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三次,敢不敢抱我?(求月票!)

四目相对,空气在凝固!

时间骤然静止!

人都快要窒息了!

许久,面无表情的余淑恒冷不丁问:“小男生,好看吗?”

“老师,我不是故.”

不过李恒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冷漠的眼神给制止了!

只见余老师咄咄逼人往前走一步,李恒下意识退后一步。

余老师再往前逼一步,李恒再次礼让一步。

她踏出犹如万斤重的第三步。

一次不过三,李恒这次没让了,原地不动。

一时间你盯着我,我盯着你,紧绷的神经快要断裂。

不得不说,余老师172的个,在气势上完全碾压他!

当然了,是他理亏在先,人家又是老师,算是长辈,他适当地得谦让谦让。

此时两人相距不过半只手的距离,近在咫尺,彼此的呼吸都差点拍到对方脸上。

对视良久,余淑恒忽地又动了,只见她上半身略微前倾,附在他耳边诡异地说:“一次,两次,你既然喜欢,老师给你第三次机会如何。”

这话说的没头没尾,但李恒一下子就听懂了。

醉酒同床共枕是第一次。

刚才误看她换衣服是第二次。

至于第三次.

还没等他脑筋转过弯,耳畔已经传来一个销魂的声音,“给你第三次机会,敢不敢抱老师去房里?”

声音不大,却如同魔鬼口里发出来的,威胁味道和不好惹的味道十足。

这让李恒猛然想起了今早在阁楼上同她的对话,要是自己真敢热血上头,不仅吃不到她,还会惹得她全方位的反击,代价必然惨重。

闻着淡淡的女人香,李恒克制住男人的本能冲动,眼观鼻、鼻观心感慨地说:“老师,你前后变化真大!”

侧头细细打量着他的眼睛、面部表情和口鼻,许久许久,余淑恒微微一笑,笑里隐隐带着几分得意,稍后退两步,转身往楼梯口走去。

李恒暗暗松口气,跟上。

两人一前一后下楼梯,脚步声都几乎一致。

只是下到楼梯中段拐角处时,她突然停住脚步,半转身凝视着他。

用一种无法理解的眼神看着他。

李恒同样停下,想了想问:“老师,怎么了?”

余淑恒问:“你碰过几个女人?”

李恒:“.”

她追问:“一个?还是两个?”

李恒:“.”

余淑恒红唇微动,清晰吐字,“元旦,我跟你去京城怎么样?”

李恒面色一僵,“老师,刚才是我冒失了,我郑重向你道歉!”

余淑恒眼睛一闪,好笑问:“你在怕什么?”

眼神碰撞,李恒小声提醒:“老师,别玩火。”

余淑恒继续看着他,没有要动的意思。

互相对峙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不知道过去多久,李恒目光一变,变得凌厉几分,神神叨叨道:“上一个这么玩火的人,现在求而不得。我劝你三思而后行。”

余淑恒知性的红唇再次动了动,几度欲言又止,最后说:“求而不得是因为实力不够,你猜,要换做是我,会怎么样?”

闻言,李恒针锋相对问:“能怎么样?大概是秋风扫落叶。但是,你真的划算吗?”

余淑恒意味深长问:“你知道家养的猪和野外的猪有什么不同?”

李恒无语:“家养的猪被圈起来混吃等死;野外的猪,走哪里都是春天。”

余淑恒眼睛闪烁,风情万种地笑问:“那你觉得我们俩谁吃亏?”

李恒皱眉:“哎,我好歹也是一大作家,尊重点,请你尊重点!”

他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余老师是个善变的。

今天的她言辞犀利,胆大腹黑,笑起来更是迷人,打破了李恒心目中的固有印象,不再是冰山一坨。

听到“尊重”二字,余淑恒把手里的小提琴递给他,不再找他出气,回身往一楼行去。

此时,周诗禾撑一把木质雨伞,仍在巷子里等。

打开院门,余淑恒说:“睡过头了,让你久等了。”

周诗禾巧笑着轻点下头,视线从后面的李恒身上掠过,稍后朝自己家里走。

27号小楼没有专用书房,它被改成了琴房,位于二楼最右边。

琴房中有三张椅子,靠窗的位置还有一套崭新的布艺沙发,观其样貌都不便宜,想来都是周诗禾姑娘昨天新购买的。

进门,李恒瞅眼周诗禾的背影,再瞅眼余老师的背影,脑海中忽地蹦出一个念头:这俩女人,谁家里背景更强?

