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桃源

天空的恩赐不仅珍贵,而且自带神圣属性,尽管所有人都对这个奇形怪状看起来十分厉害的东西感到好奇,但心底的敬畏令他们不敢生出染指的念头,只有枭没什么顾忌,很快学会了望远镜的使用方法。

看着登高远眺,不时发出惊呼的枭,众人都有些羡慕。

倒不完全是羡慕他可以使用天空的赐物,更是羡慕他和天空祭司的关系亲近。

枭和天空祭司是同一天出生,吃同一个女人的奶长大的,打小就形影不离,亲如手足,这早已不是秘密。

一路走来,众人能够察觉到天空祭司对枭的偏爱,这小子确实也机灵,好学,而且学什么都快,就是总爱往女人堆里钻,不似天空祭司那般稳重。

“桃源在西边吗?我怎么看着都差不多?”

无论朝什么方向看去,枭都只能看到被绿色植物覆盖的大地和反射着银光的江河湖水,天说桃源在西边,他看了许久也没看出桃源的不同寻常之处。

张天说:“西边有两条比较大的河流,看见了吗?林说过,桃源附近有两条十分宽阔的河流,我想,应该就是那两条了。”

“林说过吗?”枭挠挠头,“我忘了……”

林郁没有说过,张天现编的。

之所以前往西边,是因为那边地势更高,水系更密集。对所有动物来说,水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水的富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生态的繁盛程度。

不管那里有没有适合耕种的大块沃土,起码这个冷天不愁没食物。

众人继续赶路,新家园在望,走起来脚步都生风。

花一天时间走出燕山南部的山地,花一天时间走出位于过渡带的稀疏草原,又花一天时间穿越一片湿地,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便是张天之前在山顶看到的南北流向的大河。

这条河流比他们在来的路上看到的任何一条河流都要大得多!河畔人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姐姐河和妹妹河加起来都不如这条河宽阔!

众人一时呆住了,只有孩子们指着不时跃出水面的银色鱼儿欢呼雀跃:“鱼!好大的鱼!”

枭忍不住问:“这叫什么河?”

林郁没吭声,直到枭点名道姓地又问了一遍,她才没反应过来是在问自己。

也是,在族人眼里,这里是我曾经的家园,我应该知道这条河流的名称……

霎时间,尘封已久的地理知识在脑海里浮现。

京津冀位于海河流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超过1000条,光她知道的大河就有漳河、滏阳河、滹沱河、拒马河、桑干河、潮河、白河、大运河、清水河……

但现在是一万多年前,这期间河流改了多少次道没人说得清,她连自己身在何处都无法确定,上哪儿得知这条河是哪条河?

想到这,林郁发觉自己一不小心落入教条主义了。现在是一万多年前,还纠结那些学名作甚?

或许是因为迟疑了太久,林郁察觉到枭狐疑的目光,赶紧说:“这条河叫大河!”

话一出口便后悔莫及,这名字也太随意了!

林郁略显心虚地看着枭,担心对方怀疑她是瞎掰的。

“大河……”

枭反复念叨几遍,咧嘴笑了起来:“果然够大!”

林郁也笑了,暗暗松一口气,枭提醒了她,她得多编一些山水的名称,以后族人问起,她要能不假思索地答上来才行。

在河畔部落停留期间,不少族人都已学会游泳,但也只是刚入门,水性远远算不上好,这条河少说也有百米宽,除了阿巴,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游到对岸。

这次没再制作木筏,有更省时省力的方法:走地下通道。

林郁等四人合力使用黄石,分批次将人和狼送到对岸。

比预想中的费劲许多,不是距离的问题,百米的距离一脚油门就到了,费劲是因为要绕过大河,必须下潜至非常深的地底,而下潜所耗费的力气远比横向移动高,尤其是还要维持一个相当大的空间。

到达河对岸后,四人都有些踉踉跄跄,男人们立刻上担架。

平地比山路好走多了,四个女人一个比一个轻巧,抬担架的男人在荣誉感的驱使下,反倒比之前走得更快更稳。

这时,远处的山丘已经遥遥在望。

“看见那些山了吗?那里就是我们的新家园!”

