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6章 胸有大志

龙渊出场的气势,那真是十足。

虞化平,

当年的四大剑客之一;

燕京城西平街,郑凡刺杀赵九郎的那一晚,虞化平一人轻松拦下了李良申,同时还能抽出一剑,劈了那辆马车。

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江湖上也鲜为流传;

但李良申先是在京畿之地被困了几年,再被新君揉捏了一顿,前不久才终于盼得一个机会率兵去了南望城。

其四大剑客的气度,早就不复了。

剑嘛,要么仗剑天涯自由自在,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要么,剑如风起,人行上坡,好歹也得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李良申两样都不搭,这剑,也就越发沉和重了。

入乾之战,

小河边,

虞化平一人挡住百里剑与造剑师数日。

虽说最后百里剑是死于燕军军阵之中的,但没人会怀疑虞化平的的确确有以一挡二的实力。

和平西王爷当年也被强行拉入什么所谓的“四大将星”之列后来又不提了一样,

如今四大剑客也已成过往云烟,

虞化平,

是名副其实的当世第一剑客。

王爷前些日子还曾调侃过他,问:老虞啊,你现在是天下第一剑客了吧?

剑圣的回答很谦虚:天下很大,总有人不喜扬名的。

王爷的回答更直接:真要有那么三两只,哪天他们想扬名了,咱就派大军去扬了他!

咱大燕的平西王爷是个好面子的人,

自个儿邻居,哪能不是第一呢?

不过,

在此时,

这位第一剑客,却真的是有些过于……迫不及待了。

大楚造剑师曾说过,剑,主要还是靠人来养,当世第一剑客的剑哪怕是一把锈蚀了的废剑,那也是第一名剑!

且,龙渊,怎么着都和废剑不搭关系,是真正意义上的名气和本身都是当世一流的神兵!

就这样,

易主了?

这赶着上趟的意思,也着实过于明显了一些。

甚至压根不算是迫不及待了,还带点强买强卖不许反悔的意思!

按理说,以他的身份地位,哪怕是再大的达官显贵,都得求着他去收自家的子弟,就这,还得看剑圣的心情如何;

当年百里剑在上京城,就是太子武师。

所以,剑圣这般做,简直是将自己的姿态,折级到了很低很低的位置。

但,

剑圣本人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他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

灵童之于修炼大家,就如同雕刻师遇到了上等玉胚,心痒难耐啊。

若是大妞抓吉时,没去选那把剑,那剑圣说不得也就作罢了。

但大妞可是真真切切地选了那把剑,

而且,

最要命的是,

她还能感知到百里剑剑灵的情绪!

剑婢,是天生剑胚,意味着其本身在修炼一途上,别的剑客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人剑合一”之境,对她而言,是生来有之的。

只要得名师指点,正常成长,不出意外,日后,一个三品剑客,是跑不掉的。

虽说三品之中也分上中下层层高低,但哪怕是最低等的三品剑客,在江湖里,也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

而大妞这种,灵童之体先不说,生来就能感知到剑灵情绪,和剑能达到心意相同……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自己思索琢磨半辈子的开二品之路,在大妞面前,就是一片坦途!

以剑身替人身,以剑意同人意,二品之力入剑,入本我开二品。

这是剑圣的剑道,

大妞,

则完美符合剑圣的剑道。

所以,

虞化平不矜持了,他矜持不下去了,这次要是错过,他会发疯的,是真的发疯!

老虞声音先到,

却并不是只发出了个声音自己再做个高人,

他本人,也很快就出现了。

剑圣家和王府之间,是有共通的,剑圣进王府,就跟回自家后院儿串门一样简单。

他来到大圆桌前,

看着坐在那里的大妞,这个精致如瓷娃娃一般的姑娘,让剑圣心底无比喜爱。

大妞靠着龙渊,

看着剑圣;

本能的,

绽放出她那在这个年龄段堪比二品剑意的童真笑容。

剑圣身子微微后仰,他快要化了。

这时,

一旁当爹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王爷走到剑圣身后,伸出手指,戳了戳剑圣的肩膀。

“我说……”

“你闺女,是我虞化平的关门弟子。”

“但是……”

“以后在我死之前,你闺女的安危,我保了!”

