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5章 滚滚望江东逝水

祭品;

在雪原的极北之地,有一个势力,他们在信仰……亦或者可以称之为,在守护。

郑凡记得以前桑虎曾从雪原的北边带回来一支拼凑起来的野人部落南下投靠野人王,他应该对那块区域更为了解一些,哪怕他未曾真的进入核心地带,极北之地,对于野人而言,相当于是流放之地。

但可惜,桑虎在伐楚之战中战死了。

这件事,也可以去问苟莫离,但这里头又牵扯出一个问题,苟莫离对这件事的态度,究竟会怎样,它会不会在知道这件事后,再起什么心思。

因为那个“人”的出现,已经在其周边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朝贡”体系,这不是宗教,也不是部族的形式,而是亦宗教亦部族;

如果那个“人”真的完全苏醒,很有可能自最北面开始,席卷而出,说不得,再走一遭野人王当年的路。

这一刻,郑凡再次想到了玉人令里的预言;

曾经,大家都以为预言的是野人王苟莫离,他将带领圣族走向复兴,结果苟莫离失败了;

但若是预言里所指的,不是苟莫离呢?

是否告知苟莫离,这一点,还得去和瞎子他们商议一下。

脑子,有些疼。

郑凡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也清楚,在他的意识和思维里,已经将预言里第一个苏醒的那位,加上了太多太多“强大”的标签。

但归根究底,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强如沙拓阙石,依旧战死在了镇北侯府前的铁骑围堵之中;

剑圣恐怖如斯,但在整齐肃杀的骑枪之下,他依旧是脆弱的;

那位苏醒过来的“人”,再强,就算你强到天上去,那老子为何要和你玩单挑?

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家业,

满打满算拉着辅兵以及随时可以收整起来的民夫,老子麾下也有十万大军好不好?

实力再高,也怕人命去填;

所以,

感谢,

这个公平的世界。

走出了了凡所在的房间,吩咐外面的下人进去收拾。

郑凡伸了个懒腰,享受着骨节处悦耳的脆响;

“老虞,你知道么,我这人有一个毛病,你在床板上放一粒豌豆,哪怕再在上头垫了三十层棉絮,我睡着,依旧觉得不舒服,也依旧觉得硌得慌。”

剑圣看了看郑凡,虽然他不知道这个梗来自何处,但依旧可以体会到这里头的意思。

“所以呢,你打算怎么做?”剑圣问道。

可能,在剑圣看来,预言、传说、宗教,这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世上很多角落里都在发生着类似的事。

裹挟着信众,愚夫愚民,立个黄天,定个天命,胆儿再大点,直接扯旗造反的,可偏偏这类的造反,对于朝廷而言剿灭起来的难度,并不大,除非朝廷自己犯了蠢。

一群被聚集起来,没有上过战阵,只知道迷信于某种宿命的信徒,他们人数再多,在精锐的军阵面前,依旧是不堪一击了。

这一点,剑圣觉得郑凡这种靠军功起家的人,应该更为清楚。

但从那天以来,郑凡所呈现出的,是一种极为极端的反应,剑圣甚至觉得,哪怕现在楚国忽然集结全国之力想要再来一次国战,这位大燕的平西侯爷都不会这般失了情绪上的稳定。

“我打算……”

郑侯爷的眼眸,沉了下来。

“先将这事的脉络给查清楚了,再将具体的位置确定下来,等‘描摹’好了,我打算亲自率军,远征那处所谓的极北之地。”

“值得么?”剑圣有些无话可说了都。

“值得的,我一定要把那颗该死的豌豆,给取出来。”

说着,

郑凡挥挥手,

道:

“行了,咱休息吧,明儿一早咱就回去,得养精蓄锐。”

……

和剑圣分开,回到自己的卧房里,郑凡没急着上床去睡觉,而是在桌旁坐了下来,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这会儿,他想要将那幅画给展开,再看看,却记起来那幅画被剑圣收起来了,懒得再去敲门要了,郑凡就干脆左手撑在桌面上,右手轻轻旋转着手中的茶杯。

良久,

又将魔丸放在了桌子上。

“咱爷俩,说说话。”

魔丸没动,他算是魔王里,陪伴这个主上时间最长的一个,连四娘都比不过他;

所以,他更清楚这位主上的矫情。

“你说,那个东西,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真正的预言之子么?

