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是个东西

男子沉默不语,在这一刻,他有些失神。

周泽原本以为他会变成厉鬼,就像是当初在自己书店里那群被外卖小哥纵火烧死的受害者亡魂一样。

鬼之存在,一旦化作厉鬼,则执念彻底凝实,将彻底断绝轮回之路,唯一的结局就是烟消云散。

有点像是一个人短时间内服用了超过量一百倍的兴奋剂,然后当然嗨到天上去了,当然,嗨完之后就准备收尸吧。

不过,眼前的这位,却显得有些平静。

很失落,很彷徨,很无奈,也很纠结。

他回头看向身后的文庙,叹息道:“所以,作为读圣贤书长大的我,在圣贤眼里,其实和那些科举失败的破落户是一样的么。”

原本以为自己是独树一帜,原本觉得自己是气运加身,连鬼判官都不能判定自己的命格,谁知道,到头来无非是自己的自视甚高。

其实,他早该想明白的,否则不可能被羁押在这里几百年,整天浑浑噩噩,甚至连自我意识都不能具备,只能跟着一代又一代打更人围绕着文庙转圈。

男子看向周泽:“你觉得,我该死么?”

周泽没有回答。

“我有一个好友,姓柳,在得知先皇自缢煤山之后,领着全家老小一起在宅子里自尽追随先皇而去了。”

男子轻轻地诉说着,

“出事儿前一天,他有一个才十三岁的孙女,偷偷地跑到我的府邸来,希望寻求我的庇护,她母亲是妾侍,想要给她求一个生的机会。

然后我那老友亲自上门,把他这个孙女接走了。

最后,柳家满门上下二十余口人,一起自缢殉国,那个小孙女,则是被一柄宝剑刺死,她不想死,结果却还是死了。”

男子笑了笑,“你觉得这样做,对么?”

周泽这次没再沉默,而是道:“她不该死。”

“是的,她不该死,所以我觉得,是死是活,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计较,我知道我亲族不想死,我的孩子们也不愿意死,所以,我得咬牙活着,活下去。

我不光是为了我自己而活,我得为了他们这一大家子。

另外,我在后朝任职期间,活人无数,减少了很多杀孽。

就像是李世民宣武门之后他知道自己注定会在历史上留下洗不掉的污点,所以他殚精竭虑要做一个明君好皇帝一样。

我当时,也是这种心态。

总觉得多做一些好事,多活一些人,哪怕我没能去殉国,但总算留着有用之身做一些于江山社稷百姓有利之事,也算是从另一方面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男子说了很多,显然,他是不服气的。

古代读书人自称为圣人弟子,因为他们读圣人书,学圣人理,但眼下很显然,文庙里的诸位把他打成了不孝子弟。

他本是九卿公族,结果死后的待遇,却是和文庙里那些科举失败自杀的人一样。

这,已经说明了圣人们的态度。

周泽慢慢地蹲下来,看着面前的男子,想了想,还是道:“你刚刚说的话,我有点耳熟,往前数个不到一百年,有个人曾说过和你差不多的说辞。

他叫汪季新。

他在民族危亡之际,做了汉奸,为虎作伥,美名其曰,曲线救国主义。”

男子微微张口,想说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

“你从前朝的御史,做到了后朝的九卿,就不用再给自己找借口了。

最本质的理由其实很简单,

水太凉。”

男子闻言,脸上露出了羞怒之色,怒瞪周泽。

周泽摊开手,指甲长出,而后牵引出了自己右手掌心的标志,画了一道圈,地狱之门被打开。

“请吧,你想要的,不就是一个体面么,自己走进去吧。

如果我亲自去抓,那连最后一点体面也没了。”

男子站起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在跨入那扇门之前,他用略带深意的目光最后盯了一眼周泽:

“你觉得,水凉不凉?”

