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胜算六成对四成,优势在我

“教主,属下战败了!”

黑绮灵苦涩的看着阿卑罗王,他被种了三枚生死符,被又疼又痒、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足足一个时辰。

被王盛兰攻击的时候,黑绮灵误以为这是毒药、暗器,遭受痛苦后,猜到这是生死符,天山童姥的绝学。

作为血月神教护法,黑绮灵接触过很多隐秘情报,知道天山童姥是逍遥派大师姐,生死符是逍遥派绝学。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天山童姥和天山童姥的亲传弟子,唯一能施展生死符的女子,显然是逍遥派掌门人。

逍遥掌门,王盛兰。

李兆廷最宠爱的妻妾。

王盛兰先前那句话的含义是:李兆廷手中有两枚天剑五爵,除非阿卑罗王能击败李兆廷,否则,就算他把唐家灭门一千次,也不过是白费力气。

天剑五爵必须集齐五枚,否则只是破碎零件,送去当铺一文不值。

当铺当然会收青铜爵,秦朝时期的青铜爵是收藏家的宠儿,如果附带某些传说典故,价值能翻二三十倍。

但是,收藏古董,允许古董有轻微破损、裂痕、铜锈、铁锈,基础结构必须是完整的,不能是破碎零件。

寻宝比收藏更麻烦!

李兆廷的意思非常直白,要么血月神教放弃收集天剑五爵,要么直接过来打一架,我在城外荒山等着你。

单刀直入,却让人无可奈何。

阿卑罗王能怎么办?

王盛兰当着上百宾客的面,以天剑五爵为赌注约战阿卑罗王,如果阿卑罗王不敢应战,江湖同道怎么看?

血月神教弟子怎么看?

他们不认识王盛兰!

他们只知道教主怂了!

一个妇人,杀了蓝愁判官,重创黑绮灵,约战阿卑罗王,阿卑罗王不仅没报复回去,反而夹着尾巴跑路。

血月神教有什么用?

干脆解散吧!

去找个更加靠谱的老大!

就算阿卑罗王把此事宣扬出去,表示王盛兰只是传声筒,真正想与阿卑罗王一战的是李兆廷,那又如何?

邪门歪道,可以狠,可以毒,可以无可不做、不择手段,唯独不能怂,老大怂了,小弟们必然生出异心。

以天鹰教为例。

当年王盘山屠龙刀大会,张翠山和殷素素失踪,数家大派损失惨重,找天鹰教的麻烦,白眉鹰王怂了吗?

不仅没怂,而且鼓起勇气应战,与峨眉、昆仑等宗门激战十余年,连带着灭了几家小门小户,靠着断筋碎骨的鹰爪擒拿手,维护天鹰教的威严。

待到殷素素返回中原,解开十年前的误会,天鹰教的名头青云直上,中原黑道帮派大排名,能排在第六。

前五分别是:怒蛟帮、权力帮、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金钱帮!

血月神教和天鹰教都是教派,阿卑罗王年轻力壮,潜力远超年过七旬的白眉鹰王,却被天鹰教稳压一头。

原因很简单。

血月神教缺乏战绩。

除了黑绮灵、蓝愁判官等上代教主培养的人才,没有高手来投奔。

人才储备方面,血月神教远不如有河间双煞、青海三剑的天鹰教。

阿卑罗王对此颇为头疼,想尽办法提升血月神教的声威,投靠青龙会、编造马甲、以白道的身份行走江湖、找寻天剑五爵,都是为了扩充势力。

奈何,中原武道底蕴太过充沛,休养生息二十年,高手井喷,各大门派都有天骄在江湖中历练,血月神教这种不软不硬的邪魔外道是最佳目标。

近两年,血月神教被峨眉、巴山、天山、武当等门派的年轻弟子,毁掉五六座分舵,从地上转到了地下。

阿卑罗王既不能大开杀戒,也不能主动认怂,导致矛盾越来越多。

血月神教的发展陷入凝滞。

如果能度过这场灾难,后面必然是青云直上,不说取代五大黑道帮派,取代青衣楼、迷天盟,毫无问题。

如果不能度过这场灾难,血月神教要么四分五裂,要么走向灭亡。

天剑是破局的契机。

阿卑罗王是天剑五爵后裔。

“得天剑者得天下”的口号,脑子正常的肯定不信,但是,天剑肯定是一把神兵利器,不亚于倚天屠龙。

阿卑罗王是剑客,有天剑相助,战力至少能提升五成,他找个机会,与天鹰教、无敌门之类的宗派打一场,覆灭几家中型宗派,就能树立威严。

问题是……问题是……

李兆廷找天剑做什么?

