销量很不错。

是的。

连很多书店老板都听说了“不夜侯”这号人物。

毕竟书店老板也是要做市场调研的,总要搞清楚《推理悬疑志》这几个月为什么如此受欢迎。

最终得到的答案是:

很多人买杂志都是冲着不夜侯来的。

果不其然,几个高中生买到杂志后就开始边翻边讨论:

“哈哈!”

“果然首篇就是不夜侯!”

“伱应该说果然尾篇还是不夜侯!”

“不夜侯好厉害啊,每个月都有新故事!”

“新人作家刚开始都很高产,应该是出道前积攒的作品。”

“最喜欢不夜侯了!”

“你之前不是最喜欢狼灭老师嘛?”

“移情别恋了,狼灭没有不夜侯老师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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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61章 向阳之诗(小恐龙爱吃鱼盟主加更)

纳森书屋《推理悬疑志》的读者,对不夜侯已经熟悉起来。

这份熟悉是建立在不夜侯前面那三部短篇小说的基础上,虽然这是一个才出道两个月的新人作家。

不过熟悉不代表就喜欢。

比如某沙发品牌的前台服务员大妮,就对这个不夜侯很不感冒。

大妮看不夜侯的第一部作品叫《人间椅子》。

她至今还忘不掉那一天看完《人间椅子》后的感受——

当时。

她就坐在公司刚刚推出的旗舰款沙发上。

那是个单人沙发,很重也很大,精致的皮革包裹着软软的海绵。

弹性十足。

体感非常舒服。

坐在这样的沙发上看小说,大妮觉得非常享受。

然而那本小说还没看完,她就猛然跳了起来,再回头看那个完全可以藏个人进去的宽大沙发,只感觉浑身好像有蚂蚁在爬!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大妮所在的卖场里面,足足摆放了上百张类似的沙发!

那一刻大妮就恨不得当场逃离!

她感觉卖场的上百张沙发都散发着阴森森的气息!

可作为沙发品牌的前台,这就是大妮的工作,她偶尔还要充当销售向客户推荐某款沙发什么的……

总之。

那几天大妮工作状态很差,心中恨死了不夜侯,好几天才调整过来。

是以。

上个月《推理悬疑志》再次把不夜侯的作品放在首篇,大妮直接就选择了无视。

从后往前看!

结果可想而知,上期杂志的最后一篇作品,也是不夜侯写的!

避开了开头!

逃不过的结尾!

今天大妮又订购了《推理悬疑志》。

打开第一篇大妮便哭笑不得,果然还是不夜侯的作品,这个杂志还能不能好了?

怎么每期都有不夜侯!

不夜侯是你们杂志的爹么?

大妮心中吐槽,下意识想要跳过不夜侯的短篇,不过对方这次作品的标题却忽然让她觉得,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向阳之诗?”

就标题来说没有丝毫恐怖阴森的感觉。

恰恰相反,这个标题甚至带着一种和谐的暖色调,又是阳光又是诗的。

看看吧。

感觉不对就立刻跳过好了。

主要是不夜侯这次的短篇标题,和前几个故事的画风不太搭,实在是让她忍不住有些好奇,或许这就是人性中的复杂了,明明对这个作者不感冒的。

心念一动间。

故事正式开始了。

【我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睡在一个手术台上。坐起身看见这是一个散落着东西的宽敞房间。有个男人坐在椅子上。他在离我不远处静静的思考着什么。看到我醒来脸上便浮现出笑容。】

经典第一人称。

不夜侯的所有故事都是第一人称展开。

不过这个短篇小说的开头倒没什么惊悚的地方:

一个男人制造出了一个机器人。

这个机器人就是“我”。

我被男人带到了一片树林,这里有个房子,远处还有个墓地。

故事中的“我”很好奇:

为什么我们要住在树林里,别的人类在哪里?