“问心无愧就好。”

男子露出沉吟之色,然后摇摇头,也不知道最后是想通了还是没想通,但最终还是迈出了那一步,走入了门里。

周泽一挥手,门消散,这里的一切结束。

似乎也得感谢那位官老爷,将附近的书生鬼魂全都吞入腹中,也省去了周泽很多的麻烦。

“老板,这就结束了啊?”女尸很是失望地说道,“我以为你会把他打一顿呢。”

“打不打,没有意义。”周泽深深地看了一眼前面不远处的文庙,道:“再说,文庙里的圣人们已经把他羁押在这里几百年了,该惩罚也惩罚了。”

白莺莺嘟了嘟嘴,“看来文庙里的这些泥胎还是有点用的,也不全是瞎子。”

“是啊,他们把那位前朝御史的亡魂羁押在这里,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御史不是自己的弟子,做出了没羞没臊的事儿,丢了他们的脸,需要惩罚。

他们惩罚了他,

然后,改朝换代了,明朝变成了清朝,很多都变了,但文庙,还是文庙,这帮圣人泥胎老爷们,依旧享受着新朝的香火供奉。”

“…………”白莺莺。

“老板,你现在说话越来越有哲理了,那庙里的泥胎们到底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

白莺莺还记得自己上次帮人抢头香进了文庙,结果自己有一种正在被“盯着”的不舒适感。

“就是个东西吧。”

打了车,回到书店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不过一般这个时候,才是周泽真正的营业时间。

大概是因为白天鬼少,晚上鬼比较活跃。

这些日子,冥钞赚了一点,不过在上次视频给出去之后,周泽又烧了很多冥钞免去了麻烦。

那个视频,当然不可能作为直接证据,但只要让有关方面心里知道这件事的真相,再花些力气认真查一下,事情的真相,也不难水落石出。

那个视频,无非是一个引子而已,它不能作为真正的证据使用。

周泽没去看书,而是戴着耳机听着音乐,随意地翻着一些新闻看看,白莺莺则是拿着手机坐在周泽后面玩着游戏。

主仆二人,各有所乐,放在隔壁那位比女人还美的男人眼里,这就是堕落的标志!

书店门在深夜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女孩,她牵着一条柯基狗。

熟悉的女孩,熟悉的柯基。

周泽站起身,帮她倒了一杯水,作为第一名VIP客户,她理所应当享受这种服务。

周泽也靠近看了一下,

人是活的,

狗也是活的。

实在是深更半夜,有活人进自己的书店,概率确实比较低。

“老板,我家狗狗找到了哟。”

“恭喜。”周泽说道。

柯基狗很兴奋地围绕着周泽绕了两圈,然后撒欢儿一样跑到白莺莺那边。

白莺莺正在玩农药,冷不丁地被这条狗给惊扰了一下,当即瞪了一眼,柯基狗一下子吓呆了。

俗话说,狗眼看人低,但实际上,狗能看见一些人看不见的东西。

当下,狗瘫坐在地上,屎尿一股脑地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老板真是对不起。”女孩马上站起身,准备清理。

“没事。”周泽示意女孩稍安勿躁,然后对白莺莺道:“打扫一下。”

白莺莺放下手机,一脸哀怨地去卫生间拿拖把和抹布。

“老板,你这书店的生意一直不怎么样吧?”女孩把自己狗狗牵回来放在自己脚边不准它乱跑了。

当然,这货也不敢乱跑了,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混日子吧。”周泽说道。

“上次多亏你告诉我狗狗的位置,我才能找到牵走它的人花钱赎回来。”

“花了多少钱?”

“一万多吧,人家不肯还,说是她养的,不过谈好价格后,还是把狗狗还给我了。”

周泽点点头。

“老板,我觉得你这书店可以多加一些东西,比如这椅子,坐着真不舒服,可以换成沙发的。”

如果有钱的话,我也想换。

“我入股投资怎么样,你把这里好好弄弄。”女孩摸着狗狗的头对周泽说道。

周泽清楚,她无非是想要报答一下自己,所以哪怕亏本玩玩也无所谓,但周泽不能答应。

总不能问人家你介意分红收冥钞么?

烧了可以积攒阴德的冥钞哟?

当初那个道士对自己说这话时,周泽把对方看作煞笔,

嗯,

所以周泽不想被眼前的女孩也看作煞笔。

就在这时,隔壁面馆里传出了一声“大笑”,紧接着,穿着睡衣姿态撩人的许清朗跑了出来,来到隔壁书店,对着周泽和正在擦狗屎的白莺莺喊道:

“中了,彩票中了,十万!”