他不是有紫青双剑吗?

难道李兆廷想做天下之主?

给李兆廷泼的脏水非常多,最夸张的市井传闻,李兆廷是身高八尺腰围八尺无女不欢的“方块砖头”,但绝对没有人给李兆廷造谣“想造反”。

且不说李兆廷无兵无将,江湖名声非常不利于招揽下属,就算李兆廷天上掉系统,造反成功,那又如何?

当皇帝对李兆廷唯一的加持,或许是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问题来了,就算不做皇帝,难道不能三宫六院?

阿卑罗王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低头看向黑绮灵,黑绮灵中了生死符,此后八十一天,每天都会遭受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一日强过一日,接下来八十一天痛苦日渐降低,周而复始,痛苦无穷无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血月神教有三位高层长老,蓝愁判官被王盛兰打死,血凤凰专修毒术,若是黑绮灵被生死符折磨死,阿卑罗王变成光杆司令,谈什么扩充势力?

想到此处,阿卑罗王越发恼怒。

堂堂天罡魁首、风流种子,不去思索破碎虚空,不去陪伴娇妻美妾,偏要找什么天剑,你怎么这么闲啊?

闲得蛋疼,你去挑大粪啊!

阿卑罗王挥出一掌,希望用真气压制生死符,奈何生死符阴阳交互,有独门密码,天山六阳掌是解码器。

除非是精通阴阳武道,对真气波动异常敏感的大宗师,否则任凭功力何等高深莫测,最终难免弄巧成拙。

力气小了,没什么用。

力气大了,当场殒命。

黑绮灵劝道:“教主,不要为属下耗费功力,除了天山童姥、王盛兰,没人能救我,生死符,名不虚传!”

黑绮灵咬牙切齿,面色狰狞。

天山童姥凭生死符收服三十六洞洞主七十二岛岛主,这些妖魔鬼怪多是邪魔外道,阴险狠毒,反复无常。

能让这些妖魔鬼怪服服帖帖,为奴为婢,生死符的恐怖可见一斑。

黑绮灵本以为是江湖人夸大,把贪生怕死归结为疼痛折磨,如果生死符真有这么厉害,天山童姥怎会甘心留在天山缥缈峰,怎么不去称霸江湖?

今日才知,传闻都是真的,不仅没有丝毫夸大,反而削弱了几分。

又疼又痒,无休无止,全身好似有几万只蚂蚁在爬,在啃啮血肉。

疼痛如凌迟,麻痒直入骨髓,恨不得把全身血肉抓烂,把骨头抓碎,一把抓碎头盖骨,把脑浆抓挠出来。

用绳索绑缚,会疼的挣开绳索。

用点穴止住动作,会在极致的折磨下逆转真元,硬生生冲断经脉。

就算把自己打晕,昏昏沉沉的晕倒在地,身体也会感知到痛苦,打摆子般不断颤抖,梦到亿万妖魔鬼怪。

阿卑罗王喝道:“传扬出去,我接受李夫人的战书,条件是,解开黑绮灵的生死符,三天后,生死决斗!”

“教主,这样会……会……”

“三天时间,足够了!黑绮灵,我受够现在的日子!我不想这样!要么得偿所愿,要么轰轰烈烈的战死!”

“如果李兆廷出手呢?”

