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一招决胜,剑斩霍休

“借刀杀人的感觉是双向的。

发动借刀杀人,觉得很痛快。

被人借刀滥杀无辜,非常难受。

内心越是正派,越容易走极端。

我不认为我是英雄豪杰,也不是正气凛然的大侠,但霍老板想借我的刀杀掉你的老伙计,是不是有些狠?

这笔账,霍老板想怎么算?

还有一件事。

当初我押镖去往杭州,青衣楼派出三座分舵劫镖,这笔账怎么算?

霍老板,请给我个解释!”

李兆廷在地上划出一条剑痕。

“李兆廷,都说你凶残狠辣,但我觉得你很可爱,你做事太正派。

明明是在找茬打架,想找个借口与我生死决斗,一剑砍死我,却只能想出如此牵强、狗屁不通的烂借口。

世上所有想夺取青衣楼财富,所有想杀我的人,你是最最有趣的!

别人想夺取我的财富,我会把他的脑袋拧下来,你想挥剑砍死我,我不仅不生气,反而有看戏曲的感觉。

还有陆小凤和花满楼。

你们两个不擅长强词夺理。

我是青衣楼总瓢把子。

青衣楼这些年做过无数坏事。

你们有一千个指责我的理由。

开口之后,说出来的事情,竟然是上官家族,比我想象中更蹩脚。

上官家族有什么值得说的?

一群蝇营狗苟的破烂货!

要么是花天酒地的纨绔,要么沉迷于旧日荣耀,要么嫉妒心作祟,要么人小鬼大,要么贪心不足……

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

我就是那个贪心不足的人!

江湖人都知道,我是属貔貅的!

没有人能夺走我的钱!

所有的财富都是我的!”

霍休提起酒壶,一饮而尽。

“这似乎是金鹏国的财产!”

“我也姓上官,我也是贵族!

小王子有资格继承财宝吗?

上官瑾有能力管理财富吗?

独孤一鹤是个武夫,整天练武!

阎铁珊是个老太监,苟延残喘!

只有我尽心打理这笔财富,是我让钱一天天增加,是我在守护财宝,谁敢动我的钱,我就拧下谁的脑袋!

陆小凤,花满楼,李兆廷,你们都是江湖俊杰,如果此事就此揭过,咱们可以做朋友,你们可以找我喝酒,缺钱的时候,可以周济你们几万两。

咱们没有你死我活的仇怨。

青衣楼做过很多缺德事,但你们是为了正义吗?如果不是为了正义,青衣楼的生意,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为了正义,请拔剑!

李兆廷,你的剑心似乎是……”

霍休说不下去了。

他感觉到一股凛然剑意。

李兆廷真的……拔剑出鞘!

五十年前,霍休靠着金鹏王国四分之一的财富起家,生意越做越大,甚至有资格与万三千竞争首富之位。

能赚取到这么多家产,霍休有敏锐至极的应变和处乱不惊的心性。

从看到李兆廷三人开始,霍休就在思索对策,君子可欺之以方,对付正人君子最好的方式,就是攻心计。

只有攻心,才能出奇制胜。

陆小凤和花满楼并未受到损害,至少没有直接受到损害,借刀杀人的计划还没有执行,就被李兆廷看破。

从断案的角度而言,霍休觉得自己属于犯罪未遂,可以辩驳几句。

李兆廷与青衣楼之间的仇怨,无外乎是劫镖,青衣楼吃了大亏,三座楼被连根拔起,这特么算是仇怨吗?

霍休收集过李兆廷的情报,雇佣数十情报分析师分析李兆廷,确认杀人如麻的李兆廷,剑心是……正义!

至少,紫薇软剑是正道神兵。

持正卫道,正气凛然,诸邪退避。

本以为此番攻心计能导致李兆廷拔不出剑,没想到李兆廷剑气凛然,紫红色的剑锋闪过摄人心魄的寒芒。

这怎么可能!

难道情报有误?

