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凌云志(求票票求订阅)

想到了人口,罗冲又看了看手中的高粱米,脑中顿时一个激灵,做恍然大悟状。

对啊,菱部落早先以采菱角,渔猎为生,后来在汉部落的帮助下也开始种植水稻,养殖水鸟了。

可他们种植水稻也就是不到一年的时间,今年却突然跑来汉部落贩卖甜高粱秆,每天的销售量有多大先不说,还一卖就是小半个月。

这要是野外采集的,能有这么多吗?能有这么稳定吗?会有这么甜吗?答案肯定是否。

菱部落卖的甜杆罗冲已经尝过了,确实够甜,用来榨糖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纯天然的除了蜂蜜和食人树根瘤外,罗冲还没见过那么甜的可种植农作物,这说明他们贩卖的这些甜杆,必定是选育很长时间的驯化品种。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菱部落甜杆的来源和菱云说的人口就对不上了。

“一定是他发现了周围种植甜高粱的部落,而且这样的部落还不少,他们的甜杆都是换来的,至于用什么东西换,这就太简单了,不管是菱部落自己东西,还是从汉部落换来的东西,随便挑一样放到外面都是畅销货,根本不愁没人要。”罗冲十分笃定的想到。

事实上虽不像罗冲猜测的那样一般无二,但也八九不离十,其实这件事的起因,还要从去年说起。

去年的时候,菱部落第一次知道的种植水稻可以稳定的获得食物,更巧合的是,他们还知道了这水稻的种子就是罗冲在沼泽里找到的。

这一下可打开了菱部落的新大门,在竹筏的技术成熟后,菱部落不断的向沼泽深处探索,一是为了捕捉野生的鸭子带回去驯养,另一方面就是寻找其他的农作物种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还真让菱部落找到了其他种植农作物的部落,其中也不乏有一些种植水稻的,但是和汉部落的耕种技术和农具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甚至大部分还处于半野生半种植的状态。

另一方面,除了水稻之外就是种甜高粱的最多了,高粱也属于禾本科的植物,和水稻是亲戚关系,两种作物同时在沼泽中出现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起初那些种植高粱的人也只知道上面的种子能吃,还能反复种植和收获,当然,也知道那高粱杆有甜味,但却没现在那么甜。

不过这都是因为泥沼中生长的高粱水太多的原因,自从被那些发现它的人类带回了干燥的岸上种植,得到更多的阳光暴晒,失去了大量的水份,结果种出来的高粱秆反而更甜了,这才有了如今在汉部落热卖的甜杆。

菱云在手下的族人发现这个情况后,也亲自去过那些岸边的部落几次,拿着一些汉部落的瓷器白盐布匹作为礼物,菱云在那些部落中混的风生水起,走到哪里都被当成座上宾。

后来菱云还和他们分享了来自汉部落的种植技术,也让几个部落兴奋了好一阵,甚至愿意拿出高粱的种子作为交换。

在这些部落做客的时候,菱云也尝过对方拿上来的甜杆,只不过这东西甜是够甜,但是他们却没有榨糖的技术,无法把这些甜味保存下来,自己的族人又少,吃是吃不完的,又没办法保存,因此最后只能看着那些甜杆烂掉。

菱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留住这些甜味,要知道自然界中的甜味本来就来之不易。

原本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到了今年初夏,汉部落又突然搞起了私有制和货币交易制度,让原来的以物换物变得更加方便,只要有钱,就能换到所有的东西,相应的,别的各种东西也都能换成钱,用了一个星期搞清楚钱是什么好东西之后,菱云立刻发现了一个商机。

那些湖边部落种植的甜杆,因为无法保存,自己人又无法消耗,最后只能烂掉,可是汉部落的人口众多,有足够的吞吐量,而且这可是带甜味的东西,在这个甜品匮乏的年代,根本不愁没人要,愁的只是不够吃而已。

