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先斩飞鹰,再诛神月,唯我燕儿

第489章 先斩飞鹰,再诛神月,唯我燕儿……

“哎呦~老头子下手真狠!一把年纪还这么有劲,我尊老爱幼……”

李兆廷躺在床上胡乱抱怨,梅竹用鸡蛋给李兆廷做热敷,柔声道:“古老爷子没有恶意,只想亮亮威风!”

“亮威风有什么用?难道燕儿会听他的不成?燕儿肯定听我的话!”

“老爷,奴婢觉得,上官城主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你揍一顿。”

“嗯?说说原因!”

“老爷拈花惹草,四处泡妞,身边佳人无数,还说什么爱花惜花,莫说上官城主恼怒,奴婢也有些恼怒。”

“小妮子,你恼怒有什么用?你能打我不成?你打我撒?打我撒?”

“奴婢……隔墙有耳!”

梅竹拿出一个小小的听筒。

竹筒制作,底下穿一根丝线,丝线连接到远处,另一头同样是听筒,只要不是太远,就能听到说话声音。

一千年后,这是小学手工作业,但在这个时代,属于稀罕玩意儿。

李兆廷满脸残念的看着梅竹。

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李兆廷很想躲到床底下,满脸哀叹:“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梅竹,真是太可怕了!”

“哗啦!”

大门被上官燕一把推开。

上官燕抬手就是一记河东狮吼。

“李公子真是好本事啊!什么叫燕儿会听你的?我什么时候听你的?什么爱花惜花,我是公子的哪朵花?”

“迎春花!”

“我为何是迎春花?”

“出自我最喜欢的童谣!”

“唱一遍!”

“真的要唱啊!”

“哼哼!唱不出来了吧?”

“既然燕儿想听,本公子只能老老实实展示歌喉,燕儿,听好了:

小燕子~穿花衣~

年年春天来这里~

我问燕子你为啥来~

燕子说~

这里的春天~

最美丽~”

听着李兆廷哼唱的小曲儿,上官燕再也无法维持冷酷姿态,放松身心,倒在李兆廷怀中,感慨缘分难言。

不管是姻缘、孽缘还是良缘,至少是自己选择的“缘”,是自己发自内心做的选择,而不是因为一把剑。

李兆廷轻轻拍着上官燕的肩膀,哄她入睡,四方城这么大的摊子,上官燕稚嫩的肩膀,如何能承受得住?

需要给上官燕找些帮手。

安全问题无需担忧。

且不提上官燕背后站着古木天这等绝世高手,就算李兆廷离开西域,古木天外出游玩,也无需担忧安全。

只要四方城遭到进攻,龟兹女王肯定会派遣援兵,两家成掎角之势,互相作为援助,能形成极大地威慑。

问题是,去哪找内政高手?

弄月公子太清高,太高傲,太喜欢玩弄智慧,太喜欢走险棋,适合做内卫统领,做黑活是他的拿手好戏。

再者说了,去年一年时间,上官燕与四方城、神月教打的不可开交,神月教弟子,肯定担心被秋后算账。

李兆廷默默盘算。

海鲨宫的人才都在铸剑城。

四方门的人才,一半在铸剑城,一半不怎么安分,按理说,东方玉想重建四方门,选择与之同名的四方城,对双方都有好处,事实上绝非如此。

东方玉武功一般,独木难支,必须请东方白石镇场子,东方白石的儿子易水寒太喜欢搞事,上官燕本就不擅长阴谋诡计,很容易被人带到沟里。

别指望古木天会及时救援。

原剧情中,古木天和边疆老人全都玩脱了,俩满级大佬练小号,愣是被俩随手就能拍死的小BOSS翻盘。

古木天武功是真的牛叉,说是通天彻地也不为过,但是,在救人方面,古木天几乎每次都“来迟一步”。

至尊盟,都是墙头草。

山城,盛产叛徒和叛逆。

新兴宗门,或许可以看一看。

无敌门、熊族、残宗、飞驼族、地狱镖局,最靠谱的明显是飞驼族,既没有内乱,也没有坏名声,人家根本不想开疆扩土,是被敌人逼出来的。

过几天去找飞驼族谈谈。

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全族搬迁到四方城,封族长拜雄为兵马元帅。

别的几家,千万别惹我。

杀了哪个,都算为民除害!