霍休死死盯住李兆廷,蓦的,巨大铁笼从天而落,困住李兆廷三人,铁栅栏有大腿粗,用百炼精铁打造。

就算用倚天剑、屠龙刀之类的神兵利器劈斩,也要连续砍七八剑。

紫薇软剑是神兵利器,却不是以锋锐为名的神兵利器,想斩开铁笼至少需要二三十剑,会损耗盏茶时间。

这些时间,足够霍休跑路!

霍休得意的看着李兆廷:“想劈碎这座铁笼,需要连续劈斩三十剑,足够我逃出去,等我逃离此地,我会封闭这座山的机关,把山腹作为棺材。

这里没有吃,没有喝!

你们只能吃对方的血肉。

我不会给你们反败为胜的机会。

我会在外面等待半年时间,然后来给你们收尸,李兆廷的紫薇软剑是价值连城的神兵,花满楼的折扇是龙骨木做的宝物,陆小凤随身携带一叠银票,你们身上的衣服,也能卖几文钱。

我说过,我是属貔貅的!

我什么钱都要!

死人财,当然不能错过!”

霍休站在一座大石台上,按动石台的控制机关,准备从山腹离开。

李兆廷讥讽的看着霍休,看着霍休的脸色从得意变为惊慌,紧跟着变为抓耳挠腮、手足无措、上蹿下跳。

“不可能!这不可能!”

“啧啧啧~霍大老板,看来太过在乎成本,没有花钱保养机关,有几只小老鼠,潜入到你的机关总控台。”

“李兆廷,这都是你做的!”

“我发誓,不是我做的,否则花满楼神目如电,陆小凤剃度出家!”

机关是厉胜男破坏的。

除非李兆廷和厉胜男成亲,两人夫妻一体,否则誓言就是俏皮话。

机关总控台被摧毁,这座用于困缚李兆廷的山洞,成为绝命陷阱。

李兆廷挥剑劈斩,展开铁栅栏。

“霍休,你还有最后一线生机,只要你能打赢我,就能活着出去。”

“你想和我单挑?”

“我想试试你的童子功。”

“李兆廷,你真的很天真,如果有一天你被人打死,一定是因为天真,你不适合混江湖,你应该做隐士。”

“隐士生活太清苦,我离不开美酒美食美人,让我餐风弄霞喝露水,我宁愿浊气缠身,下辈子不得突破。”

“你早晚会明白我说的话!”

“我只想明白你的拳头,请!”

李兆廷面上再无半分玩世不恭,双目紧盯霍休,左手掐剑诀,右手宝剑嗡嗡作响,三尺剑芒,吞吐不定。

霍休身上泛起炫目的金芒,好似披上一件厚重的铠甲,少林五大神功,金刚不坏体神功,最强护体罡气之一,罡气紧贴身体,与金钟罩、金刚不坏神功互有优劣,都是江湖顶尖神通。

以童子功为根基,修行少林阳刚类武技事半功倍,以霍休的财富,在黑市购买少林绝技,没有丝毫难度。

黑市怎么会有少林秘籍?

这就要问慕容博老先生了!

这货最擅长用少林绝技做人情。

金刚不坏体神功和金刚不坏神功一字之差,无论外在表现还是核心理念都截然不同,金刚不坏神功是炼丹,把自身精气神凝聚成一颗无漏内丹,真气充盈于皮肉,强化力量速度,金刚不坏体神功是罡气,相当于穿上铠甲。

少林五大神功,修行难度最低的就是金刚不坏体神功,只要天赋、悟性、资源满足一项,就能入门三重。

霍休作为超级大富豪,仓库储存的人参、灵芝、鹿茸、何首乌等大补之物堆满十间屋子,拥有无数资源。

哪怕用资源堆积,拼命砸钱,也能堆到大成,更别说霍休有甲子童子功作为根基,少林传承的护体神功,除了金钟罩之外,霍休全部练到大成。

护体神功、童子功、护体宝衣。

这货就是个超级铁王八。

原剧情中,陆小凤把独孤一鹤、西门吹雪、叶孤城、大悲禅师、霍休评价为当世绝顶高手,并而称雄,这话绝对不是恭维,霍休确有真材实料。

当然,霍休苦修童子功,精神或多或少有些变态,精神不正常的武者,武功很难达到绝巅,霍休不在乎这个,境界不够,数据来凑,防御为王。

就算武道境界比霍休更高,武道之路比霍休走得更远,那又如何?

