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创作自己的《芳华》

傍晚,乌云密布,天色晦暗。

氤氲的水蒸气在整个四九城上空酝酿,汇聚成云层,积蓄着力量。

大自然准备将云层下方这座庞大的古老城市,变成一片汪洋的国度。

街头巷尾铺着青石板的巷子里,枯叶、生活垃圾被忽然掀起的狂风,卷得四处都是。

路上来往的行人、学生都被搅得人仰马翻,低头狂奔。

“叮叮铛铛——”

“要下雨了!死婆娘还在打牌!回去收衣服!”

“终于下雨了,永定河的水都他妈快干了!”

“干了不正好?可以去摸鱼。”

巷子里人流涌动,人们低着头嘈杂的交谈着这忽如其来的雨天。

原本还算宽敞的道路,瞬间被挤得满满当当。

刚下班的同志也相当烦躁的快速拨动几下自行车上的铃铛,催促行人。

要是再不快点回去,肯定会被浇成落汤鸡的吧?而且回家了还得挨家里婆姨的河东狮吼以及一顿拧。

人们心中这样想着,但心情却意外的还不错。

毕竟七月一整个月,才下了十几号那一场雨,还是小雨,下了没两天就散了。

之后气温一路攀升。

随着即将进入八月,这气温已经达到接近三十九度。

目测今年可能是近二十年以来最热的一年,捞鱼的人都在传永定河河底的王八都快被晒干了。

这场雨,算是久旱逢甘霖,期盼已久。

梧桐院的檐廊下,程家门口。

一个穿着单薄衣衫,端着饭碗的青年坐在凳子上。

程开颜看着骤起的狂风,吹得院子里噼里啪啦一阵乱响,灰尘树叶在院子里打着漩涡,树影摇曳。

隔壁詹家摆在窗台上的花盆都被吹翻,掉在地上摔得稀碎,淡粉色的花骨朵,嫩绿的根茎裹在湿润的黄土里摔了一地,没人在意。

不远处的赵家,赵大娘和小儿子赵建军两人正在搭个梯子在厨房的墙上,手忙脚乱的拿砖头重物,去压着屋顶的塑料棚子,免得屋顶被吹没了。

要是那样,绝对会成为胡同里的一大谈资,被唠上一整年的。

整个四合院都被忽如其来的暴风雨搅得忙里忙慌的,程开颜坐在门口倒很是悠闲,看着邻居们的忙碌,程开颜有种忙里偷闲的感觉。

‘今天晚上就着暴雨,开始创作吧,雷声,雨声,天空中一闪而过的电弧,缩在桌子里看被雨水浇成落汤鸡的玻璃窗户,光是想想就有种安全感。’

程开颜这样美妙的想着。

忽然,一只手从身后伸了过来,一把拧住他的耳朵。

“嘶~松手,干什么啊!”

程开颜痛呼一声,他扭头看去,只见穿着一件修身白衬衣的徐玉秀裹着围裙站在身后。

“快点吃!吃个饭都跟个小姑娘一样磨磨唧唧的,再不快点你自己洗碗!”

徐玉秀松手,叉着腰,那双和程开颜如出一辙的桃花眸子对他翻了翻白眼,但还是很好看。

“自己洗就自己洗,有什么了不起的。”

程开颜转头扒着饭,小声嘀咕一句。

从小到大,这个女人对他从没打骂过,就连重话都很少说。

可惜可叹,居然变成现在这样,懂不懂就上手。

要是晓莉姐的话,肯定不会这样。

程开颜觉得晓莉姐肯定会倚在身边的门框上,静静地看着自己,神情温和带着无奈的笑容说快点吃啦。

可能这就是对象和母亲的区别吧。

“你说什么?!”

徐玉秀黛眉微蹙,声音陡然拔高几分,质问道。

“没什么,我是说妈您辛苦了,我来洗碗就好,您快去看电视吧,错过了剧情,那我真是罪该万死了。”

程开颜仰着脸,讨好的说。

“哈哈,那就交给你了,乖儿子~妈明天给你做好吃的。”

徐玉秀转雨为晴。

她作为曾经的大家小姐,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母亲。

在育儿方面,她绝对是下过苦功夫钻研的。

可以说她和程开颜之间培养的母子关系,并不是这个年代常见的那种。

也只有高知,开明、友爱、和谐的家庭才能产生这样的母子关系。

隔壁的王樯阿姨以前就经常和她探讨这方面的心得,徐玉秀甚至还写过一个育儿小册子,送给王樯。

从詹心语和王樯之间的相处模式,就能看得出来,这个小册子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徐玉秀手脚麻利的解下围裙扔到他肩上,旋即越过他,横着小曲,扭着纤瘦的腰肢去找王樯阿姨了。

