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月下之约

徐庆有下台,没有回到五四社阵营,灰溜溜挤向大饭厅门口,消失不见。

如同丧家之犬。

无疑,李建昆以摧枯拉朽之势,取得了这场PK的胜利。

伴随着雷鸣般的掌声,以及满堂喝彩,他缓缓走下舞台,内心平静。

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拿出来可惜了。因为他将确保这首诗的原作者,这辈子不再写诗,或者说不再做一个思想工作者——

这一想法诞生于不久之前,在慧州接触到所谓的特异功能后。

当时李建昆猛然想起,他有一名学弟,几年后会因此去世。同在燕园,他知道名字,可以说这位学弟他眨眼便能找到,不救吗?

救!

挽救这名学弟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改变他的生存方式。

越是去试图追寻某些终极道理的人,才越容易陷入思想的泥沼。

普通人,更关注的是柴米油盐。

没记错的话,这首诗诞生于1989年,而同年,原作者便卧轨自杀。

他向往的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上辈子没能实现。

这辈子,李建昆打算助他一臂之力。

从此世间会少一名优秀的诗人,但是,这孩子至少能活着。

活着,不比什么都重要吗?

下台时,李建昆扫视全场,这位学弟,保不齐就在现场。

大饭厅后方,某处角落,一个姓查的、79届法律系学生,眉飞色舞,惊喜地与周围同学探讨着这首诗,简直写进了他心坎里。

李建昆回到早晨社阵营时,李春等人同时起身,如同迎接凯旋的将军。

“建昆,我不得不说一句,你是被经济学耽搁的诗人啊!”

“我愿在诗人前面,添加一个前缀——伟大。”

“建昆,要不转系吧?以你的才华,搞文学创作,还愁不能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

“此言差矣。仅凭这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和刚才那首《见与不见》,文坛必须有建昆一席之地!”

“啥也不说,请接受我的膝盖。”

李建昆跟他们插科混打一阵,坐回自己的板凳,旁边沈姑娘耷拉着小脑瓜,耳根子都是红的。

李春等人窃笑。这么大的事,居然不早说。

大伙蓦然发觉,这一对还真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

李建昆轻声道:“散场后,一起走走?”

核武器已经丢出来,沈姑娘显然被炸得不轻,还得适当治疗一下,否则只怕会适得其反。

这年头姑娘脸皮薄啊,沈姑娘还是未开情窍的那种,很可能躲着自己。

沈红衣犹豫,她不敢,她现在甚至不敢跟这个男人坐在一起。她感受到自己浑身上下,每一颗毛孔上都汇聚着目光。

“待会我先走,我在柿子林最东头的那块小草坪等你。”

等散场时,已经很晚,大抵上应该没什么人再去逛柿子林。

沈红衣微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比赛还在继续,只是有刚才的精彩对垒珠玉在前,后面倒显得乏善可陈。

临近尾声时,李建昆拎起板凳,起身离场。

跟之前徐庆有夹尾巴跑路时,形成鲜明对比,所到之处,拥挤的大饭厅内,学生们主动挪地方,让出一条过道。

无论男女,皆是一脸仰慕、敬畏之色。

“情圣,期待伱的更多作品!”

李建昆怔了怔,情圣?

顿时哭笑不得。

奶奶个腿的,不要给人乱起绰号啊!

月如银钩,夜凉如水。

柿子林里宁静异常,只有仿佛在迎接初夏到来的蛙鸣虫叫。

李建昆晃悠在约定好的小草坪上,点燃一根大前门,将烟雾混合着夜色一并吸入,略显浮躁的大脑,冷静几分。

“终究是功亏一篑啊。”

他不由得苦笑,想他进入燕园两年半,一直低调行事。

但今晚之后,只怕想低调都难。

“看来毕业论文真的要准备了。”

“不过,在此之前,至少要跟沈姑娘确定个关系呀。”

他这边正思绪万千时,耳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

扭头望去。

只见月光下,一抹倩影畏畏缩缩寻来。

两人走到一起。

夜色中弥漫着一股尴尬。

沈红衣低头望着脚尖,让人看不清她的脸,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被我吓到了?”

“……嗯。”

“我本来不想这样,想循序渐进来着,慢慢走进你的生活。但事已至此,我必须得承认,从第一眼看见你时,我就喜欢上你。”

沈红衣头垂得更低。

她不是不知道男欢女爱这种事,但她真的从未设身处地想过自己。

她不讨厌李学长,甚至……很愿意跟他在一起。

她不懂,这算不算喜欢,能不能达到……爱,这种层次?

“我想让你做我对象,你现在肯定不会答应是吧?”