“然而……”

“以后每次你出征,我必伴随,保你于军中平安。”

“闺女,快,拜师。”

郑凡走上前,轻轻按了按大妞的小脑袋,来,给师父磕头。

其实,郑凡对自己闺女能得剑圣赏识,收为弟子,是乐见其成的。

天天不喜欢剑,喜欢刀,郑凡支持。

毕竟,在郑凡心里,天天似乎也更适合像老田那般,提刀纵横疆场。

闺女的话,郑凡自然不会想着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当个安静恬然的大家闺秀,但也没想过让闺女以后去当个梁红玉战阵厮杀,这太苦也太累;

若是闲散时,在家当公主,烦闷时,出门当女侠,这日子,才算真的逍遥。

先前的几个“可是”“然而”,无非是得了便宜再卖个乖,王爷也不可能去给剑圣设置个什么门槛儿或者把自己的闺女弄个待价而沽。

剑圣当然也清楚这一点,

不过二人实在是太熟悉了,再者自己又真心想要收下这个弟子,所以配合着郑凡把这个流程走一遍,满足一下他吧。

大妞还是有些懵懂的,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规划,在此时就被她爹给安排下来了。

不过,她看着龙渊的神情,像是真的在看宠物猫猫狗狗一样。

她喜欢龙渊,喜欢龙渊剑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气息。

郑凡伸手,将龙渊抽出,对剑圣到;“闺女还小,这剑还是你先留着吧?”

剑圣却摇头道:“既然从小就能感知到剑灵的存在,那就将龙渊放在她身边滋养着吧,自小意念与名剑相通,等长大一些后,就事半功倍了。”

郑凡有些愕然,他还以为剑圣送龙渊指的是以后等大妞成年后或者剑圣临终前将龙渊当传承之物给大妞呢,没想到是真的易主,而且就是当下马上立刻。

“那你自己呢?”郑凡问道,“你用什么?”

剑圣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道;

“我现在用什么都一样。”

就这样,

大妞没了反悔的余地,也没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大妞的抓吉仪式,就这般圆满结束。

边上的熊丽箐眼里带着泪,坚强的大楚公主,在涉及自己女儿的事情上,总是容易动情,不过这是喜悦的泪水。

郑凡抱起大妞,对剑圣到:

“要不要抱抱你徒弟?”

剑圣闻言,下意识地双手擦了擦自己的衣服,做出了这般局促的动作,

随即摇头道:

“不必了,不必了,等孩子能自己走路时,我再来教授她一些心法吧,这段日子,就由龙渊,来暂替我。”

“说得像是你就要出去云游一样,你就住隔壁,想来看什么时候不能来?丽箐。”

“在。”熊丽箐上前。

“以后逢双日,你就带咱大妞去隔壁串串门。”

“是,妾身知道了。”

说着,

熊丽箐走到剑圣面前,微微一福:

“多谢先生对小女栽培,小女以后,就拜托先生了。”

“王妃言重了,这是虞某的福分。”

随即,

王爷转过身,看向郑霖。

大妞结束了,

你小子呢,

还在发什么愣?

郑霖仍然坐在中央位置,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

最主要的是,他不是在犹豫选哪个,而是似乎值得他起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人家是在一众东西里挑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他似乎是在捡一个自己不那么讨厌的。

当然,

最开始郑霖是想拿鸡尾酒的。

虽然妖孽,但他只是个孩子,一个孩子,能想得多周密呢?

抓吉,也就是选一个眼缘而已。

其余的花花绿绿,他不是很感兴趣,唯独酒,因为被阿铭偷偷喂过,喜欢那种刺激感强的滋味。

但当他看向酒,再看向站在前方的自己母亲时,确切地说,是看见自己母亲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时,

郑霖犹豫了。

他不怕亲爹,真的不怕,哪怕亲爹揍自己,要是会说话的,他甚至敢反讽一句:来,有种把我打死呀!

