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9章 2671【大婚之喜】

生日过后,项南和白秀珠的婚事,就是金家的首要大事。

项南身为准新郎,自然也格外忙碌。

除了平日写书之外,像拍摄婚纱照、定制结婚礼服、选购结婚用品等等,哪样都离不开他。

好在金家有权有势,又有仆人伺候左右,所以倒还不至于忙得脚打后脑勺儿。

而就在金家上下忙着筹办婚礼之际,一位不速之客忽然到访。

原来是金敏之、金润之的朋友毕云波。

她到了之后,正要向两人打听小怜的根底。

原来她是受了柳春江的委托前来的。

柳春江对小怜一见钟情,可惜却是襄王有心,神女无情,小怜连一封信都没给他回,让他实在难解相思之苦。

因此顾不上害羞,特地托毕云波来摸摸小怜的底。

恰好,小怜拿了一丛晚香玉的花球给两位小姐,刚好便碰上了。

小怜记得毕云波,是那日夏家、魏家结婚时的招待员,顿时不免有几分紧张。

盖因那天的身份是小姐,今日的身份却成了丫鬟,一时有些难为情。

金敏之、金润之却是最心善的,又知道小怜当日的身份是远房表姐,因此未免小怜难堪,便故意帮她遮掩。

不仅没道出她丫鬟的身份,反而还坐实了她远房表姐的身份。说她是因为父母双亡,所以接过来有个照应,还称她是比利时女中的学生。

毕云波信以为真,十分欢喜,不仅邀请小怜有时间去她府上做客,临走还要走了小怜手上的晚香玉花球。

“我怎么感觉,今天密斯毕来,倒不像是找我们玩得,更像是对小怜有意思。”毕云波走后,金敏之疑惑的道。

“嗯,我也有这种感觉。她明明是来找我们,可是言谈话语间,却总是离不开小怜。”金润之也点头道。

小怜也觉得有些困惑,不过她没有多想,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

……

不过几天之后,毕云波居然寄来了请帖,不仅邀请了金敏之、金润之、金梅丽,而且连小怜也都一起邀请上了。

敏之、润之出去好玩,便把小怜带去了。

结果在毕家,小怜又遇到了柳春江。

柳春江再度向小怜发起了追求,“我钦慕你,是出于至诚,可是为什么你要把我相拒之深呢。”

听到他大胆的表白,小怜不免有些慌张,不知应该如何应付,只得连连摆手道,“不方便的。”

“为什么不方便?”柳春江疑惑地问道,“我只想跟金女士做个文字之交,我只希望,你能承认我是一位忠实的朋友。”

“不行,真的不行。”小怜越发慌张,连连摇头道,“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你也不要再给我写信了。”

“金小姐前日才送我一颗花球,为何今日又变得如此冷淡?”柳春江大为失落道。

“花球?!我没有送给你花球啊。”小怜疑惑地道。

“就是你托毕小姐送给我的花球嘛。”柳春江解释道。

“噢,那一定是误会了。”小怜恍然大悟,随后解释道,“那个花球是我送给毕小姐的,我并不知道毕小姐转送给了你。”

“即便是误会吧,也总是很巧的。”柳春江却依然道。

他这么说,倒让小怜不知该如何接口。好在金敏之、金润之刚好走过来,算是帮小怜解了围。

……

没料到柳春江倒是个痴情种,两天之后专程跑来金家拜访。

他父亲本是金家的朋友,上次金铨做寿,他父亲也带他来贺过寿。况且,柳春江的表姐柳依兰,还是金敏之在耶鲁大学的同窗。

因此前来拜访,倒也说得过去。

不过前两天,金敏之、金润之已看出他对小怜的心意,现在又专程来访,不禁叫苦不迭。

一方面,小怜的身份纯是假冒,根本不是远房表姐,而是金家的一个丫鬟,这便是骗了柳春江了;