“约战我的是王盛兰,如果我光明正大的应战,以王盛兰的性格,肯定不会让李兆廷出手,这是我的机会,对付王盛兰,我至少有六七成胜算。”

“李兆廷会指点王盛兰武艺。”

“王盛兰天生神力,擅长枪法,出手方式以直来直去、势大力沉为主,李兆廷能提供的指点非常有限,如果王盛兰弃枪练剑,反而是我的机会。”

“属下这就去安排。”

“你直接去找王盛兰就行。”

“王盛兰会为属下解除生死符?久闻王盛兰性格豪爽,光明正大,但再怎么光明正大,也不会这般大意。”

“王盛兰愿意解除生死符,说明她不怕我逃跑,说明李兆廷在潼关,说句不好听的,我更希望她不愿意。”

“属下也是这般想法。”

黑绮灵是上代教主的徒弟,按照辈分与阿卑罗王平辈,但事实上,阿卑罗王是他看着长大的,视若亲子。

如果能用自己的命,换取阿卑罗王三成胜算,黑绮灵当场抹脖子。

……

王盛兰不擅长隐藏身份。

找到王盛兰是非常容易的事。

“见过李夫人!”

黑绮灵拱手一礼,递出请帖。

举拳难打笑脸人。

黑绮灵看过天机阁售卖的情报,知道李兆廷的娇妻美妾,在单独出门的情况下,喜欢被称为“李夫人”。

“这是什么?”

“教主同意您的约战。”

“这是聪明人的选择,我觉得阿卑罗王不是蠢人,肯定比我聪明。”

王盛兰打开战书,上面写着:

逍遥派掌门王盛兰尊前:

承君约战,敢不奉陪?唯黑绮灵苦尔生死符,须即解之,以示公允。

三日后,城外荒山,决死一战。

某自视有六成胜算,君擅枪法,直来直往,若弃枪易剑,正中下怀。

胜负各安天命,毋悔毋惧。

血月神教教主阿卑罗王谨具。

王盛兰看完挑战书,满脸黑线的看着黑绮灵:“我收回刚才的话,阿卑罗王一点也不聪明,蠢的很幸运!”

愚蠢怎么能与幸运沾边?

二者当然能沾边。

蠢人能活下去,本就是种运气。

——傻人有傻福。

黑绮灵怒道:“李夫人,在下一直以礼相待,阁下何必出口伤人?”

王盛兰耸耸肩:“我原本以为阿卑罗王接受挑战,是看出我的计划,根据战书分析,他什么都没看出来。”

“请李夫人指点。”

“看过天机阁卖的情报吗?我夫君出门的时候,往往会带着什么?”

“骏马老酒,灵犬元宝,贴身丫鬟至少带一个,美人至少带一个。”

“所以喽!我故意放你回去,是想让你引路,带我找到阿卑罗王。

如果阿卑罗王拒绝应战,就算他有千百种易容身份,瞒得过天下人,瞒得过下属,但肯定瞒不过狗鼻子。

答应挑战,他的对手是我。

拒绝挑战,他的对手是我夫君。

我原本觉得你们能看出来,没想到你们一无所知,我说你们是蠢货,这难道是冒犯?你觉得我在冒犯你?

我不算什么江湖风云人物,我夫君肯定算吧?天机阁的情报很贵吗?血月神教连‘江湖月报’都买不起?

我夫君的行为习惯,江湖月报记载的清清楚楚,没事多看几本书。

挑战书我接受了。

回去告诉阿卑罗王,除非他有本事逃过狗鼻子,否则别耍小花招。

这个算是回礼!”

王盛兰在黑绮灵身上拍几下,解了他的生死符,递过去一张面具。

阿卑罗王的铁面具。

黑绮灵满脸黑线,默然不语。

王盛兰的脑回路并不奇葩,但在王盛兰提起之前,谁也想象不到。

细细分析,确实是这个道理。

黑绮灵不是挑战书,而是追踪阿卑罗王的定位器,从黑绮灵返回血月神教分舵开始,阿卑罗王就暴露了。

“多……多谢李夫人指点!就算死在李夫人手中,也能死而瞑目。”

“最后提醒你一次,千万千万不要耍小聪明,我家夫君脾气不好。”

“我听说李大侠很温和。”

“玉燕可以逛街买肉夹馍,我可以去唐家吃席,他只能在客栈撸狗,他的脾气能好吗?狗毛都快掉光了!”

“……”

黑绮灵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怕继续留下来,被王盛兰改变人生观价值观,变成神经病,就算三天后被打死,他希望死的时候是正常人,到了地府是正常鬼,而不是逗比!

