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第143章 格非和余桦

第143章 格非和余桦

在中途会议休息时间,方明华刚出会议室想透透气,就看到楼道里有一群年轻人。

站在最后面的那个青年吸引了方明华的目光。

看样子很年轻,比自己的年龄还小,学生模样,背着一个绿挎包样子很腼腆,楼道里别的青年看到自己喜欢的作家出来,蜂拥而上,签名的签名、递稿子的递稿子。

唯独他,站在人群后面,一副想上前去又不敢上前的模样。

方明华给几位女青年签名之后,看到站在不远处的他,想了想就主动过去招呼。

“你好,这位同学。”

“你好,方编辑。”看到有人主动招呼自己,这个男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你是来找人签名?还是?”

“是找人签名不,不,我是来投稿的。”男生赶忙从绿挎包里拿出一沓稿子双手递给方明华。

“我是华东师大中文系学生,叫刘勇,今年大三。”男生镇定了些,开始自我介绍。

方明华刚准备翻开他递过来的稿子,听到他的自我介绍,抬起头看着对方,感到有些惊讶:“伱是华东师大的?叫刘勇?”

“对,这是我的学生证。”男生以为方明华不相信,就要从书包里掏学生证。

“不,不用。”

方明华拦住对方的举动,仔细看起稿子来。

竟然是一篇意识流小说!

可惜的是,或许是没有经验,又过于突出用这种写作手法,导致通篇小说结构不合理,到最后纯粹陷入心里呓语。

这不是意识流啊。

这是一种自嗨,作者梦中呓语。

不过行文之间,还是能感觉到作者的才气。

文章也不长,也就五千字左右,方明华看完后,看着一脸期望的男生说道:“对不起,这篇小说我无法采用。”

看到对方掩饰不住失望的表情,方明华继续说道:“你很有才气,掌握一些意识流写作技巧,但是过于注重写作技巧,我称之为炫技。”

“这是一些有很文学潜力的新人作者所犯的通病。我觉得你不要过度炫耀写作技巧,先把故事讲好。意识流写作本来都容易陷入一种自我炫耀的怪圈里,你尤其要注意。”

“譬如这一段,用了隐喻、掉书袋其实没必要,你老老实实写就行。朴实的文字反倒比你搞这些更加能打动读者的心。”

“那不就不是意识流了吗?”刘勇问道。

“为什么非要用意识流呢?难道就因为他从西方传来,所谓的高级?”方明华反问道。

刘勇点点头,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刘勇同学,我建议你去看看我刚不久在文艺报上的发表的一篇文章叫《西方现代派文学优势与局限》,或许对你写作有所帮助。”

“谢谢,方主编。”

“刘勇同学,你文字功底不错,也很有才气,好好写,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作家。”方明华又补充了句。

“真的?!”刘勇眼睛一下子亮了。

“嗯”方明华很肯定的点点头。

刘勇拿着稿子高高兴兴走了。

临走时说回去就找文艺报好好学习,再按照你说的修改这篇文章。

方明华看着男生的背影,脸上露出笑容。

从刚才那篇略显幼稚的文章,他已经猜出这位华东师中文系叫刘勇的学生是谁。

再过两年就要崭露头角了吧。

笔名应该叫格非,和余桦等齐名,先锋类小说作家。

只是,还是大学生的格非都来了,那个牙医余桦怎么还没来呢?

方明华走进会议室,悠悠想着。

余桦真的来了。

带着自己的新写的小说来了。

只是最近卫生院工作忙,前来拔牙的病人比较多,就他一个牙医实在走不开。

眼看在申城举行的中青年座谈会接近尾声,他急了,上班期间干脆装病,这才得到院长批假一天,就赶往申城。

先是坐班车赶到嘉兴,立刻换乘嘉兴到申城的火车,终于在傍晚时候赶到申城。

出了火车站,他就坐公交直奔申江饭店,结果坐错了车,最后竟然迷路了!

一个小地方的牙医,什么见过这样繁华的都市?