之所以生出这样的心思,实在是!实在是刚刚大学英语老师的话给他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

特么的!但凡三老婆里面有个背景牛逼的,余老师也不敢那样有恃无恐。

但话说回来,要是肖涵宋妤和子衿三人中有这样家境的,或许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或许,又是另一个余老师了!

前生一个陈家就已经把他折腾的够呛,子衿破釜沉舟为自己生了孩子,结果还是被陈家强势阻挠了,不许两人结婚。

每每想到这些,他就感到愤懑,这也是他今生格外努力的缘故,经常通宵熬夜的缘故!就是为了更进一步的出人头地!

钢琴在房间靠里的位置,周诗禾坐下后,就端直身子看着他。

李恒没有坐,坐着影响吹奏陶笛,就那样站在钢琴旁边,等到余老师准备妥当后,他用眼神示意周诗禾:表示可以了。

周诗禾没回应,而是伸出双手摆放在黑白键上,静默些许,葱白纤细的手指如海浪一般在钢琴键上翻涌起来。

由于这姑娘钢琴技艺精湛的原因,前奏曲一出,李恒就很快沉醉在了音乐世界中。

某个节点,小琴提也加入了进来。

演奏小提琴的余老师此刻完全变了一个人,再次恢复到了她的常态,是那么的知性、典雅和端庄,浓浓的书香气质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却又不敢靠近。

妥妥的毒苹果啊!

再观周诗禾,她容颜如玉,清新自然,宛若晨曦中的第一缕阳光,在潺潺流水的美妙钢琴旋律中,温暖透亮,直透人心灵。

悦耳的音乐,令人动容的美人,整个琴房犹如一副古老的画卷在徐徐展开,充满了诗情画意。

闭上眼睛跟着节拍,某一刻,李恒双手拿着陶笛放到嘴边,吹奏了起来。

陶笛声一响,周诗禾抬头看了看他,尔后继续专心钢琴。

余淑恒则迟缓了下,稍后继续配合。

等到一曲完毕,余老师放下小提琴问两人,“你们觉得怎么样?”

周诗禾静谧没做声。

李恒敏锐问:“老师,是哪里不对劲么?”

余淑恒直视他眼睛,想了想说:“《故乡的原风景》这首曲子很好,诗禾的钢琴技艺我没资格挑毛病,但你的陶笛水平拖后腿了。”

闻言,周诗禾再次抬头看眼他,又看眼余老师,稍后作壁上观,没准备插手。

因为就客观事实而言,她觉得余老师说得在理,可主角是李恒,她没有余老师的老师身份,就一请来助拳的而已,要是说得太过,容易影响和谐。

这已经是余老师第二次说自己陶笛凑数了,李恒有自知之明,并不觉得对方在故意找茬。

平心而论,以余淑恒的家境和自身优秀条件,根本用不着去找李恒的茬,之所以直言不讳的指出来,也是为了他着想。

他试探性问:“要不老师你来吹陶笛,我用竹笛伴奏?”

这种组合形式,前生他就见过,效果也非常不错。

周诗禾有些惊讶,没想到他会说这话。她再次瞅瞅两人,总觉着有些古怪。

这对师生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辞,她一下子觉得自己成了局外人。

余淑恒站起身,把小提琴收入琴盒中,随后对周诗禾说:

“诗禾,你自己先练,我带李恒找一个安静地方,单独教他陶笛。”

周诗禾笑说好。

得到回复,余淑恒率先离开了琴房,离开了27号小楼。

李恒同周诗禾默默相视一眼后,跟上。

所谓的安静地方,就是25号小楼。

不过两人没在客厅,而是选了一间背靠围墙的小房间,那样能最大程度削弱乐器声音对周边邻居的影响。

余淑恒倒两杯热茶进来,随后关上小房间门,拉开电灯,问他:“你的陶笛是自学的?”