啧,预言之子,真的是好老套的称呼。”

魔丸歪了歪身子,红色的石块干脆斜靠在了茶壶上。

“我觉得现在的日子,过得挺好的,本来,应该是没什么烦恼的,接下来,大家就该怎么过就怎么过,怎么开心的过就怎么开心的来,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又给我来这种事。

如果天命的预言是落在我们身上,那我倒是无所谓,就当是多了一个祝福而已;

但落在别人的身上,

我很讨厌这种感觉,我相信,你也肯定不喜欢自己被当作了假货的滋味吧?”

魔丸不为所动。

郑凡认为,魔丸这阵子,安静得有些不正常,似乎除了陪天天玩,他已经对其他很多事情都失去兴趣了。

父子间的交流,并未有什么结果。

郑凡不再说话了,而是继续喝着茶,发着呆。

今晚,他是有些想念大泽香舌了,一口闷,马上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可现在,做不到。

你要说自己心底有多害怕嘛,这还真没有,但就是那股子别扭劲儿,让这口气,一直不顺畅。

郑凡一直就这般坐到了天将蒙蒙亮,这才头枕着桌面,眯了一会儿。

这一小眯,脑子里,出现了很多个画面,是梦,又不算是梦,很零散。

小憩醒来后,

脑子里记下的唯一一个较为清晰的梦就是,

他看见老田坐在门槛上,

他走过去,

道:

“哥,北边儿有个东西,让我很不舒服。”

老田点点头,

道:

“那就去灭了。”

是,

那就灭了去。

醒来后洗脸时,伸手接过婢女递送上来的热毛巾,将毛巾敷在了脸上。

或许,

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老田那样子的人,他也没想去成为;

但不可否认的是,

往往在这种时候,想到他,总能让自己获得心安。

擦完脸,将毛巾丢给身旁的婢女。

郑侯爷跨出房门,

用力吸了一口清晨新鲜的空气,

倒是没有什么豪气顿生,也没有迎难而上的万丈雄心;

反而有些埋怨,

唉,

哥,

你西行得太急了,

你要是现在还在这儿,那我心里,可就真的一点都不慌了啊。

他以前养兵自重,老田知道;

他收留了野人王,老田知道;

他脑后有反骨,不喜欢跪人,老田也知道。

如果老田还在,预言的事儿对其他人不能讲,但对老田,是能讲的。

老田会无奈地摇摇头,

道一声:

就这点出息?

他答一个:是,就这点出息。

行,

带你去灭了他。

他相信老田会的,正如当他得知是赵九郎促成杜鹃之死后,毫不犹豫地在登基大典的当晚就去杀了赵九郎一样。

……

貔貅,被阿铭他们提早带回去了。

郑凡和剑圣都骑着马,出了上川县城后,一路向东。

剑圣归心似箭,虽然日子上算得还是来得及的,但这种事儿,怎么可能真的掐上准确的日子?

口头上曾说过,反正不会是第一个,下次再陪也是一样的,但毕竟是第一次当亲爹,早早地回到自己妻子身边,多陪几天,也是好的。

这一点上,郑侯爷也很理解,剑圣这次是没得说的,帮了自己大忙,说句不好听的,西平街那次,要不是有剑圣强势出手,从一看开始就震慑住了李良申,就一个李良申,其实就足以让赵九郎翻盘了。

而且,归程时又和自己耽搁了好些日子;

所以,郑凡这次也是闷头赶路,没整什么花活儿。

很快,

二人就到了望江边。

倒是剑圣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战时,他清楚这位平西侯爷平日里的生活格调,那是能趴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所以,他开口道:

“寻间馆子,吃点热乎的吧。”

“好。”

望江边的渡口不少,不过这会儿江面已经开始结冰,人已经可以在上头走了,理论上,带着马也是能尝试去过的,只要将马蹄给提前包裹一下。

当然了,现在冰面还不够厚,走上面过就得做好一不小心就掉冰窟窿里喂鱼的觉悟。

渡口里的馆子吃食也简单,热汤加饼子是主流。

让郑凡有些意外的是,老板还问要不要带馅儿的馒头,萝卜丝馅儿的,说是从奉新城那里传来的吃食。

郑侯爷笑着要了八个馒头,外加一盆汤以及一些小菜;

另外,额外给了点赏钱,让馆子里的小伙计给自己和剑圣的马包上马蹄。

随后,

就坐下来等着吃食上桌了。

“过了江后,咱在路上碰到哨骑或者哨卡时,可以直接换马,速度就能更快一些。”郑凡说道。

望江以东,就是他平西侯府的地盘了。

“嗯。”剑圣点点头。

“对了,你想好你孩子取什么名儿了么?”郑凡问道。

剑圣摇摇头。

“没想?”