这是一个终极命题,不同于后世,一场恋爱很多时候被当作体验人生,或一拍两散,或好聚好散,男女双方都不会在乎,乃至于他们的下一个情侣也不在乎。

这年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确定对象关系,大抵上便意味着,对方将会成为从此陪伴你一生的人。

哪怕结婚后婚姻并不幸福,多半人也会选择忍耐。

离婚,是一个被时代所唾弃的字眼。

任何人面对这个问题时,都会慎重,慎重,再慎重。

沈红衣想起自己的贫寒家境,想起自己求学燕园、改变自身的目标,弱弱道:“学长,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完全没做好去接受生命中另一半的准备。

她觉得眼下似乎也不合时宜。

“当然。我这样说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并且会一直等着你。”

顿了顿,李建昆忍不住伸手抚过她的小脑瓜。沈红衣浑身一颤,但没有躲开。

“娶你。”

滴答!

姑娘戳在原地,一滴眼泪坠落草丛。

忽然间,她竟有股冲动,扑进对方怀里。

可理智又告诉她,扑进去,便等于宣告二人在一起。家境如此窘迫,她还如此没用,此时的她,真的有资格追逐爱情吗?

“红衣。”

“嗯?”

“答应我一件事好吗?”

“你…说。”

“永远不要躲着我,如果我想见你时,见不到你,我会……很难过。当然,你需要我时,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

沈红衣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吃错药了,眼下这种局面,今晚的事很快便会传遍整个燕园,她竟鬼使神差地点下头。

“好!”

“那就别哭了,我可不想每次见到你都哭哭啼啼的。”李建昆打趣道。

两人不约而同想起,第一次在清华园火车站见面时的情景。

周遭凝滞的气氛顿时一泄,平添几分诙谐。

沈红衣抹了把眼睛。

“笑一个。”

“……笑不出。”

“笑不出我挠你痒痒你信不?”

挠痒痒是沈红衣的死穴,能挠得她满地打滚。

看见李建昆真的作势伸手,沈红衣吓到蹭蹭跑路,“哎呀,学长,我笑,我笑还不行吗?嘻嘻……”

沈红衣此时并没有意识到,挠痒痒这种举动,不是一般异性可以做的。

她竟臆想着对方真的会挠在她身上,这说明,她心里根本不排斥。

(本章完)

第277章 情圣退赛 沈姑娘退工

“昆子,恕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同室操戈两载有余,竟不知道阁下是江湖赫赫有名的……情圣!请收下我的膝盖吧!”

307宿舍,李建昆坐在床沿边,斜睨过去,指指水泥地。

“来来来,跪,跪。”

“你帮我写一首情诗,我立马跪。”

“G-U-N。”

“你看你这人…自家兄弟,一步成诗的伱,帮我写首能死啊你!”

“强哥,有些话我本来不想说的,你非得逼我。”

“说说看。”

“情诗虽好,但…主要得看脸……”

“李贼!辱我人格,今天有你没我!”

两人翻滚在床上,当真同室操戈。

趴在窗台边的高进喜,见怪不怪,嘴中喃喃道:

“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建昆哪,他们说的没错,你还真是被经济学耽搁的诗人。这两句,肯定会流传开来。”

“不过,建昆,俺就纳闷了,平时也没见你看啥诗集啊,更甭提写……”

李建昆猜到他们会怀疑,早想好说辞。

“老高,你一天能看见我几个小时?”

高进喜:“……”

一听这话,倒真有些释然。这小子越来越神龙见首不见尾,比如前一阵,大半个月不见人。

谁知道他平时在干嘛?

“建昆,俺就问一句,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老高你也学坏了,别捧杀我。”

胡自强一记猴子摘桃得手后,坏笑道:“还用得着我们捧杀,狗日的你这么牛批,敢不敢现在绕燕园转一圈?”

李建昆:“……”

这还真不敢。

仅仅一天时间,他从一个无名小卒,在燕园名声鹊起,风头正劲,一时无两。

三首诗,包括那几段短句,被传得沸沸扬扬。

别说搁燕园绕圈,他现在出门都怕。宿舍门这会是关着的,闭门谢客,否则门槛得踏破。

他正盘算着消失几天,避避风头。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

李建昆腚口一紧。

“强哥,瞅瞅去,讨论诗歌的,一概不见。”

“哟,知道需要我了?不去!”

李建昆:“……”

高进喜苦笑一声,起身去打量,他正在筹备毕业论文,实在不愿被打扰,不行只能继续去蹲图书馆。

房门打开,门口围着一群迷弟,不过敲门的是李春。

李春这次过来有两件事,其一,要授权。早晨社准备在下一期杂志上,刊登李建昆的三首佳作。

当然了,给稿费。

“建昆,你也知道,咱们社条件有限,按最高一档给你,每首九块六,怎么样?”