有几个人能突破霍休的防御?

境界不等于战力。

境界代表的是武道感悟,代表的是内心澄澈,霍休不需要境界,霍休是用资源堆积起来的人形战争堡垒!

“李兆廷,来吧!让我看看你的紫薇软剑能不能攻破金刚不坏体神功,莫说你一人出手,就算三个齐上,本座又有何惧,普天之下,谁敢杀我!”

“我敢杀你!”

李兆廷吐出四个字。

每说一字,向前走一步。

每走一步,气机提升三分。

话音落下时,李兆廷距离霍休只剩五步距离,紫薇软剑疯狂震颤,三尺剑芒被极限压缩,只剩不足三寸。

剑芒本是紫色,随着连续压缩,随着真元凝聚,随着剑意升腾,随着杀意煞气血气战意汇聚在剑锋,剑芒颜色越发浓郁,仿佛把紫薇软剑放入墨池,在里面摇晃几下,拔出来时,漆黑墨水在剑锋流淌,墨汁仿佛要滴出来。

这当然不是墨汁。

这是李兆廷极限压缩的剑芒,把无形无质的剑意、剑气、剑芒,凝聚成有形有质的剑锋、剑刃、剑罡。

李兆廷自身气机完全消失,明明白白站在那里,却感觉不到气机,只能感觉到木桩、石像、行尸走肉。

在陆小凤的感官中,李兆廷是杀意汇聚的魔王,在花满楼的感觉中,李兆廷是返本归元的赤子元婴,返回到最原始的状态,真元气血极致精纯。

以在场武者的见识,当然知道李兆廷这招是什么,霍休猖狂大笑,心说如果你用如来神芒与我对轰,在你真气耗尽之前,或许能轰破我的防御,然后陆小凤和花满楼一拥而上,我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挡不住你们三个联手。

但你偏偏要一招决胜负,只要扛住这一剑,单凭反震之力,就能震断李兆廷十几根骨头,让李兆廷失去战力,没有李兆廷,谁能打破护体罡气?

最关键的是,“五步一杀”应该用鱼肠剑施展,更符合刺客意境。

紫薇软剑更适合千变万化,以此施展五步一杀,不过是舍本逐末。

李兆廷太大意了!

大意、傲慢、孤高,吞噬了李兆廷的理智,让他无法正常出招。

此战,本座必胜!

霍休沉腰坠马,释放全身真元,由于真元流淌太过剧烈,鹤发童颜被憋得如同烂西红柿,皮肤泛起紫色。

蓦的。

李兆廷出剑。

勇绝之剑,一往无前。

五步之内,有我无敌。

——易水孤寒·五步一杀!

在霍休的精气神提升到最高,护体罡气最为浑厚的一瞬之间,剑锋精准点在霍休胸口,勇绝之剑并非蛮牛冲撞猪突猛进,荆轲刺秦固然有弥天大勇,但想靠近嬴政,伺机发动刺杀,依靠的是智慧,依靠的是“图穷匕见”。

勇绝之剑不是只有“勇”!

五步一杀不是只有“绝”!

杀手不动脑,出道就被砍死了!

物极必反,命曰环流。

最强即是最弱。

气机最盛必然盛极而衰。

飞龙在天难免亢龙有悔。

从出剑开始,李兆廷便在用计。

——苦肉计!

——骄兵之计!

傲慢的不是李兆廷,而是霍休!

就是要让霍休傲慢,让霍休觉得能一招废掉李兆廷,让霍休把自身精气神提升到极限,如充满气的气球,如蓄满水的水坝,如拉满弦的硬弓。

“铛!”