最后一件事,皇甫忠的后人皇甫仁和在内乱时被人救走,如今恰好就在四方城,是四方城一位巡街捕快。

家里是卖臭豆腐的。

因此,他的名字就叫臭豆腐。

每天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相比腥风血雨,这或许对他更好一些。

让四家后人自己商量吧!

实话实说,四方门和四方城不仅名字很像,结构也很相似,都是由四个复姓高手创立,一个与龙凤有关,一个与麒麟有关,或许真的有些缘分。

……

这是一处安静隐秘的山林,也是半天月的安全屋,半天月生性多疑,从不信任任何人,包括徒弟鬼见愁。

两人有无法挽回的仇恨。

半天月既是鬼见愁的养父,也是他的杀父杀母仇人,一旦鬼见愁知晓自己的身世,半天月自忖难有活路。

当然,这不是最绝望的。

最让人绝望的是古木天的武功。

半天月苦修多年,寒暑不辍,自认武功不亚于古木天,万没想到,古木天站在那里,任凭半天月拳打脚踢,连攻二十余招,伤不到古木天分毫,古木天随手一巴掌,半天月平生最自豪的金佛不坏身,被一巴掌打废了一半。

不是打碎,是打废。

全身半数经脉窍穴破碎,气脉无法贯穿周天,经过多日疗养,服用巨量天材地宝,也只治好两三成罢了。

半天月握紧拳头,发现自己差不多能发挥出三成实力,但是,这是功力恢复三成,不是武功恢复三成,武功不仅没有恢复,反而因此下降很多。

数十年养成的行为习惯,很难在短时间做出改变,尤其是武道习惯,长期与人搏杀,早已形成肌肉记忆。

半天月以金佛不坏身横行西域,最擅长的战斗方式是以伤换伤,用金佛不坏身硬扛,与敌人一招换一招。

横练气功都是这种套路。

正常情况下,这种战术是非常完美的战术,但是,半天月功力受损,金佛不坏身被废,与人决斗时,下意识与敌人换伤,后果显然不怎么美妙。

一个肉盾突然变成脆皮,任何人都会不适应,换而言之,在金佛不坏身恢复之前,半天月不会重出江湖。

你不出来,我就去找你。

“轰隆隆!”

伴随一阵马蹄声,数十匹快马包围此地,上官燕一马当先,后面是四方城精锐护卫,名为精锐,实则普通,矮子里拔将军,勉强挑选二十八骑。

上官燕喝道:“半天月,我知道你在这里,我是上官燕,出来吧!与我决一死战,了结十几年前的恩怨。”

半天月心知躲不过去,不想丢了武者气度,缓步从安全屋中走出。

半天月穿着一身漆黑衣袍,戴着鬼魅般的脸谱面具,数十年来,他一直生活在黑暗中,除了吃饭喝水,一直戴着面具,就连洗澡也不会摘下。

面具是半天月的“蜗牛壳”。

摘下面具,就像捏碎蜗牛的壳。

不如直接杀了半天月!

事实上,半天月的穿着打扮,比铁鞋大盗、绣花大盗更容易模仿,奈何半天月精通护体罡气,交手一招就能试探出真假,冒充半天月毫无价值。

“一月不见,上官姑娘的气机增强数倍,想来多有奇遇,恭喜恭喜!古木天有这等弟子,死也能瞑目了!”

“我师父吃得好、睡得香,每天都无忧无虑,快活似神仙,能健健康康活到一百多岁,用不着你费心思!”

“如果我杀了他唯一的徒弟,他会不会积郁成疾?古木天,滚出来,我知道你在这里,你快滚出来见我!”

半天月对着周围树林怒吼。

上官燕不屑冷笑:“半天月,如果师父在这里,你能挡住一招吗?不用白费心思了,对付你的,只有我!”

李兆廷道:“我是来观战的!”

半天月稍稍放心,他对龙魂凤血的了解远超欧阳飞鹰,前几次设陷阱,没能抓住上官燕,一是轻功不好,二是欧阳飞鹰使坏,故意暴露出破绽。

哪怕身负重伤,功力大损,半天月自忖单挑上官燕,不说七成胜算,五成还是有的,只是要提高警惕,不能以伤换伤,免得被凤血剑活活砍死。

“半天月,五天前,我在四方城击杀欧阳飞鹰,成为城主,今日杀你,一是为父报仇,二是新城主立威。”

“你杀了欧阳飞鹰?”