“对。”他前生确实是自学的,觉着好玩。

余淑恒递一杯茶给他,“你基础不错,但在倚音、滑音等很多方面还缺乏精炼指导,我今天从上下滑音方面开始入手,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把我会的都教你。”

“好,谢谢老师。”李恒接过茶水,喝一大口,又放下。

余老师虽然说话不怎么留情面,但语气却十分柔和,与之前拌嘴的咄咄逼人架势截然不同。

看得出来,她是真心想教会李恒一些东西的。

喝半杯茶缓和一下气氛,随后余淑恒拿起自己专用的陶笛说:

“在吹奏滑音的时候,注意手指是沿着我们的掌心方向慢慢地、抹开的,看我手势,这样慢慢抹开,形成一种向上的圆润效果。”

说罢,她口和手联动,从《故乡的原风景》中挑一段曲谱亲自示范了三遍。

然后说:“你试试。”

李恒意会,跟着依葫芦画瓢,吹了一遍。

余淑恒点头,“不错,就是这种感觉。你再吹几遍,记住发音和手心要领。”

李恒听话的又连着吹了好几遍。

“这个音还可以再圆润一点,注意听我的。”余淑恒指着一个音符说。

李恒没说话,目不转睛看着他。

接下来个把小时候,她都在很耐心地指导他,教会他各项陶笛技巧。

中间她讲得口干舌燥,还续了两杯茶。

等到第二杯茶水喝完,她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我果然没看错你,你有超强的乐器演奏天赋,学东西快,还能举一反三。可惜以前没专人教你这些,要不然你的成就远不止如此。”

李恒眨巴眼,虚心听讲。

余淑恒拿起曲谱,“不过还一个月就要去京城彩排了,比较紧迫,我们没时间浪费。

这样,其它先不管,就以《故乡的原风景》曲目为基准,我一对一教你,一句一句教你,希望能速成它。”

“成。”李恒欣然接受。

见他不反对,余淑恒把陶笛放嘴边,在他面前第一次完完整整地演奏了一遍《故乡的原风景》。

听完,李恒呆在了原地。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真他娘的,这比自己好太多了吧。

余淑恒很满意他的反应,要是没点真水平,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教他。

“我给你半个时间,练习到我这个程度。”

“难。”

“不要说难,拿出你追求肖涵宋妤的决心,一切皆有可能。”

“.”

又是一个小时后过去,余淑恒教唱歌一样,手把手带他练习了5遍完整曲目。

她嘴唇都吹疼了,手都酸了,但效果十分显著。

李恒仗着天赋好,进步可谓神速,水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高着。

这是第二次如此近距离看着面前的小男生,上回还是早上醒来的床上,静静端详着他的明晰五官,看着他的各种小表情,余淑恒内心特别宁静。

她渐渐有些懂润文为什么会沦落到现如今的地步了。

也有些懂了,明明肖涵生得那么好,却在明知有陈子衿的情况下,仍旧为他着魔。

这小男生,确实是有资本的。

吹到一半,感受到她的别样眼神,李恒无意识转向她,目光交投,余淑恒不着痕迹移开。

等到他再次沉浸在陶笛中时,她又悄悄关注着他。

下午4点半左右,她问:“累不累?”

李恒摸摸干瘪的嘴唇,“还行。”

余淑恒拉开门:“那走吧,趁着还有时间,我们去和诗禾练习一会。”

“嗯。”

回到27号小楼琴房,当再次听到李恒的吹奏时,周诗禾有些诧异,不知道余老师做了什么,他像脱胎换骨了一样。

普通人可能听不太出,但对于她们这种专业人士来说,一个节点一个技巧的变化都会很明显。

所以周诗禾才会刮目相看。

又像蜜蜂一样勤奋地练习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外面天色开始变暗才停止。

余淑恒揉揉发酸的手腕,问他:“你还有没有精力做饭?”