各种霓虹灯看的让他头晕目眩。

最后还是边走边问,等赶申江饭店已经晚上十点。

住哪?

这样的饭店他自然住不起,不过现在不是他考虑的事。

他现在想的是,把这篇稿子交给谁?

无论是编辑还是作家,他都不熟。

想了想,决定找个年轻的,年轻编辑好沟通嘛。

于是他就走到前台,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请问,在这里开作家研讨会的方明华同志住哪个房间?”

“稍等。”

服务员很快帮他查到房间号。

“404房间同志,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吗?作家们估计都休息了。”服务员好心提醒。

“我是他二表哥!”余桦回了句,大摇大摆上了楼。

此时的方明华和陆遥并不在房间,他们俩还有张先亮三人正在逛南京路。

这里距离南京路咫尺之遥,晚上没事干的时候,三人就喜欢一块来溜达溜达。

外滩也去了,不过看到外滩情人墙那份壮观情形,三个大男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打道回府。

逛南京路还不错,虽然没有后世繁华,但也是申城的“白菜心心”,这年代,这里还不是步行街,一到晚上车水马龙,分外热闹。

申城服装公司、第一百货公司、上海第一食品公司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看的陆遥和张先亮目不暇接。

就是东西太贵了。

买不起啊。

不过在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边,三个男人还是买了些护肤品,“美加净”牌的。

这是方明华怂恿的,说你们两个老大哥来申城一趟,咋能不给嫂子买点礼物回去?

不知道买什么?

护肤品啊。

只要是女人,都喜欢这个!

我买两套!

一套给女朋友,一套给妹妹!

老妈就算了,估计拿回去就要被骂。

除此之外,方明华还买了两件申城十四羊毛衫厂出品的“金兔”牌羊毛衫送给老爸老妈。

申城货啊。

这个可以让老妈出去显摆显摆。

三个男人购物后,高高兴兴返回饭店,方明华刚上四楼,就看到蹲在楼梯边的余桦。

(本章完)

第144章 很阳光的作者写出的基调灰暗小说

这是他第一次见余桦,虽然对方没有报出自己的姓名,但他能确定就是他。

有些潦草的头发,还有那桀骜不驯的小眼睛。

青年看到他们赶忙站起来。

“请问,你是《延河》杂志社的方明华编辑吧?”青年对着方明华说道。

“哈哈,小方,又是找你投稿的,我先上楼去了。”张先亮笑着向上走去。

方明华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青年说道:“走吧,去我房间。”

“我叫余桦,是浙省海盐人,一名牙医。”青年边走边自我介绍。

果然是他!

不过方明华已经见多了这个时代的风流才子,再见到余桦也没感到多少激动。

“这位是陆遥。”

方明华给余华介绍。

“路作家,你好,伱好。”余华赶忙握手。

陆遥有些好奇看了看这个青年。

陆遥和方明华住一个房间,等进屋之后,方明华招呼道:“坐,坐,你什么时候到申城的?”

“今晚。”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我下车后买了几个包子。”

“住哪?”

“暂时还没找住的地方。”

余桦一边回答心里有些着急。

说稿子的事啊,问这些芝麻小事干嘛?

方明华依旧不慌不忙,给对方倒杯水之后,才问道:“你是来投稿的?”

“对,对。”

余桦赶忙从书包里拿出一份稿子递给对方。

方明华接过来看了看。

小说名字叫《星星》,讲述了一个孩子拉小提琴的故事。

方明华顿时明白,就是这篇文章被《燕京文学》的主编叫到燕京改稿子的那篇!

哈哈,竟然被自己截胡了!

而且当时的编辑好像就是审稿自己《太阳照常升起》的周燕如。

对不起。

周大姐。

现在我们是竞争对手。

方明华心里致歉了三秒钟。

他看完顺手交给坐在对面床上的陆遥,陆遥拿过来认真看起来。

“余桦。”方明华看着坐在椅子上有些紧张的青年:“这篇稿子我还要仔细看看,今天暂时不能给答复明天你再过来吧。”

余桦心里微微有点失望,但并没有感到多意外,编辑不都是反复看嘛,还要给出修改意见。

最起码,对方没有直接拒绝!