于是乎,一个大量收购甜杆,再转卖给汉部落的计划就浮现在了菱云的脑袋里。

到了计划具体实施的时候,更是出乎预料的顺利,湖边部落那边的甜杆有的是,平常吃不完也就是看着它们烂而已,现在有人愿意用东西换哪有不换的道理,那不是傻子吗。

就这样,菱部落以极低的价格,用一点白盐,瓷碗,布匹,铁锅等物,轻松就换取了他们所有的甜杆,而且还要对方削好长短,打成捆,帮他们搬到筏子上,连最费时间和金钱的人工都省了。

这些甜杆运到汉部落后,几乎可以用一炮而红来形容,价钱不算贵,和一顿饭差不多,一根甜杆只需五文钱,所有人都吃的起,再加上还是很难一见的甜食,多种反应汇聚到一起,就引发了可怕的化学变化。

菱部落甜杆首日销售就被抢购一空,到了第二天更是出现了排起购物长龙的稀有景象,第三天的时候已经出现了为购买甜杆而大打出手的事件,到了这时候,浏阳郡的官方也开始插手了,要不是这事管的早,说不定那些百姓都能冲到岸边去买

不过赚钱归赚钱,菱云的目的可不止是这点钱而已,他想要的是汉部落中的超然地位,还有权力,而这些甜杆,也不过是他测试汉部落的态度,还有吸引首领罗冲的一个手段而已。

想通了这些,其实罗冲已经信了菱云说的这些话,湖心岛是真的,人口也是真的,大量的甜杆也是真的,菱云这个家伙,真的有可能做到他说的这些保证,不过此时的罗冲还有个疑问。

“你既然有能力收拢这么多人口,还能帮汉部落占领这么大区域,为什么还要加入汉部落呢,自己收了那些人口,统领一方,做个大部落首领不比在汉部落当个郡守要强吗?”

罗冲问出这样的话,自然是想看看菱云有没有野心,当然,野心他肯定是有的,不然他也不会还没正式加入,就跟罗冲讨要郡守之位。

但罗冲更想知道的是,这家伙有没有自立的野心,有野心不可怕,太容易知足的人反而没有上进心,居于安乐,不思进取,但是野心太大,危害了部落的统一那可就不行了。

不过在听到罗冲的这个问题之后,菱云也是无奈的苦笑,然后才解释道。

“不不不,首领这话太高看我了,我刚才说的是,如果首领能让我当一个汉部落的郡守,我才有把握做到这些,要是没有了汉部落的强大实力支持,单靠我一个千人出头的菱部落,是根本做不到这些的。

第一,我们没有汉部落的船,单靠竹筏能运送的东西有限,第二,我们也没有汉部落那么多的物产和科技。

这第三,即便我能抛弃湖中的小岛,到沼泽另一侧的陆地上生活,收拢了沿岸的数万人口,那也过不了多少事件就会再次分散,各奔东西的。”

“哦?为什么你会这么想?难道不是人多力量更大吗?”罗冲继续诱导着菱云往坑里跳,同时也在观察他的反应。

“不,我听人说,汉部落现在也不过几万人口,首领管理起来都那么不容易,还需要把他们安置到不同的地方,如果我在不远处也弄个那么大的部落,首领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首领不同意的话,即使不让汉部落来打我们,只需要停止和我们的交易,那我收拢那么多的人口,却没有耕牛,没有铁质农具,没有车船,没有布匹和兽皮,没有盐。

那这些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人口,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矛盾,最后分崩离析,因为他们聚在一起,反而过的没有原来舒适,食物短缺,衣服匮乏,交通不便,光是这几样就足以让部落大乱了。

到时候说不定那些原来的小首领还会杀死我,然后取而代之,最后汇经过一场大乱,由强势的部落重新划分人口和地盘,而我的菱部落,也终会消失在大乱中。”

