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爽

大概理解了部分读者无法接受的原因,就是觉得很突兀,毫无铺垫地把主角团之一写死。

肯定还有读者有别的原因,但我想为觉得我突兀的这部分读者解释一下,曹爽是唯一一个我从六十章首次提到大圣开始就在铺垫下线的人,或者说几乎整本书大部分有关于他的描写都在铺垫他的下线。

这本书的每对情侣之间基本都会出现某个象征性的写法,包括苏妙妙自身的“牢笼”,男女主的太阳月亮,钟锦程与罗薇的荒诞人设到接受自身的缺点,最终抗下责任与担当。

他们的这些人设几乎都是为两人的感情线服务,但只有曹爽一人的象征性写法是不为感情线服务的——他喜欢大圣。

他喜欢大圣,崇拜与大圣身影存在重合的人,他最终不需要把别人当大圣,自己去成为大圣。

包括前面也有曹爽对陆远秋说过的一句话:“还有一条命是你的,秋哥。”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记得。

也包括曹爽是唯一一个知道陆远秋重生事实的人。

也包括“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越过了几条河”这句歌词永远没唱出的下一句:

“崎岖坎坷,怎么它就这么多。”

甚至包括,最让读者们觉得我恶心的一条,是我一直把曹爽写的很好很好,完全为主角服务,几乎没有缺点,我所有写他的好都在为下线的遗憾做铺垫。

等等以上这些,有关于他出现的很多地方,我都在表达我“自认为的铺垫”,也许在你们看来一文不值,甚至有些搞笑,但这是我仅有的水平了。

以上解释的这些也并不是在表达各位“不懂我”的不满,我只是想解释我并非心血来潮想刀一个人,就为了看你们惊讶的表情,然后沾沾自喜。

真的不是。

曹爽是我写作生涯最勇敢的一次尝试,我不后悔。

但我也很失败,骂声很多证明我根本没写出我想要的效果。

但我也有成功的地方,那就是你们喜欢他。

他的结局我不会改,但我也可以保证他就是本文唯一刀。

书里的所有遗憾都会在番外有个说法。

这本书每一卷结尾都会有不同的人离开,但第三卷毫无疑问是争议最大的一卷,对此我表示遗憾,也很难过。

我也会为选择继续留下,选择继续支持我的人说一句,我会把这个故事用心写完。

最后一句,我从没觉得我在写一本纯爽文。

——

作者陆远秋,10.21。

(本章完)

第874章 这俩人需要一个bgm

“先等等。”陆远秋说了声,又将孩子给抱了回来,吐槽道:“小兔崽子年纪轻轻就学会抓漂亮姐姐了,长大了还了得?”

郑一峰:“有其父必有其子。”

两人的话引发了大家的笑声,阮月如也笑了起来,她凑近抓上孩子的手腕与自己的头发,头发不敢抽,怕割伤,只能掰手指。

这跟个小肉球似的小拳头攥得有点紧,陆远秋看到孩子的手指都发白了。

阮月如掰手指也不敢用力,无奈又无措地“呜呜”了两声,见这副情景,钟锦程走了过来:“我来吧。”

他尝试了几下,顿时“嘿呦”一声,表情诧异道:“这逆子,手还挺有劲儿,这咋办,不愿意松手。”

他抬头看向老婆。

梁靖风双手抱胸地昂着下巴:“屁股上来几巴掌就老实了。”

卫之玉一脸嫌弃地瞥他:“不是你孩子是吧?人家才满月。”

梁靖风:“满月咋了?谁刚出生屁股上不会挨一巴掌?你没挨过?”

“又不是每个婴儿刚出生都不会哭,需要打哭,当过婴儿吗你……”

“你俩出去吵出去吵。”芬格尔将他们往门口推,却把这俩人越推越近,梁靖风和卫之玉皆一脸嫌弃地后仰着脖子,好像对方身上有什么难闻的味道似的。

罗薇走过来又道了句“我试试”,结果几分钟后她也以失败告终,懵逼地吐出口气,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面面相觑,皆无奈地笑了起来。

孩子的哭声很大,一阵阵的,听得闹心也心疼,陆远秋提议道:“攥得也不多,把这块剪掉吧。”

龙怜冬闻言立马低头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拿出一枚小剪刀递了过去。

“百宝箱啊?”柳望春瞥了眼。

龙怜冬面无表情地合上包不让她看。

这缕头发剪掉后,阮月如终于呼出了口气,陆远秋赶紧将孩子还给了罗薇,就抱这一会儿他都心累得不行,不敢想象等自己以后有了孩子,该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场景。

“大家都出去找桌子坐下吧。”年轻的爸爸拍了拍手,开口招呼着,陆远秋出门时笑着在他的肩上拍了下,钟锦程懵懵地回头:“干哈?”