他能察觉到这种“善恶”,对他本身存在的“善恶”,他笃定这个自称自己亲老子的男人,是不可能真的伤害自己。

但,

这位自称自己“母亲”的女人……

所有魔王叔叔,对他都爱得要死;

唯有亲娘,是个例外。

怎么说呢,在郑霖的“感知”里,这个女人,真逼急了她,是可能对自己下手的,也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

很奇怪的感知,但却又无比真实。

故而,退而求其次,郑霖最终开始爬向那块“传国玉玺”。

瞎子嘴角勾勒出一抹弧度,好,很好。

所有的目光,在此时集体落在了终于开始爬动的世子殿下身上。

当发现他的目标是那枚玺印后,大家伙脸上也都露出了笑容,这是个好兆头,好兆头啊。

家里人知道郑霖的天赋到底有多可怕,

但对于这些王府下面的文武而言,他们只需要世子殿下能够安安稳稳地做好世子就好,其余的,他们会追随着王爷,都打下来。

郑凡也没阻拦,传国玉玺鼓捣出来了,确实是有些过于“恶趣味”了点,但要是自己儿子选了他,似乎还能接受。

然而,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这场抓吉仪式将彻底圆满结束,大家伙都准备叩首向世子殿下送去祝福时,却看见爬到玉玺面前的郑霖,伸手,一推。

“吧嗒!”

传国玉玺,被推到了桌下。

他很小,他也被封印了,但到底还能应和一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力道,也比同龄段小屁孩要大很多。

玺印落地,翻滚。

瞎子的目光当即凝住了,哪怕,他是瞎的,但他其实是有“目光”的,至少,是能感知到这种情绪的。

第一瞬间,瞎子有点怒了。

但随即,当其精神力捕捉到郑霖脸上的某种细微表情动作时,他不生气了,甚至,还觉得很开心。

呵,

呵呵呵……

瞎子在心里笑着。

他明白了,是自己提早就将传国玉玺放在这孩子床边,让魔丸帮忙,给孩子每天玩,同时在主上他们进来时,藏一下。

本来是习以为常地认为,一个孩子对自己的玩具熟悉时间久了,自然就能产生感情,莫说孩子了,大人不也这样么?

郑霖,是不懂传国玉玺的含义的,他又不识字,自然也看不懂“受命于天”。

但这孩子有一种本能,

他畏惧四娘,因为四娘是他的母亲,且瞎子懂得,别看四娘对主上一直温情脉脉这般柔顺,实则,骨子里怕是一种对“造物主”类似于“父亲”的羁绊。

因为郑凡对于他们而言,正好是这个身份。

四娘说过她不喜欢男人,唯独不讨厌主上,这话起先看似有理,实则荒谬,细品又觉得很深刻。

所以,四娘这个母亲,她会爱自己的儿子,毕竟是她怀胎生下来的,但她爱的方式,可能不同,若是孩子不听话,亦或者真的伤到她的心,大不了带着孩子一起去死不就完了,你是我带来,那我就带你一起回去。

这种母爱,当真感人到可怕;

所以郑霖害怕她。

至于其他人,

敢左右他?敢暗示他?敢企图掌控他?

他不懂道理,但会反感。

打破枷锁,打破你们对他企图的野望,是他的反抗。

瞎子觉得稳了,这个性格,他很熟悉,每个魔王都有属于自己歇斯底里的时代,无法无天,无拘无束;

很好,

这个性格的孩子,长大后,谁又能制得了他?

主上喜欢自由,但主上也是能屈能伸,早年时,该跪就跪,该认怂就认怂,现如今不造反,一是觉得没这个必要,二也是各方面人情的羁绊实在是太重。

但这崽子怕是长大后,皇帝坐龙椅上看他一眼,他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也别想用什么情感去羁绊他,他排斥这种羁縻枷锁。

玉玺,拿不拿,无所谓了。

拿玉玺的未必真的天命在身,但你这个性格,配上我们和你爹为你打拼出来的身份;

嚯,稳了。

瞎子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没什么比养成一个干儿子去做皇帝,更有意思的游戏了。

紧接着,

郑霖开始作妖了。

他将鸡尾酒、书、算盘、画等等这些被放在圆桌上的东西,一个一个地推下了圆桌。

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他们很难相信,一个这般小的孩子,就算是有些捣蛋吧,但是怎么做到这般执拗地要一个一个爬过去一个一个推下去的?

