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计谋 计划与变化

说来也怪。

刚才还一心求死的约翰,在面对法缇娜那一刻,眼睛里浸满的全是爱意。

就那小眼神,云千峰发誓,如果法缇娜现在对约翰温柔的说一句“你去死”,约翰谁都不用求。

这与安德那些人面对法缇娜时那种敬仰的眼神不同,由此可见,在约翰内心深处,他是非常爱法缇娜的。

或许也正是如此,他才会求云千峰杀了他,因为他无法拒绝法缇娜。

“可怜的男人!”

这是云千峰对约翰的最后评价。

没有任何人对法缇娜的命令产生怀疑,除了云千峰。

他对法缇娜既无爱意也无敬仰,她眼神的魔力对云千峰毫无作用。

于是他看着法缇娜说道:

“就这点淡水和飞机上的餐盒,不够我们活过三天。”

法缇娜看着约翰,问道:

“走到那里要多久?”

约翰老实的回道:

“亲爱的法缇娜,那最少需要一周的时间,甚至更多。”

云千峰摊了摊手,道:

“所以,这就意味着,我们渴死的时候,距离你的目的地最少还有四天的路程。”

云千峰的谨慎和分析能力,让法缇娜对他刮目相看。

听云千峰这么说,法缇娜很认真的问道:

“那么,你觉得我们怎样才能活下去?”

俨然一副把云千峰当成军师对待的表情。

云军师也真不是盖的,用手试了试风,张嘴就来:

“抛弃所有食物和淡水,只带着武器,然后朝着追来队伍和绿洲方向连线的顺风垂直方向逃。”

听到这话,法缇娜没出声,似乎在思索。

而安德则立马开口骂道:

“愚蠢又坏的外乡人,那样的话我们在太阳下活不过两个小时,伱要害死我们嘛?”

说着,端起枪,把枪口对准云千峰,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枪的意思。

没想到法缇娜却怒斥道:

“安德,放下枪!”

安德不敢不听话,急忙放下枪口,然后气急败坏的说道:

“尊敬的法缇娜,这个外乡人心很坏,他要把我们送上绝路,他一定是魔鬼派来阻拦真神降临的坏蛋!让我杀了他!”

法缇娜看都没看安德,而是又注目了一眼云千峰,然后淡淡的下令道:

“喝饱水,然后抛弃水囊和食物,我们朝着南向走。”

南向,正是追兵和绿洲连线的垂直方向,而且是顺风。

安德惊呆了。

约翰也惊讶的瞠目结舌。

只有阿菲法啥都没想,是真的啥都没想,也没有自己思考的结论。

不过自己姐姐那么聪明的人都选择了云千峰的计划,那么就一定是对的。

于是小声对这云千峰嘀咕道:

“阿甘说过,华夏人都很聪明,果然是这样的。”

这让云千峰想起法缇娜之前说的“阿甘是华夏人”,心里估摸着那阿甘不但是华夏人,还可能是自己的老乡,否则不能把阿菲法忽悠瘸了。

心中莫名想笑,但很明显这个场合笑不得。

别人的惊讶仅限于表情,他们不敢反对法缇娜的任何话,更不敢提意见。

于是五个人打开了水囊,使劲的往肚子里灌水。

一个个都是小腹鼓鼓,这才扔掉水囊和飞机上的餐盒,朝南向快步而去。

将近黎明时分,阴阳割昏晓,大风总是在这样的时候降临。

风把他们走过的脚印几乎一下抹平,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一队人马赶到了云千峰他们之前宿营的沙包后面。

这队人马足足有四十九人,并且有着十几条狗。

“伟大的奥瑞克,他们抛弃了所有物资,真的是一群疯子。”

“伟大的奥瑞克,猎犬发现气味分散到不同的方向,看来他们布下了疑阵。”

那位被称为“奥瑞克”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根银质的十字架盘玩着,本应很大的眼睛眯着,似乎永远在思索。

他的面色很白,比他身上的衣服还要白。

但不是那种惨白,而是好似有些透明的水白。

在这群人里,他身材最矮小也最瘦弱。

但是旁边那群人高马大的壮汉,却对他毕恭毕敬。

那种优越感,几乎凝成了质。

奥瑞克与法缇娜一样,也是一种称呼,只不过奥瑞克是另一种语言里,神使的意思。

相比法缇娜,奥瑞克更加果断。

他几乎不假思索,就下令道:

“三人一犬一组,去搜寻不同的方向,剩下的人同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最近的绿洲。

他们抛弃辙重,要想在这死亡之海活下去,就必须去绿洲做补给。

唯快不破,我们要比他们更快!”

