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0章 还不够好

第10章 还不够好

那是个身着青色连衣长裙的女子,身高约莫一米七,很高挑,皮肤白皙,鼻梁高挺。

她的五官很立体,眼神清澈,气质很独特,像从古代仕女图中走出来的官家小姐。

经纪人郑柔马上转过去,低声道:“薇薇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去,这点小事你不用管。”

陈锋恍然,这位想必就是卢薇了。

果然和传闻中的一样,走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路线。

她看起来很平易近人,神情也不倨傲,但陈锋却总觉得对方瞧人的目光里透着股冷漠。

卢薇没有听从郑柔的建议离开,而是快步走上前来,微微抬头直视着陈锋,“整个音乐圈都知道我有多挑剔,你是第一个敢来我公司卖歌的创作人。你挺有意思的。”

陈锋十分尴尬。

糟糕的台词,太中二了。

给人一种劣质偶像剧里霸道总裁的错觉。

他敢来,纯粹是因为别的地方都没地去了。

他更是真不知道卢薇不对外收歌,不然他也不会来。

见他不说话,卢薇背负双手又往回走去,“我给你五分钟。”

看着她的背影,陈锋深吸口气。

机会已经摆到自己面前,能不能抓住,在此一举了。

他快步跟上,旁边的郑柔也闪身到他旁边,仿佛是要盯紧他,像防贼一样。

隔音效果绝佳的简易录音室里,陈锋轻轻的拨弄着吉他弦,柔声唱着。

比起那些老天赏饭吃的好嗓子,陈锋的声音听起来很平庸,如果不是因为练得多,怕是音准也会出问题。

总之,陈锋唱得很一般,卢薇只安静的听着,倒是郑柔面上时不时划起抹玩味的笑容。

唱完前半截,陈锋在副歌部分开始之前停了下来。

卢薇缓缓睁开眼睛,神情里看不出什么起伏与波动。

“陈先生,你确定这是你本人创作的歌曲?”

她没有点评这首歌怎么样,而是突然开口问了个问题。

陈锋心中微惊,但面上却稳住不动声色,“是的。”

卢薇轻轻点头,眼神里慢慢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陈锋给她瞧得心头发虚,不是很有底气。

他甚至开始自我怀疑,当初钟蕾写出《乏味》时,该不会提前和卢薇有过交流,反过来从卢薇的身上吸取了灵感,基准旋律是卢薇这边给的?

自己这是自投罗网了?

“这首歌的曲风很新颖,歌词也很有意思。这是首还算不错的歌。”

卢薇终于说话了。

陈锋刚刚悬上去的心,这才慢慢落下,“多谢夸奖。”

“但它还不够惊艳,还不够让我眼前一亮。另外,你的演奏和演唱水平也差了很多火候,这大约也是我没能更进一步被打动的原因。总之,它很好,但还不够好。所以,抱歉了。”

卢薇这人真是很会说话,与钟蕾相比完全是另一个极端,讲话滴水不漏,即便是拒绝,也让人丝毫生不起反感。

陈锋无奈道:“好吧,那我今天真是打扰了。”

他不理解,能给钟蕾奠定千年前百人江湖地位的出道作,怎么到卢薇这里就成了不够好呢。

虽然这只是钟蕾的早期作品,可也不至于给人听了还不要吧?

“陈先生你也别难过。其实我拒绝这首歌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正如柔姐刚才所说,我现在基本只唱自己的歌。所以要让我买别人的歌。那这首歌肯定得好到令我眼前一亮,心跳加速才行。第二,这首歌里有点愤世嫉俗,情感背景相对灰暗,和我一直以来的曲风有些不搭。”

陈锋心里这才好受点“明白了。”

“这样,我自己虽然不买,但回头如果我有圈内人的朋友出新专辑想要收歌。我觉得风格适合的话,就把你这首歌推荐过去。”

说完,卢薇别过脸去打了个哈欠,似乎有点困了。

一直站在旁边的郑柔立刻上前一步说道:“薇薇你昨晚没睡好觉,还是早点去吃过饭休息吧。”

卢薇应下来,再看向陈锋,“那不好意思,先就这样了,你留个电话给柔姐吧。如果有机会,柔姐会联系你。”

陈锋点头,一拱手,“多谢,那我先走了。”

他动作麻利的收拾起吉他,转身走人。

等人走远,估摸着该下电梯了,先前还睡眼惺忪的卢薇又恢复了精神抖擞,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郑柔不解,“怎么了?薇薇你笑什么?”