“啧,这家伙还真是个人才啊”罗冲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了一句。

从菱云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他确实动过自立为王的心思,只不过考虑到汉部落可能会对他们做出的制裁,然后引发的一系列后果,他就知道了,这件事没汉部落的实力威慑,没汉部落的物资和科技注入,就算他能勉强把人口聚集一处,也只会引发更大的混乱,最后导致分崩离析罢了。

“此人的见识深远,和条理清晰的思维逻辑,还有对时势的敏锐观察力,就目前的汉部落来说,无一不是最出色的一线人才,即使罗冲手上现有的几个郡守,可能都比不上这个家伙,以他这样的才干,做一个郡守简直绰绰有余啊。

不过这样的人野心也大,统治者要敢用,还要有本事镇得住才行,不过罗冲对自己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也不怕这个家伙造反,论见识,罗冲比他多了几千年,论心眼,好歹罗冲也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论在部落中的声望,自己更是深入民心。”

心里有了这样的对比,罗冲也是毫不畏惧的答应了下来,这次如果操作得当,很可能就是汉部落的一次发展机遇,五万人口啊,比汉部落现在的人口总数都多,把这些人都迁出来,就是再设三个郡都没问题。

思及至此,罗冲也在上面坐不住了,起身走到堂下把菱云拉了起来。

“你带部落加入的事情我同意了,郡守之位我也可以答应给你,不过现在汉部落还没有空闲的郡守之职,你只能当个新郡的郡守,新郡的一切都要你来主持建设。

至于招揽人口和安置新族人的问题,还要详细讨论一下才行,还有新郡的选址,新的郡肯定不能安置在沼泽里,因为那地方局限性太大,不适合长期的居住和发展,对以后的扩大不利,选址的事情,再说吧。

还有你名字的问题,浏阳郡的林树,和汝阳郡的黍达,这两个人我都赐了姓氏,既然你也要当郡守,那我也送你个名字吧。

你自己取得名字叫菱云,这名字不错,不过凌姓汉部落已经有了,是个叫凌风的草原汉子,你们不是一家,暂时还是不要用一个字为好。

这样吧,不如就把你的云字作姓,而且胸怀大志,干脆就叫云志好了。

这云姓在汉部落现在还是独一份,只你一脉血亲拥有,以后你便是云家的第一代高祖了。”

“谢首领赐名,云志以后一定为首领努力做事,早日为汉部落再添新郡。”

经过一番简单的效忠和赐名仪式,双方也确认了新的从属关系,从今以后大家也就是一个部落的人了,之前不方便说的一些话,罗冲也可以正式开口询问了。

云志年龄不小,具体多大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看起来和大树差不了几岁,都是二十郎当岁的样子,算是壮年,且有妻有子。

此时正式成了汉部落的一员,并得到了首领的器重,真的许诺给他了一个郡守之位,云志也是有点小激动,对于罗冲这个充满神秘感的小首领也是充满敬佩之意,对于罗冲的问话也是知不无不言。

到了云志这种层次,能看透那么多东西的人,也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像是汉部落这样的庞然大物,其领袖的地位,也早不是靠着个人武力能决定的了,这管理数万人生产生活的事,靠武力可解决不了。

所以对于罗冲这位白手起家,从几十人发展到数万人,把疆域从山洞扩展到方圆数百里的小首领,他还是打心眼里佩服的,最起码他心里明白,他自己就做不到,即使现在让他统治一郡的事务,那也得有汉部落在后面给自己撑腰,不然自己还是做不到。

“云志,我问你,据你所知的那些种植高粱的部落,哦,就是这个长了红米的甜杆,种这个的部落有多少,他们的甜杆有多少,有没有可能一下子全弄回来?”罗冲喝了口高山族自制的茶叶水,对云志问起了甜高粱的事情。

“全弄回来?!那可有不少啊,要是几天没吃完的话,肯定会坏的,现在正是甜杆成熟的季节,但我为了让甜杆保持新鲜,都是让他们分批砍的,每天弄一些,卖完了再砍。

这一下子全弄回来,如果首领多派一些木船的话,那应该能办得到,只是这保存

难道首领有办法把这些甜杆留住,不让它变坏?!”

