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区区魔剑,竟敢与青索争锋?

凌霜剑即将铸造完成。

神兵出世,必然伴随天地异象,什么霞光万道、瑞彩千条,但古往今来神兵利器,何曾有这般奇绝景象?

铸剑城传承数百年,铸造的神兵利器多不胜数,可以说是当今世上对神兵利器、宝刀宝剑最了解的家族。

铸剑城历代城主的经验,好几仓库的记载,也不知这是什么异象。

真龙环绕,天凤腾空,持续半个多时辰的“龙凤呈祥”,就算是赫赫有名的赤霄,也没有这么多异象吧?

就算告诉别人,铸剑城铸造出一把天子剑,与传国玉玺、赤霄媲美,得之可得天下,也能得到一批拥趸。

此等情景,众人如何坐得住?

剑雄为李兆廷穿好衣服:“郎君,外面这般慌乱,你要小心行事。”

李兆廷道:“雄儿,你和盛兰召集铸剑城所有剑手,我说的是所有,无论有什么理由,都要立刻过来集合,半个时辰不到,一律当做叛徒处置!”

王盛兰喝道:“夫君说得对!妹子万万不可心慈手软,这种时候,必须做到令行禁止,谁也不可以违背!”

剑雄性格相对比较怀柔,李兆廷让王盛兰去帮忙,随后带着梅竹和程淮秀直奔铸剑池,穿衣服耽误了时间,到达铸剑池时,已经斗的热火朝天。

赫连霸与官御天杀得难解难分。

赫连霸身法玄妙,变化莫测,分身魔影九重天,就算石之轩在世,面对这等绝妙身法,也要先退避三舍。

练成千手如来掌、大慈大悲千叶手两门绝学后,赫连霸在分化出数十上百幻影的同时,还有千百道掌印。

在火光的映衬下,赫连霸好似千手千足的怪物,又像一尊千臂魔君,官御天功力浑厚,掌法高明,奈何周围强敌实在太多,必须保留五分力气。

紫青双剑还在保养,几个铸剑大师钻研青铜爵,添加一些小玩意,让紫青双剑从材质方面得到质的提升。

李兆廷伸手一抓,把剑尊腰间的烈血剑吸摄过来,凌空下劈,烈血剑芒从天而落,剑气迎风就长,剑尖轰击在地面的时候,变成一堵剑气墙壁。

赫连霸和官御天被一剑分开。

两人后退数步,各自凝神聚气。

李兆廷放开神念,天人合一,气机如神似魔,左手轻轻一挥,铸剑池内数百还未成型的剑胚,对着李兆廷的方向微微俯首,所有用剑的武者,所有人腰间宝剑,全都不受控制的弹动。

形而上剑,旷古无人。

万剑敬仰,奉若神明。

“啪嗒!”

李兆廷轻飘飘落在地上。

“诸位,请给我一个面子。

凌霜剑是铸剑城和魔剑遗族持续六十年的交易,我不在乎你们的野心,更不会参与西域武林的争名夺利。

我只想做一件事。

维护铸剑城数百年的招牌!

在凌霜剑出炉之前,如果你们一定要打斗,那么,我做你的对手!

想闹事的一起上吧!

我李兆廷一并接了!”

李兆廷挥剑上挑,剑气冲霄,通天彻地的血色剑芒,如天河崩塌,似空间崩裂,滚滚剑气如洪流般倾泻。

一步,两步,三步……

李兆廷一步步走向众人,精神威慑笼罩整座铸剑池,不知不觉间,所有人的心跳与李兆廷的脚步声同步。

只要李兆廷用力向下跺脚,在强烈共振的牵扯下,在场武林高手,至少有半数死亡,余下全都身负重伤。

强如官御天,也惊的目瞪口呆。

这里是铸剑池,到处都是剑,对李兆廷的加持太恐怖了,李兆廷对着熔岩弹弹手指,就能引导所有宝剑形成一条洪流,轰出一招——万剑归宗!

管他什么先天罡气、金佛不坏,面对数百把在熔岩池中淬炼,附带熔岩火气的剑胚,全都会变成纸糊的。

谁家天人合一能搞得熔岩喷发、天地鸣动、大地动摇、山崩地裂?