众人精神大振,朝着目标发足疾行,长途跋涉的疲惫仿佛在这一刻消散殆尽。

……

“是这里吗?”

“是这里了。”

终于……

没有震耳欲聋的欢呼,也没有兴奋的大叫,只有沉重的喘息回荡不休。紧绷了近四个月的神经彻底松弛下来,疲惫立刻趁虚而入,将所有人吞没。

落日橙红色的余晖照进这处被山水环绕的无主之地,照在或坐或躺的众人脸上,照亮一张张疲惫却满足的笑容。

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在天黑前抵达了。

这里就是巫师大人口中的桃源吗?

众人抬眼四望。

他们现在处于某座山的山脚下,整个西部是一片绵延起伏的低矮的山丘,巫师大人称之为“遮目山”,向东则是敞开的平原地区,发源于遮目山的溪流,自西南向东北蜿蜒流过,最终注入他们之前路过的大河。

“巫师大人,这里就是桃源吗?”有人问。

她的神情和口吻透着些许失望,虽然这里草木繁盛,动物繁多,比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环境优渥不少,但和巫师大人描述的桃源显然有不小差距。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抱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林郁说:“桃源非常大,我们这几天路过的所有地方都是桃源。我曾经居住在桃源最富饶的地方,不,应该说,是因为我们居住在那里,所以那里成了桃源最富饶的地方。”

张天顺着她的话说:“林和她曾经的族人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创造了最富饶的桃源,他们能够做到的事,我们当然也可以做到!难道你们认为自己不如他们吗?”

“我们不比任何人差!”

“我们会比他们做得更好!”

激将法的效果显著,众人被激起了斗志,大声表态,先前的那点失望转瞬便抛诸脑后了。

张天说:“天快黑了,我们先在这里扎营,等明早再去其他地方看看有没有更适合定居的地方。”

“我们以后还住在洞穴里吗?还是像河畔人一样住在树上?”

“既不住洞穴,也不住树上,我们要在地面上安家。”

“像草原人一样?”

“以后会比他们住得更好!”

众人高兴极了,对未来充满期待,耗尽的体力仿佛也恢复了些许,于是振作精神,爬起来忙活。

女人们难得罢工一日,今晚不做饭,把应急的干粮取出来分给大家食用。

饭后,张天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开会。

“明天我和巫师会带一些人去山里看看,你们就留在这里好好休息,等我们回来。暖天正在过去,可以着手储备冷天的食物了,我们会在这一带定居,这件事已经确定,之后就算再迁徙,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

在来的路上,张天无时无刻不在留意周围的环境。

这里靠近遮目山东北端,不仅地势高,还可以利用石料、木材等山地资源;面临广阔的平原,平原上水系纵横,一直连通到大河,水运便利,今后无论是开展农业活动,还是向外扩张都很方便。

此地宜居,不过张天还想进山里转转,深入考察之后再做决定。

一是摸清楚山里的资源分布情况,在其他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选址自然要优先考虑距离石料、木材和其他矿产资源近的地方;二是登高俯望,对附近的地形地貌有一个全局的把控。

还有另一个目的,附近是否存在本地土著,这也是眼下必须弄清楚的。

虽然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但谁知道山里有没有呢?这个时代的人类绝大多数都还没有离开洞穴和森林,说不定这时候正在哪个山旮旯里窝着呢!

没有最好,毕竟在冷天来临之前,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工夫同本地土著纠缠。

“你们要去多久?”兰花问。

“最多十天。不必担心,我会带上林、狼孩和她的狼同伴。”

“林的力量确实可靠,但是狼……”

“从离开河畔部落的那天起,狼群就一直跟我们同行,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不是吗?”

