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请客和投喂

上午,结束一堂英语课,李建昆回到宿舍区,快要接近37号楼时,背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李学长!”

沈姑娘从34号楼方向小跑而来,怀里抱着两本书,约莫也刚上完课回来。

“红衣。”

李建昆搭眼望去,笑着打招呼。

“李学长,中午有空么,我想请你吃个饭。”

呦嗬!

姑娘,你可抢我台词了。

哥们憋了好久,愣是不好约。

“好的。”李建昆爽快答应,什么推辞、客气,不存在的。

沈红衣开怀一笑,心里早有思量,“那去校外吧。”

姑娘觉得吃学校食堂,已经不足以表达诚意,实在赚得太多。

一块钱的本,收回十元。

仅仅一天时间,挣了九块大洋。

说出去都没人敢信,只因为对方的一句提点。

她还考虑过分给李学长一些钱,但种种细节表明,他不大可能要。那就请吃大餐吧,人家上回还请她吃过奶油大雪糕呢。

“学长你熟,伱挑地方。”

李建昆饶有兴致道:“当真?”

“当当真啊。”

沈红衣拍拍荷包,昂着小脑瓜,一本正经道:“我有钱的。”

哟哟!

李建昆憋着笑,挣了几块钱就敢说这话,行吧,今儿咱也傍个富婆。

这便领着她,走起。

几本书拿在手上不碍事。

两人出小南门,穿过马路,到达目的地后,沈姑娘突然又有点慌。

李学长选的地方,竟是大名鼎鼎的长征食堂!

这地方沈红衣入校没多久,却已经如雷贯耳,吃过的同学没有不说好的,但回味完美食后,所有同学又会来一句相同的吐槽——

死贵!

据说里面有些菜甚至敢卖到几块钱一份!

简直么有王法了。

“怎么了?”

“没没怎么啊。”

“那进?”

“嗯,我有钱的!”

李建昆属实憋坏了,这傻妞,攥着小粉拳,给自己打气呢。

由于时间还早,十一点刚过,两人很容易寻到一个座位。沈红衣惊讶地发现,这里居然不是窗口点菜,有漂亮的服务员姐姐,上前亲自招待,拿着菜单。

“二位好,谁点菜?”

服务员姐姐看了眼李建昆,这位可是他们这里的常客,处对象了呗。不知为何心里有点不舒坦,明明也没觉得自己有戏,奇怪。

“学长,你来你来。”

沈红衣避之不及,小手连连往过推。

李建昆接过菜单,瞅了眼这两天没有上新菜,那也没啥好看的,张口就来,“辣子肉丁……”

沈红衣多少有些诧异,他怎么知道自己能吃辣?

“滑溜里脊、糖醋鱼……”

李建昆每报出一个菜名,沈红衣的小心肝就怦怦跳一下,不是怕花钱,是怕碰到传说中的几元菜,亦或者总价加起来是自己无法承受的,毕竟你看……全是肉菜。

“再来个溜肝粉丝汤,加个时蔬,就这些。”

四菜一汤,两个男青年刚刚好,比如他和小王。

跟沈姑娘一起,或许有点多,但不重要,打的就是投喂的想法。

等菜的空隙,两人面对面坐着,大眼瞪小眼也不是个事,沈红衣打开一个话题。

“学长,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说有时候残缺的才最有价值,为什么《这一代》明明是残本,还有好多同学不惜花重金买。”

李建昆没直接回答,笑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说古代有个大商贾,手下人寻到一对宝瓶呈给他,普天之下仅此一对,大商贾当即做了一件事。”

他顿了顿,看着沈姑娘说:“你猜猜吧,我给你三个答案。

“一,大商贾厚赏了手下。

“二,大商贾无暇他顾,拿起宝瓶爱不释手把玩。

“三,大商贾手一挥,只听呯咚一声,一只宝瓶摔碎在地。”

沈姑娘歪着脑壳,认真思考起来,她直接排除一和二选项,情理之中的答案,李学长没必要考她,那么一定是选项三。

她思考的就是这种诡异行为的合理性,大商贾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建昆也不催促,反正等菜嘛。

半晌后,沈姑娘眼前一亮,“三,我选三!”

“噢?理由呢。”

“因为摔碎一只后,另一只就成了全天下仅有的一只,会更加珍贵。”

李建昆笑着耸耸肩,“看,道理你已经明白。”

沈红衣迟疑一下,又问:“学长,那如果一个人残缺了,这个道理还适用吗?”

为什么要这样问?

李建昆疑惑,不过还是回道:“我说过是有时候。一个人如果遭遇不幸,造成缺陷,往往会形成两种极端,一种是自暴自弃,这种不适用。

“第二种,他会更加懂得一切的来之不易,愈发积极地面对生活,珍惜眼前所有,那么就是适用的。他的价值无须别人赋予,在于他自己,在这种改变中,他已经收获了自己最有价值的人生。”

哗!

