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与陆小凤的初遇(求月票)

陆小凤是一个奇人。

一个能令你永难忘怀的奇人。

在他传奇的一生里,遇过的怪人怪事,交过的奇葩朋友,多得像天上的星星,大漠的砂砾,数也数不清。

如果一定要陆小凤评选出最难以忘怀的初遇,肯定是遇到李兆廷。

一锅菌子,一坛酒,然后就被李兆廷捏住了七寸,被迫当了一个多月的剑术沙包,简直比牛马更加牛马。

即便胡子都白了,想起来依旧觉得某个地方隐隐作痛,凉飕飕的。

……

陆小凤是个喜欢享受的人,每到了一处地方,都要品味当地特色。

到了云南也不例外。

脚刚沾地,连“上关花”的瓣儿都没瞧见一片,陆小凤的鼻子已精准地嗅着味儿,一头扎进了大理王城最有名的老饭馆,目标明确——菌子锅。

菌子锅的美味无需多言。

只要吃过一次,此生难以忘怀。

不幸的是,陆小凤面对美食的耐心往往比热锅上的蚂蚁更着急,诱人鲜香钻入鼻孔,筷子便闪电般探出。

再然后……

陆小凤看到了天堂。

白云如瀑,数不清的曼妙身影在眼前鼓瑟吹笙、翩跹起舞,空气里都是琼浆玉液的甜香,让人飘飘欲仙。

陆小凤欣喜的冲了过去,紧跟着传来一阵剧痛,眼前发黑,头晕脑胀,睁开眼睛,瑶池仙宫变成小木屋。

木屋理所当然是在山上的。

陆小凤艰难地转动眼珠:

木屋、竹床、竹椅、竹剑,连盛酒的杯子都是湛清碧绿的竹筒,散发着幽幽的、带着点儿土腥气的竹香。

这间屋子里,唯一不是竹木制作的东西,是一件洗得发白的长衫。

长衫穿在李兆廷身上。

李兆廷拿着竹筒给陆小凤灌酒。

这是易继风多年前埋下的药酒。

可以解除菌子中毒的症状。

“三……三十年的竹叶青!”陆小凤咂咂嘴,气管火辣辣地疼,嘴上却不忘点评,“好酒!就是盛酒的家伙事儿差点意思,该用翡翠碧玉盏……”

山野木屋,怎么会有这等美酒?

莫非想找陆大爷我管闲事?

陆小凤的小算盘噼啪作响。

“这里只有竹筒,没有翡翠。”

李兆廷的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你闭起眼睛,竹筒和碧玉盏也没甚两样,再者,竹叶青这名儿本就该用竹筒,还能添些草木香气!”

“这话倒也不错,但我觉得,用坛子更痛快,这里刚好有个坛子!”

陆小凤最大的本事,就是无论你把酒藏到哪儿,他总能像狗闻到肉骨头一样翻出来,一滴酒也不会放过。

伸手一抓,从床底下掏出一坛窖藏多年的美酒,一口气灌下半坛。

“兄台,有没有下酒菜?”

“有,烤蘑菇,你吃不吃?”

“呃……我还是喝酒吧!”

陆小凤仰起头,把剩下半坛酒一口气喝个精光,躺回竹榻上:“你这张床真是舒服,能不能借我睡几天?”

“兄台,我救了你的命,你不仅一句谢谢都不说,反而喝光我的酒,霸占我的床,道理似乎有点讲不通。”

“我觉得咱俩已经是朋友了。”

“什么时候做的朋友?”

“酒下肚,就是朋友!

这道理,天底下都讲得通!”

“有道理,我叫李兆廷,我交朋友的时候,喜欢送他们一些礼物。”

“我叫陆小凤,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拒绝好朋友的深情厚谊!”

“嘿嘿!”

李兆廷嘴角微微上翘,看着李兆廷邪气凛然的笑容,陆小凤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四下看了看,这里既没有尸体也没有刑房,应该不是背黑锅。

李兆廷拿起一幅画,在上面随手题了几个字,递给陆小凤:“喏!这是送你的礼物,你可以挂在脑门上。”

“为……为何把画挂脑门上?”

“因为你是浪子,没有家门!”

“有道理!”

陆小凤展开图画,发现上面画着一个活灵活现的小胡子,疯疯癫癫,眼神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周围零零散散十几个观众,对着小胡子指指点点。

《陆小凤耍酒疯图》

“这个……画的莫非是我?”

