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勇气测试

所有人都被远处传来的滚滚雷声惊醒。

孩子们扑进妈妈怀里,瑟缩成一团,母亲们轻抚孩子的背脊,眼神里同样流露出惊恐的情绪,族人们紧紧挤在火堆的内侧,离洞口远远的,仿佛外面徘徊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张天困倦地打个呵欠,慢慢爬起来,朝洞穴外走去。

“天,你做什么?快过来!”

众人被他的举动吓到了,枭追上来抓住张天的胳膊,用极其严肃的口吻提醒:“雷兽出来觅食了,不要出去,很危险!”

“嗯……”

张天停下脚步,原地呆愣了好一会儿。

他脑子还没清醒,刚才是膀胱在控制他的双腿,驱使他去外面放水,这会儿才觉察到众人的异常。

雷兽……他想起来了,阿妈说过,雷兽是天底下最可怕的野兽,谁也没有见过它的全貌,因为它总是躲在乌云里面,只知道它的脚有从地面到天空那么长,发出璀璨的蓝光,它的吼声能把人活生生震死。

每当乌云笼罩天空,就是它要出来觅食的征兆,这时候一定要赶快回到洞穴,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出去。

至于为什么不能出去,因为阿妈曾经目睹雷兽一脚踩在远处的山头,引发了一场山火,烧了足足三天三夜,那一幕对她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她坚信那是雷兽的捕食行为,只要不被它发现,就不会遭受攻击。

尽管推导的过程十分具有想象力,但结论是对的,在野外碰到雷电天气,待在洞穴里的确是最安全的选择。

但看见族人们挤在一堆瑟瑟发抖的模样,张天油然生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来。

这只闻雷响不见电光,而且雷声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值得怕成这样?

就这点胆量,这辈子也别想离开这破洞!

张天跟枭回到篝火处,却没有挨着他和兰花姨妈坐下,而是拿起脚边的弓箭,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正色道:“还记得后羿射日的故事吗?雷兽躲在云里,以前我们拿它没办法,现在我们有弓,只要它敢来,我们就把它射下来!就像后羿射下九个太阳一样!谁敢和我同去?”

一向镇定的阿妈几乎是嘶吼着说:“不行!雷兽不是普通的野兽,你们出去会害死自己!”

她话音刚落,身旁就响起一声大笑:“能把雷兽射下来,死也值了!”

虎头呼出一口浊气,终是勇气战胜了恐惧,拿起弓箭走到张天身边。

“我也去!”

枭霍然起身,年轻气盛的他全然不理会兰花的阻拦,径直走到张天身边,手紧紧握住弓臂。

“虎爪,你个没蛋的东西!连小孩都敢去,伱竟然还坐得住?”

虎头朝地面呸一口。

“放屁!”

虎爪骂骂咧咧爬起来,他自忖箭术不精,带弓箭去等同于白给,于是拎起张天那把削竹如泥的砍刀。

洞外雷鸣不断,如野兽低沉的咆哮,空谷传响,久久不绝。

洞里的男人们都被虎头的话激出了血性,纷纷挺身而出。

“胡闹!简直胡闹!都给我坐下!谁也不准去!”

阿妈几乎快要昏倒,要是男人们都死了,等待部落的命运只能是被其他部落吞并。

她颤巍巍站起,兰花和红花赶紧扶住她的左膀右臂。

张天怕给阿妈气出心肌梗塞,赶紧说:“我们四个人足够了,你们留下,阿妈需要你们,部落需要你们。”

虎头很豪迈地说:“你们留下来,传颂我的故事!以后不仅有后羿射日,还我虎头射雷兽!”

说罢,他扭头大步走出洞穴。

空气清爽似被雨水洗过,头顶星群明亮辉煌,皓月当空,山林亮如白昼。远在千百里之外,东南方向,有黑云笼罩四野,闪电沉默地划亮远处的山头,紧接着滚滚雷声在天边回荡,远方风狂雨骤,此间宁静安详。

见此情景,张天彻底放下心来,心知他们身处雷雨带之外,“雷兽”不可能跑过来捕食。

枭、虎头和虎爪被划破夜空的电光吓得面色煞白,忍不住浑身颤抖。

以往遭遇雷电天气,他们都谨遵阿妈的教诲,早早躲进洞里,这还是头一回亲眼目睹雷兽的真身,果真如阿妈说得那样,它的长腿贯穿天地,光芒耀眼令人不敢直视!