“你很快就会见识到了!”

上官燕做了五天城主,哪怕是装模作样的演戏,也培养一些威势,再加上李兆廷传音入密,指点她如何挑衅,三言两语之间,半天月心神大乱。

“嗤!”

凤血剑刺向半天月胸口。

白云出岫,中宫直入。

上官燕眼含杀机,好似午时三刻的刽子手,要把半天月一分为二。

半天月从背后拔出一把钢刀。

作为古木天的徒弟,半天月当然会使用兵刃,他擅长刀法,对龙魂刀法有很深的研究,只是不爱用兵刃。

只需运转金佛不坏身,他本人就是最坚不可摧的武器,何须兵刃?

如今功力大损,防御力下降,想击败上官燕,必须借助兵刃之利。

半天月用的这把钢刀,威能远远不如龙魂刀,材质却是绝佳,能与凤血剑正面对拼,短时间内不会折断。

身形一闪,刀出如龙。

龙魂刀法同样是六招,最后一招同样是能看不能用的龙情雪心,只有前五招有实战效果,古木天主修刀法,为龙魂凤血创出的配套武技,刀法杀伐能力更强,剑法更倾向于灵动飘逸。

龙行四方、龙游太虚、龙破九天、龙行无踪、龙战黄泉!

“龙游太虚”和“龙行无踪”更贴近于身法,余下三招专攻杀伐。

半天月挥手一招“龙行四方”,四道刀气劈斩而出,上官燕不慌不忙的以雪花剑法接招,招数浑然天成,只保留雪花剑意,绝无半分原版痕迹。

“就凭这半汤不水的剑法,也想击杀欧阳飞鹰?到底是你做的,还是李兆廷帮你杀的,好一招美人计啊!”

半天月自知难有活路,只求用嘴炮惹恼上官燕,让上官燕心神俱震,借机生擒上官燕,换取到一线生机。

上官燕对此毫不在意,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愤怒,讥讽道:“你只有这点本事吗?真是让我感到失望!”

“找死!”

半天月面具下传出嘶吼,手腕翻转间刀势突变,刚猛刀罡撕裂空气,却被上官燕如穿花蝴蝶般旋身避开。

上官燕五指连弹,凤血剑顺势反撩其肋下,半天月下意识想运起金佛不坏身硬抗——这是数十年生死搏杀养成的肌肉记忆——陡然想起,金佛不坏身被古木天破掉,功力只剩三成。

三成功力的金佛不坏身,决然挡不住凤血剑,半天月飞速后撤,奈何做了几十年肉盾,着实不擅长轻功,身形稍稍慢了一瞬,衣袍被剑芒割开。

“刺啦!”

伴随一阵打磨飞轮的声音,半天月的护体罡气被凤血剑斩碎,剑芒在他身上留下一道伤口,不深,不重,但对半天月而言,这是最恐惧的回忆。

“半天月,你的壳碎了!”

上官燕揉身而上,剑意升华,剑气或如烈火燎原,或化点点寒星。

剑气在林间蒸腾出缕缕白雾,超脱招式的剑意让半天月越发狼狈。

本以为能凭借对龙魂凤血录的了解克制上官燕,没想到自己被克制,刀法越是精熟,越被雪花剑法压制。

半天月经脉剧痛,强提功力,刀光却总是迟滞半分——破损经脉已无法支撑狂暴运劲,劲力越来越微弱。

古木天那一掌太可怕了!

半天月到了地府也不会忘记。

“半天月,受死吧!”

上官燕眼中寒光暴涨,凤血剑骤然射出一道凝练如实质的火凤凰。

凤凰展翅高飞,翱翔九霄,双翼随意挥舞,就能轰出千百道剑气。

细细看去,凤凰的翅膀、翎羽、尖牙利齿均是以剑气组成,结合凤血剑自身灵韵,凤凰展翅,群鸟低头。

钢刀应声断裂。

半天月满是惊骇的后退,却如何能快得过凤凰?凤凰鸣叫一声,翅膀划过半天月咽喉,随即消散在风中。

半天月呆立原地,目光暗淡。

蓦的!