“如果你是陆小凤,这幅画画的肯定是你,或者可以把胡子剃了。”

“我……怎么……这个……”

“菌子中毒,在大理很常见,朝廷每年都会提醒,可惜没什么用,尤其是贪嘴好吃、奸懒馋滑的小胡子!”

“……”

陆小凤双眼一黑,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冲天灵盖,生平首次对“杀人灭口”这个词汇,产生强烈的认同感。

俗话说,喝醉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把你醉后的丑态一笔一划、纤毫毕现地记录下来,然后在你清醒后,贴心地帮你重温,这个时代没有摄像机,但李兆廷独创的写实画风,眉毛胡子神态动作全都栩栩如生,赖都赖不掉。

穿越这么久,终于遇到一位大名鼎鼎的主角,当然不能只画一幅。

在陆小凤想杀人的目光中,李兆廷变戏法般拿来十几幅画。

都是陆小凤菌子中毒后的场面:

抱着酒楼柱子深情呼唤“亲爱的柱子兄弟”;

端着一盘花生米,非要跟它斩鸡头烧黄纸结拜;

对着半只油光锃亮的烧鸡哭诉人生际遇,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双臂张开作大鹏展翅状,在酒桌上“忽上忽下”地“翱翔”;

躺在床上说梦话,一个接一个地念叨美人名字,外加肉麻情话……

为了防止陆小凤看不懂,李兆廷特意写了注释,保管陆小凤能回忆起菌子中毒的细节,有身临其境之感。

李兆廷打个呼哨:“陆小凤,你也不想这些画传遍大街小巷吧?”

“你……你想怎么样……”

“别误会,江湖传闻,所有遇到陆小凤的剑客,都想捅他一剑。”

“为什么一定要捅我?”

“陆小凤,你要明白,被人用剑捅一下,总好过被人用别的捅。”

“我直接认输行不行?”

“当然不行!”

李兆廷抓起竹剑,倏然刺出。

陆小凤目光一凛。

陆小凤以灵犀一指行走江湖,用两根手指接住天下万般兵刃,眼力自然是一等一的,一眼看出,李兆廷内功根基不算浑厚,剑法也没有西门吹雪那么凌厉狠辣,却有一种异样的生机。

竹剑和铁剑不同。

用灵犀一指夹住铁剑,对方再也无法抽回兵刃,但是,竹剑脆弱,手腕轻轻一扭,便会把竹剑拧断,散射出纤细的竹篾,再以竹篾刺向指甲缝。

陆小凤自幼混迹市井,各种下三滥的阴损手段,见过不知几百种。

眼见一道青芒刺向肩头,陆小凤不慌不忙伸出右手,看准时机,用食中二指轻轻一夹,心有灵犀一点通。

“啪!”

青芒再也无法前进半寸。

李兆廷并未扭动手腕,也没有把竹剑变成竹篾,而是松开手,略带惋惜的看着剑把:“根基还是不够啊!”

陆小凤奇道:“什么不够?”

“对力量的掌控不够,在你夹住竹剑时没能及时停下来,导致剑身出现严重损伤,这把竹剑,没法用了!”

“这把竹剑很珍贵吗?”

陆小凤下意识联想到师门遗物、师父亲手做的剑、童年礼物……

“还有四百六十八把!”

“什么意思?”

“你很快就会明白!”

李兆廷回过头,露出标准的邪魅狂狷式微笑,让陆小凤毛骨悚然。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喝的酒,既然喝了酒就会成为朋友,朋友需要你帮忙练剑,你能拒绝吗?

陆小凤满脸残念的看着李兆廷在后院砍竹子,削成一把把竹剑,每削成一把竹剑,都要与他比试一次,让陆小凤感到惊讶的是,李兆廷每一剑都有非常明显的进步,每隔十把剑,都有脱胎换骨的变化,剑法进度一日千里!

这家伙是怪物吗?

这家伙从哪冒出来的?

李兆廷?

没听说李家有什么高手啊!

陆小凤愁眉苦脸的看着李兆廷,心说你抓住我出丑的场面,让我做你的剑术沙包,老子早晚能抓住你的。

等着看吧!

想让我做沙包,老子吃穷你!

……

“陆小凤,吃饭了!这是我爹去年做的腊肉,用鲜竹笋炒好的!”

腊肉炒笋,香气扑鼻。

陆小凤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状似无意地问:“令尊做什么行当?”

“理论上来说属于——逃犯!”

“你不怕我泄露出去?”