最近放暑假了,两人空闲时间很多,于是晚饭后经常一起嗑瓜子,看电视,交流电视剧情,堪称电视之友。

看着母亲进屋,程开颜吃完饭后,走进厨房收拾东西,洗完,烧热水洗澡。

一切都收拾干净后,程开颜回到堂屋里。

此时堂屋里,电视打开着,正在播放新闻,黑白色的屏幕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有些刺眼。

面前的已经有好几个人搬着小板凳,围着看了起来。

程开颜打量了一会儿,觉得家里是不是该更改一下格局了,增加一座柔软的沙发,茶几。

最后再换一台彩色的电视机。

黑白的影像,看起来虽然给他一种切实生活在八十年代的感觉。

但他还是想看彩色的电视。

思绪纷飞,难以抑制。

有时候像他这样以文字为生的人,脑筋要是浮想联翩起来,根本止不住。

不过想到今晚要写的新书,程开颜又不免期待起来。

脑子里的东西,落实在粗糙的纸张上,是个什么样的效果,这是连作家本身都不清楚的东西。

但偏偏令人期待。

进房间前,程开颜随口叮嘱一句,“妈,我有点事情要做,尽量别打扰我,水烧开了再喊我。”

“昂。”

徐玉秀没有回头,不过她有所猜测,因为这两天儿子发呆思索的频率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在增加。

这对一个母亲而言,并不是什么很难察觉的事情。

她总是默默在背后注视着他的一切。

“等会儿水烧开了,我再给你泡一壶茶。”

徐玉秀回头补充道。

不过程开颜已经关门进屋了。

旁边王樯阿姨将两人对话的情景收入眼中,羡慕的说:“玉秀,你们娘俩的关系真好。”

是相处的氛围,也是默契。

“呵呵。”

徐玉秀明净端庄的脸上露出笑容,在灯光下,眼角显露出细微的皱纹,并不难看,相反有种母性的光彩,令人心头温暖。

……

回到房间后。

程开颜拉开灯的拉绳,屋子里骤然明亮起来。

在创作之前,他需要收收心,将心情平和下来。

他坐到钢琴面前,打开琴盖,抚摸着象牙白的琴键。

但没有按下,而是闭上眼。

过了几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

轰隆隆——

窗外炸起一声闷雷,一道电蛇撕裂天空,将印花的玻璃窗户都照的透亮,但很快又熄灭了。

伴随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雨声,打在玻璃上,打在树叶上,打在的窗户外的水沟里。

程开颜睁开眼,心情很好。

他坐回书桌上,拧笔,吸墨水,抽稿纸。

沙沙~

淡蓝色的字迹在纸上留下两个字《芳华》。

程开颜倒没有第一时间下笔开始写剧情,而是回忆起了那个被他借用名字的《芳华》。

这部小说,他是在看过电影之后才去阅读的。

抛开感情色彩和电影的加成,他个人觉得这部小说并不是严歌苓的真挚之作,有些小家子气,也有她对部队的刻板印象。

在对人物的塑造中,可能只有何小曼是真正立起了。

特别是有一段令程开颜为之触动。

何小曼的母亲有一件红色绒线衫,是何小曼的父亲结婚时定制的婚服,本来母亲答应给她长大后穿的,但却被母亲送给了同母异父的妹妹,她直到一天这件衣服穿在妹妹身上她才发觉。

她没吭声,默默溜进妹妹的房间偷了回来。

晚上她缩在房间,硬着头皮抽掉毛线,用墨水将毛线染成黑色,给自己织了一件看起来有些拙劣的毛衣。

这就是何小曼。

相较于她,刘峰这种老好人的形象,作者就是不是单纯的描绘这个人物,更多是为了去写那种老好人露出一丝恶时,处境天翻地覆的变化,为了写集体主义下,个人的挣扎。

就难免显得有些刻意,尤其是最后刘峰当能够看着那个陷害他的女人的照片笑。

当然也有可能是刘峰,真的认为这件触摸事件完全是自己的错误。

又变相的反映了他是个老好人吧?