王盛兰:我明明在好好说话,一句脏话也没有,黑绮灵怎么跑了?

王盛兰拉住一个人,询问本地小吃街的位置,去品尝正宗潼关肉夹馍,顺便看看有没有祭祀马超的庙宇。

潼关是马超最大的光辉,杀得曹操割须弃袍,后世对此多有纪念。

任何以三国为背景的游戏,对于马超的塑造,多会采用割须弃袍的典故设计技能,马超的技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制曹操,比如某款卡牌游戏。

马超是枪术高手,王盛兰同样是枪术高手,祭拜先贤的时候,或许能得到一些启示,领悟枪法至高境界。

枪是沙场兵刃。

最强的枪法,必然来自沙场。

……

江玉燕提着油纸包返回客栈。

元宝兴奋的跑向江玉燕,狗是最缠人的宠物,却也经不住天天撸狗,毛茸茸的狗脑袋,差点变成地中海。

江玉燕扔给元宝几根大骨头,元宝抱着骨头猛舔,咬的嘎嘎作响。

“老爷,正宗潼关肉夹馍,无论白馍还是卤肉,都是人间极品,我一口气吃了三个,晚上还想再吃三个。”

“哎呀!真是无聊,无聊透顶,肉夹馍的卤肉,能不能换成龙肉?”

“奴婢……奴婢下手重了点!柯百岁气得吐血,只剩下半口气了。”

“你把柯百岁打死了?”

“奴婢……奴婢把他气死了!这个真的不怪奴婢,是他自己气量小,我看不起他想做叛徒,他就吐血了。”

江玉燕把事情解释一遍。

“老爷,奴婢真的太冤了!青龙会多行不义,一个好人也没有,都是背后捅刀子的高手,这事谁不知道?

骂青龙会的人多了,青龙会每天被骂几万次,柯百岁还没习惯吗?

我甚至没有骂出声,只是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柯百岁就吐血了。

老爷,您给奴婢评评理。

这是谁的责任?”

江玉燕觉得自己非常委屈。

如果是李兆廷的超级嘴炮,就像骂火工头陀那样,把人骂的走火入魔、癫狂如鬼,可以说李兆廷口才好。

江玉燕不仅没有半句脏话,反而在收钱的时候,主动给柯百岁打折,一点好处都没捞,他凭什么要吐血?

李兆廷把江玉燕搂在怀里,轻轻捏捏她的鼻尖:“这件事都怪我。”

“奴婢不是这个意思。”

“但是,这确实是我的责任。”

李兆廷岂能不知柯百岁的想法?

往常时日,青龙会被骂,柯百岁觉得是失败者的无能狂吠,觉得是伪君子的沽名钓誉,觉得是江湖豪侠取胜后的耀武扬威,这些全都可以忍受。

青龙会可以被江湖散客谩骂,可以被茶楼酒肆的说书先生编段子,可以被陆小凤、楚留香、李兆廷鄙视。

唯独不能被江玉燕骂。

不在于江玉燕的出身,不在于江玉燕从微不足道的小丫鬟咸鱼翻身,踩在柯百岁头上,而在于她的转变。

原本大家都是无情无义、不择手段的毒蛇,在李兆廷的影响下,江玉燕有了良心,从毒蛇变成蟒、蚺、蛟,一点点褪去毒牙蛇皮,进化成蛟龙。

这是柯百岁绝对无法忍受的。

举个例子,《水浒传》中最让杨志破防的是什么?不是牛二撒泼,不是吴用智取生辰纲,不是仕途不顺。

最让杨志破防的事情是,高俅对他秉公执法,义正言辞的罢免他。

高俅算什么狗东西?

堂堂杨家将后裔,被高俅这个狗东西理直气壮的训斥、罢免,高俅说的每句话都是对的,都是秉公执法。

曾经咱们俩都是烂人,如今你能站在道德制高点鄙视我,无需言语,只需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彻底破防。

没被当场气死,算柯百岁命硬。

李兆廷没有解释这些事,江玉燕或多或少能感觉到理由,心说柯百岁的试探毫无意义,柯百岁不可能背叛,他与青龙会牢牢绑定在一起,但是,如果柯百岁的话,被大龙头知道了呢?