“陆小凤是大侠,咱们是朋友,陆大侠怎会出卖热情招待的朋友?

如果有人用好酒好菜招待你,连床榻都让给你,你反手把对方卖掉,卖友求荣之辈,哪儿还有脸活下去?

放心,我爹不是贪官污吏,更不是江洋大盗,他是因言获罪,上书骂了太后几句,导致我们被流放岭南。

可惜啊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我这一肚子锦绣文章,满腹经纶,我觉得自己能高中状元!”

李兆廷下意识吐槽犬父无能,拖累虎子,让大宋少了一位状元郎。

陆小凤道:“状元之才?我觉得你可以试试武状元!你剑法很高!”

李兆廷拍拍胸脯:“老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经史子集无一不精,当年在书院求学,每个科目都是第一。”

“我听说考状元很难。”

“陆小凤,你知道比考状元更难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

“娶状元!”

“是我想象的‘娶’吗?”

“半仙儿给我算过命,我的命格比较特殊,命中注定要娶个状元!”

“你……你离我远点……我不是看不起这种爱好,但我真的是……”

陆小凤差点儿哭出来。

你救我的时候,没做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吧?我到底遇到了什么人?

我发誓,以后吃菌子锅,一定等到煮熟了再吃,我宁愿给煮老了!

李兆廷笑道:“你误会了!我要娶个女状元,那个半仙很灵的,不信你去城里看看,有个穿着破道袍,身体肥肥胖胖的,头发烫成卷的道士,就是我说的半仙,铁口直断,算无遗策!”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餐盘,标准的竹笋炒腊肉,绝对没有半点菌子。

这家伙怎么在说胡话?

莫非他的脑子被驴踢了?

抓人把柄这种事,一定是最尴尬最丢脸的事,尴尬的脚趾抠地,在地面抠出三室一厅,躲在地缝不出来。

尴尬到什么程度呢?

被人做成水泥墩子沉塘,愣是用尴尬到极致的脚趾头抠破水泥,用脚趾头划水游上来,用脚趾横渡沧海。

就像——陆小凤发酒疯图!

李兆廷的话非常像是发酒疯。

但是,说出去没人信啊!

女状元是什么鬼?

还不如说女驸马更靠谱点!

……

“李兆廷,你开玩笑吧?世上存在让人返老还童的药物?把一个成年人变成小孩子?只有身体变小,智力没有丝毫变化?你是不是练剑练傻了?”

“听说过天山童姥吗?天山童姥年近九旬,至今依然是女童形态!”

“童姥的情况比较特殊。”

“柯南的情况也很特殊。”

“柯南有什么特殊的?”

“走到哪都会发生命案,他在极短时间内发现线索,推理出凶手。”

“下次想骂我‘瘟神’就直说!

不用拐弯抹角提什么柯南!

那些命案真不是我招的!我就是爱管闲事!谁知道就那么巧……”

由于走哪哪死人,陆小凤的江湖名声不免有些尴尬,一方面,陆小凤是风流倜傥的浪子奇侠,一方面,无论陆小凤走到哪,都会发生离奇命案,并在破案过程中破坏别人谋划三十年,即将大功告成的计划,随便坑死对方。

陆小凤出道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江湖搅屎棍之名,更胜灵犀一指。

“在这方面,你不如柯南,柯南会用麻醉针迷晕一位断案大师,然后再模仿他的声音断案,深藏功与名。”

“哼哼!既然是断案大师,怎么会发现不了柯南的小把戏?”

“断案大师觉得,自己脑子里有两个人格,一个是正常状态,一个是沉睡时的推理状态,可怜啊!由于长期接触麻醉针,对麻药抵抗力大大提升,柯南的麻醉针能迷晕一头大象,却只能让断案大师沉睡一夜,想不想试试?”

“试什么?”

“试试你对迷药的抗性,那个喜欢烫头的胖道士告诉我,陆小凤对迷药抗性非常低,一点迷药就会晕厥。”

“你说的是人话吗?”

“胖道士还说过,如果是朋友给陆小凤下毒,效果会翻倍,就用你天旋地转的昏厥,证明咱们的友谊吧!”

“李兆廷,我哔哔哔哔哔……”

陆小凤头晕目眩,晕倒在地。

李兆廷把陆小凤放回床榻,持剑走到木屋外面,冷笑道:“五毒教,我和你们的恩怨,不要牵连别人,愿意上的一起来吧!正好把恩怨解决掉!”

“李兆廷,你给我死来!”

“啧啧啧~太弱了!”

