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第267章 天威难测(四)

第267章 天威难测(四)

“瑞也,玉为信为瑞,吉之兆为瑞,字可称‘恒云’!”杨廷和摸着短须,微笑颔首道。

沈瑞垂手听着,却是稀里糊涂。

名字名字,字多为名的补充,他自己名“瑞”,字不应该是“景星”、“庆云”、“凤仪”之类的么?若是从美玉从璧,为“昆山”、“连城”之类的?

这“恒云”从哪里来的?

不过糊涂归糊涂,他却不愿意在未来泰山面前露怯,恭恭敬敬道:“谢岳父赐字!”

妻子虽还没娶进门,不过从过帖开始,沈瑞已经换了称呼,礼数上更是当成亲爹似的恭敬。用姻亲血脉为纽带抱的大腿,心中踏实。

“戒骄戒躁!”杨廷和看着沈瑞,欣慰之余,不免劝诫道。

沈瑞忙应了,杨慎在旁笑吟吟道:“看来以后称不了瑞哥,要叫恒云了!”

沈瑞笑着看了杨慎一眼,想到杨慎的字“用修”,很为杨廷和的起字水平着急。这慎与修也是不搭界,自己这“恒云”天马行空也就不稀奇了。

不过“恒云”也好,听着不拗口不张扬,平平常常。否则要是真起了“凤仪”、“连城”之类的字,可太招摇了些。

高门嫁女,低门娶妇。

对于沈瑞这个女婿,不管是家世,还是人品,杨廷和都甚为满意。加上女儿年岁还小,离及笄还有好几年,杨廷和没有嫁女之忧,便也不排斥沈瑞上门。

起字这样的大事,沈瑞能执了沈大老爷的手书过来,请自己起字,这其中也有沈大老爷对杨家的看重。

眼见长子在旁等了半天,杨廷和便也不罗嗦,道:“你不是得了好茶,带恒云下去吃茶去吧……”

杨慎应了,带沈瑞从杨家大书房出来,去了自己的院子。

吃茶是托词,询问消息是真。

“恒云可有了定夺,是回书院读书还是去官学?”杨慎道。

沈瑞道:“想要去官学。”

杨慎皱眉道:“官学教授教谕哪里比得上书院老师?岂不是得不偿失?”

“旁人都是这样过来,到时且看看,若是官学老师有真才实学,就在官学;否则再说其他。”沈瑞道。

他既有了主意,便也同沈大老爷说过春山书院的弊端。

沈大老爷很惊讶沈瑞的防患于未然,可也晓得按照春山书院现下的势头发展,沈瑞所说的并不是妄想。

三年一科,一科三百进士。

只要一科出来一、两个春山书院的学生,几十年下来也是个惊人的数字。若是出来个有心人,将这书院同窗汇合起来,未必不能成势。

换做其他人,发现这一点,说不定就要生出野心来;沈瑞却能不受诱惑,反而避之不及,这也符合沈家历代为官不党的传统。

或许少了这份投机,沈瑞的仕途走的比旁人要慢些,可无疑会更平稳。

身为沈家二房未来的当家人,沈大老爷觉得沈瑞这样求稳的性子很好。

杨慎听了沈瑞的话,却是不以为然,道:“若有真才实学也不会落到官学去……恒云莫要抱太大希望……”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道:“你有没有想过出京游学?”

沈瑞道:“大兄想要出京?”

杨慎点头道:“确有此念,可是家父不允!”

要是允了才怪,杨慎是家中长子,又是神童,杨家长辈肯定以功名为重。加上他还没成丁,怎么会放心他一个人出京?

眼见杨慎目光烁烁地盯着自己,眼中满是期待,沈瑞只能抱歉道:“大兄,我打算参加岁试……”

杨慎诧异道:“你是要参加后年的乡试不成?”

沈瑞点点头,道:“虽有不足,可也想要试试!”