许清朗很开心,人开心时总想着分享,他附近能找到活人的地方,只有自己隔壁的书店。

不过,好像隔壁书店两个也不是活人……

“恭喜恭喜。”周泽道贺。

“啧啧,送我个包包吧,许老板。”白莺莺趁机吃点喜钱。

“小意思小意思啦。”许清朗开始故作矜持,然后一看旁边居然还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当即更加矜持道:

“十万块而已,税后也就八万,也就一个彩头钱,对于我这个在石桥区有二十几套安置房的人来说,也就是毛毛雨而已,对我生活也没什么真正的影响。”

“石桥区?”女孩开口问道。

“对啊。”许清朗回答道。

石桥区是靠近市中心的位置,那里的房子价格比其他地方要高一些,自然也就可以更得瑟,哦不,是可以更含蓄一些。

“哦,那应该是我家的小区吧。”

“你家也住在那里?”许清朗笑得更灿烂了,“下次有机会一起出来喝个咖啡?”

“我家不住在那里。”

“那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拆迁你家的和给你安置房补偿的,应该是我家的公司。”

“…………”许清朗。

(本章完)

第60章 撕啦!

这或许是许清朗被伤得最深的一次;

男人喜欢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吹吹牛逼,得瑟得瑟,就像是猩猩求偶时喜欢捶打自己的胸口,嘴里不停地发出:

“哦哦噢噢噢噢!”

在周泽看来,一脸媚态的许清朗似乎是他所见的第一次打算释放出那种求偶信号。

只可惜,女孩的那句:你的房子是我家公司给的安置房。

“啪!”

像是有什么东西碎了,

许清朗恨不得一只手捂着胸口跪下来,

痛,

好痛,

痛彻心扉。

女孩慢慢地站起身,对周泽道:“老板,加个微信吧,如果以后打算合作的话,可以联系我。”

“好。”周泽自然不会拒绝。

添加了微信后,女孩就牵着自己的柯基狗离开了。

许清朗长舒一口气,摆摆手,缓缓地转身,离开了书店。

他需要一定的时间养伤。

周泽嘴角露出一抹笑意,看来,至少最近一段日子,二十几套房这几个字眼应该不会再出现在许清朗嘴边了。

回过头,周泽看见白莺莺正坐在塑料板凳上发着呆,不,不是发呆,确切地说,她是在拿着一本《明朝的那些事儿》在读。

“老板,你和那个鬼说的‘水太凉’是什么意思?”

女尸的记忆一大部分是继承于白夫人,在那个年代,女人读书的种类其实不多,自然不可能和要考功名的男子一样“学富五车”。

至于《红楼梦》中的那一个个才女荟萃一堂,大概也只能出现在书中了。

“他是明末文坛领袖,好像还做过礼部尚书,清兵入关,大明快亡了,他准备殉国,他的爱妾柳如是准备陪他一起殉国,结果爱妾跳下去了,他始终不敢跳,说了句:水太凉。最后投降了满清。”

“那这人真不是东西呢,老板你是拿这个讽刺那个鬼么?”白莺莺问道。

“事实上,钱谦益最后虽然降清了,但一直暗地里资助反清势力,还给反清军队通报消息,也曾因此被清廷问罪过。”

“这…………”白莺莺不知道该如何去评价这个人了。

她很单纯,就像是老人和小孩在看电视剧喜欢直白地问:“这人是好的,这人是坏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世界,不是黑,就是白,至于灰色地带,太复杂,太难懂,干脆就当作没看见。

“我刚刚丢入地狱的那位,其实本质上和钱谦益差不多。”周泽笑了笑,拿起茶杯,在柜台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那你还送他下地狱?”白莺莺有些不解道,“至少,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在阳间多逗留一段时间是可以的吧?”

周泽摇摇头,“你开始可怜他了?”

“水太凉,人之常情嘛。”白莺莺嘟了嘟嘴,“我现在是死了,成了僵尸,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我觉得不给国君和朝廷一起殉葬,也应该是自己的选择才对。

死,当然可以得到称赞,不死,也能够理解。”

“鬼判官说他应该在那一天死,其实是对的。”周泽把水杯放下来,“我本来死了,又借尸还魂回来,我自己其实是在努力地苟活着,我本不该有那个资格去问别人你是否应该去死。

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

白莺莺点点头。

“任何事情,都需要代入到特定的情境去思考,思考古人,思考古人的行为方式,就必须代入到那个年代,代入到那个时代的文化、风俗等等背景之下。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然是民族和谐都是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局面。

但如果放在明末,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立场。

你的想法,就像是古代老农觉得皇帝每天早餐能吃十根油条十个大肉包子一样,我们以各自的小人物思维去代入那些历史上的大人物,本就是错误和不合适的。

是,钱谦益是在投降清朝之后还帮反清军队做了不少事情,甚至还在自己编纂的文献里讥讽清朝,但那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够。”

“不够?真的非得让人家去死么?”白莺莺不解道。

“他得死。”周泽很认真地回答,“包括我刚丢下去的那个鬼,他也得死!”