张天问:“雷兽的光芒比起太阳如何?”

三人精神一震,齐声道:“远不如太阳!”

后羿独自一人能够射下更加厉害的太阳,而且射下来九个,他们四个人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头小小的雷兽吗?

想到这,虎头不再惧怕,挺起胸膛问:“我们要去山顶吗?”

“不用了,就在这里等它吧。”

闪电最爱光顾山顶,张天只是想测试他们的胆量,激发他们的勇气,可不想真的被雷劈。

他搭箭张弓,对准远方的黑云虚张声势,余光瞄向身旁三人,他们深深呼吸,压下心头的恐惧,鼓起莫大的勇气,也搭箭张弓,对准那贯穿天地的雷霆霹雳,指尖虽在颤抖,眼神却异常坚定,一副豁出性命的模样。

这一幕令张天想起那个挺剑与风车搏斗的堂吉诃德,后世或许会嘲笑他们的愚昧无知,但在此时此刻,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勇士!

族人们望着那四道如磐石般矗立洞口的身影,阿妈和女人们神情紧张,男人们面露期待,孩子们从母亲的臂弯里探出头,篝火映红了他们稚气的脸庞,火苗在他们眼底跳动,将恐惧驱散。

直到雷声止息,电光消散,直到旭日东升,刺破黑暗。

那四道坚如磐石的身影终于回到洞穴,虎头高举弓箭,慷慨激昂地宣布:“雷兽被我们打跑了!”

孩子们兴奋地挣脱母亲的怀抱,飞奔向打跑猛兽的英雄。

白抱住虎头粗壮的腿,仰起脖子喊道:“后羿!你是我们的后羿!”

虎头哈哈大笑,弯腰一手抱起一个人类幼崽,以胜利者之姿昂首阔步回到营地,迎接他的是男人们热情的簇拥和欢呼。

阿妈和女人们松了口气,兰花责备儿子道:“太危险了,以后不准这样!”

枭不假思索道:“我不怕!雷兽也没有那么可怕,我们现在有了弓箭,它下次再来,我们一样可以打跑它!”

兰花噎住,阿妈面带愁容地看着欢呼雀跃的族人,她感觉到事情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她对这种变化感到忧心,却无可奈何。

(本章完)

第16章 奖励与荣誉

张天消耗6点信仰值,偷偷兑换两把菜刀和一把水果刀,这下连厨房用刀也兑换光了,信仰值降至21。

“各位!”

他忽然提高音量,吸引到族人们的注意力,数十双眼睛齐刷刷盯着他手里的刀具,刀刃泛起的银色光芒晃得他们眼晕。

张天宣称自己听到了天空的指引:“虎头,虎爪,枭,面对雷兽,你们表现出来的勇气和胆量令人钦佩,这是天空和祖先对你们的嘉奖!”

他将两把菜刀分给虎头和虎爪,水果刀给了枭。

三人大喜过望,虎爪迫不及待要试一试锋芒,从竹笼里拿出一条鱼,轻轻一划,刀锋过处,雪白的鱼腹破开,流淌出鲜红的血液。

众人惊叹不已,羡慕得快要流口水。

部落里虽然没有硬性的条例,规定哪些行为将获得奖励,哪些行为将受到惩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已经贯彻了奖惩机制,比如在狩猎中表现出色的人,吃饭的时候他会分到最好的食物,反之,拖后腿的人就只能啃骨头。

在昨晚狩猎雷兽的行动中,虎头、虎爪和枭无疑是表现出色的人,他们理应得到奖励,众人对此没有异议,只是没想到奖励会如此之好,都十分后悔昨晚没有勇敢地站出来,不然现在也能分到一把削鱼如泥的利刃了。

但最高的嘉奖从来不是物质上的好处。

张天接着说:“虎头,虎爪,枭,我现在以天空和祖先的名义,赐予你们勇士之名,只有英勇无畏,临危不惧的人能够获得这个称呼!”

荣誉才是最高的嘉奖,再锋利的刀也终有磨损钝化的那天,但勇士之名会跟随他们一生,规范他们的行为,督促他们成为真正的勇士。

虎头振臂高呼,意气风发,他不明白何为荣誉,他只知道他喜欢这个称呼,自豪道:“我是勇士!”