李恒咂摸嘴说:“这个点,麦穗应该给我打好饭了。”

听到这话,周诗禾灵动小嘴儿微微嘟起,低头忍着笑,双手不停歇,收拾钢琴上的曲谱。

见余老师坐着不动,李恒叹口气:“要不我给你做个猪血丸子?”

余淑恒没动,还是看着他。

李恒想起了自己承诺半个月的伙食,眼皮跳跳说:

“外加一个烟笋腊肉?家里就这些存粮了,还是王老师寄过来的。别不知足!!”

余淑恒右手往后撩下头发,站起身,“思雅中午给我买了一些菜,我去拿。”

“哎,不至于这样,我可是要上春晚的大腕啊,不能当专职保姆。”李恒在背后抗议。

余淑恒好似没听到,微笑着离开了。

见状,李恒转头对向周诗禾,“诗禾同志,你想不想吃好菜?”

周诗禾笑着摇头,“穗穗和曼宁应该给我打了饭。”

李恒翻白眼:“我又没说要你一个人做,别拒绝这么快。”

接着他开始了巴拉巴拉地劝导,周诗禾最终拗不过,被拉进了厨房打下手。

晚餐,麦穗、余淑恒和叶宁三个不会做菜的是赢家。

李恒和周诗禾裤衩子都输光了,在厨房忙得焦头烂额。

好在麦穗善解人意,也比较好学,没陪两女闲聊多久,就跑来厨房帮忙和学做菜。

余淑恒瞄眼溜进厨房的麦穗,沉思片刻,也走向了厨房。不过她嫌油烟味重,没进去,就那样靠着厨房门框打量里边的三人。

Ps:刚刚看了下后台数据统计,这个月截至本章止,共发了206579个字。啊,怎么说呢,算了,不敢说,怕骂啊!下个月我继续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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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更后改。

(本章完)

第261章 ,身份暴露(求保底月票!)

猪血丸子说简单也简单,对于爱吃的人怎么做,哪怕就是清煮都喜欢吃。

而想要征服外地人的胃,那着实得下一番功夫。

比如油煎,最好是微微黄,切片厚度也有讲究,太薄了没口感,太厚了有些人吃不惯,适宜最是合适。

做到这些,然后就是把漆黑的外皮去掉,多放新鲜蒜苗和青红椒炒,要是再加几块五花腊肉,味道层次会更加丰富。

“好香啊!”叶宁闻得直流口水。

李恒拿一双筷子给他:“叶宁同志,帮我端盘出去,特批准你偷吃三块。”

“嘻嘻。”叶宁贼眉鼠眼地接过筷子,端着猪血丸子出去了。

稍后李恒问旁侧的麦穗,“你学会了没?”

麦穗有些不好意地说:“太复杂了。”

“哦哟!大学四年想要吃麦同学做饭,估计是很难指望上了。”

李恒叹口气,转向周诗禾,“你肯定看一眼就会,对不对?”

周诗禾瞄眼闺蜜,会心一笑,没拆台。

李恒烧菜的手法基本都是江湖菜,野得很,所以闻起来特香,看起来也老口。

其实不是他不会正宗手法,而是他明白余老师和周诗禾这样家庭的人,正宗手法估计没啥兴趣,野路子的菜更能迎合她们的新鲜感。

江湖菜有个特点,做菜一般比较快。

这不,不到40分钟,6个菜就挤满了一桌,5人围坐着吃得十分精心。

期间,大快朵颐的叶宁嘟囔问:“李恒,你收妹妹不?”

李恒没反应过来,“什么妹妹?”

叶宁用筷子头指着自己,“就是我做你妹妹啊。”

“异姓兄妹?”

“对。”

李恒抬头:“我听叶学姐说过,你和高中一个男生一直有书信往来,还认我做哥哥?”

叶宁咬着筷子头:“我和别的男生有书信往来,就不能认你做哥哥了?这是什么逻辑?”

李恒问她:“那男生长得什么样?”

叶宁回答:“还行。”

李恒追问:“还行是哪种程度?”