陆小凤是非常完美的陪练,灵犀一指能精准验证剑法中的破绽,李兆廷擅长总结、修改、完善,短短数日,剑法大有长进,竹剑闪过三尺青芒。

一炷香后!

五毒教高手全部倒地!

“看在凤凰的面子上,饶过你们几个王八蛋的命令,事不过三,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下次,必杀无赦!”

陆小凤趴在窗户边观战。

李兆廷果然不是正常人,看起来是文文静静、温文尔雅的小白脸,与人动手的时候,剑法狠辣之处,绝不亚于西门吹雪,一剑光寒,血花四溅。

李兆廷随手扔掉竹剑。

陆小凤慌忙跑回床上装死。

……

陆小凤是个懒人,不会做饭。

李兆廷同样不喜欢做饭。

两人决定出门打猎,吃野味。

大理随处可见高山密林,两人很快打了几只兔子,做了蜂蜜烤兔。

陆小凤指着一个盘子问道:“这里面的东西是什么,不像木炭,也不像米饼面饼,黑乎乎的,味道古怪。”

“这叫牛粪饼!”

“牛粪?”

“别误会,名字而已,夫妻肺片里面有夫妻吗?老婆饼里面有老婆吗?鱼香肉丝里面有鱼吗?所以……”

“原来如此,我尝尝!”

“牛粪饼里面也没有饼!”

“噗~~”

陆小凤怒视李兆廷。

李兆廷面无表情的解释:“这是用来驱蚊的,这里到处都是蚊子,只需两三个时辰,就能把你吸成人干。

云南十八怪,四个竹鼠一麻袋,蚕豆花生数着卖,摘下草帽当锅盖,三个蚊子一盘菜,蚂蚱当作下酒菜!

别生气了!

我刚刚看到一个好玩的东西!

咱们是朋友,好东西不能独享。

这东西保管能让你满意。”

“什么东西?”

“捅马蜂窝!”

捅马蜂窝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但越是危险,越让人按捺不住诱惑。

简单吃过午饭,李兆廷带着陆小凤去往森林深处,抬手一指,陆小凤顺着手指看过去,吓得面色都白了!

这哪是马蜂窝?

这明明是一座炸药库!

这座马蜂窝足有四尺大小,稳稳当当摆在大树杈上,黄澄澄、黑压压的马蜂嗡嗡作响,陆小凤的轻功只比楚留香稍逊一筹,马蜂肯定追不上陆小凤,但这么多马蜂,只是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双腿酸软,哪有勇气捅马蜂窝?

两人对视一眼,快速离开。

半刻钟后,两人裹着厚厚的棉被靠近大树,用树枝捅落马蜂窝,紧跟着飞速奔跑,连滚带爬跃入小溪,用两根竹管呼吸,在水下泡了小半时辰。

陆小凤晕船、怕水,但藏在水下躲避马蜂,坐在大石头上,用一根竹管伸出去呼吸,不会触发晕船buff。

蜂房是非常珍贵的药材。

这么大的马蜂窝,能在药房卖出一个超高价格,再加上兔子皮,足够两人在最好的酒楼,吃一顿菌子锅。

有好东西,不能忘了老爹。

李兆廷记得,小时候想练武,老爹坚决反对,说什么江湖腥风血雨,都是恩怨仇杀,到处都是魔崽子,如今让老爹看看,江湖中还是有侠客的!

比如这位四条眉毛的陆大侠!

再者说了,魔崽子有什么不好?

有魔崽子,就有魔教。

有魔教,就有魔教圣女。

有魔教圣女,就有静斋仙子。

李兆廷忍不住想入非非。

陆小凤吐槽:“别做梦了,魔教教主不是你爷爷,哪有这种便宜事!想娶魔教圣女,小心被圣女榨干了!”

话音未落,酒菜飘香处,一个面容清癯的中年男子恰好走了进来。

不是别人,正是李南星。

李南星看了看陆小凤。

“见过伯父,晚辈陆小凤!”

“凤凰命格,擅长管闲事。”

陆小凤刚想堆起笑容谦虚两句:“多谢伯父……”

李南星紧接着补充:“……迟早是江湖第一搅屎棍。”

“……”

陆小凤:真特么是亲生父子!连埋汰人的路数都一样!

大理,我是待不下去了!