半天月咽喉处射出一条血线,鬼魅面具与头颅破空飞起,无头躯体踉踉跄跄的扭动,最终重重栽进尘埃。

上官燕挥了挥手。

二十八骑快速上前,把半天月的尸体收敛起来,做了些防腐处理,随即去往安全屋,搜索半天月的遗物。

遗物并不是很多。

灵丹妙药被半天月吃光了。

龙魂刀法没有记录成秘籍。

只有一卷《金佛不坏身》秘籍,书页泛黄,一看就是百年老古董。

怪不得半天月不舍得毁掉。

如果是抄录的秘籍,半天月练成后会毫不犹豫的烧毁,但是,这卷秘籍是真本原本,哪怕把口诀倒背如流,半天月也担心秘籍里藏着隐秘记载。

万一哪天练功时走火入魔,这卷原本秘籍,是他唯一的活命希望。

上官燕翻开秘籍,看着开篇写着童子身才能修行,瞪了李兆廷一眼,扔给李兆廷:“这秘籍非常适合你!”

李兆廷耸耸肩,收下秘籍。

在佳人恶作剧的目光中,李兆廷打开秘籍,心说这东西违反人性!

——唯有纯阳童子能修行!

翻译过来就是:不能是太监!

市面上的“童子功”,无论是哪门哪派的童子功,太监都能修行。

由于太监缺了些零件,导致身体阳气如无根之木,无法练到绝巅,但由于身体优势,永远不会破身破功。

身体正常的男人,除非是有某种特殊情况,比如天阉,或者带有某种极端情绪,比如霍休贪财,否则绝对不可能练童子功,哪个男人能受得了?

童子功修炼的是“纯阳气”。

随着修为提高,体内阳气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还不能发泄出去,否则功力一泻千里,金佛不坏身这门心法,更是杜绝一切意外情况,莫说接触女人,就连小左小右,都要被严格禁绝。

根据半天月的批注,金佛不坏身练到大成之前,每天都处在煎熬中,靠着对司马逸的恨意方才支撑过去。

李兆廷嘴角抽搐,眉头紧锁。

本想把这东西卖给太监,曹正淳肯定很喜欢,没想到太监练不了。

只有身体正常、功能正常、阳气旺盛的男人才能修行,这门心法在反人性方面,只能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这是正常人创出来的心法?

当然不是!

李兆廷不知道,这是苦行僧创出的心法,本就是为了折腾自己,练功就是为了吃苦,当然是各种瞎折腾。

半天月属于意外情况。

恨意太浓烈,在恨意的加持下,撑过九成九的苦行僧无法支撑的折磨,练成绝学武功,最终被一剑枭首。

收好秘籍,众人返回四方城。

半天月的尸体被悬在城门上,以此安抚百姓,表示神月教覆灭,四方城一应事务,都由城主府亲自负责。

新官上任三把火,上官燕踩着欧阳飞鹰的脑袋成为四方城城主,又踩着半天月的脑袋坐稳位置,接下来,她想更进一步,应该踩踩谁的脑袋呢?

……

四方城,城主府,浴池。

欧阳飞鹰很喜欢奢华享乐,修的浴池宽敞舒适,除了泉水稍差几分,别的方面绝不逊色铸剑城的温泉池。

李兆廷躺在浴池,摊开手脚,任凭梅竹在身上擦来擦去,梅竹麻利的给李兆廷擦背、揉肩、踩背,放松李兆廷全身筋骨,从头到脚都失去力量,慵懒的连一根手指都不想抬起来,双眼无神的看着梅竹,又中小丫鬟一计……

“收了多少钱,竟敢卖老爷!”

(本章完)

第490章 老登,生米变成爆米花喽!

梅竹轻手轻脚的离开。

前面的工作都已经完成,余下的事情交给“城主”和“夫人”,小丫鬟这么贴心,老爷一定会奖励我哒!

上官燕一袭红装——这是丁雪莲被囚禁在沙漠之甍时,亲手为离别多年的女儿做的嫁衣——寄托着祈愿!