云志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首领果然是个神人,他果然是有办法的”

(本章完)

第515章 关于新郡的设想(求票票求订阅)

“没错,我知道有一种法子,可以把里面的甜水提取出来,做成像盐一样的东西,只不过没有盐那么白,但它是甜的,我们汉部落管这种东西叫糖。”罗冲抿了口茶水,简单的介绍道。

“哦?咱们汉部落已经有这种叫糖的东西了?那我怎么从来没见集市上卖过啊?”

这回云志更惊讶了,他没想到汉部落居然已经制出了这么神奇的东西,难道这玩意儿和盐的做法类似?

“有,不过很少,也不纯,早些年我在西边山谷的春会上见过红褐色的糖,看起来就像是干了的血迹,那是一个名为珠的部落,用种植的葡萄做出来的,不过杂质多,也没甜杆那么甜罢了。

所以我一直也没把这个当回事,直到这次吃了你弄来的甜杆,我才有了大批量制糖的想法。”罗冲再次解释道。

糖的制作方法并没有多么神奇,只要榨出甜水,再加热到粘稠状,然后自然晾干就成了,原理就是那么个原理,即使在这个世界上,罗冲也不是第一个造糖的人,他这次无非也就是用比较科学的方法改善一下这个步骤而已。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只要首领有办法制出那个叫糖的东西,我这就把那些甜杆全都运过来,不过首领,这个做糖是不是要准备准备东西,咱们这一季来得及吗?”

其实云志这么问已经算是在套话了,不过他心里实在是对造糖的方法太过好奇,因此就忍不住问了出来。

罗冲想了想,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毕竟技术上实在没什么东西,随便一说别人就能学会,但是你会不代表你就能做,真想管制也就是自己一句话的事,制盐更容易,现在不是照样捏在公家手里吗。

“这个制糖啊,甜杆你也看吃过了,那东西其实就是放在嘴里嚼嚼甜水,剩下的渣滓还是要吐出去的,所以,里面的甜味其实都在汁水里,那我们就先用工具把汁水挤出来不就好了嘛。”

“然后呢,这样还是汁水啊,怎么把它变成和盐一样呢?”云志更好奇了。

“然后把汁水倒进大锅里,一边加热一边搅拌,直到把它熬成焦糖色,粘稠的像是胶水一样的东西,这个时候就可以起锅了。

如果你想做一块一块的硬糖,就把它盛出来放到预先做好的模具里,自然冷却之后,就能得到琥珀色,半透明的硬糖糖块。

如果你想作成像盐一样的小沙粒,就把熬好的糖液倒在一张包了铜皮的桌子上,然后用铲子来回翻一翻,这个过程里,翻糖的动作是不能停的,等糖慢慢冷却后,就会变成像面粉一样细的红糖了。

至于把红糖变成白糖,这个我也没把握,不过过程应该是把红糖倒在水里溶解,完全溶解之后,过滤几遍,这样就能得到颜色比较淡的糖水了。

接着再往浅色糖水里加一些竹炭,用竹炭吸收掉里面的色素,最后就能得到颜色更浅的糖水,然后把水份蒸发掉,剩下的就是去色的糖。

虽然没做过,但是我估计用这个办法还是不可能作出来像盐一样白的糖,顶多能做出来浅黄色黄砂糖,这应该就是我们汉部落目前能做出来的最高水平了。”

罗冲虽然没做过糖,但是上辈子却看过一些打着“教你纯手工制作蔗糖”标题的视频。

在生产生活越来越先进和工业化,现代化,讲究效率第一的时代,人们反而又开始追求养生了,网上各种“纯天然”“纯手工”“非物质文化遗产”“匠人匠心”之类的视频简直不要太多。

传统手工造糖技艺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流程,反正视频里人家做是挺简单的,罗冲这里的环境虽然差了些,但他就是首领啊,只要自己一句话,全部落所有的资源都能调动起来,还怕做不出几个糖块?