“好的,不打扰你们休息了。”余桦说完就要站起来。

“等等。”方明华看看手表:“现在已经晚上十一点了,你说你没找到旅馆,你准备住哪?”

“我也不知道,我出去找找,实在不行就在车站什么地方凑合一晚上。”余桦实话实说。

“要不.就睡我们房间?”方明华突然说道:“我去给你要床被子,你打地铺怎么样?”

“没问题!”余桦顿时高兴起来。

看来自己找对人啊。

这不又省下一笔花费嘛。

申城的住宿挺贵的。

方明华也没再说什么,立刻下楼到前台,不一会儿就抱来一床褥子和被子过来。

“服务员说,没有多余枕头凑合下。”方明华笑着说道。

“没关系。”余桦赶紧接过被褥,在地上铺起来,边铺边说道:“你们不知道,我爸也是医生,小的时候夏天家里太热,我有时候就偷偷溜进医院的太平间,爬到挺尸床上,那里特别凉快”

余桦说着,突然觉得自己说的有点过,一抬头就看到陆遥惊愕的脸色。

“不好意思,陆作家,吓到你了。”余桦赶忙道歉。

“没关系,你这个后生,胆子可真大!”陆遥哈哈大笑。

“没办法,逼的。”余华讪讪一笑:“后来我想起海涅的一句诗: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你喜欢读海涅的诗?”陆遥问道。

“我没上过大学,所以书读的比较杂,有啥就读啥。”

“你说你是牙医?你拔牙水平是不是很高?”陆遥又好奇问道。

“一般吧,不过不会出人命。”余华笑了笑说道。

方明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着两人闲聊。

他的脑海里把现在这个年轻人,和后世互联网上的那个“网红”努力联系在一起。

很健谈。

语气中还带着一点点幽默。

看看时候不早,三人洗脚后都各自钻进被窝睡觉。

没过多久,方明华就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了。

为啥留这家伙在房间?

竟然打鼾!

我的天啦

年纪轻轻竟然还打鼾。

路遥不打鼾,自己也不打鼾,听着地上这家伙鼾声如雷,方明华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第二天早上,方明华起床,看到对面床上的陆遥神情也有些萎靡,估计也没睡好。

睡在地铺上的余桦倒是很精神,早早起床赶忙把地铺收拾好。

由于他没有早餐票没法去餐厅吃早饭,方明华和陆遥去吃早餐的时候,一人偷了个煮鸡蛋,一人偷了两个馒头悄悄藏在衣服兜里,回来递给余桦。

“多谢,多谢。”余桦顿时眉开眼笑。

又节约了一顿早餐。

“余桦,我们要去开会,你在房间呆着或者出去随便转转都行,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给你回话如何?”

“好,那我出去转转。”余桦很痛快答应了。

既然来申城当然要转转,听说外滩和南京路都不错。

方明华和路遥来到会议室,照常坐在后排,听着别人发言,方明华低声问陆遥:“陆大哥,你觉得余桦写的这篇《星星》怎么样?”

陆遥沉思了下才说道:“虽然文笔有些稚嫩,但还是不错,就是文风有点太灰暗,彻头彻尾的一个悲剧。”

方明华点点头,的确如此。

要不当年的周主编让他修改的光明一点呢,看来不无道理。

“小方,我觉得与这个余桦的经历有关,你想一个小孩子跑到太平间去睡觉,一般人能做到吗?看惯了生死,所以他的文中基调比较灰暗。”

陆遥果然厉害,一针见血。

余桦的作品里充斥着大量的血腥和暴力,极具张力的文字,像双双紧扼咽喉的大手,让人在沉沦中几欲窒息。

这就是他的暴力美学,和他在现实中很阳光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陆遥看着方明华略有沉思的样子,又说道:“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你是编辑,你做决定。”

方明华已经做出决定,就等余桦中午回来。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