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永遇乐

果然没得谈。

之前一直没开口,就是知道他不容易答应。

梁中书是将来要登入青云的人,小辫子自然越少越好,有风险的事越少越好。

他这样级别的官别说批准个钱庄业务,在大宋他就是贪污个钱庄也没谁来找他麻烦。

但如果有天要做宰相,就需方方面面注意。

就是这样的原因,他还需要送礼给皇帝和蔡京,这应该才是卢俊义对于他的意义。他需要卢俊义的钱来送礼。

否则以北1京的繁华,他只要不在乎吃相而赤膊上阵,何必沦落到去找儿子借钱还遭遇白眼的地步?

到此高方平明白了很多东西。

抱拳道:“小子明白了,留守相公将来是登入青云的人,有所顾忌乃正常。”

“你果然很聪明。”

梁子美笑着点头,“听说我宠妾的钱都已经存入你名下,票据是以孟州钱庄名誉,包括我那不成器的逆子的钱也存在你处,票据以东京钱庄名誉,那便是说,其实生辰纲也可以存入你孟州,然后你在东京兑现给蔡相?”

高方平一阵郁闷:“钱少好操办,小侄很容易就可以带到孟州或者东京,但听说您此番准备的生辰纲是十万贯……”

梁中书毕竟是顶级的封疆大吏,决断和霸气都很强。

赶鸭子上架的语气道:“小高莫再推脱,老夫事忙,无暇押送生辰纲,贤侄乃将门之后,骁勇善战,何惧区区山路押送。你帮了老夫,那么你在大名府的业务,老夫也会多多照应,将来所有的事都可以谈,这就是官场规矩。贤侄既然做官了,须得慢慢适应这些规矩。”

就此一来等于说定了。

拒绝的话,保护费业务往后恐怕都不会太顺利。

“既如此,伯伯准备好的时候,下官便以孟州钱庄名誉开出票据。”

高方平和他谈妥后,匆匆忙忙的离开。

想想都好笑,竟是稀里糊涂的成为了生辰纲的押运人。

好在也不用真的押回东京,想办法运到达孟州蒋雯处就行。

如此还可以省去从东京运钱去孟州的麻烦……

东京的家仆又带来了高俅的家书。

看完就笑倒,高方平升官了。

起因是高俅老爹又送了一个新调教的鸟给官家,然后前些天梁师成那阉人伺候官家的时候不小心犯错,摔坏了一件名器。

赵佶正恼怒之际,那只鸟骂道:“脑壳被门夹了啊!”

如此一来皇帝笑得蹲在地上,觉得这只鸟太贴心,骂出了朕都骂不出的语言,酣畅淋漓。

于是赵佶不但饶了梁师成,还问高俅是怎么回事。

高俅当然乘机进谗言说乃是小高调教的鸟,自创的语言。

当时赵佶心情非常好:“小高卿家真用心,每有奇思妙语让朕高兴,赐官,正八品给事郎。”

“这么说来,衙内爷在孟州剿贼的功劳表扬都没一句。然而因为一只鸟说话,又升官了?”小姑娘道。

“嗯,咱们皇帝就这德行。高球老爹毕竟是奸臣,忽悠起人来也这德行。”

汗……

现在生辰纲的运送就变为了高方平的问题。

用铜钱的话,十万贯是百吨以上,就算在后世用大卡车运送也难。

如果在大宋就是漫山遍野的马队了。

人家不抢你抢谁?

就算折算成为黄金,也要用马车驮运。

大宋就这德行,在钱引交子等等坑货招牌烂了后,远程的大宗交易损耗就是如此巨大。

不算保镖,仅仅是驮马车队的耗费,民夫征用,不被抢的情况下,也几乎耗去两成。

基于此,梁子美不是白痴,他一定能看到钱庄的商机,只是为了政治动机而果断放弃了钱机。

从这点来说老梁是个有想法有追求的人杰。

和没心没肺给钱都不想要的小梁不同。

甩甩头,高方平参照着并无太大用处的地图观看,研究运钱的方法和路线。

随即,盯着地图上一个叫做黄泥岗的地方,那是水浒上杨志出事的地方。

现在高方平根本不在意黄泥岗,就算梁红英还没有回来,杨志也快回来了。

有杨志林冲关胜在,就不害怕吴用晁盖那伙人。那些人现在还不成气候。

真正担心的是卢俊义的胆子有多大?