叶宁上下打量打量他,“没你好看。”

李恒打趣:“啊?连我都比不上么?叶宁同学,你这是啥眼光?”

叶宁筷子指指他,特别气愤:“不是!!!李恒你长相有多好,你自己心里没个数吗?

你不知道我们女生寝室在背后是怎么议论你的吗?说你是我们管院最帅的男生,说不得就是我们复旦最好看的男生。”

李恒拒绝地很干脆:“那就更不能做你哥了。我生的这么好,他要是看到你和我来往密切,我怕他来学校捅了我。”

叶宁懵逼:“一个男人能这么小气?”

李恒说:“这不是小气的问题。那我问你,假如这男生在学校和一个比你漂亮的女生频频互动,你吃不吃醋?”

叶宁想了想,“吃醋。”

李恒翻个白眼,“那不就得了!你有暧昧对象,做你哥收益太低。不做!”

叶宁干瞪眼,语噎!

麦穗、周诗禾和余老师一直旁边听两人对话,看到叶宁一路吃瘪的模样,都忍俊不禁。

饭后,外面的雨终于停了。在家憋了一天的李恒趁着消食的机会,又老样子出门溜达。

临走前,他问麦穗三女:“三位美丽的姑娘,你们一起不?”

叶宁刚被拒绝,歪个嘴没搭理他。

周诗禾看眼麦穗,没做声。

麦穗说:“我们商量好了,晚上一起打毛线手套,你自己去吧。”

“那行,走了。”他没喊余老师。

因为陈思雅和一女老师找过来了,人家有客人。

哼着小调走出庐山村,李恒在一十字路口犹豫几秒,随后转向了校外,想去看看张兵的烤红薯摊位怎么样?

有些凑巧,一路碰到了好几个熟面孔,大都是管院的,男男女女都有。

这不,还没到校门口,又遇着了熟人,魏晓竹和一女同学。女同学面生,第一次见。

“李恒,你这是去吃晚餐?”魏晓竹率先打招呼。

李恒摇头,“我吃过了,出来散会步,你们呢?”

魏晓竹说:“我们去外面改善伙食。”

经过简单聊天,他得知面生女同学是她老乡,在隔壁同济大学读书,两女在初中和高中时期就是形影不离的朋友。

出校门,过马路,李恒指指人气爆棚的烤红薯摊,“我去老张那看看,就不陪你们了。”

“好。”

等他走远,老乡忍住问:“这李恒好帅,有女朋友没?”

魏晓竹看眼李恒的背影,“他这样的人不会缺女朋友。”

老乡问:“怎么讲?在你们学校很受欢迎?”

魏晓竹说:“不是一般的受欢迎。”

老乡问:“你和他怎么认识的?”

魏晓竹把325和107两寝室联谊的事简单讲了一遍。

听闻,老乡回头望了望李恒:“联谊寝啊,下次你们有联谊活动能不能带上我?”

魏晓竹小惊讶,“你不会一眼就看上他了吧?”

老乡道:“那倒不是,我只是喜欢认识帅哥。尤其是这种大帅哥。”

魏晓竹听得哭笑不得,“劝你打消这个念头,我们寝室有两个都着了他的道,很苦的。”

老乡问:“你们寝室的我都熟,哪两个?”

魏晓竹沉吟几秒,还是说了:“戴清和艳玲。”

这回轮到老乡惊讶了,“戴清这种姿色都苦?”

魏晓竹点点头,没深入回答。其实107寝室有经常讨论李恒和胡平,毕竟都是大帅哥来着。

只是李恒在才艺上完胜胡平,在气质上更是甩胡平几条街,关注度更高而已。

按寝室小姐妹的分析说辞:要想凭容貌成功引起李恒的重点关注,女生长相得是小王级别。

小王是什么级别?已经是非常逆天的水平好吧,放社会上哪个不是万里挑一的主?哪个不是以自我为中心、心高气傲的主?

别以为复旦这届大一有三个,但那是历史最佳水平。君不见大二、大三和大四这么多学姐才凑出一个叶展颜么?