“想是自然想了,但等孩子出生前,就没有真的想好的时候。”

“那倒是。”

剑圣犹豫了一下,倒是没顺势问出:你呢?

瞧着人家陪着自己赶路的份儿上,还真不好意思再开口挖苦。

谁晓得郑侯爷自己则主动开口道;

“我那儿有不少好名字备着,等到了家,我拿出来你选一个。”

“好。”

很快,

热腾腾的馒头上来了。

带馅儿的馒头,且执拗地称之为馒头而不叫包子。

这本来是郑侯爷的执念和要求。

到了这一世后,这个称谓已经流行起来。

平西侯府治下的百姓,日子过得一直是很不错的,从盛乐城到雪海关再到现在的奉新城,毕竟,郑侯爷不穷奢极欲,魔王们除了阿铭喝酒费点钱,也不纸醉金迷,由此构建起来的上层体系,真的可以称之为朴素。

再加上四娘和瞎子联手打造的底子,三儿和阿铭的作坊产出,商业的开发,最后是每次打仗都能赚得盆满钵满基本没打过什么亏本的仗,所以,这个构建于军事生产兵团模式的军民体系,在小日子上,过得很好。

馒头,这就叫馒头,带馅儿带肉丝,那也叫馒头,啥,你说这叫包子?

呵,

哟哟哟,你那儿日子过得得多艰难,居然叫这玩意儿包子?

馒头,成了平西侯府治下百姓地域优越感的体现,也算是无心插柳之下的一种品牌效应。

苟莫离就曾感慨过,

小小的一个馒头,却带有一种真正的大智慧大布局,这以后,靠这一道吃食,得能吸引到多少流民投奔晋东的平西侯府啊?

甚至日后扯旗开干,得多少百姓盼着平西侯爷能早点打进来,大家顿顿吃这种馒头。

野人王这还真不是拍马屁,是发自真心实意地佩服,可问题是,这称谓真的只是郑侯爷对上辈子乡愁的些许执念。

但现在,隐约有种将要成为明灯的趋势,就像是灯塔,只不过灯塔的顶端,放着的是馒头。

咬了一口,

郑侯爷眉头一皱,馅儿少肉丝儿也几乎无,也没拌点儿猪油,这吃起来,有些寡淡。

但郑凡也没无聊到要在这渡口边小馆子里当美食家去点评较真,就着肉汤和小菜还是和剑圣一起将这顿吃食给瓜分干净了。

随后,二人领着已经包裹好马蹄的马,向江边走去。

叫渡船费时间,也慢,且不提郑侯爷自个儿是个五品高手,你身边有个剑圣在还担心掉江里被淹死的话,瞧你那点出息。

二人牵着马,开始过江。

脚面下的冰确实还没冻得实在,踩在上面,能够清晰地听到“沙沙”的声响,但问题还真不大。

一条望江,可谓是承载了这五年来晋东之地的春秋之变。

先是野人、叛逆联军打过了望江,再由司徒雷奋起最后一战将其击退过望江;

随后大皇子领的东征大军在此惨败,楚人水师锁住江面,左路军儿郎溺死无数,李豹战死;

再之后,他郑凡千里奔袭夺得雪海关迫使野人王在此和靖南王决战,田无镜一举击溃野人主力;

去年的伐楚之战,也是靠决堤望江使得江面改道,让自己得以一支奇兵进入楚国腹心。

名胜古迹,靠的是什么?

靠的,就是故事。

可惜,晋地燕地缺文豪,只能期待后世这儿多出几个姚子詹似的人物,以这望江为引作几首诗词来打名声了。

江面很宽,郑凡和剑圣牵着马,走得其实不算慢。

走过一半了,也没出什么意外。

这时,

剑圣忽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

郑凡问道。

“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剑圣说道。

“什么事?”