杨慎不解道:“作甚如此着急,多读几年书不好么?乡试不比童试,多准备几年没有坏处。”

生员想要参加乡试,就要考岁试科试,过了岁科考试,位列前等,可以取得乡试下场资格,这个获得资格的人数与录取人数是三十比一。

顺天府乡试每科取的人数是固定的,每科一百三十五人,如此一来有资格报名乡试的人数就在四千余人。

即便每科有过了岁科试的生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放弃乡试,可每科参加人数也有三千来人,想要考中举人谈何容易?

沈瑞叹气道:“家父已过知天命之年……”

杨慎听了,知晓沈瑞的难处了。

两家既结姻亲,有了往来,他也见过沈大老爷两回,沈大老爷年过半百,看着身子骨不像结实的模样。沈瑞身为嗣子,要支撑门户,功名自然是越早越好。

“你也不容易……”杨慎感慨道。

沈瑞则是有些失望,他原以为杨慎专门拉了自己过来,另有其他“安排”,没想到还真是为了说话。

杨慎不提,沈瑞就只能厚着面皮开口了:“恬姐可喜欢那套‘嘎拉哈’?”

还是在玉姐过继前,沈瑞上街给玉姐买礼物,结果看到一套羊骨的‘嘎拉哈’,是从关外传进来的闺阁玩具。

这东西蒙古人那边或许寻常,京城却是少见。不过作为闺阁玩具,羊骨太粗糙,鹿骨的又少见。

沈瑞就送到银楼,按照羊骨的样式,定制了两套小号玉质的,一套八只,一套给了玉姐,一套送到杨家给小未婚妻杨恬。

杨慎没有作答,看着沈瑞面色有些古怪。

沈瑞被盯的不自在,道:“大兄怎么了?”

杨慎数着手指头,道:“打去年你们定亲到现下不过七、八个月的功夫,你都送了几回东西了?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冬天送精巧手炉,随身的熏香球;过年送小狗样式的金银锞子,金银项圈;春日里送蜀锦松江布,入夏后送扇子,前些日子又送小玩意儿……”

沈瑞讪笑道:“这不是想到恬姐了么……”

杨恬这里投桃报李,也回送了自己歙砚、笔洗、荷包之类的。

沈瑞现在挂腰间挂着的青缎如意纹的荷包,就是杨恬的回礼之一。

如此礼送往来,并未是男女情炙,而是沈瑞对这门亲事的态度。

说句实在话,要是可以,他也想要试试“养成”,可惜礼法所限,只是奢望。除非是穷的过不下去的人家,没有嫁妆,才会将女儿送人做童养媳。

杨慎虽高兴沈瑞对胞妹的看重,可对于他这种“儿女情长”也有些看不过眼。

“这也太频繁,年节还罢,非年非节的,让亲家老爷、亲家太太怎么看?”杨慎摇头道。

沈瑞笑道:“大兄不用担心,家父家母那里都晓得……”

杨慎想到胞妹收到礼物时的欢喜模样,有些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

他也是有未婚妻之人,满周岁就订亲,如今已经十几年,可每年王家走礼都是长辈准备,他从没有想过给未婚妻预备一份礼。

同沈瑞相比,他这个未婚夫是不是太粗心了?

杨慎想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训沈瑞了。

沈瑞带了几分好奇道:“恬姐个子高些没有?”

杨慎虽是少年才子,却不是刻板之人,闻言一笑,叫来一个婢子吩咐道:“去禀告太太瑞哥来了,一会儿随我过去给太太请安……”

婢子应声下去。

沈瑞带了几分失望道:“不能请恬姐过来吃茶?”

这大半年他来杨家,倒是见过杨恬两次,每次都是在俞氏房里。众目睽睽之下,想要单独说一句话也没机会。

即便惦记一个十岁的小萝莉太过禽兽,可那是自己的未婚妻,见证她的成长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不是么?

杨慎横了沈瑞一眼,道:“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恬姐也不是孩子,怎么能随便跑到前院来见客?”

两人年纪相仿,沈瑞便直言道:“可连个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到底是不足……”

杨慎失笑道:“恒云想要同恬姐说甚?谁拦着你说话了不成?”