一方面,小怜还是项南的人,将来是要收做姨娘的,如何再跟柳春江交际。如此一来,岂不是要出大乱子。

因此,金敏之也只得借口有事,将柳春江打发了。只希望他以后知难而退,不要再来。

……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

金家自然有一份热闹。

观花卉、赏明月、看大戏、放烟花……直热闹到三更天。

转过天来,项南便换上新郎服,准备与新娘子拜堂成亲。

因为一位是總理的公子,一位是总长的妹妹,婚礼自然极是热闹。

前来贺喜的宾客,几乎挤满了金府。汽车都要停到两三里外,警局特派警员来维持秩序,可以说是相当盛大。

项南虽然早不是第一次结婚,但是论规格还是这次最高。

迎亲、拜堂、喜宴、谢酒、送客、闹洞房……

因为之前,金凤举生病时,金铨把儿子们的一众狐朋狗友都打发了。今天能来的多是些老实人。

再加上白秀珠的脾气刁蛮,虽然大家有心闹洞房,也没有人敢闹得太厉害,只是撺掇项南就此情此景献诗一首。

“新郎官,你可是大才子,可不能随便糊弄,不然我们就不走了。”众人起哄道。

“好,好,别急,别急,等我好好想想。”项南笑道。

“古人七步成诗,今日也限你七步。”众人笑道,“一、二、三、四、五、六、七!时间到!!”

“好了,好了,有了有了。”项南笑道,“

天堂的你

是我的新娘

地上的我

是你的新郎

天与地之间

呼吸着我们爱情的空气

……

万川是我们缠绵悱恻的言语

千林是我们孤独静谧的温床

信鸽送去爱情的红笺

和风送来婚礼的见证

以白云为戒指、晚霞为嫁衣

蓝蓝天作锦衿、青青山为枕头

你与我共眠

天堂的你地上的我

这天与地的爱恋。”

“好~”在场众人都拍手笑道。

白秀珠也是俏脸微红,被项南这首诗感动不已。

“好了,好了,人家新郎官都想共眠了,咱们就别再闹了,赶紧让小两口儿洞房吧。”一人笑道。

众人一听,哄堂一笑,随即都退出了洞房。

等众人走后,白秀珠看着项南,无由的慌张起来。

“放心,没事的。”项南笑着上前,将她轻轻抱住道,“没听过那个笑话么,一女初嫁,哭问嫂曰:‘此礼何人所制?’嫂曰:‘周公。’女将周公大骂不已。

及满月归宁,问嫂曰:‘周公何在?’嫂云:‘他是古人,寻他做甚?’女曰:‘我要制双鞋谢他。’”

白秀珠红着脸点了点头。

第2670章 2672【我要做清流】

转过天来,项南和白秀珠早起,去向父亲母亲请安。

“怎么样,要不要也做双鞋谢周公?”项南悄声问道。

“讨厌你。”白秀珠脸一红道。

项南哈哈一笑。

“燕西,你已成婚,也算是大人了,今后就要有个大人的模样,更勤勉、更负责、更努力。”金铨教训道。

“是,父亲。”项南点头道。

“秀珠,你嫁入我们金家,以后就是自己人了。”金夫人则向白秀珠道,“咱们家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束缚,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快快乐乐,就比什么都强。

你以后若是受了委屈,一定跟我说。燕西做得若是不对,我一定帮你教训他。”

“是,妈。”白秀珠也点头道。

见过父母之后,项南、白秀珠随金铨、金夫人一起吃饭。

金家流行小饭桌,自己想吃什么,可以单跟厨房说。吃什么、在哪吃,也是自愿。

早先金燕西晚上不睡、白天不起。晚上玩的累了,回家晚了,经常一觉睡到下午。

项南穿越之后,作息规律多了。早睡早起,常和父母一起吃饭。如今虽然已婚,但他还是想因循旧例。

……

吃完饭后,两人回房,盘点结婚的收获。

白家世代经商,到白雄起这一代才开始从政,因此家资论起来比金家还多。

白雄起没有任何子女,白秀珠是他唯一的妹妹,从小被当成是女儿一样宠,因此带过来的嫁妆可谓相当丰厚。

单是存款就有三十万块大洋,另外还有一些股票、古董、珠宝、宅子、田地等等,加在一起,林林总总,怕不得价值五十万块大洋。

“没想到,我竟娶了个小富婆。”项南捏着白秀珠的下巴调笑道。

“那是自然。我们白家论权势不比你们金家,但若论财富可是丝毫不差得。”白秀珠得意的道。

“好了,你有这么多钱,我连你零头都不到,你以后尽可以以钱压人了。”项南笑道。

“你以后若是用钱,尽管向我开口,说什么以钱压人。”白秀珠撇撇嘴道。

“那我不成了拆白党、吃软饭的小白脸了?”项南笑道,“还是不要了。我自己赚得虽然少,但自己赚得钱,还是花着最为踏实。”