岂止是相安无事,林郁已经跟狼孩和她的狼同伴打成一片了,每次去都带着众人吃剩下的骨头和食物残渣。

狼群起初还一脸警惕和敌意,连吃了一个月的嗟来之食,越发觉得林郁慈眉善目,也渐渐发觉这种生活似乎还不错,虽说没啥肉吧,起码不会饿肚子。

即便是一向骄傲的头狼也不得不承认,人类捕猎的效率高出它们太多了,这群两脚兽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松果疑惑道:“为什么一定要带上狼呢?多带几个猎人不就行了吗?”

这也是众人共同的疑惑,持有武器的猎人不比狼厉害?

张天正色说:“狼的鼻子可以辨别出最细微的气味,可以通过气味追踪非常远的目标,这是我们不如狼的地方。我需要它们的帮助。”

花豹坦率道:“我不认为狼值得信任。”

“所以我还会带上狼孩,狼孩虽然被狼养大,但她到底是人,她不会伤害我和林。”

酋长们不吭声了,对于狼孩,他们同样持保留意见,不过天空祭司相信她,他们看得出来。

兰花说:“你们明天多带几个猎人,我还是不放心。”

人类和狼竞争了几万年,远的不说,阿妈的妈妈和哥哥就是死于恶狼之口,对狼的恐惧和憎恨早已深植基因,不是一朝一夕就改变得了的。

张天点头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早,由张天、林郁、狼孩和六名猎人、一只猿猴、三只猞猁和十一头狼组成的队伍朝山林进发,或许还有一只燕雀,虽然它没有现身,但张天猜它应该就在某处树梢头暗中窥伺。

狼群昨晚就在附近的山林里转过一圈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体液和气息,对这块无主之地宣誓主权。

小猞猁也已经克服对狼的恐惧,当它们察觉到狼的数量锐减后,胆子就逐渐大起来了。

尽管这群狼仍然占有数量上的优势,但它们迟缓的动作无法给小猞猁造成实质的威胁,龇牙咧嘴看起来很凶猛,却是外厉内荏,试探几次后,小猞猁便不再怕了。

令林郁郁闷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猞猁的野性也与日俱增,经常白天溜出去,晚上才回来,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这还没成年呢,成年后只怕更无法无天!

亏她辛辛苦苦调教了一个冬天,还不如张天随手捡的猴子听话呢!

这不,刚一进森林,就又跑得没影了。

“白眼狼!”林郁气得跳脚。

“什么?”狼孩依稀听到了狼这个单词,还以为在叫自己。

张天笑道:“没什么,她在训斥猞猁呢!”

狼孩“哦”一声,又听见林一连骂了好几声“白眼狼”,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不禁有些纳闷:明明是训斥猞猁,怎么感觉在骂我们狼?

众人在狼群的带领下朝山上走去。

山中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这里地势较高,不易受到水患,又未经人类砍伐,树木长得相当粗壮繁茂。

地上积满落叶堆,死去的老树倾倒在地,化作森林的养分,并让出它已经霸占多年的天空。这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一众植物争相破土而出,各显神通,为争夺这一小片天空铆足全力生长。

充满生命力的森林,但给众人的行进增加了不少难度。

狼群昨夜在山林各处标记,虽然没有嗅到人类的气息,但它们嗅到了另一种熟悉的气息:大熊猫!

在人类崛起之前,大熊猫几乎遍布整个华北平原,这群吃货逐竹林而居,只要有竹子的地方,就有野生食铁兽的足迹。

反过来说,狼群嗅到了大熊猫的气息,说明山中分布着竹林。

张天对大熊猫不感兴趣,既无法驯化,吃嘛,又下不去口,那便各自安好吧。

他想找的是竹子。(本章完)

第236章 宿命之地

和后世树种单一的人工林不同,天然林枝繁叶茂、杂乱无章,以阔叶落叶林为主的原始森林里几乎不会出现一整个山头被单一植被覆盖的景象,成百上千种植物在这里落地生根,各凭本事,公平竞争。