沈瑞笑笑,没有应答。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去内院的婢子回来,杨慎便起身带沈瑞去了正院。

俞氏对于杨沈两家的亲事,虽最初心里有些不喜欢,可也不是她能插手的,就任之由之。

这大半年下来,两家走动的勤快,她与徐氏、小徐氏表姊妹之间走动的也频繁起来。对于娘家不显的俞氏来说,多了两门贵亲,绝不是坏事。

沈瑞这个女婿,这半年来送给杨恬各色礼物,俞氏最初还有些多心,怕沈家怀疑自己对继女不好才送这送那,使得她自省不已,在徐氏跟前也陪了小心。

还是徐氏开解,劝她不用多想,两家依旧亲近,俞氏心里才踏实。

沈瑞并不缺钱,又是个知礼的,每次送东西,并不单单送杨恬一个,旁人也多有准备。

俞氏身为长辈,也得了不少孝敬。

身为继母,能被如此尊重,俞氏投桃报李,对杨恬也多了几分真心亲近,将杨恬带在身边,教导她家事。杨慎、杨恬兄妹感念继母之恩,倒是多了几分敬重。

杨家内宅本是“三足鼎立”的格局,如今阴错阳差之下,成了楚河汉界、泾渭分明。对于俞氏来说,身为继室,前面有发妻嫡子嫡女,又有宠妾出的庶子女,本是极尴尬的身份,借着此事却是得以立足,正式掌家。

得了杨慎的消息,俞氏也知趣,吩咐人去请恬姐,自己也换了待客的衣裳。

杨恬则是意外之喜,一时之间只觉得怎么打扮都不合适,在养娘的催促下,才整理一新,带了几分忐忑到上房来……

(本章完)

268.第268章 天威难测(五)

第268章 天威难测(五)

十岁的小姑娘,带了几分羞涩站在自己面前,沈瑞心中也软乎乎的,不过还生出几分道不明的尴尬。

天府之国,人杰地灵,即便到了五百年后,川妹子的相貌也是屈指可数的。曾经有外国的选美机构,评点过各省美女资质,川籍排在第一位。

沈瑞定亲前虽就见过杨恬,可当时守礼,不过看一眼,只晓得是个白白净净爱笑的小姑娘。

定亲之后见的两回,也是客客气气地见个礼罢了。

对于自己这个小未婚妻,沈瑞的印象颇佳。

脸上总挂着笑模样,看着也比较讨喜。虽说现下还没张开,可眉眼之间已见秀丽。

丧母嫡长女,上面又是继母、又是得宠的庶母,杨恬却能保持开心爽朗的性子,实是不容易。又能站在俞氏身边,得了俞氏教导,这其中固然有她成了徐氏未来媳妇的缘故,也说明这小姑娘是个机灵的。否则要是端着原配嫡长女的身份,对继母“相敬如冰”,那吃亏的就只有她自己了。

想着杨家后院的格局,沈瑞对眼前的小未婚妻倒是多了几分心疼。他虽不会那么禽兽,对一个十岁大的孩子产生欲念,可却因姻缘已定的缘故,将杨恬看成自己人,当然乐意护着几分。

“妹妹看着倒是清减,这是苦夏,坏了胃口?”沈瑞与杨恬见过后,看着她缩了一圈的苹果脸,带了几分关切问道。

杨恬白嫩的脸上,立时晕染上桃花粉,小声道:“不是苦夏,是长个子了,比春日时长了一寸……”

只不过是她年幼,身量原本就娇小,即便长了一寸,也比沈瑞矮了一头半,所以不明显。

沈瑞看了旁边的杨慎一样,对于杨恬的身高实在有些忧心。

杨廷和与杨慎父子身量都不算高,只能说勉强不算矮子,中等偏下。可见杨恬即便长大后,身量也高不到哪里去。

不过她现下才十岁,离及笄出嫁还有好几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是能高些,对于下一代也是好事。

对于这个小姑娘想到优生优育上,沈瑞心中暗骂自己一口,有些讪讪。

落到俞氏与杨慎眼中,就是这未婚夫妻两个相对害羞无言。

想着沈瑞这大半年的用心,杨慎就有心成全,可顾及俞氏,一时不知怎么开口。

俞氏抿嘴一笑道:“后院的杏子熟了,到底是自家的,大哥带了恬姐、瑞哥去摘杏子吧,只是不许多吃……”

