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有亿点点病(给盟主莘逊加更)

细雨之中,箭矢突然破空而至。

正大包小包走出某个高门大院的西兵惨叫连连,纷纷扑倒在地。

包裹滚落在地,露出了美丽的丝绢一角,很快就被鲜血染红。

有人大喊大叫,又想冲回来时的大院,不巧院中正有人往外涌,人人喜气洋洋,还扛着几个婢女妇人,顿时撞在一起。

“嗖!嗖!”箭矢再至,对密集的人群造成了巨大的杀伤。

西兵直接被射懵了,更失去了抵抗的勇气。

劫掠玩女人的时候,谁他妈的还着甲啊!这仗没法打,先跑了再说。

沙沙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举枪!”

“刺!”

士兵们排成整齐的阵列,机械地按照命令递出长枪。

在这一刻,训练成果体现了出来。即便敌人没着甲,士兵们仍然下意识地往脸、脖子、大腿等部位扎去。

动作迅猛、有力、精准,瞬间造成了恐怖的杀伤。

三五成群的敌兵陷入了混乱之中。

有人想抵抗,招呼袍泽们结成战斗小组。

有人想逃跑,扔掉了一切能扔的东西,转身狂奔而去。

还有人试图往大街两侧的民宅内躲藏,寄希望逃得一命。

“噗!”红抹额在凄风冷雨中轻舞飞扬,势大力沉的重剑从上方斜斩而下,只听“咔嚓”一声,一名西军小校的脖子被劈开了大半,随之而来的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邵勋一脚踢开软掉了的敌人尸体,举步向前。

鲜血染红了他的甲胄,腥味扑鼻而至,令人作呕。

但强烈的刺激过后,他仿佛觉醒了什么基因一样,浑身涌起了无穷的力量,还有——

暴虐的杀戮。

“咔嚓!”这次的头颅直接滚落在地,溜溜转了一圈后,停在一个泥水坑中,尚未闭合的双眼还带着恐惧和绝望。

黄彪快走两步,带着身后的甲士紧紧跟上,围护在邵勋身旁。

到处都是“噗噗”的声响,那是长矛捅入肉体后的死亡音符。

有敌人负隅顽抗,很快就被密集攒刺而来的长枪给捅了个对穿。

有贼众试图躲避,民房中的百姓拼死抵住大门,不让人进来。

“啊!”惨叫声响起,刚刚还趾高气昂的西人被长枪钉死在门板上。

没有任何悬念,数百兵像推土机一般,沿着并不宽阔的大街稳步向前。所过之处,尸体满地,鲜血汇如溪流。

“夫战,勇气也!你怕,敌人也怕。你狠,敌人就会逃跑。”邵勋哈哈大笑,还不忘鼓舞士气。

敌军长矛捅在他的铁铠之上,发出刺耳的刮擦声,他看都不看,重剑劈斩而下,敌人的半個肩膀被整体卸下。

“啊!”惊天动地的惨呼声响彻整条大街,鲜血如同喷泉般飞溅而出。

邵勋举着重剑,继续向前。

他的头脸之上满是鲜血,几乎糊住了眼睛。

雪亮的剑身之上,血迹斑驳,腥臭味冲天而起。

没有一丝害怕,浑身的细胞都在欢呼,久违的感觉不断复苏。

他甚至感觉到了身体的轻微颤抖,那是发自灵魂的兴奋。仿佛眼前的不是血肉地狱,而是饕餮盛宴一样。

怕不是有点大病!

但这种感觉来得刚刚好,娴熟的技艺、勇敢的意志以及残忍的杀心结合在一起,他化身为一台病态高效的杀戮机器。

他能预判敌人的动作,以至于敌人像是可笑地自动送到他的剑刃下一样——这是用节奏在杀人。

他总能打在敌人最难受的位置上,让他手忙脚乱,最后被斩于剑下——这是用经验在杀人。

他浑身浴血,吼声如雷,像是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一样,往往能夺人心魄,先手毙敌——这是用勇气在杀人。

他杀人的招数太多了,简直信手拈来,面对不同的敌人,瞬间就能使出最合理的方法,用最简练的动作、最快的速度,消耗最少的体力,解决当面之敌。

技艺娴熟的新人,或许也能杀死当面的敌人,但绝不可能像他那样举重若轻,体力消耗最少,动作一点不拖泥带水。

妈的,杀人都杀出艺术感了。

“饶命……”一名满脸稚气的敌兵哭丧着脸,踉跄后退,见到邵勋加快步伐,绝望地向前捅出长枪。

枪杆被邵勋夹在腋下,黄彪眼疾手快,刺出长枪。

“噗!”敌兵流着眼泪,捂着腹部,软倒在地。

无数军靴从他身上踏过,军阵一往无前。

黄彪用余光瞟了眼督伯邵勋,嘴角抽了抽。

他怕了,幸好督伯是自己人……

杨宝在后面远远看着,只觉尾椎骨上生出一股寒意。

什么阴谋诡计,就是个笑话。你再智计百出,在邵勋这种残暴的实力面前,终究太过空洞——是的,在杨宝眼中,邵勋就是那种残忍暴虐的武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什么人都敢杀,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