竹林例外。

严格意义上,竹林不能称之为“林”,因为竹子是草本植物,而非木本植物,竹林其实是一片高大坚硬的草丛。

竹子在这一带不算优势物种,但是只要它在某个山头站稳了脚跟,其他植物几乎不可能同它竞争,在生物多样性上差不多可以说是绿色荒漠了。

竹子之所以这么霸道,不仅因为它是全世界生长最快的植物,只要水热条件适宜,一夜之间便能窜起一米多高,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竹子从不单打独斗,人玩的是“举国体制”。

一根竹子并不是独立生命体,整片竹林才是,所有竹子都是从同一个地下竹鞭网络抽发出来的,好比一棵树上抽出的不同枝桠,只不过竹林的“躯干”藏在地下无法被直接看到而已。

竹子长成以后不会再继续长高或长粗,它光合作用合成的营养基本都被传回地下的竹鞭网络,用于扩张本体,抢占生存空间,以及开春时集中供应给新竹,也就是竹笋,用于快速生长以争夺最宝贵的资源——阳光。

其它新生植物靠自己刚长出来的嫩叶一点一点积攒营养,历经十年寒窗也未必能够出人头地,拿什么跟竹笋这种“顶级富二代”竞争?

张天等人从北往南探索,已经发现好几片竹林。

竹子的用途很多,作为建材,它的优势在于取材方便,相较木头更容易开采加工,质量轻、弹性好、强度高、再生能力强,对建造技术要求不高……

天气已入秋,想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建成庇护所,竹子无疑是最理想的建筑材料。

现在的问题在于运输,他们找到的竹林全都位于深山老林中,这些山丘虽然低矮,相对高差一两百米还是有的,山上植被密布,行走已是不易,何况负重前行?

还得走水路。

竹子喜潮,竹林中不乏溪流,不过大多是浅溪,不足以承担起交通运输的职能,少数水流量充足的,流向又不对,几乎都流向山间谷地。他们来这里是为了种田,自然不可能将营地建在山谷中。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众人探索数日,终于找到一条流量充足且流向东部平原的溪水。

张天宣称:“这条溪水通往哪里,哪里便是我们的新家园!”

除了林郁,其他人都不明觉厉,只道他又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溪流沿着缓坡朝山脚下缓缓流去。

一大群外来者在繁茂的林间穿行,两脚兽和狼群的奇怪组合吸引了所有目光,平静的山林里掀起轩然大波,鸟雀奋力鸣叫,情报随着声波远远传递出去,动物们跑的跑,藏的藏,眨眼便消失无踪。

也有胆子比较大的,比如那只松鼠,它一边往树梢头飞跑,一边发出吱吱吱的叫声,警告某只外地猕猴不要碰它藏在树根那儿的坚果。

它显然不够了解猕猴,它越不让做,呜呜越要这么做。

看着死猴子将它辛辛苦苦积攒的过冬的口粮挖出来偷走,松鼠气得大叫,下一刻,它的声音戛然而止,一支羽箭射穿它的腰部,巨大的动能挟裹着它的身躯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摔落在落叶堆上。

继过冬的口粮为他人做嫁衣之后,它自己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暗中窥伺的动物们吓坏了,心里那点好奇荡然无存,赶紧缩起头,屏住呼吸。

山林里来了一群顶级的捕食者!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众人溯游而下,临近山脚,树木开始变得稀疏,空气越发潮湿,脚下的土地仿佛能踩出水来。