罗冲虽然说的十分详细,但语速并不慢,不过这可就难坏了云志,他是一直很认真的听没错,但是他的汉语本来就是刚学了一年的,简单的交流不成问题,可是罗冲嘴里冒出来的那些专业术语,什么‘溶解’,什么‘过滤’,“半透明”,‘模具’之类的词语,他听的是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其实别说是他,像是这些技术上的词语,也就汉部落的长老和那一帮煮盐制盐的女人们听得懂,其他工种还真接触不到这些词语。

不过现在这情况,该说的罗冲都已经说了,云志也不好继续问下去,那样显得就太刻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什么想法,作为一个聪明人,云志很明智的没有再问。

接下来的时间里,罗冲先是给云志布置了几个短期任务,一是大量收购甜杆和高粱种子,甜杆还要继续卖,但是以后就是自己人卖给自己人了,这属于内部商业行为,所以暂时菱部落还要多交一部分税,尤其是甜品这种暴利商品。

多余出来的部分,就可以先小规模的实验一下几种榨糖技术,先看看能不能行,需要研发什么专业设备,然后等自己部落开始种植高粱后,再开始批量制作。

另一件事就是绘制一幅沼泽全图,把云志说的那二十多个湖心岛标记出来,顺便再搞一次‘净湖行动’,把大泽里面所有的部落人口全都迁出来,那些比较大的湖心岛罗冲还另有用处。

至于大泽周边沿岸的部落和人口,暂时还不能乱动,因为罗冲还没想好到底该把新郡设立在什么地方。

首先不能太远,不然就脱离了汉部落的控制,然后就是发展方向的问题。

以汉部落目前的情况来看,汉部落的整体势力范围,是一条从西向东的带状范围,西面多山地,中间多森林,东边是平原和大泽,中间还夹着两条河流。

那么接下来向东的话,就是一片很大的水泽,肯定是不能大规模开发的,向西也大多是山地,交通没有大路,也没有河道,统治起来成本太高,所以只能向南北两个方向发展。

南边的势力范围暂时还没摸清楚,而且罗冲也是打算把南方的地盘交给浏阳郡来发展的,毕竟这里比较近嘛。

相反,北方的地盘资源丰富,但是却没有实际占领下来,之前是因为没人,但现在云志许诺了五万人口,那么汉部落就有必要往北插上一脚了。

汉阳郡以北,出了缚马关就是一片丘陵草原,然后再往北一两天的路程,就是一片森林地带和逐渐拔高的山脉,而中间夹着的这片丘陵草原,虽然不怎么大,但绝对够长。

这片区域,整体地势呈现西高东低的走向,向西探索的最远距离,就是原来的尖角部落居住地,那里地势比较高,地形开阔,也是原来尖角部落放养赛加羚羊的地方。

向东地势就越来越低,逐渐过渡到平原地带,最东面的终点就是大泽区域的边缘。

这整条狭长地带,全是丘陵草原地貌,非常适合搞养殖业,如果全部占领下来,就可以把这片区域作为汉部落的军马饲养基地,也能用来大量繁殖牛羊,羊驼和驴等牲畜。

而中间靠近两河的区域,就可以筑城迁民,在沿河发展农耕,当然,这还不是关键。

重点的地方是,在这次的缚马关歼灭战中,骑兵们首次在缚马关西北方向两天以内的距离发现了森林,而这片森林别的树不是很多,唯独杜仲树独霸一方。

罗冲认识杜仲树,并不是因为它的树皮是一味中药,实际上杜仲树的树皮到底有什么医疗效果,罗冲到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之所以他会认识这个树种,则是杜仲的另一种特性。