……

注:老爷子刚刚出院了,可以回家休息,我这几天陪床,阴阳颠倒,身体实在撑不住了,月底之前都是两更,调整一下作息时间,等到下个月再恢复正常更新,不会断更,更不会太监,就是稍微做点调整,缓解一下疲惫。

(本章完)

第470章 《寻宝窘境比克大魔王陷阱》

第470章 《寻宝窘境·比克大魔王陷阱》

“神兵利器,有缘人得之,心剑认程帮主为主,官某恭喜程帮主!”

官御天当世枭雄,行事大气,心知此刻绝对不能斤斤计较,当场表示双方交易结束,把心剑赠与程淮秀。

此番得到魔剑,足以压下魔剑遗族内部躁动,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最重要的事情是保证任千行的安全。

任千行得到魔剑认主,是魔剑遗族当之无愧的族长,但是,活人才能统率魔剑遗族,死人只是一具枯骨。

魔剑太过凶煞,伤人伤己,任千行心性不够沉稳,权力欲望极大,被魔剑抓住心灵漏洞,魔性干扰心神。

与其说是剑主,不如说是剑奴。

任千行的精元成了魔剑的养料。

若非李兆廷及时出手,以无上天剑破解一剑隔世,强行镇压魔剑,任千行已经变为一头只知杀戮的凶兽。

内心潜藏的贪婪、暴虐、嗜血,来自一剑隔世的狠厉、凶煞、戾气,再加上魔剑蕴养甲子的魔性,就算官御天手持魔剑,也会被吸得油尽灯枯。

官御天抱起任千行,用最快速度去往客房,运功缓解魔剑的杀性。

赫连霸和北堂墨想阻拦,李兆廷身形一闪,如同一缕青烟,挡住去路,紫青双剑悬浮在身边,剑气凛然。

李兆廷淡淡说道:“俗话说,行百里者半九十,铸剑城辛苦六十载,不能在临门一脚,被你们砸了招牌。

如果官御天父子死在铸剑城,就算我们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离开铸剑城大门,想做什么,你们自便。

只要在铸剑城地界,任何人想做强取豪夺之事,先问过我的宝剑。

话已至此,不想赘述。

想闹事的,一起上吧!

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

北堂墨讥讽:“李大侠,若论沽名钓誉道貌岸然,谁能比得过你,强抢魔剑遗族宝剑的,应该是你才对!”

李兆廷冷哼:“魔剑遗族请铸剑城铸造的是凌霜剑,凌霜剑出炉的模样你们都看过,宝剑在任千行手中。

淮秀手中这把剑名叫‘心剑’,是铸造凌霜剑的副产品,魔剑遗族家主刚刚说过,神兵利器,有缘得之。

淮秀是‘心剑’的有缘人,魔剑遗族对此毫无意见,家主亲自恭喜淮秀收复神兵,与四方门有什么关系?

北堂墨,与其盯着凌霜剑,不如想想麒麟玉,据我所知,凑齐四方门嫡传的四枚麒麟玉,能开启大宝藏。

宝藏里面有堆积如山的珠宝,还有比凌霜剑更胜一筹的神兵辟魔剑,以及辟魔剑谱,练成后可天下无敌。

不知阁下手中有几枚麒麟玉?

打算何时开启宝藏?

可需李某相助?”

“此事不劳李大侠费心!”

“北堂墨,话别说的太满,或许四方门宝藏,与李某有些关系呢?”

李兆廷掏出一枚翠玉绿牌,雕刻着腾云驾雾的麒麟,通体是碧绿色,正是东方青木手中那枚“风麒麟”。

当初攻破葵花派时,李兆廷在库房找到的纪念品,盘了好几年,把玉牌盘的珠圆玉润,风麒麟栩栩如生。

北堂墨眼中闪过一抹贪婪。

相比于虚无缥缈的凌霜剑、魔剑遗族宝藏,北堂墨更想集齐麒麟玉,打开四方门宝藏,从中找到辟魔剑。

可惜,有能力的时候优柔寡断,没有当机立断,抢夺麒麟玉,等到他自以为积蓄足够多的力量,遇到阿卑罗王相同的窘境:麒麟玉在强者手中!

李兆廷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北堂墨想收集麒麟玉,会主动送上门,李兆廷是横在北堂墨野心前面的鸿沟。

“李大侠,好手段!”

“我运气好,出门捡的!”

“山高路远,后会有期!”