胡自强忽然拍拍他肩膀,大手一挥,“不用,免费授予你们刊登。”

李建昆:“???”

“咋了,你缺这几个钱啊?”

“我……”

“我啥我,你好意思要?丢人不?”

胡自强哼哼着,看向瞅着他一脸敬畏的李春,十分受用,“没事,听我的。”

李春惊喜,猛扭头望向李建昆。

李建昆一脸无语,“听他的,听他的。”

硬是被强哥强行装走一个批。

“那可太谢谢你了建昆,当然,还有这位大哥。第二件事呢,是今晚的比赛……”

“等会春哥。”

“嗯?”

“我退赛,不参加了。”

“啥?!”

李春大惊失色,开什么玩笑,作为眼下夺冠呼声最高的选手,他们早晨社的顶流人物,你一搞要退赛,撂摊子?

胡自强瞪眼,“昆子,你是不是有病啊,参都参加了,到这一步,扬名立万的机会不要?”

只有高进喜若有所思。

建昆显然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在诗歌大赛上大吐情诗,传闻那位姑娘就在现场,目的昭然若揭。

只怕已经达成。

那么后续比赛,自然无须继续。

老高想着,到底是何方姑娘,于情于理也应该见一面呀。

李春好言相劝,奈何李建昆决心已定,半点作用不起。

“建昆,我给你跪了!”

“别别,我给你跪。”

两人跪在床上,夫妻对拜似的。

同一时间,暂安小院。

沈红衣结束下午的课程后,来到庆江坊。

刘小江瞅见她,比看见自家老娘还高兴,“红衣,你可算来了,快进来快进来,憋死我啦!庆有哥也不知道搞什么,一整天没见人。”

沈红衣迟疑一下,这才走进柜台里侧。

等刘小江哧溜冲出去,放完水回来后,沈红衣问:“小江哥,你从昨天到现在,还没见到徐学长?”

“没嘞。”

“你…最好去找找他。”

刘小江怔了怔,“咋了?”

沈红衣旋即将昨晚诗歌比赛的事情,大致讲了一下,没提什么情诗,着重在徐庆有输得很惨上。

刘小江猛一拍脑门,“这是死不听劝啊,还斗,啥时候吃过好果子。”

顿了顿,他看向沈红衣道:“红衣,那你看店,我去一趟北大。”

沈红衣欲言又止,终究点点头。

刘小江快天黑时才回来,他不仅去过燕园,还给老爹挂了通电话。庆有哥消失了,室友没人知道去了哪里。

沈红衣清点好下午的营收,交到刘小江手上,开口道:“小江哥,我明天不来了。”

“噢,课业忙是吧。”

“不是…我是说,我以后都不来了。”

“为啥?”刘小江蹙眉,现在庆有哥失踪,店里正缺人手。

为啥?

原因沈红衣自己自然心知肚明。

但不能说与外人听。

她不想让……李学长不开心。

以前她并不知道,李学长和徐学长的关系,竟然如此糟糕。

沈红衣没给什么具体理由,踏着逐渐暗沉的天色,徒步返回燕园。一路上脑子有些凌乱,徐学长失踪,为人低调的李学长,非自己所愿扬名燕园……

她不是一个傻姑娘,已经明白,一切皆因她而起。

下午的薪水,刘小江没提,她也没要。

傍晚,沈红衣再次来到大饭厅,参加诗歌大赛的复赛,却被早晨社的人告知一个消息:

李学长退赛了!

实际上此时大饭厅里已经炸开锅。

今晚大饭厅里的拥挤程度,包括门口的水泄不通,尤甚昨天。不少人就是奔着情圣来的,结果发现扑个空,自然不乐意。

学生们强烈请命,希望情圣可以继续参赛,众志成城。

弄得早晨社的一群骨干,压力山大。

李春差点没哭出来,哀嚎道:“各位,我真的努力过,都给他跪了!当然,他也给我跪了。实在是没辙啊!”

有人纠集人手,准备去37号楼找情圣,扬言“不来,抬都得给他抬来”!

但注定又要扑个空。

李建昆这会根本不在燕园,猫在娘娘庙的四合院里,吃着他姐亲自开小灶,给他做的家乡菜。

好不快活。

李云裳边看着他吃,边跟他说起一件事:

姑娘实在闲不住,每天吃了睡睡了吃,身子愈发丰腴,白衬衫都能穿出羞耻感,想找点事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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