杨慎笑着应了,带了几分戏谑望向沈瑞。

沈瑞是个厚脸皮的,不过还是在未来岳母与大舅哥跟前还是露出几分“腼腆”来。

俞氏只当他臊了,反而不好意思打趣。

杨恬站在杨慎身边,偷偷地伸着胳膊,轻轻地拉了拉杨慎的后衣襟。

杨慎翻了个白眼,心中嘀咕一句“女生外向”,带了杨恬与沈瑞从正房出来。

大家闺秀,无不是“一脚出、八脚迈”。

杨恬身后,还跟出来一个养娘,一个年岁稍长的婢子,两个小婢。

杨慎虽觉得人多,可规矩礼法如此,便也没有说什么。

换做其他人,这么多碍眼的跟着,哪里好意思说话?

沈瑞却是因心怀坦荡的缘故,并不觉得有什么可避讳的。

“过两日家里要摆酒,你也随岳母来吧。”沈瑞道。

杨恬闻言先是一喜,随后迟疑道:“怕是不便宜……”

按照时下规矩,女子订婚后就该在家里绣嫁妆,贞静不出,不再参加社交往来。

可杨恬才十岁,因早早订婚的缘故,杜绝一切社交往来,就这样关在家里,看着也可怜,沈瑞也有心让她与玉姐多往来往来,才这样提议。

“我一会儿走时同岳母说……”沈瑞道。

杨恬眼睛亮亮的,轻轻地“嗯”了一声。

这软软糯糯模样,怎么看怎么可爱,苹果脸变着的包子脸也想要让人捏一下。沈瑞这样想的,鬼使神差也这样做的。

杨恬显然是受了惊吓,呆呆地怔住。

杨慎在旁,则是气炸了肺,一巴掌将沈瑞的胳膊打下来。

杨恬也醒过神来,满脸绯红,不敢抬头看沈瑞与兄长,扶着养娘的手,落荒而逃。

“沈瑞,你方才是作甚?”杨慎怒视沈瑞,一副问罪的模样。

男女授受不亲,可不是说着玩的。即便是订了亲事,在洞房花烛之前,即便能见面,也是克制守礼。否则男子还好,不过一句“年少风流”;落到女子身上,就是轻浮不自重。

沈瑞方才,显然是失礼。

沈瑞满脸羞愧道:“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恬姐可爱捏了一下,这实是太失礼了……”

他若是狡辩,说不得杨慎就会觉得他性子轻浮;可这样羞愧难安地认罪,杨慎恼虽恼,气却散了大半。

在他心中,胞妹自是千好百好,沈瑞“情难自已”也说得过去。

他却是不知道,沈瑞羞愧是羞愧,却不是为了捏杨恬一下,而是在心里算着杨恬的生日,算了下她及笄的倒计时。

实际上,即便是五年后的杨恬,也不过是个大孩子。沈瑞却是雄性激素分泌使然,幻想起杨恬十五岁时的模样,盼着早成亲罢了。

既是借口摘杏子出来,杨慎依旧带沈瑞到了花园,不过因方才的事情,两人都没有摘杏子的兴致,便招呼一个婆子拿着杆子打杏子。

如今杏子才熟,只有在阳面数枝上才泛着点点金黄,挂着成熟的性子,阴面树枝上则依旧是青青的。

沈瑞抬头看着,莫名地想起一句诗来“花褪残红青杏小”。

随即,他又在心里唾了自己一口。真是魔怔了,满脑子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看来每天的补药得彻底停了,要不然说不得就要出“事故”。

杨慎看他满脸晦涩,有心放过他一马,不过想到胞妹,又狠心道:“过两日你家请客,我们老爷、太太自然会过去,恬姐却是不宜过去,恒云你也别为难太太……”

沈瑞转过头,道:“大兄,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恬姐出去散散心……”

杨慎满脸不赞同道:“你虽是好意,可到底不好坏了规矩……”

沈瑞见他防贼似的目光,倒是不好说什么了。

不过想着杨恬方才退场的时候,因走的飞快扬起了裙角,沈瑞的脸就僵了。

再想想家里的徐氏、三太太、玉姐,沈瑞只觉得心里乱。

这大户人家的太太、小姐,身边总是养娘婢子跟着,是不是因她们“不良于行”?