李兆廷无需出招,铸剑池自然而然成为李兆廷的领域,每把剑胚都是李兆廷的士兵,愿意为李兆廷冲锋。

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李兆廷身上,就算庞斑来了,李兆廷也敢与他大战三百回合,无上天剑对轰道心种魔。

剑尊打个圆场:“诸位,铸剑城打开门做生意,如果你们是来求剑的,剑某欢迎之至,如果你们想来捣乱,铸剑城屹立西域数百年,不敢说是西域最强剑道宗门,却也不会任人欺辱。”

话音未落,山下传来欢呼。

剑雄召集铸剑城全部剑手,在山下整齐列阵,剑气蒸腾而起,如同一片海浪潮汐,剑光如云,遮天蔽日。

铸剑城的构造非常奇葩。

正面是一座城池,背面是火山,火山内部的地火熔岩、岩浆溶洞,天然形成铸造作坊,上山只有一条道路,只要堵住缺口,一只鸟也飞不出去。

此等情况,谁也不敢动手。

官御天道:“剑城主,李大侠,我只想达成交易,西域纷纷扰扰,江湖腥风血雨,肯定都会远离铸剑城。”

任千行补充道:“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铸剑城完成甲子之诺,古往今来没几个人能做到,我以魔剑遗族的血脉发誓,永生永世与铸剑城为友,如违背承诺,愿死于风火雷电之下!”

任千行的誓言颇为庄重,唯独北堂墨觉得蛋疼,心说你扯什么淡?你发誓就发誓,与我四方门有何关系?

一个老者感叹道:“你们几个,不要再吵架了,凌霜剑是好是坏,与我没什么关系,我就是来看看热闹!拿了我的九龙石,总该让我看看宝剑!”

这位老者本名不详,医术高明,号称赛华佗,与赛西施、酒中仙组成西域风尘三侠,原著被坑的非常惨。

原剧情中,赛西施是凑数的,酒中仙成了“一剑隔世”的祭品,被任千行一剑秒杀,赛华佗成功活到最后,却被主角团坑没三十年阳寿,本就白发苍苍的老人,打完就该准备棺材了!

西域还有个年轻的赛华佗,本名欧阳明日,是被欧阳飞鹰遗弃的儿子,风姿俊秀,医术高明,博学多才。

两位赛华佗的医术不好评价,欧阳明日更加敏锐,赛华佗经验丰富,但以珍宝而言,赛华佗更胜一筹,除了九龙石之外,还有三根续命三仙针。

续命三仙针:损耗自身十年寿命为代价治疗病人,只要有一口气,只要身体器官完整,就能以此救回来。

看到这里,大家能明白,赛华佗被坑没的阳寿,就是续命三仙针!

一针给了燕藏锋的母亲,由于是脏腑受损,无法彻底救回来,赛华佗耗费十年阳寿,只换来片刻时间,说了句不痛不痒的遗言,随即撒手人寰。

一针给了最终BOSS任千行,如果当时不救命,哪有那么多破事?不过医者仁心,这倒是不能太过苛责。

一针给了女主角,稍微有点用。

只能说,面对一群坑爹主角,神医也不好过啊!宝贝都被坑没了,寿命坑没三十年,好不容易击败BOSS,燕藏锋表示,既然你诚心悔过,那我就原谅你做的恶,盼你日后好好生活。

李兆廷发誓,上辈子看到这段剧情的时候,真的很想把电视砸掉。

燕藏锋是那种毫无存在感,毫无人格魅力,塑造最失败的垃圾主角,看完全篇剧情,能让人气的脑溢血。

燕藏锋去哪了,李兆廷不关心。

只要赛华佗来了就行。

没有燕藏锋那个废物拖累,赛华佗在西域武林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听到赛华佗开口,众人纷纷顺坡下驴。

剑尊带头进入铸剑池。

除了世代铸造凌霜剑的铸剑师,别的铸剑师都被打晕带走,铸剑师很想看到凌霜剑出世,但是,伴随凌霜剑出世的必然是无数争斗,这些铸剑师会遭受池鱼之祸,良言相劝是劝不动的,只能一棍子打晕,强行把他们抬走。

穿过二三十丈长的甬道,里面是一座巨大的洞窟,足有二三百丈,岩石被灼烧成黑色,散发出炎热气息。

一条条岩浆通道好似小溪,在铸剑池蜿蜒流淌,一个个拳头大小的岩浆泡不断向外冒,炸出一团团火星。

整座洞窟热力逼人,就连山洞顶端的岩石都被熔化,从上方滴落,在滴落过程中冷却,形成一枚枚钟乳石般的奇特石笋,地火池中有数百剑胚,刚刚经过工匠敲打,都称得上是利器。

凌霜剑位于铸剑池最核心处。

滚滚熔岩中,露出一个剑把,护手是两个龙头,剑把比寻常宝剑长,能够双手持握,显然是把双手大剑。

众人忍不住发出惊叹。

或许是火焰太过浓烈,或许是缺氧造成的幻觉,无数人陷入迷幻,就连赫连霸这种高手,也陷入到幻境。

在赫连霸的幻觉中,他手握凌霜剑坐在高台上,身着九龙蟒袍,下面是被他征服的武林宗门、江湖高手。

赫连霸仰天高呼:“我的名字,将会成为天下人尊敬、惧怕、永远不可能挑战的代名词,天下之主,不足以形容我神一般的地位,生死簿上无我名,孽镜台前奈我何?我将天下无敌!”