男人说:

人类被突然覆盖在空中的细菌感染,几乎已经全部丧命。

在被感染之前,他和伯父搬到了这里。

可惜他的伯父还是感染了细菌,已经死了很久。

房子远处那个墓地就是他伯父的。

啧啧。

大妮边看边摇头。

不愧是你啊不夜侯。

开局就借这个男人的嘴,轻描淡写的表示,人类已经差不多灭亡了。

这个不夜侯的文字,总是这么一如既往的冰冷无情,他在描述生命和死亡时有种让人皱眉的理性。

仿佛生命与死亡就是这么简单。

好在这个故事目前没有出现惊悚元素。

大妮继续看下去,然后头就摇的更厉害了。

因为男人淡淡地说:

“昨天做了检查,我也感染了细菌,我死了以后你就在大伯的墓地旁边挖个洞把我埋了就可以了。这就是我制造伱的理由。”

好嘛。

可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条生命的男人也要死了。

而“我”只是个机器人。

这个故事目前依然不让人觉得恐怖,但对生命和死亡的描述,愈发让大妮感觉到不夜侯的绝情和冰冷。

接下来的日子里。

我开始照顾这个男人的临终生活。

作为机器人,我没有情感,也无法理解生命和死亡的意义。

男人意识到这点,说道:

“为了让你正确的埋葬我,我想要让你明白‘死’是怎么一回事。”

看到这。

大妮突然乐了。

死是怎么一回事?

不夜侯这种绝对理性的文字,能写出生命的厚重吗?

她突然有些好奇:

不夜侯接下来会怎么写“死亡”这件事情。

文字一如既往的理性,不过多了一些生活的细节。

我们住在森林里,门口有个菜园子,经常有兔子偷吃蔬菜。

我没什么事情可以做,就想着抓住兔子。

可我只被赋予了和成年女性一样的机能,想要追到兔子是不可能的。

兔子好像是嘲笑我一样,一下子就消失在了森林里。

男人好像很开心,一直在笑。

他边笑边说:“在生活中慢慢的就会变的更像人类了。”

回到家里男人还在笑,我虽然不是太明白,但心底深处有点痒痒的,体温开始上升,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能挠挠头。

原来如此啊。

看来这个就是一种叫“害羞”的感情吧。

我忽然有点讨厌总是笑着的他。

在吃午饭的时候,他扣了两次桌面引起我的注意。

正在喝汤的我抬起头看着他。

他用叉子叉起蔬菜,上面有很多兔子咬过的痕迹。

“为什么我的沙拉和汤里,都是被兔子咬过的蔬菜,你吃的怎么都不是这样的啊?”

“这是偶然吧。几率的问题。”

我吃着没有被兔子咬过的蔬菜沙拉回答道。

大妮噗嗤一笑。

没想到不夜侯也会写这种诙谐的剧情。

虽然对不夜侯不感冒,但大妮不得不承认这段生活细节描写很好,有种让人心生温暖的感觉。

机器人开始“害羞”。

机器人学会了“恶作剧”。

正如男人所说,“我”在生活中慢慢的,就会变的更像人类了。

“好像和不夜侯之前的风格不太一样呢。”

大妮自言自语。

故事还在继续着。

男人说他还有一个星期就要死了,好像是因为正确的检查可以知道死期,可我还是不能理解死亡的意义。

作为机器人,我的死亡是被预先设定好的。

我将手腕放在耳边,可以清楚听到马达的声音,滴答滴答一秒秒,马达停止工作时我也会死……

在男人生命还剩五天时。

兔子又来偷吃菜园里的叶子,我还是想要抓到这个小家伙,于是义无反顾的冲了出去。

天空下起了雨。

我追着兔子跑到了悬崖边。

这只有着白色毛皮的小动物无处可逃,静静的让我抱着它,我感觉到了手中小小的温暖,好像变得越来越热。

突然。

悬崖开始塌陷。

我狠狠掉了下去,怀里紧紧抱着兔子。

着地的瞬间,强烈的冲击贯穿全身,我的身体有一半出现损坏,一边的脚断掉了,从腹部到胸部有着巨大的裂口,但对于机器人来说并不致命。

我看了看胸前的兔子。

在白色的毛上有红色的东西,我知道那是血。

兔子的身体慢慢的变冷了,体温好像从我的手腕间流走了一样。

我两只手抱着兔子回到了家,一只脚一瘸一拐的走着,还不时从身体里掉落东西出来。

大雨一刻不停的下着。

我艰难回到了家中问男人,能不能救这只兔子?

男人摇头说兔子忍受不了掉下来的冲击力,在我的手臂中摔死了。

我想起了在蔬菜间死命追逐的活蹦乱跳的兔子,再看看眼前白色的毛被染成红色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动也不动的兔子。

“啊……啊……”

我张开嘴想说什么,但是没说出一个字。

我感到了胸口深处里传出的疼痛,我应该是和疼痛无缘的啊。

可为什么我会疼呢?