总的来说,他不想照搬,一来是他已经入了门,二来也是因为他想要尝试自己的故事。

程开颜打算以这个故事触发的灵感为创作蓝本,以自己在部队和文工团的见闻为文字血肉,写自己的故事。

对于小说创作,很多人可能觉得忽如其来的灵感最重要,但他觉得写作之前的准备,提前量绝对是决定作品下限的东西。

灵感犹如神来一笔,拔高上限,但也可能破坏故事的整体氛围。

芳华的故事基调,是一群年轻男女在集体与时代浪潮中,经历成长,感受青春,萌动爱情。

当然还有对人性的丑与美的审视,这是必不可少的。

就像班上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女同学,张抗抗。

做不做得到是一回事,但一定要标榜出来啊!

这就是作家!

程开颜依旧是选择了三幕式结构。

说来也惭愧,他只会这个,毕竟足够经典好用嘛。

“沙沙——”

第一卷的故事,更多是起到铺垫的作用,但依旧有高潮。

程开颜是这样假定设想的。

一九七四年。

这一年,注定特殊。

上山下乡运动来到了高峰。

这一年的夏天,学校的毕业季就来了。

太阳的温度让北京城这座古老的城市,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

上山下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动员,也让全国上下数百万的在校学生,都被暗中某一双无形的大手,悄然决定了未来的命运。

上山下乡还是入伍参军。

这是所有的刚从学校的高塔中走出的少男少女,需要面临的,由时代造就的第一个人生重大抉择。

参军绝对比下乡好,这是几乎当时所有人的观点。

原因很简单,吃得饱饭。

但参军,却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的,身世清白,社会条件,身体素质这些都是制约因素。

下乡则要看命,看运气,分配到哪个地区,分配到哪个富饶的村大队,这些倒要看运气。

时代的灰尘落下。

落在北京城每一寸土地上,落在沉睡多年古朴苍老的故宫大殿里,落在永定河湍急的河流,落在弯弯绕绕,人间烟火的狭窄胡同里的每个人身上……

成了一座大山。

四九城的胡同里,坐落着一座座四合院。

这里的年轻人,同样面临着人生的抉择

这是痛苦的,艰难的,纠结的,无可避免的。

一个父亲去世,由母亲带大的十五岁清瘦少年。

程路。

在这个热得人心里发慌的夏天里,在上山下乡的运动浪潮,在社会洪流的裹挟,在家人朋友的影响下,少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参军入伍。

离开了这个丈量无数遍的土地,离开象牙高塔的学校,离开生他养他的温柔的母亲,离开人群中默默注视他的青梅竹马……

一个小人物成长的历程就此开始,并不悲壮,也说不上伟大,这是这个时代许多人的选择。

与此同时,北京城的某个单位大院的角落里。

一个父亲下狱,母亲改嫁,家庭关系紧张的十二岁女孩因年龄不足,没能赶上这一波运动的高浪。

但潮涨潮落是自然的真理。

所有人都逃不掉,她也不例外。

……

……

“乓乓乓!”

“啪啪啪!”

九点的夜,深邃得令人恐惧。

雨水经过数个小时了的冲刷,依旧没有消停的意思。

甚至愈演愈烈。

豆大的雨水像天空发射的子弹撞击在玻璃窗户上,呼啸的狂风也不能阻止雨的进程。

天空时而骤然亮起,巨大的轰鸣声和光亮,将原本寂静的雨夜打造成一个热烈的舞台。

“嘎吱……”

悄无声息的脚步从门外传来,紧接着嘎吱一声。

房门推开。

头发微湿,衣衫单薄的美妇人端着一碗清凉的,红色的绿豆汤,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盈满的红色液体在白瓷碗里晃悠着,泛着淡淡的涟漪。

徐玉秀抬头看着坐的东倒西歪的身影,秀眉微蹙,清亮的美眸闪过担忧之色。

但她选择安静的放下碗,来到他的身后。

真投入啊!

这孩子,他很喜欢这个工作呢。

徐玉秀看着奋笔疾书的程开颜,记忆里的场景忽然从心里冒了出来。

高大削瘦的背影,逐渐和他年幼时清瘦病恹恹的背影重叠。

好像从小到大,她一直是这样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

“在写什么?”

