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第287章 我的万里红妆

第287章 我的万里红妆

第一三八章我的万里红妆

冯英跟红娘子的起义军与其余的起义军差别不大,与其说是一支军队,不如说是一支拖家带口讨生活的人群。

唯一与别处起义军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这里有一支超过一千人的中坚力量,这些中坚力量就是戚家军残部……

很可惜,这些人的年纪偏大了一些,好多胡须头发斑白的人混杂在义军中,让人很担忧这支军队的战力。

不过,这些人手中拿着的陈旧武器,伤痕累累的铠甲,却无时不刻不在提醒所有人,他们是昔日战场上的王者。

现如今,几乎所有的能战之士围拢在冯英身边,听冯英讲述此次作战的目的。

听了冯英的讲述,老兵首领彭寿摇摇头,对冯英的策划有些不以为然。

其余人等都去准备了,只有独臂彭寿留了下来。

“西峡县有民壮三千,官兵一千五,以及杂七杂八的临时征召来的刀客,镖师,总数应该超过了五千。

这些人按照左良玉的军令挡在了黑风岭的正面,所以,我们想要从西南突围,首先就要击溃这些人。

西峡县令左深是左良玉的本家侄子,所以不要幻想这人会弃城而逃,所以说,这是一场恶战。

小姐,西峡县虽然比起周边的地方富裕一些,左良玉也想到了这一点,摆下重兵防备我们呢。

老奴以为,西峡县不是一个好的目标。”

冯英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再在面前的大石头上,指着这块小石头道:“这是团练!”

说着话又捡起一块小一点的石头道:“这是临时招募来的刀客,镖师们。”

最后捡起一块大石头放在最后道:“这是官兵,彭爷爷,你认为那个左深为何会这样排兵布阵?”

彭寿道:“不放心团练,不放心刀客跟镖师,以官兵为后阵压阵!”

冯英把巨石上的小石头扒拉掉淡淡的道:“凿穿团练阵营,驱赶团练向后奔逃,镖师,刀客更是一群只知道各自为战的废物,可以裹挟着这些人冲击官兵军阵。

我们借力打力,将官兵一战击溃。”

彭寿叹口气道:“太危险了,如果团练没有小姐想的那般弱小,我们一旦被左深缠在西峡县,周边的官兵就会合拢,将我们彻底的包围,再想突围就难如登天了。”

冯英瞅着彭寿低声道;“西峡县太靠近商洛了。”

彭寿皱眉道:“云氏不会出兵的。”

冯英道:“我在蓝田县待了那么久,已经明白了蓝田县的扩张方式,他们扩展地盘绝对不是借用兵力,而是采取渗透,蚕食的方式。

云氏最厉害的地方不在他们强悍的兵力,而在于他们家掌控的玉山书院能源源不断的给他们提供最精锐的人手。

玉山书院以前的时候,只招收本家或者买来的子弟,后来就开始招收关中子弟,再后来,只要是愿意来玉山书院求学的人通过考试,他们都要。

每一个在玉山书院完成学业的人,回到本地,您认为这是干什么呢?

这几年,云氏从朝廷那里以粮食换到了大量的贡生名额,我在玉山书院见过一次玉山书院授予本院学生贡生资格的场面。

我想,如果皇帝见到那个场面一定会害怕的睡不着觉。

西峡县是关中通往河南之地的要道,以我世兄的手段,他如何会放过?

那些西峡县的玉山书院学生,回到自己的家乡,一定会想着把自己的家乡纳入蓝田县,你说,这些学生会干出什么事情?

这恐怕才是左深这个西峡县令将团练放在最前方的原因,左深只是控制了县城,至于乡下,恐怕早就是蓝田县的地盘了。

这一次,我们被困伏牛山其实是好事,一旦我们劫掠了周边的几个县,我们就有大量的粮食,钱财可以让我们在伏牛山屯田,也让全天下人知晓还有人在造反,还有人在打着‘均田地,共富贵”的口号在为他们作战。”

彭寿对冯英说的这些好像并不在意。

既然这孩子要打西峡县这一仗并且已经决定了,他自然不会反对。

活了这么些年,他的全部心思都放在这个孩子身上,生生死死的对他这种老人没有什么意义。

他瞅着冯英道:“丫头,我听说云氏的管家夫人给你来信了,催促你回玉山成亲,是不是有这回事?”