“我是真没看出来。这叫陈锋的人外表挺爷们儿的,心里还住着个小姑娘。”

卢薇一边说,一边笑。

郑柔纳闷道:“为什么这么说?”

“有句话叫字如其人,其实这句话用到音乐创作上更贴切。每首歌,尤其是作词作曲包办的音乐创作人,其作品几乎就是内心的真实写照。写歌的本质,就是把自己内心世界铺展开来,用音乐散播出来。对于一个创作人而言,最大的成就不是名气,而是得到更多的,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共鸣。”

“你觉得这首歌是女人写的,所以你刚才问他是不是他本人所做?”郑柔问。

卢薇点头,“是的。”

郑柔:“可我听起来还是蛮大气的啊。有些女作曲家的作品也很大气呀。”

卢薇笑了,“柔姐,术业有专攻。我与你讲不清楚,这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嗅觉。”

郑柔苦笑摇头,“算了算了,反正我当好你的经纪人就行。这些不是我专业,不懂也没事。不过说起来,陈锋这人还是挺有趣的。”

“嗯,所以我刚说那件事也是认真的,我们不能忽悠她。回头我帮他多留心一下吧。”

“为什么要帮他?”

“不知道,就是很难见到这样眼神清澈不带有丝毫杂念的人,感觉挺有意思。并且柔姐你没听他说吗?他以前没学过音乐,全部都是自学。能自学到写出这样歌曲的人,说明他拥有很强的创作才华,说不定将来他会给我很大的惊喜呢?”

“也对。”

楼上两人的对话,陈锋并不得知。

他把卢薇所说的引荐的事情完全当成了个客套,没抱任何指望。

如果卢薇真的重视自己,就应该亲自要自己的联系方式才对,又或者至少互相加个微信什么的,不至于只让郑柔留个号码。

这种人情世故,他见得太多,都习惯到麻木了。

他又翻开本子,在芦苇工作室的名字上划下最后一道横杠。

汉州市内几乎所有靠谱点的音乐公司和工作室,他都尝试过一遍了。

全军覆灭。

陈锋看了看客来公寓公司接下来的日程安排,快到年关了,不少房东和租客的合同都会到期,他可有得忙。

他心头发苦。

要他为这两首歌而辞职,奔波各地四处卖歌是不可能的。

现在日子虽然清贫,但好歹有份稳定的正式工作。

拿着两首歌就放下一切,走上茫茫卖歌路,鬼知道将来会怎样。

万一一年半载都还卖不出去呢?

等死么?

先就这么过着吧,等回头再看看有没合适的机会。

(本章完)

11.第11章 酸与鞭炮

第11章 酸与鞭炮

时间总是经不住蹉跎,陈锋一等,不知不觉又荒废掉一周。

比起在梦境里时目标明确的奋斗,出来之后的陈锋身上多了许多杂务。

他还得上班,时不时的处理公寓琐事,又时不时的去公司总部参加些毫无意义,但又不能不去的会议。

这是世上绝大部分都市白领的日常。

庸庸碌碌的忙着,嘴上说好一定要利用业余时间做点什么,但到头来一眨眼,宝贵的时间莫名其妙就被偷走了。

陈锋原本是打算趁这几天多收集些音乐相关公司的资料,不管是哪个城市都好,回头在公司请个年假,集中性的跑一趟。

又或者跟踪一下娱乐资讯,看有没有什么知名的音乐圈内人来汉州做活动,然后学那些追星族杀过去,看能不能碰碰运气在路上拦下个伯乐来。

可惜他毕竟不是粉圈中人,拿不到第一手信息。

等他在娱乐新闻里看见,人都已经来了又走了。

这半个月里,陈锋唯一做好的事情,是把锻炼身体给坚持了下来,每天雷打不动夜跑十公里。

他跑得不快,目的重在恢复,效果还是基本达到了.

