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第664章 好机会

第664章 好机会

沈红衣和周岚聊天时,直线距离不超过两公里的娘娘庙胡同的李宅里,刚从中关村科技大楼,视察完三代光刻机研发进度回来的李建昆,也被人找上门。

准备这两天离京的林新甲,带来一个好消息:港城那边,汉显BB机试制成功,现在只差最后的外观开模。

正北房的堂屋里,李建昆兴奋地挥舞了一下拳头。

“老板,产品研发出来,咱们后续的生产配套是不是也要跟上节奏?”林新甲坐在檀木四方桌下首问。

这件事李建昆早有考量,生产配套弄肯定要弄,但不急于一时,可以慢慢筹备。他托着腮帮子思忖说:

“传呼机在内地还是个完全新鲜的玩意儿,而且价格不菲,想要彻底打开局面,在宣传营销上得下足狠功夫,这才是当务之急。

“至于生产配套。前期的销量不会很大,我们先拿到订单,再通过港城的资源按照订单生产,这样不会背负上经营压力,能把成本控制到最低。”

林新甲认真聆听,认为很有道理。

试想一下,倘若贸然斥重资弄出传呼机的生产线——这种高科技产品,也必然要斥重资,结果一天能生产一千部,奈何一个月还卖不到一千部,那是要赔本的。

在销量没打开之前,整合港城现有的资源,借其他工厂下蛋,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宣传营销方面,咱们什么时候开始着手?”

“现在。”

林新甲:“……”

李建昆笑笑说:“我听闻一些消息,魔都邮电局那边好像对传呼机感兴趣,这是一个很好的双向奔赴的契机,比我们主动上门推销要省力得多。另外,魔都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经济更好的城市,是一个非常适合传呼机推广和发展的市场。”

他顿了顿,目视着林新甲继续说道:“你先不急着回南方,转道去一趟魔都,把情况摸清楚,如果属实,咱们要抓住这个机会。”

他这么说只是不好显得自己未卜先知,消息百分之百属实。1983年第五届全运会在魔都举办,期间BB机首次在全国媒体面前曝光,这是上一世的历史事件,他又没有掺和,事实上他这辈子还没去过魔都,不可能发生改变。

现在报纸上也在报道全运会的新闻,开幕时间是九月十八日,还有将近一个月,未必没有把“华电牌”BB机,送进全运会的会场的可能。届时将收获价值不可估量的免费广告资源。

老板有令,打工人林新甲自无不允。好比这次来京,看似白跑一趟,其实对他来说无所谓,老板又不是不发薪水。

林新甲起身告辞时,李建昆交代道:“有消息及时通知我。”

倘若不是不放心沈姑娘的伤势,自家的BB机在这时候问世,碰上全运会召开在即的大好机会,他会亲自去一趟魔都——

这年头娱乐活动匮乏,体育赛事又饱含着拼搏精神,那块“东亚病夫”的牌匾仍悬于国人心间,一场全国性质的运动会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

林新甲点头离开,快走到门口时,李建昆又想起什么,喊住他道:“喂,我上次跟你说的事别忘了,走之前搞一下。”

“搞”这个字眼落在林新甲耳中,自认脸皮还挺厚的他,也不禁有些脸红。

正午,东城区。

距离东城所不远的“食香林”老饭庄。

这里原先据说是恭亲王王府的一座偏殿,后面改建而成,整体是榫卯结构的木质建筑风格,红漆彩绘,古色古韵。

西装笔挺梳着油亮大背头的林新甲,坐在一扇八角形的窗棂附近的餐桌旁。饭厅里客人不多,宁静安然。这里的消费水平比全聚德还要略高。

“请问需要点餐吗?”

服务员的素质也不错。当然,也或许是看出来林新甲是位外宾。

“稍等会儿,我在等人。”

服务员退下去不久,饭厅进门处摸进一个姑娘,穿着军绿色制服裤子,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确凉汗衫,齐耳的飒爽短发在后脑勺扎出一个短小的“揪瘩”,使得精巧的瓜子脸很好呈现出来,小麦色的皮肤上缀着些许汗珠。

她明显是第一次来这里,或许也是第一次来这种高档场所,显得颇为拘谨,轻手轻脚走到门口一侧的红漆柜台前,小意问道:“我找人,一位姓林的港商。”