王爷就站在旁边,没做声,但神色,已经有些不好看了。

和大妞比起来,

这个儿子,

当真是有些不讨喜。

魔王们见自己准备的东西,也跟着一道被推了下去,还行,没生气。

一是真心喜爱这个孩子,二是“众生平等”,都被推下去了,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唔……看来弟弟生气了啊。”太子说道。

天天也有些面露担忧地点点头,他看见爹的神色已经很难看了,弟弟接下来怕是要挨打了。

“哥,我去方便一下。”

先前酒宴上,准备了一款新的饮品,黑色的,加了冰块,喝起来很甜,嘴唇还有点麻,很过瘾;

太子就贪杯,多喝了一些。

这会儿抓吉仪式耽搁了这么久,太子有些憋不住了。

“哦,弟弟。”

天天还在关注着郑霖那里,也就没陪着太子去。

整个场面的氛围,

伴随着圆桌上的物件儿越来越少,开始呈现出越来越凝重的趋势。

“你,闹够了没有!”

王爷终于忍不住了。

凡事怕对比,尤其对比起来,还是自己家的崽。

这孩子的顽皮,近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因为王爷发怒,所以周围没人敢上前来劝王爷,最适合来劝和打圆场的是四娘,但四娘正准备加入混合双打。

郑霖爬到了圆桌边角,带着笑意,扫视四周。

来啊,

你们想安排我,

来啊,

来啊!

小孩子真没什么坏心眼儿,他要的,是绝对的自由,哪怕他不懂自由俩字是什么意思,但并不妨碍他去追求。

见亲爹向自己走来,郑霖继续微笑挑衅。

见亲娘也向自己走来,郑霖一下子慌了,他不解,自己明明也把那杯鸡尾酒推下去了呀?

他开始本能地向更边缘爬去以求躲避亲娘。

眼看着,就要掉下去了。

魔王们没动,因为他们清楚这孩子身体素质好,摔一下不打紧,再者,主上和四娘明显要教育娃娃了,这会儿他们谁上就会成为爹妈教训孩子时上前多嘴的爷爷奶奶;

偏偏他们在主上面前,还没当爷爷奶奶的辈分。

外围的文武们,距离有点远,而且为王爷气场所慑,也没来得及过来。

这时,

天天跑了进来,抢先一步在圆桌边,伸手托住了边缘位置的郑霖。

“爹,弟弟的意思是,他不受嗟来之食,他要什么就要自己亲自去取,弟弟志向大着哩。”

瞎子听到这话,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这个解释,很不错。

柯岩冬哥当即也喊道:“王爷您当初是白手起家创建如今的基业,世子殿下是真承接了王爷您的志向啊。”

金术可也开口道:“虎父无犬子,虎父无犬子啊。”

陈道乐则道;“一方圆桌太小,怎能囊括我家世子之志!”

周围文武们见状,当即明悟,集体跪伏下来,齐声道:

“世子殿下志存高远,我等之福,王府之福,百姓之福!”

在晋东,在王府,

能不提大燕,能不提皇帝陛下,咱就不提,这是这里绝大部分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郑凡的脚步停住了,他停下来了,四娘的脚步也停了下来。

对于王爷而言,如果就这样,把这混小子先前的举动给遮掩过去了,也算是一个好收场了,自己再继续纠葛下去,怕是真就没办法收场了,毕竟,整个奉新城的百姓,连带整个晋东的军民,可都在等着听今晚王府世子殿下抓吉的故事呢。

王爷笑了笑,

指着郑霖骂道:

“这小子,以后真怕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了。”

众人马上发出了大笑,平西王爷世子,怎能太乖!