在沈宅时,除了二太太在时,露了娇弱之态,愿意扶着婢子走路之外,徐氏与三太太都没有那个习惯,沈瑞身为晚辈,也没有盯着长辈脚看的道理,而且因裙角遮住的缘故也看不到。

方才杨恬退场时,身子颤悠悠的,就像走不稳的模样,鞋子也极为袖珍。

想到这里,沈瑞怏怏。

杨慎只当他不高兴了,讲了一堆闺阁礼法出来。

他虽愿意让未来的妹婿与妹妹亲近,可也不愿意让妹妹担了轻浮之名,被看轻了。

沈瑞强笑着听了,带了一提篮新杏从杨家出来。

从杨家回来这一路上,沈瑞骑在马上,眼睛却不由自主地落在街头上抛头露面的妇人身上,主要的目标是脚下。

也有晃晃悠悠走路的小脚妇人,可到大多数还是天足。

不过他依旧是神色一黯,百姓家的女儿可以不缠足,士人家的小姐却没有不缠足的,也是风气如此。

等沈瑞到沈宅时,大老爷还没有落衙回来,沈瑞便去了正房见徐氏,告之杨廷和给自己起的字。

“恒云,极好!”徐氏倒是极高兴这个字。

沈瑞不解道:“孩儿怎么不明白‘恒’字何来?”

徐氏笑道:“恒也,德之固,又是《周易》中的吉卦,用来取字,很好很吉利。”

沈瑞还是觉得这个字不够大气,听着更像是名字,不算文雅。不过徐氏满意,沈大老爷那边估计也会满意。

沈瑞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今日过去见到恬姐,她正长个子,走路似也不稳……母亲,女子非要缠足么?若是放了缠足,行不行?”

徐氏面上带了郑重,目光深邃道:“可是恬姐抱怨了?”

沈瑞摇头道:“她哪里会说这个?是我瞧着不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好好的缠足做甚?”

徐氏叹气道:“我年幼被缠足之痛折磨时,也曾问过乳母同样话,可世道如此……儿女都是娘身上落下的肉,有心疼女儿不给缠足的,可说不得以后还要得了埋怨……别说是仕宦人家的小姐,就是百姓人家,稍富足些也会给女儿缠足……孝慈皇后贵为开国之后,却因天足被民间说道几十年……瑞哥,我晓得你是好意,不愿恬姐受缠足之苦,可你是你,代替不了她……她如今十岁,缠足也有六、七年,这些年的罪都受过来了,还是坚持到底得好,要不然以后交际说不得就要因此被人瞧不起……”

沈瑞皱眉道:“可为了迎合世道,生生地将好好的脚弄的残疾了,从此‘不良于行’真的是好事?”

徐氏闻言,却是一愣,道:“怎么就是残疾了?”

沈瑞的身份压根没有机会看到真正的缠足,所有的了解都是后世看过的资料。想着那四根脚趾头折在脚心中,只留下一个大脚趾的“三寸金莲”,沈瑞只觉得恶心。

“二婶走路不是扶着人么?今日恬姐也扶着?”沈瑞道。

徐氏笑道:“恬姐这是因长身体的时候,脚下遭罪呢,才一时走不稳……等年岁大些,骨头长成了就好了,玉姐也缠足,也没见老扶人……”

至于乔氏那个风摆杨柳似的美人灯做派,徐氏不好在晚辈面前点评,就略过不提。

徐氏虽豁达,可也不愿意与沈瑞继续探讨缠足的话题,就岔开话去……

*

紫禁城,乾清宫。

听闻寿哥今日又从皇后宫气呼呼地出来,弘治皇帝不由抚额。

自己是不是错了?

缠足在明代普及到全国,不过那个时候的缠足与清朝的不同,没有折断脚趾头那种,就是束缚着脚,穿高跟鞋,比天足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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