“嗡!嗡!”

熔岩池中爆发出两道剑鸣,两束光芒冲天而起,一青一紫,赫然是在铸剑池保养的紫青双剑,经过铸剑城能工巧匠修复,最近一年与强敌拼杀造成的损伤尽数修复,还融入了青铜爵。

从此之后,紫青双剑天然带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就算被强敌击断,只要碎片保持完整,就可以恢复原状。

神兵有灵。

感受到凌霜剑的威风,感受到众人陷入幻觉,感受到凌霜剑的威能冲击李兆廷脑海,紫青双剑自动护主。

凌霜剑并未铸造完成,就算铸造完成也不过是无主之物,比人剑合一的紫青双剑,在威能方面差了太多。

李兆廷挥手接住紫青双剑,悠扬剑鸣传遍山洞,众人都恢复正常。

赫连霸警惕的看着凌霜剑。

方才的幻境太可怕了,直达赫连霸内心最本质的祈愿,让赫连霸忍不住沉浸其中,想一辈子沉溺于幻境。

若是有人趁此良机,暗箭偷袭,赫连霸有十条命,也要死在这里。

这就是凌霜剑的威能吗?

魔剑遗族,果然不能小觑啊!

北堂墨问道:“敢问剑城主,凌霜剑距离铸造完成,还差哪些步骤?龙凤和鸣的景象,当真是震撼人心。”

官御天冷笑:“龙凤和鸣不过是神兵出炉时的天地异象,比不得四方门的四枚麒麟玉,若说天地异象,四只麒麟降临人间,才是真正的祥瑞啊!”

李兆廷打个响指:“都别说了!想吵架去外面吵!想打架去外面打!事不过三,我真的不想再浪费口舌!”

众人同时看向赛华佗。

赛华佗哀叹一声,把盘了三十多年的九龙石扔到岩浆里面,任千行在手臂上划了一刀,用鲜血淬炼剑锋。

凌霜剑吸收九龙石和血液,剑魂剑魄聚在剑身,释放万道霞光,再加上紫青双剑的刺激,宝光冲天而起。

还是那四个字——神兵有灵!

凌霜剑是淬炼六十年的神兵,最近六十年时间,铸剑城铸造的宝剑,哪个敢与凌霜剑交锋?凌霜剑就算不是剑中皇者,至少算是剑中“皇子”。

从宝剑材质而言,紫青双剑比不过凌霜剑,在地火熔岩池淬炼六十年,哪怕是玄铁,也会被烧成飞灰,铸造凌霜剑的材料,都是最珍稀的金属。

但是,紫青双剑有剑主,剑主是当世最顶尖的剑客,人剑合一,剑鸣震荡滔滔不绝,凌霜剑再怎么强力,剑鸣是无根之木,很快落入绝对下风。

官御天喝道:“快去拔剑!”

任千行挥手伸向烈火熔岩池,为了得到凌霜剑,他什么都顾不得。

任千行本就是魔剑的天命之主,更别说凌霜剑被紫青双剑压制,急需剑主缓解压力,任千行伸手一抓,凌霜剑从铸剑池飞出,落入任千行手中。

滚烫!灼热!热血!爆发!

诸多念头环绕在任千行脑海,任千行双目血红,双手握住剑把,把全身功力灌注到凌霜剑里面,凌霜剑的魔性压过正气,变为通体血红的魔剑。

“都给我去死吧!”

任千行仰天长啸,发冠撕裂,整个人变得披头散发,一手握住魔剑,一手虚托剑身,双腿仆步向下,剑尖射出一道血色劲芒,好似激光瞄准器。

“一!剑!隔!世!”

怒吼声中,任千行猛地起身,双手握住剑把,魔剑反撩,剑气轰鸣,至凶至厉至绝至狠至毒的剑气轰向

——李兆廷!