武将那边因为今晚刚练习过,所以笑得最大声,也最整齐;

大家一起齐心协力,将其收个圆满。

这时,

郑霖伸手摸了摸身侧,发现自己身边先前放在圆桌上的东西,还有一个很小的一块没有来得及被自己推下去,扭头一看,发现还散发着香甜的气味。

他伸手拿住,

放到嘴边,咬了一口,味道挺好。

这一幕,在场没什么人注意到,都在忙着下跪和给祝福,就算看见了,也会以为是孩子在吃零嘴,是靖南王世子殿下哄孩子刚给的。

但瞎子一直留意着那一大一小俩孩子的举动,精神力之下,一切都极为清晰。

魔王们往里偷塞东西,

剑圣也往里偷塞东西,

天天,

其实也偷偷塞了东西,他,塞了一块沙琪玛。

而郑霖,唯独没有将那个推下去,可能是巧合,但巧合,本就蕴含着某种……天意吧。

啊~~

瞎子在心里,舒服得简直就要喊出来了。

自己为天天灌输的沙琪玛观念,很久很久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哪怕没能在天天身上靠着田无镜成长起来,但……总算无心插柳柳成荫。

再想想,

天天在预言中的表现,日后这位靖南王世子殿下,成年后,只会比预言中,更为优秀和强大。

天天看着弟弟郑霖在吃自己偷偷放的沙琪玛,

脸上当即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问道;

“弟弟,好吃不?”

郑霖还不会说话,但出于灵童的关系,他对天天,其实不讨厌,而且天天身上的那种气质,估计谁都很难讨厌起他。

所以,听到天天的问话后,郑霖笑了笑。

天天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道;

“那以后想吃,就跟哥哥说哈,哥哥帮你抢。”

(本章完)

第917章 皇帝出京

除夕前两日,一般叫小除夕;

奉新城的百姓们按照以往的习俗,开始在家里摆一些小宴招待一下来拜访的亲朋,这叫别宴,同时,要在屋外点香,这叫天香。

诸夏传承至今的礼仪,在服饰、发式这方面,燕晋乾楚之间是有区别的,但在节日流程上,依旧保留着共通;

至于说奉新城内的蛮人与野人,原本不过这些节的他们,也早就被裹挟进这相同的节奏之中。

但百姓们可以放下一年的辛劳享受这难得的岁月静好,有些人,是无法停歇下来的。

奉新城赏月楼二楼的一处包厢内,一支来自老燕地商队的头目们,正聚集在这里作宴。

他们是肯定来不及回去过年的,且还得在这里等开年后的一批货。

晋东商贸发达,一是因为其地处要害,掐住三方流通,二则是晋东本身的作坊群,本就是当世最紧俏商品的发源地。

货源紧张,得竞价,得排队,年关之际,生产力本就难免下滑,商队等货,这是难免的事。

坐首座的商队掌柜举着酒杯,和手下的这些个把头们先回忆了一下过去一年的辛苦,再展望了一下明年的收获,流程,还是那个流程,一通话配着一轮酒下去,氛围也是热烈。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掌柜的喊来了歌女唱歌助兴,桌上有一小半的把头们都各自以去如厕的理由离开,但到底是去做什么的,大家心里都清楚。

莫说是当世了,就是在后世,这类产业也是禁之不绝的。

不过,在奉新城这里,红帐子也是官营,传说背后的大掌柜,是王府的一位女先生。

至于那位女先生和王妃的身份关系,其实风闻并不大,因为下面的百姓很难想象自家的王妃会操持这种买卖,信的人太少,这传闻自然也就传不开。

所以,奉新城的各式红帐子产业里,基本不会有什么逼良为娼的事发生,客人在这里,也必须谨守规矩,买卖就是买卖,谁也别想用强,谁也别想过分,主宾之间,必须客客气气。

但正是这种调调,反而让奉新城的红帐子产业,有了一种有别于它地的文化氛围;

且渐渐有了一种超过和覆盖以往乾地著名的瘦马和小娘子的风头。

其实,奉新城已经很少有本地女子再进红帐子了。

一是因为平西王爷是以大军立晋东的,先有大军,再有军镇随后再逐步发展出城池人口各行各业,所以这里军汉比例很高。

和乾国当年贼配军地位低下不同的是,在这里,嫁给军汉,只要是正军,就能入标户户口,福利待遇太过吸引人,所以丘八在相亲市场上绝对是香饽饽,一丘难求。

二是作坊里招收女工,比如剑圣家的在生孩子前,就一直在作坊里上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女子就业的问题;

不过,外来迁入的流民,倒是一直在填补这个空缺,时不时的,还有其他地方的那种流动红帐子,组团进入奉新城给这个行业提供新鲜血液,所以,产业倒是一直能够维持下去。

其他人要么在欣赏歌舞,要么独自去寻欢,包厢角落里,却有一个青年,端着酒杯默默地靠在窗边,看着街面上人流。

掌柜的走过来,笑着问道;

“怎么不和他们一起去高乐高乐?”