柜台后的营业员立马明白是谁,即使对方没说他是港商,只说姓林。

不多会儿,小邱警官被领到林新甲所在的餐桌旁。后者起身迎了一下,表情略有不自在。小邱警官倒是没多想,后者打电话到她单位,喊她出来吃饭,说有东西要交给她。

林新甲唤来服务员点好菜后,面对小邱警官询问的目光,从身旁的空椅子上拎起一只印有李莲杰肖像的纸箱递过去,一边说道:“那位的一点心意,自家东西不值钱,恭喜张所荣升。”

小邱警官恍然,她知道师父因为心里过意不去,李建昆被羁押期间,曾自掏腰包给他买过一张草席。

现在人家还一床“好梦牌电热毯”。

这东西可价值一百六十八元!

她摸摸纸箱后,惊奇地问:“你们厂生产的?”

林新甲含笑点头。

小邱警官莞尔一笑,说了声“真厉害”,迟疑一下后,还是代师父先收了。

“真要说起来,还得感谢那位,如果不是岳大勇被调走……我怀疑他还和上面的谁说过我师父好话,不然应该轮不到我师父。”

林新甲摇摇头道:“这我真不知道。”

谈及此事,小邱警官心头就有种悸动,那人太恐怖了,能量大到匪夷所思。

从他离开所里后,仅仅三天,京城青年报社的总编汪团结被“发配”,岳大勇被下放到社区当片儿警,“杨晶晶故意伤害他人”的事被立案,不仅丢掉工作,还面临四十五天拘留。

更吓人的是,杨家一家都摊上大麻烦。

上面下来一支专案组,从杨老爷子开始查,到他的每一个儿女,调查他们的生活作风问题,包括获得现有职务是否合理规范。

有几个人经得起这样查?

具体查到了什么程度,小邱警官不清楚,但她听闻,单是从杨家皇城根下的那座四合院中,就找出一台彩电、三台黑白电视机、两台电冰箱、一台洗衣机,还有古董文玩若干。

这已经超出一个正常家庭能负担得起的范畴。

杨家倒台已成定局。

她还听闻一个消息,但不知是否属实:杨老爷子服药自尽,被人及时发现,未遂。

而这,都是那个男人冲冠一怒为红颜造成的。

“林先生,他到底什么来头?”没有女人不八卦,小邱警官心里实在挠得痒痒。

要是换旁人打听,林新甲不会理会,但这姑娘……且不提对老板有恩,老板果然也是懂他的。

他不喜欢港城姑娘,而内地姑娘通常又过于害羞和扭捏了些,眼前这位女警花,高挑的身材,健康的肤色,可爱的脸蛋,正直、大方和率真的性格,都很对他的胃口。

“他在内地有什么背景和人脉,说实话我也不太清楚,我只能告诉伱,很深很深,深到需要保密的那种。”

老板前几天去过那个神秘的地方,林新甲知道,但具体见过谁,谈过什么,就不是他能打探的。

“另外的话,他在港城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

小邱警官兴致勃勃追问:“多成功?”

“顶尖的。”看见小邱警官对此毫无概念,林新甲解释一句说,“在港城,评判一名商人成功与否,主要看财富,他名下的资产超过百亿。”

“嘶——”

小邱警官双目圆睁,面露惊恐,着实吓得不轻。百亿是什么概念,她穷极自己的想象也无法在脑子里呈现出来,可怜的她身上有一百块钱的时候都不多。

“这么说,其实他才是……你老板?”

林新甲耸耸肩,苦笑道:“我有几个胆子敢做他老板?我在他的一众手下里,算是最没用的一个。”

小邱警官眨巴眨巴大眼睛,“不会吧,我可是警察,我会推理的。如果真是这样,他身陷囹圄,怎么不让别人过来?”

“那是因为我刚好在内地。”

小邱警官嘻嘻一笑,仍然不信。“你在自谦而已,我觉得你肯定也挺厉害的。”

“是吗?”林新甲眼光看过去,多出一抹别样情绪,微微脸红问,“那、咱俩能交个朋友吗?”

小邱警官:“!!!”