北堂墨带人悻悻离去。

赫连霸眼珠一转,笑道:“凌霜剑铸造完成,此事与我再无关系,本座偶然有所领悟,要回去闭关数月。”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铸剑城。

赫连霸得罪不起李兆廷,却得罪得起官御天,很明显,他们想在城外联手围杀官御天父子,抢夺凌霜剑。

随后以任千行为人质,逼问魔剑遗族宝藏的秘密,联手瓜分宝藏。

剑尊叹道:“贤婿说得很对,是我目光短浅了,区区一把凌霜剑,如何比得上铸剑城数百年的金字招牌!”

剑尊是听着凌霜剑的故事,听着魔剑遗族的传说长大的,对这把耗费六十年时间才能铸造完成的神兵,有发自内心的尊崇,觉得凌霜剑是铸剑城有史以来最强神兵,是天下第一神剑。

万没想到,凌霜剑出世前,锐气被紫青双剑压制,出世时,变为魔剑,反过来掌控任千行,耗尽精气神轰出的绝世强招,被李兆廷轻描淡写化去,若非分化出心剑,必然被青索斩断。

无论从哪个方面分析,凌霜剑都没表现出超越紫青双剑的特性,除了材料更加优良,表现着实令人唏嘘。

当然,可以理解为,凌霜剑没有剑主加持,无法发挥出神兵性能。

无论怎么理解都可以,剑尊岂能看不出神兵利器的品质?只不过凌霜剑刚刚出炉便遭遇溃败,锐气已泄。

至少,在剑尊心中,凌霜剑不再是小时候期盼的“天下第一剑”。

剑尊心头执念彻底散去。

凌霜剑、心剑、魔剑,与他无关!

剑尊只关心一件事。

——剑雄何时怀孕?

龟兹女王生了儿子,龟兹国从此有了继承人,李兆廷家中妻妾,有四人怀有身孕,剑尊心说我用铸剑城数百年传承做嫁妆,剑雄岂能落于人后?

李兆廷笑道:“岳丈,想看看凌霜剑真正的威能吗?淮秀,把凌霜剑给我岳丈品鉴,记住,不要眨眼睛。”

程淮秀把心剑递给剑尊。

剑尊下意识接过剑把,就在程淮秀松开手的刹那,心剑飞速颤抖,三尺长的剑身缓缓消散,只剩下剑把!

“这……这是什么情况……这莫非是神兵有灵,非主人不可使用?”

剑尊惊讶的看着手中剑把,哪怕隐去三尺剑身,只剩光秃秃的剑把,剑尊依旧能感觉到心剑在抗拒自己。

“嗖!”

剑把自动飞回程淮秀手中,重新恢复成心剑,三尺剑身寒光闪烁。

神物自晦这种事不算稀奇。

紫青双剑就有类似效果,只有李兆廷能发挥紫青双剑的威能,如果别人持握紫青双剑,哪怕是冯素贞,最多只能发挥神兵利器本身的效果,如果奸邪之徒得到紫青双剑,神物自晦,双剑变得锈迹斑斑,比砍柴刀还要不如。

再怎么神物自晦,也没有心剑这般奇葩,竟然把剑身直接隐去,削铁如泥的剑锋,竟然能随时随地虚化。

程淮秀惊喜的看着心剑:“我感觉到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心剑融合神药九龙石,有活死人肉白骨的效果。”

剑尊闻言面色一滞,心说魔剑遗族的宝剑,怎么会是用于治病的?以魔剑遗族的性格,应该以杀伐为主!

这个问题,没人能给出答案。

就连应顺天本人也不知道答案。

凌霜剑之事如虎头蛇尾,没有预想中的超级大战,没有打生打死,没有山崩地裂,让剑尊有些——开心!

剑尊乐得差点跳起来!

其一、保住铸剑城金字招牌。

其二、没有发生惨烈激战,铸剑城毫无损伤,反而狐假虎威,借助李兆廷的赫赫声威,威势提升了数倍。

其三、本座的推理非常正确,李兆廷的凶煞只针对外人,对于家里人,向来是福缘深厚,家业蒸蒸日上。

其四、女婿,啥时候生孩子?

李兆廷感知到剑尊的念头,回房与剑雄探讨生孩子的问题。

过程比较漫长,需要细细品味。

……

“爹!这是怎么回事?

我的真元气血好似沸水,又像铸剑池的岩浆,要从窍穴喷涌出来。

我的脏腑快被烤熟了!

我的身体快要爆炸了!

这是怎么回事?

魔剑为何不庇护我?

我是魔剑遗族少主!

我是魔剑亲自选定的主人!

爹!