大龙头不是宽宏大量的人!

(本章完)

第450章 伐“李”十策,快去请慈悲阎罗

第450章 伐“李”十策,快去请慈悲阎罗……

古汉阳被唐家拒之门外。

对此,李兆廷表示,活该。

唐家的做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唐家古家订了娃娃亲,约定在唐若萱二十岁时,古汉阳正式登门提亲,唐家摆了宴席,邀请了亲朋好友。

一切前期准备都是唐家做的,古汉阳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生日当天及时赶到唐家,这有什么难度吗?

如果古汉阳遭遇强敌,被人打的全身骨折,需要休养一段时间,只需派人传个口信,就能维持两家体面。

古汉阳为何来晚了?

半路贪玩,游山玩水,还招惹了一个名叫黄湘的女子,唐总镖头绝对不接受这种荒诞、滑稽的胡言蠢话。

你知不知道自己来做什么?

你有没有把我女儿放在心上?

就算遇到不可抗力,派人给我送个口信,我把定亲日期拖延几天。

退一万步说,不喜欢娃娃亲,看不上唐若萱,你特么提前告诉我!

请帖发了,宾客来了,最后新郎官迟到了,血月神教都比你准时!

唐总镖头闭门不见外客,让人把二十年前定娃娃亲时,两家交换的信物还给古汉阳,唐古两家再无瓜葛。

古汉阳没有死皮赖脸留下,也没有过多解释,带着师弟离开唐家。

一方面,古汉阳确实错了。

另一方面,对于娃娃亲,古汉阳并不是很喜欢,他崇尚自由恋爱,在与黄湘接触中,两人成了欢喜冤家。

最后一方面,古汉阳初出茅庐,没有江湖经验,对江湖帮派的人情世故没什么了解,有蠢萌蠢萌的天真。

萌是因为他的容貌很俊俏。

蠢是因为这件事确实非常蠢。

拜别唐府,古汉阳垂头丧气去往小吃街,好不容易离开师门,他要和师弟四处玩玩,玩够了再返回师门。

“兄台似乎不太开心。”

李兆廷熟络的坐下拼桌。

古汉阳抬头,差点吐出来。

“李……李……你是李……”

“你认识我?”

“在下古汉阳,青城弟子。”

“哦~唐若萱的未婚夫?”

“现在不是了。”

“我能说你是活该吗?”

“当然可以。”

“你在青城派修道多少年?”

“十五年!”

“修道十五年,还这么跳脱,青城派的养气心法,你一点没学会。”

“青城派没几个人学得会,武功最高的怒真人,同样学不会养气。”

“你不怕我?”

“怕有什么用?如果你要杀我,谁也挡不住你!如果你不想杀我,我又何必畏畏缩缩?大不了被揍一顿。”

“你的性子,还真是……”

“真是什么?”

“真的很适合修道。”

李兆廷看出来了,古汉阳的脑子和厉盼归差不多,不是修道有成,是单纯的没心没肺,什么都不会挂怀。

“我想找你换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大约三年前,有个擅长醉拳的酿酒商人,送给你一件信物,那件信物名叫天剑五爵,我正在收集此物。”

“这是前辈所赠,李大侠,无论你给出什么条件,我都不能答应。”

“如果那位前辈答应了呢?”

“他……你把他……”

“我给他三坛百年陈酿,一套醉仙望月步,并答应他给你足够的补偿,他同意交换,天剑五爵事关重大,引来诸多觊觎,留在手中,并非好事。”

“原来是这样,嘿嘿!既然张前辈同意交换,我直接送给李大侠。”

古汉阳掏出一个小锦囊。

锦囊里面藏着小小的青铜环。

这是青铜爵两侧的“握把”。

所谓的“天剑五爵”,其实就是青铜爵的杯身、握把、三根底座。

吴家掌握的是杯身。

张家掌握的是握把。

其余三家手中都是尖细的底座,就是三根小圆锥,很容易藏起来。

唐家藏在项链里面。

黄家藏在金钗里面。

萧家后人武功高强,无需隐藏。

李兆廷收起碎片,笑道:“我从不白拿别人东西,小兄弟,我教你一套吃喝玩乐的功夫,助你环游天下。”

“吃喝玩乐的功夫?”