杜仲树其实是一种胶树,它的树皮,树根,树叶,还有果皮和种子,不管是哪一部分,只要用手掰断,中间就能拉出白色的网状丝来,这些白色的东西,实际上就是高分子聚合物,也就是俗称的橡胶,或者塑料。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杜仲胶和传统的橡胶树的橡胶是有很大区别的,橡胶树产的是胶液,把胶液收集起来加工处理后就能得到橡胶产品了。

但是杜仲胶是产不出液态橡胶的,它的所有胶质,都储藏在各个器官内,而且杜仲胶的另一个特性,就是会因为温度变化产生物理形态的变化。

罗冲知道这个,主要还是因为杜仲胶是特种橡胶的原料,有很多产品是用在军工和高科上面的,他对军事本来就比较关注,而且中国发展杜仲胶的项目,还在建国早期,苏联专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向总理提议的,对于这样的大事,罗冲也是记忆深刻。

杜仲胶一般先是把树皮叶子果皮和种子这些东西粉碎,然后溶解过滤,再用碱液反应提取出类似棉花的絮状物,最后得到的东西揉成团,看起来就和嚼完吐出来的口香糖差不多

这种杜仲胶室温风干水份之后,就会变得很硬,如果压注成一个产品,等成型后就会变成非常硬的一种状态,比如压注成一个杯子,那么成型后就会变成一个塑料杯,敲起来梆梆响,但是把这个杜仲胶做成的杯子泡在60度以上的热水里,浸泡几秒钟后,它就会立刻变成带有弹性的橡胶,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就跟轮胎内胎似的。

在这个软化的状态下,如果改变了杯子的形状,那等温度再次冷却下来之后,它就会以改变后的形状再次塑化,变成坚硬的塑料。

所以,这就是一种可以随温度变化,在塑料和橡胶两种物理形态中来回转变的一个高分子聚合物,所以才被叫作特种橡胶。

根据它的这种变化,现代一般用这种特殊材料来制作假肢收容器,也就是做一个大号的杯子,先放在热水里泡一下,然后把断胳膊断腿放进去,冷却后就可以改变成最符合假肢的形状

当然,罗冲可没想着做这玩意,他想的是怎么把杜仲胶变成橡胶,汉部落现在对塑料的需求不大,但是橡胶却十分需要。

第一是因为罗冲已经造出了铅笔,并准备大规模普及,铅笔都出来了,那它的好搭档橡皮怎么可以没有,而想要制作橡皮,首先就得有橡胶原料。

其次就是橡胶车轮,空心的充气轮胎不好做,但不代表做不出来,实际上那玩意儿的关键技术和橡胶不大,而是全在那一枚小小的气门芯上。

再者说,就算空心的充气轮胎做不出来,能做个实心的橡胶轮胎也好啊,怎么也比现在的木头车轮效果好的多,不管是防滑方面,还是减震方面,还有轮胎的抓地力,都不是木头车轮能比的。

除此之外,其他的传统橡胶制品也可以制作,比如说橡胶鞋底,胶皮管子,气门芯的关键部位‘闭气阀’,甚至是简易的橡胶充气艇,也不是没有可能

当然,就算现在真的能做出来,产量也有限的很,顶多能满足一下橡皮的需要,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因此,综上考虑,罗冲决定把新的郡就设立在缚马关西北方,杜仲林和草原的结合处,这样也能更好的开发这里的林木资源。

另一方面,云志所说的五万人口,如果全放在一个郡,按照初建时期,3000人一个县城的话,足足可以再添16座县城,所以只添一郡当然是不够的,那么另外的新郡,如果也要像北方发展的话,罗冲就准备把他们迁往汝阳河上游的东岸。

这个地方两岸也都是草原,地势开阔,可以开垦农田种植,而且水路交通也比较方便,更为关键的是,从这个地方再往东北方向走一天的路程,就能到达盐湖周边的磁铁矿场,也是汉部落主要的铁矿来源。

在这里建城屯田的话,可以就近生产粮食供应铁矿,还可以建立码头,发展航运,把铁送到汉部落的各个郡县去,可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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