青年笑了笑,道;“家有贤妻。”

掌柜的则道:“谁家没有似的。”

青年点点头,懒得解释。

掌柜的对这位自己手底下的青年很是客气,青年姓吴,叫兆年,是自家东家的远房侄子,刚投奔来不久,看样子东家是打算着重培养他的。

“李掌柜经常带队往来晋东,对这里有什么看法么?”吴兆年问道。

李掌柜笑道:“早在平西王爷封镇雪海关起,我差不离半年来一次,从雪海关到奉新城,每次来,感觉都会变一个样。

当初第一次走这条路时,晋东之地除了雪海关,当真是十室九空一片白地,现如今再看看,烟火气息,已经这般浓郁了。

在外人看来,咱大燕的平西王爷是当世军神,但在我看来,王爷的治政地方,才真是鬼斧神工。”

吴兆年微微颔首,道:“所以,平西王府才能以晋东一隅之地,拥有如今可独挡楚国之气象。”

这时,

楼下来了一支婚娶队伍,吹吹打打很是喜庆。

但奇怪的是,这支队伍里,竟然有两尊轿子,一尊是花轿,一尊则是青帘轿。

娶妻纳妾,是这个时代的风气,家有闲财者,纳一房小的,也实属正常,但正妻,只有一个,就是平西王府的双王妃,那也是皇帝特赐的荣誉准许平妻。

普通人家,哪怕是豪贵门庭,也不敢这般玩的。

最有趣的是,这支队伍竟然在这楼下大门口,停了下来,要知道,这儿可是赏月楼,名字再好听,那也依旧改变不了这儿是烟花柳巷之地的事实。

新郎官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身着甲胄,胸佩红花。

晋东之地军人地位高,再加上平西王爷册封两位王妃的那一天,也是着玄甲上礼台,所以这儿的民间嫁娶,新郎官军士出身的也是喜着甲胄。

李掌柜笑道:“这是要娶娼女么?”

吴兆年摇摇头,道:“婚轿里,有新娘子。”

年轻的新郎官下马,走到婚轿前,从里面,将头盖遮面的新娘子接引了出来。

“你,过来。”李掌柜召唤来一个手下,“下去打听打听,到底是什么景物。”

“是。”

吩咐完手下后,李掌柜对着吴兆年猜测道:“总不会娶大妇时再顺路纳个娼妇填房回去吧?”

吴兆年没说话。

赏月楼下面,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瞧热闹。

没多久,一个年轻的赏月楼里的姑娘出来,对新郎官回了话。

新郎官面色凝重,很严肃地说了些什么,随即,牵着新娘子的手,在这大婚之日,于这赏月楼前,新婚夫妇跪在了大门口。

李掌柜咂咂嘴,回头看看,终于等到了自己先前派下去的人回来了。

“打听到了么?”

“打听到了,掌柜的。”

“快说说。”

“是这样子的,掌柜的,这新郎官儿于前些日子刚被纳入了王府锦衣亲卫。”

“嚯,这可是好前程。”李掌柜说道。

熟悉晋东情况的人都清楚,平西王爷的锦衣亲卫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王爷外出时,基本都是以锦衣亲卫护卫,王爷出征时,他们就是帅帐亲卫;

无论是一直当亲卫,混一份与王爷的人情还是得到机会外放出去,总之,前程都是极为敞亮的。

“今日他娶的,是一名参将之女。”

“那为何要到这里来?”