金铁交鸣之声充斥在山洞,剑芒罡气轰然对撞,反弹出有形有质、圆环形状扩散的波纹,只在刹那之间,波纹扩散整个山洞,地面被削平一尺有余,精致豪华的摆设,尽数化为齑粉。

花满楼气机如水,卸去力量。

陆小凤催动“菩提禅五功”,封闭自身五感,只保留精准的灵觉。

两人全都失去视力,却能“看”到霍休的护体罡气玻璃般炸裂,剑锋刺穿护体罡气,刺穿护体宝衣,只剩最后一丝力量,但极致的勇决之气,依旧能化为剑芒,刺穿霍休的五脏六腑。

“轰!”

李兆廷好似秋风中的落叶,被气流席卷到半空,花满楼飞身而起,伸手接住李兆廷,免得李兆廷怼在山壁上,以这个力道,怕是抠都抠不下来。

霍休满脸惊恐的看着李兆廷。

想说点什么,却只能吐出鲜血。

“你……赢了……”

(本章完)

第173章 三龙会,幽灵现,谁是黄雀?

“轻点!轻点!疼死我了!”

李兆廷疼得龇牙咧嘴。

一剑秒杀霍休这种用十几车天材地宝堆出来的铁王八,李兆廷不可能毫发无损,骨骼经脉肌肉多处受创。

少林武当作为中原武林双璧,均有护体罡气法门,原理各不相同。

武当护体罡气在于吸收、化解,如漩涡、如水流、如海绵、如沧海,把一切外来劲力,消弭于无形之间。

方才花满楼卸去反震之力,飞身接住李兆廷,用的是弱水柔易九转功,以水之柔和,轻巧卸掉外来冲击。

少林护体罡气在于硬怼、反震,如铜墙、如铁壁、如锣鼓、如编钟,外来劲力撞上去,必然会引发反震。

外来冲击越强,反震之力越强,就算一招轰碎护体罡气,该有的反震半点不会少,人若犯我,以牙还牙。

如果李兆廷与霍休打持久战,用如来神芒连续轰击,或许可以轰破金刚不坏体神功,但在此期间剧烈反震,形成无相音罡,在山洞这种封闭空间肆无忌惮的回弹反射,后果很难预料。

这相当于连续不断在耳边敲锣,容易把四人震得七窍流血、五脏碎裂,有一个算一个,全都逃不过反震。

与其拖拖拉拉,不如一招取胜。

陆小凤一边给李兆廷疗伤,一边阴阳怪气:“哟~~这不是一剑秒杀青衣楼主的大英雄吗?大英雄怎么能怕疼?刚才的英雄豪气去哪儿了?你这家伙就是喜欢逞英雄,就是应该疼死你!”

“陆小凤,等我恢复体力……”

“你现在体力不足是吧?”

“废话!霍休是一只铁王八,我稍有半分保留,绝对打不动他,为了刺穿护体罡气,我耗尽全身精气神。”

“啧啧啧~我的意思是,你终于落到我的手里,混蛋,你受死吧!”

陆小凤露出得意的贱笑。

“老花~救命~救命啊~~”

李兆廷手舞足蹈的求救。

三人并不急着出去。

因为,三人根本出不去。

霍休的“同归于尽”计划,封闭所有出入机关,只保留足下石台。

厉胜男毁掉石台机关,相当于封闭全部出口,要么慢慢打盗洞,要么从外部突破,短时间内肯定出不去。

山洞里的物品都被反震摧毁,没有吃的也没有玩的,只有随身携带的大饼肉干冷酒,还有金疮药和纱布。

李兆廷被陆小凤包裹成粽子。

花满楼去一旁打坐。

陆小凤熟练地“舔包”。

霍休这种人,肯定会把最珍贵的宝物随身携带,他不相信任何人,也不相信秘密宝库,这货只相信自己。

“李兆廷,你看看这个!”

