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今晚要在她脖子上种草莓 (求首订)

“阿健,在想什么?”

曹健看电视竟然能看神游天外,这让梅燕芳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道也在想我们之间的关系?

曹健没说想想歌曲,而是道:“梅姐,我打算搞一本杂志,刚才在想这个问题。”

“杂志?”

梅燕芳感觉曹健的想法真是天马行空。

一会要搞投资公司,一会要卖奶茶,现在又要搞杂志。

好好唱歌拍戏不行吗?

忽然,她明白过来:“阿健,难道你是因为倪振,他手中有杂志,你也打算搞一个?”

“有这个原因。”

曹健微微颔首,说道:“其实在内地还有一个服装品牌,搞一个杂志,对服装品牌有帮助。”

“这样啊。”

梅燕芳虽然没做过生意,但想了想,也就明白其中的关联。

杂志走在时尚前沿的话,肯定能带动服装,这个小年轻,脑子还真好用。

她问道:“那你搞什么类型的杂志?打算叫什么?”

“杂志的类型,我计划以旅行、体育、时尚、汽车、电竞、科技为主,这些都是男人喜欢的,名字就叫《男人帮》,你觉得怎么样?”

“男人帮?”

梅燕芳回味了一下这个名字,感觉真的很不错。

“阿健,姐一直觉得你与众不同,真没想到,你真是宝藏男孩。”

“我是男人!”

“对,是宝藏男人。”

“哈哈.”

两人闲聊着杂志的事情,还探讨了一下《东方不败》这部电影的剧本和台词,电视剧已经演完。

各自回房的时候,梅燕芳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回到自己房间。

虽然这可能是曹健最后一晚住在这里,但她最后还是不忍心打破这份美好。

也许,当个红颜也不错。

第二天一早,梅燕芳去拍戏,曹健来到位于中环的公司。

走之前空荡荡的办公室,已经坐了十几个员工,还有一名在香港著名的经理人。

“老板好!”

经理人看到曹健,知道这位才是自己的大老板,马上过来打招呼。

“老板。”

其他员工也都齐齐的站起来,朝曹健点头致意。

“嗯。”

曹健只是轻轻点点头:“大家忙吧。”

说完,把经理人叫到自己办公室。

大红的办公桌,上面放了一头鎏金的公牛,应该也是梅燕芳帮忙弄的。

坐到老板椅上,他对面前看着很精干的经理人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介绍一下你自己,再汇报一下最近的工作。”

“我叫洪志博,之前在几家上市公司做过经理,最近一直在忙奶茶店的项目,目前奶茶店在全港已经开了十五分店.”

这名职业经理人汇报工作时候,随便表面恭敬,心里却有些不屑。

在中环这么好的地方,开了一家投资公司,却只做奶茶,老板的脑袋不知道怎么想的。

难道是唱歌赚了点钱不知道怎么花吗?

自己作为一名在香港还算有名的经理人,被人挖到这里,就搞奶茶店的话,真是有点大材小用的感觉。

曹健不知道对方心里的想法,只是微微点点头。

能在二十天,开办十五家奶茶店,这个经理人的能力应该还可以。

“你尽快派人去内地,以公司的名义,给艾尼服装公司入资一百万港币,要让这个品牌,在一年内扩张到三十家,过完年准备开始招募加盟店,但加盟店必须需遵循艾尼的品牌标准和经营要求。”

“内地,服装品牌?”

洪志博没想到老板在内地也有这样的生意?

就在这名经理人惊讶的时候,只听曹健继续道:“还有,我打算投资一家出版社,出版一款时尚杂志,你开始招募相关人员。”

“老板还要搞杂志?”

经理人忽然觉得,自己的作用,在这里还是能发挥出来的。

可老板还没说完,只听他继续道:“我在内地申请了五百亩的土地,准备投资一家电子厂,等那边土地批下来,你亲自去一趟,找香港这边的设计公司,先把厂房,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建好。

再招募一些电子方面的人才,等米国那边的技术人员到位,就可以开始研发生产.”

“老板”

这下洪志博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了。

虽然香港用的英亩,但五百亩地,他同样清楚有多大。

那可是好大一片地方,还要开办电子厂,还和米国合资的?

看来人不可貌相啊。

老板看着年纪轻轻,竟然已经有这样的实力了?

一家连锁奶茶店,据说将来还要在内地发展。

一个服装品牌,一年内三十家门店,这样的规模不算小。

一家杂志社,虽然不知道怎么样,但也算掌握了一定的宣传和话语权。

最可怕的就是电子厂,就是不知道老板打算生产什么,但和米国合资,应该不会太低端。

如果自己努力,将来成为上市公司的总经理,不是没有可能。

刚才洪志博还觉得老板年轻,现在已经开始畅想自己美好的未来了。

他立即建议道:“老板,这么多事情,我忙不过来,要不再招几名经理,一个人负责一个项目,我居中协调。”

“可以,不过电子厂的项目,你要亲自负责,并随时向我汇报。”

“明白!”