任千行整个人都被魔剑掌控,魔剑凶厉狠辣、残忍好杀,察觉到李兆廷无上天剑的剑意,本就怒火中烧,更别说先前被紫青双剑压制,极致愤怒的魔剑不断抽吸任千行的精元气血,魔念缠身的任千行,悍然轰出最强杀招。

赫连霸等人本就期待打斗起来,战斗越是激烈,越容易浑水摸鱼。

如今本该是盟友的两人,在凌霜剑的影响下进行生死搏杀,赫连霸等人既惊叹于“一剑隔世”的威能,又期盼一剑隔世的威能变得更强,恨不得让剑气增幅十倍,与李兆廷同归于尽。

官御天本想阻拦,但手持魔剑殊死相搏的任千行,就算他催动先天罡气挡在前方,怕也难敌魔剑的锋芒。

电光火石,惊鸿一闪,就算想恳请李兆廷手下留情,也来不及了!

任千行灌注血脉魔性、癫狂意志与魔剑凶威的强招,撕裂空气,带着摧毁一切的毁灭红光,直指李兆廷。

剑芒所过之处,坚硬的岩石被犁开一道深沟,熔岩池的热浪被排开,恍惚间似乎能听到“空间”在悲鸣。

魔剑吞噬任千行的气血,放大他的野心、杀心、魔性、恶念,结合自身对紫青双剑的嫉恨,让一剑隔世这招以命搏命的绝杀变得越发凄厉狠辣。

面对毁天灭地的血色剑芒,李兆廷神色没有丝毫变化,深邃的眼眸中,只有一片如古井映月的清澈平静。

“嗡~”

剑鸣仿佛蕴含着天地至理,在喧嚣的剑气轰鸣与岩浆沸腾中,清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青索剑倏然而至。

刺耳的消磨声传遍山洞。

如同用猫爪子抓挠玻璃黑板。

血色剑芒好似被扔到车床,被无数齿轮打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黯淡,红光青芒在地火熔岩中交织闪烁。

“不可能!魔剑无敌!”

“给我死!都给我死!”

任千行癫狂的看着李兆廷。

愤怒没有任何意义。

一剑隔世的力量快速消散。

在任千行旧力已去、新力未生、心神完全被魔剑掌控的刹那……

李兆廷动了。

李兆廷并未冲向任千行,甚至没有做出攻击姿态,只是抬起左脚,如同踏在无形阶梯上,极其自然地向前迈出了一小步,地龙翻身,斗转星移。

一股浩瀚如沧海、厚重如大地的精神威压骤然降临,铸剑池内的一切好似陷入静止,唯独魔剑依旧张狂。

“没有剑主掌控的武器,再怎么凶威滔天,也不过是一件死物罢了!区区魔剑,如何有资格与青索为敌?”

天刑·辟邪!

代天行刑,诛邪辟易。

李兆廷感悟“无上天剑”后,为了契合剑意,结合自身经历,创出一套海纳百川、潜力无穷的天剑剑法。

“天刑”是“天剑”的起点,也是李兆廷拿起宝剑的起点,李兆廷最初始的心愿,就是想成为一代名侠。

武侠二字,武固然让人心折,但能流传久远的,永远是仗义行侠。

剑光如煌煌天威,对阴邪、魔道功法有残雪暖阳般的克制力,在无上天剑的加持下,青索光芒闪烁,硬生生压过魔剑血芒,竟要一击斩断魔剑。

如果双剑对轰,魔剑绝对敌不过有天剑加持的青索,青索主攻伐,轻描淡写一剑,就能彻底摧毁凌霜剑。

但是,凌霜剑不止有魔剑。

凌霜剑本质上是两把剑。

一把心剑,主生机,主正气。

一把魔剑,主毁灭,主魔气。

生死存亡关头,凌霜剑快速从魔剑变为心剑,剑身变成淡蓝色,荡漾着浓郁的生机,任千行怒喝:“回来!凌霜剑是我的,魔剑是属于我的……”

眼见凌霜剑想脱离掌控,任千行不顾一切嘶吼,紧紧握住剑把。

官御天正想上前,寒芒一闪,凌霜剑一分为二,除了剑身颜色不同,别的一模一样,魔剑握在任千行手中,心剑腾空飞起,竟落入程淮秀手中。

这叫“矮子里拔高个”!

心剑主正气,偏偏在场高手要么是邪魔外道,要么是外道邪魔,最符合浩然正气的,是手持紫青双剑,对凌霜剑不屑一顾的李兆廷,神兵有灵性,略过李兆廷,可不就只剩下程淮秀?

除了程淮秀,还能找谁?

总不能刚出世就沦为无主之物!