我真的好难受啊……”

任千行像一只煮熟的大虾,全身皮肤被魔剑反噬成了血红色,头顶冒出乳白色的烟气,脑袋像是开水壶。

官御天运转心法,把先天罡气灌注到任千行体内,为他平复气血。

“千行,听着,你不是剑主,你现在的状态是剑奴,你没有掌控魔剑,魔剑在掌控你,在吸收你的气血。”

“爹,为何会这样?”

“千行,吸收我的功力,用先天罡气压制魔剑,你是我儿子,是魔剑遗族少主,魔剑是你的兵刃,是你开疆扩土的武器,你要用意志驾驭魔剑。”

“魔剑……魔剑之威……”

“魔剑能把你的功力提升数倍,威力比记载中更加厉害,之所以战败,因为对手是李兆廷,是无上天剑!”

“天剑……天剑是什么……”

“我在先祖笔记中看到过,在人世间群魔乱舞、妖魔横行的时代,会形成千秋大劫,无数百姓惨遭劫难。

为了化解千秋大劫,会有无上天剑应运而生,持剑斩灭妖魔鬼怪。

李兆廷就是这样的人。

天生剑骨、剑气、剑魂。

不要为败给李兆廷而气馁。

你的对手是鬼见愁、上官燕、原啸天等人,你与李兆廷没有冲突。

千行,征服魔剑!掌控魔剑!

魔剑是你的兵刃!

用你的气血炼化魔剑!”

官御天以传音入密之法,为任千行加油打气,刺激任千行的意志,任千行野心勃勃,岂能甘为“剑奴”?

听着官御天的呓语,感受着背后源源不断的力量,任千行青筋凸起,紧紧握住魔剑,怒吼道:“魔剑!我才是你的主人!你给我乖乖的缩回去!”

“轰!”

血色剑芒冲破屋顶,魔剑剑锋上的红芒缓缓散去,任千行口吐鲜血,精气神彻底耗尽,软软的昏倒在地。

官御天给任千行号脉,发现任千行经脉严重受损,窍穴多出毁坏,就算请赛华佗医治,没有九龙石、续命三仙针等异宝,也需要休养三年时间。

魔剑遗族撑不了三年时间。

根据先祖记载,魔剑出炉,必须在一个月内打开棋王洞,进行生死棋,方才可以得到宝藏,错过时间,必须等待六十年,等待下一次荧惑守心。

想到此处,官御天越发头疼。

就算给任千行服用大还丹,任千行也很难恢复健康状态,想治好任千行的经脉损伤,需要心剑蕴含的生机,需要李兆廷以天剑化解魔剑的戾气。

“千行,你不会死的!”

“我一定会救你性命!”

官御天快步走到书桌旁边,把先天罡气、一剑隔世、威龙神掌等心法武技背默出来,准备与李兆廷交易。

……

清晨。

李兆廷在后花园晨练。

官御天快步走来,开门见山,拿出秘籍:“李大侠,如今这等局势,能安全得到凌霜剑,多亏李大侠帮忙,李大侠的恩德,在下铭感五内,本不该厚颜请李大侠相助,奈何犬子重伤,希望李大侠妙手仁心,救治犬子伤势。”

“官盟主,至尊盟雄霸西域,本就是一方豪强,魔剑遗族对你而言,不过是拖累,你何必要执着于宝藏?”

“我做了几十年家主,魔剑遗族的一草一木,早已融入骨髓,就算死于生死棋决斗,我也会开启棋王洞。”

“好吧!我可以帮你!”

李兆廷收下三卷秘籍。

威龙神掌是至阳至刚的掌法,是官御天修行先天罡气过程中,领悟到的至阳掌法,比降龙神掌逊色一筹。

一剑隔世的威能无需多言,以魔剑加持一剑隔世,当真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攻伐能力更胜擎天一剑。

先天罡气是护体罡气源流,是最精纯浑厚的护体罡气,修行速度奇快,能让人在极短时间功力提升三倍。

缺点也很明显,魔剑遗族的先天罡气并非原版,传承过程中,添加某些急功近利的内容,心法太过阳刚。

阳气过重,物极必反。

每当月圆之夜,至阴之时,官御天都会亢龙有悔,功力严重受损,持续数个时辰,天亮后才会恢复功力。

这是心法自带的破绽。

官御天练武过程中,急功近利,人为留下罩门,位于丹田气海穴。

这处罩门,怎么形容呢?