沈红衣眼神大亮,豁然开朗。

她父亲显然是第二种情况,可笑她还想着自己长大成人了,寻思找个合适的机会,好生宽慰父亲,说出那些藏在心头许久的话。

未免有些庸人自扰之。

到底是父亲在乎旁人异样的眼光,还是她呢?

饭菜上桌,沈红衣十分开心,先用汤勺舀了一口汤,端起饭碗道:“学长,我敬你。”

李建昆哭笑不得,别人以茶代酒,你以汤代酒可还行?

“咚!”

两只白瓷小碗碰在一起,两人一饮而尽,沈红衣烫得直吐小舌头。

李建昆被逗得哈哈大笑。

“学长,你不烫吗?”

“我皮厚。”

“皮,跟嘴有啥关系?”

说得也是……李建昆接不上茬,指指桌面道:“吃吧,你多吃点,我不怎么饿的,早上被学一的大包子吃撑了。”

沈姑娘傻眼,你不怎么饿,你点这么多?

她真想举个手,说我回去拿个饭盒,也不知道合不合适……算啦,吃吧!

沈红衣意外发现,这些菜格外合她的胃口,好吃惨了。

“学长,你吃鱼。”

她怕自己忍不住,先用汤匙和筷子,合力夹起一大块最好的鱼身子肉,搁到李建昆碗里。

后者神情恍惚,笑道:“嗯,你也吃,多吃点,别浪费。”

怎么可能!

沈姑娘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会花多少钱,反正点都点了,小嘴卖力咀嚼,腮帮子塞得鼓鼓的,活像一只在嗑松子的小松鼠。

李建昆吃饭很快,眨眼间扒光一碗米饭,又连喝两碗汤,舒服地拍拍肚皮。

“你先吃,我上个厕所。”

“嗯。”

等到沈姑娘颇为费劲,但也相当满足地来了个光盘行动,喊来服务员结账时……人家不来,说结过了。

“学长你!”

沈姑娘气呼呼瞪眼,双手叉着小蛮腰。

不给个合理解释,这事不能过的样子。

怎么解决,李建昆早有主意。

“你还不知道吧,我加入早晨社了,可喜可贺啊,正想找人搓一顿,你送上门来。至于你的这顿,得排队,下次吧,下次你请。”

“啥?学长你加入我们社了?”

瞅瞅,这事件转移的,沈姑娘瞬间没了脾气,满脸惊喜。

李建昆脸不红心不跳,现在是没加,回头就找陈剑功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

“走吧,消消食去,边走边聊。”

“噢。”

你看,吃饭完还能轧个马路,这不正是谈恋爱的节奏吗?

李建昆春风得意,美滋滋。

(本章完)

第172章 吴英雄出国

李建昆找了趟陈剑功,提出加入早晨社,理由是受前日诗会影响。

陈剑功好一顿劝,很想把他吸纳进五四文学社,一个社团的运营,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才,有这位加盟,陈剑功感觉银根大事,犹如装了层钢铁铠甲那么保稳。

可惜被李建昆婉拒。

理由也很简单:哥们只想打个酱油,五四文学社的校办性质,不适合他。

陈剑功也是没辙。

李春等人却乐坏了,一帮早晨社的骨干合计两分钟,便定下了李建昆的头衔,早晨社特别顾问。

甚合李建昆的心意。

特别二字,代表平时没他什么事,遇到特别情况,再请他出马顾问顾问。

而李建昆加入早晨社的当天,徐庆有就得知这个消息。

“方迅,真的假的,我那个老乡李建昆,加入了早晨文学社?”

宿舍里,徐庆有满头问号,特意将文学社三字加了重音。

想不通啊!

老贼一个掉钱眼里的人,暂安小院两间铺子,外加自己经济学的学业,两头捯饬,还不够他忙活的?

即便从兴趣爱好的角度讲,徐庆有也从未发现老贼有个文学梦啊。

“说你还不信,你去楼下早晨社那边问呀。”

徐庆有沉默,相信了,正如方迅所说,此事一问便知,做不了假。

他不禁蹙起眉头,猜不透老贼意欲何为,却深感危机——

在校外赚钱的事情上,他已经被老贼打压得抬不起头,这狗日的又开始在学校折腾。

这是想干嘛?

全面碾压他吗?

不行!计划该提前了。

念头至此,徐庆有坐不住了,颠出宿舍,来到一楼,还真去早晨社办公室打听了一嘴,他是校文学社的宣传干事,跟早晨社的人十分熟稔。

坐班的眼镜兄回话道:“对的徐干事,李建昆现在是我们社的特殊顾问。”

还特么顾问?!

徐庆有傻眼,愈发笃定老贼没安好心,从职位上讲,顾问可比他一个小干事高级多了,像他们校文学社的顾问都是些啥人?