此番变化实在是太快,快到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李兆廷道:“魔剑已经交给你们,两家约定就此了结!”

官御天看了看任千行,心知如果现在离开,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

“我想在铸剑城休养数日。”

“当然可以!欢迎至极!”

(本章完)

番外篇 与陆小凤的初遇(求月票)

陆小凤是一个奇人。

一个能令你永难忘怀的奇人。

在他传奇的一生里,遇过的怪人怪事,交过的奇葩朋友,多得像天上的星星,大漠的砂砾,数也数不清。

如果一定要陆小凤评选出最难以忘怀的初遇,肯定是遇到李兆廷。

一锅菌子,一坛酒,然后就被李兆廷捏住了七寸,被迫当了一个多月的剑术沙包,简直比牛马更加牛马。

即便胡子都白了,想起来依旧觉得某个地方隐隐作痛,凉飕飕的。

……

陆小凤是个喜欢享受的人,每到了一处地方,都要品味当地特色。

到了云南也不例外。

脚刚沾地,连“上关花”的瓣儿都没瞧见一片,陆小凤的鼻子已精准地嗅着味儿,一头扎进了大理王城最有名的老饭馆,目标明确——菌子锅。

菌子锅的美味无需多言。

只要吃过一次,此生难以忘怀。

不幸的是,陆小凤面对美食的耐心往往比热锅上的蚂蚁更着急,诱人鲜香钻入鼻孔,筷子便闪电般探出。

再然后……

陆小凤看到了天堂。

白云如瀑,数不清的曼妙身影在眼前鼓瑟吹笙、翩跹起舞,空气里都是琼浆玉液的甜香,让人飘飘欲仙。

陆小凤欣喜的冲了过去,紧跟着传来一阵剧痛,眼前发黑,头晕脑胀,睁开眼睛,瑶池仙宫变成小木屋。

木屋理所当然是在山上的。

陆小凤艰难地转动眼珠:

木屋、竹床、竹椅、竹剑,连盛酒的杯子都是湛清碧绿的竹筒,散发着幽幽的、带着点儿土腥气的竹香。

这间屋子里,唯一不是竹木制作的东西,是一件洗得发白的长衫。

长衫穿在李兆廷身上。

李兆廷拿着竹筒给陆小凤灌酒。

这是易继风多年前埋下的药酒。

可以解除菌子中毒的症状。

“三……三十年的竹叶青!”陆小凤咂咂嘴,气管火辣辣地疼,嘴上却不忘点评,“好酒!就是盛酒的家伙事儿差点意思,该用翡翠碧玉盏……”

山野木屋,怎么会有这等美酒?

莫非想找陆大爷我管闲事?

陆小凤的小算盘噼啪作响。

“这里只有竹筒,没有翡翠。”

李兆廷的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你闭起眼睛,竹筒和碧玉盏也没甚两样,再者,竹叶青这名儿本就该用竹筒,还能添些草木香气!”

“这话倒也不错,但我觉得,用坛子更痛快,这里刚好有个坛子!”

陆小凤最大的本事,就是无论你把酒藏到哪儿,他总能像狗闻到肉骨头一样翻出来,一滴酒也不会放过。

伸手一抓,从床底下掏出一坛窖藏多年的美酒,一口气灌下半坛。

“兄台,有没有下酒菜?”

“有,烤蘑菇,你吃不吃?”

“呃……我还是喝酒吧!”

陆小凤仰起头,把剩下半坛酒一口气喝个精光,躺回竹榻上:“你这张床真是舒服,能不能借我睡几天?”

“兄台,我救了你的命,你不仅一句谢谢都不说,反而喝光我的酒,霸占我的床,道理似乎有点讲不通。”

“我觉得咱俩已经是朋友了。”

“什么时候做的朋友?”

“酒下肚,就是朋友!

这道理,天底下都讲得通!”

“有道理,我叫李兆廷,我交朋友的时候,喜欢送他们一些礼物。”

“我叫陆小凤,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拒绝好朋友的深情厚谊!”

“嘿嘿!”

李兆廷嘴角微微上翘,看着李兆廷邪气凛然的笑容,陆小凤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四下看了看,这里既没有尸体也没有刑房,应该不是背黑锅。

李兆廷拿起一幅画,在上面随手题了几个字,递给陆小凤:“喏!这是送你的礼物,你可以挂在脑门上。”

“为……为何把画挂脑门上?”

“因为你是浪子,没有家门!”

“有道理!”

陆小凤展开图画,发现上面画着一个活灵活现的小胡子,疯疯癫癫,眼神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周围零零散散十几个观众,对着小胡子指指点点。

《陆小凤耍酒疯图》

“这个……画的莫非是我?”