“那我走了,你把这个项目的计划做出来,两天后我过来看。”

从公司离开,曹健一边开车,一边心里盘算一件事。

《男人帮》第一个封面模特,他打算请还没成名的安吉丽娜朱莉来拍,谁让现在洋妞能吸引眼球。

可如果朱莉不来,请谁呢?

清霞?还是为了泡周惠敏,请她来?

可这样似乎不够吸引眼球。

还是请一个外国的最好,杂志的第一期,必须一炮而红。

要不找一下莫妮卡·贝鲁奇?她现在应该还没走红呢,不过这可是多少人启蒙.

休息了一天,曹健好好把新家收拾了一下,又买了一些东西。

“这也算在香港有了一个小窝,以后有机会,再换个大别墅,这里,就金屋藏娇吧!”

曹健看着自己这个大平层,又看了远处半山腰的别墅区,开始规划生活。

然后拿起刚买的照相机,没有装胶卷,对着远处虚照了一下。

现在的相机,还是胶片的,大街上也到处是柯达,冲洗店什么的。

就算把女孩带到这里,想要当个摄影师,都有点难啊。

就算拍了,自己还敢拿着胶片去冲洗?

“只能拍着玩了。”

想起陈老师,曹健摇了摇头,无奈将相机放下。

不过从陈老师经历来看,香港娱乐圈确实够乱的。

“明天去公司一趟,想办法把周惠敏带来!”

曹健想着,倒在床上,感觉还挺软,在这里抱着周惠敏,把玩她美腿,应该感觉不错。

……

隔日一早,周惠敏正端着咖啡,站在窗口看风景,刚好发现一辆崭新的奔驰越野车开进车库。

“这辆车好漂亮,还是最新款的奔驰大G。”

虽然她更喜欢跑车,但越野车她也喜欢。

没过多久,曹健就进来了。

“你”

看到二十多天没见的曹健,周惠敏刚要打招呼,脑中立即想起这家伙走之前调戏自己的事情,傲骄的转过头。

“呦,美女,不认识我了?”

曹健从包里掏出一个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条项链,轻轻走过去,然后直接挂在周惠敏脖子上。

要是说送送给她,这女人说不定还会假模假样的拒绝。

咱曹老板才不会那么傻,有了上次的壁咚,现在直接给你戴上,看你怎么拒绝。

“你干什么?”

感觉曹健在自己脖子上挂什么东西,周惠敏吓了一跳,刚要看这个男人在干嘛,却发现脖子上是一条亮闪闪的项链。

项链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蓝宝石,蓝宝石周围,还有一圈钻石,一看就很贵的样子。

她马上回过头,问道:“送给我的?”

“是我专门从米国给你带回来的,喜欢吗?”

曹健一边帮周惠敏戴上项链,一边看着雪白的脖子。

只有她不拒绝自己的礼物,今晚就有机会在这个脖子上种几颗草莓。

(本章完)

第91章 我发现他们好像在拍拖

“很漂亮。”

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周惠敏看着脖子上的项链,说道:“你真的喜欢我?如果喜欢我,那你能不能给我点时间考虑一下,别像上次那样逼我。”

“不行!”

曹健果断拒绝。

周惠敏这段话听着很耳熟,明显是打算让自己当备胎,当舔狗。

堂堂曹老板,可没有当舔狗的潜质。

“???”

周惠敏睁着桃花眼:“那你想怎么样?”

“我就是馋你的身子。”

曹健偷偷在心里说了一句,把手放在周惠敏的肩膀上:“我就是喜欢逼你,你越不同意,我就觉得越有趣。”

“你既然喜欢我,就不能这样对我。”

女人就是这样,总想拿捏男人。

曹健笑道:“我喜欢你?谁说我喜欢你了?我只是觉得你漂亮,想泡你而已。”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懂?那你慢慢想。”

曹健说着,把手从周惠敏的肩膀移到光滑如玉的脖子上:“确实很漂亮,戴上这个项链就更漂亮了,最近有没有见倪振?”

“没没有”

感受到男人的手在自己脖子上滑动,周惠敏又紧张,又有点害怕。

害怕他真的又亲自己。

“很乖。”

曹健这次则直接在其脸上亲了一下:“这是给你的奖励,要是表现的好,以后还有奖励。”

“谁要你的奖励!”

周惠敏都快哭了,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男人。

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占自己便宜。

可她就是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不反抗,虽然委屈,可觉得有点小兴奋。

难道是因为他长得帅?

还是因为上次把自己差点按在墙上?

或者是义演的时候,他身上的光环吸引了自己?

