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香飘万里

萧逸和梁小鱼都预料生意会火爆,结果两个人全都预料失准,无数的客商从门前飘过,就是不进来,对那面迎风飘舞的杏黄色大酒幌视若不见,仿佛一个个全是睁眼瞎一般,开业整整一个上午,无愁居一坛子酒也没卖出去。

生意不好,梁小鱼的小黄牙都暗淡了下来,招募来的伙计们更是垂头丧气,如果无愁居维持不下去,那么他们刚得到的碗饭也就砸了;见此情景萧逸又蹲在地上开始拔头发了,“到底什么情况啊!自己的蒸馏酒绝对是跨时代产品啊!没理由不受欢迎啊!……再看看那面大酒幌子,也没有错别字啊!怎么这些人全根睁眼瞎一样看不见呢……,等等!……看不见?睁眼瞎!……”

“哈!哈!……哈!”终于想明白其中关键的萧逸仰天大笑,顺手从酒楼里拿起一坛子‘无愁酒’直接就摔在了门口的大街上,粉碎的酒花飞溅了一地,萧逸的举动把一众伙计们吓得目瞪口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明白其中奥妙的梁小鱼也举起一坛子酒奋力摔碎在大街上,与萧逸一起仰天大笑起来……

就在一众伙计们以为两位老板因为生意不好得了失心疯时,借着寒冷的北风,从摔碎的酒坛处,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气飘满了整条街道,钻进了所有人的鼻孔,真的是香飘万里,闻之欲醉!

道理很简单,萧逸的酒幌子没问题,关键是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低的让人发指,一千个人里起码九百九十九个是‘睁眼瞎’,何况这些走南闯北的塞外豪商大都是一些刀头舔血的粗鲁汉子,让他们拔刀砍人就没问题,让他们看书识字,那就只能是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了……

既然视觉广告不灵,让就只好对嗅觉下手了,两坛子酒摔下去,比写任何长篇大论都管用;果然在扑鼻的酒香吸引下,生意上门了……

……………………

中午时分,从镇子外官道上来了一群贩马的客商,为首两人都是四十岁上下的年纪,身穿上等的狐皮大氅,腰系虎皮带,脚下厚底牛皮快靴,腰间挂着兵刃,胯下骑得都是上等的匈奴战马,一副豪商的打扮;其中一人金色面孔,另一人面如银盆,两人都是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眼神转动之间,神采飞扬!

身后带着数十名伙计,皆是膀大腰圆、身材魁梧的彪悍之士,人人刀枪在手,还背着弓箭,显然是常年在塞外讨生活的样子。

一行人马很快来到镇子门口,顿时一股子酒香就顺风飘来,顺着酒香味抬眼一看,顿时那面硕大的酒旗就引入了眼帘:“三碗不过河!好大的口气”,银色面孔的首领有些不屑说道。

“之前我数次路过此处,没见过这家酒楼,看来是新开的买卖,正好弟兄们都乏了,走!都去喝上几杯,今天我请客,看看这酒楼是否名至实归”;另一个金色面孔首领说道。

“谢老大的赏!”众人立刻欢呼一声,安置好马匹,向无愁居大步走来,还未走近门口,一股更加浓烈的酒香就扑鼻而来,“这酒不一般呀!”金色面孔提鼻子一闻,再看看门口的那副对联,“高人手笔”!

当为首的两个客人闻着扑鼻的酒香来到酒楼门口,并免费品尝了头一碗酒后(萧逸出的促销手段,对于跑过几年业务的萧逸来说,这些手段,都是哥当年玩剩下的。),生意开始了。

还有什么比在北方寒冷的冬季喝一碗烈酒更舒服的事吗?众人立刻开怀畅饮起来,何况这个酒入喉如刀,透人肺腑,到了肚子里就跟火烧一般,最符合这些彪悍汉子的胃口了,不多时就暖气上涌,热汗直淌了……,许多身体强壮的伙计喝到兴起,甚至都脱了皮袄,露出黑乎乎的护心毛,开始吆三喝四的划起拳来……

“哥俩好呀!……三星照啊!五魁首啊!”……热闹的划拳声无形中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向无愁居涌来,这才是最好的广告!

马队为首的二人在同样喝的心花怒放的同时,互相看了看,同时意识到,一个天大的商机就摆在面前,他们的马队平时除了去塞外贩卖牲畜外,也带些紧俏的物资,而烈酒绝对是冬季北方的最爱,而且,这要是走私到塞外匈奴人那里……

招手叫过身旁服侍的店小二,金色面孔的开口问道:“小二哥!你家这酒真是不错,不知叫何名字,是哪里所产?”