这支队伍的行动力堪称绝顶,奥瑞克下达命令后,所有人自发组队,很快分散而去。

而奥瑞克则带着剩下的十二人和三条狗,按照卫星电子地图,朝着绿洲快速赶去。

奥瑞克坐着狗拉的沙漠爬犁,其他人则是跑步跟随着。

此时,天已经大亮。

这世界上最严酷的环境开始了阴阳大逆转。

夜里的寒冷被阳光顷刻驱散,炎热几乎没有间歇的塞满了这个世界。

距离这里只有几百米的一座沙包后面。

安德在沙子下面钻出来,来不及掸掉头发内的沙土,就急忙对着旁边轻声道:

“伟大的法缇娜,他们离开了,已经走远。”

安德一直在沙子下面,用耳朵倾听周围的一切。

法缇娜、约翰、阿菲法也陆续在沙子里钻了出来。

原来他们根本没有走远。

法缇娜听到云千峰的话后,就猜到了云千峰的真正计划。

抛弃水和食物,并不是真的抛弃,而是引诱敌人做错选择,然后在顺风处躲避猎犬的嗅觉,同时挖沙坑隐藏身形,利用面纱蒙住口鼻,呼吸沙粒之间透进来的空气。

阿菲法没看到云千峰,忙急道:

“外乡人呢?他不会闷死了吧!”

安德看了一眼旁边的沙地,咬牙道:

“他睡着很久了,我耳朵贴在沙子上,一直听他的呼噜声。”

云千峰这一觉睡得很香。

安德不得不承认,外乡人不但坏还胆子大,这样的环境下竟然能睡得这么香。

能不香吗。

大部队全都散去了,剩下这四个人,就安德看起来有点战斗力,可以说云千峰已经自由了。

他准备追兵走远后,好好揍一顿安德,然后抢到地图,夺走所谓神器,便即离开。

这些人识相,他就带着他们活下去,不识相的话,他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然而,当阿菲法唤醒他之后,法缇娜的一句话,立即叫他放弃了之前的计划,决定必须带着法缇娜去到陨石被发现的地方。

法缇娜看着那沉重的箱子,沉思片刻道:“.”

同志们,晚安!!!

今晚尝试做一个清明之梦!!!

(本章完)

第174章 为了正义!

法缇娜看着装置神器的箱子,思索片刻,道:

“神器我来携带,否则这样行进速度太慢。”

接近百斤的箱子,又是在炎热的大沙漠内,会大大的降低队伍赶路的速度,同时消耗体能。

云千峰看着法缇娜的身形。

那宽松的长袍极为柔软,风吹过时,能够看到那让约翰一个月由一百八十斤到一百一十斤的美妙曲线。

弱,那是绝对不弱的,有的地方很强。

但那和力量没啥关系。

云千峰没出声,而是观察着几个人的站位,思索着怎样的走位能保证自己绝对安全的搞定安德,还不被法缇娜和阿菲法的子弹打伤,最好约翰也不要受伤,那哥们是个好人,能救得救,为了正义!

云千峰在这一瞬间心胸激荡,突然感觉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群里有自己这样的人,始终在抬高着人类的道德底线。

安德听到法缇娜的话,急忙道:

“我来背着吧,伟大的法缇娜不能做奴隶做的事,而且那箱子很重。”

云千峰喷了一下鼻气,这话侮辱性有点强啊。

法缇娜淡淡摇头,道:

“神器放在包裹金属层的箱子里,是为了防盗,你们不了解神器的神奇,我可以让祂变得极轻。”

这话一出口,正研究走位打劫的云千峰一愣神,猛然想到了什么,急忙压下准备动手的冲动,观望下去。

法缇娜说着,在阿菲法的包里拿出一条头巾,平铺在沙漠上,然后用手枪破坏了锁匙,打开了那装置神器的箱子。

就见一个接近海碗大小,形状不规则,上面布满蚀坑的黑色陨石躺在里面。

法缇娜用纤长的双手捧起陨石放在头巾上,快速的用头巾把陨石包裹起来,然后扎紧头巾,单手轻轻一提系在了纤长的腰上。

就好像那陨石完全失去了重量。

安德、约翰和阿菲法面对这一幕,全都惊得合不拢嘴。

因为这看起来实在是太神奇了。

然而,云千峰却清楚,这是为什么。

他心中狂喜:

“果然如此!那不是陨石,那是神躯!什么神谕?想来这神躯与野人山神躯有着类似的能力,能让人产生幻觉。”

维多利亚曾说过神躯的特性,那就是挨着什么,就会变成什么材质,完美的隐藏自己。

在老爷庙神迹内,云千峰甚至看到神躯把自己伪装成火焰。

那陨石神躯在金属箱子里,就变成陨石疙瘩,遇到了布料,就变成了一团布。

“这我就不能走了啊!”

神躯意味着更古老的神迹,意味着很可能伴存着蚩尤甲!