“那就是,以前我觉得,你有些时候,太过谨慎了。”

“呵呵,我那是怕死呢。”

“怕死,不丢人的。”

“我也这么觉得。”

“但我现在才真的意识到,你的害怕,很有道理,像你这样子的人,确实得谨慎。”

郑侯爷舔了舔被寒风吹得有些发干的嘴唇,

道:

“您这让我,有些害怕了。”

“郑凡,这次算我欠你的,不是因为我,你不会这般急匆匆地往回赶路。”

“我是因为了凡小和尚,不全是你。”

“那件事,不急的,你自己昨天也说过,至少,不急于眼前,今日,还是因为我。”

“对,就是因为你。”

郑侯爷从善如流。

“我会保着你安全到平西侯府的。”

“那是必须的。”

“以后,还是得谨慎点,小心点,不能再像这次一样了,是我的疏忽,奉新城不仅仅我的妻子将要生产,还有那么多百姓,指望着你去庇护好让他们吃饱饭。”

“您别自责了,您要知道,跟您在一起时,才是最安全的,再说了,危险的事儿我又不是没经历过,战场上不比眼下危险多了?”

“这不一样的,因为这次我在你身边。”

“你在我身边,不是更好么?”

“不,正因为世人都知道我在你身边,但他们还敢的话,就证明,他们很有底气。”

郑侯爷笑了笑,

道:

“知道此时如果要撑格调的话,该说什么话么?”

“什么话?”

“我有些期待了。”

“真心话呢?”

“我有些慌了。”

这时,

郑凡看见冰层下面,有个黑影正在慢慢地上浮。

蹲下来,

仔细透着冰层向下打量着,

黑影开始逐渐向上,也在逐渐靠近。

然后,

他看见了一张脸,一张人的脸,起初,他是闭着眼睛的;

但当其快来到冰层时,他的眼睛睁开了。

他抬起头,

然后,

他愕然了;

是的,虽然因为冰面的阻隔,表情会有些扭曲,但那种愕然的情绪,还是被放大了。

许是他也没料到,

他就这般悄无声息地潜伏上来,

但上头的那位,

就蹲在那儿,

看着他慢慢地浮上。

郑侯爷抽出乌崖,

对着身下的冰面直接刺了进去。

乌崖是一把断刀,但却是真正意义上的神兵利器,否则也不会成为大楚皇城外影子一族的传承之物;

老田,更不会送一把普通的物件儿给自己的弟弟。

乌崖刺入,

冰层下面,有血雾弥漫开来。

郑侯爷抬起头,

叹了口气,

哪怕明知道自己身边就一个护卫,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走了个流程,

喊了一声:

“有刺客!”

(本章完)

第746章 上吧,儿子!

(上一章刀名写错,应是乌崖,已修改。)

………

喊出一声“有刺客”,是一种本能反应;

还好,郑侯爷脑子仍算清醒,清楚身边唯一的护卫早就做好了准备,所以,没喊出:“快来护驾”。

那被郑侯爷一刀捅死的,叫马瘸子,是望江上游的一个水鬼,所谓的水鬼,做的,其实就是水匪的营生。

有人出大价钱,让他带着俩手下在这里等着,杀俩仇人。

这单,他接了,他自幼水性极好,且也算是个入了品的小高手,身上穿着鱼皮缝制的衣服,所以站在上方的郑侯爷看见的是黑黑的身影上来。

水下的温度,其实还好,冷是冷,但还能忍受一会儿,按照往常的流程,是他在下面动手,另外的两个手下在岸上冲过来。

只可惜,

他就这般的死了;

或许,若是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小水匪到底是死在谁的刀下,会觉得很是欣慰,至少,死而无憾了;

但,

于今日,他和他的两个手下,主动只是陪衬,不起眼的陪衬。

一如一块石子,丢过去,问个路,也就这样了。

两个手下此时已经向这里冲来,但当他们看见郑凡脚下的冰面开始呈现出血红色后,已经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他们果断地抛弃了那位平日里喜欢苛刻他们的老大,开始折返跑。