那个时候,丁雪莲不觉得自己能逃出生天,为了鼓励自己活下去,她强迫自己找点事情做,用对女儿的思念作为活下去的动力,直到母女重逢。

丝线来自沙漠之甍特产的将近两丈的巨型蝴蝶,这种蝴蝶肢体坚硬,力大无穷,能载人飞行,丝线并不坚韧,但可塑性极高,适合做衣服面料。

染料来自沙漠之甍最深处,一种色彩艳丽的花卉,花汁极为粘稠,是世上最好的染色剂,不仅鲜艳多彩,而且永不褪色,馨香满园,沁人心脾。

图样是丁雪莲亲手刺绣,正面是展翅高飞的彩凤,背面是三秋桂子,寓意早生贵子,前后花费三年时间。

丁雪莲本以为此生此世见不到亲生女儿,上官燕觉得报仇过后,要么隐居山林不问世事,要么游历天下。

世间之事,变化往往出人预料。

丁雪莲没能回到沙漠之甍隐居,而是要辅佐女儿成为优秀的城主,上官燕没能隐居山林,也不是孤身一人,发自灵魂的悸动让上官燕欲罢不能。

一个从未经历恋情的少女,敞开心扉的一刻,没有什么能阻止她。

这股爱恋来得是那么迅捷,如天火燎原,芳心情动,播撒点点火星,只在刹那之间,变为“南明离火”。

情不知其所起,亦不知其所终。

当上官燕穿上嫁衣,推开浴室大门的一刻,天长地久,天地皆春。

李兆廷摇头晃脑,情话绵绵。

“李郎心旌漾。

正良辰、凤台迎聘,玉阶凝望。

犹记惊鸿初照影,笑靥如花绽放。

更胜却、丹青图上。

眉眼如星容映月。

拈芳枝、便许三生畅。

盟春花,誓秋霜。

娇娘婉娩天人相。

理云鬟、璎珞轻鸣,暖玉含香。

愿效齐眉承案礼,红袖添香书幌。

伴琴瑟、朝昏同唱。

比翼连理相携舞。

看人间、鸾凤成佳偶。

借白首,证情长。

燕儿,我是个多情的人。

一见钟情,此生无悔,不知燕儿是否愿意与我携手并肩,红尘作伴,潇潇洒洒,策马奔腾,看人世繁华。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燕儿,嫁给我吧!”

李兆廷掏出一枚精致的玉镯。

梅竹偷偷带进来的。

不对!

这是梅竹有预谋地带进来的。

不知收了上官燕多少好处,竟敢把自家老爷卖掉,当真胆大包天。

应该被家法惩罚三日。

吾日三省吾身。

我是不是太风流了?

我是不是太俊俏了?

我是不是太不要脸了?

似乎、好像、差不多——都是!

女儿家往往比较羞涩,更何况是上官燕这种自幼离群索居的宅女?能鼓起勇气进入浴池,已经达到极限。

后面的过程需要李兆廷主导。

李兆廷握住上官燕的纤纤玉手,轻轻为她戴上白玉镯,打趣道:“戴上镯子就是李家媳妇,纵然上天入地,上穷碧落下黄泉,燕儿也跑不掉喽!”

上官燕面颊羞红,强装镇定,明明是小猫,却要装作老虎:“记住!不是李兆廷娶亲,是本城主娶夫人!”

李兆廷挑挑眉毛:“既然如此,我肯定要好好伺候城主大人!燕儿,等会不要眨眼,事情将会非常刺激!”

李兆廷手臂微微用力,把上官燕抱在怀中,在上官燕额头轻轻一吻,上官燕羞涩的全身发烫,不知所措。

“你这身大红嫁衣,是天地间最绚烂的烟火,只为照亮我的余生。

丝线是相思蝶的缠绵,织进了丈母娘三载祈愿,也染透了沙漠之甍最明媚的朝霞,如今只为我一人绽放。

燕儿脸上这抹红晕,暖透我的浪子心房,胜过世间万千锦绣华裳。

玉镯是我寻遍昆仑神山,采来九天月魄,亲手为你雕琢的同心锁。

天为证,地为媒。

日月星辰皆是宾客!

上穷碧落;

凌霄殿内我也要牵你的手;

下至黄泉;

忘川河畔我也要唤你的名;

这玉环所圈住的,是我李兆廷生生世世,永不磨灭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千年万年,亘古不渝!

燕儿,你可明白我的心?”