出于好奇,徐玉秀探出身子,看了眼纸上的文字。

“我从未想过,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

妇人心尖一颤,眼眶瞬间红了。

(本章完)

第215章 回忆与考验

是夜。

雨幕重重,将整个世界笼罩。

小小的房间里,门窗紧闭,沉闷寂静。

头顶的灯光明黄,书桌前的玻璃窗户在雨水的冲刷下成了一扇瀑布,能清晰看到雨水汇聚成流。

空气很是湿润,带着下雨天特有的土腥气,抑制不住的从窗户的缝隙渗透进来。

整个屋子都仿佛置身于室外。

气温都低了好几度。

饶人清净的蚊虫此时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咳咳!唔……”

站在程开颜身后偷瞄的徐玉秀,在看到那一行句子后,几乎是瞬间就联想到数年前,自己将十五六岁的程开颜送上满载新兵的火车的时候。

在得知儿子已经下定决心去部队参军的时候,她不知怀揣着怎样心情。

丈夫早早离去,只剩一个土馒头。

自己平反后,好不容易和程开颜一起过了几年安生日子,却不料又将迎来分离。

徐玉秀只记得自己那时候心情格外复杂,儿子体质弱,若是去了部队夭折了可如何是好,不少人以这样的理由劝她不要让程开颜去。

但那时家家户户的处境都不好,粮食短缺是经常有的事情,徐玉秀虽然有一些补偿金,但几年生活下来也用的差不多了,她一个女人在学校的工资并不高,撑着两个人过日子也是捉襟见肘。

徐玉秀知道儿子程开颜心里很清楚这件事情,这才决定了参军这件事。

在临走前一天的晚上,徐玉秀拿着手里头剩下的几块钱去买了半只全聚德烤鸭,这是老北京城所有胡同巷子里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吃食,程开颜也不例外。

这玩意即便是到了现在,有些人家过年都吃不到一口。

可见得在1974年,这半只全聚德烤鸭是有多么的珍贵。

徐玉秀还记当时自己买完后,是如何小心翼翼包在干净的油纸里,搂在怀里,生怕冷了不好吃。

赶去火车站的路上也是左顾右盼,生怕被人抢走。

新兵入伍并不是和家人一起进火车站的,而是和新兵们集合一起进入,而家属则是提前进站等候。

或许是徐玉秀在路上耽搁太多时间,等到了火车站的时候,火车都快要出发了。

她只记得自己揣着烤鸭,在火车站台上送行的人群中到处寻找儿子的身影,急得眼眶通红,眼泪直打转。

不过或许是母子之间的心灵感应。

一转头,徐玉秀就看到了身材削瘦的程开颜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他脸上满是汗,笑得正灿烂。

“你干什么去了啊!!!急死我了……呜呜……你知道妈妈找不到你吗?呜呜…”

看见他笑起来的那一瞬间,徐玉秀眼泪直接落了下来,扑过去搂着他,嗓音尖细带着止不住的哭腔和哽咽。

她很是埋怨的捶着他削瘦的肩,排骨一样瘦的胸膛。

现在想想还真是惭愧,明明是自己的错,却偏偏将情绪发在他身上。

不过看到自己哭了,那小子立刻手忙脚乱起来,忙不停的安慰。

好在最后赶上了。

不然,徐玉秀能恨死自己。

“拿着,臭小子!”

徐玉秀抹了抹眼泪,将半只烤鸭塞在他手上,眼睛红彤彤的看着他那张和自己很是相似的脸,好像要将这张脸庞永远烙印在自己的眼睛里,心里,记忆里。

这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也是她的精神寄托。

但现在她又是孑然一身了。

“居然是烤鸭!妈您真好!”

面前的那小子反倒是没心没肺打开油纸,看着里面刷着酱料,还热乎的烤鸭,满脸惊喜的笑着说。

“德行~”

女人破涕为笑,刚想说点什么,叮嘱点什么。

但此时,车站的广播以及部队集合号角声响起了,车站的人流开始涌动,两人站在人群里变得拥挤。

“集合了,妈我先走了!”

那小子拔腿就要跑。

徐玉秀想伸手去拉,却悬在空中。

她又瘪起了嘴,满眼不舍的看着远去的背影。

不过很快,那小子又定住了,转过头来,一边挥手,一边蹦起来喊了些什么。

不过人太多了徐玉秀没听清楚,好像是说要她照顾好自己。

徐玉秀想笑,明明才十五六岁的小家伙,还担心别人啊。

笑完,她又想哭了。

人潮汹涌,将对方淹没,好在那小子上车的车厢很近。

车站的同志,武装部的领导,送行的家属都挥舞着手上的红巾,给战士们送行。

伤感与激昂的氛围将整个车站填满。

“呜呜呜!”