冯英俏脸微红,点点头。

彭寿道:“女人成了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明白吗?”

冯英低声道:“知晓!”

彭寿摊摊手道:“既然知晓,你还在外面做这些事情干什么?成亲之后你要孝敬婆婆,伺候丈夫,生儿育女,管理家业,如何能继续在外征战?”

冯英仰起脸瞅着彭爷道:“我需要一份丰厚的嫁妆!”

彭寿左右瞅瞅低声道:“丫头,劫掠周边府县,就是为了凑一份嫁妆?红娘子恐怕不肯让你拿走所有财货。”

冯英笑道:“这点财货彭爷爷以为我世兄会放在眼里吗?”

彭寿摇摇头道:“不会!”

冯英长吸了一口气道:“世兄的目光在全天下,而非一城一地,可是呢,全天下是一城一地组成的,想要全天下,就要从一城一地夺取。

我不明白,世兄的实力已经达到了独占关中的目的,为何还要隐忍不发。

直到我发现蓝田县已经将重点放在了归化城上,他最信任的钱少少在归化城一去便是三年,高杰也统领三成蓝田县本部去了归化城,这两年走西口的风气大炽,就连河南地也有流民开始向关外走。

归化城的存在到底有什么目的呢?

我想了好久,也没有想明白,直到他们在归化城外与建奴大战一场之后,我忽然明白。

对云世兄来说,他的敌人是建奴,不是朝廷。

他在等这个朝廷自然垮掉,等待李洪基,张秉忠这些人能结束这个朝廷,然后,再由他来一统天下。

云世兄要收天下人心,以最少的代价,死最少的人来完成改朝换代,说到底是心怀怜悯,他对踩着本族人的尸骨登上皇帝宝座这种在被人看来荣耀无比的事情毫无兴趣。

他要让我们这个族群中的弊病一次性全部爆发,全部展现无疑,然后才收拾旧山河。

可是,李洪基太愚蠢,居然败给了孙传庭,张秉忠更是心无斗志,居然在襄阳向朝廷投降。

他们失败了,受打击最大的不是这两个无能的狗贼,而是我云世兄!

天下巨寇一个个臣服朝廷,或者归隐山林,天下看似要平定了,可是,大明朝两百多年积累下来的弊政没有丝毫的改变。

文臣人心各异,武将贪婪成性,皇帝暴虐,宦官横行,乡野豪强各自为政,百姓成鱼肉,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怎么成呢?

没有贼寇平灭土豪,将田地分给百姓,没有贼寇绞杀旧有的官宦之家将土地分给百姓,没有贼寇们打乱旧有的腐朽秩序,云世兄如何在平地上重建一个新的朝廷呢?

玉山上的学问璀璨夺目,当光耀千秋,然而,这些学问与旧有的学问差别太大。

之所以能在蓝田县大行其道,就是因为关中是一个战乱之后重建的地方。

如果放到江南,云世兄一旦要施行他的主张的这一套学问,必然会受到所有江南豪强的抵制。

那个时候,你说,云世兄要不要把这人都杀掉呢?

不杀的话,他想要执行新的学问毫无可能!

满大明,历年来考中进士的学问人中,江南占据了八成之多,他们就是云世兄常说的利益既得者。

谁会把吃进嘴里的肥肉吐出来呢?

彭爷爷,这个世界已经黑暗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需要摧毁干净,却不能由云世兄来摧毁。

李洪基不成,张秉忠不成,那么,我来!

所以我在最不合适造反的时候造反了,我会小心培育这支义军,他们将会成为世兄手中的一柄刀,一柄扫帚,替他斩断前路的荆棘,替他清扫干净大地,好让他真正快意的,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理念来作画。

给世人一个光明的未来。

当然,这也是我嫁给云郎所出的万里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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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294.第288章 两个未婚妻

第288章 两个未婚妻

第一三九章两个未婚妻

天麻麻亮。

一场如期而至的春雨很好地遮蔽了冯英大军的动向,直到这些强悍的步卒们靠近了敌营,并且杀死了哨兵之后,西峡县的团练们才从梦境中醒来。

匆匆组建起简单的防线,或者说只是一堆人挤在一起罢了。

“冲啊!”