当他们走出山林,闯入眼帘的是一片开阔的水面,自山中流下的溪水欢快地融入其中,仿佛孩子扑进母亲的怀抱。

所有人都眼睛一亮。

这是一片完全处于蛮荒状态的水泽,拥有最原始的自然风光,沿岸绿柳成荫,草木繁茂。

野鸭在苔草和芦苇间嬉戏,鱼儿从水里忽然跃起,苍鹫闻听岸上脚步声响,伸出长颈直冲九霄云上。

陆地上遍布着蒲草,水中则是各种藻类的世界;水塘中随处可见鱼群回溯。

岸上有鹿的足迹,狍、鹭和鸬鹚在此繁衍生息,肥头大耳的麝鼠也多得很,它们用尾巴拍打水面,发出串串清亮的警告,与黄鹂甜美的啼声遥相呼应。

在这幅美景中,当然还少不了眼前这条不知名的河流母亲,她水面开阔、蜿蜒曲折,河水深不见底。

“巫师大人,这里你以前来过吗?”谷问,“这条河叫什么名字?”

所有人都看向林郁,林郁却望着西南方向,蹙起眉头,默不作声。

“巫师大人?”

“嗯?”

林郁回过神来,朝众人投去疑惑的目光。

谷只好重复一遍问题。

林郁摇摇头说:“这里我也是头一回来,但这条河流应该和我们在遮目山东北部看到的是同一条,这里是上游,名字的话,它在大河的南边,就叫小南河,怎么样?”

众人一致同意。

虎头问:“溪水流进了河里,所以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园?”

张天没有回答,只是说:“我们先去对岸看看吧。”

仍然从地底过河,河对岸散落着一座座孤丘,这些孤丘与遮目山围出一片巨大的低洼地。

脚下泥土湿润的质感告诉张天,在春夏汛期,这一片洼地将被暴涨的河水全部淹没。

这里显然不适合建营。

穿过这些孤丘,继续往南走,土地逐渐变得干燥,湿生植被也渐渐向陆生植被过渡。

不多时,坐落在南部的山丘出现在视线里,但等他们真正抵达,已是两三个小时以后了。

林郁将这片山丘命名为“大雄山”。

大雄山的规模远远不如遮目山,一眼就能望到头,如果把遮目山比作地球脸上的一颗痘痘,大雄山充其量只能算个粉刺。

但在方圆五十里之内,没有比它更雄伟的了。

众人登上大雄山的主峰,放眼望去,远处的遮目山与大雄山遥遥相对,西部散落着一系列低矮的山丘,这是一块位于三山环抱中的向东面平原敞开的C形盆地,发源于遮目山的小南河自西南向东北蜿蜒流过。

光是这块山间盆地少说也有数百平方公里大,其中大部分都是适合农耕的土地,山上诸多溪流在此汇聚,水系丰富,水运便利。

就是这里了!

张天露出满意的笑容,扭头一看,却见林郁眉头蹙得更紧了。

“怎么了?发现什么了吗?”

“没有……”林郁略显迟疑,“这里挺好的,很不错。”

“但你的脸色不太好,哪里不舒服吗?”

“可能是累了吧,感觉有点恍惚。”

张天笑道:“最近你频繁使用能力,是该好好休息了。我们下山吧。”

众人在山脚扎营。

张天宣布,这里便是他们的新家园!

“虎头,明天你带两个人回去,把族人带到这里来,沿着小南河走,更快。”

“让大蟒带人回去吧。”虎头说,“我要留下来保护你和林。”

张天点头应允。

次日一早,众人沿原路返回遮目山脚下,大蟒带人沿小南河离去。

“好点了吗?”

张天关切地看向林郁,他还打算同她讨论下之后的安排,顺便分下工,冬天将至,要做的事情很多,他一个人可完成不了。

林郁却直愣愣地望着小南河上游的方向,没头没脑说了句:“我好像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张天一头雾水,心说你个小姑娘好的不学,学我当谜语人是吧?

林郁说:“明白昨天为什么恍惚了,但我还不能确定,陪我去上游看看吧,看完我应该就可以确定了。”

一行人朝河流上游走去。

走了得有半个小时,便抵达小南河的源头:一片积蓄在山间洼地的湖泊!