或许,他和张方是一类人吧。

******

雨越下越大,已经没人用弓了,战场上的一切都回归最原始的肉搏。

三百多战兵从辟雍出发,一路向北,过国子学、雨花寺、牛市等,杀出去了好几里地。

贼军屁滚尿流,遗尸数百,散乱得不成样子。

邵勋浑身已经湿透,血水顺着剑刃流下,滴答滴答,溅起一朵又一朵血花。

西面也响起了猛烈的喊杀声,那是平昌门大街。

驻扎在那一片的应是牙门军某部,人数不详。他们动手比这边晚,但终究是动手了。

听声辨战况,牙门军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杀声一直向北,往平昌门的方向延续。

能有人呼应,这种感觉真好。同时也从侧面说明,洛阳守军暂时还能拧成一股绳,大都督司马乂的命令还是管用的,至少部分管用。

邵勋回头看看跟随而来的军士们,发现第一排换了不少新面孔。

战争,总是会死人的,哪怕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依然会死不少人。

再后面,糜晃的幢旗还在,听那密集的脚步声,似乎多了不少人,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随?

“打胜仗,容易不容易?”邵勋将重剑扔给王雀儿,换了一把新的,笑问道。

“有督伯在,何敌不可破?”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大声回应道。

老实说,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

凶狠、嗜血、暴虐,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与往常平静、温和、睿智的模样完全不是一回事。

按鬼怪志异中所写,督伯莫不是被什么老鬼附身了?

“督伯如此神勇,令人叹服。”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敬的目光说道。

曾几何时,他虽被委任为队主,但一直板着张脸,没太多开心的模样。但经今日一战,看着邵勋身先士卒,一路砍翻西兵的勇烈场景,脸上突然有了几分笑意。

这般勇武之辈,在宿卫军、牙门军中当个幢主都够了。跟着这样的人厮杀,确实更容易活下来。

“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邵勋哈哈大笑,重剑往前一指,道:“但随我行!”

“但随我行!”黄彪、李重二人热血冲头,扭头向身后大吼。

“但随我行!”军士们喊声破天,士气高昂得无以复加,纷纷应道。

“但随我行!”声浪一直向后,传出去很远。

夫战,勇气也。

他们这幢人的底子本就不错,又是自愿当兵,被邵勋前后整训了一年有余,军纪肃然。

如果说临战之前,还有些许紧张、怀疑的话,那么经过刚才这么一阵的冲杀,信心暴增,士气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菜鸡互啄的战争,在装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谁的士气更高昂,谁的赢面就更大。

于是,深秋冷雨之下,数百热血男儿排成整齐的阵势,在军官的带领下,沿着开阳门大街,墙列而进。

雨水冲刷不尽刀枪上的鲜血。

仓促集结起来的敌人被他们一冲而散。

溃兵哭喊着向北逃窜,与迎头而来的援军撞在一起,陷入了更大的混乱之中。

没人给他们调整的时间。

三百多人加快了脚步,成列逐奔,鼓噪而进,将人数远超他们的西兵杀得狼奔豕突,抱头鼠窜。

邵勋哈哈大笑,提着滴血的重剑,朝正在拨转马首,试图逃窜的一名敌军将校用力斩下:“给我人马俱碎!”

“噗!”冲天的血柱飚起,却是重剑斩在了马身之上。

马儿痛苦地嘶鸣着,将敌军将校甩落马下。

邵勋顾不得拔出卡在马身里面的重剑,抽出步弓,直接套在落地的敌将脖子之上,用力一勒。

“死吧!”他满脸狰狞之色,肌肉虬结的双臂猛然发力。

敌将的脊背被死死压着,挣扎不得,片刻之后,脸上满是青紫,舌头都伸了出来。

邵勋又抽出匕首,也不管敌将是死是活,一点一点就将头颅割了下来。

“督伯威武!”军士们见着,纷纷大呼。

当是时也,马血淋得邵勋满头满脸,深秋冷雨之下,竟然还冒着丝丝热气。

血泊之中,他拎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玩意面露微笑,仿佛在欣赏自己的战利品。

残存的敌军远远见着,发一声喊,惊恐散去。

这人怕是跟张都督一样,有点病。

“追!”邵勋将人头甩在一边,随手捡起一杆长矛,大踏步向前。

(本章完)