伴随着火车的一声轰鸣,火车慢悠悠的启动。

人潮也跟着动了起来,顺着火车的方向小跑起来。

而火车上,程开颜则扯开油纸,低头啃了一口烤鸭。

徐玉秀裹挟在人群里,死死的盯着站在车厢门口旁边的身影,口中喊着什么。

“程开颜!快回头!你妈在喊你呢!”

身旁和他一个学校的,姓周的黑壮男生,连忙推了一把他。

他连忙回头看去,可这时……

火车速度越来越快,驶离了站台。

那个温柔削瘦的女人淹没在了人潮之中。

就像他在日记中写的那样:“我从未想过,只是因为贪吃这半只烤鸭,错过了和那个清瘦温柔的女人最后一次对视……”

“她没听清我说了什么,正如我也没听到她说了什么。”

……

这是徐玉秀烙印在心底的记忆,也是程开颜眼一点点写下的故事开头。

“嗯!”

程开颜放下笔,靠在椅子上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闭着眼让干涩的眼球得到滋润,慵懒的呻吟自他的口鼻中哼出。

写了快三个小时,他已经很累了。

心力憔悴的那种。

仅仅是一点开头,就让他写了将近三个小时。

他可以预见的是,这篇作品,肯定会写得很慢。

绝对维持不了之前那样惊人的速度。

“忙完了吗?”

身后传来一声幽幽的询问,熟悉且令人为之惊悚。

“嘶!”

“吓我一跳啊!妈!您走路没声音的吗?”

程开颜瞳孔一缩,倒吸一口凉气,随后猛然回头。

果不其然,身后站着母亲徐玉秀。

一身简单朴素的白衬衣,齐肩的长发带着湿润的芬芳,干净美丽的脸庞,漂亮精致的桃花眼微微发红,如清澈的湖水丛生不少波澜。

“是你太投入了,呵呵。”

徐玉秀温柔的笑了笑,然后伸出白皙但生了些许茧子的指头指了指靠窗沙发前的茶几上,那碗解暑的绿豆汤,“妈给你盛了绿豆汤,喝完就睡觉吧。”

她温和的眼神,一如从前。

虽然清楚自家孩子在写什么东西,但她还是没有贸然询问。

一来回忆感伤,二来写作是一件私人的事情。

她权当没看见。

“哦哦,谢谢妈,您早点睡吧,我喝完就去洗,洗了睡觉。”

程开颜笑得灿烂,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德行~”

徐玉秀忽然没有那么伤感了,一时间多云转晴,心情好了起来,嗔怪的白了他一眼,随后端起碗递到他手边,就离开了。

程开颜目送母亲的背影离开,房门咔嚓一声关上。

他低头看着手里盛得满满的白瓷小碗,里面儿的绿豆汤居然是红色。

虽然奇怪,他也没在意,咕噜咕噜喝了一口,抿着嘴里的味道,他不禁挑了挑眉:“真甜,还是像以前那样放了红糖吧?”

红糖是稀罕物。

生产的妇人没有奶水,就用红糖水来代替,喂给婴儿保命。

而绿豆汤这种东西,大家都舍不得放红糖。

但从小到大,徐玉秀在给程开颜煮的时候,偏偏会放上一整块红方糖。

一直是母亲最疼他了。

程开颜笑了起来,一口将绿豆汤喝干净,肚子里舒服了不少,人也精神了一些。

“放水,洗澡!”

洗完澡后,上床睡觉。

半年以来,程开颜的作息非常健康,现在即便是为了写作,他也不会熬到转钟。

今天更是写到九点就停了。

“咔嚓~”

关上灯,房间瞬间暗了下来,眼睛逐渐适应黑暗。

时不时划过的闪电,将卧室照亮。

程开颜躺在凉席上,将叠好的被单散开当被子盖着。

好了,安全感一下子就来了。

不一会儿,他就睡着了。

一夜无话。

夜晚,他做了个梦,梦到了入伍的那天,昔日话音历历在目。

不过,第二天早上,起来就不记得做什么梦了。

程开颜倒没有在意,翻身起床,准备洗漱。

走出房门,堂屋里徐玉秀正在扫地。

昨晚上几个人吃了不少瓜子,他还看到西瓜皮了。

“家里买西瓜了?”

程开颜看着垃圾桶里还留着红瓤的瓜皮,惊讶的问。

还有这玩意儿,自个儿怎么不知道?