全是学校领导!

唰!

冲出办公室,去车棚取了自己的大凤凰,徐庆有直奔暂安小院。

临近中午,客流不多,来到庆江坊后,他赶忙把表弟刘小江唤到柜台一角。

“小江,是时候了,咱们要尽快南下一趟,找到俏皮货源,不能错失年底的销售旺季!”

自从上次南下,被李建昆等人合伙坑惨之后,表兄弟二人忍辱负重,重新卖起老年保健物件,一毛一毛地积攒本钱。

徐庆有将其视为卧薪尝胆。

通过连月来的积攒,如今本钱比上回多得多,拿出大几千不成问题。

刘小江早就迫不及待,连连应好。

“那就这么定了,以防万一,还是要找个人看下铺子,咱俩准备一下,这两天就动身。”

“没问题!”

刘小江兴奋道:“这回肯定不至于再白跑一趟,报纸上不说了么,南方那边都开始发个体户执照了,光明正大做买卖,搞得如火如荼。”

徐庆有也是这么想的,这半年来,他可没少关注南方的消息。

此去,一定会有收获!

两天后,当徐刘表兄弟踏上南下的特快列车时,307宿舍,吴英雄也买了一张回家的火车票。

他顺利通过了出国留学的各项选拔,以优异表现名列全茅,消息下来,半个月后,他们这一批32人,会由上面统一安排,送往米国。

他已经办好学校这边的事情,准备把最后的这半个月,留给家人。

“哭你个头啊哭,谁强迫伱去了?”

“强子,别这么说!”

高进喜呵斥了胡自强一句,走到吴英雄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英雄,别听你强哥瞎讲,他这人刀子嘴豆腐心,舍不得你罢了。

“说真话,如果有可能,俺也想出国学习学习,看看外面的大世界,这是好事。

“可惜俺放不下家里,孩子还太小,你到那边要照顾好自己,好好学习,争取早一天学成归来,俺们等着给你接风。”

吴英雄眼泪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嗯嗯应下,扑进他怀里,用力抱紧他。

高进喜抚着他的背后,笑骂,“这孩子,十八岁了,该长大了。”

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想想刚入校那会,他三十,小英雄才十六,大出快一倍。建昆和强子拿英雄当小弟弟看,他嘴上虽然称兄道弟,实则一直拿他当孩子看。

惭愧啊,他并没有把这孩子照顾好。

“行啦行啦,肉不肉麻。”

胡自强红着眼走近,扒开二人,把手中一支英雄牌100型钢笔,塞进吴英雄的胸口兜,替他别好。

这是胡自强身上最贵重的一个物件,去年画照片攒钱买的,几乎从不离身,常能收获到别人艳羡的目光。

吴英雄知道他的脾气,没胆子拒绝,张开手,求抱抱。

“滚滚滚,留着替老子去米国抱个金发碧眼的妞。”

吴英雄破涕为笑,很认真地点头应下。

“哭没哭完啊?”

房门被推开,李建昆风尘仆仆走进来。得知英雄买了票,今晚就动身回家,他刚回了趟四合院。

胡自强白眼一翻,“你都没到能哭完?”

“昆哥。”

吴英雄张手扑过去,他身高只有一米七,脑壳结结实实撞在李建昆胸口,不多会,便把李建昆的白衬衫浸透一片。

李建昆笑骂,“像啥样子嘛,这毛病不好,得改,到了国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可没人会在乎你的眼泪。”

吴英雄狠狠抹了把眼睛,但眼泪仍止不住往下淌。

李建昆揉了揉他的小脑瓜,轻声道:“相信该说的,老高都跟你说了,我这人特别不喜欢离别,伤感的话就不说了。

“喏,这个你拿着,等你从家里回来,上面统一安排,我们未必有机会给你送行。”

李建昆说着,从裤兜里摸出一只白信封,塞向吴英雄的手。

后者猜到里面是什么,打死不接。

“啥呀?”胡自强上前一把薅过去,手掌夹向信封两侧,挤开一瞅,倒吸一口凉气。

富兰克林。

一沓!

“卧槽建昆你!”强哥被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搞得他突然都生出也去留个学的想法。

狗日的建昆总不能厚此薄彼吧?

高进喜凑过来,搭眼望去,同样吓一大跳。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李建昆薅回信封,硬塞到吴英雄手上。

“拿着!你昆哥这人俗,能拿出的也就这点俗物,不过我希望你别做个俗人,你是个有灵气的孩子,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事情,该有的,我们迟早都会有。

“我,老高,强哥,我们三个会一直在,等着你回来。”

吴英雄聪慧异常,哪里听不出弦外之音,用力点头。

“昆哥,老高,强哥,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回来!

“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不光人要回来,我还要把国外最先进、最利于我们经济发展的东西,全学回来!”

李建昆笑呵呵点头,深感欣慰,这个小弟弟不算白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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