只两周过去,他体质恢复不少。

刚开始跑的时候,他从九点到十一点整整跑了两小时才跑完十公里,相当于配速12,这是体质虚弱到相当程度的表现。

但两周过后,他用法特莱克跑法,差不多七十分钟就能跑完十公里,配速变成了7,进步斐然。

年轻就是好,恢复起来够快。

这天夜里九点,他又换上运动服,穿上劣质跑鞋,下楼,出小区。

快入冬了,夜晚的汉州稍显凉意,陈锋紧了紧衣领,左右瞧瞧选了个方向,埋头往前小跑而去。

前两周他都是绕着小区跑的圈,五圈下来刚好十公里。

但总跑同一条路线略微有些枯燥,这次他决定往远处跑跑,在规划的路径里拢共有四个红绿灯。

但没关系,等红绿灯时就当休息了。

前行大约四五百米后,抵达第一个红绿灯路口。

此时他额头稍微冒出层细密的汗珠,身上暖洋洋的,脚掌有些隐隐作痛,都怪鞋不好。

陈锋顿住脚步,将舌头顶在上颚上,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呼吸节奏。

天凉了,吸气不能太猛,否则侧腹容易痛。

身边大约有二三十个人在一起等红绿灯,大多都是些穿着打扮时尚的年轻男女。

夜晚虽凉,但美女们却穿得不厚,短裙短裤,以及不知厚薄的黑色白色丝袜。

这些人交谈的声音很大,都显得兴致高昂。

大多互相称呼的网名,尽是诸如“狼行”、“巫马”、“红袖”、“宝儿”、“猎梦”之类奇奇怪怪的名字。

他们交谈的内容天南海北,仿佛是在通过描述自己的经历来进行自我推销,又像是再小心翼翼的试探与揣度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或许还会在心中制定出各种不同的攻略策略。

陈锋看了看红绿灯前方霓虹灯闪烁不休的大街,略感恍然。

前面这条街名为芍林路,是汉州市里有名的酒吧一条街,Super Club、月荷等等诸多知名品牌的夜场都在这里有规模不小的旗舰店。

这些男男女女,应该都是要去夜场嗨皮了。

钟蕾住在韦斯顿公寓,正是因为这里距芍林路很近,她串场的夜场基本集中在这边。

陈锋有点想掉头走人。

以他如今的年龄和单身的事实,泡吧混夜场本来也该是他的娱乐生活。

但他着实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存下的那点钱。

与别的同龄人不同,陈锋想在城市里扎下根来,只能靠自己。

哪怕每个月省吃俭用也只能存下两三千,存半年的钱才够在汉州市区买一平米的房子,但好歹有个念想。

所以虽然隔得近,但陈锋一直都不爱去芍林路。

他怕自己酸。

今天他也想掉头,就别去芍林路自讨没趣了。

正这么想着时,红灯转绿灯,可以过了。

陈锋前面的男男女女正打算往前迈步,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发出闷牛般的轰鸣呼啸而过,擦过众人身边,惊险且刺激,惊起骂声一片,现场略显鸡飞狗跳,乱成一团。

烈焰般的尾灯在昏暗的街道上拖曳出四道扭曲光影,迅速远去。

刚才还聊得热火朝天的青年男女们,在骂过之后便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陈锋眼尖,在这辆车通过的瞬间瞧清楚了里面的场景。

坐在驾驶位的年轻男子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正抓着一名女子脑袋昂起来。

陈锋没看清女子的容貌,但想来也不丑。

女子正做的事情,他也不难猜。

这该死的富二代。

好吧,还是酸了。

有些人出生就在幸福的终点,比不得。

肩膀被人撞了一下,让他略微失去平衡,往前迈了一步。

陈锋顺着人群往前走去,算了,今天已经酸过一次,不会轻易再酸了。

过马路,继续跑。

过了一条街,与韦斯顿那边的居住区只相隔几百米,但却已然是两个天地。

一边静谧冷清,一边灯红酒绿。

陈锋埋着脑袋,不管身边人来人往,只自顾自的跑着。

在跑步的同时,他心里也没闲着,而是一直在琢磨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

明明已经抄到两首歌,本该大展拳脚,回来都两周星期了,却依然迟迟打不开局面。

他就不明白了。

以前看的那么多小说里,主角一旦得到金手指,哪个不是分分钟起飞,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这么难呢?

难道是我对金手指的利用方式出错了?

我不该抄歌?

我该抄别的?

下次我还是换个思路,多看点人物传记,再去发掘点接下来几年稍微能崛起的文娱腕儿?

抱不上钟蕾这种千年前百的大腿,我退而求其次,多开发几个没那么生猛的总行吧?

“你干什么!放手!我报警了!”

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叫。

陈锋下意识顿住脚步。

停得太猛,以至于他险些踉跄着栽到地上。

陈锋扶住路灯杆,往旁边看去。

一名身背吉他的女子正奋力挣脱一个年轻男子的手。

这男子似乎想把她拉上停在路边的那台车。

嗯,又是一辆红色法拉利,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前路过的那辆。

被挣脱后,那男子又想去抓她,但却被女子一巴掌扇在脸上。

啪的一声脆响,恰如鞭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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