说完,周泽深吸一口气,

“不死也可以,洒脱地离开,去当一个富家翁,彻底相忘于江湖,抛弃荣华富贵,自此籍籍无名,也可以。”

“凭什么?”白莺莺很显然不同意,“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多铎大军开进南京城,钱谦益是当时南京城里官衔最高的人,他领着众人跪迎清军入城,投降了满清。

他不能投降,他也没资格投降。

他的声望,他的身份,他的权柄,他的地位,他的享受,他的超规格待遇,都是朝廷给他的,也可以理解成是国家给他的。

你得到了多少好处,就理所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你从国家手里拿到了这么多,位极人臣,哪怕腰都快摇不动了,依旧要追求柳如是,可以一树梨花压海棠潇潇洒洒。

那么当国家需要他时,他自然理所应当也有义务去履行自己的责任。

这是一种,契约精神。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实际上平头百姓哪怕抬头,

望天,

也没人说他们个不是。

但那些食俸禄,享民脂民膏的古代当官的,他们本身就有义务在国家这艘船要沉的时候,不惜一切去把这艘船给撑回来,甚至,和这艘船,殉葬。”

白莺莺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就比如文庙的那位,在明朝是御史,类似于现在的检察官,还不是检察长,但后来他当了九卿,类似于当今的部长。

投降之后,还能混得这么好,节节高升,你说,他该不该死?

明朝有位大官,曾喊出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我脑子晕了。”白莺莺摇摇头。

“这里是书店,虽然小说书比较多,但你也能看看其他的书。”周泽扭了扭脖子,“反正你也没其他事儿做。”

白莺莺瞥了一眼周泽,意思是说得像是你有什么事儿做一样。

周泽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出来时看见白莺莺在给自己茶杯蓄水,白莺莺又问道:

“对了,老板,那位喊出‘国家养士百五十年’的大官之后怎么样了?”

“哦,被皇帝派锦衣卫在左顺门前拿棍子狠狠地抽了一顿。”

周泽醒醒鼻子,

“然后就没然后了。”

“…………”白莺莺。

主仆二人难得文青了一把,聊了聊历史,聊了聊世界观;

当然,这种良好的氛围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女尸马上丢下书拿起手机开始玩起了亡者荣耀。

不过店里又来了客人了,是一个中年男子,年纪大概四十多岁,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面容有些粗糙,衣服也有些破损,看起来有些憨厚。

“老板,能在你这里贴张告示么?”男子很谦卑地问周泽。

“什么告示?”周泽问道。

“寻人启事。”男子很老实地回答道。

“贴吧。”周泽起身,走到了店门口,看着对方在墙壁上贴告示。

“没照片么?”周泽看见告示上只有文字没有照片。

“被抱走时还小咧,才几个月,没得照片。”男子搓了搓手,给周泽递了根烟,“别嫌弃。”

周泽接过烟,问道:“被拐走的?”

“不是,被送养了,当时她有一个姐姐了,那会儿不是没二胎政策嘛,我又罚不起款,又怕丢了工作,只能给别人送养了。

这些年,我们是日思夜想着她,希望能再见见她,不过这些年我们也没什么联系,毕竟送给别人养了,别人家只要对她好就行了,我们也不方便去打扰她,对她也不好。”

“哦。”周泽点点头。

“这次,是她弟弟命不好,得了白血病,我只知道十几年前抱养她的人家住在这块附近的,所以只能在这里找找。

孩子大姐没匹配成功,现在她弟弟的命只能靠她来救了,我们也正好一家人可以团聚。”

“弟弟?”周泽皱了皱眉,问道:“她今年多大?”

“十七了。”

“她的弟弟多大?”

“十六。”

“可怜。”周泽叹息道。

“是啊,好好的一个年轻孩子怎么就得了这个病呢,老板,你帮我多留意一下,我再去前面继续贴去,我已经联系了媒体,明天可能就有采访。

估计很快就能找到她咧,到时候我们一家就能团聚咧,她弟弟也能有救咧。”

中年男子很是憨厚地笑了笑,

然后走向了前面。

待得他走远,身影在夜幕下消失后,

周泽看了看店门口墙壁上的寻人启事,轻声道:

“可怜。”

然后,

周泽伸手,

把这张刚刚贴上去的告示,直接撕了下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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