想着,眼角余光斜了一下正自惊讶与神器神奇的约翰,心中暗道:

“这小子一离开法缇娜视线就想跳反,坏滴很,以后要看紧了,必须让他乖乖带路,希望你小子识相一点,不要让我难做”

五个人回到之前队伍宿营的位置。

天亮之后,风势小了许多,那群人离开的足印凌乱的布满了这里。

羊皮水囊和飞机上的餐盒凌乱的仍在地上,有的食盒已经半埋进沙土内。

安德在地上拾起来一个羊皮水囊,拧开塞子,双手恭敬的捧到法缇娜面前,道:

“伟大的法缇娜,喝一点水吧,天太热了。”

法缇娜接过羊皮水囊,正准备饮用。

而正在观察脚下的云千峰却突然一把抓住法缇娜的皓腕,摇头道:

“不能喝。”

那动作在安德眼里,是大不敬。

当下端枪跳脚,怒道:

“卑贱的家伙,伟大的法缇娜的肌肤是你那脏手能够触碰的吗?我给伱两个选择,要么死,要么自己剁掉右手。”

云千峰感受了一下手感,还真不错。

法缇娜感受到云千峰的手指肚摩挲了两下,面上不动声色,抽出了手腕,同时示意安德不要冲动,然后问道:

“为什么?”

云千峰指着地上的餐盒和水囊道:

“餐盒很多都半埋在沙子里,但是水囊却埋的很浅,这不科学。”

水囊比餐盒要重,从落地那一刻开始,就决定了它们沉入沙土应该更深一些。

而现在,餐盒都半埋着,但是水囊却埋得很浅,这就证明水囊都被动过手脚,准确来说,是下了毒。

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后背冒出冷汗,同时对云千峰投去了感激和敬佩的眼神。

法缇娜面色一变,把手里的羊皮水囊扔到了地上,看着云千峰,道:

“你又救了我们一命,外乡人,永远的跟随我吧,拥有我的姓氏,成为我的奴仆,我会带你生活在极乐。”

云千峰也学安德那恭敬的模样,弯腰行礼,道:

“伟大的法缇娜,我会考虑的。”

法缇娜难得淡淡的笑了一次,道:

“你会跟从我的姓氏的,因为你会见证伟大的降临。”

说着,转头对着另外几个人说道:

“从现在开始,队伍所有事宜完全听从.你叫什么名字?”

这一下把云千峰问懵住了,一愣神之后,才急忙在兜里掏出来新身份的护照,然后念起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大阿杜夫·布里恩·查尔士·大卫·爱尔·费得力·积鲁·胡柏·伊凡·约翰·根尼夫·菜特·马丁·尼罗·奥利佛·保罗·君诗·兰杜夫·雪文·汤马士·恩卡士·维克多·威廉·赛塞斯·恩士·宙斯·沃尔夫·什里格尔·斯坦霍森伯格·多夫沃拉尔·滕瓦兰格·维申哈夫沙夫·特斯威辛·沙费瓦兰沃尔·格普夫里·戈因德索尔·法尔提格·凯特比舒岑俺必胜。”

这名字七百多个字母,云千峰磕磕巴巴念着,念到一半的时候已经花费了五分钟,他同时在心里刀了罗琳娜一次。

看着眼前四个人的眼神,好像已经不知道刀了自己多少次,云千峰无奈放弃继续念下去,把护照揣兜里,道:

“叫我云千峰吧!”

法缇娜点了点头,完整了刚才的命令。

“以后队伍所有事宜,完全听从云千峰的命令,包括我,直到完成神的降临仪式!”

对于命令,安德心中再不服气,也不会有丝毫的违抗之心,而是选择恭敬的遵从。

法缇娜看着云千峰,问道:

“我们现在要怎么做?”

云千峰看了看四周,笑道:

“躺在这里睡一觉,这沙包多好,能挡住上午几个小时的阳光。”

所有人都被这句话雷了一下。

安德更是眼睛一瞪,叫道:

“睡觉?我们没有淡水,要最快的速度赶到绿洲补给,否则我们会死的!一定会死!沙漠会把我们变成干尸。”

这家伙俨然把自己当成法缇娜的护法了。

云千峰看着法缇娜,道:

“伟大的法缇娜,安德不听话!”

法缇娜看了一眼安德。

后者急忙匍匐在法缇娜脚下,亲吻她的鞋尖,哭诉道:

“伟大的法缇娜,我承认这个外乡人很聪明,但是他完全不懂沙漠,他不知道死亡之海的恐怖,没有水,等到中午的时候,这里的温度能达到六七十度,我们想走也走不了的!我们必须要马上去绿洲啊!”

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这些人都和沙漠打过交道,非常明白这个道理。

然而法缇娜充分诠释了什么叫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她没有重复云千峰的指令,而是淡淡道:

“听他的。”

说着,当先第一个躺在阳光的阴影里,缓缓闭上了眼睛。

云千峰这不要脸的,直接挨着法缇娜躺下。

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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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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