“如果你是陆小凤,这幅画画的肯定是你,或者可以把胡子剃了。”

“我……怎么……这个……”

“菌子中毒,在大理很常见,朝廷每年都会提醒,可惜没什么用,尤其是贪嘴好吃、奸懒馋滑的小胡子!”

“……”

陆小凤双眼一黑,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冲天灵盖,生平首次对“杀人灭口”这个词汇,产生强烈的认同感。

俗话说,喝醉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把你醉后的丑态一笔一划、纤毫毕现地记录下来,然后在你清醒后,贴心地帮你重温,这个时代没有摄像机,但李兆廷独创的写实画风,眉毛胡子神态动作全都栩栩如生,赖都赖不掉。

穿越这么久,终于遇到一位大名鼎鼎的主角,当然不能只画一幅。

在陆小凤想杀人的目光中,李兆廷变戏法般拿来十几幅画。

都是陆小凤菌子中毒后的场面:

抱着酒楼柱子深情呼唤“亲爱的柱子兄弟”;

端着一盘花生米,非要跟它斩鸡头烧黄纸结拜;

对着半只油光锃亮的烧鸡哭诉人生际遇,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双臂张开作大鹏展翅状,在酒桌上“忽上忽下”地“翱翔”;

躺在床上说梦话,一个接一个地念叨美人名字,外加肉麻情话……

为了防止陆小凤看不懂,李兆廷特意写了注释,保管陆小凤能回忆起菌子中毒的细节,有身临其境之感。

李兆廷打个呼哨:“陆小凤,你也不想这些画传遍大街小巷吧?”

“你……你想怎么样……”

“别误会,江湖传闻,所有遇到陆小凤的剑客,都想捅他一剑。”

“为什么一定要捅我?”

“陆小凤,你要明白,被人用剑捅一下,总好过被人用别的捅。”

“我直接认输行不行?”

“当然不行!”

李兆廷抓起竹剑,倏然刺出。

陆小凤目光一凛。

陆小凤以灵犀一指行走江湖,用两根手指接住天下万般兵刃,眼力自然是一等一的,一眼看出,李兆廷内功根基不算浑厚,剑法也没有西门吹雪那么凌厉狠辣,却有一种异样的生机。

竹剑和铁剑不同。

用灵犀一指夹住铁剑,对方再也无法抽回兵刃,但是,竹剑脆弱,手腕轻轻一扭,便会把竹剑拧断,散射出纤细的竹篾,再以竹篾刺向指甲缝。

陆小凤自幼混迹市井,各种下三滥的阴损手段,见过不知几百种。

眼见一道青芒刺向肩头,陆小凤不慌不忙伸出右手,看准时机,用食中二指轻轻一夹,心有灵犀一点通。

“啪!”

青芒再也无法前进半寸。

李兆廷并未扭动手腕,也没有把竹剑变成竹篾,而是松开手,略带惋惜的看着剑把:“根基还是不够啊!”

陆小凤奇道:“什么不够?”

“对力量的掌控不够,在你夹住竹剑时没能及时停下来,导致剑身出现严重损伤,这把竹剑,没法用了!”

“这把竹剑很珍贵吗?”

陆小凤下意识联想到师门遗物、师父亲手做的剑、童年礼物……

“还有四百六十八把!”

“什么意思?”

“你很快就会明白!”

李兆廷回过头,露出标准的邪魅狂狷式微笑,让陆小凤毛骨悚然。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喝的酒,既然喝了酒就会成为朋友,朋友需要你帮忙练剑,你能拒绝吗?

陆小凤满脸残念的看着李兆廷在后院砍竹子,削成一把把竹剑,每削成一把竹剑,都要与他比试一次,让陆小凤感到惊讶的是,李兆廷每一剑都有非常明显的进步,每隔十把剑,都有脱胎换骨的变化,剑法进度一日千里!

这家伙是怪物吗?

这家伙从哪冒出来的?

李兆廷?

没听说李家有什么高手啊!

陆小凤愁眉苦脸的看着李兆廷,心说你抓住我出丑的场面,让我做你的剑术沙包,老子早晚能抓住你的。

等着看吧!

想让我做沙包,老子吃穷你!

……

“陆小凤,吃饭了!这是我爹去年做的腊肉,用鲜竹笋炒好的!”

腊肉炒笋,香气扑鼻。

陆小凤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状似无意地问:“令尊做什么行当?”

“理论上来说属于——逃犯!”