“回二位客官的话,您喝的这酒叫做‘无愁酒’,是本店的老板亲手所酿,别看是新酿的酒,可滋味深厚,入喉如火,比得上陈年的老酒,一般人喝上三碗就会醉倒,起不了身,也就过不去前面的盘龙河,正所谓“三碗不过河”;说完一指门前正在迎风飘摆的硕大酒旗。

二人抬头,又重新仔细打量了一遍酒幌子上那五个烫金大字,‘三碗不过河!’--笔力雄浑,隐约中还有一丝金戈铁马之气,显然那写字之人还是个会武艺的。

二人不约而同的点头道:“酒好!字好!你们老板的本事更好!老板是那一位,快给我等引荐一番。”

“回二位客官,我们酒楼有两位老板,一位姓萧,有事外出,不在这里,另一位姓梁,正在柜台上”,说完用手一指,果然在柜台里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正数钱数的手抽筋,一嘴小黄牙光华闪闪……

二人大步走到柜台前,拱手行礼,“梁老板,我们乃是中山商人,我叫苏双,这是我的结拜弟兄张世平,您这如此好酒……”

如果萧逸在这里,听到这两个名字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苏双,张世平两人正是当初在逐县资助刘备起家的大商人,他们一次就送给刘备良马五十匹,金银各五百两,镔铁一千斤,正是靠着这第一笔资助,刘备才开始了自己争霸天下的梦想……

有了第一个客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大量精明的客人在喝完酒后都会直接打听酒的来源,在得知是酒楼自己酿制的以后,开口就要定货,而且是大批量的订货,当得知暂时没有那么多酒后,当时就拍在哪大笔的定金,就这还怕酒楼不收,极品的好酒,贩卖到哪都是暴利,这些走南闯北的客商,个个都是眼力超群之人。

一天,仅仅一天,酒楼里所准备的蒸馏酒全部卖完,而且还收到大笔的订单,于是一方面伙计们彻夜赶工的蒸酒,另一方,梁掌柜又贴出招工告示,这次一下招工一百人……

看着爆满的生意,再看看怀里鼓了起来的荷包,萧逸终于松了一口气,小道观的财政危机终于解除了,他带领大家不但解决了温饱,而且奔上了小康的道路,自己的‘马驹白菜’又可以天天吃上白菜心了;老道出尘子也有钱继续给山下的贫苦百姓免费看病送药了……

一切都走上正轨后,萧逸把酒楼里的事物都交给梁小鱼打理,自己带着大牛和马六又回到了山上的道观里,继续自己的小道士生活,清晨跑步,白天习武,夜晚泡药浴,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的样子……

在萧逸眼里酿酒挣钱只是生活的手段,却不是生活的目的,要知道,在未来的乱世里,只有自身真正的强大起来,才能保护好自己珍爱的一切,钱财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

(本章完)

第24章 胡服骑射(一)

财政问题解决之后,小道观又恢复了平静,另一件事情列入了萧逸的日程表,而且是急不可耐--学骑马!

在这个没有汽车的时代,骑马就是最快捷、最威风的交通方式了,如果你骑一匹好马在街上跑一圈,就跟后世开一辆法拉利在大马路上兜风一样,绝对是又潇洒、又有面子的事情,穿越前是无车族的萧逸一直没机会实现这个梦想,现在机会来了!

看了看在自己身边撒欢的马驹,这个家伙最近长大了不少,没白吃那么多的白菜心;平时跟萧逸寸步不离,那两匹匈奴马住在马圈里,它跟萧逸一起睡在屋子里,别的马都站着睡,它喜欢躺着睡,而且喜欢睡炕上,也不怕热炕上火?

有时萧逸怀疑,这小家伙到底是马还是人?

聪明的让人惊讶,难道汗血宝马都有如此高的智商吗?又或者它是某个大神转世的,只是投胎时运气不好,就像那位天蓬元帅似的,一不小心掉到了马圈里?

虽然‘白菜’没展示过法力,可它的身价是毋庸置疑的,汗血宝马是马中的贵族,墨烟驹则是贵族中的皇族,在后世就相当于全球限量版的‘劳斯莱斯幻影’一样,有时候有钱都买不到的。

有如此宝马而不会骑,就相当于你有一辆好车却不会开一样,只能停在家里做摆设,或者看着别人开你的车在马路上兜风,而你只能待在副驾上,羡慕的长吁短叹……

萧逸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因此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学会骑马,即为了男人的尊严,更为了自己的安全,现在可是一个乱世,危险无处不在,那天真遇到危及性命的事了,自己也能骑马逃命不是!

不过‘白菜’才一岁多点,还没法负担一个人的重量,马匹一般三岁才能骑乘,六岁进入成年期;汗血宝马的成长期更长,同样寿命也比别的马长上很多!

好在道观里还有别的马,怀揣着纵横驰骋的念头,萧逸大步走向道观后边的马圈,黄鼠送的那两匹匈奴马都在这里喂养,好的天气里,大牛,马六就经常骑着兜风,羡慕的他口水流了一地,既然那辆“劳斯莱斯幻影-白菜”还不能骑,那么没有名车,有辆二手奥拓也是好的,男人总得有辆车……哦,不,是总得有匹马不是!