李兆廷甜言蜜语,海誓山盟。

上官燕何曾听过这些肉麻情话,羞涩的不敢抬头,大脑头晕目眩,什么诗词典故、举案齐眉,早就被甜腻腻的情话所冲淡,只记得化不去的、藏不住的柔情蜜意,哪里还能动弹半分?

李兆廷一把抱起上官燕,轻轻放在浴池旁边的软榻上,眼中露出一抹难以言说的得意,轻轻一挥,早已练到化境的五罗轻烟掌,遮住皎洁月色。

“城主大人,该就寝了!”

“你……休要得意……我……我不是娇滴滴的小丫鬟,我是城主……我要让你看看,本城主有多少本事!”

梅竹非常非常非常贴心。

收下上官燕的好处费,不仅主动帮忙撮合,还附赠了一卷小册子。

上官燕不想被李兆廷小觑,强忍着女儿家的羞涩,认真看了五遍,她记忆力绝佳,每个部分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不契合。

“我不认输……不认输……”

“我才是城主……”

“你是我的城主夫人……”

“郎君……奴家知错了……”

上官燕气势如虹!

上官燕占据绝对优势!

上官燕看到胜利曙光!

上官燕发表投降宣言!

李兆廷局势不利!

李兆廷处于绝对下风!

李兆廷即将落入战败深渊!

李兆廷发表胜利感言!

梅竹一边为两人盖上被子,一边写下批注,把批注放在两人枕边。

……

李兆廷和上官燕都有非常健康的生活管理,有非常精准的生物钟。

无论多么疲惫,总能准时起床,上官燕从李兆廷怀中爬起,看到梅竹放在枕边的纸条,羞涩地做了鸵鸟,把脑袋埋在李兆廷怀中,不住地蛄蛹。

“怎么了?我的城主大人?”

“区区四方城城主,如何比得上威风凛凛的啸云侯?侯爷,梅竹这小丫头刁钻古怪,本夫人要管教丫鬟!”

“燕儿,你可能不知道,家里最大的顶梁柱就是梅竹,包括我在内,谁也离不开她,就算静斋仙子、魔门妖女看到梅竹,也不敢小觑这小丫鬟。”

“你家夫人管束不了她?”

“她是素贞的陪嫁。”

“所以呢?”

“宰相门前七品官……”

“滚滚滚~给我滚出去~”

上官燕一脚把李兆廷踢下床,紧跟着啊呀一声,缩在床角起不来。

李兆廷不慌不忙的起身,把上官燕抱在怀中,柔声说着甜言蜜语。

好不容易安抚好上官燕,梅竹推门而入,为两人换好衣服,古木天和丁雪莲在客厅等候多时,丁雪莲对李兆廷这个女婿颇为满意,古木天满脸不爽,横挑鼻子竖挑眼,李兆廷面皮奇厚,就当是在哄小孩,每句话都在夸赞。

古木天这个老杀才、老光棍,哪见过这等手段?三言两语间,被忽悠的晕晕乎乎,觉得自己有一点过分。

不对!

马勒戈壁!

被李兆廷这个小混蛋忽悠了。

怎么可能是我的错?

千错万错,都是李兆廷的错。

家中妻妾成群,外面情人无数,还要勾三搭四,靠着貌比潘安的小白脸和文比宋玉的才华,让燕儿这朵久在深山不染尘埃的小白花,不知不觉间被引动心头的热烈,一发而不可收拾。

最让古木天感到无奈的是,李兆廷先用诡辩把他忽悠走,随后先是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孤身挡住追兵,用绝强姿态救助上官燕,不仅施恩不图报,还千里迢迢帮忙寻母,一路走来,言行无不是正人君子,好一个名门侠客。

古木天反应过来的时候,生米没有煮成熟饭,而是变成爆米花,古木天这老杀才,看着李兆廷和上官燕郎情妾意的模样,只能憋闷的无能狂怒。

李兆廷及时补了一刀:“前辈!您是燕儿的师父,也是她的养父,如今燕儿嫁人,您脸上应该高兴才对。”

古木天发出饿虎扑食的声音。

高兴?

我高兴的想把你生吞活剥!