枭神情激动,他明白这是来自天空和祖先的认可,勇士之名代表他比其他人更加勇敢,代表他可以做到其他人做不到的事!

我是勇士了!

他不像虎头那么自得,只是握紧了手里的水果刀,心里默默想着,今后也要像昨晚那般勇敢。

众人眼红不已,尤其是男人们,虽然嘴上不说,却个个心有不甘,力气比不过虎头也就罢了,比勇气怎么还能输呢?甚至还被枭给比了下去,真是丢人!男人们咬着牙暗暗发誓,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绝对不怂。

这可比奖励刀的效果好得多。

族人们长期以来过的是公有制的生活,部落在他们眼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于私有的概念并无清晰认知,刀给了虎头他们的确羡慕,但想到提升的是部落的整体战力,人人都能从中得益,就不觉得难受了。

勇士之名却不同,它对于部落没有任何实质的帮助,彰显的却是个体之间的差异,没能成为勇士的人自然会琢磨自己差在哪里,知耻而后勇,精神激励法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好用。

张天的这番操作令阿妈感到疑惑,她相信张天只是在听从祖先的指引,诸多事实已经证明祖先的指引确实存在,她对此深信不疑,但她无法理解,像昨晚那种冒失的危险的行为,为什么会得到祖先的嘉奖?

难道一直以来,是我做错了?

她不禁自我怀疑起来。

吃过早饭,张天嘱咐男人们,在那头熊伏诛之前,暂时不要去那片水域钓鱼,以免遭遇不测。

有人拍胸脯表示:“我不怕熊!我很勇敢!”

你确实很勇……张天心里吐槽一句,本来不想理会,但这种发言竟然得到不少拥趸,看来男人们是有点被激励过头了。

张天沉下脸,很严肃地说:“临危不惧是勇敢,自找麻烦是鲁莽,如果哪天熊冲进我们的洞穴,你们敢于拿起武器和熊搏斗而不是逃跑,你们就是勇士,但明知河边是熊的领地,还要去叫嚣挑衅,这叫莽夫。”

用嘴巴比勇敢的人不再吭声。

并非所有人都像枭那样爱动脑子,许多人或许压根没听懂勇敢和鲁莽的区别,但他们相信张天的话,他说不是,必然就不是。

张天现在的身份类似于某些原始部落的祭司,因为他是唯一能够听到指引的人,而且天空的指引的确解决了许多危机,随着生活越过越好,他在人们心中的分量自然就越来越重。

至少今天不用为了食物的事情烦恼,就算要冒险,也该等到明天。

外出觅食的队伍兵分三路,女人们进山采集,虎爪带一部分人进山狩猎,鸟枪换炮后,男人们都有些跃跃欲试,早上爬起来很勤快地练习射箭,就不知道临阵磨枪能带来多大帮助。

张天是不抱什么期望,他带着昨天的原班人马下到河边。

来到那片回水湾,先在陷阱上布下诱饵,然后让虎头带四个人守在附近,棕熊落坑后未必就死,为了防止它爬出来跑掉,需要有人落井下石。

石头砸不死,还有弓箭呢,昨晚一共制作出70多支羽箭,其中有10支加了骨制箭簇,全在虎头这里,以他的箭法,棕熊就是活靶子。

张天、枭和两个经验丰富的舅舅顺流而下,一方面是寻找适合钓鱼的水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熟悉环境,这一带的山林里一定还有更多可用的资源,动物就算迁徙了,也会留下蛛丝马迹。

一行四人沿着河岸走了许久,枭不止一次看到有半条胳膊那么长的河鱼跃出水面,银白色的鱼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看得他手痒难耐,鱼饵好几次挂上又取下,给肉虫扎出一身的洞。

张天自始至终不曾放缓脚步,延绵的青山夹出一道蜿蜒的峡谷,湍急的河水纵行其间,河宽目测在十米以上,水色青绿,他用鱼竿试了试深浅,枭兴致勃勃地注视着他,却见他默默收回鱼竿,接着往前走。

两岸的山林千篇一律,每座山看起来都差不多,他甚至快要忘了洞穴所在何处,好在有大舅和二舅随行,天气热的时候他们常到河边狩猎饮水的野兽,因此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

最近是不常来了,至少他们一路走来,没有看见一头饮水的动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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