陆小凤发现霍休背后有个背包,背包里面藏着一张精致的面具,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竟是一张青龙面具,属于青龙会十二青龙。

李兆廷撇撇嘴:“青龙会四月分堂负责财务,以青龙会的体量,有资格做青龙会财务总管的不超过十个。

无外乎是霍休、万三千、陆长青、王相卿、张大鲸、阎铁珊等富商,算的宽泛一些,花伯父也在名单上。

说来也怪,金鹏国是南方小国,被外敌轻松灭掉,逃出来的几人有三位成为顶尖人物,峨眉道宗掌门、天下第一珠宝商、中原首富兼青衣楼主。

金鹏国的王国运数,怕是都在四位顾命大臣身上,真是时也命也!

还有什么物件吗?”

青龙会是隐秘势力。

什么是“隐秘势力”?

就是不能公开展露的势力。

必须笼罩一层神秘面纱,用装神弄鬼的方式忽悠人,什么十二青龙、三百六十五路分舵,都是这种套路。

接触的越多,了解的越多,越容易对青龙会祛魅,有朝一日,找到青龙会幕后大龙头,或许会大跌眼镜。

江湖有可能高手在民间,但江湖隐秘势力,不可能胜过公开势力。

如果隐秘势力真的有那么强,为何不敢公开展露?私下里的生意再多,终归不如光明正大做生意来钱快。

什么是江湖绝顶?

一世王朝,金口玉言。

少林武当,中原双璧。

一仙二佛三魔尊,四绝五邪八大魁。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藏头露尾之辈,如何登临绝顶?

陆小凤也是这般想法。

很多人都小觑了陆小凤,觉得陆小凤打斗时躲躲闪闪,算不得高手,却不知高手相争,胜负在毫厘之间。

陆小凤、楚留香之类的高手,都是以随机应变为主,先观察敌人破绽,然后骤然出手,一招击败敌人,花里胡哨没什么用,一招败敌才是真谛。

从某种方面来说,陆小凤比李兆廷更适合“五步一杀”,因为陆小凤绝大多数战斗,是与敌人一招决胜。

赌的就是“一招”。

灵犀一指!

接住兵刃,此战取胜。

接不住兵刃,等待转世投胎。

陆小凤活得好好的,因为他每次都能接住兵刃,说明他百战百胜。

一个整天在江湖中管闲事,走到哪死到哪的瘟神,至今无病无灾,比武百战百胜,从未遇到过致命危机。

如果这不算强,什么是强大?

陆小凤很喜欢这种江湖传闻。

如果江湖人都觉得他没那么强,唯独运气好的时候,他们针对陆小凤的布局肯定会出现漏洞,只要有漏洞,就能反败为胜,就能继续潇洒江湖。

陆小凤在霍休身上翻找。

一张青龙面具。

一件被刺穿的内甲。

两瓶用于疗伤保命的丹药,一个瓶子里面有两枚少林大还丹,另一个瓶子里是一枚药王谷的九转紫金丹。

瓶子都是用万年药玉雕琢而成,能有效锁住药力,百年不会流失。

药瓶本身就是价值千金的珍宝,三枚丹药更是至宝中的至宝,有活死人肉白骨的药效,还能增长功力,如果与霍休打持久战,有这三枚丹药傍身,霍休以一敌三,至少能有两成胜率。

一叠银票,加起来有一百万两。

陆小凤吐槽:“李兆廷,你前几天说自己穷得快揭不开锅,今天就赚到一大笔钱,你赚钱还真是容易啊!”

“赚钱,还是劫掠来得快!”

李兆廷晃了晃萝卜般的手臂。

手臂创伤没那么严重,是陆小凤挟私报复,包裹的像是大白萝卜。

山洞里实在没什么乐趣,陆小凤闲着无聊,看向霍休的鞋子,想到金鹏国的遗传特征,想看看霍休的……

“李兆廷,霍休是六趾!这个霍休不是上官木,他是……上官瑾!”