“不是买的,你姐夫前几天送来的,说村里种了好多瓜,可甜了。”

徐玉秀解释一声,指着桌子后面依次摆放的四五个大瓜。

“我的意思是,为什么昨天没喊我?肯定都被心语那丫头吃完了!”

程开颜幽幽道。

“那确实,你说没什么事别打扰你,然后心语就自告奋勇的说她帮你解决掉,免得放坏了。”徐玉秀失笑一声。

“……”

程开颜无语,这死丫头这么皮跟谁学的!

没有计较,转身出门去厨房打水洗漱。

屋外的天空依旧乌云密布,看来昨晚上的一场大雨并不是绝唱,而是一个开始。

此时雨水淅淅沥沥,不大不小。

日常出门还没有大问题,但若是忽然下大了就成落汤鸡了。

舀了杯水,蹲在靠着水井的檐廊下刷牙。

隔壁詹家正在吃早饭。

现在夏季人们普遍醒得早,五六点起床的工人不要太多。

“王姨,您今天也要上班啊?”

程开颜看了眼靠在门框上吃饭的王樯阿姨,满嘴泡沫的问了一句。

“只有学生和闲人才放暑假。”

王樯瞥了他一眼,悠悠道。

事实上在高校里,暑假并不代表就没事了。

开不完的会,教学研修,理论课题研究,论文,实验……

数都数不清。

也就是像程开颜这样的闲职助教,能放暑假了。

即便是蒋婷也时不时去北师大开会。

而身为北京舞蹈学院这个月更是要举行舞蹈本科生单招考试,身为中国古典舞教授,一级舞蹈家的王樯自然走不开身。

其实今天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刘晓莉今天来北舞舞房练舞,王樯自然要领着她去见一些领导。

“还不是为你们家晓莉操心,没个人领着,她连舞房都难进。”

王樯解释道。

“实在麻烦您了。”

程开颜吐掉唾沫,语气十分诚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王樯阿姨之后就是带晓莉姐学习中国古典舞的老师。

和学校里的那些老师不同,王樯更偏向于师傅。

“……”

王樯点了点头,问:“你要陪着去吗?”

程开颜有点心动,不过还是拒绝了,“我去做什么,不用这么大张旗鼓的,她会有压力的。”

虽然说只是见面,但肯定会有舞蹈方面的考教。

他还是不去影响晓莉了。

“嗯,姨先走了,回来再告诉你好消息。”

王樯已经吃完饭,扔下一句,回去,然后提着公文包,推着自行车和詹文蕾一起潇洒的走了。

詹文蕾在前面骑着车,王樯则在后面打伞,小心翼翼绕过胡同里的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

好在没起风,不然一准成落汤鸡了。

二人花了四十分钟,终于抵达了位于紫竹院公园附近的舞蹈学院。

门卫室的木门前,一个清丽的身影打着雨伞站在屋檐下,静静看着远方,似乎在等什么人。

“那个是晓莉吧?来的好早。”

詹文蕾怕雨水打湿,缩着脑袋躲在雨伞下面,看到了远处的少女。

“是她,很守时的孩子。”

王樯满意的点了点头。

其实刘晓莉来晚一点,她根本不会说什么。

毕竟初来乍到,又下着雨。

难免会影响一点。

但刘晓莉这孩子还是来得这么早,甚至比他们约定的时间还要早。

她很满意,最欣赏的就是这样勤奋的学生。

舞蹈是需要不断练习,不断将一个个复杂的动作融会贯通,形成肌肉记忆的领域。

再高的天赋,都只能起到一小部分的作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勤奋练舞,才是决定能在舞蹈上走多远。

“王姨!文蕾姐!早上好。”

刘晓莉对走近的二人挥了挥手,笑着打招呼道

她今天的打扮非常简单,一个方便练舞的丸子头,不施粉黛的俏脸。

宽松长裤,修身T恤。

手里提着一个包,里面放着随身物品和两套舞服。

“晓莉,来得真早啊,今天跟我去见见我们的陈锦清院长,你虽然是我向学院推荐的,但还是她老人家点头同意,你才通过的。

你得做好准备,陈院长虽然温柔和蔼,但对舞蹈有着极高的要求,另外学院里一些领导对你的事情是有意见的,所以不要让我和院长失望……”

王樯阿姨认真的提醒道。

“放心吧!”

刘晓莉神色平静。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