倘若决定要在北门放火的问题上,对老卢亮剑一次进行硬刚,那就要开始考虑运钱时候的风险了。

大1名府不是边境,但也会出现辽人“骑兵”。现在大宋和辽国是名誉上的“盟国”,边市贸易打通后,大1名府作为北方最繁华的商业重镇,街上所能见到的辽人很多。

游牧最大的特点:下马是商人上马是战士。

而卢俊义私通辽地有人脉,假借辽人马贼的手吞下这笔钱其实不难。

“一定要让卢俊义自顾不暇。”

高方平自语着。

梁红玉抬着猪头大的一个碗,正把小脸埋在里面吃饭。

这孩子吃饭就这德行,牛皋吃饭都没她那么夸张。

“小乙哥真好,今次小玉吃到牛肉了。是他买来的。太好吃了。”

小萝莉毕竟还小,忠诚度通常取决于牛肉。当初她姐把高方平列为杀父仇人,她也叫高方平大哥哥呢。

“小乙的确不错,走这趟镖,就少不了他的作用。”

高方平微微一笑。

眼下哪怕梁红英不在,也不能软弱,北门的放火事件实在太丧心病狂,必须强势进行第一步反击。

至少要先搞乱卢俊义的心态,让他也处于患得患失中。

“龟儿子,还敢拍个掌印威胁我?你以为我是被吓大的?没底气的清官和蠢书生,也许会被你唬住,但我这种奸臣子弟你怕是惹错了。”

高方平念头很不通达……

(本章完)

第76章 吟得一手好诗

次日,手里提着小梁处借来的鸟走在街市上。

玩了一下却感觉这是个白痴鸟,不怎么叫?

“有你还不如没有。”

高方平干脆把鸟笼扔在地上几脚踩扁,仰头看着鸟飞上走了。

“大白痴!纨绔子弟!”

近前一辆马车里有女声说话。

“怎么说话的!”

关胜大声狡辩道:“我家大人好意放了鸟儿自由,又没有惹到你!”

马车停止了下来,车外伺候的丫鬟怒视着关胜,丝毫也不害怕他。

女声又从马车传出来道:“平日里,纨绔子弟举止轻浮固然可恨,但最可恨的是你们这些坑害主人的刁奴,狗仗人势,欺行霸市。”

林冲赶紧低着头,尽量不让大家看到自己的脸。

高方平对马车拱手:“道不同不相为谋,权且让你牙尖嘴利一下,就这样吧。”

“就想这样走了不成?你毁坏的乃是我家鸟笼,整天就知道欺负我弟弟傻,这个鸟笼五贯钱,记得赔钱。”

马车中又传出呵斥声。

林冲和关胜赶忙低着头,卧槽这是梁中书的女儿。

“这是五贯,收好。你家鸟笼真贵,陈记鸟笼,东京货,我爹爹去买只要三贯。”

高方平从怀里掏出银子放在了丫鬟手里,转身离开。

转过了街口,大胡子关胜无比尴尬的道:“大人听出声音来了吗?”

高方平瀑布汗的样子道:“听出来了,是上次在院外寻宠物的那个声音,否则跑那么快我有病啊。”

大胡子道:“要不咱们买个宠物还给她算了?”

高方平当即掐着他的脖子使劲摇晃:“这么做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她那么彪悍,老子们还有活路,你要敢这么做,我和你拼了!”

……

再次路过翠云楼。

上楼来到雅座,点了些吃食。

今天这边又是那个声音好听的小安演唱,手持琵琶、声音无比清脆的小美女造型,让她很人气。

众人拍手叫好的时候,高方平也跟着起哄。

再听了一下,高方平忍不住问林冲:“她唱的什么?”

林冲再次抬手捂脸,想不到这么有名的词他也不知道?

“不学无术的白痴!”