“你不想花我的钱,我就偏要给你花。”白秀珠却任性的道,让项南都哭笑不得。

但不管怎么说,娶一个白富美,对项南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

因为白秀珠跟金燕西交往都好几年了,以前隔三差五就来金家做客,跟金家众人也早就混熟了,因此她嫁入金家,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无缝衔接。

再加上三嫂王玉芬是她表姐,对于她嫁入金家之事,高兴都来不及,自然不会往里掺沙子,四处挑拨离间,搅和的一家人不安。

因此白秀珠融入金家,比冷清秋可要快得多,而且也要自然的多了。

嫁到金家之后,她基本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才在丫鬟的服侍下,起床穿衣洗漱吃早餐。

吃完早餐之后,不是同姑嫂们打麻将,就是去逛街、听戏、看电影。这样的生活,跟她之前的生活没有两样,她也没有丝毫的不习惯。

不像冷清秋,因为从小到大的成长环境不同,生活习惯不同,因此跟姑嫂几乎都玩不到一起。

不仅王玉芬对她饱含敌意,就连吴佩芳、金夫人原本对她都印象极好,但最终也跟她闹得生分了。

至于项南跟白秀珠,新婚燕尔,自然和谐美满。项南还准备再过些日子,就将小怜正式纳为妾,也算有个名分。

……

结婚三日,闺女回门。

项南也带着白秀珠返回白家。

白家自然也是隆重接待,美酒佳肴,好不丰盛。

吃完饭后,闲谈之间,白雄起问起了项南未来的打算。

“燕西,以你的才华,写小说其实可惜了。你若从政,一定会很有成就。”他笑着向项南道。

项南点点头。

凭他的本事,要想在官场平步青云,其实不难。

因为他已经活了几百年,在这几百年间,他做过金國王子、护国法师、武林盟主、亿万富豪,论计谋城府、论实际能力、论施政经验,他都不弱于任何人。

而且他身怀绝世武功,还可以使点盘外招,令人防不胜防。比如给同僚制造点小麻烦,就能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再加上有白家、金家的资源支持,当个大官不成问题,而且保证能够做好。

“大哥说得对。”项南笑道,“从政的确是一条出路。只不过如今政局动荡,就连總统都朝不保夕。若是选择从政,万一總统下野,我们都要倒霉。”

一朝天子一朝臣。政局动荡的时候,其实不适合做官。

就像《水浒传》,宋江好容易招安授了个官衔,结果被朝廷当槍使,征辽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生生把自己的弟兄葬送,最后一杯毒酒了此残生。

其实就算他不被毒死,很快也到了金國崛起之时。到时候,北宋灭亡,宋江同样没有好下场。

再比如明朝末年,民乱四起,清军叩关,崇祯皇帝正月初一到皇极殿接受百官朝贺,结果只有锦衣卫指挥使到场,其他文武百官一律不来。

而北洋政府朝局混乱,總统、總理如走马灯一般的换,任期最长的才四年,最短的甚至还不到一年,比南明小朝廷挺得时间还短。

项南对做北洋政府的官,自然没什么兴趣。

“那你的意思怎样?”白雄起好奇的问道。

“我想去大学教书,做一名清流。”项南提议道。

做官太危险,政坛太混乱,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保不住什么时候就会吃亏。项南就算武功盖世,智谋过人,一旦进入体制也要受到束缚。

但是学界就不同了。学界虽然也有理念之争,但毕竟没有生命危险。而且,无论是谁当政,对知识分子总是礼遇的。

另外,项南考虑冷清秋今年就要上大学了。他准备进大学教书,当她的老师。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更方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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