他们只是水匪,喝酒吃肉时会吹嘘自己是江湖人,可毕竟没什么血性,见是狠茬子来了,自然就开溜。

然而,

往回折返跑的二人没跑多远,一根长枪就斜向飞了过来,将其中一人穿透后又刺入另一个人的胸膛,枪尖距离冰面就差个丝毫,被尸体架住了。

一身穿青色长袍面容素净的男子闪身而出,将长枪取出。

男子头发有点蓬乱,胡子拉渣,但这份忧郁的气质加上手中的这杆长枪,浑然间,似乎有种天地一体的压迫感。

这倒不是郑侯爷在瞎吹和脑补,

现如今郑侯爷好歹也是五品高手了,对他人的气机感应自然也就更上一层楼。

是个高手;

郑侯爷回头看向剑圣,

剑圣开口道:

“沥龙枪。”

“历天城魏忧,见过剑圣。”

江湖百兵之首,是剑,且自古以来,就有剑客攻势当一甲的说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其他兵器走其他路数的人,就一定弱了。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一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的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的是,姚师从不拍废物的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了几步,站到了剑圣身后。

心里,当即踏实了不少。

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的这位,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的,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的目光只是向岸边一扫,就察觉到了一股微妙的气息。

这是一种警觉的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了,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一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了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的。

是的,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匹夫之勇?

“为何而来?”

剑圣开口问道。

其实,按照剑圣原本的性子,你来了,要打架?那便打架吧。

言语越多,证明你顾虑越大,心思上已经出现了,能不打就最好不打的倾向。

因为剑圣得为自己身后的这位负责;

“为杀燕人的平西侯。”

目的,很明确。

郑侯爷喊道:

“今日赶路太急,身上染了太多风尘,不如来日我沐浴更衣后,与君大战三百回合?”

说的是屁话,

但问题是,现在局面不明,很显然,对方不可能就一个沥龙枪,所以,只能用屁话来打发时间。

郑侯爷虽说未曾在真正的江湖上摸爬滚打过,但带兵打仗的经验多了后,其实更懂得这个道理。

很多时候,双方对垒时,你没那么多场面让你大开大合地冲阵厮杀,很多时候都得靠这种屁话屁事儿来打发时间。

“让平西侯失望了,今日是个好机会,一离开今日,想杀你,就太难了,忧,办不到。”

很直接地认怂了。

而魏忧越是这么说,剑圣心里的愧疚,其实就越重。

如果不是自己几次问询归期,郑凡是不会和自己两个人就往回赶的,放在其他时候,无论去哪里,郑凡身边的保护力量都不会缺。

也就是今日了。

“杀了他,晋东数十万刚刚安顿下来的百姓,会再度生计无着,那时,野人入关,楚人北伐,晋地,又将成为战场,晋人,又将生灵涂炭。”

魏忧摇摇头,道:“与我无关。”

很显然,魏忧不吃这一套。

剑圣叹了口气,抽出龙渊。

龙渊剑身发颤,它很兴奋,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主人,这次,是真的很严肃地要对决。

魏忧举起长枪,

道:

“兴许,这是您要庇护着他的原因,您的为人,我是相信的,但,我还是想杀了他,我是个粗人,我不喜欢想太多的事情。

今日,我想杀他;

不为什么晋地苍生,也不为什么社稷存续;

五年前,

我就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我想了很久,也迟疑了很久,现在,我打算做了。”

满打满算,五年前,就是闻人家被灭的时候。

郑侯爷马上喊道:“那我觉得你应该去杀靖南王,我帮你约他给你杀?”

魏忧笑了,

道:

“正是因为清楚自己应该不是靖南王的对手,所以,才等到了今天,来杀你这位平西侯。

让平西侯爷见笑了,

忧,

就是在找软柿子捏。”

如果将靖南王和剑圣,摆在一个水平线上的话,剑圣这边,再配一个郑侯爷,哪怕多个稚童,也是多一个人,多了一份力量。

但不是这样算的,

因为靖南王如果遭遇围攻,他可以退;

剑圣当然也可以退,可问题是,剑圣很难带着郑凡一起退。

“没商量的余地了?”剑圣最后问道。

魏忧摇摇头,

“我来,就是为了杀人,晋地、国祚、闻人家、仇、后果,都不在乎,我只是觉得,自己应该来杀了他,杀了他,能让我觉得自己做了件事。

好事,坏事,大局,个人,都无所谓了。

您不用再劝了,

出剑吧。

亦或者,

您可以尝试带着平西侯走,我来拦您。”

“你不是我的对手。”剑圣说道。

“我承认,但我能拦住您。”