“随我来。”

李兆廷抓起古汉阳的肩膀,几个闪身到了城外,随手折断两根树枝,轻轻搓了两下,搓成两把纤细木剑。

“看好了,我只演示一遍!”

李兆廷演示一套极为灵动、潇洒的剑法,古汉阳生性跳脱、活泼好动,让他乖乖打坐练气,绝对不可能。

就算点了古汉阳的穴位,强行把他摆成五心向天的姿势,还是不行,他身体不能动,脑子依旧天马行空。

养气需要的是静心。

心不静,就算摆出五心向天的姿态假装练气,不过是“假努力”。

就像某些同学,最早起床晨读,晚上打着手电在被窝看书,随身携带背单词的小册子,吃饭上厕所都在看书,笔记本密密麻麻,课本到处都是标注,期末考试,抓耳挠腮,成绩倒数。

这种努力是做给别人看的,是假装努力来感动自己,实则没卵用。

古汉阳的性格与小鱼儿颇有几分相似之处,除非经历生离死别、深入骨髓的痛苦,永远不可能做出改变。

但是,为什么要改变?

凭什么要别人经历苦痛?

李兆廷没那么无聊。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事!

创出这套剑法的时候,李兆廷把上述心思作为理念,融入剑意,古汉阳大有知己之感,下意识随之舞动。

不知不觉间,古汉阳进入顿悟。

清醒过来的时候,李兆廷已经悄然离开,身边插着一把木剑,剑身写着练气口诀,从外而内,练剑时自然而然练气,性格越活泼,剑法越灵动。

旁边大树上写着剑法名字。

——这套剑法是我从猿猴、猩猩身上领悟到的,名为:灵猿剑法!

古汉阳摸摸自己的帅脸。

“我长得很像猴子吗?”

“不愧是江湖最奇葩的高手,天罡魁首的心思,正常人难以理解!”

“这套剑法真的很不错啊!充满市井生活气息,剑招生机勃勃,不如名为市井剑法,让我做个市井奇侠。”

古汉阳话音未落,李兆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想做市井奇侠,去燕云十六州看看!在界河(海河)两岸,有个特殊州府,遍地都是市井奇侠!”

“李大侠,我就是说着玩玩!”

“古老弟,我也是说着玩玩!”

“海河真的有很多奇人吗?”

“多到超出你的想象。”

这地方的奇人异士太多了。

多到没有狠活,根本混不下去。

刷子李,最好的粉刷匠,每次刷墙都穿一身黑,与主人家约定,只要身上有一个白点,白刷墙,不要钱。

泥人张,名气太大,不必赘述。

张大力,天生神力,本地有个谁也举不起来的石锁,有人高价悬赏,张大力举起石锁,发现锁头刻着“唯有张大力不算”,神力自此名传天下。

还有什么神医苏七块、酒婆、蓝眼之类的奇人,绝活各不相同,天桥剧院更是一绝,本地观众喜欢喝倒好,撑得住本地观众检验的,都是名角。

可惜了,州府分成好几块,名字还没定下来,让李兆廷分外无奈,或许可以忽悠赵祯去一趟,走水路,从此地码头登陆,名字就能确定下来了。

李兆廷掂掂荷包。

荷包里面是三枚天剑五爵。

名声是很有用的工具。

李兆廷的基础名声是大侠,不是仁义无双大侠,是心狠手辣大侠。

侠客,能得到很多人信任。

心狠,免得某些人蹬鼻子上脸。

在名声的加持下,李兆廷轻松收集三枚天剑五爵,除了血月神教,所有人都很满意,最后两块在哪里呢?