小楚在人群中的呼喊如同鸡叫,这丝毫不影响她随着冯英的脚步杀向敌阵。

抬手用短铳轰飞了一面巨盾,奋力将一柄短矛投掷进敌阵中,眼看着一名壮汉抱着插在胸口的短矛仰天倒地,她就踩着这个壮汉的身体,越过泥泞的土地,保护着冯英的后背。

冯英手中的长弓一刻都没有平静过,一枝又一枝的羽箭没在敌人的身体上,直到弓弦崩断,她才丢弃了长弓,继续以长矛为武器,继续向前冲杀。

“突出去!”

独臂彭寿怒吼一声,将刀子从敌人的胸口拔出,见冯英,小楚主仆已经向前突进了十丈,遂舍弃了面前的敌人,向冯英所在的地方杀了过去。

浑身湿透的冯英在绵绵的细雨中奋勇前行,掌中的长矛在她手中幻化成了一条毒蟒,枪尖落处,便是血雨缤纷。

此时的冯英是狼狈的,却也是悍勇的,一张苍白的小脸,在乱军中如同一朵尚未盛开的白荷,沾着雨珠绽放。

在她身后,是一群穿着破旧甲胄的老兵,他们没有冯英那么急,每处理掉一片敌人,再稳步前行,即便是这样,向前推进的速度依旧快的惊人。

在他们走过的地方,一片哀嚎声,他们没有杀死敌人,只是重伤敌人,现在需要破阵,敌人的哀嚎声能加速敌军的溃败,对于这一点,他们有很充足的经验。

“入阵列!”

独臂彭寿冲着冯英小楚大吼了一声,几个举着盾牌的老兵就快步上前,很快就把冯英,小楚包围在军阵中。

“弓箭手!”

一柄强弓,两袋羽箭就落在了冯英手中。

“火枪手”

小楚迅速的给手铳加装了弹药,站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校刀手,突击,长枪手三步后掩护,长盾掩护两翼,弓箭手,火枪手开路!”

独臂彭寿看似在指挥一只小队,随着他的呼喝声,旁边的小队马上也有人开始呼喝,等到呼喝声停止,战场上乱跑的就只剩下敌人了。

雨水从高空落下,砸在地上没有溅起水花,只是,这滴水珠却见证了一个纷乱的人群在短时间内化作一支又粗又大的箭头,在阴霾的天空下向前。

“敌人跑了!”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紧接着所有人都在喊敌人跑了。

还在作战的西峡县乡勇闻言,也不管是真是假,丢下武器拔腿就跑。

“跟上他们,不要杀戮,不要停!”

冯英抬起长弓射翻了一个想要组织兵勇作战的官员,紧紧随着溃兵向五百步后面的第二道营寨进攻。

刀客,镖师们远没有乡勇们有胆量,眼见大股人群向自己的营寨跑了过来,还听见好多人在喊“败了,败了。”

这些历来喜欢吃风头饭的家伙们,第一时间转身就跑。

才跑了几步,一蓬箭雨混着雨水兜头落下,跑在最前边的人纷纷倒地,那些逃跑的人勉强站住脚跟,身后的汹涌的人群又推着他们奔跑起来。

于是,箭雨又起,众人停顿一下,然后又跑……更有甚者,顾不得两边是高山,抱着脑袋亡命的跑进了两侧的深山。

冯英用尽全力丢出了一枚手雷,包裹着防水油布的手雷在空中转着圈,落进了严阵以待的官军军阵。

“轰!”

手雷在人群中炸开,仅仅开出一朵小小的火焰,随即就被雨水浇灭了。

不过,这一声爆炸,却让军阵停止运转了一刻,让更多的溃兵靠近了官军本阵。

乡勇们不敢向明晃晃的刀枪上碰撞,纷纷向两边逃遁,在奔逃一阵,就发现有好多穿着跟他们差不多衣衫的家伙居然冲进了官军主阵的两侧。

“有奸细!”一个一边逃跑一边不忘提醒官军的乡勇大声吼叫。

随即,一柄短刀就刺进了他的腰肋,他抱着腰勉强跑了两步就跌倒在泥水里。

更多的人受到了袭击,于是,也就有更多的人在防备身边的人,更有甚者为了不被偷袭,他们率先向陌生面孔的人发起进攻。

雨水越下越大,冯英手里的弓弦已经在逐渐变软,射出去的羽箭一枝比一枝无力。

在感受到长弓再也射不出有威力的羽箭之后,她就重新捡起长矛,加入长矛手的战斗。

倒是小楚的手铳似乎并不受雨水的侵扰,她最讨厌的是雨水把她的衣衫全部淋湿了,这让她傲人的身材在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