沥龙枪舞了一下,

枪口,

向前,

魏忧横跨了一步,摆出了一个可进可退的架势。

剑圣在犹豫,在他面前,有三个选择;

一个,是现在上前,以最快的速度,将沥龙枪的主人斩杀,再快速回到郑凡身边;

一个,是自己掩护郑凡边杀边走;

最后一个,是站着,不动。

等,

局面,已经很差了,隐藏的高手,他其实感应到了。

所以,等,不会更糟,甚至,还能带上点希望。

然而,对方显然不可能让其一直等下去。

江对岸,走出了一道身影。

是一个女子,女子扎着个马尾辫,穿着花色的衣服,年岁,四十的样子。

郑侯爷还下意识地多看了几眼,长得可以。

“哟哟哟,打不打呐,打不打呐。”

女子扶着柳腰笑着催促道,

“人家还等着早点打完,回去奶孩子呢。”

这个女人,也是三品高手,也是晋人。

只不过,剑圣没说她是谁。

只能说,这世上,是有这种人的,默默地修行,默默地提升,不图名,不图利,所以,于江湖不显。

郑侯爷开口喊道:

“姐姐,您晓得我是谁么?”

女人捂着嘴,笑道:

“当然,当然。”

“那姐姐必然也晓得,我最好什么了?”

女人笑得更开心了:“自然,自然。”

“姐姐好美。”

“哟,真想不到,堂堂大燕的平西侯爷,竟然也会说出这般直白话,姐姐爱听,爱听死了。”

“姐姐可以带着孩子,随我回府,我让公主做小,姐姐做大,孩子,以后可以封侯。”

“哟呵呵呵。”

女人笑得更厉害了。

“姐姐不信?”

“自是信的,知道侯爷您重诺,否则也不会收养靖南王的儿子不是?只是……”

女人看向江面上站着的魏忧。

魏忧开口道:

“她是我的妻子。”

“………”郑凡。

“呵呵呵,哈哈哈哈………”女人还在笑着,“魏忧,你听到了么,要不,咱收手?去给咱孩子,挣一份前程?”

魏忧也笑了。

女人随即脸色一变,

大骂道:

“魏忧,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你媳妇儿被人当着你的面调戏,你都能站着不动啊,爹当年可真是瞎了眼,将那沥龙枪传给了你。

老娘也是瞎了眼,给你生了三个娃!”

魏忧闻言,终于动了,持枪,冲了过来。

剑圣也动了,

他感应得出,女人的境界,很飘,是三品没错,但实则,并未达到真正的三品,境界不夯实,而且可能真因为生孩子的原因,导致气血有亏空。

刹那间,剑圣做出了抉择。

他要以最快的速度,杀了,或者重创沥龙枪的主人,随后,再折返回来;

这期间,只能靠郑侯爷先来应付这个女人,只要不被打死就好。

按理说,郑侯爷应该可以做到。

因为剑圣清楚,郑凡身边,有一块一直随身携带的红色石头。

龙渊飞出,

剑圣整个人腾空而起,

没有犹豫,

直接准备入二品,下杀手!

然而,就在这时,第三个人,出现了。

他自枯萎的芦苇中走出,一身白衫,双手于天地间撑起,开始吟诵。

先前,

剑圣于江面中停下脚步,感应到的,是两股气息。

一股,是魏忧;

一股,是他的妻子;

但剑圣觉得,至少,得留一个容错,比如,有第三个人,但这第三个人,更擅长气息的隐藏。

现在看来,

确实是三个人。

这第三个人,是个炼气士。

而炼气士的品级,在厮杀中,其实算不得数的,三品炼气士,被五六品的武者杀了,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炼气士姓孔,叫孔山洋。

也是晋人,但后来去了乾国后山,于后山修行超过十五年。

不过,多出了一个炼气士,剑圣并不担心。

龙渊向前,空中,气机开始撕裂,接二品,出剑!

然而,

炼气士的吟诵之音却在此时生效,这一方江面之上,刹那间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幕布。

孔山洋,以炼气士的能力,强行改变了这附近的风水格局,也就是,隔绝了天机。

于空中等待着的龙渊,并未能接到二品的力量,向着魏忧刺下去后,被沥龙枪枪尖挑起,倒飞了回去。

“雪海关前,剑圣大人一人破千骑,何等威风,想来,应该是参悟到了二品之境,不愧是剑圣大人,不愧是当年我晋人的骄傲。”

孔山洋白衣飘飘,

“但二品,乃借天象之力入己瓮中,今日,我隔绝这一方天象,且看大人您,如何能再接二品之力!”