作为上官燕的师父,如果上官燕嫁得良人,古木天定然非常高兴。

从挑女婿的角度而言,李兆廷是最优秀的选择,唯独有一点不好,李兆廷的娇妻美妾、知己红颜,加起来比三宫六院还要多一些,过得几年,怕不是有三千佳丽,真不愧是老李家啊!

颇有唐玄宗风范。

什么风范?

——汉皇重色思倾国!

古木天的文化水平相当有限,不擅长诗词歌赋,只是在与边疆老人讨论李兆廷时,边疆老人念叨了几句。

古木天对此表示不理解:“汉皇是汉朝皇帝,唐玄宗是唐朝皇帝,这俩有什么关系?牛鼻子就会瞎扯淡。”

边疆老人表示这叫避讳,白居易是唐朝人,不能指着唐玄宗的鼻子骂,只能改了词汇,免得被参奏欺君。

古木天死鸭子嘴硬,表示唐玄宗有四大美人之一的“杨贵妃”,李兆廷身边有这种美人吗?他比得上吗?

边疆老人表示,静斋仙子历来都是天下第一美人,更别说李兆廷的红颜知己还包括魔教圣女,以及圣女身边的四个挂件,还有苗疆圣女、女霸王,以及轻松镇压这些人的“女状元”。

边疆老人更是嘚瑟的表示:“堂堂龟兹女王、铸剑城主,只有资格在小老婆里面论资排辈,你来算算,李兆廷的红颜知己,比不得区区杨贵妃?”

听到这话,古木天心急如焚。

李兆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武功高强、才华惊人,燕儿年轻识浅,若是被撩动芳心,被李兆廷给……

紧赶慢赶,终归来迟一步。

这很符合古木天的“人设”。

原剧情中,古木天和边疆老人是站在山巅的超级大佬,但是,由于俩人站得实在太高,每次都来迟一步。

两个化神级别的大佬,培养几个筑基期小号,刷两个金丹期BOSS,最终搞得死伤惨重,近乎全军覆没。

“迟来一步”是标准人设。

武功高强又如何?

只能眼睁睁看着李兆廷挽着上官燕的手臂,挤眉弄眼,耀武扬威。

“不生气……我不生气……李兆廷容貌很俊俏、武功很高强……李兆廷是很完美的女婿……我不生气……”

古木天闭上眼睛,催眠自己。

否则有可能被气的当场脑溢血。

此后数日。

李兆廷和上官燕两人琴瑟和鸣、龙凤呈祥、蜜里调油,不必多言。

铸剑城、龟兹国纷纷送来贺礼。

恭贺“西域姐妹”添一员大将。

实话实说,上官燕在某些方面,确实称得上“上将”,不是潘凤、邢道荣那种废柴,是真正的“上将”。

比不得王盛兰这位女霸王,却也韧性绝佳,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撑起西域荣耀,绝无丝毫问题。

蜜里调油固然是好事,但四方城根基太浅,为了不让燕儿累坏了,李兆廷必须尽快招揽一些可靠的人才。

从四方城的人才底蕴就能看出,欧阳飞鹰的治理能力属于废柴水平,除了一群眼高手低的老王八蛋,没有独当一面的大将,文武班底严重短缺。

不能把责任都压在上官燕身上。

李兆廷分析西域新兴宗门,挑选两家比较合适的,亲自过去招揽。

最先招揽的是——飞驼族!

飞驼族住在“骆驼城”。

骆驼城没有会飞的骆驼,却有一对用大理石雕成的骆驼矗立在入口,里面有几十支驼队,两千多头骆驼。

长期居住在大漠的人,对骆驼有种天然亲善,所有人都明白,这种又脏又臭的牲口,比金银珠宝更珍贵。

金银珠宝代表的是财富。

骆驼代表的是生命。

先有生命,才能出去赚钱。

另外,驼队同样代表财富。

衡量西域大漠商队的基础标准,就是看他们有多少头骆驼,蒙元满清合力创办的商户“大盛魁”,被誉为草原最富有的商队,有一万多头骆驼。

飞驼族有两千多头骆驼,从财富的角度而言,绝对算是中等部落。

这种部落,如果没有遭遇外敌,不可能投靠别人,他们有自己的骄傲,不巧的是,他们最近招惹到强敌。

——无敌门!