来到马圈里,两匹匈奴马被马六照管的不错,膘肥体壮、精神抖擞,萧逸先是看了看马鞍,平平的,估计坐上去不会很舒服;然后再看了看……没有,又找了找……还是没有?

最后翻来复去的找了一遍,终于确定了……东汉这个年代还没有马镫!

围着其中一匹黑色的战马转了几圈,【三国志记载:萧逸一生都对黑色偏爱,黑色的战马、黑色的盔甲、黑色的军旗……总之,就连家里的马桶都是涂黑漆;有人说因为黑色庄重、大气,有贵族气质,还有人说黑色属水,而萧逸是孽龙转世,遇水则活……种种猜测不一!

总之,偏爱一切黑色的东西,日后成了‘无愁侯’萧逸的三大未解之谜之一……

甚至有八卦历史学者认为,萧逸日后之所以投靠曹操,而不是选择刘备或者孙权,就是因为曹操长得‘身材矮小’外加面色黝黑!

其实呢,是因为萧逸自己天生的皮肤黑,哪怕天天躲在屋子里,身体颜色也比别人重的多,就说穿越那次吧,被雷电劈掉了一层皮,好不容易白嫩了几天,可没过两个月,肤色又变黑了……所以跟黑的东西在一起,就衬托的自己不是那么黑了不是……

没困难要上,有困难、客服困难也要上,前世轻松拿下驾照的萧逸觉得骑马应该和开车差不多,于是东汉中平四年的早晨,萧逸第一次爬上了马背,在道观里一片不怀好意的目光中,兴致勃勃的出了门……

中午时分,那匹黑色战马独自一个跑回来了……

等到晚上,在深深的夜色中,一个可怜的黑影拖着磨破的大腿,捂着呛破皮的屁股,用尽力全身的力气,一步一步挪回了道观小院里,然后一头扎进屋子里,再也不出来了。

………………………………

【当天夜里,萧逸今天是趴在蒲团上念经文的,撅着屁股,双腿张开,双手撑地,似乎是在练蛤蟆功,可是小黑脸上那呲牙咧嘴,不时疼的倒吸冷气的样子,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念完经,萧逸又开始摸自己的下巴了……

第二天,拿出笔墨纸砚,萧逸开始画图了,这个举动把道观里所有人吓得心惊胆颤,这位小爷又要干什么事?那六边形的火炕大家可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萧逸认真的画图:

大牛脸色发青,浑身颤抖;

马六脸色发白,面无人色;

张燕一张娃娃脸皱成包子一样;

‘出尘子’老道表面无事,但打坐念经时的心跳声明显加快了……

就连平时总跟在萧逸身边的’白菜‘都跑的无影无踪,提前避难去了!

于是,后世留下一句歇后语:“无愁侯画图——吓死个人啊!”

第三天,萧逸拿着图纸,得意洋洋的下山找牛铁匠去了,然后铁匠家里的油灯亮到很晚……很晚。

三天后,铁匠牛宏拎着一个大包裹,手提一个怪模怪样的马鞍子,和两个半圆形铁环上山来了;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件黑色的皮质衣服,窄领短袖,袖口紧缩,下面的裤子也是短裆简洁,整件衣服非常的贴。

萧逸脱下身上宽袍大袖的混元道袍,换上了自己设计的紧身衣,不得不说,东汉裁缝的手艺真是不错,伸手抬腿之间没有丝毫的束缚感,这才是真正的骑马装呢!

小道士一身英武的装束羡慕的道观里其他人回去后纷纷模仿,进而流传到整个卧虎亭,最后被南来北往的客商们传播到了整个中原大地,‘无愁骑马装’,就此诞生了……

马鞍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以前人们都是骑在裸马的背上,必须用手抓住缰绳或马鬃,并用双腿死死的夹紧马腹才能骑乘。这种骑马方式不但容易疲劳,而且在奔跑的马背上也难以有效地使用武器,而在近战中,骑手的劈砍或刺杀十分容易落空、双方兵刃的撞击甚至会令骑手从马背上滑落。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骑兵除了速度占优外,其战斗力是远不如脚踏实地的步兵的,所以古代骑兵往往在到达目的地后,宁可下马作为步兵投入战场。

东汉时期的马鞍子比较大,两侧就是两大片,前后略有拱起是平齐的,人坐在上边很是不稳定,非常容易从飞奔的快马上掉下来。而萧逸设计的这个马鞍子却大为不同:前鞍桥高,后鞍桥略低,这种设计更加符合人体的生理结构,骑起来更加舒适,而且在马鞍子两边各有两个奇怪的铁环。

在众人一片诧异的眼光中,萧逸拿出那两片带着皮带的半圆铁环,调整好长度,分别系在了马鞍子的铁环上;(结构参照小时候书包那种串环系带)。然后挺胸抬头,翻鞍认蹬上马,坐的是四平八稳,随后双腿一磕战马的肚子,在一片大呼小叫声中,策马奔腾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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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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