龙渊飞回剑圣身边,沥龙枪也随之杀到眼前。

崩,压,盖,挑,扎,

朴实无华的枪术,却蕴藏着大道至简的意蕴。

剑圣虽然未能开二品,但依旧以三品之境的实力,强行交手。

一开始,沥龙枪占据上风;

但很快,局面就被龙渊扳回,变成剑圣主攻,魏忧主守。

这并不奇怪,剑客的力量,本就同阶翘楚,剑圣对剑法的理解,早就超脱了三品的层次,对力量的运用,更是入微极致;

就算不开二品,魏忧也是打不过剑圣的。

但问题是,

不开二品,能压制魏忧,能压制沥龙枪,却,很难在短时间内,给予其真正的杀伤,且在对手一味选择守势和纠缠而不取进攻的前提下,分出胜负的时间,会更被拉长。

以伤换伤,人家都不愿意,你进,他就退,你退,他马上再缠过来,这是缠斗,而非厮杀。

而在另一边,

女人笑呵呵地走到冰面上。

她的对手,是郑凡。

在这个时候,去埋怨密谍司不作为,已经没意义了。

最重要的是,

一对这几年一直在隐忍,隐忍时还会生娃的夫妻高手,妻子,甚至在江湖上都没什么名声,可能平日里,他们就在晋地某个村子里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密谍司再是神通广大,也查不出此等迹象来的。

这真不是他们废物,而是这对夫妻,藏得太深。

唯一的变数,大概就是那位炼气士了,他的出现,可能会露出些许蛛丝马迹,但也正是因为他擅长隐匿气息,若是铁了心地想要藏,想要匿,也是很难预料到的。

最最最重要的是,

望江两岸,晋东之地,密谍司慑于平西侯府,不敢渗透得厉害,可以说是,这儿,相当于密谍司势力最薄弱的地方。

薛三曾和郑凡说过,

刺客最喜欢下手的地方在哪里呢?

在目标的,家门口。

因为在那里,目标最容易放松警惕。

眼前的郑凡,不就是么?

这条望江,就是他的家门口。

这事儿,还真不能怪剑圣,是自己也大意了。

实在不行,让剑圣先回家,自己继续留在上川县城,不也安全得很么?

整条线思索起来,其实自己真的是麻痹太多了,因为了凡的事,自己在上川县暴露了身份,然后,竟然还敢不带护军的前提下出远门。

但现在,想这些,后悔什么,已经没意义了。

剑圣那边打得怎么样,郑侯爷没精力去顾及;

他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撑下去,继续撑下去。

女人缓步走来,并非刻意拖延时间,因为郑凡看见,女人的手下,有两条皮鞭。

皮鞭的上端,在女人手中,下端很长的一大截,则在冰面之下。

她,

在封锁自己破冰入水逃跑的可能。

“姐姐,您再好好考虑考虑,今儿个,就当开个玩笑,我郑凡一诺千金,您不为自己考虑考虑,也得为自己的孩子们考虑不是?”

“哟,侯爷,您在威胁我这个妇道人家?”

“是。”

“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哩,自家男人想杀你,我怎能不帮呢?至于孩子,生出来本就是因为日子乏味无聊,生几个崽玩玩的罢了,生死,随他们去咯。”

女人手中的皮鞭,逐渐完成了对这块区域冰面下方的封锁。

而郑侯爷,

也在此时将魔丸拿了出来。

“儿子,一般这个时候,应该有个人爆种一下的才对是吧?

爹就靠你了,你能不能创造个奇迹,一下子升个两级,那样,咱还能有救。”

吐出一口气,

郑侯爷打算让魔丸上身,借用魔丸的力量,关键是,借用魔丸的厮杀经验来御敌。

上吧,

儿子!

红色石块,被郑凡轻轻抛起;

而后,

落下,

而后,

砸在了冰面上,

而后,

将冰面砸出了一个小窟窿,

最后,

自己沉了下去,

就这样,

沉,

沉下去了!

“……”郑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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