最后两块在血月神教。

一块在阿卑罗王手中。

一块在血月神教神医黄湘手中。

黄湘是黄家后裔。

但是,她对此一无所知。

黄湘是个弃婴,自幼被遗弃,除了襁褓中的金钗,没有任何信物。

天剑五爵藏在金钗里面。

李兆廷悄悄跟着古汉阳,在杂货铺中找到黄湘,顺走了她的金钗,快速找到天剑五爵,把金钗还了回去。

有些事,最好不要知道。

弃婴想找到父母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母亲是“叶二娘”呢?弃婴,从未享受过来自亲生父母的好处,那就不要背负罪责,有些事情,忽略即可。

萧廷做梦也不会想到,李兆廷能在短短两三天时间集齐四枚天剑五爵,李兆廷也没想到,本想做比克大魔王,等着阿卑罗王送上门,没想到误打误撞成了龟仙人,果然更适合做好人。

比克大魔王是要被消灭的。

……

柯百岁死了。

阿卑罗王赶到绸缎庄的时候,负责接待他的是先前的小伙计,他原是柯百岁的助手,继承柯百岁的位置。

阿卑罗王不在乎柯百岁怎么死,只想知道三天内能聚集多少力量,为了得到天剑,阿卑罗王要拼死一搏。

如果是李兆廷约战他,阿卑罗王有多远跑多远,半成胜算也没有,血月神教解散,总好过被人大卸八块。

王盛兰约战,阿卑罗王看过王盛兰的详细资料,自忖有六成胜算。

唯一的难点是,拖住李兆廷。

拿到天剑五爵后立刻跑步,不给李兆廷出手机会,阿卑罗王可以放弃血月神教全部人马,只求一天时间。

阿卑罗王准备好骏马,顺着血月神教分舵跑路,换马不换人,只要能拖延一天时间,就能跑到千里之外。

到那时,谁能找到他的踪迹?

面具一摘,直接变成白道侠客。

问题来了,谁负责拖住李兆廷?

拖住李兆廷的代价是性命。

让大宗师级别的高手主动送命,就算是亲爹,也做不到这么拼吧?

阿卑罗王只能请青龙会相助,他是青龙会龙头,是青龙会刑堂堂主,专门负责肃清叛逆,威慑力非常高。

“方圆三百里,能在一天半时间赶来的高手,把他们的资料给我!”

约战时间是三天,一来一回,只剩一天半时间,半点也不能浪费。

小伙计掏出一叠资料。

“龙头,小的……小的……”

“有话直接说,别墨迹!”

“小的有个建议,没有人愿意豁出性命对付李兆廷,就算被谎言蒙骗,看到李兆廷瞬间,谎言立刻被揭穿,以这些人的性格,要么直接卖掉龙头,要么反戈一击,邀请他们只会添乱。”

“你有什么建议?”

“疯子!狂人!老武者!

疯子不知道李兆廷是什么人,只要把他忽悠住,他就是您的利剑。

狂人狂妄无边,没有恐惧,觉得李兆廷是小辈,名气是吹出来的。

老武者年老体衰,命不久矣,想在临死之前绽放最后的武道光辉,死在李兆廷剑下,总好过死于床榻,只要不是声名狼藉的老魔头,李兆廷很愿意成全他们的心愿,来一个还施彼身。

关东武林大会上,枯竹庵主只剩九招之力,李兆廷硬接九招剑法,领悟越女神剑,让枯竹庵主含笑而终。

如果是为了拖延时间,这些年老体衰的老武者更有价值,李兆廷学会他们的剑法,把剑法推衍的更强,让他们在死前看到自家剑法的终极境界。

君子可欺之以方。

李兆廷看似魔头,实则君子。

这是唯一击败李兆廷的机会。

属下胡乱出谋,请龙头指点。”

小伙计得意的看着阿卑罗王。

嘴上说的谦虚,眼神满是精光。

阿卑罗王双目失明,看不到小伙计的表情,却能听出语气中的狂傲,得志便猖狂,这种人往往不得好死。

“说完了吗?”

“说……说完了!”