姑娘慌张避开他的视线,垂下脑瓜,有些脸红。

好半晌后,林新甲的耳畔传来声如蚊蝇的回答:“可、可以吧。”

如果说一身低调,最后表现出非凡能力的李建昆是王炸;那么高调打扮,仪表堂堂,年轻多金,且有外宾身份的林新甲,对于这个年代的内地姑娘而言,至少也是个小王。

林新甲大喜,终于敢把藏在黑色公文包里的一支用彩纸包裹的红玫瑰拿出来,双手呈过去。“送给你。”

小邱警官偷瞄一眼,这还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收到花,抬起小手接过,赶忙藏到桌子下面。“谢谢。”

甜蜜的滋味在空气中弥漫。

傍晚,燕园东侧的五道口居民区,沈家。

东厢房的堂屋里,沈家四口人晚饭吃到末梢,一直闷头扒饭的沈红衣,瞟一眼弟弟说:“你吃完没有?”

“咋了?我还想吃鸡爪。”沈壮说着,抬起筷子,又想夹只红烧鸡爪啃啃。

“别吃了,出去玩。”沈红衣从裤兜里摸出两角钱递过去。

“好嘞!娘娘姐。”沈壮得了钱,屁颠屁颠蹿出门,鸡爪哪有“唐僧肉”好吃。

沈家两口子齐齐看着女儿。

“我要说个事。”

很显然,不然干嘛要支走壮壮?

沈家两口子静待下文。

沈红衣仍然垂着小脑瓜,嘴里却用异常坚决的语气说:“我要嫁给李建昆。”

啪!

沈学山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表情震怒。

沈母一把挽住丈夫,赶紧打圆场,望向女儿问:“怎么突然提这个?你咋想的?”

“就是这样想的,我要嫁给他,马上!”

沈学山气得脸涨得通红,那是个什么家庭?父亲像二流子,儿子大好的前程不要,私欲大过报效祖国,跑去经商。他好容易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女儿,模样也俊,找什么后生找不到?

“除非我死!”

沈红衣的眸子里充斥着无尽哀伤,豆大的泪珠滴落下来,良久,她从裤兜里摸出一只对折起来的白信封,一言不发沿着略显发黑的原木色桌面,推到父母面前。

沈母打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件交给丈夫。两人遂头凑在一起打量。

“哎呀!又被聘了!”沈母大喜,知道那是女儿心心念念的工作。

沈学山挑挑眉头,望向女儿。

沈红衣没办法向他们诉说太多,老早骗他们说背上的伤是自己弄的。“他替我拿回来的。”

“所以你就要嫁给他,以身相许?”

“是!”

“我不同意,大不了这份工作不干!”

(本章完)

667.第665章 两难

第665章 两难

“几十层高的摩天大楼遍地?有没有这么夸张?”

“港城那边真的路边摊吃顿饭,能吃掉咱们一个月的工资?”

“卧槽!真的假的,美女给按摩这事儿很正经,没人会说三道四……诶诶诶!你干嘛呀小娜,我就问问。”

娘娘庙胡同的李宅里,今儿个好不热闹,倒也没什么要紧事,只是王山河觉得大家好久没聚,不知跑哪个大山旮旯收古董时,拖回来一头野山羊,说整个烤全羊吃吃。

有酒有肉的局,金彪和陈亚军岂能不到位?

大伙儿凑一起唠嗑唠着,两人不自觉开始嘚瑟起他们在港城的所见所闻。事实上自打回京城后,逢人照面这事儿他们一直吹到现在。

没得办法,还真被他们给装到。

这年头出过国的那都是顶级的高档人儿。

不过一伙人来得很不凑巧,李建昆今天没空,和沈姑娘相约好,要进二环里的大医院复查一下背上的伤,确保真的不会留下一丝疤痕。

李建昆拾掇清爽从正北房走出来,告知他们这个消息后,大伙儿扫兴归扫兴,但也能理解,看病自然更要紧。

“你们弄嘛,烤全羊烤个大头鬼,哪有这么大的灶?弄个红焖羊肉算逑,记得给我留点。”

李建昆瞟向院墙一侧系着的一只通体油光发亮的黑山羊说。

“咩咩~”

“你都不在有个什么劲?”小王揉着自己红通通的右耳朵说,“今天咱们几个爷们一起搭手,先在院里砌个灶,等赶明儿再烤吧。”

“咩咩~”

人家山羊兄在大山里生活得挺好,遭上他等于遇见活阎王,横竖都无法避免死个直挺的命运。

李建昆随他们高兴,摆摆手后,自顾自颠出门。

和沈红衣在小南门碰上头后,李建昆用她带来的一把黑色雨伞,撑开遮着她,一起走向颐和园公交站。

这是两人第二次结伴乘公交车,或许是过了早高峰的缘故,破天荒的还找到了座位。

“我跟他们说一声,伱坐我腿上,我扶着你?”