陆小凤脱掉霍休的鞋子,惊讶地发现这货是六趾,是金鹏国皇室。

逃出来的皇室成员只有两个。

风流浪荡的小王子。

忠心耿耿的国舅上官瑾。

霍休怎么会是上官瑾?

霍休不应该是上官木吗?

这是怎么回事?

上官瑾假死脱身?

上官瑾凭什么能取代霍休?

如果上官瑾取代了霍休,执行任务的上官飞燕是他的孙女,为何要让亲孙女陷入险地?上官瑾想做什么?

陆小凤满脑子都是疑惑。

李兆廷心中疑惑解开一部分。

“陆小凤,记得上官飞燕对上官丹凤的抱怨吗?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好奇一件事,如果上官瑾对大金鹏王忠心耿耿,上官飞燕为何会抱怨?”

“我搞不清这个问题的逻辑。”

“如果你捡到一个婴孩,把这个婴孩从小养大,告诉他,你是他爹,在这个婴孩心中,你就是他的父亲。

同样的道理。

如果上官瑾对金鹏国忠心耿耿,他对子女后代的教育同样是忠心耿耿,上官飞燕从小到大被灌输的理念,都是忠诚于金鹏国,她怎么会有抱怨?

上官飞燕非常怨恨上官丹凤。

说明从上官飞燕记事开始,有人不断灌输背弃金鹏国的理念,或者经常听到抱怨,让她觉得非常不公平。

‘抱怨’来自于谁?

当然是上官瑾。

刚刚到达中原的时候,上官瑾或许对小王子忠心耿耿,随着时间推移,随着财宝花光,随着家族变成穷光蛋,不得不厚着面皮找金鹏旧臣要钱。

上官瑾内心发生了变化。

小王子觉得这是天经地义,上官丹凤或许也是这么想的,这是皇室独有的孤高傲慢,但他们忽略一件事。

他们不是皇室!

他们是流亡到中原的亡国奴。

如果小王子有复国的念头,他可以用皇室自居,但他不想复国,既然不存在金鹏国,怎么会有金鹏皇室?

或许是在某次要钱的时候,或许是某天早晨吃饭不太爽利,积压已久的怨气彻底爆发,上官瑾彻底黑化。

上官瑾偷袭霍休,由于霍休行动神秘甚少现身,下属大多不认识他,只要能模仿字迹,找到霍休的印章,就能取代霍休,成为青衣楼总瓢把子。

最近一段时间,青衣楼内部管理越发松懈,接连出现问题,就是因为现如今的霍休,实际上是个西贝货。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我方才和‘霍休’交手的时候,明明白白感受到童子功的气息,上官瑾有儿女有孙女,怎么可能是童子?

要么是收养的义子义女。

要么修行特殊秘法。

你们对此怎么看?”

李兆廷长篇大论,口干舌燥。

山洞里一滴水也没有。

想长篇大论的时候,写字吧!

……

金鹏庄园。

上官飞燕正在收拾东西。

上官飞燕并非没有退路。

半年前,在“霍休”的安排下,上官飞燕与天禽派掌门、阎铁珊的管家霍天青相恋,这是她最后的退路。

三位保镖依旧忠心耿耿。

有人爱慕上官飞燕。

有人想成为天禽派长老。

有人想学到天禽派绝学武技。

上官飞燕快速整理好细软,正想离开房间,门外传来银铃般的笑声,一个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人,俏生生站在卧室门口,背后站着一个斗笠怪人。

“上官丹凤,不可能!不可能!我明明杀了你!我用飞凤针杀了你!你怎么可能还活着,这绝对不可能!”