“没事,就是想到咱们高中时期的样子,会有点感慨。”

“睡神。”陆远秋零帧起手,指着面前的郑一峰,然后指向白清夏:“学神。”

最后指向钟锦程,钟锦程直接打断:“闭嘴。”

郑一峰闻言淡笑,却没想到白清夏脱口而出:“枪神!”

钟锦程和郑一峰都脸色一绷。

白清夏说完笑了起来,她记得这个称号,但看郑一峰与钟锦程二人的反应,她又默默将笑容收敛。

咋了?不对吗?

钟锦程摇头感慨:“跟陆远秋在一起这么久,白清夏还能这么纯洁,真难得。”

陆远秋“咂”了下嘴:“你啥意思啊?”

苏妙妙表情古怪:“什么外号,我怎么不知道,那你是啥神?”她看向陆远秋。

“我啊,爱神!”

“呕——”柳望春扶着门出去:“还没吃席呢,就先吐了。”

白清夏动着眼眸回忆了下,记得自己当时听到这个称号也挺无语。

他们这群人单独找了张角落的桌子一起坐下,郑一峰和苏妙妙说起了五天后他们订婚宴的事。

郑一峰扭头环顾众人:“方便的话,大家就在芦城留个几天,不方便的话,也可以先回去,不管怎样,只要你们参加,路费和住宿费都由我来报销。”

“哇偶~”阿珍抱着自己的水杯,“班长大人不会也是个隐藏的土豪吧?”

一群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他。

许四羊脸色淡定:“没关系,经过陆远秋这事,我们能接受的阈值已经很高很高了。”

郑一峰笑了下:“我就是个普通人。”说完,他扭头看向苏妙妙:“我没觉得普通人有什么不好,生活平淡无澜才是最可贵的。”

苏妙妙:“平淡到可以省略求婚这个步骤吗?”

郑一峰:“……”

破坏气氛真有一手。

苏妙妙:“人家陆远秋还在演唱会上跟白清夏求的婚呢,羡慕死我了。”

求婚视频大家都看过了,阮月如在群里发过,郑一峰有没有看过倒是不清楚。

“其实我觉得,现在求一个,也不晚。”陆远秋说完将一罐可乐放在桌子上,给郑一峰转了过去。

柳望春:“拿可乐干嘛?”

另一头,钟锦程招呼完客人来到包间喝了口热水,他转身看到儿子,顿时不解:“这小家伙怎么还攥着头发?”

罗薇摇头:“不知道哇,就是不松手,我一拽他就哭。”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钟锦程回头,走出包间伸着脑袋看了看:“咋回事?”

他朝着人群汇集的地方走去,看到陆远秋他们都在桌边站起了身,中间好像还围着什么人。

“咋了咋了?”钟锦程挤进人群。

饭桌上放着一罐打开的可乐,可乐不知道是不是摇过了,还在往外渗着饮料,而饭桌的旁边,苏妙妙站着,郑一峰单膝跪地,昂着头,胳膊朝前方抬起,手里拿着一枚罐装可乐的银色拉环。

柳望春这才明白陆远秋为什么把可乐送过去,郑一峰反应还挺快,一下子就对上了陆远秋的脑电波,这就是男生的默契吗?

旁边都是录像和拍照的人,钟锦程与罗薇的亲友们此刻也凑了过来看热闹,人有点多,阮月如差点被挤出去,陆远秋现在每次出来都会对阮月如投入很大的关注度,见此情景连忙伸手拉住了她的胳膊。

他知道如果是平时阮月如肯定会一边骂一边重新挤进人群,看不到热闹就跟要杀了她似的,但是她现在围观的兴致并不高。

“咱们给他们录个像吧,留个纪念。”陆远秋朝她笑着道,同时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好,秋哥。”阮月如笑着点头,从口袋掏手机。

钟锦程个矮,直接跳到了芬格尔的背上大喊:“说台词啊!还愣着干嘛?!”

苏妙妙扭头朝人群笑了下,她没想到郑一峰还真行动了起来,这或许会是她收藏的第一枚可乐拉环。

陆远秋稍稍放下手机:“等会儿,我觉得,这俩人需要一个bgm。”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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