第28章 敬重

整个追击行动一直持续到傍晚。

当邵勋站在壕沟边,看着百余名敌溃兵如下饺子般纵身跃入浑浊的河水之时,方才下令收兵。

真是孬种!宁愿投水也不敢返身拼命,这样的兵,也就只能欺负欺负老百姓了。

黄彪抓了几个俘虏,这会用绳索捆着,押往后方。

邵勋拄着重剑,远远看着壕沟对岸的洛阳城。

壕沟是临时挖出来的,引入了河水,以做防御。

从军事角度来说,城南还是挺不错的。从城门到洛水也就十余里地,且建筑物繁多,不适合大军摆开阵势,这从敌军主攻洛阳东西两侧就能看得出来。

此时的平昌门、开阳门外军寨林立,刁斗森严。

城头亦有人走来走去,巡视不辍。

方才他们追杀敌军这么久,竟然没有守军出城配合,让他有些失望。

不知道是守将不敢呢,还是接到了不准出击的命令。他懒得管了,或许衮衮诸公压根没把他们这些城外驻军当人吧。

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

邵勋转过身来,下令撤兵。

“诺!”几位队主纷纷应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执行力瞬间强了不止一个等级。

“杨督伯。”邵勋提着重剑,朝畏畏缩缩的杨宝走去。

杨宝面露恐惧,扭头看了看四周,见人都散得差不多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哀声道:“邵督伯饶命。”

邵勋哈哈一笑,道:“你服了?”

“服了。”杨宝连连说道。

“服了就好,滚。”

“诺。”杨宝连忙爬起,见有些军士远远瞄了他一眼,顿时面红耳赤。

他知道,此战过后,邵勋的威望更上一层楼,他已没有丝毫可能竞争。

方才邵勋若提剑杀了他,往壕沟里面一扔,真不一定有人替他出头——兵荒马乱的战场上,死个督伯又怎么了?

好在人家比较心善,终究不是那种残暴到底之人,把他当個屁一样放了。从今往后,老老实实算了,毕竟跪也跪了,为了活命,不寒碜。

“邵君……”幢主糜晃从后头赶了过来。

他全程目睹了整场战斗,情绪激荡不已。赶来的路上,仿佛有一肚子话要说,但当见到浑身浴血,衣甲多有破损的邵勋之时,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督护来得正好。”邵勋笑眯眯地说道。

战斗结束之后,他整个人似乎正常了不少。之前那个样子真的有点“疯”,让人担心,更让人害怕。

“督护欲面见王都督吗?”邵勋看着隔着一条吊桥的开阳门,问道。

糜晃沉吟难决。

依本心而言,他是想要过去的,毕竟王矩是他名义上的长官。

但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又兵微将寡,万一渡壕北上,被要求率部留守,然后遇到敌大队人马,不但无法脱身,还可能当了替死鬼,那就对不起全幢弟兄们了。

邵勋看他犹豫的样子,心中感慨。

若换个人,早就撒丫子跑路,撤回去了。辟雍以及东面的太学都是各自独立的院落,占地面积适中,馆舍众多,院墙不矮,厚两到三米,是可以作为长期坚守的据点的。

相反,留在开阳门的话,还得自己重新搭建营寨,物资补给多半也很困难,一旦遇大队敌军,那真的是炮灰了。

但糜晃这人啊,居然主动从全局考虑,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该说他老实还是热心呢?

大晋朝若多几个这样的老实人,估计也不会混到如今这个地步吧。只可惜,大家都想得太多,囿于门户私计,事情就搞不好了。

“罢了,我遣人过河一趟,向王常侍报捷。这边就——撤兵吧。”糜晃最终下定了决心,说道。

“诺。”邵勋应道。

见邵勋答应得这么干脆,糜晃倒有点不会了,脱口问道:“邵郎君,方才打得那么顺手,斩杀敌军不下五百,真就这么撤了?”

邵勋想了想,觉得该对糜晃解释一下,免得他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于是说道:“督护有所不知。我军虽然打赢,但也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糜晃下意识问道。

“贼军饱掠重负,战意不足,此其一也。”

“贼军四散各处,兵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一盘散沙,此其二也。”

“贼军初入洛阳,摸不清我方部署,以为有大军杀至,士气低落,此其三也。”

“有此三条,敌不败若何?”

“但若等他们缓过神来,整军再战,胜负可就两说了。咱们这兵,确实比西人强一些,可也强不了太多,更兼兵力寡弱,一旦贼势大炽,举众而来,怕是抵挡不住。”

“所以不如归去,谨守门户,以拖待变。反正咱们已经完成任务,帮王常侍扫清了一条街,还想怎样?甚至就连王常侍本人,怕是也没动过彻底击败张方的念头吧?”