于是,谁看她,她就用火铳轰谁。

戚家军老军的小队人马终于杀进了官兵军阵,冯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只要击垮面前的这支官军,胜利就在眼前。

于是,她长啸一声,立刻就有号手吹响了铜号,随着铜号声响起,山谷两侧以及官军后方同时响起了嘹亮的号声,似乎有千军万马正在向官军所处的小山岗扑过来。

“小姐,这是南京城最好的妆花绸跟皓纱,您要的种类都全了。

这匹红底云纹折枝花锦鸡羽妆花缎子最适合做小姐出嫁时的大衣裳,您看看这料子多好。

是用了片金线,九种丝线,外加锦鸡毛织成的,是万和堂不传之秘,老婆子可是花费了不少口舌才淘换出这一匹。”

何常氏从一堆绸缎中抽出一匹绸缎,打开之后,就用自己肥厚的手掌摩挲着绸缎,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钱多多从另一堆丝绸边上过来,瞅了一眼这匹漂亮的不像话的丝绸道:“为何不是孔雀模样?”

何常氏连忙道:“好我的小姐哟,您要的主色是红色,这只红腹锦鸡毛色鲜亮,最是喜庆,孔雀色最正的是绿孔雀。”

钱多多甚至都没有想就摇头道:“大衣裳上不要花鸟鱼虫,只要云纹或者福字文,哪怕是饕餮纹都成,色正最重要。

这匹绸缎留着给冯英。”

何常氏翻了一个白眼道:“这是给小姐淘换的。”

钱多多道:“你也不想想,成亲的时候是三个人,我穿的花枝招展的,她跟叫花子一眼,到时候被人小看的是阿昭,花里胡哨的都给她留着,我就穿正色衣衫就好。”

靠在船舱边上打瞌睡的云春闻言,打了一个哈欠道:“对,对,你长得好看,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知道不,你光着其实更好看。”

钱多多瞅瞅云春道:“以后不要你伺候我洗澡了。”

云春道:“本身就不情愿伺候你洗澡,还是少爷洗澡的时候好伺候,也就三把屁股两把脸的事情,我们只要帮他洗头发就好。

哪像你,洗个澡还要往水里倒那么多的东西,脚指甲挫不圆润都不满意。”

钱多多大笑道:“这一点啊,你两要学着点,把自己照顾好了,才好嫁人。

过来挑挑,这匹两色缎子就很合适你们,另外啊,还要注意一下发式,不要总是挽一个发髻就了事,胭脂水粉也用一些,我成亲的时候你们还要在后面帮我托着裙子。

家里现在可不是以前的样子,一个都穿的绿了吧唧的,阿昭那一身绿袄子我到现在都恨得牙齿痒痒。

好好地一个漂亮少年人硬是穿出蛤蟆的感觉。”

“还是一只胖蛤蟆!”

云花从船舱后面走过来,抱着一匹织金缎不撒手,对钱多多道:“归我了。”

钱多多将一匹双色缎丢给云花道:“你适合这个,织金缎上明晃晃的全是金线,那是做嫁衣的。”

云花并不傻,紧紧抱着织金缎道:“我以后也会嫁人,用这个做嫁衣挺好的。

你现在是富人,就不要跟我们两个穷丫头争一匹破绸子。”

何常氏瞅着钱多多跟云春,云花争东西,手指头痒得厉害,她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能争一匹破绸子。

“嫁衣我早就想好式样了,成亲的那一天,我只要一身红色,再戴上牡丹金冠,裙子后摆要长,衣服要贴身,薄薄的用一点脂粉,口媒子要最好的,能配裙子……”

何常氏低声道:“小姐,这不合礼。”

钱多多嫣然一笑道:“这是阿昭帮我谋划的,还给我画了一幅画,很漂亮,很美。”

云春,云花齐声道:“在哪?我为什么没见到?”

钱多多指指脑袋道:“我把他藏在这里了。”

第二章,我在努力刻画两个不同的人,努力满足每个人对老婆的幻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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