身后一个女声,扭头看,乃是一个极其美貌,十九岁左右的贵家女子坐在旁边一桌。

听声音,她当然就是小梁的姐姐了。

梳着高高的发髻。有点端庄典雅的古美仪态,名贵宝石耳坠很能承托她的气质。

这女人比李清照还漂亮,气质风格也截然不同。

她又斥道:“看什么看,你小子好没有礼貌!”

“你走来街上抛头露面,却不让人看是几个意思?”高方平眨了眨眼。

她不禁有些语塞。

她的心腹丫鬟怯生生的道:“好教大人得知,主要以往没人敢如此放肆的看小姐。”

“我就这德行,当朝宰相的儿媳,我也不是没调戏过。”高方平道。

“……”

梁家小姐不在知道该怎么说他。

但这却是真的,这样的消息以宋人的八卦热情,早就编成了戏本《高衙内三戏李易安》到处流传。

真正耐人寻味的在于,那个绝世才女并未就此而发表文章撇清,李清照对外只有一句话:此间少年此间事,将来必为美谈。

这像是绝世才女对高衙内的另类认可。

所以高方平自己不知道的在于,因李清照的原因,小高已经变成大宋青楼瓦舍里的名人了。

“对了小妞,你为何说我白痴?”高方平又问。

梁姐姐鄙夷的样子,看着台上道:“告诉我她唱的什么?”

“这……”

其实是小高对宋人的唱腔不熟悉。

噗嗤——

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连柳三变都不知道,你还敢说不是白痴,白痴自己会承认啊?”

梁小姐姐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了。

高方平道:“哦,原来知道柳三变就是聪明人,说起来你弟弟也知道老柳的,但前些天就在这地方,他险些把台上的小安祸害了呢,恰好是我这大白痴摆平了这事,我以为你知道的?”

“……”

对此梁小姐倒是有点尴尬,迟疑了下道:“可你一个连柳三变都不知道的人,你到底怎么被李清照看重的?”

“因为我长的帅。”高方平嘿嘿笑道。

梁小姐险些晕死,真是第一次见识这等风格的大混球啊。

关键是,他这脸皮也太厚了,完全不会害臊的样子。

高方平又道:“其实是我不喜欢柳三变风格,这家伙大多描写市井小男女的情和爱,描写苏州杭州扬州汴京的繁荣与安乐。”

梁小姐好奇的道:“这有什么不好?”

高方平道:“女人喜欢正常。如果写点北地蛮族的凶残,边关将士的血与火我会更爱看。一般的文青秀才,写点情词泡妞这我理解。但身为朝廷命官,格局却仅仅如此,真的无意冒犯,柳三变在我这里不算人才,知道这货的,更不算人才。”

这次,梁小姐以一种好奇的目光看着他,“听你对柳三变的评词,好吧,你像是还有救……李清照能容忍你,兴许就是这个原因。”

“你拉倒吧,清照容忍我真的是因为我长的帅。”高方平说道。

感觉这人脑子真的是有病了!

梁小姐决定不理会他了,想这么想,却又偷看了他一眼。

他老说他自己帅,道理是有些的,看来看去,只比燕青差一点点而已……

午间的这个时候,又上来了个气质明艳的女人,是那个贾晓红。

“主母,今个您脸色太好了,飞云坊的水粉贵些是有道理的。”

丫鬟陪着坐下,贾晓红却有些忧愁神态。

要说贾晓红这颜值和韵味也是简直了。

细看的话她二十出头些的年纪,正直最活力青春时,她的脸上却有些寻常女人所没有的沧桑和沉淀,少许忧郁气质,让她显出一种大宋流行的病态美,还配合了胭脂腮红的点缀。

间或贾晓红朝这边看来一眼,而高方平故意装作没看见她。

注意听了一下台上的唱词,有记忆这是李清照的词。

“难道她喜欢李清照的风格?”

高方平思考着这个可能性。因为她真的很投入的神态。

思索着。

小高看去一眼,正巧贾晓红也偷偷的看来。

“喂,小坏人,你盯着人家有妇之夫看个什么!”

又是梁中书那个女儿、蔡京的外孙女说话了。

高方平不鸟她,对远处道,“小二。给我文房四宝。”

“装得倒是挺像,也不知道你要笔墨干什么?”

梁家小姐实际却非常好奇,因为不得不承认这货偶有惊人之举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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