“这件事交给你处理,如果你能把疯子、狂人、老武者找来,我推荐你成为新的管家,彻底取代柯百岁。”

“属下多谢龙头赏识。”

“去做事吧!耍嘴皮子没用!让我看到结果,我才方便帮你说话。”

“属下定然尽力而为。”

小伙计兴高采烈的去做事。

柯百岁活着的时候,为这些事做了很多准备,日夜都在分析李兆廷,思索十种对策,这些被小伙计看到,拿来向阿卑罗王邀功,随后动身做事。

附近确实有符合条件的人。

柯百岁来到潼关,就是为了招揽最重要的那个人,万没想到,还没为此付诸行动,就被江玉燕气得半死。

小伙计拿出一叠卷宗。

最上方画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老人须发皆白,总是笑呵呵的,看起来像是喝茶打牌下棋的二大爷,每个小区都有,小孩子们非常喜欢。

这种总是带着慈祥微笑的老人,大多喜欢孩子,会随身携带糖果。

卷宗下面是老人的名讳。

——慈悲阎罗·公孙乌龙!

慈悲,说的是此人容貌慈祥,满口善哉善哉,看谁都是笑呵呵的。

阎罗,说的是此人喜怒无常,动辄杀人害命,双手沾满无数血腥。

没有人知道公孙乌龙的喜怒,也没人知道说什么话会得罪他,只知道公孙乌龙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相谈甚欢的热烈氛围中,一指头把人点住,用几百种酷刑折磨,直到把对方折磨成一团蠕动的血肉,完全看不出人形为止。

与公孙乌龙接触是很危险的事。

公孙乌龙的脾气太过古怪,谁也不知道他的喜好,你夸他,他觉得你是在骂他,你骂他,还是在骂他,只要他觉得不高兴,他会立刻出手偷袭。

葵花点穴手这门绝学,被公孙乌龙练到登峰造极、超脱藩篱的程度,就算葵花老祖,也未必有这等修为。

盗圣白玉汤的葵花点穴手,与公孙乌龙相比,稚嫩的像是孩子,想练到这种程度,至少差了二十年修行。

青龙会为了调查公孙乌龙,前后付出三十多个探子,这些探子都是久经训练的精锐,有茶博士,有剃头匠,有炒菜师傅,有摆摊下棋的街头棋王,他们无一例外,都被公孙乌龙识破。

公孙乌龙异常敏锐,只要感觉到一点点风吹草动,感觉到窥探、探查、审视的眼神,立刻出手偷袭对方。

杀人之后,立刻逃到数百里外。

直到青龙会花费重金,收买公孙乌龙的徒弟,这才得到基础情报。

公孙乌龙的徒弟姬无病,饱读诗书却无恶不作,绰号“丧心病狂”,青龙会分舵舵主之一,是小伙计忽悠公孙乌龙的底气,想到飞黄腾达的生活,小伙计定了定神,去找寻公孙乌龙。

三日时间很快过去。

决战日期快速来临。

三天,听起来不算很多,却足够把消息传到四五百里外,听到消息的人快马加鞭赶来,正好能看到决斗。

阿卑罗王豪气的搭建了擂台。

这种决斗,必须公开举行,只有借助上千观众的“势”,才能让李兆廷在台下观战,若是私下决斗,李兆廷一剑秒了阿卑罗王,有谁会知道吗?

这是江湖最反直觉的真相:越是阴毒鬼祟之辈,越期待公平决斗!

在场数百上千观众,至少有半数是阿卑罗王请来的,申时三刻,阿卑罗王飘然而至:“王掌门,我来了!”

“来就来呗!”

王盛兰嘴里叼着半个肉夹馍,三口两口吃下去,擦了擦手,扛着霸王枪跳上擂台,身边是江玉燕和元宝。

李兆廷并未前来观战。

阿卑罗王见此,心头大喜。

“王掌门,俗话说的好,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你这般轻松随意,等会儿恐怕会吃大亏,本座不是泥捏的。”

“你此战必败!”

“为何?”

“因为你对此战没有自信,一个没有自信的人,面对霸王枪的气势,肯定会退避三舍,不巧的是,你为了不让我夫君出手,故意修建一座擂台。

擂台决斗,你能退到哪里去?

你不敢接我的霸王枪,只能任凭我积蓄气势,等你退无可退,我会用蓄势百招的霸王枪,把你轰成碎片。

如果是在山地交战,你可以翻山越岭闪避枪锋,这里是擂台,从你选择搭建擂台开始,这一战必败无疑。

阿卑罗王,我给你认输的机会。

你主动跳下擂台吧!”

王盛兰一枪在手,气势如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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