上官飞燕失魂落魄的跪倒在地。

“因为你太过怨恨我,希望我饱受痛苦而死,所以用飞凤针杀我,被飞凤针射中的人,实际上处于假死。”

上官丹凤眼神中满是杀意。

上官家的女儿各有一种暗器。

飞燕针见血封喉,快速毙命。

飞凤针能麻痹全身气血,让人肌肉僵硬恍若僵尸,进入假死状态,实则大脑保持清醒,会在活着的情况下,被人封入棺材,被人埋在地下,感受蛇虫鼠蚁的撕咬,在无尽痛苦中死去。

飞燕针是用来杀人的。

飞凤针是用来折磨人的。

原剧情中,上官飞燕用飞凤针射杀峨眉四秀,西门吹雪一眼看出飞凤针的原理,抱着孙秀青翻山越岭,疏通孙秀青的血脉,再用内力为她排毒。

上官飞燕自幼时常听到上官瑾抱怨大金鹏王,非常怨恨上官丹凤,不希望她痛快死去,要让她受尽折磨。

这给了上官丹凤假死的机会。

提前服下解药和假死药物,看起来与死亡一般无二,同时用银针封穴,让身体彻底进入假死、龟息的状态,除了身体没腐烂,与死尸没有区别。

心跳脉搏变得非常微弱,肌肉表皮变得非常坚硬,相当于给自己套上一层僵尸壳,从外面进行感知,只能感觉到冷硬尸体,感觉不到心跳脉搏。

任谁也不会想到,在地下埋了三天的人其实并未死去,只当是用某种剧毒做了防腐处理,防止尸体朽坏。

世上防腐烂的药物太多了,欧阳亭和方灵姬服用的水晶绝命散,能保证尸体坚如磐石,数十年不会腐烂。

美人总是会有一些特权。

比如……死后数年容貌不变!

这里有一个问题。

假死也是需要呼吸的!

埋在地下,上官丹凤如何呼吸?

当然是有人帮忙挖掘透气孔。

这个人就是……花匠!

金鹏庄园的花匠。

只有他能随时随地松土。

只有他能走遍花园每个角落。

“你……你为何要假死?”

“我不死,你怎么执行计划?你不执行计划,谁去杀青衣楼主?上官瑾真是好算计,杀了霍休,夺取财富,从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变成青衣楼主,这还不知道满足,还想获得更多财富!”

上官丹凤讥讽道:“我不需要做任何算计,我只需要轻轻推一把,上官瑾贪心不足,他早晚会自取灭亡。”

上官飞燕突然想到了什么。

这种手段,这种做事风格……

青龙会!

上官丹凤是青龙会的人。

斗笠怪人轻轻抬起头,露出活灵活现的青龙面具:“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青龙会九月分堂堂主老刀把子!

只有通过死亡的考验,才有资格成为我的下属,我麾下都是死人!

机会只有一次。

这个机会属于上官丹凤。

所以,你们可以去死了!”

老刀把子拔剑。

剑光一闪。

金鹏庄园再也没有活人。

老刀把子不是活人。

上官丹凤当然也不是活人。

他们是死人。

死去的人是幽灵。

幽灵应该住在幽灵山庄。

上官飞燕、柳余恨、萧秋雨、独孤方接连倒下,毫无还手之力,他们甚至没能看到剑光是从何处出现的。

实力差距太过巨大。

老刀把子看都没看一眼,带着上官丹凤离开,上官丹凤通过了考验,有资格加入青龙会,加入幽灵山庄。

……

青衣第一楼。

厉胜男没有带人挖掘山脉,她在追杀一个人,一个戴着青龙面具的人,这家伙是个杀手,青龙会专职杀手,根据职权判断,他属于十二月分堂。

他是来追杀叛徒的!

上官木是青龙会财务总管。

上官瑾不是。

上官瑾盗用了上官木的身份,对青龙会若即若离,根据青龙会规矩,必须除掉上官瑾,恰在此时,上官瑾设计对付老伙计,被青龙会抓住机会。

九月堂主老刀把子是总负责人。

上官丹凤是策划者和执行人。

十二月堂主负责查漏补缺,清理所有相关痕迹,把所有与之相关的人事物尽数除掉,保证青龙会的隐秘。

然后,他被厉胜男发现了。

厉胜男毫不犹豫的发动追杀。

十二月堂主是杀手。

杀手,不擅长正面对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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