“你不怕我泄露出去?”

“陆小凤是大侠,咱们是朋友,陆大侠怎会出卖热情招待的朋友?

如果有人用好酒好菜招待你,连床榻都让给你,你反手把对方卖掉,卖友求荣之辈,哪儿还有脸活下去?

放心,我爹不是贪官污吏,更不是江洋大盗,他是因言获罪,上书骂了太后几句,导致我们被流放岭南。

可惜啊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我这一肚子锦绣文章,满腹经纶,我觉得自己能高中状元!”

李兆廷下意识吐槽犬父无能,拖累虎子,让大宋少了一位状元郎。

陆小凤道:“状元之才?我觉得你可以试试武状元!你剑法很高!”

李兆廷拍拍胸脯:“老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经史子集无一不精,当年在书院求学,每个科目都是第一。”

“我听说考状元很难。”

“陆小凤,你知道比考状元更难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

“娶状元!”

“是我想象的‘娶’吗?”

“半仙儿给我算过命,我的命格比较特殊,命中注定要娶个状元!”

“你……你离我远点……我不是看不起这种爱好,但我真的是……”

陆小凤差点儿哭出来。

你救我的时候,没做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吧?我到底遇到了什么人?

我发誓,以后吃菌子锅,一定等到煮熟了再吃,我宁愿给煮老了!

李兆廷笑道:“你误会了!我要娶个女状元,那个半仙很灵的,不信你去城里看看,有个穿着破道袍,身体肥肥胖胖的,头发烫成卷的道士,就是我说的半仙,铁口直断,算无遗策!”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餐盘,标准的竹笋炒腊肉,绝对没有半点菌子。

这家伙怎么在说胡话?

莫非他的脑子被驴踢了?

抓人把柄这种事,一定是最尴尬最丢脸的事,尴尬的脚趾抠地,在地面抠出三室一厅,躲在地缝不出来。

尴尬到什么程度呢?

被人做成水泥墩子沉塘,愣是用尴尬到极致的脚趾头抠破水泥,用脚趾头划水游上来,用脚趾横渡沧海。

就像——陆小凤发酒疯图!

李兆廷的话非常像是发酒疯。

但是,说出去没人信啊!

女状元是什么鬼?

还不如说女驸马更靠谱点!

……

“李兆廷,你开玩笑吧?世上存在让人返老还童的药物?把一个成年人变成小孩子?只有身体变小,智力没有丝毫变化?你是不是练剑练傻了?”

“听说过天山童姥吗?天山童姥年近九旬,至今依然是女童形态!”

“童姥的情况比较特殊。”

“柯南的情况也很特殊。”

“柯南有什么特殊的?”

“走到哪都会发生命案,他在极短时间内发现线索,推理出凶手。”

“下次想骂我‘瘟神’就直说!

不用拐弯抹角提什么柯南!

那些命案真不是我招的!我就是爱管闲事!谁知道就那么巧……”

由于走哪哪死人,陆小凤的江湖名声不免有些尴尬,一方面,陆小凤是风流倜傥的浪子奇侠,一方面,无论陆小凤走到哪,都会发生离奇命案,并在破案过程中破坏别人谋划三十年,即将大功告成的计划,随便坑死对方。

陆小凤出道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江湖搅屎棍之名,更胜灵犀一指。

“在这方面,你不如柯南,柯南会用麻醉针迷晕一位断案大师,然后再模仿他的声音断案,深藏功与名。”

“哼哼!既然是断案大师,怎么会发现不了柯南的小把戏?”

“断案大师觉得,自己脑子里有两个人格,一个是正常状态,一个是沉睡时的推理状态,可怜啊!由于长期接触麻醉针,对麻药抵抗力大大提升,柯南的麻醉针能迷晕一头大象,却只能让断案大师沉睡一夜,想不想试试?”

“试什么?”

“试试你对迷药的抗性,那个喜欢烫头的胖道士告诉我,陆小凤对迷药抗性非常低,一点迷药就会晕厥。”

“你说的是人话吗?”

“胖道士还说过,如果是朋友给陆小凤下毒,效果会翻倍,就用你天旋地转的昏厥,证明咱们的友谊吧!”

“李兆廷,我哔哔哔哔哔……”

陆小凤头晕目眩,晕倒在地。

李兆廷把陆小凤放回床榻,持剑走到木屋外面,冷笑道:“五毒教,我和你们的恩怨,不要牵连别人,愿意上的一起来吧!正好把恩怨解决掉!”

“李兆廷,你给我死来!”

“啧啧啧~太弱了!”