缺心眼和阳成表示,小王放他们学校,妥妥的NO.1,金字塔最顶尖的那位。

张海燕也说了,在沪市医科大,除了肖涵外,断层了,找不出能媲美小王的女生。

戴清这样漂亮的女生都没能获得李恒青睐,老乡惊讶过后,登时有点泄气,偏头问:“那她女朋友和你比如何?难道还能有你漂亮?”

魏晓竹的清纯可人气质,对青春期的男生简直是屠龙刀,没几个免疫得了,在她们高中几乎被男生神化。所以,老乡本能的认为,自己闺蜜来到复旦那也是如同高中一般的地位,在美貌上无人能撼动!

到了小王这个级别的人,就算觉得肖涵特别漂亮,但也不会纳头就拜,她们有属于自己的骄傲。

魏晓竹斟酌一番,措辞说:“我看过真人,很漂亮。”

老乡忒精神地八卦一句:“假如让你挖墙角,能不能挖倒?”

要是搁其她人,魏晓竹不会回答这种问题,但两人初中就十分投缘,这些年关系更是比亲姐妹还亲,没好冷落她:“难。”

老乡眼睛睁到了天上,“天!连你都觉得难?”

“嗯,人家初中就认识的,很多年了,感情深厚。估计没人能挖墙角。”魏晓竹说这话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身影,麦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世界上最懂你的往往是敌人,是竞争对手,是同道中人。

同为小王,同为优秀女人,魏晓竹曾生出过一个念头:麦穗对李恒这么好,真的是纯友谊吗?

未必!

她虽然不能确定麦穗是否喜欢李恒,但同样觉得也没那么简单。

至少对于她来讲,想要自己围绕一个男生这么转,基本做不到。除非悄悄暗恋他。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烤红薯算是迎合了大家的需求。尤其城里人,更是好这一口。

生意太过火爆,闲来无事的李恒都帮着招待了十多个顾客。

今天不光李光和白婉莹在,胡平和周章明也来帮忙了。

胡平一边烤红薯,一边问李恒:“老李,魏晓竹去了哪个饭店?”

李恒摇头,“没细问。不过你可以挨家饭馆去找,她们往东边走的。”

胡平抽口冷气,龇着牙花说:“不去找,最近追累了,休息会。”

周章明插话:“追女人不是趁热打铁?还能休息的?”

胡平甲个眼睛:“老周,你这是五十步笑百步呢,你天天粘在刘艳玲屁股后面,也没见你摸到了老虎屁股。”

周章明隐晦地瞧了瞧李恒,“我和你不一样,情况特殊。”

胡平一拍大腿:“屁的特殊,还不是端架子装。”

周章明也不生气,“那你能忘了魏晓竹?”

“忘不了,老子对她动了真心。”胡平有些窝火,还有些沮丧。

刘艳玲是怎么回事,相处这么久了,两个联谊寝的人差不多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怕场面尴尬,张兵挑了个最甜的红薯递到李恒跟前,“老李,尝尝,这个绝对攒劲。”

李恒本来不爱吃红薯,小时候吃太多了,吃伤了,但接收到张兵的热情眼神,他没法直接拒绝。于是掰了一小块,就把剩余的塞给了胡平和周章明。

看到四个男生围在一块分食一个红薯,收钱的白婉莹寻着空隙问李恒:

“李恒,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李恒嘴里有食,含糊道:“你说。”

白婉莹坐轮椅上仰头问:“今天我听到女生宿舍有人传,你要上春晚是不是真的?”

“我靠!有这事?”李恒还没说话,胡平已经抢话了,一脸震撼。

周章明和张兵同样如此,傻乎乎地看着李恒,等他确认。

还不到一个月就要去京城彩排,这种事瞒不了多久,李恒点下头,“也不一定真上,目前只是接到了通知。”

“擦!接到通知也牛逼大发了哈!”很少爆粗口的周章明红薯都顾不得吃了,一把抱住李恒转一圈,激动说:“嚯!我们寝室要出大名人了喽!”