对于武者而言,丹田气海的重要性不亚于脑袋、心脏、咽喉,有能力刺中丹田气海,就能刺中脑袋心脏。

本就是要害,无所谓罩门。

话虽如此,正常情况下,先天罡气的厚重、强硬、浑厚、防御、快速叠加功力,足以让人忽略这些破绽。

强如官御天,在最危险最需要提升实力时,他的选择是先天罡气。

这三卷心法是魔剑遗族数百年传承的绝学,是魔剑遗族核心传承,为了救儿子,官御天什么都能拿出来。

救治过程无需多言。

任千行的损伤在于魔剑反噬。

李兆廷以天剑化解魔性,程淮秀以心剑治疗经脉,短短两天,任千行就能下地行走,五天后离开铸剑城。

铸剑城不是旅店。

李兆廷庇护任千行五天,给任千行治疗内伤,已经还了全部人情。

继续住下去,只要面皮够厚,剑尊肯定不会赶人,但任千行锐气尽丧,魔剑会悍然反噬任千行和官御天。

没了锐气的任千行,还能被称为魔剑遗族吗?用得了一剑隔世吗?

官御天也是这般道理。

“御天”二字太过极端,需要勇往直前的勇气和威压天下的气魄。

若是只有赫连霸、北堂墨,官御天并不畏惧,自忖有八九成胜算。

……

“轰隆隆!”

沙坑炸裂,掌力翻飞,北堂墨和赫连霸从沙坑中冲出,对至尊盟车队发动突袭,赫连霸径直冲向官御天。

北堂墨挥掌轰向任千行,紧随其后的是练赤雪和拜玉儿,还有数位方夜羽麾下的蒙元高手,赵敏麾下那些高手全部返回,陪赵敏在魔师宫练字。

“交出魔剑,免你一死!”

赫连霸对官御天的印象仅止于至尊盟盟主,只见过威龙神掌,此前在铸剑池外交锋,两人打的旗鼓相当。

赫连霸自信身法玄妙,就算官御天藏着某种底牌,也有八成胜算。

北堂墨看出官御天深藏不露,比昔年的西门若水只强不弱,主动迎上手持魔剑的任千行,只要速战速决,不让任千行施展出无物不斩的一剑隔世,三招两式之内,就可以生擒任千行。

方夜羽喜欢做黄雀,麾下高手只负责对付魔剑遗族长老,方夜羽本人站在三十丈外的沙丘上,看着双方在黄沙大漠中殊死相搏,席卷天地元气。

西域武者以练气为主,擅长席卷天地元气、引导五行元素,有很多毁天灭地的恐怖杀招,实用性非常高。

比如:四方玄功、先天罡气、天意四象决、梦幻无极、金佛不坏身!

这些都是在练气方面处于绝巅的绝妙心法,只需短短两三个月,就能积攒浑厚功力,先天罡气这种心法,更是能在半年时间内把功力提升三倍。

官御天从不使用魔剑遗族绝学,以不死神功和威龙神掌御敌,表现出的实力与赫连霸差不多,攻伐能力稍稍强于赫连霸,身法方面差了两三筹。

如今凌霜剑出世,魔剑在手,憋屈了这么久,终于不用隐藏实力。

官御天凝立如岳,双腿分开,与肩同宽,侧过身子,双掌徐徐圈转,无数气旋自丹田而生,周身环绕浑厚澎湃如海浪的护体罡气,赫连霸的掌力在距他五尺处凝滞,竟不能前进半寸。

赫连霸虽惊不乱,身形一闪,幻化数十残影,双手变化万千,左手大慈大悲千叶手,右手千手如来掌,以幻术增幅幻术,天上地下,尽是掌力。

官御天不屑冷笑,双手撑开,以先天罡气护住周身要害,任凭赫连霸攻势如狂风暴雨,变化如惊雷闪电。

气非气,是意志;

罡非罡,是因果。

赫连霸惊觉自己每一招每一式都似陷入星河漩涡,劲力被层层化转,如泥牛入海,千般妙招,尽成虚无。

官御天讥讽道:“赫连兄,你的分身魔影用于卖艺是极好的,日后在街头见到赫连兄,少不得打赏几文!”

“这是……先天罡气?”

“算你有点见识,赫连霸,这是玄门正宗先天罡气,能在死前看到这等高深莫测的绝学,你可以瞑目了!”

官御天冲天而起,罡气散溢,形成通天彻地的黄沙龙卷,身形回旋间龙吟阵阵,一记威龙神掌轰然拍出。

“赫连霸!去死吧!”

罡气长龙,咆哮而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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