“是这样的,掌柜的,这新郎以前是个孤儿出身,平西王爷当初在盛乐城时,就开义学,收留孤儿入学堂。

军中战死的丘八亦或者是其他百姓,可以捐资入学堂,自义儿里择选,让其改姓供奉牌位姓氏。”

这个模式,最早是因为战死的丘八们的抚恤金,没有亲眷可以接收,干脆从学堂孤儿里选一个来承接其姓氏,抚恤金就当是给孩子的生活费了。

本质上,王府并未因此多付出什么,抚恤金本就是该给的,这些孤儿,是瞎子早早地就定好班底要收留以作日后根基的。

所以,无非是走了个形式;

但也因此吸引了不少外面的人来资助。

“这赏月楼里有个老鸨,最早时在盛乐城就入红帐子了,她当时捐了一笔银子,资助了一个义儿,就是这新郎官儿。

这新郎官儿去岁时出学,在军中历练了一年,前不久选入了王府锦衣亲卫,又得一名参将大人看重,收为乘龙快婿。

今日是他的大婚之日,但这新郎官却执意要在今日接自己的阿母回府。”

“接他阿母,在今日?”李掌柜迷糊了。

“是,没血亲干系的……阿母。其实,新郎官早先就来过好几次,想将其阿母接出去与自己住,但这老姐们儿却觉得自己身份会污了他的前程,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随他去。

可谁成想,今儿个新郎官在大婚之日,竟然带着新娘子来接人了,先前那老姐们儿派人传话,给出了一笔婚庆银子,但再次拒绝了跟他回家。

这新郎官执拗,

就带着新娘子在门口跪着了;

还说,

说他这条命,一半是王爷给的,日后但凡王爷所需,他将不惜为王爷豁出这条命;

另一半的命,是阿母给的,自己如今成年,既已大婚,家中怎能没有阿母坐在那里吃一杯新媳妇奉的茶?

说那老姐们儿不出来,他今日这婚,就不结了。”

李掌柜听完后叹了口气,有些唏嘘地感慨道:“这新郎,倒是个忠义之人。”

说着,李掌柜看向身侧的吴兆年。

吴兆年伸手轻轻拍了拍窗边,

此时,

似乎是新郎的坚持甚至是“威胁”,

终于让那位无法拒绝下去了。

从赏月楼里,走出来一位明显有了些年纪的女人,新郎官和新娘子起身,将她送到了另一顶轿子上。

随即,新郎翻身上马,意气风发地向四周喊道:

“今日起我周长安,娘和媳妇儿,就都有了!”

“好!”

“好样的!”

四周围观的奉新城百姓发出了称赞之声,倒是没人去讥讽嘲笑什么。

吴兆年记得,当年曾有一位乾国的大官为躲避仇家迫害,流落到岛上,当了自己三年的老师后病故。

他曾对自己说过一句话,至今都记忆犹新。

他说,所谓的路不拾遗,民风淳朴,上下有信,忠孝礼仪,都是在活水中养出来的,而大乾,已然是死水一潭之姿态了。

且看如今奉新城之民风,再看当下燕国之势,晋东之势,吴兆年终于理解了那位老师这句话的含义。

自己北上时,遇到了自己的阿弟吴襄,自己那个倒霉的弟弟,曾在乾国时被平西王所俘,后又得放生。

在阿弟的形容里,平西王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自入晋东以来所见所看,哪里是什么枭雄,翻遍史书,又有哪家开国君主在发家立业时,能有这位平西王爷这般踏实稳固的?

可惜了,

燕晋之地太远,吴家又在海上,此等投注之机会,不是吴家愿不愿意凑上去的问题了,而是人家,屑不屑在此时正眼瞧你?

思虑之间,吴兆年这才留意到李掌柜还在看着自己,当即笑道:

“是个好男儿啊。”

……

“是个好孩子。”

王爷正在练箭,听着肖一波汇报着今日奉新城发生的一些新鲜事。

一箭射出,正中靶心;

王爷又问道;

“他丈人是哪家?”

“是徐参将。”

“哦,有点印象。”王爷继续张弓搭箭,“他作何反应?”

本以为挑中一个前途不可限量的乘龙快婿,而且还是父母双亡的孤儿,自己闺女嫁过去也不用受公婆的气被立规矩;

谁晓得半路杀出一个亲家,而且还是那样的身份。

“气得不轻。”

“哈哈。”王爷笑了,这一箭,射偏了一点,但依旧是中靶心红圆了,“然后呢?”

“徐参将本想带人去要个说法的,但被金总兵拦下了。”

“金术可也在?”