沈姑娘小脸一红,摇摇头。“不好。”

她没有坐,即使有座位。因为无论怎么坐,公交车太颠簸,不可避免的还是会摩擦到背部。

于是李建昆也没有坐,站在她身后,隔出一道缝隙,双手紧紧把住扶手,将她护在怀中。

沈姑娘眸子里的那抹异样更浓。事实上刚见面时,李建昆就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太对,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

这年头的公交车是没有空调的,八月份的天气车窗玻璃绝不敢封。

窗口呼呼涌进的席卷着热浪的风,将沈姑娘及肩的长发吹得好似一丛生长在汪洋中的海藻,狠狠撩拨在李建昆脸上,痒麻麻的,鼻尖萦绕着蜂花洗发水的清香。

沈姑娘侧头歉意一笑,从白皙的左手腕上取下一根黑色头绳,三两下将一头青丝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

在此过程中,李建昆双手扶在她的小蛮腰两侧,车厢里许多眼神看过来,沈姑娘却也没有让他拿开。甚至是她腾出手来继续扶好扶手之后。

“你们小两口怎么有座位不坐?”一位中年大妈好奇询问。

沈姑娘什么表情李建昆看不太清晰,只见她微微侧头,含笑回道:“我背上被热水烫伤了,还没好,不好坐。”

李建昆纳闷,有点怪不是吗?

颠簸了一个多钟头,换乘两路公交车,总算来到协和。

一番检查下来,和海淀医院的结论差不多:恢复得不错,只要注意用药和保养,不会留下疤痕。

这使得李建昆长出口气。

沈姑娘的烫伤要避免火毒,包括太阳曝晒,倒是不好四处溜达,从协和出来已是中午,正值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李建昆撑着黑色雨伞,把沈姑娘护在其中,沿着街边建筑下面的短小的阴凉,来到附近的一家知名西餐厅。

两人吃完不太地道的西餐,又要来茶水,准备浪费浪费时间,等太阳不那么毒了再返程。

“报社来消息,我被重新聘用了。”沈姑娘屁股只沾三分之一的椅面,手肘撑在胡桃木的桌面上,两只小手捧着盛有冰红茶的玻璃杯。

李建昆微微一怔后,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今天不太对劲。

“你都知道了?”

“嗯。”

李建昆笑着摆摆手说:“其实没什么,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一直想体验下。嗯,体验之后才深刻明悟,自由的感觉真香,于我而言也是一种人生阅历,会让我越发珍惜往后的生活……咋了?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说真的。”

沈姑娘粉嫩的小脸上写满不信。

怎么会有人想体验坐牢?

“他们、打你了吗?”

“开什么国际玩笑,谁敢打我?”李建昆哼哼道。

“那、吃的,住的……”

“红衣。”李建昆抓过她的小手,很认真地说道,“你看看我,像是遭过罪的样子吗?那是所里的羁押室,不是真的监狱。别胡思乱想,一切都好。行吗?”

不知为何,他越这样子,沈红衣心里越发不好受,姑娘眼眶泛红,不想让他看见,低下头去。

“跟你说一声,京城青年报社那边,我不准备去了。你之前说的那事儿……咱们一起弄家杂志社,弄吧。”

要说这是李建昆心里所想,他不愿自家媳妇儿被人使唤,保不齐还会隔三差五遭遇职场pua。其实他心里最理想的状态是:他在外打拼,媳妇儿在家相夫教子。奈何沈姑娘是一个有职业追求的姑娘,他尊重她的想法,所以退而求次到办一家杂志社。

但现在他却高兴不起来,他看出这里头有事。

“为什么?”

“你别问。反正、按你说的办。”

“你爸能同意?”

“我不说他其实根本不知道,在他的思想观念里,私人不可能办起杂志社。”

“但是迟早会知道。”

“那时他没有办法。”

李建昆皱了皱眉,任何熟悉沈姑娘的人,保管会给她贴上一个“乖乖女”的标签,但他现在从这姑娘身上看出一丝反抗的情绪。他无法辨别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或者说,他觉得这里头仍然有事。

“不,你去京城青年报社工作吧,那边经过这么一闹后,就机关单位来说,你去那边工作,我最放心。我不想因为我的存在,让你和家人之间闹出任何矛盾,弄得家庭不和睦。”

“是我爸不让我去的!”