“骚!真的骚!我决定今年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所有亲戚,我们老李要上春晚了,让他们记得收看。”胡平举起手,振振有词。

这年头的寝室关系,虽然也免不了争风吃醋的戏码发生,但总得来讲,要比后世纯粹很多。

听到这么大的好消息,几人围着李恒问七问八了好久,脸上羡慕的表情有,但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兴奋。

张兵叹口气:“可惜了,我们家没电视。”

周章明问:“兵哥,你们村里也没有?”

张兵说:“我们村在山坳坳,到镇上有20多里山路,走路都要两个多小时,别说电视了,电都没通。”

沪市本土人胡平难以想象这样穷遭遭的光景,一个雷人的问题脱口而出:

“那你们白天要下地干活,晚上生孩子看得见?怎么找位置?”

李恒:“.”

周章明:“.”

白婉莹脸撇到一边,推着轮椅离开了几个流氓。

张兵哭笑不得,卷一根叶烟吸一口说:“老胡,你经常收情书写情书,我还以为你啥都懂。”

胡平自知说错了话,缩了缩脖子辩驳道:“高中三年我一直啃书,没天没夜啃,没时间碰女生。大学我一直为魏晓竹守身如玉,去哪懂?”

这倒也是,这年代不比信息发达的后世,生理知识基本上都是从书本上获取。

复旦大一新生里边,保守估计10个男生中有一半不知道女人卫生巾是怎么用的?

周章明扫眼周边,压低声音说:“我比你好点,我初中的时候,亲眼看到过一寡妇在麦田里偷汉子。”

李恒和张兵互相看看,他娘的好想笑,这群逗比。

热切地聊了个把小时后,天色已然完全变黑,加之北风太大缘故,进出校门的学生瞬间少了大半截,生意也跟着逐渐冷清下来。

见状,脚冷的李恒没再久呆,跟几人说一声,就往校门口跑。

临分开前,胡平提醒:“老李,最近学生会查寝室查的严,你多回寝室住几晚。我们怕兜不住。”

“没问题,过了这个星期就好了。”李恒如是说。

外面太冷,他几乎是一路跑回庐山村的。

路过27号小楼时,见到有电灯光透出,李恒还特意串了会门。

不过开门的周诗禾告诉他,“麦穗不在这。”

李恒问:“去哪了?”

周诗禾古怪地瞅他眼,稍后伸手指了指隔壁26号小楼。

李恒瞄眼她背后,“就你一个人在家?”

周诗禾嗯一声,接着补充一句:“宁宁有事,去找她堂姐了。”

李恒以朋友的名义关心问:“一个人在家不孤单么?要不去我那坐会,跟麦穗有个伴。”

跟他对视两秒,周诗禾没矫情,同意了。

晚上她不能练钢琴,怕扰民,而初来乍到、一个人呆在这种还不熟悉的老房子里,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麦穗正盘坐在沙发上打毛线手套,看到周诗禾跟着某人上来,顿时停下手里的活计问:

“诗禾,你怎么来了,我还想着过会就去陪你。”

李恒插话:“我邀请过来的。”

说完,他盯着她手里的手套问:“不像女生的手套,给我织么?”

麦穗下意识喵眼周诗禾。

周诗禾巧笑着假装没看到没听到,低头从茶几上拿了一本书,正是《活着》的单行本,之前麦穗在看。

沉思片刻,麦穗大大方方地把一只打好的手套递给李恒,“你试试,看大小合适不,要是不对,我好改。”

李恒接过,戴在右手上,转一转夸赞道:“挺舒服,这毛线不便宜吧。”

麦穗说:“诗禾送的。”

李恒好奇:“诗禾同学,你也会这个?”

周诗禾笑着点了点头,“跟朋友学的,觉得好玩。”

李恒问麦穗:“会打毛线衣不?”