“在那儿吃席的。”

“哦。”

王爷清楚,既然金术可在,那位参将,就翻腾不起来了。

郑凡又射出一箭,

而后放下硬弓,扭了扭脖颈,

吩咐道:

“以王府的名义,送一份贺礼过去。”

“属下遵命。”

“另外,让丽箐送一件头饰,给新郎官的阿母送去。”

“属下明白。”

“最后,让仙霸持孤的王令,取鞭上那位徐参将的门,替孤抽他十鞭子。

没眼力见儿的东西,心里再不痛快也得给憋在心里不是,他家闺女就比他懂事儿多了。”

其实,这里头的意思还有很多。

抽丈人,赏女婿,本就有将这件事扩大化的意思,有利于塑造社会风气嘛不是。

再者,

义儿军是王府未来发展之根本,自己既是这些义儿的王爷,也是他们的山长,自己得护着他们。

小时候,是护着他们吃穿,长大后,是护着他们的面子;

这样,

他们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你……卖命。

当然了,王爷的想法没那般市侩,徐参将心里不痛快,但自己抽他十鞭子做个表态,他脸上就有光了,同僚不仅不会嘲笑他,还会羡慕他得到一个品行好且得王爷看重的好女婿。

抽鞭子,不叫个事儿,都是军中丘八,被王爷踹一脚这叫疼爱。

肖一波下去做事了;

这时,

瞎子手里拿着信笺走了过来。

“主上,海东吴家派人来了,是混迹在商队里过来的,人已经到咱奉新城了。”

“哦,你去见他吧。”

海东吴家,郑凡还真没兴趣现在去见,吴家是乾国海上的皇商,在海上势力很大,但却又游离于诸夏大局之外。

说句不好听的,吴家还没乾国西南的某个大土司管用。

真要用到吴家的时候,也得是大燕军队彻底打破乾国北方,将乾国打成南乾时,吴家才能真正派上用场,但那也是敲敲边鼓断断南乾朝廷财源的用处罢了。

“好。”瞎子应下了,然后拿起信笺,“主上,还有两件事,是燕京的事。”

“说。”

“燕京那边传来消息,明年要改元了。”

“又改?”

“毕竟去年还是打了仗的,再改个元,也算是求一个好兆头。”

“哦,叫什么?”

“盈安。”

“还真是通俗易懂的年号啊。”王爷笑着说道。

这年号一看就是,皇帝打算大力恢复民生,积蓄国力充实各级府库什么的。

瞎子也在旁边陪着笑。

“还有一件事呢?”

“其实是两件事,不过咱们先收到皇帝的密旨了,但大消息,应该过阵子会传来。”

“我看看。”

郑凡伸手接过信,

扫了一眼。

前头,小六子的废话,郑凡直接掠过了。

内容主要在后头三段话。

第一段是:姓郑的,我家皇后想儿子了,我也想我儿子了,我儿子在晋东过得还好么?

“畜生。”

第二段是:姓郑的,我在皇宫里住着好无聊啊,不像以前,还能被父皇贬着到处溜溜弯,现在我看到皇宫里的金砖碧瓦,就犯恶心了。

第三段是:所以,我打算亲自来接我儿子回家,接儿子时,我也能逛逛看看。

郑凡皱了皱眉头,

道:

“皇帝这是,要东巡?”

“是。”

其实,瞎子很想回一句:咱们可以让他变成东狩。

毕竟,皇帝一来,太子本就在咱这里,得,天家父子俩齐活儿了。

古往今来,哪个藩镇造反时,能有这等天胡开局?

但瞎子没这么说,因为他清楚主上不会同意的,尤其是在那皇帝这般坦荡,且诸夏还未一统的时候,所以,瞎子就不自讨没趣了。

好在,他还有郑霖可以期待,而且,有更长的时间可以享受这个过程。

“他是真在皇宫待腻了,想出来散散心么。”

“属下觉得,皇帝是……”

“是什么?”

“是想您了。”

(本章完)

重新连接服务器...

连接失败... 将在 秒后重新尝试连接.

连接失败.
请刷新此页面.

此会话被服务器暂停.

恢复会话失败.
请重试或者刷新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