沈红衣陡然发飙。

引来餐厅里的所有人投来视线。李建昆愕然——两辈子的印象中,这还是他第一次见眼前柔润如水的姑娘发火。

从未有过。

自己的追求,和她父亲的不许,到底给她造成多大困扰?将她逼到了何种境地?

姑娘埋下头,趴在胡桃木的餐桌上,无声抽泣。

李建昆嘴唇翕合,不知该如何安慰,眸子里有种无法掩饰的心疼。他起身,向看客们微鞠一躬,表达歉意,此举也让多半人礼貌地收回视线。遂坐到沈姑娘那张紫红色绒布面的沙发椅上。

他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

答应她?纵容她和她父亲作对?

继续否决她?强逼她去那家她父亲不许她去的单位工作?

两难。

他心乱如麻,一时半会儿想不出好的解决办法,只能给予无声的安慰,双手环住她即使坐着仍察觉不到一丝赘肉的纤细腰肢,侧过头,把脑袋挨在她的小脑瓜上。

时间缓缓流逝。

良久良久,沈红衣不再抽泣,侧过头说:“走吧。”

李建昆轻声说“好”。

一把黑色雨伞,撑在已不算太毒辣的太阳下,两人沿着街道缓慢而行,运气不错,还未走到公交车站时,李建昆看见一辆银色拉达出租车。

沈姑娘坐在后排一侧,双手扒在副驾驶坐的织布座椅上,沉默不语。李建昆靠在她旁边,思索着解决这件事的办法。

车厢内的气氛有些沉闷。

拉达出租车到海淀时,天气已近黄昏,李建昆柔声问:“先送你回去?”

沈红衣摇摇头。“去你院儿里坐一会儿。”

回到娘娘庙的四合院,李建昆用外汇券支付了车资,小院西南角用红砖和黄泥砌出一方硕大的炉灶,后面再用木棍或铁棍把墙边那只正在啃菜叶的野山羊架在上面烤,绰绰有余。

梁叔说小王那些人中午在这儿吃过饭就走了。

二姐也去了小酒馆开工,正北房里很安静,没有其他人。

啪!

房门被关上,闩死。

刺啦!

窗帘被罩拢,拉死。

李建昆一脸呆滞,因为不是他干的。更让他呆滞的还在后面,沈姑娘站在他正前方,面朝着他,突然开始脱衣服。

黑白格子衬衫扔到床上。

黑色涤纶裤子扔到床上。

望着那绝美的胴体,李建昆双目睁大如铜铃,惊吓道:“你干嘛?!”

“来,咱们奉子成婚。”

李建昆:“!!!”

原来不只是他在思索对策,沈姑娘也在思考,而这就是她的对策。

“这这这……”说不馋的那都是骗子,想过沈姑娘进补之后的身材会很好,却也万万没想到好成这样。

不再有一丝短板。

那是生命的鬼斧神工!

恍如世间最伟大的雕刻师的杰作!

李建昆看得挪不开眼,身体无比诚实地想扑上去,然而超越一甲子的红尘修炼,促使理智制止了他。

且不提沈姑娘身上有伤,这是一个“解题思路”,而非真正的气氛到了的你情我愿。

他不愿两人的第一次,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李建昆默然上前,取过床上的衣服,给沈姑娘套上。

“你还想我怎么样,你还想我怎么样……”沈红衣泪如雨落,小粉拳不断捶打在他身上。

李建昆揽过她的后颈,将她拥入怀中。“傻瓜,以前这样说只是开玩笑的,我知道你爱我,这样就够了。只要我们彼此相爱,没有任何人能把我们分开。给我一些时间,我会让你父亲接受我,让这件事两全其美。好吗?”

沈红衣趴在他怀里,哭成一个泪人。她耗尽了所有的勇气、力量和廉耻,如果这样都不行,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晚上去见你爸。”

“别!”沈红衣猛仰起头,粉红的脸蛋上满是惊恐。

李建昆抬手抚过她的小脑瓜,替她捋顺几缕凌乱的发丝,微笑说:“应该的,即使不为这件事,也该为上次李贵……我父亲那件事,上门道个歉。”

“可是……”

“放心吧,不会变得更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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