麦穗第一时间没回答,用求助的眼神看向闺蜜。

周诗禾一边低头翻书,一边言简意赅说:“会。”

麦穗昂首,柔笑问:“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李恒指指她身上外套,“浅白不错。”

麦穗说:“这种颜色不耐脏。”

李恒摆摆手,嘚瑟道:“像我这样的翩翩公子,脏和我无缘,颜色随便用,大胆用。”

说完,他看下左手腕,发现已经快8点了,吓得不敢再浪费时间,进了书房。

等到书房门关闭,周诗禾才再次出声:“你也看《活着》?”

无怪她这样发问,在213寝室,平素姐妹们都传阅过《活着》一书,唯独麦穗对此无动无衷,大家还以为穗穗不爱作家十二月的书。

闺蜜问,麦穗不能不回答:“读过7遍。”

闻言,周诗禾抬起头,默默看了会她,良久问:“听说十二月是邵市人,你难道认识?”

“嗯。”麦穗点头。

周诗禾说:“有报纸报道过,十二月是邵市一中的老师,你也是一中毕业,属实?”

这问题难倒麦穗了,不知道该撒谎,还是该坦诚?

对闺蜜撒谎,违背她的初衷。

可出卖他,违背她的底线。

见她脸上尽是犹豫之色,周诗禾灵巧的小嘴儿微嘟,手指捏着书页翻动,过了好久才冷不丁开口:“18岁,他怎么写出这书的?”

“啊?”麦穗直接惊呼出声。

周诗禾眼里的狡黠一闪而逝,会心一笑说:“我本来不确定,你这样不是出卖他了吗?”

“我!”麦穗无言以对。

她瞬间明白问题出在哪了?

出在她刚才的犹豫,明显不符合她的风格。

不过有些事,两人都没捅破窗户纸,揣着明白装糊涂。其实周诗禾这样猜测,完全是灵机一动,在这之前,她从未想过这事。

不过她的灵机一动也有足够多的理由支撑:

一是,麦穗竟然看了7次,这里透着不寻常。

二是,麦穗认识作家十二月,却犹犹豫豫,显然这作家不但跟她熟悉,还是她特别在意的人。

而她这么在意的人,能有几个?排除亲戚父母,就答案呼之欲出。

三是,某人一有时间就钻书房,一有时间就钻书房,书房神神秘秘的,疑点重重?倒是和文人形象十分匹配。

四是,根据麦穗平日里讲,李恒来自乡下农村,父母都在老家务农,家庭背景普通,却能住进庐山村26号。已然说明了太多东西。

第五点,周诗禾曾在李恒书房角落发现几麻袋信件,那时候她只是觉着怪异,像情书又不像情书,但关系还没熟到随意走过去查看的程度。现在想来,应该是读者信了。

再加上余老师对他的特殊关照.

以上种种,足以让周诗禾怀疑李恒是不是作家十二月了?

但话说回来,在问出口之前,周诗禾自己都觉得太过荒唐,概率不大。

可闺蜜的反应,直接让小概率事件变成了百分百事件。

双手紧紧攥住《活着》的单行本,周诗禾远没有表面平静,内心正在消化这个震撼至极的惊人讯息。

足足过去一分半钟之久,周诗禾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望向闺蜜。

见状,麦穗索性也不再遮掩,郁闷说:“趁我现在傻乎乎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周诗禾温婉笑笑,扫眼书房方向,合拢手上的书本,确认问:“这《活着》真是他写的?”

麦穗回答:“是他。”

猜测归猜测,可一旦猜测变为现实,冲击力依然不减刚才,周诗禾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看到闺蜜这样,麦穗回忆道:“其实,当初我得知他的作家身份时,比你还想不通。

反倒是我朋友很快就接受了,她还用《滕王阁序》的例子开导我。”

周诗禾温温地问:“你是什么时候知情的?”

麦穗说:“高考前夕。”

周诗禾问:“你们关系这么要好,多久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中间停顿了一下。

就这一下,麦穗有些不自然地说:“高中关系也很好,大学更近一些。”

这话说得含糊,但周诗禾自动脑补了全过程,“肖涵是他的初恋?”

麦穗本能地要回答,但稍后无奈地说:“他感情的事,你不要问我,我答应过他,不掺和他的私人感情。”

周诗禾定定地看着闺蜜,显得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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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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