——无敌门主想购买飞驼族世代传承的秘籍,买不到就抢,连续刺杀飞驼族数位长老,手段诡异,族长拜雄多次组织反击,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不仅没抓到人,反而损失了大量粮草。

拜雄很烦恼。

李兆廷很擅长解决烦恼。

所以,当李兆廷牵着马,出现在骆驼城门口的时候,拜雄带着八位长老出城迎接,相互间早就做好计划。

“飞驼族族长拜雄,携飞驼族长老拜见李大侠,祝大侠武运昌隆!”

“久闻飞驼族名号,今日得见拜雄族长尊荣,真乃平生一大幸事。”

“李大侠剑法如神,所向披靡,西域无人能敌,我这点微末本领,在李大侠面前,不过是哄孩子的把戏。”

拜雄这话一是夸赞,其次也有三五分忧虑,李兆廷名声太过诡异,在西域不足两月,所有势力全部遭难。

李兆廷来到西域之前,西域有擎天剑派、铸剑城、海鲨宫、至尊盟、四方门、四方城、山城等大型势力。

这些势力有宋凌霄、剑尊、乾罗、赫连霸、官御天、任千行、北堂墨、欧阳飞鹰、半天月等等武术宗师。

李兆廷刚刚到达西域,擎天剑派地下水脉断绝,全派投靠龟兹国。

紧跟着,剑尊成了李兆廷岳父,赫连霸、任千行、北堂墨、欧阳飞鹰、半天月先后身死,乾罗逃到中原,官御天心灰意冷,如同割韭菜一半,把西域武林的顶尖高手,完整收割一遍。

海鲨宫、至尊盟、四方门、山城等势力要么覆灭,要么被人攻陷。

这些宗门侥幸逃跑的高手,要么投靠龟兹女王,要么投靠铸剑城。

巧的是,龟兹女王和铸剑城主都是李兆廷的情人,更巧的是,欧阳飞鹰和半天月死后,李兆廷的情人上官燕成为四方城主,正在大肆招揽人才。

不足两月,西域武林大型宗派,要么覆灭、要么投靠李兆廷的情人,投降可以活命,负隅顽抗者必死无疑,拜雄甚至怀疑李兆廷和方夜羽早就勾结在了一起,两人心照不宣的打假赛。

否则,无法解释这些事情。

这么多宗门先后覆灭。

这么多高手先后被杀。

好处都被李兆廷吃掉。

这是何等恐怖的能力?

拜雄心理压力非常大。

这种局势,说错一句话,就有可能导致灭族,无需李兆廷亲自动手,只需三言两语,就能挑拨无数争斗。

西域武林极为推崇强者。

以李兆廷的武功,只需对外表露出一些意思,微不足道的暗示,就能让无数人挥刀拼杀,只为溜须拍马。

拜雄心中惴惴不安,李兆廷同样觉得很麻烦,事关名声问题,倘若拜雄被刺杀,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名声。

——我真的是带着诚意来的!

——拜雄,你可千万别死啊!

酒席过后,两人谈论具体事务。

李兆廷开门见山:“拜雄族长,我不喜欢兜圈子,我直接说条件。

我代表四方城招揽飞驼族,欢迎全体成员,包括拜雄族长和商队。

作为回报,拜雄族长可以成为四方城兵马元帅,统领四方城所有兵马,诸位长老可以做你的副将,飞驼族的骄兵悍将都是由拜雄族长亲自管理。

其次,听说您有点小麻烦,我可以帮忙解决麻烦,帮你灭掉无敌门,并赠送飞驼族三卷剑谱、三卷刀谱。

余下的内容你们自己谈。

我懒得商讨旁枝末节的东西,也懒得讨价还价,拜雄族长,你有三天时间做出决定,我很期待与你合作。

最后,稍稍提一句,如果拜雄族长遇到麻烦,我很擅长调解冲突。

拜雄族长,晚安!”

李兆廷离开宫殿,欣赏与中原迥异的城池的夜景,看着飞驼族姑娘小伙载歌载舞,悄无声息混在人群中。

拜雄去找长老们商议此事。

飞驼族身怀重宝,武道根基相对而言比较差,必须投靠一方豪强。

问题是,能卖出什么价钱?

拜雄与长老们热火朝天的商议。

李兆廷无所事事的逛街。

翌日,宫殿传出消息。

——拜雄被刺杀,身染剧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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