“有道理。”糜晃点了点头,道:“就依郎君所言。”

******

收兵回营之时,依原路返回。

刚打了胜仗的军士们兴高采烈,将敌人的器械、衣甲全部取走,作为自家储备。

他们当然没忘了西人劫掠的财货,一一收拢起来,装在大车上。

陈有根带着二十余名军士监督,不让任何人私藏。

而在他身后,赫然摆着数枚血淋淋的人头,那是不遵军令,私吞缴获的士兵,被查到后,当场斩首,没有任何宽宥。

邵督伯说得很清楚,劫掠是可以的,但不许私自行动,要有组织地劫掠——或者说派捐,即让被劫掠对象自己把钱财送上来。

劫掠所得钱财,一一清点入账,统一分发。

说白了,一切要有规矩,哪怕是劫掠的规矩。

有规矩,伤害就能降到最低。在搜刮百姓和养军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毕竟朝廷不可能总发下足额的钱粮。

邵勋在众人的簇拥之下,走在大街上。

他的衣甲多有破损,战袍染满鲜血,重剑之上也遍布缺口。但精神很好,意气昂扬,睥睨四方。

“督伯。”

“邵师。”

“邵将军。”

所过之处,众人纷纷俯首行礼,恭敬异常。

邵勋笑了笑,这可太真实了!

任你平时展现再多的武艺,训练之中有再多的法度,都不如战场上的实际表现来得重要。

身先士卒,勇不可当,这是所有人都看见的。

更兼杀了一敌军将校,杀人过程还那么暴力血腥,让人兴不起任何对抗的念头。

大街上有不少穿着五花八门的百姓,手执木棍、柴刀、长矛等武器,此刻正排着整齐的队列,由军士领着,收敛尸体,打扫战场。

邵勋问了一下,原来是糜晃在后面收拢的,大概两三百人,多为豪门僮仆、奴婢,自发出来追杀敌军,结果被糜晃征发入伍,编组成军。

“不要放他们回去。”邵勋将王雀儿喊过来,让他去知会糜晃一声。

与豪门打交道,很显然还是世家出身的糜晃更合适,虽然他那个门第在洛阳豪门看来,多半还不够格。

戌时,大军陆陆续续回到辟雍。

邵勋走进大门时,但见灯火通明,所有人都等在那里。

有潘园来的庄客,有潘园仆婢,有工匠,有马夫,有他的学生,还有不少陌生的面孔……

“督伯威武!”众人齐声喊道,神色间颇为兴奋。

邵勋哈哈一笑,伸手下压,示意众人止住欢呼。

军官们站在他身后,个个与有荣焉,甚至就连一直和他闹别扭的杨宝,脸色也没那么黑了,嘴角甚至稍稍咧起。

“都愣着干什么?给儿郎们裹伤。”邵勋吩咐道。

“督伯,热水早就烧好了,伤药、布帛亦已齐备。”吴前挤出人群,一脸谄笑。

“你倒是机灵。”邵勋笑着指了指他,道:“厮杀半日,腹中饥饿,开饭吧。缴获的几匹伤马,你找人料理,炖烂了给受伤的儿郎们补补。马革想办法鞣制一下,存入库中。”

“诺。”吴前应道。

就是邵勋不吩咐,他也想到了这些事,当下就点了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去干活。

邵勋在王雀儿的帮助下去掉甲胄,浑身活动了下,这才感觉到左臂、胸口有些撕裂般的疼痛,原来是受伤了。

“邵师。”学生们都围了过来,定定地看着他身上的伤口。

王雀儿一溜小跑,打来热水,仔细清洗伤口。

毛二捧着干净的布帛、伤药,准备裹伤。

“呵呵。”邵勋笑了两声,看着众少年们,心中的戾气愈发消退。

“战阵之上,刀枪无眼,任你如何技艺出众,也免不了受伤。”他说道:“不过,比起你们能安心读书、训练,这些伤又算得了什么?”

“邵师……”有小孩双眼通红,几乎要哭出声来。

“男子汉大丈夫,哭哭啼啼作甚!”邵勋先是脸一板,教训道:“纵是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也是咱们武夫的宿命,何哀耶?”

说完这句,他脸色稍缓,换了一副语气道:“若真的过意不去,就好好学习,严加训练,在学业、武艺上精益求精,不断进步。如此,我心甚慰,拼杀起来也更有劲了。”

“谨遵邵师教诲。”众人纷纷应道。

“一会都有肉汤喝,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呢,哈哈。”邵勋面不改色地等毛二包扎完伤口,便站起身,轻轻拍着孩童少年们的肩膀。

院中角落处,一身着锦袍的青年静静看着这一幕,目光之中多有讶异。

沉默片刻后,他举步向前,往邵勋走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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