失去力量的我跪了下来。

我被赋予了流泪的功能。

他用一种哀伤到极致的眼神看着我说:

“这就是死啊。”

我双手抓住头,我知道了,死就是失去什么时的痛苦。

……

大妮感觉自己的心,狠狠抽了一下。

她之前在想,不夜侯这种笔下动辄死人的作家,真的能写好生命和死亡的意义吗?

现在她知道了。

不夜侯不是不懂——

死就是失去什么时的痛苦。

故事用机器人的视角来描写死亡,本该是理性且冰冷的,可看到这里她却忽然眼眶泛红。

故事还没有结束。

在男人修理我损坏的身体时,我第一次对他发火了:

“我恨你!”

为什么要把我做出来?

如果不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不喜欢上什么的话,我也不会对死和离别这么的害怕了。

我泣不成声。

我喜欢这个男人。

可这个男人把我制造出来,只是想让我埋葬他的尸体。

如果这样痛苦的话还不如不要心,我憎恨他赋予我的这颗心。

他露出悲伤的表情。

他的生命也在一点一滴的消逝着。

我想他马上就会和兔子一样不动了吧。

“还剩几个小时?”

在他生命最后的倒计时里,我看着外面问他。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告诉我,他的生命还剩下多少秒。

我有个疑问。

因为病菌而死的话,能这么准确的遵守时间么?

“我也能够准确地知道自己的死亡时间,因为像我一样的机器人是一开始就被设定好了停止活动的时间,然后你也是……”

为什么你要假装成人类?

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胸前,听到他身体里马达的细微声音。

杂志翻到这里。

大妮的手突然顿住。

她忽然感觉到巨大的哀伤,同时因为惊愕而瞪大了眼睛,这是一个让人震撼的反转设计!

原来这个男人也是一个机器人!

不夜侯擅长在故事结尾写出一个巨大的反转,可这次的反转,带来的震撼却是心灵上的。

故事的立意升华了!

前文“我”对死亡的理解是:失去什么时的痛苦。

而这里文章没有明说,但其实是在讲,生命是成长与传承!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啊!

大妮不想承认,可她真的被深深打动了。

她想到外公走的那天,笑着握紧了自己的手。

原来在死亡的瞬间,有个能握着自己的手的人,是这么让人欣慰的一件事啊。

她的心里一直放不下外公,可现在大妮才意识到,那个慈祥的老人临走前露出笑容,其实是对生命的豁达,也是对死亡的坦然。

故事中那位伯父已经死去了两百年。

男人这些年一直在思念着制造出自己的伯父。

被赋予生命和人性的男人,终于在两百年的孤独里崩溃了,于是他制造出了我,同样赋予我人性与生命,生命总是渴望另一个生命的陪伴。

我原谅他了。

因为我知道了他制造我时的心情,或许我以后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这一刻我抱紧了他。

“谢谢你制造了我。”

爱与失去让人心响起悲鸣,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干脆把我做成一个什么都不爱,没有心的人偶呢。

我曾这样想着。

可我现在感谢这个男人。

【如果没有在这个世界诞生的话,我就不会看到山丘上广阔的草原。如果不给我心的话我就不能快乐的看着鸟巢。也不会因为咖啡的苦而皱起眉头了。触摸着这世界的每一个闪光点。这是多么有价值的一件事啊。】

生命。

死亡。

这本故事的两位主角,是两个机器人。

可大妮却无法再单纯把这两个角色视为机器人。

就像是在人类的世界,孩子们也是对父母抱着这样的心情吧,人类的传承就是这样。

我们一代一代人,学习着爱与死。

在光明与黑暗的轮回中生存下来,直到孩子们长大了,延续起父母做过的事情。

大妮忽然理解了不夜侯,或许正是因为对生命和死亡足够了解,所以他的文字总是冷冰冰的,可这未尝不是一种尊重。

或者说是敬畏。

“或许不夜侯黑暗的外表下,也有一颗温暖的心,我不该单单根据前几个故事就产生成见,就像这篇《向阳之诗》,他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作家……”

这么想着。

大妮翻到尾篇。

不出所料,尾篇也是不夜侯的作品。

她怀着巨大的期待,继续看不夜侯写的故事。

尾篇的故事叫《远离的夫妇》。

看到一半。

大妮面无表情的合上杂志,自言自语着补充了一句:

“当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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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每天六千字保底,然后为盟主加更,再次感谢小恐龙爱吃鱼同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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