湖泊的面积相当大,当然了,比起洞庭湖、鄱阳湖等名湖,这片湖泊连芝麻粒都算不上,但在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眼里,这湖简直就像故事里的海洋一样宽广,无不目瞪口呆。

山丘遮挡了四面来风,湖面终年平静无波,成群的鸥鹭盘旋于碧蓝的天水之间,时而收敛羽翼,像炮弹一样俯冲而下,在快坠落湖面之际陡然张开双翅,紧贴着掠过湖面,扁长的喙探进水里捞鱼,一抓一个准!

单从栖息于此的鸟群的数量,便不难想象出这片湖里的鱼虾有多么丰富!

林郁的神情变得更加笃定,说:“我们过河吧。”

过了河,沿靠近遮目山一侧的湖畔行进,越往西走,地势越高。

天气转凉后,湖泊的面积也日益缩水,露出了大块湿软的滩岸,各种蟹、虾、蚌、螺暴露在滩头,众人边走边捡,随便捡捡就是一背篓。

“快看!湖里有地面!”

谷指着湖心的小洲兴奋大叫。

谷到底年轻,沉不住气,一路上总是大呼小叫的,实在有太多新奇的东西令他大开眼界了。

林郁继续往高处走,爬上最近的一座山丘,向远处眺望。

“看那边——”

张天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两侧山岩在那里逐渐收窄形成山谷,湖水一直朝山谷里延伸进去,再往里就看不见了。

林郁说:“那个山谷才是小南河和这处湖泊的发源地,溪水先是从四面八方汇聚在山谷中,再从山谷注入这片地势更低的洼地,形成湖泊,最后从各个河道流向广阔的平原。”

听她说得头头是道,张天不禁有些诧异,问:“你怎么知道?”

林郁轻叹口气,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你还记得茶镇遗址吗?”

“号称是本世纪最重大的考古发现,咱俩穿越都和它有关,我怎么可能忘记?”

说到这,张天忽然想到了什么,语气惊疑不定:“你不会想告诉我,这里是……”

林郁用力点头,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这里便是茶镇遗址的所在地!虽然在一万多年后,这片湖泊已经消失,水系分布和植被种类也迥异于现在,但地形地貌几乎没有变化!”

尽管已经想到有这个可能性,真正从林博士嘴里确认这件事,张天仍然惊得说不话来。

仔细想想,茶镇遗址确实位于冀北,起码地理位置是符合的。

“昨天登上大雄山,莫名有种既视感,总感觉这地方好像在哪儿见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现在我知道了,我和导师一起勘测茶镇遗址周边环境时,登上过同一座山,站在同一个地方,看过同一片的风景,尽管一万年后的景色已经大不相同。”

“看来从一开始,我们就注定了会迁徙到这里……”感受到命运的捉弄,林郁颇有些忿忿不平,“可恶,直接让我们穿来这里不好吗!还非得兜这么大个圈子!”

张天更关心另一个问题:“你们在茶镇遗址发现了什么?我看报道只提到了一些石器和陶器,没有别的了吗?”

如果后世发现的茶镇遗址正是他和林郁所创造,那肯定不会只有石器和陶器。他俩穷尽一生,总不能连青铜器都烧不出来吧?难道就这么点背,一辈子都找不到铜矿?

“截至我穿越之时,除了白石,挖出来的就只有石器和陶器。考古不比盗墓,在发掘的同时还要进行保护,所以格外耗时耗力。像茶镇遗址这种规模的重大考古发现,没有个二三十年搞不定的。我穿越的时候才刚开始没两年,挖不出多少东西很正常。”

“规模很大吗?”

张天立刻抓住重点。虽然还没有开始发展,但这不妨碍他想要预先知道结果。

“很大!”林郁也有点激动,“因为还没有挖完,具体有多大没人说得清,但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可以确定茶镇遗址的规模比以往发掘的任何一座史前遗址都要大!更重要的是,这可是史前一万年的遗址,光是这个时间点就足以震古烁今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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