周惠敏想不通。

曹健却清楚,你既然对有点好感,还愿意接受我的礼物,那我就要大胆一点。

脸皮不厚,那就别泡妞了。

这次调戏周惠敏也差不多了,在她脸上轻轻拍了两下,笑道:“听说你的专辑快上市了?加油!我这次去米国写了一首歌,我要去忙了。”

《吻别》这首歌的灵感源自《末代皇帝》一首音乐,但区别其实挺大的。

只要别人没写出来,自己率先拿出来,自然没问题。

“你又写歌了?”

周惠敏听到这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道:“我也想去看看。”

曹健在香港的第一张专辑取得五百多万张的成绩,已经震惊了整个乐坛,她好奇这第二张专辑的主打歌会如何。

“小曹,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经纪人柯志辉看到曹健,愣了一下,随即发现跟在身后的周惠敏,更是一脸好奇。

周惠敏不是有绯闻男友吗?怎么在曹健后面,就和跟屁虫一样。

还有,她脖子上的项链挺漂亮,之前怎么没发现?

“辉哥,我昨天刚到的,这是给你的礼物。”

曹健拿出一盒茶叶和茶具交给柯志辉,然后道:“这次去米国,我无聊时候写了一首歌,你看看能不能作为我下张专辑的主打歌。”

“又写歌曲了,效率很高啊。”

因为上一张专辑《大海》销量惊人,柯志辉拿了不少奖金,在看到曹健给自己带的礼物,对这个青年更满意。

说着拿起曹健新曲,刚要看,一旁的周惠敏站起来也想凑过去。

“你看的懂吗?”

曹健却一把拉住周惠敏的手:“乖乖坐着!”

柯志辉抬起头,发现周惠敏竟然不反抗,而且真的就听话的坐下来。

更让他诧异的是,曹健竟然没有放开周惠敏的手,还一直握着手里随意把玩,像是在把玩一块美玉。

“怎么回事?他们恋爱了?还拉手?”

柯志辉忙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才发现自己没看错。

这么神奇吗?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自己手下两个歌手,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自己竟然不知道?

我之前给你的提醒,白说了吗?

柯志辉认为,这件事必须向老板汇报一下,要不然两人万一发生点什么,曹健被那个倪振针对,说不定会影响这个年轻人的事业前景。

“这么有前途的青年,别被女人给害了。”

柯志辉默默摇摇头,才看向曹健刚拿来的这首新歌。

《吻别》,名字很普通。

曲子

看完曲子,感觉简直太棒了!

柯志辉立即站起来:“我们去找两位制作人,这首曲绝对能火,说不定能超过《大海》。”

“能超过《大海》?”

吃瓜群众周惠敏听到这样的评价,根本不相信。

《大海》这张专辑,可是卖了五百多万张,还在向六百万张努力。

你第二张专辑难道比第一张还要好?

曹健却没有反驳,还自信的道:“辉哥,别着急,下面还有一首。”

“还有?”

柯志辉忙翻开第二首,惊奇的发现,这首歌,竟然是纯英文歌曲,名字叫《Take Me To Your Heart(贴心)》。

他要唱英文歌?

抬头看了一眼笑吟吟的曹健,再次看向曲子。

他忽然发现,这首英文歌的旋律,和《吻别》一模一样,不过,歌词却和旋律契合的非常棒。

他竟然连英文歌都能写?

想到这里,他都迫不及待想去找老板,告诉老板曹健有可能和周惠敏恋爱的事情。

这样有前途的青年,不能被人针对。

那个刘锡名就是例子,这种事千万不能出现在曹健身上。

他着急的道:“小曹,你去找一下周治评和欧定玉他们,最好能尽快编曲录制,我去找老板。”

曹健好奇道:“找老板做什么?”

“有点重要的事情。”

柯志辉自然不能说实话,他将曲子交给曹健,连忙走向老板郑冬汉的办公室。

《大海》这张专辑,已经售出五百八十万张,是香港这两年卖的最好的专辑,这让宝丽金今年狠狠赚了一笔。

因此,郑冬汉最近心情非常好。

唯一担心的,是曹健会不会被人挖走。

还好他担心的事情,暂时没有发生。

而且上次曹健和周惠敏在媒体上搞了一些小绯闻,虽然很快无事发生,也没有引起什么水花,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不过他打算,给曹健多争取一些资源,让这个人更红,更火。

“咚咚咚”

郑冬汉正在帮这位可能成为公司未来顶梁柱的曹健做规划,门口有人敲门。

“进来。”

曹健的经纪人柯志辉走了进来。

“郑总,在忙?”

“什么事?”

“是这样”

柯志辉一脸担忧的,说道:“郑总,我发现了一件事,曹健和周惠敏,好像真的在拍拖.”

“真的?”

郑冬汉听到这个消息,非但没有惊讶,反而一副高兴的样子。

“???”

柯志辉有点迷茫,老板你就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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