陆小凤是非常完美的陪练,灵犀一指能精准验证剑法中的破绽,李兆廷擅长总结、修改、完善,短短数日,剑法大有长进,竹剑闪过三尺青芒。

一炷香后!

五毒教高手全部倒地!

“看在凤凰的面子上,饶过你们几个王八蛋的命令,事不过三,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下次,必杀无赦!”

陆小凤趴在窗户边观战。

李兆廷果然不是正常人,看起来是文文静静、温文尔雅的小白脸,与人动手的时候,剑法狠辣之处,绝不亚于西门吹雪,一剑光寒,血花四溅。

李兆廷随手扔掉竹剑。

陆小凤慌忙跑回床上装死。

……

陆小凤是个懒人,不会做饭。

李兆廷同样不喜欢做饭。

两人决定出门打猎,吃野味。

大理随处可见高山密林,两人很快打了几只兔子,做了蜂蜜烤兔。

陆小凤指着一个盘子问道:“这里面的东西是什么,不像木炭,也不像米饼面饼,黑乎乎的,味道古怪。”

“这叫牛粪饼!”

“牛粪?”

“别误会,名字而已,夫妻肺片里面有夫妻吗?老婆饼里面有老婆吗?鱼香肉丝里面有鱼吗?所以……”

“原来如此,我尝尝!”

“牛粪饼里面也没有饼!”

“噗~~”

陆小凤怒视李兆廷。

李兆廷面无表情的解释:“这是用来驱蚊的,这里到处都是蚊子,只需两三个时辰,就能把你吸成人干。

云南十八怪,四个竹鼠一麻袋,蚕豆花生数着卖,摘下草帽当锅盖,三个蚊子一盘菜,蚂蚱当作下酒菜!

别生气了!

我刚刚看到一个好玩的东西!

咱们是朋友,好东西不能独享。

这东西保管能让你满意。”

“什么东西?”

“捅马蜂窝!”

捅马蜂窝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但越是危险,越让人按捺不住诱惑。

简单吃过午饭,李兆廷带着陆小凤去往森林深处,抬手一指,陆小凤顺着手指看过去,吓得面色都白了!

这哪是马蜂窝?

这明明是一座炸药库!

这座马蜂窝足有四尺大小,稳稳当当摆在大树杈上,黄澄澄、黑压压的马蜂嗡嗡作响,陆小凤的轻功只比楚留香稍逊一筹,马蜂肯定追不上陆小凤,但这么多马蜂,只是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双腿酸软,哪有勇气捅马蜂窝?

两人对视一眼,快速离开。

半刻钟后,两人裹着厚厚的棉被靠近大树,用树枝捅落马蜂窝,紧跟着飞速奔跑,连滚带爬跃入小溪,用两根竹管呼吸,在水下泡了小半时辰。

陆小凤晕船、怕水,但藏在水下躲避马蜂,坐在大石头上,用一根竹管伸出去呼吸,不会触发晕船buff。

蜂房是非常珍贵的药材。

这么大的马蜂窝,能在药房卖出一个超高价格,再加上兔子皮,足够两人在最好的酒楼,吃一顿菌子锅。

有好东西,不能忘了老爹。

李兆廷记得,小时候想练武,老爹坚决反对,说什么江湖腥风血雨,都是恩怨仇杀,到处都是魔崽子,如今让老爹看看,江湖中还是有侠客的!

比如这位四条眉毛的陆大侠!

再者说了,魔崽子有什么不好?

有魔崽子,就有魔教。

有魔教,就有魔教圣女。

有魔教圣女,就有静斋仙子。

李兆廷忍不住想入非非。

陆小凤吐槽:“别做梦了,魔教教主不是你爷爷,哪有这种便宜事!想娶魔教圣女,小心被圣女榨干了!”

话音未落,酒菜飘香处,一个面容清癯的中年男子恰好走了进来。

不是别人,正是李南星。

李南星看了看陆小凤。

“见过伯父,晚辈陆小凤!”

“凤凰命格,擅长管闲事。”

陆小凤刚想堆起笑容谦虚两句:“多谢伯父……”

李南星紧接着补充:“……迟早是江湖第一搅屎棍。”

“……”

陆小凤:真特么是亲生父子!连埋汰人的路数都一样!

大理,我是待不下去了!

……

注:老爷子刚刚出院了,可以回家休息,我这几天陪床,阴阳颠倒,身体实在撑不住了,月底之前都是两更,调整一下作息时间,等到下个月再恢复正常更新,不会断更,更不会太监,就是稍微做点调整,缓解一下疲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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